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介紹方式上市及私有化後,根據《上市規則》第十四A章,本集團成員公司與關連人士之間的交易將構成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
以介紹方式上市及私有化後,根據《上市規則》第十四A章,本集團成員公司與關連人士之間的交易將構成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
由於我們的A股及D股分別於上海證券交易所及通過中歐國際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D股市場於法蘭克福證券交易所上市,因此只要我們的A股及D股仍上市,我們將繼續遵守《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法蘭克福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以及中國及德國的其他適用法律及法規並受其規管。香港《上市規則》有關關連交易的規定與《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法蘭克福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的規定有所不同。具體而言,香港《上市規則》對關連人士的定義與《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或《法蘭克福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對關聯方的定義有所不同。因此,香港《上市規則》所指的關連交易未必構成《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或《法蘭克福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所指的關聯交易,反之亦然。
關連人士
於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本公司由海爾集團直接及間接擁有約40.03%的投票權。緊隨以介紹方式上市及私有化完成後(假設所有海爾智家可交換債券已根據可交換債券轉可轉換債券方案轉換為海爾智家可轉換債券,且概無就海爾智家可轉換債券轉換為本公司新H股而發行任何股份),海爾集團將直接及間接擁有本公司投票權的35.14% 。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第14A.07(1)及14A.07(4)條,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定義見《上市規則》第14A.13條)均為我們的關連人士。
持續關連交易
我們的持續關連交易一覽表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的建議年度上限
(人民幣百萬元)
編號 | 交易性質 | 適用《上市規則》 | 尋求豁免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
獲完全豁免持續關連交易 1. 知識產權許可框架協議 | 14A.34、14A.52、14A.53及 | 獲豁免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
14A.76 | ||||||||||
2. 物業租賃框架協議 | 14A.34、14A.52、14A.53及 | 獲豁免 | 不適用 | 不適用 | 不適用 | |||||
14A.76 | ||||||||||
不獲豁免持續關連交易 3. 物業承租框架協議 | 14A.34、14A.35、14A.49、 | 公告規定 | 157 | 180 | 207 | |||||
4. 服務提供框架協議 | 14A.52、14A.53至59、 14A.71及14A.76(2)(a) 14A.34、14A.35、14A.49、 | 公告規定 | 308 | 349 | 401 | |||||
14A.52、14A.53至59、 14A.71及14A.76(2)(a)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的建議年度上限
(人民幣百萬元)
編號 | 交易性質 | 適用《上市規則》 | 尋求豁免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
5. 服務採 | 購框架協議 | 14A.34、14A.35、14A.49、 | 公告規定 | 4,876 | 5,608 | 6,449 | |||||
14A.52、14A.53至59、 | |||||||||||
14A.71及14A.76(2)(a) | |||||||||||
6. 產品及 | 物料銷售框架協議 | 14A.34、14A.35、14A.36、 | 公告及 | 4,638 | 4,963 | 5,310 | |||||
14A.49、14A.52、14A.53及 | 獨立股東 | ||||||||||
14A.71 | 批准規定 | ||||||||||
7. 產品及 | 物料採購框架協議 | 14A.34、14A.35、14A.36、 | 公告及 | 20,500 | 22,550 | 24,805 | |||||
14A.49、14A.52、14A.53及 | 獨立股東 | ||||||||||
14A.71 | 批准規定 |
編號 交易性質 適用《上市規則》 尋求豁免
自上市日期起至將
於2021年年初召開之本公司 2020年股東週年大會之日 止期間的建議年度上限
(人民幣百萬元)
8. 金融服務框架協議 14A.34、14A.35、
14A.36、14A.49、
14A.52、14A.53及14A.71
公告及獨立股東批准規定
• 存款服務
(a) 最高每日存款結餘 25,100
(b) 利息收入 86
• 貸款服務
(a) 最高每日未償還結餘 3,977
(b) 利息支出 103
• 其他金融服務
(a) 外匯衍生產品每日最高交易結餘 5,500
(b) 服務費 22
獲完全豁免持續關連交易
以下交易乃於本集團的日常業務過程中,按一般或更佳商業條款進行,本公司董事目前預計,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根據《上市規則》第十四A章計算的各項有關百分比率(盈利比率除外)按年度基準計將低於0.1% 。根據《上市規則》第14A.76(1)(a)條,該等交易將獲豁免遵守《上市規則》第十四A章項下的申報、年度審閱、公告及獨立股東批准規定。
1. 知識產權許可框架協議
我們於2020年11月9日與海爾集團及青島海商智財管理諮詢有限公司(「海商諮詢」)訂立知識產權許可框架協議(「知識產權許可框架協議」),根據該協議,海爾集團已同意零對價授予或促使其附屬公司及聯繫人(包括海商諮詢)授予本集團許可,可將其所有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專利、版權及標識等(「知識產權」)用於我們的產品、包裝、服務及業務介紹文件。知識產權許可框架協議的年期自上市日期起永久有效。當該等特定知識產權屆滿且並未由海爾集團續期,則我們使用知識產權許可框架協議項下若干知識產權的權利即告終止。
我們乃海爾集團的主要附屬公司,多年來一直使用該等知識產權,並獲得了市場的認可。我們認為,於以介紹方式上市及私有化完成後繼續使用該等知識產權符合本集團及股東的整體最佳利益。
董事目前預計,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十四A章計算的知識產權許可框架協議項下交易的所有相關百分比率按年度基準計將低於0.1%。因此,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十四A章,此類交易為符合最低豁免水平的交易,將獲豁免遵守申報、年度審閱、公告及獨立股東批准規定。
2. 物業租賃框架協議
我們於2020年11月9日與海爾集團訂立物業租賃框架協議(「物業租賃框架協議」),據此,我們或將若干物業租賃予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相關定價政策(包括但不限於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將予支付的租金和服務費等費用、付款進度和方式等)將參照市場價格(包括但不限於地理位置、建築標準及xx區域等因素)或與獨立第三方進行該類交易時的一般商業條款,經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與本集團公平磋商後達成一致。物業租賃框架協議的首個年期自上市日期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除非訂約方另有協議,否則該協議將自動續簽三年。訂約雙方及其各自的附屬公司或聯繫人可另行訂立相關協議,該等協議將根據物業租賃框架協議中規定的原則列出具體條款及條件。物業租賃框架協議不適用於不時不再由本集團所持有的物業。
海爾集團的聯繫人過往不時向本集團租賃若干物業作其辦公室及商業用途。預計海爾集團旗下的成員公司將於以介紹方式上市及私有化完成後繼續向本集團租賃該等物業,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十四A章,其將構成本集團的持續關連交易。
經考慮往績記錄期間的租賃建築面積及我們所收到出租該等物業的對價,董事目前預計,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十四A章計算的所有相關百分比率按年度基準計將低於0.1%。因此,根據香港《上市規則》第十四A章,此類交易為符合最低豁免水平的交易,將獲豁免遵守申報、年度審閱、公告及獨立股東批准規定。
倘根據該等物業出租的對價計算的相關百分比率超過香港《上市規則》所規定的最低豁免限額,則將遵守其中的適用規定。
不獲豁免持續關連交易
A. 須遵守申報、年度審閱以及公告規定,但豁免嚴格遵守獨立股東批准規定的持續關連交易
以下交易乃於本集團的一般及正常業務過程中,按一般或更佳商業條款進行,董事目前預計,截至2022 年12 月31 日止三個年度,根據《上市規則》第十四A章計算的各項相關百分比率(盈利比率除外)按年度基準計均高於0.1%但低於5% 。根據《上市規則》第14A.49、 14A.71、14A.35及14A.76(2)(a)條,該等交易將須遵守申報、年度審閱及公告規定,惟獲豁免遵守獨立股東批准規定。
3. 物業承租框架協議
訂約方: 海爾集團(作為出租人); 及本集團(作為承租人)。
主要條款:
我們於2020年11月9日與海爾集團訂立物業承租框架協議(「物業承租框架協議」),據此,本集團將不時向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租賃若干物業作我們辦公室及商業用途,海爾集團將就此向我們收取租金及其他費用。
物業承租框架協議的首個年期將自上市日期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集團可全權酌情選擇於物業承租框架協議屆滿後再續期(必要時可調整費用)三年。根據物業承租框架協議,海爾集團並無互惠權利。訂約雙方及其各自的附屬公司或聯繫人可另行訂立相關協議,該等協議將根據物業承租框架協議中規定的原則列出具體條款及條件。
交易理由:
本集團歷來佔用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擁有的若干物業以作為我們的辦公室及商業用途,包括總部所在地海爾工業園的建築物。由於本集團的有關實體搬遷至其他場所將導致我們業務不必要的中斷,並產生不必要的額外開支,本集團與海爾集團訂立物業承租框架協議以確保本集團持續平穩經營並節省成本,這符合本集團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定價政策:
根據物業承租框架協議,定價政策(包括但不限於本集團擬向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支付的租金及服務費、付款進度及方式)應由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與本集團參考市場價格或與獨立第三方進行該類型交易的一般商業條款按公平原則商定。我們將向至少兩名業主就相似類別及性質的物業獲得報價,並在與海爾集團訂立承租協議之前考慮各項因素(如地理位置、建築標準及xx區域)以確保物業承租框架協議下的條款屬公平、合理以及與獨立第三方所提供的條款相若。
歷史金額: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各年及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本集團根據物業承租框架協議向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支付的交易總額分別約為人民幣122百萬元、人民幣 120百萬元、人民幣136百萬元及人民幣71百萬元。
年度上限: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物業承租框架協議下的交易年度上限不得超過: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的建議年度上限
(人民幣百萬元)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交易年度上限 . . . . . . . . . . . . . . . . . . . . . 157 180 207
上限依據:
於確定上述建議年度上限時,董事考慮了以下因素:
(i) 物業承租框架協議下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上限乃經計及截至2020年 9月30日止九個月產生的交易金額人民幣111百萬元後,按將截至2020年6月30日所支付的交易金額增加一倍估計;
(ii) 於2021年中國山東省青島市海爾工業園的建設及擴建完成後,我們預期向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租賃的建築面積增加。租賃空間需求增加乃由於我們的業務擴張需求,進而增加了我們對人力及所需辦公空間的需求。我們的業務擴張亦導致對設備及設施(例如經擴大海爾工業園能夠提供的作研發用途的實驗室)的需求增加。此外,為了提高工作及溝通效率,更多最初於海爾工業園外自獨立第三方租賃的空間工作的僱員預計將遷入經擴大海爾工業園,以促進集中的工作環境,其進一步增加了我們對自海爾集團租賃面積的需求;
(iii) 於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的總體趨勢及租賃空間質量的提升,租金將會增加; 及
(iv) 在根據實際需求及市場價格進行定期調整的前提下,本集團向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租賃的現有物業的單價及條款預期於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將保持相對穩定。
4. 服務提供框架協議
訂約方: 海爾集團(作為服務接收方); 及本集團(作為服務提供方)。
主要條款:
我們於2020年11月9日與海爾集團訂立服務提供框架協議(「服務提供框架協議」),據此,本集團已同意以非獨家的形式不時向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提供若干銷售相關服務及其他服務。
根據服務提供框架協議,本集團擬向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提供的銷售相關服務主要包括售後服務和增值消費者服務,比如安裝、校準、諮詢、維修及保養以及技術支持。
服務提供框架協議的有效期為自上市日期至2022年12月31日。本集團可全權酌情選擇於服務提供框架協議屆滿後再續期(必要時可調整費用)三年。根據服務提供框架協議,海爾集團並無互惠權利。訂約雙方及其各自的附屬公司或聯繫人可另行訂立相關協議,該等協議將根據服務提供框架協議中規定的原則列出具體條款及條件。
交易理由:
如下文進一步說明,本集團已與海爾集團訂立產品銷售框架協議(定義見下文),據此,本集團將不時向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提供某些待售產品及物料。根據服務提供框架協議提供銷售相關服務充分利用本集團的客戶服務和技術支持能力,比如安裝、校準、諮詢、維修及保養以及技術支持,並就海爾集團對我們提供的待售產品及物料的需求向其提供一站式解決方案。此外,提供銷售相關服務總體上有利於增強我們的客戶服務能力。
董事認為,通過提供銷售相關服務來增強海爾集團的購買經驗有助於本集團與海爾集團維持穩定優質的業務關係,且符合本集團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定價政策:
經計及各種服務的類型及性質,本集團根據服務提供框架協議向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提供的售後及增值服務的價格有所差異,且當所需服務涉及更高程度的技術性或成本,價格上升。向本集團提供各種服務的條款應不遜於類似時間內中國市場上相同或可比較類型、性質和質量的服務的現行條款,並參考市場價格或與獨立第三方進行該類型交易的一般商業條款。
於釐定現行市場價格時,本集團將收集相關市場資料,定期審查並比較獨立第三方與本集團之間進行或訂立的相同或相似類型和質量的交易或報價,且考慮本集團就相似類型及性質的供應服務而向獨立第三方收取的歷史價格。我們收取的確切服務費和付款時間將在訂立單獨的基礎合約時,根據服務提供框架協議中規定的原則,由雙方按公平原則確定。
歷史金額: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各年及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本集團向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提供的上述服務的交易總額分別約為人民幣302百萬元、人民幣402百萬元、人民幣269百萬元及人民幣134百萬元。
年度上限: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根據服務提供框架協議擬向我們支付的年度交易金額不得超過以下上限: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的建議年度上限
(人民幣百萬元)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擬向我們支付的
交易金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08 349 401
上限依據:
於確定上述建議年度上限時,董事考慮了以下因素:
(i) 於往績記錄期間,本集團與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之間與我們提供銷售相關服務有關的交易的歷史金額,尤其是有關售後服務的金額通常與我們根據產品及物料銷售框架協議提供待售產品及物料予海爾集團的歷史金額及發展趨勢成正比。服務提供框架協議下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上限乃經計及截至2020年 9月30日止九個月產生的交易金額人民幣199百萬元後,參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的平均交易金額人民幣324百萬元估計。此外,本公司預計,銷售相關服務的需求會進一步增加,因此,經計及即將到來的各種購物節,2020年第四季度交易金額的增長率將高於2020年第三季度。服務提供框架協議下截至2022年 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各年的年度上限乃根據交易金額同比增長14%估計,其乃基於我們的經驗,經計及產品及物料銷售框架協議下交易金額的預期趨勢(如下所示)並考慮到服務提供框架協議下交易金額的潛在波動後,參考自2017年至2018年交易金額增加33%而作出的保守估計;
(ii) 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為滿足未來增長前景而對銷售相關及其他服務的需求的預期增長(鑒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導致2020年上半年的客戶需求減少預計有所恢復及反彈,根據歐睿報告,考慮到客戶對我們服務的長期需求預計不會受到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重大影響); 及
(iii) 其他因素,包括但不限於根據歐睿,原材料、人工及其他相關成本及開支的預期增長以及市場趨勢。
5. 服務採購框架協議
訂約方: 海爾集團(作為服務提供方); 及本集團(作為服務接收方)。
主要條款:
我們於2020年11月9日與海爾集團訂立服務採購框架協議(「服務採購框架協議」),據此,本集團將以非獨家的形式不時向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購買若干服務。
根據服務採購框架協議,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向本集團提供的服務主要包括:
• 物流服務;
• 廣告、促銷及營銷服務; 及
• 其他綜合服務,主要包括:
(1) 公共設施服務,例如水電供應、能源供應配套服務;
(2) 業務支持服務,例如產品認證及測試、業務諮詢;
(3) 技術支持服務,例如軟件開發、輔助研發、物業裝修、園林綠化及環境衛生; 及
(4) 雜項服務,例如餐飲、會議及旅行社服務。
(統稱為「其他綜合服務」)
服務採購框架協議的有效期為自上市日期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集團可全權酌情選擇於服務採購框架協議屆滿後再續期(必要時可調整費用)三年。根據服務採購框架協議,海爾集團並無互惠權利。訂約雙方及其各自的附屬公司或聯繫人可另行訂立相關協議,該等協議將根據服務採購框架協議中規定的原則列出具體的條款及條件。
交易理由:
本集團與海爾集團有著長期穩定的業務關係。海爾集團熟悉我們的業務流程及需求、質量標準及營運要求,並能夠持續供應我們所需的相關服務。董事相信,與海爾集團維持穩定優質的業務關係將有利於我們目前及未來的業務營運。
就研發支持及研發服務而言,海爾集團有能力通過接觸和獲取國內外新技術及現有技術,為我們提供專業的產品研發解決方案,從而提高本集團產品研發效率。例如,海爾
集團的附屬公司海爾信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是中國經驗豐富的電器開發商,在物聯網相關研發領域具有深厚的專業知識,其可提供諮詢服務以支持我們物聯網產品組合的擴展。
海爾集團及其附屬公司根據服務採購框架協議向本集團提供的廣告、促銷及營銷服務使本集團能夠利用海爾集團託管的擴展促銷平台,並通過與海爾集團協力開展產品營銷及推廣工作而受益。例如,海爾集團的附屬公司青島人單合一創業服務有限公司及青島藍微海岸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能夠為本集團提供一整套的推廣服務,從數據分析及品牌定位到營銷活動,從而降低我們於此方面的總體成本。
就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向本集團提供的物流服務而言,海爾集團的附屬公司日日順供應鏈,於往績記錄期間之前及整個往績記錄期間一直是本集團的重要物流服務提供商。憑藉其在物流領域的經驗,日日順供應鏈能夠為本集團持續提供優質的服務,包括為業內擁有充足資源及先進系統的客戶及用戶提供全類別、全渠道、全流程及整合的物流及倉儲等服務。鑒於為本集團提供服務的悠久歷史,日日順供應鏈對我們的發展戰略、發展目標及業務模式有深入的了解,並已形成成熟的供應鏈系統且建立了滿足我們需求的可靠能力。日日順供應鏈的持續服務使我們避免了更換服務供應商會帶來的大量成本。
就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提供的其他綜合服務而言,服務採購框架協議使本集團能夠以更具成本效益的方式享受海爾集團的資源,同時通過海爾集團的集中式綜合服務採購平台降低成本及爭取到更好的條款。
根據我們與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過去業務往來的經驗,我們認為,本集團及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能夠以穩定、優質的方式有效滿足我們對相關服務的需求,這符合本集團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定價政策:
本集團根據服務採購框架協議擬向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支付的費用應參考市場價格或與獨立第三方進行該類型交易的一般商業條款釐定,或由雙方經考慮多項因素(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成本和開支以及市場條件)後按公平原則商定。價格及條款應不遜於獨立第三方向本集團提供的價格及條款。在釐定現行市場價格時,本集團將考慮本集團就相似類型及性質的採購服務而向獨立第三方支付的歷史價格。此外,我們將定期收集及審核至少兩個其他獨立第三方就相同或相似類型、性質及質量的服務所提供的報價,以進行比較。倘並無
合適的獨立第三方提供相似服務以供比較及參考,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同意提供雙方可接受的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向獨立第三方提供的相同或相似服務的費用、條款、服務成本及市場價格等參考資料,以供比較及參考。
我們支付的確切服務費及付款時間將在訂立單獨的基礎合約時,根據服務採購框架協議中規定的原則,由雙方按公平原則確定。
歷史金額: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各年及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向本集團提供的上述服務的交易總額分別約為人民幣2,991百萬元、人民幣3,376百萬元、人民幣4,240百萬元及人民幣1,839百萬元。
年度上限: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我們根據服務採購框架協議擬向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支付的年度交易金額不得超過以下上限: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的建議年度上限
(人民幣百萬元)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我們擬向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支付的
交易金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876 5,608 6,449
上限依據:
於確定上述建議年度上限時,董事考慮了以下因素:
(i) 於往績記錄期間,本集團與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之間就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提供相關服務達成的交易的歷史金額及增長趨勢,並計及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產生的交易金額人民幣3,345百萬元(反映出較2020年上半年產生的金額增加 82%)。服務採購框架協議下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的年度上限乃根據交易金額同比增長15%估計,其乃保守估計,由於自2017年至2018年以及自2018年至2019年,協議下歷史交易金額的同比增長分別約為12.9%及25.6%;
(ii) 現有合約價值及本集團為滿足未來增長前景(特別是我們對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
(如日日順供應鏈)的物流服務不斷增長的需求)對相關服務日益增長的需求,其約佔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各年建議年度上限的80%(考慮到(a)為確保優質配送及提升品牌形象,對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的物流服務的需求預計將
會增長,以支持我們統一的倉儲配送系統,該系統為我們的全中國鄉鎮級專賣店提供倉儲及渠道分銷;(b)中國與海外的不同市場對我們產品的購買具有季節性,部分原因是重大節日及購物活動的影響。在中國市場,我們通常在下半年
(如重大中國節日(包括中秋節、國慶節及雙十一全球購物節)期間或之前)迎來銷售高峰。在若干海外市場,我們通常會在節日(如聖誕節)及購物活動(如黑色星期五)較為集中的第四季度迎來銷售高峰,根據過往經驗,其將迅速提高我們對物流服務的需求;(c)根據歐睿報告,考慮到消費者對我們產品的長期需求預計不會受到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重大影響,2020年上半年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導致的與我們的產品銷售有關的服務需求減少預計有所恢復及反彈);
(iii) 本公司向海爾集團(其於2020年9月29日成為我們的關連人士)出售卡奧斯。預計本公司將繼續採購公共設施服務(如水電供應及卡奧斯提供的能源供應配套服務),於上市後未來幾年,約佔建議年度上限的3%; 及
(iv) 其他因素,包括但不限於根據歐睿,原材料、人工及其他相關成本及開支的預期增長以及市場趨勢。
B. 須遵守申報、年度審閱及公告以及獨立股東批准規定的持續關連交易
以下交易乃在本集團的一般及正常業務過程中按一般或更佳商業條款進行,董事目前預計,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根據《上市規則》第十四A章計算的各項相關百分比率(盈利比率除外)按年度基準計均將高於5% 。根據《上市規則》第14A.49、14A.71、14A.35和14A.36條,該等交易須遵守申報、年度審閱、公告及獨立股東批准規定。
6. 產品及物料銷售框架協議
訂約方: 海爾集團(作為買方); 及
x集團(作為供應商)。
主要條款:
我們於2020年11月9日與海爾集團訂立產品及物料銷售框架協議(「產品及物料銷售框架協議」),據此,本集團已同意以非獨家的形式不時向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提供若干產品及物料(「待售產品及物料」)。
根據產品及物料銷售框架協議,本集團擬向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提供的待售產品及物料主要包括:
• 供內部使用的產品;
• 生產用零件及原材料; 及
• 全套智慧家庭解決方案,包括輔助產品及服務。
產品及物料銷售框架協議的有效期為自上市日期至2022年12月31日。本集團可全權酌情選擇於產品及物料銷售框架協議屆滿後再續期(必要時可調整費用)三年。根據產品及物料銷售框架協議,海爾集團並無互惠權利。訂約雙方及其各自的附屬公司或聯繫人將另行訂立相關協議,該等協議將根據產品及物料銷售框架協議中規定的原則列出具體條款及條件。
交易理由:
本集團與海爾集團有著長期穩定的業務關係。本集團熟悉海爾集團的業務流程和需求、質量標準及營運要求,並能夠持續供應海爾集團所需的待售產品及物料,並為本集團提供穩定的收入。董事認為,與海爾集團維持穩定優質的業務關係將有利於我們目前及未來的業務營運。
此外,本集團能夠利用集中採購平台以相對較低的成本不時採購海爾集團所需的零件及物料,並從所提供的價差中獲利,從而享受規模經濟帶來的好處。例如,我們的附屬公司青島海達瑞採購服務有限公司及青島海達源採購服務有限公司作為電器和零件的集中採購平台,使本集團可以在市場上以優惠的價格及條款採購零件及物料。
根據我們與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過去業務往來的經驗,我們認為本集團能夠按不遜於我們提供予獨立第三方的價格和條款,有效滿足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對銷售待售產品及物料的需求,這符合本集團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定價政策:
本集團就根據產品及物料銷售框架協議擬向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出售的待售產品及物料所收取的費用應按雙方協定的價格進行,具體而言:
• 產品以及智慧家庭解決方案的售價將考慮產品及解決方案的類型、零售量、市況
等因素確定,且將不低於本集團向市場上可比較的獨立第三方提供相似性質、類型及質量產品及解決方案的價格。
• 零件及物料的售價將根據零件及物料的實際售價加上不超過1.25%的佣金費率(供涵蓋本集團成員公司在提供零件及物料時產生的相關營運及行政開支)確定。
向本集團提供的銷售條款(包括所採用的折扣率及佣金費率)應不遜於類以時間內中國市場上相同或可比較類型、性質和質量的產品、零件及物料的現行條款以及本集團向獨立第三方提供的條款。於釐定現行市場價格時,本集團將收集相關市場信息、審核至少兩個其他獨立第三方提供的報價(用於產品銷售),並比較過去三年中獨立第三方與本集團之間進行或提供的相同或可比較類型、性質和質量的交易或報價(用於零件及物料銷售)。倘並無合適的獨立第三方提供相同或類似質量的產品及物料,則本集團將參考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向獨立第三方提供相同或類似質量產品的費用及條款(且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同意提供有關資料)、產品及物料成本、估值及市場價格以供比較及參考。
我們收取的確切銷售價格及付款時間將在訂立單獨的基礎合約時,根據產品及物料銷售框架協議中規定的原則,由雙方按公平原則確定。
歷史金額: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各年及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本集團向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提供的上述待售產品及物料的交易總額分別約為人民幣6,624百萬元、人民幣6,478百萬元、人民幣5,257百萬元及人民幣1,052百萬元。
年度上限: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根據產品及物料銷售框架協議擬向我們支付的年度交易金額不得超過以下上限: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的建議年度上限
(人民幣百萬元)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擬向我們支付的
交易金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638 4,963 5,310
上限依據:
於確定上述建議年度上限時,董事考慮了以下因素:
(i) 於往績記錄期間,本集團與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之間就我們提供待售產品及物料達成的交易的歷史金額。產品及物料銷售框架協議下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上限乃經計及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產生的交易金額人民幣3,459百萬元(反映出較2020年上半年產生的金額增加229%)後,參考截至2019年12月 31日止三個年度的平均交易金額人民幣6,120百萬元估計。產品及物料銷售框架協議下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兩個年度各年的年度上限乃根據交易金額同比增長7%估計,其乃經計及根據xx,就零售額而言,自2020年至2022年期間中國大家電市場的預計年複合增長率為9.6%後作出的保守估計;
(ii) 現有合約價值及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為滿足未來增長前景對待售產品及物料不斷增長的需求(鑒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導致2020年上半年的客戶需求減少預計有所恢復及反彈,根據歐睿報告,考慮到消費者對我們產品的長期需求預計不會受到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重大影響,以及中國電器、水設備及家電產品的國內需求的預期發展趨勢)。例如,海爾集團的若干家裝附屬公司由於向客戶提供整套房屋解決方案的數量不斷增加而一直購買我們的家電產品。此外,海爾集團的若干生物醫療附屬公司根據疫情進行生物醫療研究項目,因此其對我們相關產品(如電子體溫計)的需求將繼續增加; 及
(iii) 其他因素,包括但不限於根據歐睿,原材料、人工及其他相關的成本及開支增長以及市場趨勢,從而導致我們待售產品及物料的單價預期增長。
7. 產品及物料採購框架協議
訂約方: 海爾集團(作為供應商); 及本集團(作為買方)。
主要條款:
我們於2020年11月9日與海爾集團訂立產品及物料採購框架協議(「產品及物料採購框架協議」),據此,本集團已同意以非獨家的形式不時從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採購若干產品及物料(「待採購產品及物料」)。
根據產品及物料採購框架協議,本集團擬從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購買的待採購產品及物料主要包括:
• 供內部使用及轉售的產品(「待採購產品」),包括但不限於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製造或採購的電視機及計算機,以及相關配套服務(如產品保修服務);
• 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為我們內部使用而使用、閒置、採購及╱或量身定制的生產及試驗設備(「待採購設備」); 及
• 生產所需的原材料及部件(「待採購物料」)。
產品及物料採購框架協議有效期為自上市日期至2022年12月31日。本集團可全權酌情選擇於產品及物料採購框架協議屆滿後再續期(必要時可調整費用)三年。根據產品及物料採購框架協議,海爾集團並無互惠權利。訂約雙方及其各自的附屬公司或聯繫人將另行訂立相關協議,該等協議將根據產品及物料採購框架協議中規定的原則列出具體條款及條件。
交易理由:
本集團與海爾集團有著長期穩定的業務關係。海爾集團熟悉我們的業務流程和需求、質量標準及營運要求,並能夠持續供應我們所需的待採購產品及物料。董事認為,與海爾集團維持穩定優質的業務關係將有利於我們目前及未來的業務營運。
就向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購買待採購產品而言,產品及物料採購框架協議使本集團能夠確保供應海爾集團生產和採購的產品,以供我們內部使用及轉售,並為本集團繼續發展其銷售業務鞏固基礎。本集團自海爾集團購買待採購產品後,可以利用其全球渠道能力,通過國際及國內分銷渠道分銷產品。
就購買待採購設備而言,本集團可利用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的資源、設計及生產優勢,以優惠的價格及條款獲取待採購設備,用於我們自身產品及相關零件的生產及開發,並利用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的進出口平台採購進口設備。
就購買待採購物料而言,本集團可就其不同分部(如洗衣設備及熱水器生產分部)的生產營運利用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的集中採購平台的規模及效率,從而降低本集團的採購成本。
根據我們與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進行業務往來的過往經驗,我們認為,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能夠有效滿足我們對相關穩定優質的產品、設備及物料的需求,這符合本集團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定價政策:
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就待採購產品所收取的採購金額應由雙方根據不遜於獨立第三方向本集團提供的條款,按公平原則商定。於釐定現行市場價格時,本集團將收集及審核至少兩個其他獨立第三方就相同或類似質量產品提供的報價,以進行比較。倘並無合適的獨立第三方提供相同或類似質量的產品及物料,則本集團將參考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向獨立第三方提供相同或類似質量產品的費用及條款(且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同意提供有關資料)、產品及物料成本、估值及市場價格以供比較及參考。
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就待採購設備所收取的採購金額將考慮有關設備的來源、折舊及資產淨值、相關成本及開支(如有關設備的採購價、相關營運及行政開支等)等各種因素後,並參考估計價值及市場價格(市場價格乃根據本集團向獨立第三方就採購同類同質設備所支付的歷史價格以及至少其他兩名獨立第三方的報價(本集團定期就同類同質設備收集及審核以進行比較)公平協商釐定)。
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就待採購物料所收取的採購金額將根據實際成本(如海爾集團及╱或其聯繫人通過競標流程(如適用)獲得的價格或其他實際採購價)加不超過1.25%的佣金費率(其用於支付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在提供物料方面的相關營運及行政開支)或根據市場價格釐定。
本集團會就類似交易向獨立第三方索取報價以供比較及參考,且無論如何,有關採購的對價條款應不遜於獨立第三方在相若時間就相同數量及質量的可資比較產品、設備及物料向本集團提供的條款。
歷史金額: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各年及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本集團向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作出的上述採購的交易總額分別約為人民幣31,208百萬元、人民幣23,323百萬元、人民幣19,976百萬元及人民幣8,715百萬元。
年度上限: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我們根據產品及物料採購框架協議擬向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支付的年度交易金額不得超過以下上限: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的建議年度上限
(人民幣百萬元)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我們擬向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支付的
交易金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500 22,550 24,805
上限依據:
於確定上述建議年度上限時,董事考慮了以下因素:
(i) 於往績記錄期間,本集團與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之間就我們購買待採購產品及物料達成的交易的歷史金額。產品及物料採購框架協議下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上限乃經計及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產生的交易金額人民幣 13,429百萬元(反映出較2020年上半年產生的金額增加54%)後,參考截至2019年 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的平均交易金額人民幣24,836百萬元估計。此外,本公司預計,銷售相關服務的需求會進一步增加,因此,經計及因2020年第四季度將迎來各種主要節日及購物活動,產品及物料採購框架協議下交易金額的季節性模式,2020年第四季度交易金額的增長率將高於2020年第三季度。在中國市場,我們通常在下半年(如重大中國節日(包括中秋節、國慶節及雙十一全球購物節)期間或之前)迎來銷售高峰。在若干海外市場,我們通常會在節日(如聖誕節)及購物活動(如黑色星期五)較為集中的第四季度迎來銷售高峰。這會迅速增加我們對用於生產的待採購物料及待採購產品的需求,因為根據過往經驗,本公司通常於該季度增加對海爾集團產品的採購。產品及物料採購框架協議下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兩個年度各年的年度上限乃根據交易金額同比增長10%估計,其乃經計及根據xx,就零售額而言,自2020年至2022年期間中國大家電市場的預計年複合增長率為9.6%後作出的保守估計;
(ii) 現有合約價值以及我們為滿足我們未來的增長前景對待採購產品及物料的需求增加,以及預期的銷量增長趨勢(根據歐睿報告,鑒於2020年上半年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帶來的負面影響,預計與我們業務增長相關的產品、設備及材料需
求將有所復甦及反彈)。例如,由於我們現有生產線的智能升級計劃,預計我們對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的相關生產及試驗設備的需求將會增加; 及
(iii) 本公司向海爾集團(其於2020年9月29日成為我們的關連人士)出售卡奧斯。預計本公司將繼續自卡奧斯購買待採購產品及物料,於上市後未來幾年,約佔建議年度上限的26%,這與往績記錄期間卡奧斯與本集團(卡奧斯除外)之間產生的交易金額的貢獻水平相一致,且2020年至2022年的估計交易金額與往績記錄期間產生的相關歷史金額相符; 及
(iv) 其他因素,包括但不限於由於人工和其他成本及開支增長以及市場趨勢導致產品、設備、物料及部件的單價預期增長。
8. 金融服務框架協議
訂約方: 海爾集團(作為服務提供者); 及本集團(作為服務接收者)。
主要條款:
我們於2020年11月9日與海爾集團訂立金融服務框架協議(「金融服務框架協議」),據此,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主要為海爾集團(青島)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及海爾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統稱為「海爾集團財務」)等同意以非獨家的形式不時向本集團提供金融服務。
根據金融服務框架協議,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擬向本集團提供的服務包括:
• 存款服務;
• 貸款服務及委託貸款服務; 及
• 其他金融服務,包括:
(1) 即期外匯買賣服務;
(2) 金融衍生產品交易服務;
(3) 金融及融資相關諮詢服務、信用認證及相關諮詢和代理服務;
(4) 交易資金結算服務;
(5) 獲批准的保險代理服務;
(6) 提供擔保;
(7) 商業匯票承兌及貼現服務;
(8) 集團內部轉賬及結算服務以及結算計劃規劃;
(9) 金融租賃服務;
(10) 公司債券包銷服務;
(11) 本集團產品的消費者信用、買家信用及金融租賃服務; 及
(12)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的其他服務。
(統稱為「其他金融服務」)
金融服務框架協議自上市日期起生效,並將於2021年年初召開之本公司2020年股東週年大會之日屆滿。本集團可全權酌情選擇於金融服務框架協議屆滿後再續期(必要時可調整費用)三年。根據金融服務框架協議,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並無互惠權利。訂約雙方及其各自的附屬公司或聯繫人可另行訂立相關協議,該等協議將根據金融服務框架協議中規定的原則列出具體條款及條件。就本集團存放於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之存款而言,倘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濫用或違約使用有關存款,或於任何其他情況下無法償還本集團存款(包括應計利息),本集團有權動用有關存款(包括應計利息),以抵銷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借予本集團之未償還貸款(包括應計利息)。然而,倘本集團未能按時償還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所借予之貸款,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將無權動用本集團存放於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之存款
(包括應計利息),以抵銷應收本集團之未償還貸款(包括應計利息),惟中國法律及法規另有規定者除外。
交易理由:
作為專門從事家電行業的企業集團財務公司,海爾集團財務受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管,可按比獨立商業銀行更有效、更靈活的方式向本集團提供一系列金融解決方案。此外,海爾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於2007年獲得了從事外匯業務的批准。就具有類似性質及期限的存款而言,海爾集團財務提供的存款的利率不低於本集團獲得的商業銀行的利率。本集團使用海爾集團財務的金融服務的原因及益處包括但不限於:(i)相比中國其他外部銀行,海爾集團財務對本集團的運營和發展需求有更深入的了解,能夠更便捷、更有效地為本集團提供各種量身定制的組合金融服務;(ii)在海爾集團財務能夠提供比外部銀行更優惠的條件時,通過減少應付予外部銀行的融資費用及收費金額,節省更多的成本; (iii)海爾集團財務歷來履行與本集團簽訂的金融服務協議的所有條款。
根據我們過往與海爾集團財務進行業務往來的經驗,我們認為海爾集團財務能夠有效地滿足我們對金融服務的需求,這符合本集團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定價政策:
就存款服務而言,根據金融服務框架協議,對於國內人民幣存款,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參考同期中國人民銀行於其官方網站不時公佈的基準存款利率,以不低於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銀行及中國境內所有上市的全國性股份制銀行所報同類型存款最高利率的利率向本集團提供存款服務。
就貸款服務而言,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將以按公平原則並經參考其他主要金融機構╱商業銀行就同類貸款所收取的借款利率後釐定的不遜於市場價格的價格向本集團提供貸款。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作為本集團的金融服務機構提供的委託貸款服務乃為免費提供。本集團可免費使用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的網上銀行系統進行結算。
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務而言,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收取的費用將根據相關市場價格,參照中國人民銀行不時於其官方網站公佈的基準費率而釐定; 倘中國人民銀行並無就該類金融服務公佈有關基準費率,則費用將參考(其中包括)其他主要金融機構╱商業銀行就同類服務收取的費率,根據不遜於中國獨立商業銀行╱金融機構向本集團提供的條款釐定。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集中其資源優勢自外部金融機構獲取最低的服務費及最好的服務,並同意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將不會收取任何中介費,惟由外部銀行收取的費用除外。此外,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同意豁免本集團將向海爾集團及其聯繫人支付的所有服務費,包括但不限於POS手續費、賬戶管理費、網銀開通費、查詢函證費、存款證明費用、信用認證費及內部結算費。
歷史金額: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各年及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本集團於海爾集團財務存放存款的最高每日結餘分別為約人民幣17,132百萬元、人民幣16,602百萬元、人民幣17,752百萬元及人民幣20,000百萬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各年及截至2020年 6月30日止六個月,本集團自海爾集團財務收到的相應利息收入分別為約人民幣51百萬元、人民幣77百萬元、人民幣81百萬元及人民幣56百萬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各年及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海爾集團財務授予本集團貸款的最高每日未償還結餘分別約為人民幣9,831百萬元、人民幣4,516百萬元、
人民幣2,737百萬元及人民幣3,680百萬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各年及截至2020年 6月30日止六個月,本集團支付予海爾集團財務的相應利息開支分別為人民幣271百萬元、人民幣125百萬元、人民幣73百萬元及人民幣53百萬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各年及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海爾集團財務為本集團提供的外匯衍生產品的最高每日交易結餘分別約為人民幣1,706百萬元、人民幣2,019百萬元、人民幣1,850百萬元及人民幣3,375百萬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各年及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本集團就其他金融服務支付的服務費分別約為人民幣20百萬元、人民幣23百萬元、人民幣22百萬元及人民幣12百萬元。
年度上限:
於本公司將於2021年初召開的2020年股東週年大會之日,金融服務框架協議下的最大交易金額應不超過下列上限:
於本公司將於2021年初 召開的2020年股東週年大會
之日的建議年度上限
(人民幣百萬元)
存款服務
(a) 我們存放的最高每日存款結餘 25,100
(b) 利息收入 86
貸款服務
(a) 授予我們的貸款的最高每日未償還結餘 3,977
(b) 利息開支 103
其他金融服務
(a) 外匯衍生產品的最高每日交易結餘 5,500
(b) 服務費 22
上限依據:
於確定上述建議年度上限時,董事考慮了以下因素:
就存款服務而言:
(i) 我們自上述海爾集團財務獲得的存款的歷史交易金額及相關利息收入,經計及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的存款最高每日結餘人民幣22,950百萬元(反映出較 2020年上半年產生的結餘增加15%)及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產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幣71百萬元。存款的最高每日交易結餘上限較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
月產生的金額增加9%,此乃經計及僅於2020年第三季度增長15%,且該上限須適用於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召開日期(自本上市文件日期起半年)前的剩餘期間後根據我們的業務增長作出的保守估計; 及
(ii) 本集團可供存放於海爾集團財務的預計現金金額及每日現金流入。作為財務管理措施的一部分,本公司為本集團每年存放於海爾集團財務的存款設定最高每日結餘,該結餘近年來整體保持穩定,以令本集團能夠充分靈活地進行財務分配。此外,本公司亦計及業務發展計劃及本集團的增長概況。我們的生產線及產能的發展計劃已導致短期存款及資金結算需求增加。尤其是分銷業務量的增加導致本集團通過海爾集團財務進行結算的頻率及數量增加。由於我們的業務增長自2020年上半年期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影響的預計恢復及反彈,我們亦已計及交易結算的潛在增長。具體而言,對我們產品及服務的需求預計不會受到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重大影響(根據歐睿報告),且交易結算預計會隨整體市場趨勢及我們能力的增強而增加。鑒於本集團擁有逾300家附屬公司的規模以及於2020年上半年期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整體上影響了本集團的業務規劃,本集團存款需求的增加(由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預計恢復及反彈)使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估計年度上限升高。更多現金將留於海爾集團財務的賬戶中。
就貸款服務而言:
(i) 我們向海爾集團財務支付的貸款的歷史交易金額及相關利息開支,經計及截至 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產生的貸款最高每日未償還結餘人民幣3,711百萬元及產生的利息開支人民幣83百萬元; 及
(ii) 本集團的貸款需求估計增加。作為財務管理措施的一部分,本公司為本集團每年從海爾集團財務獲得的貸款設定每日最高未償還結餘,該結餘近年來整體保持穩定,以不時滿足本集團成員公司的融資需求。此外,本集團亦計及業務發展計劃及本集團的增長概況,尤其是本集團成員公司對短期資金的需求,以支持諸如擴大生產線及併購等經營活動。由於我們項目開發的進度於2020年下半年繼續推進,且我們已開始制定需要資本資源的多元化擴展方案,我們的業務增長預計將自2020年上半年期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影響中恢復及反彈,故我們亦已計及項目貸款需求的潛在增長。
就其他金融服務而言:
(i) 其他金融服務的歷史交易金額及我們向海爾集團財務支付的基礎服務費,經計及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產生的外匯衍生產品的最高每日交易結餘人民幣 4,181百萬元(反映出較2020年上半年產生的結餘增加24% ,且較2019年產生的結餘增加126%)及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產生的服務費為人民幣19百萬元。外匯衍生產品於2020年產生的交易結餘激增,主要是由於考慮到(1)本集團於2020年通過成立新增多家海外附屬公司; 及(2)包括但不限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爆發及即將舉行的美國總統大選等事件引起的全球市場不穩定加劇而導致的外匯風險波動加劇,本集團針對外匯風險的對沖需求增加。外匯衍生產品的最高每日交易結餘上限乃基於2020年第三季度產生的結餘增加約30%估計,其乃經計及2020年第三季度增加24%,且該上限須適用於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召開日期(自本上市文件日期起半年)前的剩餘期間後作出的保守估計; 及
(ii) 本集團對全球金融服務的需求預期增長。作為財務管理措施的一部分,根據《外匯風險管理政策》及《海爾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外匯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將本集團外匯風險降至最低)以及根據實際業務需要,本公司就向海爾集團財務每年購買的外匯衍生產品設定最高每日交易結餘,該結餘近年來整體保持穩定,以滿足本集團成員公司不時就其海外業務分部的對沖需求。鑒於本集團一直在通過收購合適的海外目標擴大全球業務組合及其增長概況,我們對全球金融服務
(尤其是外匯衍生品)的需求相應增加以滿足其對沖需求。例如,我們於2015年通過收購海爾新加坡投資提高於日本及東南亞市場的敞口、於2017年通過收購 GE Appliances提高於北美市場的敞口及於2019年通過收購Candy提高於歐洲市場的敞口等。我們預計將持續加強我們的全球經營業績及業務,這可能進一步導致需對沖外匯風險敞口。詳情請參閱「歷史及公司架構 — 重大收購及出售」。此外,全球市場的持續不穩定,包括地緣政治事件及全球政治環境的不穩定(如中美關係惡化及英國脫歐)均造成近年來階段性經濟不確定性加大,且可能導致外匯市場波動,從而增加我們的對沖需求。通過進一步說明,於2019年,本公司海
外收入佔我們總收入的47%,外匯收支、外匯存貸款金額較大,匯率波動對本公司的經營業績的影響不斷增加。
內部控制措施
為確保相關框架協議項下的持續關連交易的條款屬公平合理,或不遜於提供予獨立第三方或該第三方提供的條款並按照正常商業條款或更優惠的條款執行,為符合本公司及我們股東的整體利益,本公司於監察本集團與關連方之間的交易時採用以下指引及原則,即:
• 本公司每年將根據審計委員會會議議程,於每次審計委員會會議期間(如有必要)向獨立非執行董事報告與關連方所訂立相關協議項下的交易;
• 本公司將審閱與關連方進行的交易,以確定任何可能超過建議年度上限的持續關連交易,以及將針對該等持續關連交易採取的任何措施。本集團已制定一系列措施,確保該等持續關連交易將根據相關協議條款進行。該等措施包括:
(1) 本公司將特別指派相關部門人員監控相關協議項下的交易,並定期就交易向本公司管理層匯報; 及
(2) 本集團將進行內部抽樣檢查,以確保針對持續關連交易的內部控制措施保持完整有效。
• 獨立非執行董事將每年審閱相關協議項下的持續關連交易,以檢查並在本公司年度報告中確認該等持續關連交易是否在本公司一般及正常業務過程中,按正常商業條款或更佳條件,根據規管該等交易的相關協議,按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股東整體利益的條款進行,以及本公司實施的內部控制程序是否充足有效,以確保該等持續關連交易乃按照相關協議載列的定價政策進行。
聯交所豁免
由於我們預期的各物業承租框架協議、服務提供框架協議、服務採購框架協議、產品及物料銷售框架協議、產品及物料採購框架協議及金融服務框架協議(統稱為「不獲豁免框架協議」)項下的該等不獲豁免持續關連交易將按經常及持續基準持續進行,本公司董事
(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嚴格遵守上述公告及獨立股東批准規定(視乎情況而定)將增
加非必要行政成本且將造成沉重負擔。因此,本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且聯交所已根據《上市規則》第14A.105條授予本公司豁免就各不獲豁免框架協議項下的不獲豁免持續關連交易嚴格遵守公告及獨立股東批准(倘適用)規定。倘超過上文所載任何建議上限,或該等交易條款產生重大變動,本公司將遵守《上市規則》的適用規定。除尋求豁免的公告及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視情況而定)外,本集團將遵守《上市規則》第十四A章的相關要求。
倘上述協議項下所涉及的任何交易條款有所變更或倘日後本公司與任何關連人士訂立任何新的協議,我們將悉數遵守《上市規則》第十四A章項下的相關規定,除非我們向香港聯交所申請並獲得單獨的豁免。
董事確認
x公司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i)各不獲豁免框架協議已及將於本集團一般及正常業務過程中按一般商業條款或更佳條款訂立,屬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及(ii)各不獲豁免框架協議項下的建議上限屬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聯席保薦人確認
聯席保薦人認為,(i)各不獲豁免框架協議已及將於本集團一般及正常業務過程中按一般商業條款或更佳條款訂立,屬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的整體利益; 及(ii)各不獲豁免框架協議項下的建議上限屬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的整體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