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和县善厚镇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
(和县善厚镇凤台村研学教育基地及和美乡村精品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提升)
发包人 (全称) :和县善厚镇人民政府
承包人 (全称) :安徽和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省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 (全称) 和县善厚镇人民政府
承包人 (全称) 安徽和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和县善厚镇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
设项目(和县善厚镇凤台村研学教育基地及和美乡村精品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提
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 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和县善厚镇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和县善厚镇凤台村研学教育基
地及和美乡村精品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提升) 。 2.工程地点: 和县善厚镇凤台村 。
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发改行审(2024)142号)
4.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
5.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主要分为以下建设内容:一是和县善厚镇凤台村研学教育基地,项
目坐落于和县善厚镇凤台村境内,规划总用地面积约9450.2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767平方
米。其中,本次建设内容为项目1# 楼“中华田园舱”及 2#楼“工蜂舱”,1#楼、2#楼建筑面
积约4767平方米。将原有小学和村部改建为集研学课堂、公共文化展馆、餐饮住宿为一体的研
学综合基地及附属设施配套等;二是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对木匠片区铺设生活污水收集
管网,建设规模适宜的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覆盖350左右户村民);围绕“三边”“两堆”“
一舍 ”“五小园”对村庄内污水塘、沟渠进行清淤、硬化、修村民活动广场、村庄内道路修
建及白改黑、新建公厕,修建xxx、关口桥、坝陈桥;花月大道沿线村庄基础设施提升(卫
生死角提升、破损设施维修)、道路亮化约 7 公里;凤台村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具体详见“
初步设计 ”。
6. 工程承包范围:包括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为设计工作开展的勘察、测绘、物探等)
、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及配合街道、社区完成改造后的项目满意度调查。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 年 / 月 / 日。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 2024 年 6 月 17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 12 月 14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18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且应通过相应部门的审查
。
采购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合格质量标准及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应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 及相
应部门的备案。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 叁仟壹佰贰拾柒万玖仟xx柒拾xx整
(¥31279575.00) 。
( 1) 工程设计费用(含勘察、测绘、物探等):人民币76.50万元 。
( 2) 工程施工费用(含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等):人民币3051.4575万元 。 1.项目结算相关规定:
具体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应内容。
2. 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 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 / 。
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xxx 。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 任定树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 xxx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 1 ) 中标通知书 (如果有) ;
( 2)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如果有) ;
( 3 ) 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
( 4) 通用合同条件;
( 5) 承包人建议书;
( 6 ) 价格清单;
( 7 ) 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 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
,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八、订立时间
本合同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订立。九、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 和县善厚镇人民政府 订立。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十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三 份,承包人执 七
份。
发包人:和县善厚镇人民政府(公章) 承包人:安徽和州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40523734988230G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231538138118 地址: xxxxxxxx00x 地址:xxxxxxxxx000x
邮政编码: 238200 邮政编码: 238200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xxx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和县支行 账号: / 账号: 34001777408053001081
承包人:安徽省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0004850024689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经开区大学城科创园
(海恒科创中心)5栋12层 邮政编码: 230601
法定代表人: xx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0000-00000000
传真: /
电子信箱: / 开户银行: 建行合肥钟楼支行账号: 340501488608000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