合同统一编号:11NMB2F0568520221204
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
合同统一编号:11NMB2F0568520221204
合同内部编号:
合同各方:
甲方:xxxxxxxxxxxxxxx xx: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心
地址:xxx xx:
xxxx: xxxx:000000
电话:00000000 电话:00000000000
传真: 传真:
联系人:xxx 联系人:xx
xx《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经过政府采购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受甲方的委托,由乙方承担对 2022 年青浦公路脱空检测采购项目实施工作。具体探测内容见招标项目需求。
1. 项目概况
为查清实施范围内道路地下空洞风险,本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括:
根据道路现状情况,查询 6 个月以内现有相关路面及地下管线探测资料,通过分析进行筛查、标注🎧重点核查区域(对举办重大活动事项的场地道路建议全线普查),进行设
计资料调阅、方案编制工作。
对实施区域使用探地雷达探测待测道路路面,分析路面以下 3m 内基础中是否存在影响道路安全使用的隐蔽性不良地质体,具体为空洞、脱空、土质松散区,并确定位置、大小及埋深;当🎧现埋深较大或难以判定的区域,采用地震映像法进行详勘;对有疑问的地段进行钻孔复查;形成调查结果(判明道路存在的基础疏松、空洞等缺陷情况,明确病害的位置、大小及埋深,对形成原因进行初步分析);
2.检测依据
x次检测工作应当依据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应当依据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应当依据上海市标准、规范,包括:
现场探测、数据的统计处理以及报告的编写依据以下标准、规范及相关合同进行:
探测依据标准如下:
(1)本项目相关技术资料(总体设计图纸等),及委托方要求的范围;
(2)《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2897-2006);
(3)《工程测量标准》(GB 50026-2020);
(4)《城市测量规范》(CJJ/T 8 -2011);
(5)《卫星定位测量技术规范》(DG/TJ 00-0000-0000);
(6)《浅层地震勘查技术规范》(DZ/T 0170-2020);
(7)《工程物探技术标准》(DG/TJ 00-0000-0000);
(8)《城市地下病害体综合探测与风险评估技术标准》(JGJ 437-2018);
(9)《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 169-2012)。甲方要求的其他标准和规范
3.工作内容
x次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序号 | 工作内容 | 方式方法 |
1 | 地形图测绘 | 平面图成图 |
GPSE 级控制点 | ||
2 | 脱空检测 | 地震映像 |
地质雷达 | ||
3 | 钻孔验证 | 钻探 |
具体探测内容见招标项目需求。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A、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享用监测成果;
2、有权了解监测的全过程;
3、有权知晓报告成果的来由;
4、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文件;
5、有义务为乙方创造必要的工作环境;
6、依照合同按时向乙方支付监测服务费用;
7、应全面理解乙方技术成果,不得扩大使用范围,对技术成果中的遗留问题及建议应进一步收集相关资料,且应遵守各单位的相关规定。
B、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收取监测服务费用;
2、对成果报告拥有解释权;
3、积极开展工作,准时提交成果报告;
4、确保监测技术的科学,对项目组的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对配备的设备仪器进行必要的安装和维护;
5、确保成果资料的准确、可靠;
6、有义务随时详细解答甲方的问讯;
7、必须按照交警、路政的要求,做好现场检查的安全工作,因安全问题引起的责任和损失与甲方无关。
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合同签订后 80 天内完成本项目现场检测,🎧具检查报告并交由采购人验收合格。在上海市 青浦区 (地点)履行,如遇设计变更、工作量发生重大变化、人力不
可抗拒的恶劣天气等原因,工期则顺延。
以实地实时监测的技术服务方式履行。合同有效期:四、验收标准和方式:
监测成果按 标准,采用提交成果报告(资料)方式验收。
五、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收费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计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甲方、乙方另行议定。
经商定本项目技术服务报酬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肆万捌仟元整
(¥::1948000)。
本合同为单价合同,合同总价暂定,按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但结算价不得超过本合同暂定总金额。
(二)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①一次性支付: 元,时间:提交全部成果报告后 7 天内付清;
○2 其他方式:合同签订后 7 天内甲方支付合同价的 30%,乙方提交所有成果文件后 7 天内甲方支付至合同价的 70%,经甲方或财务监理审核后甲方支付至审定价的 100%。
六、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甲方逾期支付合同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未支付费用的 0.5 %向乙方支付违约
x;
(二)因甲方未履行义务而造成乙方无法按时保质地完成本合同业务的,甲方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完成业务的时限由双方另行约定;
(三)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提交成果报告,每逾一日应按相关项目费用的 0.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反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合同法承担责任。
(四)由于乙方提供的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金额的 70%(扣除税金)。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采用以下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约定②人民法院管辖。
①被告住所地②合同履行地③合同签订地
➃原告住所地⑤标的物所在地
八、※其他(上述条款未尽事宜):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所涉及之成果归甲乙双方共有,共同承担保密义务;
4、乙方向甲方提供成果报告一式四份,成果数据光盘壹份;甲方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取工本费。
5、本合同履行完毕,即行失效。
6、其他:安全管理协议(见附件)
其余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签定补充协议。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自动获取参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自动获取参数)
日期:2022-07-08 日期:2022-07-08
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附件:
安全管理协议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项目建设安全,双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
二、协议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具体以甲方确定的进度计划为准)。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上海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甲乙双方在项目建设前要认真勘察现场,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按方案和有关安全要求项目建设。
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项目建设组织设计,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按项目建设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项目建设。
4、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5、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
6、项目建设期间,乙方指派 同志(证件编号: )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
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项目建设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乙方在项目建设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项目建设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在的项目建设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项目建设,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项目建设。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不良因素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10、机械设备、脚手架(如需)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检查验收,并作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记录,严禁在未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有擅自使用方负责。
11、在项目建设期间所使用工具乙方自备,甲乙双方如需相互借用或租赁,甲乙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用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使用方负责。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项目建设的现场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14、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双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上海市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廿四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15、因由乙方违反安全生产、xx施工操作规范,导致伤亡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
任。
16、道路施工交通安全布设必须严格按照 JTG H30-2015 标准执行。
(1)项目建设前,乙方必须按规定向甲方中控进行项目建设申请及报备,并取得同意后方可上路项目建设。
(2)项目建设前,乙方必须按项目建设实际工作量(时间)及影响车道情况,明确自身采用的交通组织方式,并配备、布置相应的项目建设区域。
(3)项目xxx,xxxxxxxxxxxx,x方须按照交底会议达成的会议精神进行落实。
(4)项目建设现场,乙方须配备专职的安全员、交通引导员等,确保项目建设区域及道路通行的安全。
(5)项目建设区域相关数据:
三车道(包含三车道)以上项目建设需两侧布设警告区标志牌,警告区长度为 2000m;标志牌内容包括项目建设告知牌、限速牌、道路左(右)变窄等;
上游过渡区最小距离为 190m;缓冲区最小距离为 150m;
下游过渡区最小距离为 30m;终止区最小距离为 30m;
夜间项目建设需设置照明灯,并配备相应夜间电子引导设施。
17、其他: 安全xx施工目标:做好安全xx施工措施确保项目建设工地无重大安全 xx事故发生,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另如乙方在项目建设工作中安全xx施工措施不到位的;存在的问题应及时通知承包人进行整改,并有权以乙方责任违约,对乙方每次处罚
500 至 5000 元,并采取强化整改措施,对未按要求限期整改的或整改不力,情节严重的, 对乙方每次处罚 1 万至 5 万元不等,结算支付时一次性扣除,最高上限为合同价的 5%。如乙方在项目建设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结算支付时扣除合同价的 10%,作为乙方责任违约处罚。
未尽事宜,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
18、本协议经立协议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的附件一式肆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19、本协议同工程合同同时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