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房屋租赁合同
签约提示:
1.合同生效时间:本合同自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生效。
2.承租人应在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且收到甲方开具的等额有效增值税发票后
20 个工作日内足额完成支付首笔款,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本合同所述所有期限起算日均包含当日。
4.本合同附件如下,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详情如下:附件一: 房屋产权信息表及房源清单明细表;
附件三: 乙方责任及维修项目列表;附件四: 房屋居住承诺书;
附件六: 空气质量检测结果说明及异议申请;附件七:《深圳市房屋租赁安全管理责任书》;附件八:《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须知》;
附件十:账单(即租金、公共设施及服务费及其他费项)支付;附件十一:附加服务(投标文件服务响应说明)
房屋出租人(甲方):深圳市万科云城置地有限公司 房屋资产承租人(乙方): zycgr21071303
👉一条 房屋租赁信息及交付
(一) 房屋坐落: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打石一路万科云城泊寓-南山云城旗 舰店,租赁用途为居住。租赁期间: 2023 年 2 月 X 日起至 2024 年 2 月 X 日止。房屋的居住信息及居住条件详见附件一。
(二)本合同签订并支付首笔款后,乙方应于房屋交付之日起 5 个自然日内完成物业交割确认,交割清单详见附件九。
(三)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准备房屋(可随时入住),且向乙方发送智能门锁密码之日为房屋交付日。
👉二条 房屋租金、押金、公共设施及服务费、水电等生活费用及增值服务
费
(一) 本合同租金、押金、公共设施及服务费及付款方式以合同附件九载明内
容为准。
(二) 租赁期间,房屋租金年度增长率为 0%。
(三) 甲方从押金中扣除任何乙方应付款项前须与乙方确认。 (四) 房租发票由甲方开具。
(五) 水电等生活费用的价格详见本合同附件九。
1.后付费的水电等生活费用由甲方定期生成相应账单,乙方和乙方实际居住人应及时支付。
2.采用阶梯收费方式的,以乙方签约时的阶梯情况开始计算。
3.本合同双方约定的单价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收费标准为准。
(六)增值服务费:乙方如需甲方提供增值服务,增值服务费以季度为周期据实结算,每季度的增值服务费与每季度的租金一并缴纳。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附件十一。
👉三条 房屋维护与维修
(一) 租赁期限内,房屋及原有物品、设备设施因故障、老化等非人为损坏产生的维护、维修事宜由甲方承担;如发生人为损坏的,应按照附件三及附件九的标准进行赔偿或维修;若附件三及附件九未有明确约定的,依据“谁导致谁承担”的原则处理。👉三人原因导致房屋损失的,由甲方自行追责。
(二) 租赁期限内,由于甲方建筑结构、建筑质量、装修质量、消防安全等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人身伤亡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乙方损失。
(三)租赁期限内,甲方如对乙方租用的土地和房产进行抵押、转让等,应保证乙方合法权益,如造成相关损失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并向乙方赔偿。
👉四条 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 乙方应认真阅读附件四《房屋居住承诺书》、附件五《居住生活注意事项》并确认遵守相关承诺。
(二) 经合理通知且征得乙方实际居住人许可后,甲方有权进入房屋提供服务、检查、维修或展示房源;但为了维护乙方安全,或出现紧急维修、排除险情等紧急情形的,甲方有权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进入房屋,但应及时告知乙方及实际居住人。
👉五条 转租、换租、变更入住人、提前退房 (一) 转租:
未征得甲方之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房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转让或转租给任何👉三方;也不得以任何形式与非为本合同一方之👉三人分享房屋及其任何部分的实际占有权,无论该等人士是否为此付出了任何费用或其他酬金。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以将房屋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租给👉三方,👉三方需遵守公寓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换租:
1. 本合同生效后,由于乙方原因需更换部分或全部房屋的,应提前半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可换租至甲方管理的其他房屋。乙方需与甲方一次性结清本房屋的全部账单费用。本房屋押金转为所换房屋押金。
2. 乙方在与甲方就拟换租的房屋签订补充协议后,换房后房屋租金无论比原房屋租金高或低,乙方已支付的押金数额都不作变更。
3. 乙方在原承租房屋所在项目范围内更换部分房屋的,如提前半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可无条件配合且不向乙方收取手续费。
(三)变更入住人:
若乙方提出要求变更房屋的住户,应提前至少【5】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并提前办理乙方实际入住人的入住登记手续。房屋因实际入住人变更产生空置期
(即暂时无人居住的期间)的,乙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正常支付空置期内的租金。
(四)提前退房:
1. 合同期未满,乙方要求全部房间提前退房,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已
支付的押金全额没收。如乙方尚有欠费或造成设施设备损坏(按附件九的赔偿价格标准计)的赔偿金等,应在退房时付清。
2. 合同期内,乙方要求部分房间提前退房,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如退回 40%及以下的所承租房屋,甲方无条件配合并退回押金及预付房租,且不额外收取手续费。提前退房超过 40%的部分,应与甲方协商,根据通知期长短酌情支付退房手续费。乙方于退房当日通知甲方,退房手续费为退房部分房间对应月租金的 100%;乙方提前 30 个自然日通知甲方,则不收取退房手续费。退房手续费公式为:(1-X/30)*月租金,其中 X 为乙方提前通知甲方的自然日个数。上述手续费在账单中体现并与下一期账单一同支付;如乙方尚有欠费或造成设施设备损坏(按附件九的赔偿价格标准计)的赔偿金等,应在退房时付清。
3. 部分房间退房不影响其他正常居住的房间,双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押金数额不作变更。
4. 如遇拆迁、市政改造等情形导致乙方无法使用房屋的,甲方可协助乙方向政府相关部门就其实际损失请求补偿,具体以双方另行协商为准。
👉六条 合同的解除及终止
(一)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因出现自然灾害、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现有房屋或房屋户型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二) 交付日后,乙方提前 30 日通知,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可提前解除合同。
(三)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除违约金外,要求甲方立即退还乙方已缴纳的押金、未使用的租金,还有权要求甲方向乙方赔偿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
1.因甲方原因延迟交付房屋达 10 日(乙方接受房屋延迟交付的除外);
2.因甲方过错导致乙方无法正常居住房屋,甲方的过错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出租人无权出租房屋给乙方,房屋不符合出租条件,因甲方原因导致房屋被查封、拍卖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等;
3.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提供的设施、设备存在严重瑕疵,或甲方不履行约定的维修责任,经催促仍不修复、更换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的,严重影响乙方居住的;
4.出现其他法律法规允许乙方解除合同之情形,或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享有解除权的其他情形的。
(四)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没收押金,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
1. 乙方无正当理由在租赁期限内拖欠租金、公共设施及服务费或水电等生
活费用达 30 日的,或欠缴各项费用总和达月总租金 50%的;
2. 乙方无正当理由拖欠房屋押金、首期房屋租金达 20 日的;
3. 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1) 危害房屋安全;(2) 将房屋擅自转租、交由他人居住或违反租住条件;(3) 拒不配合甲方的经营管理活动;(4) 严重影响其他租户或相邻权人生活;(5) 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上述行为的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附件四所列相应行为。;
4. 其他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或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
(五)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需到房屋现场办理解约手续,同时乙方应保证将自有物品搬离,并将房屋及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恢复至原貌,且以完好状态交还甲方,除自然损耗外,若因乙方原因有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具体赔付标准以附件三及附件九所列为准。如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房屋内有乙方遗留物的,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处置完毕,乙方需承担处置遗留物品期间的租金、公共设施及服务费。如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将房屋按原状交还并腾空房屋,每逾期一日,每日应额外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5‰的违约金。
(六) 如本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乙方退租日前未使用租期的租金、公共设施及服务费,甲方应予以退还。乙方应缴未缴的费用,甲方有权从押金中直接抵扣。
👉七条 违约责任
(一) 违约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下述约定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承担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如因乙方延迟接收房屋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租金、押金、公共设施及服务费、水电等生活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当期应付金额的 5‰的标准支付逾期违约金。
3. 根据本合同👉六条👉(二)款之规定,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押金。
4. 如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达 10 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所有已支付款项,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30%的违约金。
5. 甲方未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或违反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承诺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30%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八条 续约
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前 10 日内乙方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包括但不限于
短信、邮件、纸质书面等形式),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前 3 日内,甲乙双方未就签署新的房屋租赁合同达成一致的,视同乙方放弃优先续约权,甲方有权将房屋信息、房源情况于泊寓官网或官方公众号公开展示,并与意向客户签署租赁合同。在经乙方及实际居住人同意后,乙方配合甲方带看房屋。
👉九条 空气质量检测
(一) 甲方对本合同房屋进行的空气质量检测,系甲方在装修配置完成后向乙方交付房屋前按附件【六】所列标准的检测结果。乙方租住后自带物品导致空气质量变化不在该结果涵盖范围内。
(二) 若乙方对于首次出租的房源的空气质量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本合同房屋交付后三日内,按本合同附件【六】所列标准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
(三) 若最终检测结果超出 GB 50325-2010(2013 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限值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向乙方退还乙方已缴纳的全部押金、租金及检测费用。
(四) 无甲方在场的情况下,乙方自行检测结果甲方不予认可。
👉十条 其他约定的事项
(一) 乙方已享受的本合同涉及各类租约规则、优惠、促销活动的,如乙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仅退还乙方实际支付且未使用的费用。
(二) 租赁期限内,任何👉三方发出的任何通知或房屋发生改变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三) 乙方放弃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四) 甲方承诺对因履行本合同知悉的乙方及实际居住人的经营信息、个人信息等任何非经公开途径可获得的信息及资料保密,本合同中止、解除、终止的,保密义务仍需履行。
(五)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如有争议,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给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项下对于乙方的义务、责任作出的约定均适用于乙方实际入住人,乙方实际入住人入住前,乙方应向其明确告知并解释本合同内容,并确保乙方及乙方实际入住人租赁期间遵守本合同约定及甲方管理规定。
(以下无正文)
泊寓二维码:
本合同附件包括如下,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一: 房屋产权信息表及房源清单明细表;
附件三: 乙方责任及维修项目列表;附件四: 房屋居住承诺书;
附件六: 空气质量检测结果说明及异议申请;附件七:《深圳市房屋租赁安全管理责任书》;附件八:《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须知》;
附件十: 账单(即租金、公共设施及服务费及其他费项)支付;附件十一:附加服务(投标文件服务响应说明)
本页为《房屋租赁合同》签署页,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于下述日期签署,以资为证: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日期:
附件一:房屋产权信息表及房源清单明细表
(一)房屋产权信息表
房屋信息及租住要求 | 产权地址 | xxxxxxxxxxx(xx)000 | ||
行政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打石一路万科云城泊寓-南山云城旗舰店 | |||
装修状况 | 精装修 | |||
供暖方式 | 无供暖 | 房源类型 | 单间 | |
租住标准 | 不得超过 2 人/间,禁止租客暂时代养、饲养宠物。 |
(二)xxxx明细表
就乙方承租泊寓-南山云城旗舰店 170 套房源作为员工/学生宿舍使用,甲、乙双方签署了《房
屋租赁合同》。甲方于 2023 年 2 月 X 日前向乙方交付以下 170 套房源,房源清单明细如下:
并于 2023 年 8 月上旬(具体时间以乙方提前半个月通知为准)交付同等标准的单间 350 间。租赁数量可根据乙方实际需求变化适当调整,具体房屋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具体居住房间号以实际居住为准。甲方每次交房前应给予乙方 5 天免租期用于手续办理、房屋整理和搬入。
序号 | 楼栋 | 房号 | 面积(㎡) | 租金含管理费 (元/间/月) |
1 | 云一-瑶光 | 517 | 34.78 | 4580 |
2 | 云一-瑶光 | 3215 | 34.78 | 4580 |
3 | 云一-瑶光 | 3118 | 34.78 | 4580 |
4 | 云一-xx | 2414 | 34.78 | 4580 |
5 | 云一-瑶光 | 2107 | 34.78 | 4580 |
5 | 云五-天相 | 927 | 34.78 | 4580 |
7 | 云五-天相 | 821 | 34.78 | 4580 |
8 | 云五-天相 | 812 | 34.78 | 4580 |
9 | 云五-天相 | 808 | 34.78 | 4580 |
10 | 云五-天相 | 3918 | 34.78 | 4580 |
11 | 云五-天相 | 3904 | 34.78 | 4580 |
12 | 云五-天相 | 3815 | 34.78 | 4580 |
13 | 云五-天相 | 3728 | 34.78 | 4580 |
14 | 云五-天相 | 3528 | 34.78 | 4580 |
15 | 云五-天相 | 3527 | 34.78 | 4580 |
15 | 云五-天相 | 3509 | 34.78 | 4580 |
17 | 云五-天相 | 3504 | 34.78 | 4580 |
18 | 云五-天相 | 3421 | 34.78 | 4580 |
19 | 云五-天相 | 3407 | 34.78 | 4580 |
20 | 云五-天相 | 3330 | 34.78 | 4580 |
21 | 云五-天相 | 3318 | 34.78 | 4580 |
22 | 云五-天相 | 3221 | 34.78 | 4580 |
23 | 云五-天相 | 3214 | 34.78 | 4580 |
24 | 云五-天相 | 2908 | 34.78 | 4580 |
25 | 云五-天相 | 2904 | 34.78 | 4580 |
25 | 云五-天相 | 2828 | 34.78 | 4580 |
27 | 云五-天相 | 2824 | 34.78 | 4580 |
28 | 云五-天相 | 2503 | 34.78 | 4580 |
29 | 云五-天相 | 2322 | 34.78 | 4580 |
30 | 云五-天相 | 2224 | 34.78 | 4580 |
31 | 云五-天相 | 2125 | 34.78 | 4580 |
32 | 云五-天相 | 2102 | 34.78 | 4580 |
33 | 云五-天相 | 2024 | 34.78 | 4580 |
34 | 云五-天相 | 2021 | 34.78 | 4580 |
35 | 云五-天相 | 2015 | 34.78 | 4580 |
35 | 云五-天相 | 2010 | 34.78 | 4580 |
37 | 云五-天相 | 2009 | 34.78 | 4580 |
38 | 云五-天相 | 2005 | 34.78 | 4580 |
39 | 云五-天相 | 1930 | 34.78 | 4580 |
40 | 云五-天相 | 1915 | 34.78 | 4580 |
41 | 云五-天相 | 1915 | 34.78 | 4580 |
42 | 云五-天相 | 1904 | 34.78 | 4580 |
43 | 云五-天相 | 1804 | 34.78 | 4580 |
44 | 云五-天相 | 1529 | 34.78 | 4580 |
45 | 云五-天相 | 1517 | 34.78 | 4580 |
45 | 云五-天相 | 1507 | 34.78 | 4580 |
47 | 云五-天相 | 1428 | 34.78 | 4580 |
48 | 云五-天相 | 1420 | 34.78 | 4580 |
49 | 云五-天相 | 1408 | 34.78 | 4580 |
50 | 云五-天相 | 1310 | 34.78 | 4580 |
51 | 云五-天相 | 1307 | 34.78 | 4580 |
52 | 云五-天相 | 1224 | 34.78 | 4580 |
53 | 云五-天相 | 1210 | 34.78 | 4580 |
54 | 云五-天相 | 1204 | 34.78 | 4580 |
55 | 云五-天相 | 1004 | 34.78 | 4580 |
55 | 云四-紫薇 | 909 | 34.78 | 4580 |
57 | 云四-紫薇 | 814 | 34.78 | 4580 |
58 | 云四-紫薇 | 1507 | 34.78 | 4580 |
59 | 云四-紫薇 | 1410 | 34.78 | 4580 |
50 | 云四-紫薇 | 1315 | 34.78 | 4580 |
51 | 云十一-禄存 | 704 | 34.78 | 4580 |
52 | 云十-开阳 | 1504 | 34.78 | 4580 |
53 | 云十-开阳 | 1408 | 34.78 | 4580 |
54 | 云十-开阳 | 1004 | 34.78 | 4580 |
55 | 云七-天璇 | 3209 | 34.78 | 4580 |
55 | 云七-天璇 | 1507 | 34.78 | 4580 |
57 | 云七-天璇 | 1408 | 34.78 | 4580 |
58 | 云七-天璇 | 1209 | 34.78 | 4580 |
59 | 云九-析木 | 808 | 34.78 | 4580 |
70 | 云九-析木 | 4118 | 34.78 | 4580 |
71 | 云九-析木 | 4017 | 34.78 | 4580 |
72 | 云九-析木 | 4005 | 34.78 | 4580 |
73 | 云九-析木 | 4003 | 34.78 | 4580 |
74 | 云九-析木 | 4002 | 34.78 | 4580 |
75 | 云九-析木 | 3933 | 34.78 | 4580 |
75 | 云九-析木 | 3928 | 34.78 | 4580 |
77 | 云九-析木 | 3927 | 34.78 | 4580 |
78 | 云九-析木 | 3818 | 34.78 | 4580 |
79 | 云九-析木 | 3813 | 34.78 | 4580 |
80 | 云九-析木 | 3702 | 34.78 | 4580 |
81 | 云九-析木 | 3502 | 34.78 | 4580 |
82 | 云九-析木 | 3415 | 34.78 | 4580 |
83 | 云九-析木 | 3413 | 34.78 | 4580 |
84 | 云九-析木 | 3411 | 34.78 | 4580 |
85 | 云九-析木 | 3224 | 34.78 | 4580 |
85 | 云九-析木 | 3218 | 34.78 | 4580 |
87 | 云九-析木 | 3201 | 34.78 | 4580 |
88 | 云九-析木 | 3010 | 34.78 | 4580 |
89 | 云九-析木 | 3005 | 34.78 | 4580 |
90 | 云九-析木 | 2924 | 34.78 | 4580 |
91 | 云九-析木 | 2822 | 34.78 | 4580 |
92 | 云九-析木 | 2809 | 34.78 | 4580 |
93 | 云九-析木 | 2808 | 34.78 | 4580 |
94 | 云九-析木 | 2422 | 34.78 | 4580 |
95 | 云九-析木 | 2301 | 34.78 | 4580 |
95 | 云九-析木 | 2115 | 34.78 | 4580 |
97 | 云九-析木 | 2015 | 34.78 | 4580 |
98 | 云九-析木 | 1513 | 34.78 | 4580 |
99 | 云九-析木 | 1425 | 34.78 | 4580 |
100 | 云九-析木 | 1401 | 34.78 | 4580 |
101 | 云九-析木 | 1212 | 34.78 | 4580 |
102 | 云二-玉衡 | 909 | 34.78 | 4580 |
103 | 云二-玉衡 | 511 | 34.78 | 4580 |
104 | 云二-玉衡 | 1515 | 34.78 | 4580 |
105 | 云二-玉衡 | 1419 | 34.78 | 4580 |
105 | 云二-玉衡 | 1403 | 34.78 | 4580 |
107 | 云二-玉衡 | 1214 | 34.78 | 4580 |
108 | 云二-玉衡 | 1203 | 34.78 | 4580 |
109 | 北落 | 512 | 34.78 | 4580 |
110 | 北落 | 3004 | 34.78 | 4580 |
111 | 北落 | 2807 | 34.78 | 4580 |
112 | 北落 | 2507 | 34.78 | 4580 |
113 | 北落 | 2502 | 34.78 | 4580 |
114 | 北落 | 2510 | 34.78 | 4580 |
115 | 北落 | 2501 | 34.78 | 4580 |
115 | 北落 | 2410 | 34.78 | 4580 |
117 | 北落 | 2401 | 34.78 | 4580 |
118 | 北落 | 2203 | 34.78 | 4580 |
119 | 北落 | 2103 | 34.78 | 4580 |
120 | 北落 | 1505 | 34.78 | 4580 |
121 | 北落 | 1211 | 34.78 | 4580 |
122 | 北落 | 1207 | 34.78 | 4580 |
123 | 北落 | 1005 | 34.78 | 4580 |
124 | 云九-析木 | 1018 | 34.78 | 4580 |
125 | 云九-析木 | 1029 | 34.78 | 4580 |
125 | 云九-析木 | 1123 | 34.78 | 4580 |
127 | 云九-析木 | 1129 | 34.78 | 4580 |
128 | 云九-析木 | 1131 | 34.78 | 4580 |
129 | 云九-析木 | 1133 | 34.78 | 4580 |
130 | 云九-析木 | 1209 | 34.78 | 4580 |
131 | 云九-析木 | 1225 | 34.78 | 4580 |
132 | 云九-析木 | 1227 | 34.78 | 4580 |
133 | 云九-析木 | 1229 | 34.78 | 4580 |
134 | 云九-析木 | 1231 | 34.78 | 4580 |
135 | 云九-析木 | 1233 | 34.78 | 4580 |
135 | 云九-析木 | 1312 | 34.78 | 4580 |
137 | 云九-析木 | 1319 | 34.78 | 4580 |
138 | 云九-析木 | 1325 | 34.78 | 4580 |
139 | 云九-析木 | 1327 | 34.78 | 4580 |
140 | 云九-析木 | 1332 | 34.78 | 4580 |
141 | 云九-析木 | 1413 | 34.78 | 4580 |
142 | 云九-析木 | 1417 | 34.78 | 4580 |
143 | 云九-析木 | 1427 | 34.78 | 4580 |
144 | 云九-析木 | 1433 | 34.78 | 4580 |
145 | 云九-析木 | 1517 | 34.78 | 4580 |
145 | 云九-析木 | 1523 | 34.78 | 4580 |
147 | 云九-析木 | 1812 | 34.78 | 4580 |
148 | 云九-析木 | 1933 | 34.78 | 4580 |
149 | 云九-析木 | 2023 | 34.78 | 4580 |
150 | 云九-析木 | 2033 | 34.78 | 4580 |
151 | 云九-析木 | 2121 | 34.78 | 4580 |
152 | 云九-析木 | 2131 | 34.78 | 4580 |
153 | 云九-析木 | 221 | 34.78 | 4580 |
154 | 云九-析木 | 2223 | 34.78 | 4580 |
155 | 云九-析木 | 223 | 34.78 | 4580 |
155 | 云九-析木 | 227 | 34.78 | 4580 |
157 | 云九-析木 | 2314 | 34.78 | 4580 |
158 | 云九-析木 | 2321 | 34.78 | 4580 |
159 | 云九-析木 | 2327 | 34.78 | 4580 |
150 | 云九-析木 | 2329 | 34.78 | 4580 |
151 | 云九-析木 | 2333 | 34.78 | 4580 |
152 | 云九-析木 | 2408 | 34.78 | 4580 |
153 | 云九-析木 | 2433 | 34.78 | 4580 |
154 | 云九-析木 | 2525 | 34.78 | 4580 |
155 | 云九-析木 | 2529 | 34.78 | 4580 |
155 | 云九-析木 | 2532 | 34.78 | 4580 |
157 | 云九-析木 | 2502 | 34.78 | 4580 |
158 | 云九-析木 | 2521 | 34.78 | 4580 |
159 | 云九-析木 | 2527 | 34.78 | 4580 |
170 | 云九-析木 | 2533 | 34.78 | 4580 |
附件二: 乙方信息表
*公司名称 | zycgr21071303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xx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100000MB2001558K | ||
*联系地址 | xxxxxxxxxxxxxxxxxxx 0 x | ||
*联系人 | xxx | *联系电话 | 00000000000 |
*电子邮箱 | |||
备注 |
特别说明:
1. 凡本合同中约定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以直接交付、特快专递
(EMS)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乙方书面送达、电子邮件送达地址以本附件载明的信息为准。就本合同而言,甲方递交给房屋实际入住人的文件应被视为已有效送达乙方。
2. 如甲方以本附件载明的乙方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微信、手机号为接收对象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账单、通知、函件或仲裁文书等法律文件,一经发出即视为已有效送达乙方。如乙方有变更本合同附件载明的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微信号或手机号的,应立即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办理变更登记,否则不发生法律上的变更效力,乙方应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所有后果。
3. 由于乙方提供信息错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附件三:乙方责任及维修项目列表
(一)乙方责任
1、房屋及屋内物品出现下列损坏情形之一的,乙方应赔偿:
(1) 配件有缺失,外观有损坏,板材断裂;
(2) 外观破损直径≥3cm ,划痕≥10cm;
(3) 床垫有血渍、尿渍或其他脏污最大直径≥10cm;
(4) 有动物抓挠、啃咬痕迹;
(5) 窗帘杆断裂、窗帘破损;
(5) 有污渍、有霉渍;
(7) 其他物品损坏影响使用的情形。 2、折旧赔付规则:
(1)若因乙方责任导致物品损坏,家居类(例如窗帘、置物架、台灯等)物品按原价赔偿,其他物品按已使用期限进行折旧赔偿。物品已使用期限为物品配置于房屋之日起至本合同退租日止,物品无配置日的以该房屋的开业日为配置日。
(2)折旧赔偿额计算规则为:
如物品已使用期限≥48 个月,折旧赔偿额=物品原价×5% ;
如物品已使用期限<48 个月,折旧赔偿额=(物品原价×95%÷48)×(48—实际使用月数)。
(二)维修项目列表
应维修情形 | 甲方维修范围 (因自然损坏、老化等原因导致的;整体翻新或更换或同一房间内地砖或地板整体更 换;或维修、检修、零配件更换) | 乙方维修范围 (因资产使用人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的维修及更换;客户自有物品的维修及更换) |
例如: 1、窗:包含玻璃更换和隐形纱窗更换; | 例如: 1、门及门套:玻璃损坏脱落破碎、开裂变形 2、窗:因大风、暴雨天气未关窗户导致的损坏:玻璃破碎脱落 | |
2、地面老化需局部修补、防水层损坏; | 窗框脱落变形、纱窗脱落破损。 | |
房屋设施: | 3、墙面内墙因自然损坏、老化需整体翻新或粉 刷,包括厨卫、阳台墙砖的整体更换;墙面墙砖因自然 | 3、地面:有明显划痕、泡水。 4、墙面:在墙上张贴、粘挂、钉钉、图画, 恢复原状的费用, |
损坏、老化需局部修补,防水层损坏。 | 墙皮起鼓起皮脱落、墙面踢脚线松动脱落、墙面发霉长毛等。 |
例如: | 例如: 1、马桶:包括下水管道因资产使用人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堵塞而产生的马桶更换费用:马桶堵塞(疏通出头发、建筑垃圾除外)、马桶盖圈脱落损坏、马桶水箱盖裂开。 2、 地漏堵塞(疏通出头发、建筑垃圾除外) 3、洗手池:洗手池堵塞(疏通出头发、建筑垃圾除外)洗手池台面碎裂。 4、洗菜池堵塞。 5、下水管道:包括下水管道因资产使用人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堵塞而产生的疏通费用,因资产使用人长时间离开,未关闭自来水总节门导致房内水管漏水、爆裂及产生的维修费用及损失;下水管道堵塞。 5、淋浴器/房:人为要求拆除淋浴房。 7、浴缸:人为要求拆除浴缸。 8、开关:面板损坏。 9、灯具:如灯罩损坏脱落。 | |
1、马桶:包括马桶自身质量问题如沙眼、漏 | ||
水等。 | ||
2、卫浴:淋浴(仅含浴霸检修,排风扇、喷 | ||
头、软管、混水阀检修)自然损坏、老化需整体 | ||
水暖: | 更换。 | |
3、下水管道:墙内隐蔽工程因自然损坏、老 | ||
化需整体翻新或更换。 | ||
4、灯具:普通灯具的自然损坏维修、更换, 故 | ||
障检修。 | ||
例如: | ||
1、空调:遥控器丢失或电池更换、空调移机空调过滤网深度 | ||
例如: 1、空调:柜/挂机空调、中央空调因老化、自然损坏需更换维修,包括核心配件(压缩机主板 | 清洗。 2、冰箱:冰箱隔板、抽屉碎裂,冰箱除霜、除冰及清洗。 3、洗衣机:因资产使用人使用不当或人为造 | |
等)以及零配件的更换与维修,含补焊加氟、 过滤网简单清洗。 | 成的维修及更换,因资产使用人长时间离开 未关闭洗衣机的上水管导致房内水管漏水、爆裂及产生的维修费 | |
2、冰箱:包括压缩机及主板等核心部件的更 | 用及损失,如:洗衣机盖脱落、洗衣机外机、过滤网深度清洗 | |
换,含加制冷剂等。 | 等。 | |
电器类: | 3、洗衣机:包括电机及主板更换、牵引器、 | 4、热水器:包括因资产使用人未在冬季将热水器水箱及水管 |
水器连动阀、滚筒洗衣机门钩门锁等核心部件更换、 | 中的存水放掉,导致水箱或水管爆裂产生的维修及损失,热水 | |
过滤网简单清洗。 | 器内胆清洗加热管保养。 | |
4、热水器:电/燃气热水器因老化、自然损坏需 | 5、灶具:如:油烟机油盒脱落损坏、油烟机支架损坏、油烟机 | |
整体更换以及壁挂炉的检查与维修,包括水箱、 | 表面碎裂,油烟机、灶具清洗。 | |
主板等核心部件的更换等。 | 5、电视:因资产使用人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的维修及更换,如: | |
5、电视:电视屏及主板更换等。 | 电视屏幕碎裂、遥控器丢失或损坏。 | |
家具及锁具: | 例如,橱柜、台面,因老化、自然损坏需整体更换因各种暗藏管线引起的各种拆移故障检修、零配件更换。 | 因资产使用人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的维修及更换,如:机械锁钥匙丢失、机械锁把手松动脱落、机械锁锁眼被堵。 |
附件四:房屋居住承诺书
为保障房屋居住安全,构建安全良好的居住环境,本人/本公司就所居住的泊寓房屋的使用和安全责任等事宜,自愿作出如下承诺: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利用房屋从事黄、赌、毒或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等违法活动。
二、认真履行安全责任:
1 . 不擅自变动、损害房屋主体结构、私自更换房屋内装修配置。
2. 不储存或在房间使用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
3. 不擅自拆、改、迁、装燃气管道、电线路或在房屋内(包含公共区域内)放置电瓶车及为电瓶车充电。
4. 协助甲方做好防止发生治安案件的预防和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在👉一时间报修。三、不做如下影响其他租客或相邻权人生活的行为:
1. 在承租区域外使用及堆放物品或占用公共区域。
2. 在公共区域安装摄像头等监听或监控设备侵犯他人隐私(在乙方承租独立空间安装的除外,但在合同到期搬离房屋时,应告知甲方并拆除)。
3. 因卫生状况、邻里关系、分摊水电等生活费用等原因干扰影响其他租客或其他相邻权人正常生活。
四、遵守如下租住条件:
1. 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不擅自转租(包括但不限于长租、短租、日租等)给👉三人。
2. 新增或变更同住人入住时 7 天内通知管家并向房屋所在社区进行租住登记。
3. 不占用该房屋配置的入学名额。
4. 不得在房屋内饲养宠物。
五、配合甲方的经营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对房屋的检查维护维修。
六、经合理通知后,甲方有权进入房屋提供服务、检查、维修或展示房源;但为了维护乙方安全,或出现紧急维修、排除险情等紧急情形的,甲方有权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况下进入房屋,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
七、租赁期间严格遵守关于生活垃圾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如因不遵守相关规则导致的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xxx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告知甲方并按照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执行。如甲方有合理理由或证据证明乙方有传染病迹象或症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出具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并报告传染病防治机构。拒不配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本人/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并如实告知实际居住人及约束居住人行为;本人/本公司及实际居住人如有违反,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
本承诺书自租赁泊寓房屋合同签约起生效至乙方/实际居住人完全搬离该房屋时为止。
(特别提醒:如违反本承诺书,甲方与乙方协商未果后,可按照本合同👉六条👉四款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日期:
附件五:居住生活注意事项
一、安全用气注意事项:(如有)
1、燃气设备开始使用时,需按燃气设备操作规程启动;设备停运后要及时关闭燃气总阀门;
2、燃气设备周围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占压燃气引入管阀门位置,电线严禁缠绕在燃气管道上或以燃气管道为基础敷设;
3、定期检查:用肥皂水、洗涤液等发泡液体涂抹管道接口;检查调压设施、燃气表是否能正常开、关。切勿明火查漏;
4、严禁擅自拆、改、迁、装燃气管道、设备设施;
5、发现管道燃气泄漏处理方法:(1)关闭所有燃气阀门,打开门窗通风;(2)杜绝明火,严禁开、关电器设备;(3)到室外拨打电话,通知维修人员检查维修。
二、安全用电注意事项:
1、入户电源线避免超负荷使用,破旧老化的电源线应及时更换,以免发生意外;
2、入户电源总保险与分户保险应配置合理,使之能起到对家用电器的保护作用;
3、接临时电源要用合格的电源线、电源插头、插座要安全可靠。损坏的不能使用,电源线接头要用胶布包好;
4、线路接头应确保接触良好,连接可靠;
5、使用电动工具如电钻等,须配戴绝缘手套;
5、遇有家用电器着火,应先切断电源再救火;
7、家用电器接线必须确保正确,有疑问应及时询问专业人员;
8、家庭用电应装设带有过电压保护的调试合格的漏电保护器,以保证使用家用电器时的人身安全;
9、家用电器在使用时,应有良好的外壳接地,室内要设有公用地线,用完后应切断电源,拔下插销以防意外;
10、湿手不能触摸带电的家用电器,不能用湿布擦拭使用中的家用电器,进行家用电器修理必须先停电源;
11、家用电热设备,暖气设备一定要远离煤气罐、煤气管道,发现煤气漏气时先开窗通风,千万不能拉合电源,并及时请专业人员修理;
12、使用电熨斗、电烙铁等电热器件。必须远离易燃物品,用完后应切断电源,拔下插销以防意外。
三、供暖注意事项:(如有)
供暖试水时,请留意所属门店张贴的《试水通知》(各门店试水时间不同,一般会在周末
进行),并在试水期间家中留人查看设备,以避免造成损失。
试水小提示:试水时,要查看阀门是否关闭、是否完好,可以用手摸暖气阀门和管线接口处,感觉有没有潮湿;如果楼上是地热,要注意家中天花板是否出现漏水痕迹;
试水期为冷循环,万一漏水,可以先关闭进水阀门,自行应急抢修,再拨打以下电话报修:物业供暖应急电话/热力集团热线电话/泊寓 App 客户端联系客服。
四、通风注意事项
保持通风: 保持良好的通风习惯,建议在不影响安全且无刮大风下大雨天气情况下,一天内至少保持卧室内有一扇窗是全开通风状态不小于 2 小时,建议多次间断性开窗通风,更有利于保持室内环境健康良好;不影响居住安全的情况下,晚上留约 15mm 小缝隙通风保证睡眠氧气充足。
五、其他:
居住期间注意及时锁门关窗,如遇盗窃问题,请👉一时间联系 110 报警,并同时告知您的管家上门协调处理。
如遇火灾,请👉一时间联系 119,并尽快离开火灾现场,同时告知您的管家上门协调处理。
如遇煤气泄漏,请确认所有火源关闭,并打开所有门窗,等燃气散去后再使用,并尽快联系燃气公司检测燃气设备。
若节假日长期离开,请您注意用电、用气安全,外出注意关闭门窗水气阀门,做好防盗防水防火工作。
洗衣机在使用完毕后,应当及时关闭入水水龙头,避免发生漏水等问题。
未尽事宜,请参考相关安全类通知、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说明书等执行,或及时联系专业人士咨询未尽事宜。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日期:
附件六: 空气质量检测结果说明及异议申请
(一)甲方空气质量检测结果说明(首次出租房源检测结果说明)
1、检测环境标准:按照 GB 50325-2010(2013 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执行,密闭 标准:密闭 1 小时后,进行室内空气检测;检测温度:22℃~28℃(夏季空调), 15℃~24℃(冬季采暖); 检测相对湿度:40%~80%(夏季空调),30%~50%(冬季采暖)。
2、检测仪器及方法:使用甲醛检测仪(检测仪器经过国家级计量机构校准),采用电化学传感器法进行检测(该检测方法符合 GB 50325-2010(2013 版)标准)。
(二)若乙方对于首次出租的房源的空气质量检测结果有异议的,乙方可选择如下方式中的一种申请重新检测:
1、使用甲方提供的手持仪器(检测仪器经过国家级计量机构校准,采用 GB 50325-2010
(2013 版) 标准中的电化学传感器方法对室内甲醛值进行检测)进行检测。
检测标准流程:向甲方 APP 客服提出申请并提出书面异议——双方确认上门检测时间
——乙方将房屋恢复至交付时状态——双方共同确认房屋符合 GB 50325-2010(2013 版) 检测条件——空检人员上门检测——甲方提供检测结果给乙方
2、乙方可自行自费选择 CMA 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且需在提出异议后的 7 日内(含提出异议当日)向甲方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
检测标准流程:向甲方APP 客服提出申请并提出书面异议——告知甲方其选择的检测机构名称——双方确认上门检测时间——乙方将房屋恢复至交付时状态—双方共同确认房屋符合 GB 50325-2010(2013 版) 检测条件——空检人员上门检测——乙方在提出异议起 7 日内
(含当日)将检测报告原件提供给甲方。
附件七:《深圳市房屋租赁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贯彻执行《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进 一步明确房屋租赁安全责任,加强出租房屋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性用房(包括各类商品市场及其档位、柜台)、办公用房、住宅及其他房屋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为出租房屋安全责任人。
二、出租人出租房屋应当有房屋权属证明或者市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委托他人出租的,业主应当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协议,约定各自的安全责任。房屋转租人、其他有实际出租行为的人和房屋出借人应当承担出租人安全责任。
三、出租人应当保证用于出租的建筑物及其出入口、通道、消防、燃气、电力设施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有关行政部门规定的安全标准。法律、法规规定需取得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才允许出租的,出租人应当取得。
四、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出租人应当要求其在开业前出示已办理消防手续的相关证明及工商业营业执照或者开业许可证书。
五、资产管理人应当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出租房屋的安全使用情况和使用性质进行查看并做好书面记录,承租人予以配合并签字;资产管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亲自查看的,应当委托他人查看。
六、资产管理人查看发现出租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和承租人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使用功能、利用房屋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等情形,应当向出租房屋综合管理机构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报告。
七、承租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安全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使用性质;承租人发现出租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通知出租人,并同时报告出租房屋综合管理机构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
八、承租人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发生以下行为:
1. 擅自改变出租房屋使用功能,利用出租房屋从事旅馆业、餐饮、娱乐、网吧、作坊等经营性活动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2. 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赌博、吸毒贩毒、卖淫嫖娼、制黄贩黄、伪造证件、承印非法出版物、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窝藏犯罪人员、窝藏和销售赃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3. 利用出租房屋从事传销或者变相传销、无照经营、无证开办诊所、非法行医和非法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等违法活动;
4. 利用出租房屋从事无证职介、婚介、培训、房地产中介等诈骗活动;
5. 利用住宅出租房屋存放违禁品及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
5. 禁止高空抛物、防范高空坠物:
(1)承租人必须充分认识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及肇事者可能承担的民事、行政以及刑事法律责任;
(2)承租人发现出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有可能存在高空坠落等风险时,应及时通知责任方修复。因承租人原因导致的损坏或故障,则由承租人负责修复;
(3)承租人必须养成xx的生活习惯,用模范行为教育负有监护责任的未成年人做xx之人,行xx之举,杜绝往楼下乱扔杂物;
(4)出租人和承租人不得在窗台、阳台、挡墙上摆放或悬挂花盆、拖把等任何杂物, 以免发生高空坠物等意外。
九、租赁各方应当协助和配合出租房屋综合管理机构对出租房屋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十、出租人或承租人未依法履行安全责任的,导致他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责任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日期:
附件八:《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须知》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提供的资料: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二)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包括:
1. 个人
大陆居民: 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港澳台居民: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人士: 护照(有居留许可或入境签证)。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2. 单位
社会信用代码、部队证件、境外企业合法开业证明(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境外企业合 法开业证明须附中文译本,未经中国相关职能部门认证的,需经使领馆公证或认证。
(三)共有房屋出租的,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
(四)授权委托
1. 产权为个人:须出具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载明委托事项和签署地;若无法取得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的,须出具经委托人签字确认的身份证复印件。当事人在境外签署的委托书应 按规定经过公证和认证。
2. 产权为单位:经办人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还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载明委托事项和签署地。当事人在境外签署的委托 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和认证。
(五)房屋租赁合同(含合同附件)
附件九:房租租赁信息表及交割清单
(一)房租租赁信息表
(1)租赁及费用信息表
交房日期 | 【2023】年【X】月【X】日 | |
交房数量 | 首批:合同签订之日起 | 👉二批:2023 年 8 月上旬 (以乙方提前半个月通知为准) |
170 间 | 350 间 | |
租赁期限 | 2023 年 X 月 X 日起至 2023 年 X 月 X 日 (以预付金额为限,可据情况调整) | |
计租日 | 2023 年 X 月 X 日 | |
房屋月租金单价 | 4580 元/月/间(含管理费 150 元月/间) | |
付款方式 | 季付、预付 | |
押金 | 1. 房屋押金:房屋月租金单价*房屋数量*1(乙方缴纳); 2. 物品押金:1000 元/间(由乙方实际入住人缴纳) 3. 170 间房屋的押金金额合计:¥:778500 元 4. 如实际交付房屋数量少于 170 间,多余部分的押金将用于后续账单中冲抵租金及其他账单费用。 | |
水费(含税价) | 【4.3】元/吨 | |
电费(含税价) | 【0.8】元/度 | |
备注 | 1. 乙方承担的水电费上限为 300 元/间/季度,水电费在 300 元/间/季度及以内的部分,由乙方承担,超过 300 元部分,由乙方的实际入住人承担(租期不足一季度则按比例折算)。甲方水电费按照政府供水供电部门实际定价收取,不另外加价收取。 2. 若国家政策原因需要对增值税税率、税目进行调整的,房屋出租人可根据最新的应税税目、税率对相关费用进行相应调整,最终适用税率以国家政策公布的适用税率为准。如国家税务机关对房屋出租人给予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的,房屋出租人有权根据优惠后的政策开具对应的增值税发票。 |
(2)租赁费用支付时间表
账期 | 付款时间 | 费用所属区间 | 付款金额 (元) | 付款内容 |
首期 | 合同签订后30 个工作 日内 | 2023 年X 月X 日至 2024 年X 月X 日 | 778500 | 押金 |
每个季度初 | 2023 年X 月X 日至 2023 年X 月X 日 | 按季度账单 据实结算 | 租金(含公共设施 及服务费) |
备注:
1. 具体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
2. 如房间入住期未满整月,房租则按照“月租金单价/当月天数*实际入住天数”折算。如部分房间提前退房,已预付租金自动转为其余房间租金,租赁期限根据预付金额相应延长。
3. 本项目租金及水电费按季度结算。乙方于每季度初收到甲方开具的合法有效发票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上个季度水电费及下个季度租金。
(二)房屋交割清单(泊寓)事项须知:
1. 房屋月租金单价包含公共设施及服务费、网络费、通勤车服务费等除水电费外的一切费用。如有车位使用费等其他本合同中未列明的由乙方实际居住人产生的费用均由实际居住人自行承担。
2. 水电等生活费用由甲方定期生成相应账单,乙方应及时支付;
3. 本合同双方约定的单价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收费标准为准。
4. 如本合同提前解除,乙方未使用租期的租金、公共设施及服务费,房屋出租人予以退还。
5. 退租时,乙方应缴未缴的上述费用,甲方有权从其他费用中直接抵扣。
本合同签订并支付首笔款后,乙方应于房屋交付之日起 5 个自然日内与甲方确认物业交割信息。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准备房屋(可随时入住),房间为智能锁的,甲方向乙方发送智能锁密码即为房屋已经交付。
泊寓·南山云城旗舰店房屋交割清单 | ||||
类别 | 设备设施明细 | 物品金额 | 数量 | 备注 |
(单位:元/件) | (单位:件) | |||
标记部分 | 入户门 | 5000 | ||
智能门锁 | 3000 | |||
1.5 米床架 | 1505 | |||
1.5 米床垫 | 1148 | |||
1.2 米衣柜 | 2025 | |||
床头柜 | 400 | |||
书桌 | 832 | |||
沙发 | 2254 | |||
xx椅 | 144 | |||
餐桌 | 948 | |||
鞋柜 | 580 | |||
电磁炉 | 1250 | |||
抽油烟机 | 3000 | |||
吸顶灯 | 384 | |||
空调 | 2000 | |||
空调遥控器 | 75 |
泊寓·南山云城旗舰店房屋交割清单 | ||||
类别 | 设备设施明细 | 物品金额 | 数量 | 备注 |
(单位:元/件) | (单位:件) | |||
马桶 | 2340 | |||
镜子 | 534 | |||
窗帘 | 1550 | |||
窗帘杆 | 175 | |||
卫浴置物架 | 255 | |||
卫生间灯具 | 205 | |||
淋浴龙头及花洒 | 983 | |||
毛巾架 | 248 | |||
地面PVC 地板 | 200 元/平 | |||
洗衣机 | 1950 | |||
冰箱 | 974 | |||
墙面油漆 | 200 元/平 | |||
公共橱柜及钥匙 | 455 | |||
水表读数 | ( )吨 | 电表读数 | ( )度 | |
备注 | 1. 入住超过七天后,地漏马桶等下水设施的疏通(人为导致),灯泡,电池, 玻璃制品等日常损耗品或易碎品的维修和更换,费用需自行承担。 | |||
2. 请勿开展钉钉子,凿墙洞等破坏墙体行为,损坏的部分需在退房时恢复原样 或照价赔偿。 | ||||
3. 房屋内物品设施若有人为损坏,请自行维修,未维修物品退租时将产生赔偿, 请知悉。未列在表内的事项参照“实际维修费+30%服务费”的标准由乙方实际居住人负责赔偿。 |
附件十:账单(即租金、公共设施及服务费及其他费项)支付
(一)支付方式
1. 租金、公共设施及服务费、水电等生活费用、增值服务费等合同中写明之费项,自合同房屋交付日开始计算直至合同期限届满之日,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房间每月租金、公共设施及服务费、水电等生活费用、增值服务费等均由乙方及乙方实际居住人承担。
2. 上述费用由房屋出租人直接收取,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账单。所有账单以人民币计价,所有费用以人民币支付和返还。
3. 本合同项下的账单采用以下👉【二】种支付方式:
(一)微信支付:通过微信支付至甲方官方微信服务号“[泊寓深圳]”。
(二)乙方应以对公转账的方式支付至房屋出租人指定账户:开户名:【深圳市万科云城置地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15000105750952】
4. 对于本合同项下乙方的每一笔付款(除首期付款外),甲方提前【7】日向乙方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开票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zycgr21071303
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MB2001558K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留仙洞万科云城一期 8 栋 电话:0755-85975800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云城支行 开户银行账号:
(二)支付时限
1. 若因乙方原因无法按时、足额支付账单费用的,除需支付所有欠费外,每日按需支付金额[5‰]的比例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亦需在当季结算时一并支付给甲方。
2. 尾期账单于办理退房之日生成,需支付金额由乙方支付(最迟不超过 20 日)。如退房时不存在本合同约定甲方可没收押金的情形的,尾期账单的费用可直接在押金中扣除,在乙方按本合同之约定将房屋交还甲方并清偿完所有应付款项后 20 日内,房屋出租人将押金余额(如有)如数无息原路退还乙方;若尾期账单金额大于押金金额,且乙方选择在押金中扣除时,乙方需 20 日内补缴尾期账单金额与押金的差额。
3.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的,乙方应于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结清全部账单费用。
附件十一:附加服务(投标文件服务响应)
附加服务 | |
服务内容 | 简要描述 |
房屋租赁服务 | 项目总房间数 4794 间,楼栋均配置电梯,满足入住需求体量,房屋为精装修,家具家电配置齐全,入住前进行精保洁,符合拎包入住标准,每间房配置一张成人床(含床垫和一套全新床上用品)、窗帘、书桌、椅子、衣柜、照明灯具、空调、洗衣机、热水器、洗手池、便池、花洒、网络。且房源具有合法资质的 检测机构出具的空气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
安全管理服务 | 配备专业安保人员,公共区域无死角 24 小时监控,全园区封闭式管理。 |
物业服务 | 提供租赁场地的全套基础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客服、保洁、安保、维修。 |
居间维修服务 | 提供房间故障问题报修服务。 |
保洁及垃圾清运服 务 | 公区由保洁人员打扫并进行垃圾清运。 |
专职管家服务 | 甲方须为乙方配备 24 小时专职管家,专项对接乙方日常宿舍管理工作。 |
通勤车服务 | 每日早中晚提供三辆大巴,专车接送。 |
附件十二:阳光合作协议
阳光合作协议
甲方: 深圳市万科云城置地有限公司
乙方: zycgr21071303
甲方、乙方于 2023 年 X 月 X 日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为营造健康商业环境和建立正常商业合作关系,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并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阳光合作行为准则执行。
一、甲方责任
1. 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阳光合作相关规定。
2. 甲方严禁甲方人员在业务合作过程出现下列行为(包括不限于):
(1)商业贿赂:甲方人员收受或向乙方及乙方人员主动索要各种形式的回扣、现金、实物、证券、礼券等有价物品,或接受并参与乙方及乙方人员提供的旅游、高档宴请及其他可能影响职务行为公正履行的活动;
(2)行贿及其他:甲方人员要求乙方或乙方人员配合或协助进行各种形式的行贿(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回扣、现金、实物、证券、礼券等有价物品)、不当利益输送在内的各类违法活动;
(3)利益冲突:甲方人员未经甲方批准,以本人或其亲属名义于乙方或其关联单位处直接或变相参股、任职、兼职或获取其它利益;甲方禁止引入甲方或甲方所在集团离职人员注册或参股的公司成为供应商;
(4)串标围标:在甲方业务范围内,甲方员工授意乙方配合进行串标或围标等违规违法行为。
(5)资金往来:甲方人员或其亲属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含关联单位)或乙方人员借贷资金。
3. 对于乙方举报甲方人员违反阳光合作禁止项的情况,甲方负有保密义务,并应及时组织调查,将最终调查结果反馈乙方,并可依据甲方或甲方所在集团举报奖励政策给予乙方适当奖励。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应保证乙方人员了解本协议中阳光合作禁止项的相关规定,并遵照执行。
2. 乙方承诺并保证,与甲方开展合作时不存在(且在与甲方开展合作的过程中不得有)甲方在职员工或离职员工直接或变相持股或控制乙方公司或其关联单位,但公开市场股票投资不在前述限制。
3. 乙方及乙方应确保乙方人员严格遵守以下阳光合作约定(包括不限于):
(1)严禁商业贿赂:乙方及乙方人员不得向甲方人员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现金、实物、证券、礼券等有价物品或旅游、高档宴请等其他可能影响职务行为公正履行的活动;
(2)严禁行贿及其他违法:乙方及乙方人员不得接受甲方人员要求配合或协助进行各种形式的行贿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回扣、现金、实物、证券、礼券等有价物品)、不当利益输送在内违法行为的请求;
(3)利益冲突及其他披露:乙方在与甲方开展合作前,如出现以下任何情形之一,须在投标前,主动以书面方式向甲方完整、如实披露相关信息;若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出现以下任何情形之一的,须在相关情形发生后 10 天内,以书面方式向甲方完整、如实披露相关信息:
1
甲方在职员工或其亲属于乙方公司或其关联单位处直接或变相持股(注:公开市场股票投资不属于乙方协议披露义务)、控制、任职、兼职、借贷资金或获取其它利益的情况;
2
甲方离职员工或其亲属于乙方公司或其关联单位处直接或变相持股(注:公开市场股票投资不属于乙方协议披露义务)、控制、任职或兼职的情况;
3
乙方法定代表人、股东、实际业务控制人、对接人两年内以其他公司名义参与甲方业务
合作的情况。
(4)严禁串标围标:在甲方业务范围内,乙方及乙方人员应拒绝甲方员工授意配合进行串标或围标等违规违法操作的请求;乙方及乙方员工不得串谋其他单位,在甲方业务中进行串标或围标等违规违法操作。
(5)资金往来:乙方(含关联单位)或乙方人员不得在任何情况下向甲方人员或其亲属提供资金借
贷。
4. 乙方在与甲方开展合作前,有责任向甲方披露乙方实际控制人信息,包括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5. 乙方有责任接受甲方对乙方在合作期间阳光合作协议执行情况的监督,并对甲方相关调查工作主动配合。
6. 乙方有责任就甲方人员或甲方业务合作单位人员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反职业道德准则的行为及时向甲方举报,乙方在主动举报的情形下,其参与的上述行为将予以免责。甲方受理举报的常设部门及联系方式为:
举报受理部门:监察审计部
舞弊举报网站:http://5198.vanke.com举报邮箱:5198@vanke.com
三、违约责任
1. 如乙方或其人员违反本协议👉二条乙方责任中👉 2 款及👉 3 款约定的,一经查实(包括但不限于被甲方核实属实,或者被司法机关或👉三人核实属实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外,乙方还承诺向甲方支付最高相当于合同总价 10%的违约金,并对乙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甲方将公开通报处理,并有权解除原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解除原合同的,乙方应按原合同与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且甲方有权拒绝其后与乙方或其关联单位开展合作。
2. 如乙方拒不配合甲方对乙方在合作期间内的阳光合作监督及调查工作的,或者被证实存在隐瞒信息、提供虚假信息和伪证行为的,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原合同的履行采取暂停支付业务进度款、终止合作、追究经济损失、解除合同等措施,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 如乙方在合作期间内出现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甲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将乙方列入不诚信合作方名单,并在甲方内外进行公示。
四、其他
1. 本协议是原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原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作约定的事项,仍以原合同约定为准。本协议约定与原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2. 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双方同意本协议的效力溯及于原合同生效之日。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