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ST 生物 公告编号:202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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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湖南省医药销售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称“协议”或“本协议”)仅代表双方合作意愿和合作前提的框架性约定,付诸实施以及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双方建立了合作机制,具体合作实施以日后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为准,相关事项如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将根据规定和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签订的协议暂无法预计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的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协议各方后续具体合作的实施情况而定。若双方后续合作顺利实施,预计对公司未来的业务开拓及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4、最近三年披露的意向性协议情况详见“六、其他相关说明”。
一、协议签署情况
2020 年 10 月 21 日,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华干细胞再生医学临床转化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南华干细胞转化”)与湖南省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医药”)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就医学研究和开发,医疗器械和设备、耗材和试剂等产品的购销建立广泛合作。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双方合作意愿和合作前提的框架性约定,不涉
及合同具体金额,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无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亦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开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⑴ 名称:湖南省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⑵ 法定代表人:xxx
⑶ 注册资本:2160 万元人民币
⑷ 注册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螺丝塘路 1 号德普.五和企业园 6 栋 201
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1838081241
⑹ 主营业务:药品批发;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器械技术 推广服务;新特药的研究与开发;医疗领域的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医疗 设备租赁服务;化工原料(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 ;自营和代理 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医疗设备维修;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普通货物运输;一类医疗器械、二 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日用百 货、化学试剂和助剂(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玻璃仪器、卫生消毒用 品、化妆品、塑料制品、科学检测仪器、电子产品及配件、机电设备、通用仪器 仪表、保健用品、乳制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2、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湖南医药股东xxx先生参股的深圳霖泽投资有限公司拟受让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和平大宗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11%的股份,股份受让完成后将成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3、类似交易情况:无
三、协议主要内容 1、合作原则
合作双方秉承“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采取
开放、务实的合作模式,充分发挥双方在发展医药产业方面的优势,建立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合作关系,在医疗器械、耗材、试剂的生产和销售、医药物流、互联网医疗等方面开展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和共同发展。
2、合作内容
双方将就医学研究和开发,医疗器械和设备、耗材和试剂等产品的购销建立广泛合作。
湖南医药充分发挥其在产品和货源的优势,南华干细胞转化充分利用其医学研究资源优势、市场网络和营销力量,共同进行产品的推广和开发。
双方通过本次战略合作,以进一步提升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实现双方 未来市场发展并获得更大市场份额,为双方进一步深化合作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3、其他
x协议有效期为 3 年,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任何一方在合作期内终止该协议,均应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而无需承担责任。
本协议还就保密条款、不可抗力等其他事项进行了约定。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南华干细胞转化与湖南医药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将有利于公司与专业医疗销售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共赢机制,充分发挥双方优势促进共同发展,并在大健康领域达成战略合作,有利于公司把握战略机会,推进经营模式转变,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五、风险提示
x协议为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在合作内容、合作机制方面的框架性约定,具体的业务金额及规模,应以后续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为准。随着医疗器械、耗材竞争格局和政策环境的变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影响,协议未来履行情况也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对于本协议涉及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
⑴ 2017 年 11 月 16 日,公司控股孙公司城光(湖南)节能环保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签署了《关于城市运营和能源合作的框架协议》,双方针对以路灯等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和建筑物为智慧城市信息基础平台,在福建地区进行城市信息化设施建设合作,推广智慧路灯共杆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市政路灯节能改造和管理外包、智慧路灯、智慧交通引导、智慧城管、智慧综治以及城市建筑物节能改造和能源管理外包等相关物联网信息和节能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改造和运营,并对福建铁塔现有的基站设施进行节能改造和分布式能源站的建设。截至目前,相关业务合作继续推进中。
⑵ 2018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远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远泰生物”),与湖南光琇xx生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琇xx”)就遗传性疾病科学研究和细胞免疫治疗等方向的合作签订了《合作框架备忘录》。xxxx与远泰生物拟计划共同设立院士工作站,以远泰生物首席科学顾问 Xxxxxx Xxxxxx 教授(英国/美国科学院院士)指导共同关注的科学领域,具体在遗传性疾病科学研究和细胞免疫治疗几个方向进行广泛合作。南华生物在研究和共同合作开发项目的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及合作开发项目的进度,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提供资金、平台、资源方面对接和支持。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署后,因 2019 年公司出售所持远泰生物股权,合作事宜未能持续推进,合作终止。
⑶ 2020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华干细胞转化与上海xx企业发
展有限公司签署了《长期供货合作框架协议》(详见 2020 年 10 月 23 日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0-055)。截至目前,本协议正在执行中。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无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在未来三个月内有减持计划的通知,不存在未来三个月内上述股东及董监高所持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