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GXCZ-A1-22630642
GXTC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
磋 商 文 件
项目编号: GXCZ-A1-22630642
项目名称: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涿州校区食堂排烟系统及设备维修服务项目
采 购 人: |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
采购代理机构: |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2年11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1.项目编号:GXCZ-A1-22630642
2.项目名称: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涿州校区食堂排烟系统及设备维修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如有):28 万元
5.服务内容:
(1).厨房排烟系统进行定期清洗服务,全部排油烟装置、设备。
包括:所有的油烟面罩清洗、管道清洗、油烟净化器清洗、排风扇等确保达标排放。
(2).厨房不锈钢屋顶、墙面瓷砖、地面、下水系统清洗消毒。
(3).厨房设备(含厨具、风灶、冰箱、冰柜、绞肉机、电饼铛、鼓风机、冷库、售饭台等)进行维修和定期保养服务。
(4).厨房下水系统定期清洗。
(5).地下室内下水池油污定期清理。
6.服务期: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7.服务地点: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涿州校区。
8.保修期:非合同内修理设备保修期:3 个月,合同内修理设备保修期:6 个月
9.付款方式:按合同每年定期分两次结算,甲方开具正规发票。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否。其他:
供应商必须对采购货物同项目内所有服务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响应其中的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
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3.1 被“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
3.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3.4 本项目不得转包、不得分包。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 年 12 月 5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2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 供应商请将 其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等 资料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xxxxxxxxxxxxx@xxxxxx.xxx),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可电汇标书款。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将联系发放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3.特别提醒: 请在“国信招标集团单位入库在线申请系统”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上
述网址仅限电脑端浏览器使用,手机等移动端无法使用)。响应单位在“国信招标集团单位入库在线申请系统”第一次注册时填报的人员,默认为该单位的主账号管理员。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 年 12 月 20 日 15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xxxxxxxxxxxxxxxx 0 xx国信招标会议室。五、开启
时间:2022 年 12 月 20 日 15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xxxxxxxxxxxxxxxx 0 xx国信招标会议室。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上发布。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注:所采购的货物在采购期间内属于有效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
3. 磋商时间:为磋商小组通知时间。
4. 标书款、保证金、服务费收款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分公司开 户 行:招行中关村支行
账 号: 1109090990102012200017154
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参加磋商项目的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磋商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只接受供应商对公缴纳保证金,个人汇款视为无效款。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地 址:xxxxxxxxx 00 x联 系 人:x老师
电 话:010-885617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xxxxxxxxxxxxx 0 xx
联 系 人:xxx、xxx、xx
电 话:15128110500、13311158607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标的名称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涿州校区食 堂排烟系统及设备维修服务项目 | 其它未列明行业 |
x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2.2 | 项目属性 | 项目属性: ■服务 □货物 □工程 |
2.3 | 科研仪器设备 |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是 ■否 |
3.1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 □组织, 考察时间:考察地点: |
磋商前答疑会 | ■不召开 □召开, 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
4.2.5 | 标的所属行业 | x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0.2 | 报价 | 报价的特殊规定: ■无 □有,具体情形: |
11.1 | 磋商保证金 | 磋商保证金金额:5600 元(人民币) 保证金的形式: █支票 █金融机构保函 █汇票 █担保机构保函 █电汇 █本票磋商保证金收受人信息: 接收保证金开户行、账号: 账户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分公司开户行名称:招行中关村支行 账号:1109090990102012200017154 注: 1、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响应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2、建议各供应商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 日,按磋商文件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磋商保证金,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拒绝; 3、磋商保证金缴纳人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保持一致,保证金的有效期和响应文件一致; 4、以支票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需保证其保证金从基本账户转出,若供应商未按此要求办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 担。 | ||
11.7.5 | 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无 □有,具体情形: | |
12.1 | 响应有效期 | 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90 日历天。 |
18.1 | 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 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否 □是 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以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报价也相等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
21.5 | 分包 | x项目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 □允许,具体要求: (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 (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 (3)其他要求: |
22.1.1 | 询问 | 询问送达形式:将原件委派专人送达或通过邮寄方式。 |
22.3 | 联系方式 |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0000000000、13311158607; 通讯地址:xxxxxxxxxxxxx 0 xx。 |
23 | 代理费 | 收费对象: □采购人 ■成交供应商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服务类标准 90%计取,不足 3000 元按 3000 元计取;会议费、专家评审费据实结算。 缴纳时间:以上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单 5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全部交纳。 |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24 | 其他 | |
(1) |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 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文件 2 份(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与响应文件内容一致,包括所有响应文件内容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 (PDF 或 JPG 格式)1 份和签字盖章前的可编辑版本(WORD、EXCEL等格式)1 份。响应文件电子版形式:U 盘。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在封套上标记“响应文件电子版”字样。) |
(2) | 装订要求 | 应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方式 |
(3) | 封套上写明 | 采购人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包响应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供应商名称: |
(4) | 磋商小组成员 | 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 从采购代理专家库抽取的评审专家 2 人。 |
(5) | 响应文件所有内容(尤其是复印件)应清晰可辨,业绩证明文件应体现合同实施范围和实施时间等相关信息,否则磋商小组有权认为供应商所提供的内容无效。 | |
(6) | 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应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则应提供其有效性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政策性相关文件以及满足上述政策文件的说明或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有权认为供应商所提供的内容无效。 | |
(7) | 供应商应在每一册响应文件开始位置编制目录,应尽可能的详细、清晰。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对目录补充完善。响应文件的装订顺序应按目录顺序依次装订,并连续编排页码(扫描或复印件可以采用包括页码机加盖等方式加盖页码)。如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分册编制的,目录应按各分册分别编制。 |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8) | 1、内容要求: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编制响应文件,不得完全照搬规范标准文件。技术应答部分或施工组织设计部分,货物和服务类项目的不超过 50页,工程类的不超过80页。工程项目的单价分析表不需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但需要提供电子版(格式为GBQ和excel)。 2、装订要求:所有响应文件放在一册内装订,不分册装订。 3、关于目录的要求:供应商应在每一册响应文件开始位置编制目录,应尽可能的详细、清晰。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对目录补充完善。响应文件的装订顺序应按目录顺序依次装订。 4、关于底部页码的要求:供应商应在每一页底部连续编排页码(扫描或复印件可以采用包括页码机加盖等方式加盖页码),并与目录对应。 5、 关于右上角页码的要求:除上述第4条要求的页码外,供应商还应在响应文件每张纸面(包括但不限于封面和扉页等)右上角编制页码。若双面打印,则只在正面右上角编制页码,背面不要编制页码。每张纸的右上角页码应保证页码连续。本页码的作用是对纸张进行计数,不对应页面,也不需与目录对应。该页码可以手写,也可以打印,也可以采用包括页码机加盖等方式加盖页码。若打印,则字号为四号,字体为宋体、加粗。 | |
(9) | 供应商须认真填写《递交响应文件登记表》、《供应商基本信息表》、《磋商保证金信息表》(加盖公章)和《对开收据》(加盖公章)、《关于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承诺函》(加盖公章)、《补充文件回执》(如有,加盖公章),以上文件的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六章。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单独递交一份,不要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上述《磋商保证金信息表》电子版(WORD版本)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磋商保证金信息表》) |
供应商须知一 说 明
1.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1.2 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3 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1 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
2.2 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3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3.1 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3.2 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
4.1 进口产品
4.1.1 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 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文)。
4.1.2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4.2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2.1 中小企业定义:
4.2.1.1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
4.2.1.2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4.2.1.3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4.2.1.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4.2.2 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4.2.3 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4.2.3.1 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4.2.3.2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4.2.3.3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2.3.4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4.2.3.5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4.2.3.6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4.2.4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4.2.5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4.2.6 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4.3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3.1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4.3.2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
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4.3.3 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
4.3.4 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如涉及)。
4.4 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
4.4.1 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
〔2021〕19 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如涉及)。
4.5 正版软件
4.5.1 依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 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
4.5.2 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
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
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 号)。
4.6 信息安全产品
4.6.1 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
(2009 年第 33 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响应无效。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 号)。
4.7 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
4.7.1 为全面推进本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关要求,相关规定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2381 号)。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 VOCs 含量限制标准(具体标准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否则响应无效;属于推荐性标准的,优先采购,具体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5.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
6.1 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合同草案条款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6.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
7.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的,还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7.2 上述书面通知,按照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发出,因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通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7.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8.1 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响应。供应商应当对所报采购包对应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否则其对该采购包响应无效。
8.2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磋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3 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1 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9.2 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9.3 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
9.4 对照第四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四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xx与第四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四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9.5 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10.1 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
10.2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0.2.1 所报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
10.2.2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工程或服务费用。
10.3 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10.4 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最后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
11.1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1.2 交纳磋商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11.3 磋商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原件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由于到账时间晚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或者票据错误、印鉴不清等原因导致不能到账的,其响应无效。
11.4 磋商保证金(保函)有效期同响应有效期。
11.5 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磋商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1.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等形式递交的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再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1.6.1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11.6.2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
11.6.3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11.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11.7.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1.7.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1.7.3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1.7.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1.7.5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2.1 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
13.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提出比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采购范围、供货期(/或服务期)、响应文件有效期及磋商文件要求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3.2 响应文件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表须根据磋商文件第六章的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需要签字和(或)盖章的位置签字(或盖人名章)和(或)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如对首次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包括在响应文件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均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
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3.3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及电子文档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3.4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分册及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1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1.1 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标包分别加以密封。密封方式为在响应文件外包装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14.1.2 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标识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1.3 未按本章第 14.1.1 项、第 14.1.2 项要求密封并加写标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4.2 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
14.2.1 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磋商邀请书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首次响应文件。如有变化,见澄清修改文件。
14.2.2 供应商递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见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磋商邀请书。如有变化,见澄清修改文件。
14.2.3 除因供应商家数不满足要求未进行磋商的情形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4.2.4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4.3.1 在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磋商邀请书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14.3.2 修改的内容为首次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首次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15.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竞争性磋商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
15.2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将回避。
15.3 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再进行评审和磋商;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
15.4 本项目不公开报价。
16.1 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独立履行职责。
16.1.1 确认磋商文件;
16.1.2 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
16.1.3 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
16.1.4 编写评审报告;
16.1.5 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16.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6.3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函,提交最后报价函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
16.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最后报价函,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最后报价函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6.5 若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函与供应商首次递交的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的内容有差异,以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函内容为准。
16.6 若成交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函的报价与首次递交的报价函的报价有差异,则首次响应文件中所列明的各项单价和合价,应在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基础上按最后报价与首次报价的变化幅度进行调整,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的 3 日内提交给采购人;对采购人提出的审查意见在合同签订前修改完成。
16.7 评审专家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7.1 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17.2 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参与磋商最后报价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18.1 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
供应商,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
1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19.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1 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0.1.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0.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0.1.3 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21.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1.2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1.3 联合体获得成交资格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1.4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
21.5 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响应无效。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询问与质疑 | ||
22.1 | 询问 22.1.1 |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供 |
应商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
22.1.2 |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 3 个工作日内 | |
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 ||
22.2 | 质疑 22.2.1 |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 |
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 | ||
内,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 ||
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 | ||
复。 | ||
22.2.2 | 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 | |
22.2.3 |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
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 | ||
x,并加盖公章。 | ||
22.2.4 |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 | |
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 | ||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 |
22.3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3.1 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1.1 磋商小组将根据《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进行检查,并形成检查结果。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性检查要求》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1.2 《资格性检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
1.3 《资格性检查要求》见下表:
资格性检查要求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格式要求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 他规定 | 具体规定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 |
1-1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若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响应,则分支机 构参加响应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 | 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
1-2 | 供应商资格声 明书 | 提供了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 资格声明书》。 | 格式见《响应文 件格式》 |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格式要求 |
1-3 | 供应商信用记录 |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截止时点: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资格性检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为准;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竞争性磋商文件一并保存; 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响应无效。联合体形式磋商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 在不良信用记录。 | 无须供应商提 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查询。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 资格要求 |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 |
2-1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如下资料: 1、供应商单独响应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 1 或注 2 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2、如磋商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上述中小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声明函中如实列明单位性质,并按注 1 或 注 2 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注 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磋商文件要求 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
2-2 | 其它落实政府 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 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
3 | 本项目的特定 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格式要求 |
3-1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且供应商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磋商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 1-1、1-2 的证明文件。 3、本表序号 3-2 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响应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时,供应商不得为联合体。 | 提供《联合协 议》原件的复印件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不接受联合体 的详见《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
3-2 |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 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资格声明 书》 |
4 | 磋商保证金 |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 |
1.4 《符合性审查要求》见下表:
符合性审查要求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是否允许澄 清、说明或者更正 |
1 | 授权委托书 | 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 | 否 |
2 | 响应完整性 | 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 | 否 |
3 | 报价 | 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预算金额或者项目最高限价; | 否 |
4 | 报价唯一性 | 响应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 否 |
5 | 响应有效期 | 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响应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有效期的; | 否 |
6 | 签署、盖章 |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 否 |
7 | 实质性格式 | 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 | 否 |
8 | 采购需求的实质性响应 |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无实质性遗漏 | 是 |
9 | 服务标准 | 符合“采购需求”要求,无重大偏差 | 是 |
10 | 服务期和服务地点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是 |
11 | 报价的修正 (如有) | 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 | 是 |
12 | 报价合理性 | 报价合理,或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磋商小组要求 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 是 |
13 | 公平竞争 | 供应商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 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情形的; | 否 |
14 | 串通投标 | 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 | 否 |
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 |||
15 | 附加条件 | 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是 |
16 | 其他无效情形 | 供应商、响应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是 |
2.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5 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2.5.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2.5.2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如发现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存在不满足《符合性审查要求》的内容,如属于表中“不允许”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内容,则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如属于表中的“允许”澄清、说明或更正的内容,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如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或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后仍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5.3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
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
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6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时间为磋商小组指定的时间,具体时间根据磋商进度另行通知。
2.7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2.8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9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3.1 最后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如最后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最后报价总价进行调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供应商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响应,其响应无效。
3.2 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2.1 竞争性磋商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
□有,具体规定为:
■无,按下述 3.2.2-3.2.5 项规定修正。
3.2.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2.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后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2.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2.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3.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2 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
3.3.1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_10_%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3.2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_4_%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3.3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3.4 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3.3.5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3.6 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3.3.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3.3.8 若供应商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
3.3.9 其他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施的优先采购:/。
4 磋商环节及提交最后报价后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
4.1 供应商对实质性变动不予确认的;
4.2 不满足磋商文件★号条款或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超出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
4.3 未按照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逾期提交最后报价的;
4.4 如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的;
4.5 响应文件中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4.6 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
4.7 其他:/。
5.1 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5.2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5.3 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 。
5.4 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
6.1 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6.2 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 3 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在磋商文件允许的情形下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为二家,则依次推荐二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6.3 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
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
7.1 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商务评审 | ||||
1 | 供应商近3 年业绩 | 14 分 | 供应商近 3 年(2019 年 1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 日) 承担过同类业绩。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 2 分,最高得 14 分,未提供不得分。 同类业绩:食堂排烟系统及设备维修清洗服务; 注:须提供合同并附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内容页、金额页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加盖供应商的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 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的复印 件,未提供不得分 |
2 | 体系认证 | 6 分 |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 ISO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供应商具有有效的 ISO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 ISO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 1 项得 2 分,满分 6 分。 | 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
商务合计 | 20 | |||
技术评审 | ||||
1 | 需求响应 | 20 分 | 通过资格和符合性审查且完全满足采购文件采购需求的 所有技术指标的得 20 分;如需求响应每出现一项负偏离, 扣减 3 分,扣完为止。 | |
2 | 维修保障方案 | 8 分 | 1.供应商需依据实际情况提供维修保障方案,方案制定全面、合理,可行性高,服务全面顺利对接,可扩展性高得 8 分; 2.服务方案有较好的全面合理性,服务能够很好的对接,扩展性一般得 6 分; 3.服务方案较全面,可行性一般,实现服务对接难度大,扩展性较差得 4 分; 4.服务方案方案不全面,服务不能对接,扩展性无法体现的得 2 分; 5.未提供方案得 0 分。 |
3 | 项目质量保障方案及进度保障计划 | 6 分 | 1.项目质量保障方案及进度保障计划切实合理,可行性强,进度保障计划详细且完善,得 6 分; 2.项目质量保障方案及进度保障计划具备较好的合理性、可行性,进度保障计划较详细完善,得 4 分; 3.项目质量保障方案及进度保障计划较合理,可行一般,进度保障计划详细完善性一般,得 3 分; 4.项目质量保障方案及进度保障计划可行性较差,进度保障计划差,得 1 分; 5.未提供方案得 0 分。 | |
4 | 维修人员配备 | 8 分 | 1.提供维修人员配备情况信息,配置方案合理完善,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得 8 分; 2.维修人员配备情况信息,配置方案有较好的合理完善性,满足采购人需求,得 6 分; 3.维修人员配备情况不全,配置方案较合理完善,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得 4 分; 4.维修人员配备情况不全,配置方案缺乏针对性,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得 2 分; 5.未提供方案得 0 分。 | |
5 | 售后服务方案 | 8 | 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时限、响应时限、维修技术人员、增加免费质保期、保修期外运行、维修成本计算等具体服务措施。 1.售后服务方案切实合理,可行性强,售后服务优越,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得 8 分; 2.售后服务方案具备较好的合理性、可行性,满足采购人需求,得 6 分; 3.售后服务方案基本合理,可基本满足采购需求得 4 分; 4.售后服务方案简单,针对性不强,仅部分满足采购需求得 2 分; 5.未提供方案得 0 分。 | |
技术合计 | 50 |
报价得分 | ||||
1 | 报价 | 30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报价)×分值 | 此处最后 报价指经 过报价修 正,及因落实政府采 购政策进 行价格调 整后的报 价,详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 审标准》 3.2、3.3 |
价格合计 | 30 | |||
分值总计 | 100 |
第四章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名称及数量
序号 | 货物(服务) 名称 | 技术指标要求 | 数量 |
1 | 厨房排烟系统清洗 | 1.厨房排烟设备清洗:排烟罩过滤器每两周清洗一次;排烟罩、风机、横竖管道每个月清洗一次。 2.清洗消毒:后厨部分、下水系统内油污每年两次。(寒暑假各一次) 3.清洗使用的清洁剂必须符合环保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对建筑、管道及设施设备没有损害。 4.清洗后排烟管道及设施内外干净,表面均能见到底色,无积油和污渍,无漏烟、漏油点,符合消防规定和要求。 5.清洗时间安排在晚上和寒暑假,不得影响餐厅正常供 餐,并配合餐厅做好食品安全防护。 | 一层 385 平米 二层 373 平米 三层 278 平米 教工 164 平米 |
2 | 厨房设备维修 | 1.日常维修和定期保养:厨房设备的每两周一次。 2.学校设备发生故障,中标方保证在接到通知后两小时之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3.中标方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服从学校管理和安排,定期按工作标准服务,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4.维修或紧急抢修需要学校提供材料费时需先提交申请,批准方可实施,单价 1500 元以下材料费由中标方承担。 5.维护:每月检查设备绝缘程度,定期检查有没有跑、滴、漏。开机前进行检查有无杂物、注油。 6.食堂设备及配件清单以实际为准。 | 附清单 |
3 | 厨房下水管道系统定期清理 | 达到管道无残留杂物,正常使用标准 (下水管道ф200 在吊顶内,清理时需部分拆解) | 一层 87 米 二层 116 米 三层 115 x |
4 | 室内下水池油污定期清理 | 每周 1 次 | |
5 | 确认办法 | 1.清洗前后均需对管道进行拍照说明,每次清洗维修后需由学校后勤管理处对维修部分进行验收确认、签字。 2.维修超过 1500 元材料费时需经学校后勤管理处同意办理相关维修手续方可施工,应急等抢修需经后勤管理处审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手续齐全方可报销费用。 3.维修免人工费,按规定收取材料费。 4.投标时需提供食堂设备维修材料报价。 |
设备维护清洗明细清单
涿州校区食堂排油烟系统清洗服务清单 | ||||
序号 | 名称 | 规格(mm) | 单位 | 数量 |
1 | 排油烟罩 | |||
一楼 | 档口一 | 3100*6400 | 平米 | 19.48 |
档口二 | 3100*6400 | 平米 | 19.48 | |
档口三 | 3100*9300 | 平米 | 20.83 | |
档口四 | 3100*6400 | 平米 | 19.48 | |
二楼 | 档口一 | 3100*6600 | 平米 | 20.46 |
档口二 | 3100*6600 | 平米 | 19.48 | |
档口三 | 3100*8500 | 平米 | 26.35 | |
档口四 | 3100*5400 | 平米 | 16.74 | |
三楼 清真 | 档口一 | 3100*4200 | 平米 | 13.02 |
档口二 | 3100*4200 | 平米 | 13.02 | |
档口三 | 3100*4200 | 平米 | 13.02 | |
档口四 | 3100*5400 | 平米 | 18.36 | |
小炒 | 档口一 | 3100*4200 | 平米 | 13.02 |
档口二 | 3100*4200 | 平米 | 13.02 | |
档口三 | 3100*4200 | 平米 | 13.02 | |
档口四 | 3100*4200 | 平米 | 13.02 | |
教工 | 后厨一 | 3100*9200 | 平米 | 28.56 |
后厨二 | 3100*2800 | 平米 | 8.68 | |
2 | 竖井管道 | |||
一楼 | 档口一 | 1600*1400*15000 | 平米 | 33.6 |
档口二 | 1600*1400*15000 | 平米 | 33.6 | |
档口三 | 1600*1400*15000 | 平米 | 33.6 | |
档口四 | 1600*1400*15000 | 平米 | 33.6 | |
二楼 | 档口一 | 1600*1400*12000 | 平米 | 26.88 |
档口二 | 1600*1400*12000 | 平米 | 26.88 | |
档口三 | 1600*1400*12000 | 平米 | 26.88 | |
档口四 | 1600*1400*12000 | 平米 | 26.88 | |
三楼 清真 | 档口一 | 1600*1400*5000 | 平米 | 11.2 |
档口二 | 1600*1400*5000 | 平米 | 11.2 | |
档口三 | 1600*1400*5000 | 平米 | 11.2 |
档口四 | 1600*1400*5000 | 平米 | 11.2 | |
小炒 | 档口一 | 1600*1400*5000 | 平米 | 11.2 |
档口二 | 1600*1400*5000 | 平米 | 11.2 | |
档口三 | 1600*1400*5000 | 平米 | 11.2 | |
档口四 | 1600*1400*5000 | 平米 | 11.2 | |
教工 | 后厨一 | 1600*1400*15000 | 平米 | 33.6 |
后厨二 | 1600*1400*15000 | 平米 | 33.6 | |
3 | 横向管道 | |||
一楼 | 档口一 | 1600*1400*18000 | 平米 | 40.7 |
档口二 | 1600*1400*18000 | 平米 | 40.7 | |
档口三 | 1600*1400*18000 | 平米 | 40.7 | |
档口四 | 1600*1400*18000 | 平米 | 40.7 | |
二楼 | 档口一 | 1600*1400*23000 | 平米 | 45.5 |
档口二 | 1600*1400*23000 | 平米 | 45.5 | |
档口三 | 1600*1400*23000 | 平米 | 45.5 | |
档口四 | 1600*1400*23000 | 平米 | 45.5 | |
三楼 清真 | 档口一 | 1600*1400*4400 | 平米 | 9.8 |
档口二 | 1600*1400*4400 | 平米 | 9.8 | |
档口三 | 1600*1400*4400 | 平米 | 9.8 | |
档口四 | 1600*1400*4400 | 平米 | 9.8 | |
小炒 | 档口一 | 1600*1400*4400 | 平米 | 9.8 |
档口二 | 1600*1400*4400 | 平米 | 9.8 | |
档口三 | 1600*1400*4400 | 平米 | 9.8 | |
档口四 | 1600*1400*4400 | 平米 | 9.8 | |
教工 | 后厨一 | 1600*1400*13250 | 平米 | 29.68 |
后厨二 | 1600*1400*13250 | 平米 | 29.68 | |
小计 | ||||
合计 | ||||
厨房下水系统定期清洗 | ||||
一楼 | ф200 | x | 87 | |
二楼 | ф200 | x | 116 | |
三楼 | ф200 | x | 115 | |
地下室内下水池油污定期清理 | 每周 | 次 | 1 |
涿州校区厨具灶具配件维修维护清单表 | ||||
序号 | 名称 | 配件规格(mm) | 单位 | 数量 |
1 | 开水器不锈钢加热棒 | 380V/12KW | 件 | 1 |
2 | 开水器不锈钢加热棒 | 380V/15KW | 件 | 1 |
3 | 热水龙头 | 4 分加长 | 件 | 1 |
4 | 不锈钢浮球阀 | 4 分加长 | 套 | 1 |
5 | 漏电保护器 | 380V/65A | 件 | 1 |
6 | 漏电保护器 | 380V/32A | 件 | 1 |
7 | 漏电保护器 | 220V/32A | 件 | 1 |
8 | 接触器 | 380V/32A | 套 | 1 |
9 | 接触器 | 380V/20A | 套 | 1 |
10 | 开水器电子进水阀 | 220V/22W | 套 | 1 |
11 | 开水器去除水垢 | 650*280*650 | 次 | 1 |
12 | 单门蒸箱去除水垢 | 750*650*280 | 次 | 1 |
13 | 双门蒸箱去除水垢 | 1120*650*280 | 次 | 1 |
14 | 冷却器 | 350*350*120 | 套 | 1 |
15 | 压缩机 | 65 型 | 套 | 1 |
16 | 风扇转换器 | 220V/25W | 台 | 1 |
17 | 清除冷却器 | 280*280*100 | 次 | 1 |
18 | 加冷却剂氟 | R22 | 次 | 1 |
19 | 空调四通阀 | 165*100*75 | 套 | 1 |
20 | 空调回水泵 | 220V*48W | 套 | 1 |
21 | 室外主机 | 5 匹 | 台 | 1 |
22 | 加冷却剂氟 | R22 | 次 | 1 |
23 | 清理空调防尘板 | 530*530*20 | 次/台 | 1 |
24 | 设备焊接 | 600*800*600 | 次/台 | 1 |
25 | 静音车轮 | ¢100 | 个 | 1 |
26 | 静音车轮 | ¢130 | 个 | 1 |
27 | 静音车轮 | ¢150 | 个 | 1 |
28 | 加重型静音车轮 | ¢100 | 个 | 1 |
29 | 加重型静音车轮 | ¢130 | 个 | 1 |
30 | 加重型静音车轮 | ¢150 | 个 | 1 |
31 | 焊接处理 | 450*800*600 | 辆/台 | 1 |
32 | 灯 | T5/LED | 套 | 1 |
33 | 保温台不锈钢加热器 | 220V/1.5KW | 套 | 1 |
34 | 开关启动按钮 | 220V/10A | 个 | 1 |
35 | 保温台数字显示表 | 135*35*250 | 套 | 1 |
36 | 保温台漏电保护器 | 220V/20A | 套 | 1 |
37 | 保温台接触器 | 220V/20A | 套 | 1 |
38 | 保温台整套线路系统 | 200*200*165 | 套 | 1 |
39 | 蒸箱不锈钢加热器 | 380V/12KW | 套 | 1 |
40 | 蒸箱不锈钢加热器 | 380V/4KW | 套 | 1 |
41 | 蒸箱不锈钢加热器 | 380V/15KW | 套 | 1 |
42 | 不锈钢浮球阀 | 4 分加长丝扣 | 套 | 1 |
43 | 蒸箱密封垫 | 18*20 | x | 1 |
44 | 蒸箱不锈钢把手 | 85*145*75 | 套 | 1 |
45 | 蒸箱整套线路系统 | 450*300*120 | 套 | 1 |
46 | 鼓风燃烧器 | 4 寸 | 套 | 1 |
47 | 鼓风燃烧器 | 5 寸 | 套 | 1 |
48 | 燃烧器 | 4-5 万值 | 套 | 1 |
49 | 燃烧器 | 1-3 万值 | 套 | 1 |
50 | 燃气球阀 | 4 分 | 个 | 1 |
51 | 燃气球阀 | 6 分 | 个 | 1 |
52 | 燃气球阀 | 寸半 | 个 | 1 |
53 | 燃气电子启动器 | 210*75*210 | 套 | 1 |
54 | 燃气风气联动球阀 | 4 分 | 套 | 1 |
55 | 燃气风气联动球阀 | 6 分 | 套 | 1 |
56 | 链杆联动 | 300*150 | 套 | 1 |
57 | 风阀 | 220*65 | 套 | 1 |
58 | 燃烧器护子 | ¢570*200 | 套 | 1 |
59 | 燃烧器护口 | ¢530 | 个 | 1 |
60 | 鼓风塘泥 | ¢570*350 | 眼 | 1 |
61 | 大锅塘泥 | ¢800*100 | 口 | 1 |
62 | 鼓风不锈钢炮台 | ¢530 | 个 | 1 |
63 | 鼓风不锈钢尾台 | ¢330 | 个 | 1 |
64 | 摇摆不锈钢水龙头 | 4 分 | 套 | 1 |
65 | 鼓风机 | 220V/550w | 台 | 1 |
66 | 后烟囱 | 160*450*720 | 套 | 1 |
67 | 面板启动按钮 | 220V/10A | 个 | 1 |
68 | 点火棒 | 450*65 | 套 | 1 |
69 | 微电子启动面板 | 230*150*450 | 套 | 1 |
70 | 铜管 | ¢12 | x | 1 |
71 | 铜接头 | ¢12 | 套 | 1 |
72 | 改长明火 | 150*85*4 分 | 套 | 1 |
73 | 不锈钢压火帽 | 6 角碟页 | 个 | 1 |
74 | 调火 | 4 分 | 次 | 1 |
75 | 水龙头加长鸭嘴 | 4 分 | 个 | 1 |
76 | 水龙头加长鸭嘴 | 6 分 | 个 | 1 |
77 | 不锈钢下水口 | 120*100 | 个 | 1 |
78 | 下水管 | 60*1000 | 套 | 1 |
79 | 电炸炉加热器 | 380V/12KW | 套 | 1 |
80 | 恒温开关 | 1-300℃ | 套 | 1 |
81 | 启动按钮开关 | 220V/10A | 个 | 1 |
82 | 消毒灯 | 300W | 套 | 1 |
83 | 搅拌机轴承 | B30 型 | 套 | 1 |
84 | 搅拌机拍子 | B30 型 | 个 | 1 |
85 | 和面机轴承 | R95*20 | 套 | 1 |
86 | 电机 | 380V/2.2KW | 台 | 1 |
87 | 双档开关 | 380V/25W | 个 | 1 |
88 | 接触器 | 380V/25W | 个 | 1 |
89 | 链子及热水缸去水垢 | 550*500*380 | 次 | 1 |
90 | 不锈钢加热器 | 380V/15KW(3 x /5kw) | 组 | 1 |
91 | 水泵 | 380V/1.5KW | 台 | 1 |
92 | 启动器 | 380V/22A | 套 | 1 |
93 | 启动按钮指示灯 | 380V/10A | 套 | 1 |
94 | 喷水头 | 75*530 | 套 | 1 |
95 | 链子齿轮 | 1950*560 | 套 | 1 |
96 | 漏电保护器 | 380V/85A | 套 | 1 |
97 | 排烟罩明灯 | 270*180*100 | 套 | 1 |
98 | 排烟排查、维护 | 380V/22KW | 次 | 1 |
99 | 净化器排查、维护 | 6 组合体 | 次 | 1 |
涿州校内食堂主要厨房设备需维修维护表 | |||||
序 号 | 品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开水器 | 650*580*1700 | 台 | 6 | 宏华 |
2 | 和面机 | 50KG | 台 | 3 | 玉田 |
3 | 电饼铛 | 45 型 | 台 | 12 | 华美 |
4 | 三眼鼓风灶 | 1800*1150*800 | 台 | 17 | 京西警盾 |
5 | 去皮机 | TP15 | 台 | 3 | 超然 |
6 | 四门冰箱 | 1220*760*1950 | 台 | 17 | 星星牌 |
7 | 消毒柜 | 700H | 台 | 6 | 亿高 |
8 | 压面机 | 60 型 | 台 | 3 | 玉田 |
9 | 双门蒸箱 | 1560*750*1650 | 台 | 10 | 京西警盾 |
10 | 大锅灶 | 1200*1150*800 | 台 | 7 | 京西警盾 |
11 | 油炸锅 | 400*350*260 | 台 | 4 | 吉利达 |
12 | 售饭保温柜 | 1500*750*800 | 台 | 32 | 兴瑞森 |
13 | 前端油烟净 化片 | 500*500 | 片 | 280 | 枫林 |
14 | 衡水离心风机 | 380V/11KW* | 台 | 3 | 衡水 |
15 | 衡水离心风 机 | 380/7.5KW* | 台 | 11 | 衡水 |
16 | 电汤桶炉 | φ600*860 | 台 | 4 | 吉利达 |
17 | 煮面炉 | 900*430*800 | 台 | 6 | 京西警盾 |
18 | 消毒车 | 750*450*800 | 辆 | 7 | 亿高 |
19 | 单门蒸箱 | 750*650*1560 | 台 | 2 | 京西警盾 |
20 | 电蒸包子炉 | 750*750*800 | 台 | 2 | 吉利达 |
21 | 保鲜展柜 | 1800*750*2100 | 台 | 6 | 启航 |
22 | 洗碗机 | 3000*850*1650 | 台 | 3 | 碟桥 |
23 | 电炸炉 | 400*350*210 | 台 | 3 | xx |
24 | 电扒炉 | 600*600*320 | 台 | 2 | 佑和 |
25 | 搅拌机 | B30 | 台 | 4 | 恒联 |
26 | 豆浆机 | 15KG | 台 | 4 | 石狮 |
27 | 电烤箱 | 三层六盘 | 台 | 3 | 恒联 |
28 | 双眼低汤灶 | 1400*700*650 | 台 | 4 | 京西警盾 |
29 | 保鲜柜 | 1800*750*800 | 台 | 6 | 星星牌 |
30 | 不锈钢工作 台 | 1800*800*800 | 台 | 8 | 兴瑞森 |
31 | 平板车 | 600*850*950 | 辆 | 8 | 兴瑞森 |
32 | 多层货架 | 500*1200*1800 | 台 | 25 | 兴瑞森 |
序号 | 商务和服务项目 | 商务和服务要求 |
1 | 服务期: | 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
2 | 维保期: | 非合同内修理设备保修期:3 个月合同内修理设备保修期:6 个月 |
3 | 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 清洗达到消防安全标准,维修达到正常使用 |
4 | 服务地点: |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涿州校区 |
5 | 培训 | x公司内部培训 |
6 | 验收标准 | 清洗后见设备本色,维修后达到正常使用范围 |
7 | 付款方式(实例) | 按合同每年定期分两次结算,甲方开具正规发票。 |
8 | 售后服务保障或维修响应时间要求 | 接到维修电话后两个小时到达 |
第五章 合同草案条款
合同
项目编号: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乙方(卖方):
甲方与乙方就 相关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按下述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定义
1.本合同下列术语解释:
1.1 “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1.3“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人(含最终用户)。
1.4“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服务的中标人。二、合同内容及期限
2.甲方购买乙方提供的以下服务:
2.1 服务项目要求:
2.2 提供服务地点:
3.本合同项目下的服务期限
3.1
三、合同价格
4.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此项目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5.服务支出包括: 四、支付和结算方式
6.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
7.双方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
8.付款方式:
按合同每年定期分两次结算,甲方开具正规发票。五.履约验收
9.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10.验收方式:
11.验收程序与标准:六、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2.1 根据需要向乙方以书面形式下达工作任务。
12.2 根据项目要求,监督乙方的服务质量。
12.3 协调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相关的政府部门和单位有关事宜。
13.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3.1 乙方可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拨付项目经费。
13.2 应依法独立完成的工作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于其他机构。
13.3 乙方应严格按照服务承诺完成相关工作。
13.4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七、知识产权和使用权
14.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归属: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经甲方同意,乙方可拥有使用 权。
15.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与服务配套的货物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八、违约责任
16. 因乙方提供的服务使合同标的无法实现的;乙方转包服务的;或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服务逾期超过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九、不可抗力
17.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及事件。
18.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就上述不可抗力的发生须由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负责同时提供由公证机关作出的公证证明。
19.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20.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保密条款
2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22.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中标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23.此外的其它情形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
十一、合同的解释和法律适用
24.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通常的理解进行。
25.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自然日。
26.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作出。
27.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十二、合同的终止
28.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28.1 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28.2 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28.3 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
28.4 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
29.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
十三、权利的保留
30.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31.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双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十四、争议的解决
32.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则双方同意:
32.1 在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2.2 由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其现行有效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33.本合同甲、乙双方一致认为,本合同仅属于甲、乙双方之间的协议,任何争议均只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方式处理,任何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应当成为该等争议的当事人,无论该等仲裁或诉讼均不得针对采购代理机构提起。
34.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了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正在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十五、合同的补充修改和变更
35.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补充、修改或变更。
36.对本合同的补充、修改或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乙方自签订补充合同之日起五日内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补充、修改或变更的协议的签署及生效方式与本合同的签署及生效方式相同。
37.招投标文件及其全部条款、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以及修改或变更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的生效
48.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七、其他约定事项
39.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0.一方当事人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事先取得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同意并且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联合投标须在本次招标允许的情况下并须符合本次招标的全部规定。
41.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八、备注
42.最终合同以甲乙双方正式签订合同为准。
(此页无正文)
甲乙双方签字盖公章:
甲方: 联系人:
地址: 邮编: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联系人:
地址: 邮编: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及账号: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编制文件须知
1、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响应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
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
序号 | 评审办法条款号 | 评标内容 | 响应文件对应内容 的册及页码 |
一 | 资格审查 | ||
1 | …… | ||
2 | …… | ||
3 | …… | ||
4 | …… | ||
5 | …… | ||
6 | …… | ||
7 | …… | ||
…… | …… | ||
二 | 符合性审查 | …… | |
1 | …… | ||
2 | …… | ||
3 | ……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 | …… | ||
三 | …… | …… | …… |
注:该评标索引表格放在响应文件目录后,正文的第一页。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应截止时间:
项 | 目 | 内 容 | ||||
供应商 (单位全称) | ||||||
响应文件 | 正 | 本 | 份 | 是否分册 | □否 □是 共 册 | |
副 | 本 | 份 | 是否分册 | □否 □是 共 册 | ||
电子版 | □无 □有 ,介质: ;数量: 份 | |||||
联 系 人 | 姓 | 名 | ||||
手 | 机 | |||||
电 | 话 | |||||
传 | 真 | |||||
磋商保证金 | □无 □有 | ,形式: ;金额: 元 | ||||
上述内容由供应商代表使用正楷字填写;下述内容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填写 | ||||||
递交时间 | □上午 年 月 日 时 分 □下午 | |||||
递交方式 | □现场递交 □邮寄递交 □其他方式: | 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 ||||
递交顺序 | 接收人员签字 | |||||
备注及说明 |
注:本附件请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单独递交(无须密封),不要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序号 | 类别 | 具体信息 | |||
1 | 项目名称 | ||||
2 | 项目编号 | ||||
3 | 供应商名称 | ||||
4 | 保证金情况 | 金额 | 汇出日期 | ||
形式 | □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其他: (请注明) | ||||
5 | 承诺书 | 致: (采购代理机构 ) 我单位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中若获得成交资格,保证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或由贵公司从我单位递交的保证金中扣除),贵公司按下栏发票信息向我公司开具发票,因发票信息填写有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我单位自行承担。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下栏退款账户信息划入我单位账户(需与保证金凭证上所载的账户信息一致)。若因内容不全、错误、字迹潦草模糊、或开户人和账号与划款时所用的开户人和账号不一致而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单位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特此承诺! | |||
6 | 采购代理服务费发票信息 | 发票类型 |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 | ||
单位名称 | |||||
纳税人识别号 | |||||
单位地址 | |||||
电话号码 |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
发票领取 | □现场领取 □快递寄送,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手 机: | ||||
7 | 磋商保证金汇出账户 (须为基本账户) | 单位名称 |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
8 | 磋商保证金退款账户 (须与汇出账户一致) | 单位名称 |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供应商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注:本附件请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单独递交(无须密封),不要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供应商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类型 | ||||
注册资金 | 成立时间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 真 | 邮 箱 | |||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
供应商须知要求供 应商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 | 类型: | 等级: | 证书号: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
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单位) | |||||
备注 |
注:本附件除在响应文件中装订外,还应单独打印盖章提交一份,无需密封。
请供应商填写以下内容,用于项目结束后退还磋商保证金使用。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财务章,收款人签字后,单独提交,无需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收 据
今收到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分公司交 来 GXCZ-A1-22630642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涿州校区食堂排烟系统及设备维修服 务项目 退还磋商保证金
人民币 伍仟xxx整(大写)
¥ 5600.00
收款单位盖章 收款人
1 | 磋商保证金汇出账户 | 单位名称 |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
2 | 磋商保证金退款接收账户 | 单位名称 |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
收款单位盖章 |
注:
1.对开收据中金额需要按照所响应段(包号)填写。
2.请各供应商汇款时,在备注中注明项目编号及资金用途(如,保证金、服务费等)。
致: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方在贵公司组织的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涿州校区食堂排烟系统及设备维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XCZ-A1-XX)中参加响应。我方在此承诺,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在收到贵公司的服务费通知单后按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以支票、电汇或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性向贵公司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若在收到贵公司服务费通知单后 30 日内我公司仍未缴纳服务费,则视为我公司同意在磋商保证金中扣除相同金额以用于交纳服务费。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 (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xx)日 期:
注:本附件请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单独递交,不要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响应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包号:
供应商名称: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供应商资格声明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在参与本次项目磋商中,我单位承诺:
(一)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五) 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六) 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
(七) 本项目不转包、不分包;本项目非联合体;
(八) 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
序号 | 单位名称 | 相互关系 |
1 | ||
2 | ||
… |
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否则我方负全部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说明:
(1)如本项目(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供应商非必须提供;当小微企业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如本项目(包)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实质性格式)。
(3)如本项目(包)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
(4)其他
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此格式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联合体响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 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
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
(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
x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 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x单位xx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
□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
日 期:
/
详见 1-2 供应商资格声明书(实质性格式)
响应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参加你方就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采购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磋商。
1.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自愿参与磋商并承诺如下:
(1)本响应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
(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4)如我方成交,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2. 其他补充条款(如有):交货期: ;交货地点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
传 真 电子函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有效期届满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说明:
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磋商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响应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
2.若响应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实质性格式)。
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兹证明,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报价 | |
大写 | 小写 | ||
注:1.此表中,每包的报价应和《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
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名称 | 合价(元) |
1 | 涿州校区食堂排油烟系统清洗服务清单 | |
2 | 涿州校区厨具灶具配件维修维护清单表 | |
3 | 涿州校内食堂主要厨房设备需维修维护种类表 | |
总价 |
涿州校区食堂排油烟系统清洗服务清单 | ||||||
序号 | 名称 | 规格(mm)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1 | 排油烟罩 | |||||
一楼 | 档口一 | 3100*6400 | 平米 | 19.48 | ||
档口二 | 3100*6400 | 平米 | 19.48 | |||
档口三 | 3100*9300 | 平米 | 20.83 | |||
档口四 | 3100*6400 | 平米 | 19.48 | |||
二楼 | 档口一 | 3100*6600 | 平米 | 20.46 | ||
档口二 | 3100*6600 | 平米 | 19.48 | |||
档口三 | 3100*8500 | 平米 | 26.35 | |||
档口四 | 3100*5400 | 平米 | 16.74 | |||
三楼 清真 | 档口一 | 3100*4200 | 平米 | 13.02 | ||
档口二 | 3100*4200 | 平米 | 13.02 | |||
档口三 | 3100*4200 | 平米 | 13.02 | |||
档口四 | 3100*5400 | 平米 | 18.36 | |||
小炒 | 档口一 | 3100*4200 | 平米 | 13.02 | ||
档口二 | 3100*4200 | 平米 | 13.02 | |||
档口三 | 3100*4200 | 平米 | 13.02 | |||
档口四 | 3100*4200 | 平米 | 13.02 | |||
教工 | 后厨一 | 3100*9200 | 平米 | 28.56 | ||
后厨二 | 3100*2800 | 平米 | 8.68 | |||
2 | 竖井管道 | |||||
一楼 | 档口一 | 1600*1400*15000 | 平米 | 33.6 | ||
档口二 | 1600*1400*15000 | 平米 | 33.6 | |||
档口三 | 1600*1400*15000 | 平米 | 33.6 | |||
档口四 | 1600*1400*15000 | 平米 | 33.6 | |||
二楼 | 档口一 | 1600*1400*12000 | 平米 | 26.88 | ||
档口二 | 1600*1400*12000 | 平米 | 26.88 | |||
档口三 | 1600*1400*12000 | 平米 | 26.88 | |||
档口四 | 1600*1400*12000 | 平米 | 26.88 | |||
三楼 清真 | 档口一 | 1600*1400*5000 | 平米 | 11.2 | ||
档口二 | 1600*1400*5000 | 平米 | 11.2 | |||
档口三 | 1600*1400*5000 | 平米 | 11.2 |
档口四 | 1600*1400*5000 | 平米 | 11.2 | |||
小炒 | 档口一 | 1600*1400*5000 | 平米 | 11.2 | ||
档口二 | 1600*1400*5000 | 平米 | 11.2 | |||
档口三 | 1600*1400*5000 | 平米 | 11.2 | |||
档口四 | 1600*1400*5000 | 平米 | 11.2 | |||
教工 | 后厨一 | 1600*1400*15000 | 平米 | 33.6 | ||
后厨二 | 1600*1400*15000 | 平米 | 33.6 | |||
3 | 横向管道 | |||||
一楼 | 档口一 | 1600*1400*18000 | 平米 | 40.7 | ||
档口二 | 1600*1400*18000 | 平米 | 40.7 | |||
档口三 | 1600*1400*18000 | 平米 | 40.7 | |||
档口四 | 1600*1400*18000 | 平米 | 40.7 | |||
二楼 | 档口一 | 1600*1400*23000 | 平米 | 45.5 | ||
档口二 | 1600*1400*23000 | 平米 | 45.5 | |||
档口三 | 1600*1400*23000 | 平米 | 45.5 | |||
档口四 | 1600*1400*23000 | 平米 | 45.5 | |||
三楼 清真 | 档口一 | 1600*1400*4400 | 平米 | 9.8 | ||
档口二 | 1600*1400*4400 | 平米 | 9.8 | |||
档口三 | 1600*1400*4400 | 平米 | 9.8 | |||
档口四 | 1600*1400*4400 | 平米 | 9.8 | |||
小炒 | 档口一 | 1600*1400*4400 | 平米 | 9.8 | ||
档口二 | 1600*1400*4400 | 平米 | 9.8 | |||
档口三 | 1600*1400*4400 | 平米 | 9.8 | |||
档口四 | 1600*1400*4400 | 平米 | 9.8 | |||
教工 | 后厨一 | 1600*1400*13250 | 平米 | 29.68 | ||
后厨二 | 1600*1400*13250 | 平米 | 29.68 | |||
小计 | ||||||
合计 | ||||||
厨房下水系统定期清洗 | ||||||
一楼 | ф200 | x | 87 | |||
二楼 | ф200 | x | 116 | |||
三楼 | ф200 | x | 115 | |||
地下室内下水池油污定期清理 | 每周 | 次 | 1 | |||
小计 | ||||||
合计 |
涿州校区厨具灶具配件维修维护清单表 | ||||||
序号 | 名称 | 配件规格 (mm)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1 | 开水器不锈钢加热棒 | 380V/12KW | 件 | 1 | ||
2 | 开水器不锈钢加热棒 | 380V/15KW | 件 | 1 | ||
3 | 热水龙头 | 4 分加长 | 件 | 1 | ||
4 | 不锈钢浮球阀 | 4 分加长 | 套 | 1 | ||
5 | 漏电保护器 | 380V/65A | 件 | 1 | ||
6 | 漏电保护器 | 380V/32A | 件 | 1 | ||
7 | 漏电保护器 | 220V/32A | 件 | 1 | ||
8 | 接触器 | 380V/32A | 套 | 1 | ||
9 | 接触器 | 380V/20A | 套 | 1 | ||
10 | 开水器电子进水阀 | 220V/22W | 套 | 1 | ||
11 | 开水器去除水垢 | 650*280*650 | 次 | 1 | ||
12 | 单门蒸箱去除水垢 | 750*650*280 | 次 | 1 | ||
13 | 双门蒸箱去除水垢 | 1120*650*280 | 次 | 1 | ||
14 | 冷却器 | 350*350*120 | 套 | 1 | ||
15 | 压缩机 | 65 型 | 套 | 1 | ||
16 | 风扇转换器 | 220V/25W | 台 | 1 | ||
17 | 清除冷却器 | 280*280*100 | 次 | 1 | ||
18 | 加冷却剂氟 | R22 | 次 | 1 | ||
19 | 空调四通阀 | 165*100*75 | 套 | 1 | ||
20 | 空调回水泵 | 220V*48W | 套 | 1 | ||
21 | 室外主机 | 5 匹 | 台 | 1 | ||
22 | 加冷却剂氟 | R22 | 次 | 1 | ||
23 | 清理空调防尘板 | 530*530*20 | 次/台 | 1 | ||
24 | 设备焊接 | 600*800*600 | 次/台 | 1 | ||
25 | 静音车轮 | ¢100 | 个 | 1 | ||
26 | 静音车轮 | ¢130 | 个 | 1 | ||
27 | 静音车轮 | ¢150 | 个 | 1 | ||
28 | 加重型静音车轮 | ¢100 | 个 | 1 | ||
29 | 加重型静音车轮 | ¢130 | 个 | 1 | ||
30 | 加重型静音车轮 | ¢150 | 个 | 1 |
31 | 焊接处理 | 450*800*600 | 辆/台 | 1 | ||
32 | 灯 | T5/LED | 套 | 1 | ||
33 | 保温台不锈钢加热器 | 220V/1.5KW | 套 | 1 | ||
34 | 开关启动按钮 | 220V/10A | 个 | 1 | ||
35 | 保温台数字显示表 | 135*35*250 | 套 | 1 | ||
36 | 保温台漏电保护器 | 220V/20A | 套 | 1 | ||
37 | 保温台接触器 | 220V/20A | 套 | 1 | ||
38 | 保温台整套线路系统 | 200*200*165 | 套 | 1 | ||
39 | 蒸箱不锈钢加热器 | 380V/12KW | 套 | 1 | ||
40 | 蒸箱不锈钢加热器 | 380V/4KW | 套 | 1 | ||
41 | 蒸箱不锈钢加热器 | 380V/15KW | 套 | 1 | ||
42 | 不锈钢浮球阀 | 4 分加长丝扣 | 套 | 1 | ||
43 | 蒸箱密封垫 | 18*20 | x | 1 | ||
44 | 蒸箱不锈钢把手 | 85*145*75 | 套 | 1 | ||
45 | 蒸箱整套线路系统 | 450*300*120 | 套 | 1 | ||
46 | 鼓风燃烧器 | 4 寸 | 套 | 1 | ||
47 | 鼓风燃烧器 | 5 寸 | 套 | 1 | ||
48 | 燃烧器 | 4-5 万值 | 套 | 1 | ||
49 | 燃烧器 | 1-3 万值 | 套 | 1 | ||
50 | 燃气球阀 | 4 分 | 个 | 1 | ||
51 | 燃气球阀 | 6 分 | 个 | 1 | ||
52 | 燃气球阀 | 寸半 | 个 | 1 | ||
53 | 燃气电子启动器 | 210*75*210 | 套 | 1 | ||
54 | 燃气风气联动球阀 | 4 分 | 套 | 1 | ||
55 | 燃气风气联动球阀 | 6 分 | 套 | 1 | ||
56 | 链杆联动 | 300*150 | 套 | 1 | ||
57 | 风阀 | 220*65 | 套 | 1 | ||
58 | 燃烧器护子 | ¢570*200 | 套 | 1 | ||
59 | 燃烧器护口 | ¢530 | 个 | 1 | ||
60 | 鼓风塘泥 | ¢570*350 | 眼 | 1 | ||
61 | 大锅塘泥 | ¢800*100 | 口 | 1 | ||
62 | 鼓风不锈钢炮台 | ¢530 | 个 | 1 | ||
63 | 鼓风不锈钢尾台 | ¢330 | 个 | 1 | ||
64 | 摇摆不锈钢水龙头 | 4 分 | 套 | 1 |
65 | 鼓风机 | 220V/550w | 台 | 1 | ||
66 | 后烟囱 | 160*450*720 | 套 | 1 | ||
67 | 面板启动按钮 | 220V/10A | 个 | 1 | ||
68 | 点火棒 | 450*65 | 套 | 1 | ||
69 | 微电子启动面板 | 230*150*450 | 套 | 1 | ||
70 | 铜管 | ¢12 | x | 1 | ||
71 | 铜接头 | ¢12 | 套 | 1 | ||
72 | 改长明火 | 150*85*4 分 | 套 | 1 | ||
73 | 不锈钢压火帽 | 6 角碟页 | 个 | 1 | ||
74 | 调火 | 4 分 | 次 | 1 | ||
75 | 水龙头加长鸭嘴 | 4 分 | 个 | 1 | ||
76 | 水龙头加长鸭嘴 | 6 分 | 个 | 1 | ||
77 | 不锈钢下水口 | 120*100 | 个 | 1 | ||
78 | 下水管 | 60*1000 | 套 | 1 | ||
79 | 电炸炉加热器 | 380V/12KW | 套 | 1 | ||
80 | 恒温开关 | 1-300℃ | 套 | 1 | ||
81 | 启动按钮开关 | 220V/10A | 个 | 1 | ||
82 | 消毒灯 | 300W | 套 | 1 | ||
83 | 搅拌机轴承 | B30 型 | 套 | 1 | ||
84 | 搅拌机拍子 | B30 型 | 个 | 1 | ||
85 | 和面机轴承 | R95*20 | 套 | 1 | ||
86 | 电机 | 380V/2.2KW | 台 | 1 | ||
87 | 双档开关 | 380V/25W | 个 | 1 | ||
88 | 接触器 | 380V/25W | 个 | 1 | ||
89 | 链子及热水缸去水垢 | 550*500*380 | 次 | 1 | ||
90 | 不锈钢加热器 | 380V/15KW(3 根/5kw) | 组 | 1 | ||
91 | 水泵 | 380V/1.5KW | 台 | 1 | ||
92 | 启动器 | 380V/22A | 套 | 1 | ||
93 | 启动按钮指示灯 | 380V/10A | 套 | 1 | ||
94 | 喷水头 | 75*530 | 套 | 1 | ||
95 | 链子齿轮 | 1950*560 | 套 | 1 | ||
96 | 漏电保护器 | 380V/85A | 套 | 1 | ||
97 | 排烟罩明灯 | 270*180*100 | 套 | 1 |
98 | 排烟排查、维护 | 380V/22KW | 次 | 1 | ||
99 | 净化器排查、维护 | 6 组合体 | 次 | 1 | ||
合计 |
涿州校内食堂主要厨房设备需维修维护表 | |||||||
序 号 | 品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单价 | 总价 |
1 | 开水器 | 650*580*1700 | 台 | 6 | 宏华 | ||
2 | 和面机 | 50KG | 台 | 3 | 玉田 | ||
3 | 电饼铛 | 45 型 | 台 | 12 | 华美 | ||
4 | 三眼鼓风灶 | 1800*1150*800 | 台 | 17 | 京西警盾 | ||
5 | 去皮机 | TP15 | 台 | 3 | 超然 | ||
6 | 四门冰箱 | 1220*760*1950 | 台 | 17 | 星星牌 | ||
7 | 消毒柜 | 700H | 台 | 6 | 亿高 | ||
8 | 压面机 | 60 型 | 台 | 3 | 玉田 | ||
9 | 双门蒸箱 | 1560*750*1650 | 台 | 10 | 京西警盾 | ||
10 | 大锅灶 | 1200*1150*800 | 台 | 7 | 京西警盾 | ||
11 | 油炸锅 | 400*350*260 | 台 | 4 | 吉利达 | ||
12 | 售饭保温柜 | 1500*750*800 | 台 | 32 | 兴瑞森 | ||
13 | 前端油烟净 化片 | 500*500 | 片 | 280 | 枫林 | ||
14 | 衡水离心风机 | 380V/11KW* | 台 | 3 | 衡水 | ||
15 | 衡水离心风 机 | 380/7.5KW* | 台 | 11 | 衡水 | ||
16 | 电汤桶炉 | φ600*860 | 台 | 4 | 吉利达 | ||
17 | 煮面炉 | 900*430*800 | 台 | 6 | 京西警盾 | ||
18 | 消毒车 | 750*450*800 | 辆 | 7 | 亿高 | ||
19 | 单门蒸箱 | 750*650*1560 | 台 | 2 | 京西警盾 | ||
20 | 电蒸包子炉 | 750*750*800 | 台 | 2 | 吉利达 | ||
21 | 保鲜展柜 | 1800*750*2100 | 台 | 6 | 启航 | ||
22 | 洗碗机 | 3000*850*1650 | 台 | 3 | 碟桥 | ||
23 | 电炸炉 | 400*350*210 | 台 | 3 | xx | ||
24 | 电扒炉 | 600*600*320 | 台 | 2 | 佑和 | ||
25 | 搅拌机 | B30 | 台 | 4 | 恒联 | ||
26 | 豆浆机 | 15KG | 台 | 4 | 石狮 | ||
27 | 电烤箱 | 三层六盘 | 台 | 3 | 恒联 | ||
28 | 双眼低汤灶 | 1400*700*650 | 台 | 4 | 京西警盾 |
29 | 保鲜柜 | 1800*750*800 | 台 | 6 | 星星牌 | ||
30 | 不锈钢工作 台 | 1800*800*800 | 台 | 8 | 兴瑞森 | ||
31 | 平板车 | 600*850*950 | 辆 | 8 | 兴瑞森 | ||
32 | 多层货架 | 500*1200*1800 | 台 | 25 | 兴瑞森 | ||
合计 |
注:1.本表内容可根据采购需求进行扩展,但不能缺项少项;
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
3.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如有),可另页描述。
4.投标最终报价=涿州校内食堂主要厨房设备需维修维护表+涿州校区厨具灶具配件维修维护清单表+涿州校区食堂排油烟系统清洗服务清单。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条款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 □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 □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 | |||||
序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页 码) |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内容 | 偏离情况 (据实填写) | 说明 |
注:
1. 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
2. “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需求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 (页码) |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内容 | 偏离情况 (据实填写) | 说明 |
注:
1.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此表中若无任何文字说明,内容为空白的响应无效。 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1 供应商业绩一览表
年份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合同总价 | 使用单位名称 | 使用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是否投入使用 | 备注 |
年 | ||||||||
年 | ||||||||
年 | ||||||||
注:
(1) 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供应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2) 正在执行的类似业绩需标明执行状态,供应商需在备注栏填写合同执行的状态,如:设计联络阶段、供货阶段、供货完毕阶段、联调联试阶段等。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需求及技术评审因素等内容。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日期:
13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兼容使用承诺函、本地化服务承诺函等,格式自拟。
最后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最后报价 | 其他声明 | |
大写 | 小写 | |||
注:1.此表中,每包的报价应和《最后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
2.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