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浙商银行信用卡自动还款服务责任条款
本协议适用于浙商银行客户(以下简称“客户”)为浙商银行个人信用卡(以下简称“信用卡”)办理基于浙商银行贷记账户(以下简称“信用卡账户”)与借记账户(借记卡,以下简称“扣款账户”)关联的信用卡还款服务(以下简称“自动还款”)。
一、申请人必须是浙商银行客户。建立账户关联关系遵循同名规则,即借贷账户的账户名称与账户所有人证件号须一致,且扣款账户只能通过手机交易密码验证。
二、客户开通信用卡自动还款服务,即授权本行在指定信用卡的到期还款日,按照申请人设定的信用卡当期账单相关还款金额标准(全额或最低)的未还部分账款资金,对扣款账户自动还款并完成信用卡还款。信用卡外币账户可使用钞户账户或汇户账户开通自动还款,如客户在开通业务时未指定外币账户类型,则默认外币钞户账户为扣款账户。
三、浙商银行将于到期还款日进行还款处理。客户须保证扣款账户状态正常并在还款日有充足的资金进行自动还 款,如扣款账户金额不足或者扣款账户状态不正常,导致浙商银行不能进行自动还款未全额还款操作或操作不成功,客户应承担因此产生的利息、费用及相关损失。客户设置自动还款后,每个账单周期自动还款将在扣款账户仅扣款一次,
自动还款金额不足的客户如再次还款,请将资金存入信用卡账户。
四、自动还款业务中人民币自动还款、人民币购汇还外币的自动还款在月初至当月自动扣款日日终前注册的当月 生效,否则在下月生效;在完成自动还款设置后下一个自动扣款日生效;客户修改或注销成功时浙商银行已进行自动还款处理的,将不再进行账务冲回。
五、客户本人可办理浙商银行个人信用卡自动还款业务的申请或取消自动还款协议、修改还款方式。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浙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执行。浙商银行可根据市场实际情况调整提供的服务并拥有最终解释权。
声明:本人已知悉并同意自动还款协议内容;承诺上述填写信息的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