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NGDINGSHAN TIANAN COAL. MINING CO.,LTD.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PINGDINGSHAN TIANAN COAL. MINING CO.,LTD.
(住所:xxxxxxxxxx 00 x)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注册金额 | 不超过(含)15 亿元 |
增信情况 | 本次债券不设增信措施 |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 AAA |
本次债券信用等级 | 本次债券无评级 |
牵头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住所:xx(xx)xxxxxxxxxx 000 x)
联席主承销商:
(xxxxxxxxx 0 xx 0 xx 0 x 00 x 000)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0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仅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xxx.xxx.xxx.xx)。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2020-2022 年末及 2023 年 6 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6.80%、69.93%、
66.59%及 64.65%,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3,575,166.63 万元、4,469,909.98 万元、
4,938,225.62 万元和 5,011,147.20 万元,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 2,364,457.17 万元、
2,880,899.70 万元、3,794,213.39 万元和 3,158,764.87 万元,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6.14%、64.45%、76.83%和 63.03%。从负债结构上看,公司以流动负债为主,发行人流动负债比重持续处于高位;此外,2020-2022 年末及 2023年 6 月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 0.52、0.49、0.53 和 0.77,速动比率分别为 0.48、0.47、0.52 和 0.75。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低,主要是公司采取商业信用、银行借款等方式来补充日常生产运营所需的资金,使流动负债规模较大,公司短期偿债压力较大。
(二)公司应收账款迅速增加的风险
2020-2022 年末及 2023 年 6 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98,897.39万元、202,804.50 万元、253,039.20 万元和 336,286.14 万元,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1.85%、3.17%、3.41%和 4.34%;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7.99%、14.34%、12.56%和 13.90%。2021 年末应收账款较 2020 年末增幅 105.07%,主要原因为公司经营情况较好,部分销售煤款暂未结算所致;2022 年末应收账款较 2021 年末增长了 24.77%,系部分销售煤款暂未收回所致。2023 年 6 月末应收账款较2022 年末增长了32.90%,主要是部分销售煤款暂未收回所致。未来若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将占用公司流动资金,从而增加公司的财务风险。
(三)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净额大幅变化的风险
2020-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6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61,377.75 万元、843,711.31 万元、1,091,980.94 万元和 653,153.56 万元。2021 年
度较 2020 年度增加 222.79%,2022 年度较 2021 年度增加 29.43%。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净额大幅增加,主要是销售煤炭回款增加所致。未来若煤炭价格
发生回落,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净额将存在不可持续的风险。
(四)报告期内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净额较大的风险
2020-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6 月,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51,586.95 万元、-439,373.54 万元、-1,046,303.74 万元和-240,407.30 万元,均
为净流出态势,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由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及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构成,较大规模的投资资金流出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财务压力。
(五)报告期内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波动的风险
2020-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6 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59,175.95 万元、-370,209.72 万元、226,758.24 万元和 100,682.35 万元,报告期
内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大幅波动。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目前发行人融资渠道较为畅通,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均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但是若行业融资政策或金融市场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发行人无法及时、足额筹集资金,进而对发行人造成不利影响。
(六)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
发行人关联交易金额较大、占比较高,单一客户集中度较高。公司关联交易包括销售煤炭、销售材料、设备租赁和勘探收入等。发行人关联交易规模最大的主体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采购、销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对于有市场价格的关联交易,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对于有政府指导价格的关联交易,参照政府指导价定价。若出现关联交易有失公允以及关联方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损害公司的利益和市场形象,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若发行人与公司主要客户发生业务纠纷,合作关系遭到破坏,将会对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七)控股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被质押比例较高的风险
截至 2023 年 6 月末,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累计质押发行人股票 64,000.00 万股,占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股份总数的 64.26%,占平煤股份总股本的 27.64%。上述股权质押到期日为 2027 年 3 月 21 日。发行人控股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被质押比例较高,若未来发行人控股股东处置发行人股份,发行人
或将面临控制权转移的风险。
(八)发行人已公布 2023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发行人 2023 年第三季度合并财务报表已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公告。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合并口径下资产总计 7,635,199.11 万元,负债合计
4,932,038.80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2,703,160.31 万元。2023 年 1-9 月,发行人
合并口径营业收入 2,309,606.40 万元,净利润 334,351.95 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3,076.7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净利润减少 34.32%,主要由于商品煤售价下跌收入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下跌 70.61%,系返还兴业银行基金投资款等所致。
二、与本次债券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特殊发行事项
本次债券为可续期公司债券,其特殊发行条款如下:
1、发行人续期选择权:本次债券将设置基础计息周期,该基础计息周期将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期限延长 1个周期,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次债券。发行人续期选择权的行使不受次数的限制。
发行人将于本次约定的续期选择权行使日前至少 30 个交易日,披露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若行使续期选择权,发行人将在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中披露:1、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2、债券期限的延长时间;3、后续存续期内债券的票面利率或利率计算方法。若放弃行使续期选择权,发行人将在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中明确将按照约定及相关规定完成各项工作。
2、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本次债券附设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次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或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应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如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发行人应在付息日前 10 个交易日披露《递延支付利息公告》。
递延支付利息公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1、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2、本次利息的付息期间、本次递延支付的利息金额及全部递延利息金额;3、发行人关于递延支付利息符合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约定的声明;4、受托管理人出具的关于递延支付利息符合递延支付利息条件的专项意见;5、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递延支付利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项意见。
3、强制付息事件:指若发生该事件,发行人不得递延支付当期利息,并应立即偿付已经递延支付的利息、当期利息及其孳息。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强制事件包括付息日前 12 个月内发生的: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
债券存续期内如发生强制付息事件,发行人将于 2 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说明其影响及相关安排,同时就该事项已触发强制付息情形作特别提示。
4、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发行人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除外);2、减少注册资本。
债券存续期内如发生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发行人将于 2 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说明其影响及相关安排,同时就该事项已触发强制付息情形作特别提示。
5、初始票面利率确定方式:本次债券首次发行票面利率在首个周期内保持不变。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其中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250 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xxx.xxxxxxxxx.xxx.xx)(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与本次债券基础期限一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票面利率与初始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并在后续重置票面利率时保持不变。
6、票面利率调整机制:重新定价周期适用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 300 个基点。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
250 个工作日中国债券信息网(xxx.xxxxxxxxx.xxx.xx)(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与本次债券基础期限一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7、会计处理:发行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经对发行条款和相关信息全面分析判断,在会计初始确认时将本次债券分类为权益工具。本次债券申报会计师xx(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会计处理情况出具专项意见。
债券存续期内如出现导致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不再计入权益的事项,发行人将于 2 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并披露其影响及相关安排。
8、偿付顺序:本次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9、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1)发行人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
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改变或修正而不得不为本次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发行人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式后仍然不能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的时候,发行人有权对本次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1)由发行人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上述发行人不可避免的税款缴纳或补缴条例;
2)由会计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提供的关于发行人因法律法规的改变而缴纳或补缴税款的独立意见书,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告(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
规司法解释变更日距付息日少于 20 个交易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2)发行人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等规定,发行人将本次债券计入权益。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其他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影响发行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次债券计入权益时,发行人有权对本次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1)由发行人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发行人符合提前赎回条件;
2)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于会计准则改变而影响公司相关会计条例的情况说明,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该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的年度末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告(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
日距年度末少于 20 个交易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次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次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将继续存续。
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以外,发行人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赎回本次债券。
10、税务处理:根据《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64 号),企业发行永续债,应当将其适用的税收处理方法在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债券市场等发行市场的发行文件中向投资方予以披露。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利息支出将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投资者取得的本期债券
利息收入应当依法纳税。除此以外,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人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其他税款亦由投资人承担。
(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特有风险
1、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的风险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没有固定到期日,发行条款约定发行人在特定时点有权延长本次债券,如果发行人在可行使续期选择权时行权,会使投资人投资期限变长,由此可能给投资人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2、利息递延支付的风险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条款约定,发行人有权递延支付利息,如果发行人决定利息递延支付,则会使投资人获取利息的时间推迟,甚至中短期内无法获取利息,由此可能给投资人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3、会计政策变动风险
发行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经对发行条款和相关信息全面分析判断,在会计初始确认时将本次债券分类为权益工具。若后续会计政策、标准发生变化,可能使得已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重分类为金融负债,从而导致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上升的风险或导致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
(三)本次债券评级
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评级为 AAA,本次债券无评级。
(四)投资者保护机制、《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为维护本次债券持有人利益,本次债券设置资信维持承诺、救济措施等投资
者保护机制,具体条款见“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机制”。
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本次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议案或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的债券持有人,下同)均有同等约束力。债券持有人认购或购买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债券之行为均视为同意并接受《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凡认购、受让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
愿接受募集说明书规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对本次债券各项权利和义务的约定。凡认购、受让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中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五)债券上市交易
本次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申请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由于具体上市审批或核准事宜需要在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方 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次债券一 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 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发行人亦无法保证本次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本次 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本次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请 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专区或以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进行披露。
(六)质押式回购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符合质押式回购条件。发行人主体评级为 AAA,本次债券无评级,符合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质押式回购。
第五节 发行人信用状况 140
一、发行人及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140
二、发行人其他信用情况 141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44
一、备查文件 144
二、查阅地址 144
释义
在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普通词语 | ||
平煤股份/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 指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省国资委/实际控制人 | 指 |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控股股东/ 集团/平煤神马集团 | 指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国平煤神 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债券 | 指 | 公司制法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 付息的有价证券 |
本次债券 | 指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
募集说明书 | 指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
摘要/募集说明书摘要 | 指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
牵头主承销商 | 指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联席主承销商 | 指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债券受托管理人 | 指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律师 | 指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 | 指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审计机构 | 指 | xx(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证协 | 指 | 中国证券业协会 |
中证登记公司/登记机构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管理办法》 | 指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公司章程》 | 指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指 | 发行人和受托管理人为本次债券发行签订的《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指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之持有人会议规则》 |
债券持有人 | 指 | 持有本次债券的专业机构投资者 |
报告期 | 指 | 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及 2023 年 1-6 月 |
工作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 法定假日或休息日) |
交易日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
法定假日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假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 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假日)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专业名词 | ||
1/3 焦煤 | 指 | 1/3 焦煤是新煤种,它是中高挥发分、强粘结性的一种 烟煤,是介于焦煤、肥煤、气煤三者之间的过渡煤 |
焦煤 | 指 | 也称冶金煤,又名主焦煤。是中等及低挥发分的中等粘结性及强粘结性的一种烟煤,焦煤在中国煤炭分类国家标准中,是对煤化度较高,结焦性好的烟煤的称 谓。 |
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条款
(一)注册情况及注册规模
2023 年 4 月 6 日,经发行人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 年 4
月 27 日,经发行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同意公司申请注册发行总额
度不超过 15 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
(二)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2023 年【】月【】日,发行人本次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3]【】号)。
(三)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人全称: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3、注册文件:发行人于 2023 年【】月【】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 15 亿元。
4、发行金额: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拟分期发行。
5、债券期限:本次债券基础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在约定的基础期
限期末及每一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按约定的基础期限延长 1个周期;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全额到期兑付。本次债券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品种,在发行前根据发行人资金需求情况和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6、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7、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
期重置一次。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 300 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初始基准利率和当期基准利率的确定方式详见本节“二、本次债券的特殊发行条款”。
8、发行对象:本次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9、发行方式:本次债券发行方式为簿记建档发行。
10、承销方式: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11、起息日: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3 年【】月【】日。
12、付息方式: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的情况下,本次债券采用单利计息,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
13、利息登记日:本次债券利息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14、付息日期: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债券存续期间每年的【】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在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的情况下,付息日以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公告为准(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5、兑付方式:本次债券的本息兑付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16、兑付金额:若在本次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次债券,则本次债券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
17、兑付登记日:本次债券兑付登记日为兑付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相应本金及利息。
18、本金兑付日期:在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的情况下,本次债券的兑付
日为 2028 年【】月【】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的情况下,到期日以发行人公告为准。
19、偿付顺序:本次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20、增信措施:本次债券不设定增信措施。
21、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中诚信国际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债券无评级。
22、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拟将 10.50 亿元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其余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3、质押式回购安排: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质押式回购。
24、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次债券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5、牵头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联席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拟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8、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门用于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29、税务处理:根据《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64 号),企业发行永续债,应当将其适用的税收处理方法在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债券市场等发行市场的发行文件中向投资方予以披露。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利息支出将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投资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收入应当依法纳税。除此以外,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
人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其他税款亦由投资人承担。二、本次债券发行、登记结算及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1.发行公告日:2023 年【】月【】日。
2.发行首日:2023 年【】月【】日。
3.发行期限:2023 年【】月【】日至 2023 年【】月【】日。
(二)登记结算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以实名记账方式发行,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存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本次公司债券的法定债权登记人,并按照规则要求开展相关登记结算安排。
(三)上市流通安排
1.上市交易流通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2.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3.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公司债券的交易、质押。
(四)本次债券簿记建档、缴款等安排详见本次债券“发行公告”。
第二节 募集资金运用
经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3〕【】号),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拟采取分期发行。
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 10.50 亿元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其余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和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及其他资金使用需求等情况,发行人未来可能调整用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的具体金额。
(一)偿还有息债务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 10.50 亿元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因本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发行人将综合考虑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及实际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相关债务本息偿付要求、公司债务结构调整计划等因素,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节省财务费用的原则,未来可能调整偿还有息负债的具体金额和具体明细。拟偿还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债务: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 贷款日期 | 金额 | 利率 | 还款日期 | 拟偿还规模 |
农业银行 | 2023-7-17 | 20,000.00 | 4.35 | 2024-7-16 | 20,000.00 |
交通银行 | 2023-10-12 | 31,700.00 | 4.35 | 2024-8-10 | 31,700.00 |
交通银行 | 2023-8-10 | 20,000.00 | 4.35 | 2024-8-10 | 20,000.00 |
农业银行 | 2023-8-29 | 12,000.00 | 4.00 | 2024-8-28 | 12,000.00 |
南洋银行 | 2023-8-30 | 10,000.00 | 2.65 | 2024-8-30 | 10,000.00 |
光大银行 | 2023-9-25 | 10,000.00 | 4.35 | 2024-9-10 | 10,000.00 |
工商银行 | 2023-9-13 | 15,000.00 | 4.35 | 2024-9-11 | 1,300.00 |
合计 | 118,700.00 | 105,000.00 |
(二)补充流动资金
除偿还银行借款外,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剩余部分拟用于补充公司主营业务等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且不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及其他非生产性支出。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经发行人董事会或者根据公司章程、管理制度授权的其他决策机构同意,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根据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计划需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可能发生调整,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经董事会授权人员进行内部决策和审批,并及时进行临时信息披露,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依然符合相关规则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如存在触发召开持
有人会议的情况,应按照《持有人会议规则》等规定履行必要的程序。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一)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
为方便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对使用情况的监督,发行人拟与监管银行及受托管理人签订资金账户管理协议,并在资金监管人处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资金监管人将对专项账户内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对未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资金监管人有权拒绝发行人的划款指令。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持续监督
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年检查发行人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
本次债券如能成功发行且按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以 2023 年 6 月末合并报表口径为基准,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将由 64.65%降低到 62.71%,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例将由 36.97%提高到 38.11%。
单位:万元
项目 | 债券发行前 | 债券发行后(模拟) | 模拟变动额 |
流动资产合计 | 2,418,965.44 | 2,418,965.44 | 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332,494.79 | 5,332,494.79 | 0.00 |
资产总计 | 7,751,460.23 | 7,751,460.23 | 0.00 |
流动负债合计 | 3,158,764.87 | 3,008,764.87 | -150,00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852,382.33 | 1,852,382.33 | 0.00 |
其中:应付债券 | 801,448.11 | 801,448.11 | 0.00 |
负债合计 | 5,011,147.20 | 4,861,147.20 | -150,000.0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740,313.03 | 2,890,313.03 | 150,000.00 |
资产负债率(%) | 64.65 | 62.71 | -1.94 |
流动比率 | 0.77 | 0.80 | 0.03 |
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例(%) | 36.97 | 38.11 | 1.14 |
(一)对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次债券如能成功发行且按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以 2023 年 6 月末合并报表口径为基准,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将由 64.65%降低到 62.93%,非流动负债占总负债比例将由 36.97%提高到 37.76%,进一步优化了发行人的债务结构。
(二)对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次债券如能成功发行,以 2023 年 6 月末合并报表口径为基准,发行人的流动比率将从债券发行前的 0.77 增加至 0.81,比率小幅提升,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将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有所加强。
(三)对发行人财务成本的影响
公司通过发行本次债券,可以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发行人的综合资金成本,将使公司获得长期稳定的经营资金,减轻短期偿债压力,使公司获得持续稳定的发展。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将有效地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增强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锁定公司的财务成本,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健康
发展。
发行人承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仅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不转借他人使用,不用于非生产性支出,并将建立切实有效的募集资金监督机制和隔离措施。
发行人承诺,如因特殊情形确需在发行前调整募集资金用途的,应当在发行前向交易所提交相关决议文件,并书面说明调整原因、履行的内部程序、调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是否符合相关规则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等。
发行人承诺,如在债券存续期内调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将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及时披露有关信息,且调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依然符合相关规则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
发行人承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会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不会转借他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募集资金用途不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或用于不产生经营性收入的公益性项目。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的公司债券若存在回售情况的,对募集资金拟偿还的回售部分不进行转售。地方政府作为出资人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相关举借债务由发行人作为独立法人负责偿还。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不直接或间接用于购置土地,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房地产业务。
本次募集资金不用于高耗能、高排放业务。八、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发行人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发行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23 平煤 01),发行金额 15 亿元,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完毕。
发行人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发行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简称:23 平煤 02),发行金额 15 亿元,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完毕。
发行人于 2023 年 6 月 21 日发行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简称:23 平煤 04),发行金额 8 亿元,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完毕。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李延河 |
注册资本 | 231,521.5955万元人民币 |
实缴资本 | 231,521.5955万元人民币 |
设立(工商注册)日期 | 1998年3月17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000727034084A |
住所(注册地) | 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路21号 |
邮政编码 | 467099 |
所属行业 |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
经营范围 | 煤炭开采,煤炭洗选及深加工,煤炭销售;道路货物运输;机械设备制造、修理;电器机械修理;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矿用物资、橡胶制品的销售;自来水生产、自来水管道安装、维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管道清洗及冲洗;其他水的处理、利用和分配;零售:车用乙醇汽油、柴油、润滑油(限分支机构凭证经营);工程测量、地籍测绘;固体矿产勘查:乙级;地质钻探:乙级;设备租赁,工矿配件零售;电子产品、通讯器材(不含无线)的销售;供电、售电;电能的输送与分配;电力工程施工及通讯工程施工;能源技术服务;节能技术推广、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服务;电力工程项目设计、维护、管理和经营;电力设备、机电设备、通信设备、五金工具、电料 批发销售;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
电话及传真号码 | 0375-2749515;0375-2726426 |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 其职位与联系方式 | 许尽峰;董事、董事会秘书;0375-2749515 |
互联网网址 |
公司位于中国中部,区位优势明显,铁路、公路运输便利。煤炭品种主要有 1/3 焦煤、焦煤及肥煤。煤炭产品主要有动力煤和冶炼精煤两大类。其中,动力煤低硫、低磷,主要用于电力、石油化工和建材等行业;冶炼精煤主要用于钢铁制造业。
2020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239,748.47 万元,净利润 162,752.00 万元;
2021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969,881.97 万元,净利润 327,127.60 万元;2022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604,430.36 万元,净利润 618,135.37 万元。2023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596,911.33 万元,净利润 239,705.91 万元。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发行人系经原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原国家体改委”)体改生 [1998]29 号文批准,由原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煤集团”,现已被吸收合并进“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继续存续主体)、河南省平顶山市中原(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平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朝川矿务局(现已更名为 “平顶山煤业(集团)公司朝川矿”)、平顶山制革厂、煤炭工业部选煤设计研究院(现已更名为“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平顶山选煤设计研究院”)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平煤集团以其下属的一矿、四矿、六矿、十一矿、高庄矿、大庄矿和田庄选煤厂经评估确认后的生产经营性净资产 104,295.06 万元,按 65%的折股比例折为国有法人股 67,790 万股;其他五家发起人分别以现金方式出资 178.466 万元、 154 万元、153 万元、80 万元和 80 万元,并按 65%的折股比例分别折为国有法人股 116 万股、100.1 万股、99.45 万股、52 万股、52 万股,共计 419.55 万股。 1998 年 3 月 17 日,发行人领取了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豫工商企 17001379-5 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后换领新证号为豫工商企 4100001004059)。
图表:发行人成立时的股权结构
发起人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股份性质 |
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77,900,000 | 99.385 | 国有法人股 |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原(集团)有限公司 | 1,160,000 | 0.170 | 国有法人股 |
河南省平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1,001,000 | 0.147 | 国有法人股 |
河南省朝川矿务局 | 994,500 | 0.146 | 国有法人股 |
平顶山制革厂 | 520,000 | 0.076 | 国有法人股 |
煤炭工业部选煤设计研究院 | 520,000 | 0.076 | 国有法人股 |
合计 | 682,095,500 | 100.00 |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1、2005 年发行人增资扩股
经发行人 200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以及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豫国土资函
(2005)64 号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河南省国资委”)豫国资产权(2005)10 号文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豫股批字(2005)09 号文批准,发行人以 200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68,209.55 万股为基数,以平煤集团经评估的土地使用权(五矿、十矿、十二矿、七星洗煤厂和救护大队的原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按评估确认值 5,062.1 万元增加注册资本,以 2.2213:1 折为 2,262.684 万股,性质为国家股,委托平煤集团持有。公司增资扩股后的总股本由
68,209.55 万股变更为 70,472.234 万股。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5 年 3 月 30 日出具的普华永道
中天验字(2005)第 43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5 年 3 月 29 日止,贵公司(注:即发行人)已收到国家以土地使用权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22,626,840 元,计 22,626,840 股。
发行人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图表:发行人 2005 年增资扩股后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股份性质 |
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77,900,000 | 96.194 | 国有法人股 |
22,626,840 | 3.211 | 国家股 | |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原(集团)有限公司 | 1,160,000 | 0.165 | 国有法人股 |
河南省平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1,001,000 | 0.142 | 国有法人股 |
河南省朝川矿务局 | 994,500 | 0.141 | 国有法人股 |
平顶山制革厂 | 520,000 | 0.074 | 国有法人股 |
煤炭工业部选煤设计研究院 | 520,000 | 0.074 | 国有法人股 |
合计 | 704,722,340.00 | 100 | - |
2、2005 年发行人股权转让
经河南省国资委豫国资产权(2005)2 号文批准并经河南省国资委豫国资产权(2005)20 号文确认,2005 年 4 月平煤集团转让 3,400 万股发行人股份给宝钢集团有限公司,转让 3,000 万股发行人股份给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变更为:
图表:发行人 2005 年股权转让后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股份性质 |
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13,900,000 | 87.112 | 国有法人股 |
22,626,840 | 3.211 | 国家股 | |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 34,000,000 | 4.824 | 国有法人股 |
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 | 30,000,000 | 4.257 | 国有法人股 |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原(集团)有限公司 | 1,160,000 | 0.165 | 国有法人股 |
河南省平禹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1,001,000 | 0.142 | 国有法人股 |
河南省朝川矿务局 | 994,500 | 0.141 | 国有法人股 |
平顶山制革厂 | 520,000 | 0.074 | 国有法人股 |
煤炭工业部选煤设计研究院 | 520,000 | 0.074 | 国有法人股 |
合计 | 704,722,340 | 100 | - |
3、2006 年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006 年 11 月 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字[2006]102 号文核准,
发行人向社会公开发行 37,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8.16 元。此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为 107,472.234 万股。
2006 年 11 月 23 日,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平煤天安”(后更名为“平煤股份”),股票代码为 601666。
4、2009 年发行人送股
2009 年 5 月 23 日,发行人召开 200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8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2008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074,722,34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送 3 股派发现金股利 11.15 元(含税),共计 1,520,732,111 元,占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 64.02%。本次送股完成后,发行人股本总额为 139,713.90 万股。
5、2010 年发行人送股
2010 年 5 月 11 日,发行人召开 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9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2009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397,139,042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送 3 股派发现金股利 2 元(含税),共计 698,569,521 元,占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 60.92%。本次送股完成后,发行人股本总额为 181,628.08 万股。
6、2011 年发行人送股
2011 年 5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0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201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816,280,755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送 3 股派发现金股利 2 元(含税),共计 908,140,377.5 元,占当
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 54.16%。本次送股完成后,发行人股本总额为 236,116.50
万股。
7、2015 年发行人股东增减持股份
发行人于 2015 年 6 月 8 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书面通知,中国
平煤神马集团于 2015 年 5 月 12 日至 6 月 5 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
易系统减持所持有的平煤股份 49,968,518 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2.12%。本次减持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275,058,2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2015 年 7 月 23 日至 7 月 27 日期间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通过在平安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设立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累计买入公司 6,420,24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本次增持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281,478,4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27%。
8、2020 年发行人减少注册资本
2019 年 3 月 28 日,发行人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2019 年 4 月 4 日、4 月 24 日,发行人分别披 露回购报告书以及修改完善股份用途的公告。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平煤股份拟以 2.7 亿元为下限,3.3 亿元为上限的自有资金,按不超过 5.45 元/股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 50%计划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50%计划用于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进行注销。
2019 年 4 月 23 日,发行人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披露
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首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3,360,91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23%,成交的最高价为 4.56 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 4.52 元/股,回购成交总
金额为 15,276,893 元。
2020 年 3 月 17 日,发行人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平
煤神马集团于 2020 年 3 月 4 日至 2020 年 3 月 13 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发行人股份 20,000,096 股,占公司总股本 0.85%,本
次增持计划完成后,平煤神马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301,478,576 股,本次增持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截至 2020 年 3 月 18 日,发行人已实际回购股份 66,921,027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2.834%,回购最高价格 4.77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3.72 元/股,回购均价 4.17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278,733,593.52 元。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2020 年 3 月 20 日,发行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了回购的
股份 33,460,513 股,并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完成了工商登记备案。发行人注册资
本由 2,361,164,982 元减少至 2,327,704,469 元。
9、2020 年发行人股东再次增持股份
2020 年3 月23 日,发行人发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再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自 2020 年 3 月 23 日起 6 个月内,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 A 股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 10,000 万元,不超过 50,000 万元。
根据《平煤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截至 2020 年 9
月 23 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且已实施完毕。自 2020 年 3 月 23 日至
2020 年 9 月 22 日收盘,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7,995,0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累计增持金额 111,245,436.8 元。本次增持实施后,截至 2020 年 9 月 22 日收盘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发行人股份 1,329,473,6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12%。
2020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两次增持公司股份。3 月 4 日至
3 月 13 日期间,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0,000,096 股,占公司总股本 0.86%(3 月 20 日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后总股本减少至 2,327,704,469 股),累计增持金额为 89,975,153 元;3 月 23 日
至 9 月 22 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
持公司股份 27,995,0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累计增持金额 111,245,436.8
元。截至 2020 年末,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为 1,329,473,6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12%。
10、2020 年发行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管理层和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2020 年 11 月 5 日,公
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29424.3955 万股
1%(2294 万股)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高管
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核心技术人员和管理骨干,该方案经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核通过。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2021 年 1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683 名调整为 679 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额由 2108.6 万股调整为 2097.2 万股。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股份登记手续已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办理完成,登记限制性股
票 2,097.2 万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激励计划授予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 2,327,704,469 股增加至
2,348,676,469 股。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329,473,6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12%,本次授予完成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的股份数不变,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下降至 56.61%,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11、控股股东向其一致行动人转让公司部分股份
2021 年 3 月 1 日发行人发布公告,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
向河南伊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君行远航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君安 2
号伊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计转让公司 46,97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99%,上述两家私募基金均由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100%持有,且已办理完成过户手续。本次股份转让过户完成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公司股数减少至 1,282,503,674 股,占公司总股本 54.61%;上述两家私募基金合计持有公司股数增加至 46,9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99%。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述两家私募基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仍为 1,329,473,674 股不变,占公司总股本的 56.61%。
12、控股股东集中竞价减持
2021 年 9 月 15 日至 2021 年 9 月 22 日期间,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 47,905,458 股 A 股股票,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2.04%,其中: 1、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IPO 前及上市以来分红送股后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
计 23,486,764 股,约占总股本 1.00%;2、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取得的股份合计 24,418,694 股,约占总股本 1.04%。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均为 234,867.6469 万元。
2022 年 3 月 12 日,公司将原已回购且已计划注销的 33,460,513 股股份按计
划进行注销,注销完成后,发行人注册资本及股本均为 231,521.5955 万元。
截至 2023 年 6 月末,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公司股份为 995,987,3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02%,河南省国资委持有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65.15%的股份。因此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近三年,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
(三)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情形。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 2023 年 6 月末,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图:
图表:平煤股份股权结构图
2021 年 2 月,因公司控股股东平煤神马集团股票资产分账户管理规划需要,
平煤神马集团与伊洛 1 号及伊洛 2 号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伊洛 1 号及伊洛
2 号是平煤神马集团的一致行动人。2021 年 3 月,平煤神马集团向伊洛 1 号及伊
洛 2 号合计转让 46,970,000 股股份。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平煤神马集团持有公司 995,987,310 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43.02%,伊洛 2 号持有公司 30,021,5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30%,伊洛 1 号持有公司 16,948,5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73%。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平煤神马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1,042,957,31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5.05%。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河南省国资委”)持有平煤神马集团 65.15%股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二)前十大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末,发行人总股本为 2,315,215,955 股,前十大股东如下所示:
图表:截至 2023 年 6 月末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
序 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性质 |
1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995,987,310 | 43.02 | 流通 A 股 |
2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安证券-22 平神E1 担保及 信托财产专户 | 125,000,000 | 5.40 | 流通 A 股 |
3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71,920,436 | 3.11 | 流通 A 股 |
4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安证券-22 平神E2 担保及 信托财产专户 | 62,500,000 | 2.70 | 流通 A 股 |
5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31,761,092 | 1.37 | 流通 A 股 |
6 | 上海伊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君安 2 号伊洛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 | 30,021,500 | 1.30 | 流通 A 股 |
7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 | 26,284,526 | 1.14 | 流通 A 股 |
8 | 孙鹏远 | 26,001,500 | 1.12 | 流通 A 股 |
9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 | 20,006,826 | 0.86 | 流通 A 股 |
10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 保险产品 | 17,657,689 | 0.76 | 流通 A 股 |
合计 | 1,407,140,879 | 60.78 |
注 1: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票资产因分账户管理规划需要,增加一致行动人河南伊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君行远航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及君安 2 号伊洛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并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其转让合计 46,970,000 股。该私募基金由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100%持有。河南伊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上海伊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 2: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2022 年 5 月 13 日分别发布《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2022-055),公司控股股东平煤神马集团因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125,000,000 股
股份存放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安证券-22 平神 E1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62,500,000 股股份存放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安证券-22 平神 E2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并由前述信托财产专户名义持有公司股份,用于为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末,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期内未发生过变化。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毛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03 日 注册资本:1,943,209 万人民币元
住所:平顶山市矿工中路 21 号院
经营范围:原煤开采和洗选;铁路运输;物资储运;建筑业;电力、热力、自来水生产和供应;电力、通信工程施工;管道安装与维修;环境监测;招标代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专业技术管理与咨询服务;电梯安装及维修;信息传输服务;有线电视安装;电影放映;剧场营业与服务;环保设备生产及施工;物业管理;机电设备修理;承包境外工程;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煤矿安全仪器仪表的设计安装;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汽车销售;木材采伐;苗木花卉种植及销售;住宿、餐饮;旅行社;居民服务业;生产、销售:帘子布、工业及民用丝、地毯丝、塑料及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机电产品及配件、矿灯、轻(新)型建材、金属、非金属管道及配件、防爆电器、矿用通风安全产品、金属构件、水泥、粉煤灰;批发、零售:焦炭、机动车配件、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劳保用品、电子产品、五金交电、皮带、木材、办公机具及配件、观赏鱼及渔具、农产品、食品、预包装食品、保健品、工艺品、日用百货、服装、饮料、酒;卷烟、雪茄烟零售(限分支机构)。
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煤炭、化工产品、尼龙产品、电力、建筑安装工程、机械产品、建材产品及贸易。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依托丰富的煤炭、岩盐等矿产资源大力整合产业结构、优化资
源配置,积极打造从煤炭采选、煤焦化工、盐化工到尼龙化工的完整产业链体系,形成了资源依托坚实、规模效应显著、成本优势突出、抗风险能力较强的大型生产型企业。平煤神马集团业务遍布河南、湖北、江苏、上海、陕西等 9 个省区,
产品远销 30 多个国家和地区,与 40 多家世界 500 强企业及跨国集团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旗下拥有平煤股份、神马股份和易成新能三个上市公司。同时,平煤神马集团是我国品种最全的炼焦煤、动力煤生产基地和亚洲最大的尼龙化工产品生产基地。近年来,集团坚持“以煤为主,相关多元”发展战略,构建了煤炭采选、尼龙化工、煤焦化工、煤盐化工 4 大核心产业和高新技术、物流贸易、机械装备等产业体系。
截至2022 年末,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291.56 亿元,
所有者权益为 687.92 亿元;2022 年度营业收入为 1,538.18 亿元,利润总额为
63.90 亿元,净利润为 61.19 亿元。
截至 2023 年 6 月末,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2,345.31
亿元,所有者权益为 704.31 亿元;2023 年 1-6 月营业收入为 805.78 亿元,利润
总额为 39.30 亿元,净利润为 27.08 亿元。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省人民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12月6日挂牌成立,为河南省人民政府直 属正厅级特设机构,机关设有15个内设处室。河南省人民政府授权河南省人民政 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省属企业的国有资产。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权的质押情况
截至2023年6月末,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累计质押发行人股票
64,000.00万股,均为无限售股份,占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64.26%,占发行人总股本的27.64%。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质押人 | 质权人 | 性质 | 质押股数 (股) | 质押日期 | 质押 到期日 |
1 | 平煤神 马集团 | 河南平煤神马集团产业转 型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 非融资 性质 | 160,000,000 | 2018.10.25 | 2027.3.21 |
2 | 平煤神 马集团 | 河南平煤神马集团产业转 型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 非融资 性质 | 280,000,000 | 2018.12.27 | 2027.3.21 |
3 | 平煤神 马集团 | 河南平煤神马集团产业转 型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 非融资 性质 | 200,000,000 | 2019.01.10 | 2027.3.21 |
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股权的质押情况不对发行人控制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对发行人偿债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2022 年 5 月 13 日分别发布《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2022-055),公司控股股东平煤神马集团因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125,000,000 股股份存放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安证券-22 平神 E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62,500,000 股股份存放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安证券- 22 平神 E2 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并由前述信托财产专户名义持有公司股份,用于为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除前述情形外,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的
股份不存在其他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受限制的情况,亦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或纠纷。
(一)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末,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共 16 家,其中主要子公
司为 5 家,发行人主要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
图表: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
主要子公司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主要营业收入板块 | 持股比例 | 2022 年末/2022 年度 | 是否存在重大增减变 动 | ||||
资产 | 负债 | 净资产 | 收入 | 净利润 | |||||
1 | 平顶山天安煤业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 煤炭开采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批发、零售:煤 炭、焦炭。 | 100.00% | 152,336.57 | 224,180.09 | -71,843.52 | 83,006.66 | 13,593.40 | 否 |
2 | 平顶山天安煤业天宏选煤有 限公司 | 煤炭洗选;煤炭销售。 | 100.00% | 84,102.28 | 61,931.48 | 22,170.80 | 474,093.77 | -3,866.49 | 否 |
3 | 河南平宝 煤业有限公司 | 煤炭生产,建 筑材料、电子产品、通讯器 | 60.00% | 494,253.82 | 109,184.16 | 385,069.66 | 314,578.20 | 98,679.21 | 否 |
主要子公司具体情况 单位:万元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主要营业收入板块 | 持股比例 | 2022 年末/2022 年度 | 是否存在重大增减变 动 | ||||
资产 | 负债 | 净资产 | 收入 | 净利润 | |||||
材(不含无线电的销售)。 | |||||||||
4 | 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 公司 | 原煤开采、洗选、销售、装卸服务。 | 72.00% | 75,379.05 | 68,435.50 | 6,943.55 | 52,281.13 | 371.74 | 否 |
5 | 河南中平鲁阳煤电有限公司 | 煤炭的加工和销售、铁路货物运输;装 卸搬运。 | 65.00% | 36,297.60 | 22,197.58 | 14,100.02 | 145,858.95 | -1,469.46 | 否 |
1、平顶山天安煤业九矿有限责任公司
平顶山天安煤业九矿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1995 年 5 月 4 日,法定代表人为
杨剑山,注册资本 28,730 万元,经营范围是煤炭开采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批发、零售:煤炭、焦炭。
截至 2022 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 152,336.57 万元,所有者权益-71,843.52 万元,2022 年实现营业收入 83,006.66 万元,净利润 13,593.40 万元。2022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21 年度增长 117.59%,净利润增长 176.57%,主要系煤炭价格高位运行、收入大幅增加所致。
2、平顶山天安煤业天宏选煤有限公司
平顶山天安煤业天宏选煤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法定代表人为
万军,注册资本 500 万元,由平煤股份公司发起设立,100%持股。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煤炭洗选;煤炭销售。
截至 2022 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 84,102.28 万元,所有者权益 22,170.80 万元,2022 年实现营业收入 474,093.77 万元,净利润-3,866.49 万元。2022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21 年度增长 28.41%,主要系精煤售价上升所致;净利润较 2021 年大幅下降,主要系受煤质影响精煤产率低、成本上升所致。
3、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
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6 月 5 日,法定代表人为张国川,注册资本 80,000 万元,平煤股份持股 60%,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持股
40%。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煤炭生产,建筑材料、电子产品、通讯器材(不含无线电的销售)。
截至 2022 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 494,253.82 万元,所有者权益 385,069.66万元,2022 年实现营业收入 314,578.20 万元,净利润 98,679.21 万元。2022 年度净利润较 2021 年增长 35.65%,主要系煤炭价格高位运行、收入大幅增加所致。
4、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
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12 月 26 日,法定代表人为樊永东,注册资本 15,942 万元,平煤股份持股 72%,宝丰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持股 28%。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原煤开采、洗选、销售、装卸服务。
截至 2022 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 75,379.05 万元,所有者权益 6,943.55 万元,2022 年实现营业收入 52,281.13 万元,净利润 371.74 万元。2022 年度净利润扭亏为盈,主要系煤炭价格高位运行、收入大幅增加所致。
5、河南中平鲁阳煤电有限公司
河南中平鲁阳煤电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6 月 29 日,法定代表人为马廷欣,注册资本 9,281.16 万元,平煤股份持股 65%,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持股 35%。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煤炭的加工和销售、铁路货物运输;装卸搬运。
截至 2022 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 36,297.60 万元,所有者权益 14,100.02 万元,2022 年实现营业收入 145,858.95 万元,净利润-1,469.46 万元。2022 年度净利润较 2021 年度下降 160.61%,主要系外购动力煤成本上升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 1 家持股比例大于 50%但未纳入合并范围的持股公司,为平顶山市福安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安煤业”)。根据发行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关闭公司下属小煤矿的议案,福安煤业已于 2023 年 1 月转入清算,转入清算后不再将其纳入发行人合并范围。
报告期内,存在 1 家发行人持股比例为 50%并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为河南中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 2019 年 3 月以自有资金自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其 50%股权,发行人对其实际控制,故将其纳入发行人合并范围。
报告期内,存在 1 家发行人持股比例小于 50%但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为
郑州市兴英平煤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兴英平煤”)。主要原因为:兴英平煤为有限合伙企业,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上海星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该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受全体合伙人委托对该合伙企业进行管理。同时,兴英平煤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五名委员组成,发行人及上海星斗在投资决策委员会中委派三名委员,能够控制兴英平煤的重大投资决策,故将
其纳入发行人合并范围。
(二)发行人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情况
联营企业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业务性质 | |
直接 | 间接 | |||
上海宝顶能源有限 公司 | 1,000.00 | 49 | - | 煤炭、焦炭、钢材、化工产品、建筑材料、矿产品、机械设备、机电产品的销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 营)。 |
经批准的本外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 | 35 | - | 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 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
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 ||||
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制造业、金融业除外);与供应链相 | ||||
关的信息咨询及技术咨询服务;焦炭、煤炭洗选与加工;有色金属、 金属材料及制品(国家专控除外)、煤炭、钢材、矿产品、纸制 | ||||
品、建筑材料、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 | ||||
化工品)、化肥、通讯产品及配件、橡胶制品、铁矿石、机械设 | ||||
河南中平 | 备、五金交电产品、日用家电设备、机电设备及零配件的批发与销 | |||
能源供应 链管理有限公司 | 210,000.00 | 26.32 | 售;无存储设施经营:溶剂油[闭杯闪点≤60℃]、液化石油气、石油 醚、煤焦油、石脑油、苯、苯乙烯[稳定的]、甲醇、乙醇[无水]、甲基叔丁基醚、煤焦酚、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乙烷、异丁烷、异丁 | |
烯、丙烯、乙烯、丙烷、异辛烷、2-甲基丁烷、煤焦沥青、硝化沥青、汽油、乙醇汽油、甲醇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煤油、石油原油、天然气[富含甲烷的];食用植物油制造;粮食收购;农产 品、粮油制品仓储(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除外);菜粕、饲料销 | ||||
售;油料收购;食品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
截至 2023 年 6 月末,发行人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1、上海宝顶能源有限公司
上海宝顶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7 月 5 日,法定代表人为朱家春,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平煤股份持股 49%,宝钢资源控股(上海)有限公司持股 51%;
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煤炭(凭许可证)、焦炭、钢材、化工产品(除危险品)、建筑材料、矿产品(除专控)、机械设备、机电产品的销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
截至 2022 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 42,189.36 万元,所有者权益 3,204.36 万元,2022 年实现净利润 848.83 万元。
2、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7 月 22 日,法定代表人为陈文杰,注册资本 30 亿元,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股 51%,平煤股份持股 35%,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4%;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经批准的本外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截至 2022 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 1,296,071.40 万元,所有者权益 327,584.75
万元,2022 年实现净利润 13,658.00 万元。
3、河南中平能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中平能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5 月 15 日,法定代表人为
张杰,注册资本 210,000 万元,平煤股份于 2020 年 6 月投资 5.61 亿元,占有其 26.32%的股份,成为平煤股份的联营企业。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制造业、金融业除外);与供应链相关的信息咨询及技术咨询服务;焦炭、煤炭洗选与加工;有色金属、金属材料及制品(国家专控除外)、煤炭、钢材、矿产品、纸制品、建筑材料、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工品)、化肥、通讯产品及配件、橡胶制品、铁矿石、机械设备、五金交电产品、日用家电设备、机电设备及零配件的批发与销售;无存储设施经营:溶剂油[闭杯闪点≤60℃]、液化石油气、石油醚、煤焦油、石脑油、苯、苯乙烯[稳定的]、甲醇、乙醇[无水]、甲基叔丁基醚、煤焦酚、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乙烷、异丁烷、异丁烯、丙烯、乙烯、丙烷、异辛烷、2-甲基丁烷、煤焦沥青、硝化沥
青、汽油、乙醇汽油、甲醇汽油、柴油[闭杯闪点≤60℃]、煤油、石油原油、天然气[富含甲烷的];食用植物油制造;粮食收购;农产品、粮油制品仓储(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除外);菜粕、饲料销售;油料收购;食品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截至 2022 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 442,580.62 万元,所有者权益 228,412.74
万元,2022 年实现净利润 8,643.09 万元。
(一)治理结构、组织机构设置及运行情况
公司各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情况如下列示:
1、董事会下设部门:
(1)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机构,主要职责是对管理层制定的公司战略规划,包括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的职能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战略、市场战略、营销战略、研究战略、人才战略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章程规定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融资、重大资本运作、资
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跟踪战略执行情况,并根据需要提出调整建议。
(2)提名委员会
负责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任免、薪酬制度和考核管理。
(3)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为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权力机构;负责批准内部审计制定及修订方案、年度内部计划;确定年度内部审计工作重点;根据审计结果依照公司有关制度对被审计单位及相关人员作出处理决定并交公司有关部门执行;对审计结果反映的重大问题,可形成处理意见,然后提交董事会讨论解决;负责做好与外部监管部门沟通和协调工作。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负责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任免、薪酬制度和考核管理。
2、总经理下设相关职能部门:
(1)质量技术监督中心
质量技术监督中心是公司煤炭质量、计量、洗选加工的业务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司煤炭质量计划、煤炭产品结构调整计划的制定、落实和考核;负责对选煤生产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对煤炭质量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考核;牵头组织对重大、恶性质量事故,重大恶性计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对商品煤炭进行监督抽查,对入选原料质量进行检查;负责公司采制化技术管理工作。
(2)安全监察处
安全监察处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工作,行驶安全生产监督监察职能,具体包括监督监察公司各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及贯彻执行情况;督促相关 部室开展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工作;筹备并参加安全办公会议;督促指导矿井安 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参加事故抢救处理工作及事故原因调查分析;负责安全工作 考核。
(3)生产处
生产处是公司煤矿生产计划、生产监督、技术指导的参与管理部门,主要包括参与分子公司年度生产计划会审计生产考核指标的监督、考核;负责采煤工作面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指导工作;负责初采初放现场验收及报告审批;负责
组织煤炭设备选型论证及使用监督管理;参与采煤工作面安全生产检查,对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负责协调解决、监督落实;参与事故抢修及追查分析工作;参与“三下”采煤的管理、年度计划的编制、现场查看及治理的技术论证工作;负责,专项安全工程及采煤作业的实施、采煤安全技术管理,隐患排查、检查指导规程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4)开拓处
开拓处负责专项安全工程及掘进作业的实施;掘进安全技术管理,隐患排查、检查指导规程措施的落实情况。
(5)通风处
负责“一通三防”、防突安全技术管理工作、隐患排查、检查指导、监管规程措施的落实情况。
(6)地质测量处
地质测量处负责地质测防治水安全技术管理工作、隐患排查、检查指导、监管规程措施的落实情况。
(7)机电处
机电处负责机电设备、供电、通讯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机电隐患排查、淘汰落后的设备、检查指导、监察规程措施的落实情况等;负责公司年度设备计划编制的组织工作;负责建立公司设备档案;负责制定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及标准等,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设备管理与维修工作的竞赛评比活动,组织设备管理及技术培训工作。
(8)总工程师办公室
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公司安全技术管理、采掘工程布局、设计审查、规程措施审查、淘汰落后技术工艺、隐患排查、检查指导、监察规程措施的落实等安全管理。
(9)总调度室
总调度室负责煤炭发运调度及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主要负责调度平 台及时反馈生产现场情况及时向其他部门提供生产调度数据;负责组织定期召开 公司安全生产平衡会;负责公司煤炭发运的调度及储备装运系统安全管理和检查,发生重大事故时,做好事故抢险工作组织、调度,并按规定向有关领导和上级部
门汇报;安全工作调度指挥,应急救援演练、夏季三防、冬季三防、隐患排查、检查指导、监察规程措施的落实等安全管理。
(10)安全培训处
安全培训处负责职工安全培训等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编制安全培训计划、持证上岗、安全培训考核,检查指导、监管安全培训方面规定落实情况;负责编制公司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年度计划,统筹安排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复训、班组长安全资格的培训与复训,负责教学计划的组织、实施、培训、复训合格人员的办证、发放、建档管理工作。
(11)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负责编制公司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年度计划,统筹安排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复训、班组长安全资格的培训与复训,负责教学 计划的组织、实施、培训、复训合格人员的办证、发放、建档管理工作。
(12)救护大队
救护大队负责对根据各矿山急救预案内容、做好应对矿山事故的思想、物质和经费准备,加强培训,定期进行演练,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3)证券综合处
证券综合处负责股票与债券发行方案的研究、策划及组织实施;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组织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筹资方案;配合公司计财处做好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监控工作;按照上述公司披露要求,对外披露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年度、半年报、季报定期报告的组织、分工、编制、审核和上报,公司办公室业务。
(14)计财处
计财处负责研究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的资金管理政策、信贷政策以及担保管理、预算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及办法;负责运用信贷、结算、利率等金融工具,有效融 通资金,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引导和督促公司所属单位建立健全以资金管理为中 心的各项业务管控流程和各级责任体系;建立相应的信息技术平台,对公司的货 币资金实施集中账户管理、统一资金调度、统一信贷管理;负责公司固定资产专 项资金计划的审查与下达;负责固定资产价值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报废、残
体处理机闲置设备外让工作;负责指导所属单位财务部门固定资产的管理与核算;参与对外投资项目评审,对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及项目资金状况做出评价论证;制定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内容、格式、规范与说明等;编制公司合并财务报告。
(15)供应部
供应部负责公司的物质供应保障职责,负责物资集中采购、集中储备、集中配送、统一结算;负责采购计划管理、采购价格管理、物资质量管理和供应商管理;负责内部物资的平衡、调剂;负责工程项目、基本建设项目和所有固定资产投资所列的设备采购;负责所有材料、配件及办公用品的采购等工作。
(16)技术中心
技术中心负责组织落实公司研发体系建设、研发过程管理、研发成果奖励、推广等工作,主要包括完善公司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研发战略与规划;根据研发转炉规划,组织公司研发项目立项审核;对公司及各矿厂的研发项目进行动态跟踪管理;负责公司科研计划项目下达、合同签订、预算审批和具体实施工作;制定实施研发成果奖励政策;研发成果保护剂推广应用;知识产权保护、专利技术的管理等工作。
(17)审计处
审计处负责包括内部控制审计在内的公司内部审计日常工作。审计处在审计委员会的授权下对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对内部控制上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进建议;负责拟定内部审计制度及修订方案;根据审计委员会确定的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制定内部审计计划;组织安排内部审计工作;形成审计意见,提交内部审计报告;参与组织公司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工作,并对公司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质量进行监督;对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的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及其他相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对公司主要业务部负责人和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进行任期内的经济审计;对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的基建工程和重大技术改造、大修等立项、决算和竣工交付使用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司及子公司、分公司的物资采购、产品销售、工程招标、对外投资及
风险控制等经济活动和重要的经济合同等进行审计监督等相关审计工作。
(二)内部管理制度
1、内部管理制度的设立
公司设有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部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计财处、审计处等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推动、指导、协调内控制度的落实。其中,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处负责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价,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为保证公司内部控制规范的顺利实施,切实加强对实施内部控制规范的组织领导,公司进一步成立了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推进内部控制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各业务条线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的统一部署,对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成效直接负责。报告期内,公司六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了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和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的职责。
根据五部委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应用指引的相关要求,公司结合生产经营实际,专门聘请视野国际财务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作为顾问,建立并完善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控体系,将公司重要的业务管理流程融入与财务报告相关业务流程的评估过程中,同步进行梳理,制定了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定、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内部控制评价等规章制度,涉及业务流程范围主要包括:公司治理、发展战略、机构设置、权责分配、财务报告、资金活动、资产管理、工程项目、业务外包、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全面预算管理、煤炭质量管理、合同管理、节能环保和安全生产,为公司实现健康稳步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已于 2012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实施上述内控制度,并于 2013 年 4 月 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首次披露了《平煤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至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已连续披露十年。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内部控制是一项长期而持续的系统工程,公司将随着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不断完善、健全内部控制建设体系。
2、内部管理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现有内部管理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能够适应发行人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制订以来,各项制度得到了有效的实施,保证了发行人财务收支和经营活动的
合法性和规范化。
(三)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相互独立情况
发行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业务方面拥有充分的独立性。
1、业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拥有独立的业务,拥有完整的生产经营体系,有能力独立进行煤炭开采、洗选加工、煤炭销售等业务,具备生产所需的业务资质。发行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做出战略规划、对外投资等经营决策。
2、资产独立情况
发行人拥有经营所需的独立的营运资产和配套设施,包括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以及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均由发行人拥有,资产产权清晰,管理有序,在资产方面具有独立性。
3、人员独立情况
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人事管理体系,建立了独立的人力资源及工资管理制度和专门的劳动人事职能机构,与控股股东保持独立。
4、财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体系。公司根据经营需要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控股股东未干预公司的会计活动,公司独立运作、独立核算、独立纳税。
5、机构独立情况
发行人设置了健全的组织结构体系,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各事业部等部门独立运作,不存在与控股股东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
(四)信息披露事务相关安排
具体安排详见募集说明书“第九节信息披露安排”。
(五)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建立有序行权的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构建符合规范的法人治理构架,并保障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的职能到位,形成了依法分设、各司其职、各履其责、相互依存、相互制衡的管理体系。
1、股东大会
公司股东大会的主要职权有: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本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
(14)审议公司交易金额为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
(15)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6)审议公司员工持股或股权激励计划;
(17)审议公司股权回购计划;
(18)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董事会
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5名。董事由股
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直接进入董事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9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取产生。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1/3以上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由监事会行使的其他职权。
4、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任命一个管理机构,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包括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各一名。总经理和财务主管均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如总经理认为必要,可以提名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用或解聘并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拟定公司员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员工的聘用和解聘;
(9)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10)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六)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违法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河南省国资委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构成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法律障碍。
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情况如下: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开始日期 | 任职到期日 | |
董事会 | 李延河 | 董事长 | 男 | 50 | 2021 年 5 月 17 日 | 2026 年 1 月 5 日 |
涂兴子 | 董事 | 男 | 59 | 2000 年 5 月 16 日 | 2026 年 1 月 5 日 | |
张建国 | 董事 | 男 | 60 | 2010 年 5 月 11 日 | 2026 年 1 月 5 日 | |
吴昕 | 董事 | 男 | 54 | 2023 年 4 月 28 日 | 2026 年 1 月 5 日 | |
陈金伟 | 董事 | 男 | 51 | 2021 年 6 月 29 日 | 2026 年 1 月 5 日 | |
李庆明 | 董事 | 男 | 48 | 2022 年 8 月 19 日 | 2026 年 1 月 5 日 | |
张国川 | 董事、总经理 | 男 | 46 | 2023 年 4 月 28 日 | 2026 年 1 月 5 日 | |
许尽峰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男 | 54 | 2022 年 8 月 19 日 | 2026 年 1 月 5 日 | |
张后军 | 董事、财务总监 | 男 | 51 | 2022 年 8 月 19 日 | 2026 年 1 月 5 日 | |
王羊娃 | 职工董事 | 男 | 45 | 2020 年 6 月 19 日 | 2026 年 1 月 5 日 | |
陈岱松 | 独立董事 | 男 | 48 | 2019 年 11 月 29 日 | 2026 年 1 月 5 日 | |
陈缨 | 独立董事 | 女 | 52 | 2019 年 11 月 29 日 | 2026 年 1 月 5 日 | |
周阳敏 | 独立董事 | 男 | 52 | 2019 年 11 月 29 日 | 2026 年 1 月 5 日 | |
姜涟 | 独立董事 | 男 | 60 | 2021 年 4 月 26 日 | 2026 年 1 月 5 日 | |
高永华 | 独立董事 | 男 | 60 | 2022 年 8 月 19 日 | 2026 年 1 月 5 日 | |
监事会 | 张金常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9 | 2021 年 5 月 17 日 | 2026 年 1 月 5 日 |
王少峰 | 监事 | 男 | 56 | 2019 年 11 月 29 日 | 2026 年 1 月 5 日 | |
曾昭林 | 监事 | 男 | 50 | 2021 年 5 月 17 日 | 2026 年 1 月 5 日 | |
刘宏伟 | 监事 | 男 | 57 | 2021 年 5 月 17 日 | 2026 年 1 月 5 日 | |
杨志强 | 监事 | 男 | 55 | 2021 年 5 月 17 日 | 2026 年 1 月 5 日 | |
冯忠斌 | 监事 | 男 | 48 | 2023 年 1 月 6 日 | 2026 年 1 月 5 日 | |
雷鸿聚 | 职工监事 | 男 | 51 | 2021 年 4 月 17 日 | 2026 年 1 月 5 日 | |
李现锋 | 职工监事 | 男 | 58 | 2021 年 4 月 17 日 | 2026 年 1 月 5 日 | |
张帆 | 职工监事 | 男 | 55 | 2022 年 7 月 22 日 | 2026 年 1 月 5 日 |
其他非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 | 焦振营 | 副总经理 | 男 | 50 | 2021 年 2 月 9 日 | 2026 年 1 月 5 日 |
岳殿召 | 副总经理 | 男 | 57 | 2017 年 12 月 26 日 | 2026 年 1 月 5 日 | |
韩群亮 | 副总经理 | 男 | 49 | 2022 年 3 月 16 日 | 2026 年 1 月 5 日 |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变动较大,主要由于换届选举、任期届满、退休等年龄原因,对发行人经营情况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2、持有发行人股份和债券的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末,发行人董监高持有公司股份和债券情况如下:
发行人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许尽峰先生持有公司 93,100 股股票;因看好公司发展前景而通过公开市场购入,同时获得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
发行人副总经理岳殿召持有公司 60,000 股股票,是由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获得。
除此之外,发行人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公司股份或债
券的情况。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简历
1、董事会成员
李延河先生:1973 年 7 月出生,工程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控股子公司河南平禹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河南平禹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平禹一矿矿长、副书记,本公司六矿矿长、党委副书记。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总工程师,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涂兴子先生:1964 年 4 月出生,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党委委员、副总工程师,本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张建国先生:1963 年 12 月出生,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吴昕先生:1969 年 11 月出生,大学本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平煤股份四矿矿长、党委副书记;平宝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副书记,首山二矿筹建处主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化工事业部部长;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副总工程师、河南平煤神马首山热能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
陈金伟:1972 年 3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焦化事业部部长,焦化销售公司董事长,企业改革管理部总监。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资本运营部总监,本公司董事。
李庆明先生:1975 年 8 月出生,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朝川矿矿长、党委副书记,一矿党委委员、副书记、矿长,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安监局局长,本公司董事。
张国川先生:1977 年 11 月出生,高级工程师,曾任平煤股份朝川矿矿长、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梁洼事务办主任;平宝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平宝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平煤股份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总工程师。
许尽峰先生:1969 年 9 月出生,高级经济师,曾任本公司计财处副处长(处级)。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证券综合处处长、政工处处长。
张后军先生:1972 年 7 月出生,正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资产部副部长,现任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计财处处长。
王羊娃先生:1978 年 5 月出生,本科,工程师。曾任本公司十三矿掘进二队副队长、队长、队长兼党支部副书记。现任本公司职工董事、十三矿副矿长。
陈岱松先生:1975 年 11 月出生,曾任成都泰合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原华神集团,股票代码:000790)、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002687)及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284)、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198,2021 年 3 月份到任)四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法学教授,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683)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陈缨女士:1971 年 3 月出生,曾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宝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重阳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董事,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316.HK)独立董事、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989)独立董事、联蔚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周阳敏先生:1971 年 3 月出生,曾任上海和汇集团战略总监、北京大公国际资信评估公司风险总监、鹤壁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鹤壁市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政府平台)副总经理,现任郑州大学尤努斯社会企业中心副主任、郑州大学商学院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河南省王阳明研究会副会长、郑州大学中国中部发展研究院研究员、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949)独立董事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姜涟先生:1963 年 3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安徽省蚌埠税务局公务员,江苏金榜集团常务副总裁,索普(中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康沃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北京正达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合伙人、执行总裁。现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顾问,兼任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013)独立董事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高永华先生:1963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曾任平顶山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平顶山银行党委书记,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正行级),本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张金常先生:1964 年 12 月出生,工程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王少峰先生:1967 年 9 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神马实业财务总监兼财务处处长,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审计部副部长(处级)、蓝天化工公司财务总监(处级)。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副总会计师、资金管理中心主任,本公司监事。
曾昭林先生:1973 年 10 月出生,工程硕士,公司律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高级会计师。曾任本公司证券部主管、证券综合处主管。现任本公司总法律顾问、监事。
刘宏伟先生:1966 年 7 月出生,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控股子公司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处级),中国平煤神马
集团控股子公司平煤国能锂电公司董事长,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审计部部长。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副总审计师、审计部总监,本公司监事。
杨志强先生:1968 年 9 月出生,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组织部副部长(处级)、本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河南天通电力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人力资源部总监,本公司监事。
冯忠斌先生:1975 年 10 月出生,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开封兴化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联合盐化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综合办副主任,退管中心主任;平煤神马医疗集团总医院党委书记。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党委宣传部(企业文化部)部长,本公司监事。
雷鸿聚先生:1972 年 6 月出生,研究生,高级政工师。曾任平煤股份六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平宝公司纪委书记。现任平宝公司党委副书记,本公司职工监事。
李现锋先生:1965 年 12 月出生,本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平煤哈密矿业公司总经理,平禹一矿党委书记,本公司十二矿党委书记。现任本公司一矿党委书记,本公司职工监事。
张帆先生:1968 年 11 月出生,本科,高级政工师。曾任本公司十二矿党委书记、田庄选煤厂党委书记。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工会副主席、文体办主任,人力资源公司监事,本公司工会主席、职工监事。
3、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焦振营先生:1972 年 7 月出生,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香山矿公司董事长、经理、党委副书记,平煤股份一矿矿长、党委书记。现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副总工程师,平煤股份副总经理、生产处处长。
岳殿召先生:1965 年 11 月出生,工程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安全监察局副局长、本公司一矿矿长、党委副书记。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韩群亮先生:1973 年 10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平煤集团平煤股份十一矿副矿长、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安监局危化处处长,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京宝焦化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朝川焦化公司党委书记、董
事长,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焦化事业部部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焦化管理处处长,河南平煤神马汝丰炭材有限公司董事长。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管在股东单位兼职情况
姓名 | 兼职单位名称 | 在兼职单位担任的职务 | 是否在兼职单位领 取薪酬 |
张建国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党委常委、常务副总经理 | 是 |
涂兴子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党委常委、副总经理 | 是 |
张金常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 是 |
李延河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总经理、副董事长 | 是 |
李庆明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安监局局长 | 是 |
吴昕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集团副总工程师 | 是 |
陈金伟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资本运营部总监 | 是 |
王少峰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副总会计师、资金管理中心主 任 | 是 |
冯忠斌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集团党委宣传部部长 | 是 |
杨志强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人力资源部总监 | 是 |
刘宏伟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副总审计师、审计部总监 | 是 |
张帆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工会副主席、文体办主任 | 否 |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的规定。
(一)发行人营业总体情况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煤炭洗选加工和煤炭销售。公司位于中国中部,区位优势明显,铁路、公路运输便利。公司的煤炭品种主要有 1/3 焦煤、焦煤及肥煤,产品主要有动力煤和冶炼精煤两大类。动力煤低硫、低磷,符合国家环保政策要求,主要用于电力、石油化工和建材等行业;冶炼精煤主要用于钢铁制造业,公司“天喜牌”精煤荣获河南省名牌产品称号。公司的经营模式为自产自销,且主要采用直销方式。自上市以来,公司的主营业务没有重大变化,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于煤炭采选和销售。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毛利润及毛利率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煤炭洗选加工和煤炭销售。煤炭品种主要有 1/3焦煤、焦煤及肥煤,产品主要有动力煤和冶炼精煤两大类。动力煤低硫、低磷,符合国家环保政策要求,主要用于电力、石油化工和建材等行业;冶炼精煤主要用于钢铁制造业,公司“天喜牌”精煤荣获河南省名牌产品称号。公司的煤炭产品主要采用直销方式。自上市以来,公司的主营业务没有重大变化,主要收入来源于煤炭销售。
2020 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煤炭经济运行形势复杂多变,供需阶段性错位失衡矛盾突出。随着疫情防控取得显著效果,宏观经济稳步恢复增长,加之气候因素、水电出力、进口煤月度不均衡等多重因素的影响,煤炭供需关系出现了阶段性市场偏紧或宽松的现象,市场现货价格出现了较大幅度波动,但煤炭中长期合同价格始终稳定在合理区间。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和主营业务毛利润构成情况如下:
1、主营业务收入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图表: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营业收入结构分析表
单位:万元
业务分类 (按产品) | 2023 年 1-6 月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
金额 | 比重 | 金额 | 比重 | 金额 | 比重 | 金额 | 比重 | |
混煤 | 301,726.14 | 19.28% | 723,005.47 | 20.63% | 773,879.18 | 27.10% | 639,586.99 | 29.70% |
冶炼精煤 | 1,188,386.44 | 75.95% | 2,597,494.81 | 74.10% | 1,914,019.31 | 67.02% | 1,378,321.83 | 64.00% |
其他洗煤 | 57,095.94 | 3.65% | 136,883.51 | 3.91% | 119,671.86 | 4.19% | 90,748.46 | 4.21% |
材料销售 | 16,596.79 | 1.06% | 44,805.48 | 1.28% | 48,354.59 | 1.69% | 44,093.71 | 2.05% |
地质勘探 | 830.42 | 0.05% | 3,031.54 | 0.09% | 58.49 | 0.00% | 886.41 | 0.04% |
合计 | 1,564,635.73 | 100.00% | 3,505,220.80 | 100.00% | 2,855,983.42 | 100.00% | 2,153,637.40 | 100.00% |
从主营业务收入来看,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2,153,637.40 万元、
2,855,983.42 万元、3,505,220.80 万元和 1,564,635.73 万元。2021 年公司主营业务
收入同比增加 32.61%,主要由于商品煤价格上升所致。2022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
入同比增加 22.73%,主要由于煤炭价格上升所致。2022 年混煤和冶炼精煤产品的合计收入 3,320,500.28 万元,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94.73%。
2、主营业务成本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图表: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营业成本结构分析表
单位:万元
业务分类 (按产品) | 2023 年 1-6 月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
金额 | 比重 | 金额 | 比重 | 金额 | 比重 | 金额 | 比重 | |
混煤 | 259,631.89 | 24.03% | 607,988.80 | 26.64% | 655,029.44 | 31.91% | 544,608.46 | 35.44% |
冶炼精煤 | 748,693.71 | 69.31% | 1,498,177.27 | 65.65% | 1,236,813.14 | 60.25% | 935,562.79 | 56.10% |
其他洗煤 | 55,694.02 | 5.16% | 131,559.57 | 5.77% | 115,800.55 | 5.64% | 87,845.11 | 5.72% |
材料销售 | 15,540.39 | 1.44% | 41,739.07 | 1.83% | 45,038.68 | 2.19% | 41,391.32 | 2.69% |
地质勘探 | 696.55 | 0.06% | 2,528.39 | 0.11% | 48.86 | 0.00% | 739.43 | 0.05% |
合计 | 1,080,256.55 | 100.00% | 2,281,993.09 | 100.00% | 2,052,730.66 | 100.00% | 1,610,147.10 | 100.00% |
从主营业务成本来看,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为 1,610,147.10 万元、
2,052,730.66 万元、2,281,993.09 万元和 1,080,256.55 万元。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及变动与收入具有一致性,2021 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较之于 2020 年增加 27.49%,主要原因为:1、矿井开采深度增加,开采条件复杂,公司加大安全投入;2、落实“企业发展,职工共享”核心理念,效益好转后,公司上调职工工资。2022 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较之于 2021 年增加 11.17%,主要原因为矿井开采深度增加,开采条件复杂,公司加大安全投入。混煤和冶炼精煤作为公司传统产品,其成本是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2022 年混煤和冶炼精煤成本合计 2,106,166.07 万元,占比分别为 92.29%。
3、主营业务毛利润及毛利率
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润及毛利率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图表: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润分析表
单位:万元
业务分类 (按产品) | 2023 年 1-6 月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
毛利润 | 占比 | 毛利润 | 占比 | 毛利润 | 占比 | 毛利润 | 占比 | |
混煤 | 42,094.25 | 8.69% | 115,016.67 | 9.40% | 118,849.74 | 14.80% | 94,978.53 | 17.48% |
冶炼精煤 | 439,692.73 | 90.77% | 1,099,317.54 | 89.87% | 677,206.17 | 84.31% | 442,759.04 | 81.47% |
其他洗煤 | 1,401.92 | 0.29% | 5,323.94 | 0.44% | 3,871.31 | 0.48% | 2,903.35 | 0.53% |
材料销售 | 1,056.40 | 0.22% | 3,066.41 | 0.25% | 3,315.91 | 0.41% | 2,702.39 | 0.50% |
地质勘探 | 133.87 | 0.03% | 503.15 | 0.04% | 9.63 | 0.00% | 146.98 | 0.03% |
合计 | 484,379.18 | 100.00% | 1,223,227.71 | 100.00% | 803,252.76 | 100.00% | 543,490.30 | 100.00% |
图表: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表
业务分类(按产品) | 2023 年 1-6 月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混煤 | 13.95% | 15.91% | 15.36% | 14.85% |
冶炼精煤 | 37.00% | 42.32% | 35.38% | 32.12% |
其他洗煤 | 2.46% | 3.89% | 3.23% | 3.20% |
材料销售 | 6.37% | 6.84% | 6.86% | 6.13% |
地质勘探 | 16.12% | 16.60% | 16.46% | 16.58% |
合计 | 30.96% | 34.90% | 28.13% | 25.24% |
从主营毛利润和毛利率来看,最近三年营业毛利润分为 543,490.30 万元、
803,252.76 万元和 1,223,227.71 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5.24%、28.13%和
34.90%。报告期内混煤和冶炼精煤是公司毛利润的主要来源,其中混煤毛利润占主营毛利润比例分别为 17.48%、14.80%和 9.40%,冶炼精煤占比分别为 81.47%、 84.31%和 89.87%,冶炼精煤对毛利润的贡献不断提高。
(三)主要业务发展情况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混煤、冶炼精煤等,各产品主要用途如下:
图表:发行人产品主要用途
主要产品 | 主要用途 |
混煤 | 主要作动力燃料用 |
冶炼精煤 | 原煤经过洗选过程,除去矸石等杂质即为精煤,主要用于炼焦 |
1、资源储备情况
公司作为河南省内煤炭生产销售的龙头企业、拥有中南地区最大的煤炭生产基地,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煤炭资源采矿权 14 处,煤炭资源储量达 300,181.20
万吨,可采储量 165,591.37 万吨,核定产能 3203.00 万吨。
图表:2023 年 6 月末发行人煤炭储量情况表
主要矿区 | 资源储量 (万吨) | 可采储量 (万吨) | 产能 (万吨/年) | 剩余可开采年限 | 煤种 | 开采条件 | 目前经营状况 |
一矿 | 20,786.10 | 13,614.70 | 320.00 | 30.40 | 1/3 焦煤、肥 煤、气煤 | 井工 | 正常经营 |
二矿 | 14,464.30 | 9,954.40 | 230.00 | 30.90 | 1/3 焦煤、肥煤 | 井工 | 正常经营 |
四矿 | 13,997.20 | 7,187.68 | 272.00 | 18.90 | 1/3 焦煤、肥煤、主焦煤、气 煤 | 井工 | 正常经营 |
五矿 | 21,257.10 | 7,492.70 | 190.00 | 28.20 | 1/3 焦煤、肥煤 | 井工 | 正常经营 |
六矿 | 25,856.03 | 11,033.79 | 320.00 | 24.60 | 1/3 焦煤、肥煤 | 井工 | 正常经营 |
八矿 | 31,317.80 | 18,124.80 | 405.00 | 32.00 | 1/3 焦煤、肥 煤、主焦煤 | 井工 | 正常经营 |
九矿 | 5,035.30 | 1,315.20 | 90.00 | 10.40 | 1/3 焦煤 | 井工 | 正常经营 |
十矿 | 19,944.60 | 11,058.70 | 264.00 | 29.90 | 1/3 焦煤、肥 煤、主焦煤 | 井工 | 正常经营 |
十一矿 | 32,603.90 | 15,951.70 | 288.00 | 39.60 | 1/3 焦煤、气煤 | 井工 | 正常经营 |
十二矿 | 4,584.30 | 2,521.10 | 104.00 | 17.30 | 肥煤、主焦煤 | 井工 | 正常经营 |
十三矿 | 65,412.50 | 45,313.90 | 210.00 | 154.10 | 气煤、主焦煤 | 井工 | 正常经营 |
香山矿 | 8,023.30 | 3,147.40 | 90.00 | 25.00 | 1/3 焦煤 | 井工 | 正常经营 |
朝川矿 | 8,036.30 | 3,158.20 | 180.00 | 12.50 | 肥煤、主焦煤、 瘦煤 | 井工 | 正常经营 |
平宝公司 | 28,862.50 | 15,717.10 | 240.00 | 46.80 | 肥煤、主焦煤 | 井工 | 正常经营 |
合计 | 300,181.20 | 165,591.37 | 3,203.00 |
注:
1、资源储量估算方法:
平顶山煤田煤层为缓倾斜煤层,倾角一般小于 45°,采用在平面投影图上地质块段法估算煤层资源量,计算公式为:
式中:Q—资源量(单位:万吨)
S—平面积(单位:平方米) α—平均煤层倾角(单位:度) M—平均煤厚(单位:米)
D—煤层视密度(单位:吨/立方米)
2、主要产品产量、销量情况
报告期 | 主要产品 | 核定产能 (万吨/年) | 生产量 (万吨) | 销售量 (万吨) | 库存量 (万吨) | 产销率 (%) |
2023 年 1-6 月 | 混煤 | 3,203 | 637.02 | 637.88 | 28.8 | 100.14 |
冶炼精煤 | 618.05 | 609.55 | 9.28 | 98.62 | ||
其他洗煤 | 306.71 | 306.42 | 1.13 | 99.91 | ||
2022 年 | 混煤 | 3,203 | 1,280.24 | 1,292.37 | 23.76 | 100.95 |
冶炼精煤 | 1,187.47 | 1,196.07 | 6.51 | 100.72 | ||
其他洗煤 | 594.39 | 603.85 | 1.86 | 101.59 | ||
2021 年 | 混煤 | 3,203 | 1,320.11 | 1,411.68 | 35.89 | 106.94 |
冶炼精煤 | 1,187.82 | 1,198.93 | 15.11 | 100.94 | ||
其他洗煤 | 459.58 | 454.46 | 11.31 | 98.89 | ||
2020 年 | 混煤 | 3,203 | 1,489.76 | 1,505.68 | 127.47 | 101.07 |
冶炼精煤 | 1,150.83 | 1,169.67 | 26.22 | 101.64 | ||
其他洗煤 | 472.50 | 476.23 | 6.19 | 100.79 |
公司产品产量和销量水平保持相对平衡,公司主要产品核定产能、产量、销量、库存量如下所示:
3、发行人采矿权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所属矿权的采矿权证如下:
图表:发行人采矿权证情况
矿井名称 | 采矿证号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限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 限公司卫东区一矿 | C4100002022051151000050 | 2001 年 4 月 4 日 | 2031 年 4 月 4 日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 限公司新华区二矿 | C4100002009061120022035 | 2014 年 2 月 24 日 | 2024 年 2 月 24 日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 限公司新华区四矿 | C1000002019071120148585 | 2019 年 4 月 4 日 | 2037 年 4 月 4 日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 限公司新华区五矿 | C4100002022051121000047 | 2006 年 5 月 29 日 | 2031 年 4 月 1 日 |
矿井名称 | 采矿证号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限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 限公司新华区六矿 | C4100002022051151000045 | 2001 年 4 月 4 日 | 2031 年 4 月 4 日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 限公司卫东区八矿 | C4100002022051151000049 | 2001 年 4 月 4 日 | 2031 年 4 月 4 日 |
平顶山天安煤业九矿有 限责任公司新华区九矿 | C4100002009051120015813 | 2022 年 12 月 30 日 | 2034 年 6 月 30 日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 限公司卫东区十矿 | C4100002022061121000048 | 2006 年 5 月 29 日 | 2031 年 4 月 1 日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 限公司新华区十一矿 | C4100002021081150152479 | 2001 年 4 月 4 日 | 2031 年 4 月 4 日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 限公司卫东区十二矿 | C4100002016081120142665 | 2022 年 7 月 26 日 | 2042 年 7 月 26 日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 限公司襄城县十三矿 | C4100002022051151000046 | 2007 年 6 月 29 日 | 2031 年 3 月 1 日 |
平顶山天安煤业香山矿 有限公司宝丰县香山矿 | C4100002017021110143792 | 2020 年 11 月 28 日 | 2030 年 11 月 28 日 |
河南平宝煤业有限公司 首山一矿 | 1000000510050 | 2005 年 5 月 17 日 | 2035 年 5 月 17 日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 限公司朝川矿 | C4100002016071130142542 | 2021 年 6 月 21 日 | 2033 年 8 月 21 日 |
3、煤炭生产与加工
(1)煤炭的生产
报告期内,公司煤炭产量保持相对稳定状态。分产品方面,公司混煤产量分别为 1,489.76 万吨、1,320.11 万吨、1,280.24 万吨和 637.02 万吨,2022 年混煤产量较 2021 年下降了 3.02%;公司精煤产量分别为 1,150.83 万吨、1,187.81 万吨、 1,187.47 万吨和 618.05 万吨,2022 年较上年变化幅度不大。2022 年其他洗煤产量 594.39 万吨,同比上年增加 29.33%。
图表:报告期内煤炭生产情况
单位:万吨
项目 | 2023 年 1-6 月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混煤产量 | 637.02 | 1,280.24 | 1,320.11 | 1,489.76 |
精煤产量 | 618.05 | 1,187.47 | 1,187.80 | 1,150.83 |
其他洗煤产量 | 306.71 | 594.39 | 459.58 | 472.50 |
(2)煤炭采选成本
原煤采选成本主要包括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电力费、折旧费、安全生产费用以及维简费。近三年及一期煤炭采选成本分别为 1,610,147.10 万元、
2,052,730.66 万元、2,281,993.09 万元以及 1,080,256.55 万元。2021 年原煤采选总
成本较 2020 年上升 27.49%,主要系材料成本、应付职工薪酬和其他成本上升引起的。2022 年原煤采选总成本较 2021 年上升 11.17%,主要系应付职工薪酬、电力费、折旧费和其他成本上升引起的。
图表:原煤采选成本明细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 年 1-6 月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材料 | 109,498.61 | 219,564.44 | 197,907.45 | 117,896.97 |
应付职工薪酬 | 348,092.60 | 773,005.55 | 732,028.76 | 521,920.57 |
电力 | 72,209.78 | 134,730.97 | 94,811.75 | 68,401.65 |
折旧费 | 166,224.63 | 152,023.05 | 113,951.79 | 105,955.72 |
安全生产费用 | 114,551.03 | 217,602.85 | 196,121.25 | 177,647.50 |
维简费 | 9,220.55 | 26,914.69 | 24,523.05 | 22,416.36 |
其他 | 260,459.36 | 758,151.54 | 693,386.61 | 595,908.33 |
合计 | 1,080,256.55 | 2,281,993.09 | 2,052,730.66 | 1,610,147.10 |
注:(1)安全生产费用主要用于与矿井有关的瓦斯、水火、运输等防护安全支出及设备设施更新等固定资产支出。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煤矿分类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 号)的规定: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由开采的原煤产量 30 元/吨调整为:Ⅰ类瓦斯管理矿井按照 70 元/吨计提,Ⅱ类瓦斯管
理矿井按照 50 元/吨计提,Ⅲ类瓦斯管理矿井按照 30 元/吨计提。公司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自 2012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标准。
(2)维简费主要用于开拓延伸、技术改造及塌陷赔偿、煤矿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固定资产零星购置等。公司维简费计提标准为原煤产量每吨 8.50 元(其中包括井巷工程折旧
费 2.5 元/吨)。
(3)上表中“其他”项目包括租赁费、修理费、 采矿权摊销、土地使用费、塌陷费、审计咨询费 、劳动保护费等。
2020 年,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 455,409.12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22.86%;
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 423,969.19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21.28%。2021 年,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 594,654.86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23.99%;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 548,718.20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22.14%。2022 年,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 1,224,910.62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44.24%;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 1,209,016.81 万元,占年度采
购总额 43.67%。2023 年 1-6 月,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 428,136.53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32.39%;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 425,425.65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32.18%
图表: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万元
报告期 | 排名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 | 占同期采购金额比 例 |
2023 年 1-6 月 | 1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附属公司 | 425,425.65 | 32.18% |
2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 南平顶山销售分公司 | 1,689.27 | 0.13% | |
3 | 平顶山中油销售有限公司材料款 | 841.94 | 0.06% | |
4 |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4.54 | 0.01% | |
5 | 北京锦绣盛祥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85.13 | 0.01% | |
合计 | 428,136.53 | 32.39% | ||
2022 年 | 1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附属公司 | 1,209,016.8 1 | 43.67% |
2 |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5,674.97 | 0.20% | |
3 |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 | 3,868.19 | 0.14% | |
4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 南平顶山销售分公司 | 3,323.77 | 0.12% | |
5 | 武汉钢铁有限公司 | 3,026.88 | 0.11% | |
合计 | 1,224,910.6 2 | 44.24% | ||
2021 年 | 1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附属公司 | 548,718.20 | 22.14% |
2 |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17,980.85 | 0.73% | |
3 |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下属 公司 | 11,684.42 | 0.47% | |
4 | 平顶山市鹰达实业公司 | 8,546.49 | 0.34% | |
5 | 平顶山天成矿山工程设备有限公 司 | 7,724.89 | 0.31% | |
合计 | 594,654.86 | 23.99% | ||
2020 年 | 1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附属公司 | 423,969.19 | 21.28% |
2 |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13,673.47 | 0.69% | |
3 |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下属 公司 | 8,274.84 | 0.42% | |
4 | 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 | 4,889.91 | 0.25% |
报告期 | 排名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 | 占同期采购金额比 例 |
5 |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4,601.69 | 0.23% | |
合计 | 455,409.12 | 22.86% |
4、煤炭质量及安全管理
(1)煤炭质量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技术监督中心是公司煤炭质量、计量、洗选加工的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公司煤质计划、煤炭产品结构调整计划的制定和落实;对煤炭质量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考核;牵头组织对重大质量、计量事故及商务纠纷的调查、处理;对公司内部因煤炭质量产生的商务纠纷进行仲裁;对商品煤质量进行抽查,对入洗原料煤质量进行检验;承担煤质分析及与之相关的科学研究、采制化人员技术培训、煤质牌号标定、煤质资料汇编等任务;牵头组织与用户采制化工作的技术交流。
公司成立煤炭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对重大质量问题的研究和决策,进一步健全煤质管理体系,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各煤炭生产单位健全煤质管理机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单位的煤质管理工作,对本单位的煤炭质量负管理、监督、检查的责任,并对公司负有质量信息报告和协助处理商务纠纷的责任。公司及各单位的地质、设计、计划、生产、开掘、调度等业务管理职能部门,
对公司及本单位的煤炭质量的稳定和提高负责。各单位与煤质有关的生产区队、车间及各工作岗位必须健全煤质管理责任制,对生产各环节的煤炭质量负直接责任。冶炼精煤选煤厂负责对其生产的冶炼精煤质量进行检验把关,生产加工单位对煤炭出矿、厂(发运)前的质量负责。公司销售部门负责对外销动力煤的质量进行检验,对外运煤炭的装车质量、中转及用户验收进行监督。
公司一方面加强煤炭质量管理和考核,严格实行煤炭质量管理和煤炭质量考核,每月对炼焦煤选煤厂入厂原煤、精煤及副产品质量进行检查、抽样,对生产各环节的质量管理和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准确掌握选煤厂生产情况,尽最大努力确保交给用户合格的煤炭产品。另一方面加强源头煤质监督管理,对有保护层、薄煤层工作面,以及地质构造复杂、生产条件差的生产单位进行逐个摸底排查,逐头逐面制定煤质保证措施,努力把影响煤质的因素消除在源头。
公司大力推进煤质工程建设。一是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煤质工程计划;二是对
矿井不能实现煤矸分采分运的单位,要求增加煤质工程,加快优化运输系统,实现煤矸分运;三是对煤质工程完成情况实行按月考核,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工程计划认真落实,争取早投产、早受益。公司充分发挥动力煤选煤厂及风选厂的提质作用,加强动力煤选煤厂和风选厂的运行管理,加大原煤入洗量,根据市场变化和市场需求,加强日常技术管理,坚决完成洗混煤数量、质量计划指标,充分发挥动力煤选煤厂的提质优势。
公司着力加强与煤炭用户的沟通联系,通过与煤炭用户紧密沟通,认真收集煤炭用户反馈信息。一是了解用户对煤炭质量的意见和要求,并把这些意见和要求归纳分类,及时反馈给有关生产单位,为进一步提高煤炭质量,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提供依据。二是与煤炭客户进行采制化技术交流。
(2)安全管理
公司坚持不懈抓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一方面全面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年”活动,以矿井达标、示范矿井创建为抓手,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质量标准化建设,强力推进学标准、用标准、干标准,突出标准、法规意识,将标准变为习惯,让习惯符合标准,注重抓好生产过程中每个环节、每道工序的管理,量化细化工作标准,使标准成为对工程质量的硬约束。另一方面修订完善煤矿质量标准化内部考评办法,建立质量标准化分专业考核评比排名、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上尺上线,实行旬检月评,对落后单位刚性问责,严厉处罚,不断推进工程质量和工作质量动态达标。
公司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新的《安全生产法》,树立“生命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的红线意识和法治思维,在全体员工中开展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活动,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法治理念贯穿到公司安全生产全过程,切实做到依法治企、依法治安,切实维护了员工的生命安全、职业健康等合法权益。
公司以危险源辨识为基础,以防控重大事故、人的不安全行为管控为重点,抓好风险预控,积极推行安全生产系统评估评价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系统安全评估、评价,针对评估、评价发现的问题,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保证措施。公司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和隐患排查信息化平台,实行有患必究、重患必停,提高了超前防控水平和综合保障能力。目前,公司煤矿单位已基本建成一套完整的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并在逐步完善中取得显著效果。
公司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落实各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专业职能部门业务保安管理责任、安监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健全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促进了各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落实。一方面严肃安全考核问责。坚持“安全抓什么就考核什么”的原则,扎实推进层级化考核管理制度,实行安全绩效激励约束政策,坚持安全绩效与被考核单位工资总额、管理人员薪酬挂钩,做到刚性考核,严格兑现,以考核促管理、促提升、促落实。另一方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加大隐患和不安全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突出对应查未查、应改未改、重复出现的较大隐患和重大隐患的责任追究,做到关口前移,追究前移,超前预防。公司救护队是全国最早建设的三个矿山救护中心之一,具备国家级矿山救援
基地和抢险救灾一级资质。继 2012 年建成国家陆地搜寻与救护平顶山基地之后,
2013 年建成为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并于 6 月 25 日接受国家安监总局授旗。目
前,公司救护大队辖属 15 个救护中队,4 支消防中队,指导 12 个兼职救护队,形成了指挥统一的应急救援网络体系,建立了公司和矿井两级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完善了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检验了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及协调能力。
公司通过加强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安监总局有关强化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对职业安全健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安全健康发展理念,正确处理生产、发展与保护职工安全健康的关系;坚持以人为本,把职业病危害防治与生产安全事故防范放在同等重要位置,严防职业病危害事故和新增职业病病例发生,切实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公司新工人培训,在一般工种取证、复训中分别加入了职业安全健康知识,其中新工人每期安排 10 学时,即取证培训安排 8 学时,复训安排 2 学时;班组长和管理人
员每期安排 8 学时,全年各类安全健康知识培训超额完成计划。
5、煤炭销售
公司的商品煤种按生产环节划分为混煤、冶炼精煤与其他洗煤。报告期内煤炭销售情况如下:
图表:公司报告期内各煤种销量情况
2023 年 1-6 月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
混煤(万吨) | 637.88 | 1,292.37 | 1,411.68 | 1,505.68 |
冶炼精煤(万吨) | 609.55 | 1,196.07 | 1,198.93 | 1,169.67 |
其他洗煤(万吨) | 306.42 | 603.85 | 454.46 | 476.23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159.69 | 3,505,220.80 | 2,855,983.42 | 2,153,637.40 |
其中:商品煤收入 | 1547208.52 | 3,457,383.78 | 2,807,570.36 | 2,108,657.28 |
1、混煤 | 301,726.14 | 723,005.47 | 773,879.18 | 639,586.99 |
2、冶炼精煤 | 1,188,386.44 | 2,597,494.81 | 1,914,019.32 | 1,378,321.83 |
3、其他洗煤 | 57,095.94 | 136,883.51 | 119,671.86 | 90,748.46 |
报告期内,公司混煤销量分别为 1,505.68 万吨、1,411.68 万吨、136,883.51万吨和637.88 万吨;混煤收入分别为639,586.99 万元、773,879.18 万元、723,005.47
万元和 301,726.14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冶炼精煤销量分别为 1,169.67 万吨、1,198.93 万吨、1,196.07万吨和 609.55 万吨;冶炼精煤收入分别为 1,378,321.83 万元、1,914,019.32 万元、
2,597,494.81 万元和 1,188,386.44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洗煤销量分别为 476.23 万吨、454.46 万吨、603.85 万吨和 306.42 万吨;其他洗煤收入分别为 90,748.46 万元、119,671.86 万元、
136,883.51 万元和 57,095.94 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煤炭产品主要客户情况如下:
图表:发行人 2020 年煤炭产品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 |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附属公司 | 875,863.50 | 39.11 | 40.67 |
武汉钢铁有限公司 | 299,739.43 | 13.38 | 13.92 |
平顶山煤业(集团)运销公司劳动服务 公司 | 230,963.31 | 10.31 | 10.72 |
广西坤玥宏商贸有限公司 | 102,349.69 | 4.57 | 4.75 |
宝丰县洁石煤化有限公司 | 93,933.02 | 4.19 | 4.36 |
合计 | 1,602,848.95 | 71.56 | 74.42 |
图表:发行人 2021 年煤炭产品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 |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附属公司 | 1,058,289.30 | 35.63 | 37.06 |
武汉钢铁有限公司 | 331,996.33 | 11.18 | 11.62 |
平顶山煤业(集团)运销公司劳动服务 公司 | 177,066.20 | 5.96 | 6.20 |
广西坤玥宏商贸有限公司 | 148,205.21 | 4.99 | 5.19 |
平顶山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39,536.97 | 4.70 | 4.89 |
合计 | 1,855,094.01 | 62.46 | 64.96 |
图表:发行人 2022 年煤炭产品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 |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附属公司 | 1,804,498.96 | 50.06 | 51.48 |
武汉钢铁有限公司 | 263,602.11 | 7.31 | 7.52 |
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 | 171,208.52 | 4.75 | 4.88 |
平顶山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32,637.80 | 3.68 | 3.78 |
武汉武铁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 120,291.91 | 3.34 | 3.43 |
合计 | 2,492,239.30 | 69.14 | 71.10 |
图表:发行人 2023 年 1-6 月煤炭产品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 (%) |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附属公司 | 792,295.71 | 49.61% | 50.64% |
武汉钢铁有限公司 | 110,067.78 | 6.89% | 7.03% |
宝武集团鄂城钢铁有限公司 | 69,600.98 | 4.36% | 4.45% |
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平顶 山发电分公司 | 49,909.86 | 3.13% | 3.19% |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39,359.38 | 2.46% | 2.52% |
合计 | 1,061,233.71 | 66.46% | 67.83% |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合计分别为 1,602,848.95 万元、
1,855,094.01 万元、2,492,239.30 万元和 1,061,233.71 万元,占当期全部营业收入比例为 71.56%、62.46%、69.14%和 66.46%。
(四)发行人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1、所处行业情况
(1)我国能源格局与储量情况
“富煤、少气、缺油”是中国能源资源禀赋的基本国情。中国能源资源的缺油特征,未来有可能成为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甚至威胁国家安全的能源掣肘。中国煤炭资源相对丰富,是世界上少数几个以煤炭为主要能源的国家之一。煤炭资源将是中国中长期发展中必须依靠的重要战略资源。
中国煤炭资源整体分布格局是“北富南贫”。在北方,煤炭资源主要集中在大兴安岭-太行山-贺兰山-天山一线,主要产地分布在内蒙古、山西、陕西、宁夏、甘肃、新疆等地。在南方,主要产地分布在贵州、云南、四川、重庆等地。
国土资源部通报的信息显示,全国油气资源主要集中在11个大型含油气盆地。渤海湾、松辽、塔里木、鄂尔多斯、准噶尔、珠江口、柴达木7个含油气盆地的石 油资源量、储量和产量贡献超过全国的80%;鄂尔多斯、四川、塔里木、柴达木、 珠江口、琼东南、东海、莺歌海、松辽9个盆地的天然气资源量、储量和产量贡献 超过全国的80%。
(2)我国煤炭产能与产量情况
根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2022 年 3 月 30 日发布公告,回顾 2021 年煤炭行业改革发展,《报告》表示,煤炭保供稳价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煤炭集约开发布局进一步优化;现代化煤炭产业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科技创新引领能力持续提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步伐加快;煤炭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矿区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2022 年,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原煤产量 45.0 亿吨,同比增长 9.0%,创历史新高。
从大型基地和区域煤炭产量变化看,2022 年国内煤炭生产中心加快向晋陕蒙新地区集中,向优势企业集中。2022 年,晋陕蒙新皖黔 6 个省(区)原煤产量超亿吨,总产量 38.8 亿吨,占全国的 86.3%。其中,晋陕蒙新四省(区)原煤产量
36.9 亿吨,占全国 80.9%。
五年来,在国家有关部门和主要产煤省区地方政府的领导推动下,持续推动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建设先进产能,全国煤炭供给质量显著提高。截至 2021 年底,全国煤矿数量减少至 4500 处以内,年产 120 万吨以上的大型煤矿
产量占全国的 85%左右。
(3)我国煤炭行业政策
煤炭行业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点行业,对经济总量、百姓民生、安全都有重大影响。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政策,从完善规划指导、淘汰落后能力、改善安全状况、加强环境保护等入手,实现煤炭资源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2021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有关精神,推动智能化技术与煤炭产业融合发展,针对煤炭生产危险程度高、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恶劣的行业特点,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推动煤矿智能化建设,促进煤炭开采方式变革和行业高质量发展。主要开展了加强顶层设计、健全制度法规、推进智能化煤矿建设及引导行业发展等工作。
《2021年煤炭行业年报》指出,煤炭行业要坚持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能源安全新战略,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煤炭产业技术升级、产品升级、质量升级、管理升级,促进煤炭上下游产业协同、煤炭与多能源品种协同发展,培育新模式、发展新业态、提升新动能,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矿区生产生活环境持续改善,不断提高矿区职工获得感、幸福感,建设现代化煤炭经济体系,推动煤炭行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由传统能源向清洁能源的战略转型,实现煤炭工业高质量发展。
(4)煤炭行业未来发展前景
在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能源革命新形势,以及新一轮技术革命背景下,煤炭行业的发展速度、发展模式、发展目标、发展动力和发展约束都将发生新的变化。一是煤炭在我国能源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和压舱石作用不会改变。当前和今后较长时期内,我国仍处于工业化快速发展阶段,能源消费增幅回落,总量还将增加,综合考虑我国油气资源进口与国际经济、地缘政治等复杂关系,煤炭在我国能源安全稳定供应中的兜底保障作用不会改变。二是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还将下降。一方面,国家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施能源消费革命,加大力度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另一方面,随着科技进步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
利用成本大幅下降,市场竞争力提高,对煤炭的替代能力增强。此外,经济增速放缓和经济结构调整,推动煤炭消费增速继续回落。三是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为企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随着煤炭产业与相关联的电力、钢铁、建材等大型企业之间相互联合、合资,共同打造煤电、煤化工基地成为趋势。这一趋势为大型煤炭企业融资、进行资本运作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全面实施的重要一年,是煤炭行业推进高质量发展的 深化之年、关键之年。受益于供给侧改革下煤炭优质产能的有序释放,以及对进 口煤的政策调整,叠加行业政策层面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的持续推进和中长期合同 机制的进一步完善落实,煤炭市场供需“紧平衡”的基本格局有望持续,煤炭需求 增长、新产能释放、煤价高位运行之间将逐步寻找新的动态平衡。当前煤炭消费 量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依然较大,煤炭仍将发挥主导作用。随着我国提出 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低碳化发展进程加快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将呈现加速趋势,煤炭消费需求增长将可能逐步放缓,但煤炭作为我国基础能源的重要地位在一定 时期内不会动摇。与煤炭行业密切相关的新型煤化工行业发展前景良好。尿素行 业来看,国内外尿素产能、产量将呈增长态势,中国货源出口竞争力逐渐下降。但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国政府都十分重视粮食安全,粮食储备库存保持高位,全球粮食供应偏紧,价格持续上涨,带动化肥需求增长,对尿素等产品价格起到 积极作用。聚烯烃行业来看,当前中国塑料制品业正处于高速增长区向产业成熟 过渡并迈向产业中高端的关键时期,塑料制品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和经营形势。随着国内城镇化改造和经济内循环的推动,管材、滚塑、医卫防护用品、快速消 费品需求增速较快。“以塑代钢”、“以塑代木”的发展趋势为塑料制品业的发展提 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可对聚烯烃价格起一定支撑作用。甲醇行业来看,国内外 产能扩张继续,中国产能以煤制甲醇为主。下游需求方面,煤(甲醇)制烯烃是 第一大消费领域的格局不会改变。随着国内经济逐步复苏,国际油价震荡上移,中国甲醇价格重心有望窄幅上移。在能源结构上,随着我国低碳发展能源政策的 不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持续推进,电力能源转型加快,碳达峰、碳中和将成 为我国“十四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主攻目标,新增装机容量和新增全社会用电量 将以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为主,至2030年风电、光伏总装机容量达12亿千瓦以上。
2、发行人行业地位
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洗选加工和销售。公司位于国家大型煤炭基地—
—平顶山矿区,储量丰富,煤种齐全,品质优异。煤炭产品主要为混煤和冶炼精煤,精煤品种为主焦精、1/3 焦精和肥精等。公司是国内低硫优质主焦煤的第一大生产商和供应商。公司的煤炭产品主要采取直销方式。自上市以来,公司的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于煤炭销售。
“十四五”时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进入加速演变期,能源供需格局深刻变化。我国生态环境约束不断强化,碳达峰和碳中和战略深入实施,非化石能源替代步伐加快,调整结构、生态环保、安全生产和保障能源安全的压力进一步加大,煤炭工业发展面临一系列新问题新挑战,同时,我国宏观经济将继续保持中高速发展,能源需求保持稳定增长,煤炭作为我国兜底保障能源的地位和作用还很难改变,大数据、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新技术快速发展,能源科技创新取得新突破,国际煤炭产能合作不断深化,煤炭工业发展仍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
3、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
(1)产品质量优势。公司煤种主要是 1/3 焦煤、焦煤、肥煤,具有低硫、低灰、低磷、低碱金属、热态指标好、有害元素少等先天优势,是全球稀缺的战略资源,主焦煤品质、产能全国第一,部分指标优于进口煤,深受市场青睐。
(2)区位和运输优势。公司地处中原腹地,横跨武汉铁路局和郑州铁路局,依托京广、焦柳等铁路干线和内部铁路专线,辐射华东、华中、西南等区域市场,运输条件便利,保障能力强。
(3)煤炭洗选工艺优势。公司依托炼焦煤资源禀赋优势,大力发展煤炭洗选深加工。公司现有炼焦煤选煤厂 4 座,入选能力 2900 万吨/年,技术水平领先,产品质量稳定,为公司实施精煤战略提供了有力保障。
(4)品牌及客户优势。公司与国内多家大型钢铁企业建立起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公司的焦精煤作为其炼焦配煤的骨架煤种具有不可替代性。
(5)技术创新优势。公司在矿井瓦斯治理、破解煤炭深部开采技术难题等方面始终走在全国前列。公司以煤矿生产安全高效、绿色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大力推进智能矿山建设,累计建成智能化采煤工作面 12 个,智能化掘进工作面 19个,国家首批智能化示范煤矿一座、省级智能化示范煤矿四座,智能化建设水平
领跑全省。
(6)安全保障优势。公司拥有煤炭安全生产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强大的人才队伍,持续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区队班组建设,聚焦关键少数,压实安全责任,积极适应“高位监察”新形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稳定。
4、经营方针、战略及未来发展目标
在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能源革命新形势,以及新一轮技术革命背景下,煤炭市场发生较大变化。一是煤炭在我国能源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和压舱石作用不会改变。当前和今后较长时期内,我国仍处于工业化快速发展阶段,能源消费增幅回落,总量还将增加,综合考虑我国油气资源进口与国际经济、地缘政治等复杂关系,煤炭在我国能源安全稳定供应中的兜底保障作用不会改变。二是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还将下降。一方面,国家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施双碳和能源消费革命;另一方面,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爆发式增长,对煤炭的替代能力增强。三是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为企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随着煤炭产业与相关联的电力、钢铁、建材等大型企业之间相互联合、合资,共同打造煤电、煤化工基地成为趋势。这一趋势为大型煤炭企业融资、进行资本运作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报告期内,公司大力实施精煤战略,智能矿山建设,落实安全、高效、绿色发展理念,围绕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1)煤炭行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性行业,受电力、冶金、建材、化工等相关行业影响较大,与宏观经济密切相关。今年以来政治、经济、疫情、极端天气等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依然较多,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对此公司全方位强化风险管控,努力实现生产经营平稳有序。
(2)随着矿井开采深度的增加,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增强,地热灾害加剧,矿井防治水工作难度加大。对此,公司大力实施煤矿瓦斯与水害区域治理,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通过严抓细管,严防死守,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3)煤炭行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发展、经济结构调整有强相关性,煤炭产品供需关系的小幅变动可能造成产品价格的大幅波动,从而较大幅度影响公司盈利水平。公司将加强市场研判,灵活调整营销策略,不断优化市场布局和客户结
构,品牌效应日益显著。
(4)随着中国经济复苏带动需求增长,材料、水电、大型设备等大宗商品可能呈现上涨趋势,加之安全投入增大,公司成本管控压力加大。公司将坚持“管理为上”、“效益为本”,加强资金管理,强化项目全过程管控,狠抓生产提效、降
本增效、营销创效,全力挖潜增收创效。八、资金占用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或者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有关主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媒体质疑事项。
第四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总体情况
1、发行人财务报告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之后修订及新增的会计准则(以下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同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审计情况
发行人 2020 年度、2021 年度以及 2022 年度的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进行编制。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 2020
年度、2021 年度以及 2022 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亚会审字
(2021)第 01220010 号、亚会审字(2022)第 01220011 号和亚会审字(2023)
第 01220013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如无特别说明,本节引用的财务数据均摘选自发行人 2020 年度、2021 年度以及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 2023 年 1-6 月及 2023 年 1-9 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投资者如需了解发行人详细的财务会计信息,请查阅发行人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全文及 2023 年 1-6 月和 2023 年 1-9 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上报
告已刊登于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财务报告主要会计政策变更
1、重大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2020 年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①财政部于 2017 年度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通知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就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
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2)2021 年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①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通
知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
变更。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 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 间信息。
a、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21 年 1 月 1 日 | 调整数 |
固定资产 | 33,889,187,876.57 | 30,446,417,865.36 | -3,442,770,011.21 |
使用权资产 | 0.00 | 3,455,142,571.21 | 3,455,142,571.21 |
租赁负债 | 0.00 | 1,963,751,984.85 | 1,963,751,984.85 |
长期应付款 | 2,169,614,420.11 | 218,234,995.26 | -1,951,379,424.85 |
b、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021 年 1 月 1 日 | 调整数 |
固定资产 | 27,433,433,235.25 | 23,490,663,224.04 | -3,942,770,011.21 |
使用权资产 | 0.00 | 3,807,209,358.57 | 3,807,209,358.57 |
租赁负债 | 0.00 | 1,107,217,796.76 | 1,107,217,796.76 |
长期应付款 | 2,824,334,815.11 | 858,688,844.94 | -1,965,645,970.17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826,510,717.34 | 13,838,883,277.34 | 12,372,560.00 |
②2021 年 11 月 2 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将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数调整列报 2020 年度销售费用及营业成本科目。
a、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 年度调整前 | 2020 年度调整后 | 调整数 |
营业成本 | 16,129,475,746.51 | 16,865,017,126.49 | 735,541,379.98 |
销售费用 | 945,991,852.88 | 210,450,472.90 | -735,541,379.98 |
b、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 年度调整前 | 2020 年度调整后 | 调整数 |
营业成本 | 13,957,553,846.26 | 14,693,095,226.24 | 735,541,379.98 |
销售费用 | 918,083,053.93 | 182,541,673.95 | -735,541,379.98 |
(3)2022 年重大会计政策变更无。
(4)2023 年 1-9 月重大会计政策变更无。
2、重要的会计估计变更
(1)2020 年会计估计变更无。
(2)2021 年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本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对无形资产--采矿权摊销方法由按年限法进行摊销变更为按工作量法进行摊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1 年 10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2021 年度增加计提无形资产摊销金额 2,654.73 万元。
(3)2022 年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无。
(4)2023 年 1-9 月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发行人关于井巷资产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如下:
2023 年 4 月 27 日,发行人发布《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井巷资
产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
开始执行新的井巷工程折旧方法,经初步测算,公司 2023 年预计增加折旧费用
约 133,716.48 万元,扣除企业所得税影响后,预计减少净利润约 100,287.36 万元。该事项对本期债券偿债能力不存在较大不利影响。
变更原因主要系使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更加合理。公司下属煤炭生产单位的井巷工程按照《财政部关于调整统配煤矿井巷工程基金提取标准的通知》(财工字
(1989)第 302 号)规定,根据当期原煤产量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符合行业惯例,
计提标准为 2.5 元/吨。但随着公司各矿井井巷工程的建设成本增加,各矿井可采储量、煤层赋存条件不同,开采难度存在差异,按产量法计提折旧,折旧计提年限较长,与矿井实际剩余可采年限存在一定差异。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使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更加合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将下属煤炭生产单位的井巷工程计提方法进行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对象为井巷工程,变更前折旧计提标准为 2.5 元/吨(原煤),变更后折旧计提标准为井巷工程未摊销的金额/矿井预计生产年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假设折旧额全部结转为当期损益,且不考虑公司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情况下,经初步测算,公司 2023 年预计增加折旧费用约 133,716.48 万元,扣除企业所得税影响后,预
计减少净利润约 100,287.36 万元。
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均发表了结论性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于井巷资产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有关规定,结合井巷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对相关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进行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项审核报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专告》
【亚会专审字(2023)第 01220010 号】,认为公司的专项说明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格式公告(2023 年 1 月修订)》中《第三十三号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估计变更公告》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平煤股份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
3、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1)2020 年会计差错更正无。
(2)2021 年会计差错更正无。
(3)2022 年会计差错更正无。
(4)2023 年 1-9 月会计差错更正无。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财务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的重要变化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 |||
2020 年度新纳入合并的子公司 | |||
序号 | 名称 | 持股比例 | 变更原因 |
1 | 上海国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020 年度不再纳入合并的公司 | |||
无 | |||
2021 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 |||
无 | |||
2022 年度新纳入合并的子公司 | |||
序号 | 名称 | 持股比例 | 变更原因 |
1 | 河南平煤神马汝丰炭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 | 70% | 发行人投资设立的控股 子公司 |
2 | 河南超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发行人投资设立的全资 子公司 |
2022 年度不再纳入合并的公司 | |||
序号 | 名称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1 | 河南天通电力有限公司 | 100% | 出售 |
2023 年 1-6 月新纳入合并的子公司 | |||
序号 | 名称 | 持股比例 | 变更原因 |
1 | 黄梅龙源石膏有限公司 | 70% | 收购的控股子公司 |
2023 年 1-6 月不再纳入合并的公司 | |||
序号 | 名称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1 | 平顶山市福安煤业有限公司 | 51% | 清算注销 |
2023 年 1-9 月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 |||
无 |
(一)财务会计信息
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项目 | 2023 年 9 月 末 | 2023 年 6 月 末 | 2022 年末 | 2021 年末 | 2020 年末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594,887.25 | 1,806,158.86 | 1,408,201.27 | 890,313.47 | 765,706.67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 | - | - |
应收票据 | - | 9,500.00 | 47,500.00 | - | 570.00 |
应收账款 | 367,086.28 | 336,286.14 | 253,039.20 | 202,804.50 | 98,897.39 |
应收款项融资 | 30,234.26 | 58,557.32 | 112,581.89 | 165,180.20 | 116,458.03 |
预付款项 | 51,492.42 | 58,272.88 | 28,073.38 | 40,868.21 | 86,401.91 |
其他应收款 | 27,351.57 | 7,852.16 | 11,684.63 | 9,415.82 | 13,323.10 |
应收股利 | - | - | - | 417.20 | - |
存货 | 55,951.30 | 64,130.72 | 42,930.94 | 66,603.42 | 112,312.2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61,438.65 | 66,555.88 | 78,099.67 | 26,383.55 | 5,916.80 |
其他流动资产 | 35,352.66 | 11,651.48 | 32,546.71 | 12,969.25 | 37,866.57 |
流动资产合计 | 2,223,794.39 | 2,418,965.44 | 2,014,657.70 | 1,414,538.41 | 1,237,452.72 |
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 | 665.47 | - |
长期应收款 | 97,156.58 | 94,572.55 | 117,455.13 | 114,710.60 | 83,511.10 |
长期股权投资 | 193,050.83 | 191,536.30 | 176,485.32 | 173,149.68 | 173,241.33 |
投资性房地产 | 379.76 | 23.99 | 24.87 | 26.64 | 7.36 |
固定资产 | 3,442,482.38 | 3,411,513.39 | 3,438,523.42 | 3,231,300.76 | 3,388,918.79 |
在建工程 | 478,746.66 | 462,059.95 | 504,544.77 | 356,149.42 | 331,742.18 |
使用权资产 | 177,753.68 | 194,871.12 | 245,245.63 | 331,133.80 | - |
无形资产 | 902,623.19 | 909,441.87 | 879,124.09 | 719,934.19 | 82,304.92 |
长期待摊费用 | 178.35 | 201.05 | 199.55 | 98.6 | 119.9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5,252.68 | 25,252.68 | 23,909.95 | 27,869.42 | 18,174.1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3,780.59 | 43,021.89 | 15,557.27 | 22,220.77 | 36,768.2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411,404.72 | 5,332,494.79 | 5,401,069.99 | 4,977,259.35 | 4,114,787.98 |
资产总计 | 7,635,199.11 | 7,751,460.23 | 7,415,727.69 | 6,391,797.77 | 5,352,240.71 |
流动负债: |
短期借款 | 629,498.00 | 658,958.00 | 726,135.99 | 402,200.00 | 433,500.00 |
应付票据 | 1,264,856.14 | 1,442,676.86 | 1,296,618.59 | 1,090,105.29 | 892,278.40 |
应付账款 | 420,585.23 | 350,437.53 | 515,901.37 | 495,811.61 | 463,007.51 |
预收款项 | 1,124.46 | 1,002.98 | 772.70 | 172.25 | 1,053.32 |
合同负债 | 169,556.72 | 140,291.94 | 121,837.34 | 216,295.94 | 91,968.01 |
应付职工薪酬 | 90,398.14 | 91,240.08 | 148,962.51 | 139,035.03 | 89,728.85 |
应交税费 | 34,353.19 | 30,064.38 | 95,612.71 | 87,505.82 | 31,427.59 |
其他应付款 | 139,746.98 | 143,647.25 | 135,979.58 | 128,740.47 | 122,432.19 |
应付股利 | 8,755.19 | 5,519.81 |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96,130.39 | 282,301.03 | 736,618.37 | 229,450.75 | 239,061.28 |
其他流动负债 | 22,009.02 | 18,144.82 | 15,774.23 | 91,582.54 | - |
流动负债合计 | 3,068,258.26 | 3,158,764.87 | 3,794,213.39 | 2,880,899.70 | 2,364,457.17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449,050.00 | 299,250.00 | 136,350.00 | 56,600.00 | 130,450.00 |
应付债券 | 802,386.85 | 801,448.11 | 173,324.98 | 449,287.51 | 710,820.23 |
租赁负债 | 34,308.45 | 49,104.24 | 68,889.97 | 87,318.90 | - |
长期应付款 | 363,792.77 | 490,341.47 | 535,766.83 | 796,362.85 | 216,961.44 |
预计负债 | 203,725.66 | 203,033.54 | 201,673.32 | 170,736.81 | 121,071.47 |
递延收益 | 10,516.80 | 9,204.97 | 28,007.13 | 28,704.20 | 31,406.32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863,780.53 | 1,852,382.33 | 1,144,012.23 | 1,589,010.27 | 1,210,709.46 |
负债合计 | 4,932,038.80 | 5,011,147.20 | 4,938,225.62 | 4,469,909.98 | 3,575,166.63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31,387.63 | 231,521.60 | 231,521.60 | 234,867.65 | 232,770.45 |
其他权益工具 | 239,698.08 | 236,963.73 | 79,607.55 | - | 99,532.08 |
永续债 | 198,977.25 | 198,960.27 | - | - | - |
资本公积 | 333,971.69 | 320,046.90 | 320,046.90 | 319,245.49 | 306,475.66 |
减:库存股 | 6,069.86 | 6,490.83 | 6,490.83 | 20,447.55 | 13,956.72 |
专项储备 | 47,822.21 | 89,620.54 | 29,653.79 | 20,377.31 | 20,980.81 |
盈余公积 | 265,555.96 | 265,555.96 | 265,555.96 | 213,026.28 | 187,521.75 |
未分配利润 | 1,368,182.40 | 1,277,816.18 | 1,255,850.80 | 911,852.90 | 728,477.9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合计 | 2,480,548.11 | 2,415,034.09 | 2,175,745.77 | 1,678,922.07 | 1,561,802.02 |
少数股东权益 | 222,612.20 | 325,278.95 | 301,756.31 | 242,965.72 | 215,272.0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703,160.31 | 2,740,313.03 | 2,477,502.08 | 1,921,887.79 | 1,777,074.0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7,635,199.11 | 7,751,460.23 | 7,415,727.69 | 6,391,797.77 | 5,352,240.71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 年 1-9 月 | 2023 年 1-6 月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309,606.39 | 1,596,911.33 | 3,604,430.36 | 2,969,881.97 | 2,239,748.47 |
其中:营业收入 | 2,309,606.39 | 1,596,911.33 | 3,604,430.36 | 2,969,881.97 | 2,239,748.47 |
二、营业总成本 | 1,887,846.42 | 1,300,684.99 | 2,792,500.68 | 2,524,173.87 | 2,025,527.18 |
其中:营业成本 | 1,596,105.99 | 1,107,712.19 | 2,365,273.28 | 2,150,687.86 | 1,686,501.71 |
税金及附加 | 73,597.34 | 51,546.13 | 124,579.93 | 93,622.91 | 66,051.77 |
销售费用 | 16,792.94 | 11,204.67 | 24,394.52 | 24,306.53 | 21,045.05 |
管理费用 | 64,674.74 | 41,295.02 | 93,601.82 | 98,780.50 | 82,790.30 |
研发费用 | 39,430.79 | 18,367.82 | 66,040.07 | 55,985.26 | 48,596.40 |
财务费用 | 97,244.61 | 70,559.15 | 118,611.06 | 100,790.82 | 120,541.94 |
其中:利息费用 | 103,230.25 | 73,382.42 | 117,259.08 | 107,440.52 | 129,789.62 |
利息收入 | 17,155.04 | 12,966.23 | 12,086.14 | 12,425.88 | 14,584.26 |
加:其他收益 | 2,922.91 | 1,379.49 | 5,326.03 | 2,847.78 | 12,582.8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11,605.13 | 10,090.60 | 13,900.31 | 9,306.18 | 10,713.1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 7,394.64 | 5,880.11 | 7,471.09 | 6,586.67 | 8,459.0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 - | - | - | -2,021.39 | 527.82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 -4,357.82 | -4,357.82 | 5,414.88 | -23,707.69 | 6,452.16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1,521.27 | -744.87 | 2,688.35 | 285.38 | 23.92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号填列) | 430,408.93 | 302,593.73 | 839,259.24 | 432,418.35 | 244,521.19 |
加:营业外收入 | 16,716.23 | 16,653.46 | 2,519.86 | 4,798.06 | 4,582.73 |
减:营业外支出 | 3,225.98 | 2,094.62 | 11,596.96 | 8,978.28 | 27,866.83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号填列) | 443,899.17 | 317,152.58 | 830,182.14 | 428,238.14 | 221,237.09 |
减:所得税费用 | 109,547.22 | 77,446.67 | 212,046.77 | 101,110.54 | 58,485.0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334,351.95 | 239,705.91 | 618,135.37 | 327,127.60 | 162,752.00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313,755.38 | 223,389.17 | 572,484.00 | 292,227.21 | 138,752.67 |
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 “-”号填列) | 20,596.57 | 16,316.75 | 45,651.37 | 34,900.39 | 23,999.34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 年 1-9 月 | 2023 年 1-6 月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的现金 | 2,642,062.70 | 1,908,546.53 | 3,913,772.17 | 3,034,492.43 | 2,017,001.76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 - |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的现金 | 86,723.54 | 60,515.07 | 72,723.84 | 39,093.52 | 49,594.5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28,786.24 | 1,969,061.59 | 3,986,496.01 | 3,073,585.94 | 2,066,596.3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的现金 | 845,372.57 | 497,431.57 | 1,183,535.37 | 837,080.47 | 596,706.72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 的现金 | 676,856.82 | 450,886.30 | 923,113.13 | 885,387.60 | 807,539.0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19,097.98 | 314,731.31 | 625,756.51 | 351,244.58 | 264,302.32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的现金 | 97,132.74 | 52,858.85 | 162,110.07 | 156,161.99 | 136,670.5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38,460.12 | 1,315,908.03 | 2,894,515.08 | 2,229,874.63 | 1,805,218.6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 690,326.12 | 653,153.56 | 1,091,980.94 | 843,711.31 | 261,377.75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829.13 | 5,829.13 | 13,597.02 | 6,261.11 | 6,391.7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 金净额 | 258.03 | 14.42 | 2,233.28 | 1,372.42 | 1,894.6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5,906.56 | 5,906.56 | 35,138.50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 901,522.86 | 625,428.15 | 698,505.57 | 672,799.74 | 559,356.1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13,516.58 | 637,178.26 | 749,474.38 | 680,433.27 | 567,642.49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71,558.16 | 350,016.03 | 852,599.58 | 356,525.99 | 385,301.16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5,000.00 | 15,000.00 | - | - | 56,100.0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 670,073.49 | 512,569.54 | 943,178.53 | 763,280.83 | 477,828.2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56,631.64 | 877,585.56 | 1,795,778.12 | 1,119,806.82 | 919,229.4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 -343,115.06 | -240,407.30 | - 1,046,303.74 | -439,373.54 | -351,586.95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110,598.64 | 6,490.83 | 100,494.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647,358.34 | 1,371,408.34 | 1,118,885.62 | 1,080,861.00 | 1,088,712.74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 100,000.00 | 50,000.00 | 226,551.00 | 289,821.89 | 193,61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47,358.34 | 1,421,408.34 | 1,456,035.26 | 1,377,173.72 | 1,382,816.74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82,978.99 | 927,468.99 | 701,043.63 | 1,412,752.64 | 1,231,067.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 息支付的现金 | 314,017.44 | 286,020.10 | 308,754.35 | 199,232.79 | 212,880.06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 277,285.21 | 107,236.90 | 219,479.04 | 135,398.01 | 98,045.6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74,281.64 | 1,320,725.99 | 1,229,277.02 | 1,747,383.44 | 1,541,992.6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 73,076.70 | 100,682.35 | 226,758.24 | -370,209.72 | -159,175.95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 金等价物的影响 | -2,152.40 | -2,612.40 | 779.40 | -2.34 | -0.51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 | 418,135.36 | 510,816.20 | 273,214.84 | 34,125.71 | -249,385.6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余额 | 697,460.26 | 697,460.26 | 424,245.42 | 390,119.71 | 639,505.36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余额 | 1,115,595.61 | 1,208,276.46 | 697,460.26 | 424,245.42 | 390,119.71 |
发行人报告期内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母公司利润表、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如下: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 年 9 月 末 | 2023 年 6 月 末 | 2022 年末 | 2021 年末 | 2020 年末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548,457.06 | 1,723,151.07 | 1,374,391.48 | 880,275.85 | 758,980.3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 | - | - |
应收票据 | - | 9,500.00 | 47,500.00 | - | 570.00 |
应收账款 | 392,576.10 | 356,783.93 | 272,532.89 | 219,638.93 | 109,146.07 |
应收款项融资 | 19,203.19 | 57,120.00 | 112,208.95 | 157,666.73 | 87,079.72 |
预付款项 | 45,670.08 | 54,742.10 | 26,642.43 | 40,568.23 | 85,863.36 |
其他应收款 | 265,211.31 | 248,602.93 | 259,402.08 | 292,389.44 | 390,839.47 |
存货 | 36,926.72 | 48,602.43 | 35,909.85 | 55,692.83 | 89,999.78 |
其他流动资产 | 3,990.95 | 6,845.29 | 26,162.63 | 6,910.96 | 24,712.03 |
流动资产合计 | 2,312,035.40 | 2,505,347.76 | 2,154,750.32 | 1,653,142.97 | 1,547,190.72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应收款 | 24,091.48 | 19,368.79 | 18,834.51 | 13,897.35 | 6,373.15 |
长期股权投资 | 697,950.43 | 721,435.89 | 613,434.67 | 572,495.00 | 472,773.03 |
投资性房地产 | 851.81 | 499.39 | 506.96 | 522.1 | 537.26 |
固定资产 | 2,835,031.81 | 2,784,728.66 | 2,783,640.28 | 2,515,374.53 | 2,743,343.32 |
在建工程 | 273,765.89 | 274,578.89 | 351,110.31 | 306,334.33 | 298,151.28 |
使用权资产 | 226,488.76 | 243,963.91 | 294,734.92 | 380,720.94 | - |
无形资产 | 835,290.35 | 841,738.76 | 855,816.61 | 706,851.06 | 68,052.67 |
长期待摊费用 | 169.38 | 179.44 | 199.55 | 98.6 | 103.5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596.68 | 16,596.68 | 16,631.81 | 20,191.76 | 15,007.9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9,692.77 | 18,970.07 | 18,893.75 | 35,455.25 | 50,002.7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959,929.36 | 4,922,060.46 | 4,953,803.37 | 4,551,940.91 | 3,654,344.90 |
资产总计 | 7,271,964.76 | 7,427,408.22 | 7,108,553.69 | 6,205,083.88 | 5,201,535.62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629,498.00 | 658,958.00 | 726,135.99 | 402,200.00 | 433,500.00 |
应付票据 | 1,209,856.14 | 1,387,676.86 | 1,246,618.59 | 1,052,305.29 | 892,278.40 |
应付账款 | 358,900.69 | 297,960.99 | 456,079.84 | 426,880.65 | 364,101.58 |
预收款项 | 1,083.48 | 985.34 | 746.97 | 207.46 | 876.86 |
合同负债 | 160,880.42 | 138,666.70 | 121,083.82 | 216,463.12 | 89,786.94 |
应付职工薪酬 | 79,765.58 | 81,286.56 | 136,536.52 | 126,826.37 | 80,164.14 |
应交税费 | 26,435.42 | 23,931.73 | 85,883.99 | 73,096.74 | 27,527.87 |
其他应付款 | 405,894.52 | 415,280.40 | 316,437.07 | 314,382.87 | 119,322.6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69,130.55 | 255,506.32 | 719,176.72 | 209,059.43 | 238,476.47 |
其他流动负债 | 20,903.79 | 17,996.47 | 15,733.60 | 91,601.63 | - |
流动负债合计 | 3,162,348.60 | 3,278,249.37 | 3,824,433.11 | 2,913,023.56 | 2,246,034.92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74,800.00 | 350,000.00 | 243,350.00 | 181,600.00 | 252,250.00 |
应付债券 | 802,386.85 | 801,448.11 | 173,324.98 | 449,287.51 | 710,820.23 |
租赁负债 | 44,580.04 | 59,342.70 | 83,640.96 | 110,721.78 | - |
长期应付款 | 328,498.28 | 451,161.22 | 483,951.77 | 723,927.57 | 282,433.48 |
预计负债 | 172,365.78 | 171,752.80 | 170,629.99 | 145,281.87 | 105,996.05 |
递延收益 | 10,300.05 | 8,986.48 | 27,785.17 | 28,465.75 | 31,151.31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732,931.00 | 1,842,691.31 | 1,182,682.87 | 1,639,284.49 | 1,382,651.07 |
负债合计 | 4,895,279.60 | 5,120,940.68 | 5,007,115.98 | 4,552,308.05 | 3,628,685.99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31,387.63 | 231,521.60 | 231,521.60 | 234,867.65 | 232,770.45 |
其他权益工具 | 239,698.08 | 236,963.73 | 79,607.55 | - | 99,532.08 |
资本公积 | 399,088.59 | 385,163.80 | 385,163.80 | 384,302.40 | 371,477.59 |
减:库存股 | 6,069.86 | 6,490.83 | 6,490.83 | 20,447.55 | 13,956.72 |
专项储备 | 47,587.78 | 86,116.13 | 29,678.34 | 21,436.50 | 22,106.92 |
盈余公积 | 263,206.82 | 263,206.82 | 263,206.82 | 210,677.13 | 185,172.60 |
未分配利润 | 1,201,786.13 | 1,109,986.30 | 1,118,750.45 | 821,939.70 | 675,746.7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376,685.16 | 2,306,467.54 | 2,101,437.71 | 1,652,775.84 | 1,572,849.6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7,271,964.76 | 7,427,408.22 | 7,108,553.69 | 6,205,083.88 | 5,201,535.62 |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 年 1-9 月 | 2023 年 1-6 月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063,954.60 | 1,446,874.12 | 3,181,714.89 | 2,545,163.41 | 1,901,310.59 |
其中:营业收入 | 2,063,954.60 | 1,446,874.12 | 3,181,714.89 | 2,545,163.41 | 1,901,310.59 |
二、营业总成本 | 1,699,523.40 | 1,195,450.19 | 2,531,827.52 | 2,203,256.59 | 1,744,949.12 |
其中:营业成本 | 1,463,570.91 | 1,038,934.02 | 2,189,199.91 | 1,912,249.17 | 1,469,309.52 |
税金及附加 | 62,975.71 | 44,166.05 | 106,351.94 | 79,980.82 | 55,718.69 |
销售费用 | 14,635.14 | 9,746.75 | 20,866.90 | 20,584.01 | 18,254.17 |
管理费用 | 41,300.51 | 26,399.52 | 58,882.56 | 67,311.84 | 57,216.24 |
研发费用 | 33,940.66 | 15,001.99 | 56,041.02 | 40,808.30 | 38,275.13 |
财务费用 | 83,100.48 | 61,201.86 | 100,485.19 | 82,322.45 | 106,175.36 |
其中:利息费用 | 101,907.98 | 72,640.18 | 99,048.36 | 88,937.34 | 107,014.46 |
利息收入 | 16,978.89 | 12,870.90 | 11,977.27 | 12,346.94 | 14,499.75 |
加:其他收益 | 2,019.50 | 893.10 | 3,945.92 | 2,615.90 | 8,159.2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17,083.16 | 9,568.62 | 43,311.12 | 11,513.20 | 12,273.1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 7,394.64 | 5,880.11 | 7,471.09 | 6,586.67 | 8,459.0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 - | - | - | -2,021.39 | 559.18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 -2,709.38 | -2,709.38 | 7,305.03 | -18,741.97 | 1,965.61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1,254.86 | -785.10 | 2,548.44 | 306.6 | -0.67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号填列) | 379,569.61 | 258,391.17 | 706,997.88 | 335,579.16 | 179,317.93 |
加:营业外收入 | 218.67 | 165.85 | 1,945.99 | 3,735.47 | 4,373.21 |
减:营业外支出 | 2,604.78 | 1,630.66 | 9,553.72 | 8,577.15 | 26,888.9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号填列) | 377,183.50 | 256,926.36 | 699,390.15 | 330,737.49 | 156,802.24 |
减:所得税费用 | 92,724.03 | 64,266.72 | 174,093.31 | 75,692.19 | 40,913.96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284,459.47 | 192,659.64 | 525,296.84 | 255,045.30 | 115,888.27 |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 年 1-9 月 | 2023 年 1-6 月 | 2022 年度 | 2021 年度 | 2020 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的现金 | 2,495,283.23 | 1,860,648.33 | 3,348,653.55 | 2,882,942.96 | 1,839,494.91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0.33 | - | - |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的现金 | 26,748.85 | 20,590.88 | 31,673.25 | 22,901.96 | 35,711.9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22,032.41 | 1,881,239.21 | 3,380,326.80 | 2,905,844.91 | 1,875,206.8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的现金 | 755,363.36 | 461,948.39 | 921,010.36 | 754,951.42 | 567,525.42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 的现金 | 599,339.78 | 397,506.39 | 813,304.02 | 784,554.00 | 723,031.43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60,808.62 | 271,256.83 | 515,871.99 | 281,585.08 | 215,574.37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的现金 | 47,837.96 | 33,885.27 | 66,937.21 | 77,039.68 | 46,162.4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63,349.71 | 1,164,596.88 | 2,317,123.57 | 1,898,130.18 | 1,552,293.7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 758,682.69 | 716,642.32 | 1,063,203.23 | 1,007,714.74 | 322,913.1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5,000.00 | - | - |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829.13 | 5,829.13 | 13,597.02 | 6,261.11 | 6,391.7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 金净额 | 14.50 | 14.42 | 2,135.91 | 1,372.42 | 1,799.54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6,044.18 | 6,044.18 | 36,216.15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 901,522.86 | 625,428.15 | 698,505.57 | 672,799.74 | 559,356.1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38,410.67 | 637,315.88 | 750,454.66 | 680,433.27 | 567,547.43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 金 | 507,045.05 | 307,360.04 | 754,724.23 | 355,948.39 | 384,764.97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13,055.91 | 113,055.91 | 72,000.00 | 99,000.00 | 115,562.78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 670,073.49 | 512,569.54 | 943,178.53 | 763,280.83 | 477,828.2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90,174.45 | 932,985.49 | 1,769,902.76 | 1,218,229.22 | 978,156.0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 -351,763.78 | -295,669.61 | -1,019,448.10 | -537,795.95 | -410,608.59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79,584.00 | 6,490.83 | 99,504.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577,358.34 | 1,301,408.34 | 1,098,885.62 | 1,080,861.00 | 1,088,712.74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 100,000.00 | 50,000.00 | 226,551.00 | 213,821.89 | 193,61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77,358.34 | 1,351,408.34 | 1,405,020.62 | 1,301,173.72 | 1,381,826.74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203,478.99 | 922,968.99 | 701,043.63 | 1,400,890.00 | 1,231,067.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 息支付的现金 | 304,263.35 | 281,739.51 | 294,078.66 | 199,612.70 | 215,569.48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的现金 | 168,867.56 | 103,441.95 | 204,990.19 | 139,773.01 | 98,332.8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76,609.90 | 1,308,150.45 | 1,200,112.48 | 1,740,275.71 | 1,544,969.3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 748.44 | 43,257.89 | 204,908.14 | -439,101.98 | -163,142.59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 金等价物的影响 | -2,152.40 | -2,612.40 | 779.4 | -2.34 | -0.51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 | 405,514.95 | 461,618.21 | 249,442.66 | 30,814.47 | -250,838.54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余额 | 663,650.46 | 663,650.46 | 414,207.80 | 383,393.33 | 634,231.88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余额 | 1,069,165.42 | 1,125,268.67 | 663,650.46 | 414,207.80 | 383,393.33 |
(二)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 20230930/20 23 年 1-9 月 | 20230630/20 23 年 1-6 月 | 20221231/ 2022 年度 | 20211231/ 2021 年度 | 20201231/ 2020 年度 |
总资产(亿元) | 763.52 | 775.15 | 741.57 | 639.18 | 535.22 |
总负债(亿元) | 493.20 | 501.11 | 493.82 | 446.99 | 357.52 |
全部债务(亿元) | 371.58 | 377.33 | 342.27 | 259.22 | 262.23 |
所有者权益(亿元) | 270.32 | 274.03 | 247.75 | 192.19 | 177.71 |
营业总收入(亿元) | 230.96 | 159.69 | 360.44 | 296.99 | 223.97 |
利润总额(亿元) | 44.39 | 31.72 | 83.02 | 42.82 | 22.12 |
净利润(亿元) | 33.44 | 23.97 | 61.81 | 32.71 | 16.2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亿元) | 31.38 | 22.34 | 57.25 | 29.22 | 13.8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亿元) | 30.28 | 21.21 | 57.45 | 29.19 | 14.5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 69.03 | 65.32 | 109.20 | 84.37 | 26.1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 -34.31 | -24.04 | -104.63 | -43.94 | -35.1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亿元) | 7.31 | 10.07 | 22.68 | -37.02 | -15.92 |
流动比率(倍) | 0.72 | 0.77 | 0.53 | 0.49 | 0.52 |
速动比率(倍) | 0.71 | 0.75 | 0.52 | 0.47 | 0.48 |
资产负债率(%) | 64.60 | 64.65 | 66.59 | 69.93 | 66.80 |
债务资本比率(%) | 57.89 | 57.93 | 58.01 | 57.42 | 59.61 |
营业毛利率(%) | 30.89 | 30.63 | 34.38 | 27.58 | 24.70 |
平均总资产报酬率(%/年) | 7.27 | 5.15 | 13.74 | 9.01 | 6.3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年) | 12.93 | 9.51 | 29.21 | 17.09 | 9.1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年) | - | 9.48 | 29.32 | 17.08 | 9.64 |
EBITDA(亿元) | - | 59.75 | 123.55 | 76.49 | 58.08 |
EBITDA 全部债务比(倍/年) | - | 0.16 | 0.36 | 0.30 | 0.22 |
EBITDA 利息倍数(倍) | - | 8.34 | 10.30 | 6.98 | 4.48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 7.45 | 5.42 | 15.81 | 19.69 | 16.54 |
存货周转率(次/年) | 32.28 | 20.69 | 43.19 | 24.04 | 13.08 |
注:
1) 全部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的有息债项+短期借款+租赁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短期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5) 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100%;
6) 总资产回报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年初资产总额+年末资产总额)÷2*100%;
7) 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8) EBITDA 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9)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EBITDA/利息支出=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
10)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
11)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
发行人管理层结合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资料,对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进行讨论与分析。为完整、真实地反映发行人的实际情况和财务实力,以下管理层讨论和分析主要以合并财务报表财务数据为基础。
(一)资产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资产情况如下:
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23 年 6 月末 | 2022 年末 | 2021 年末 | 2020 年末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货币资金 | 1,806,158.86 | 23.30 | 1,408,201.27 | 18.99 | 890,313.47 | 13.93 | 765,706.67 | 14.31 |
交易性金融 资产 | - | - | - | - | - | - | - | - |
应收票据 | 9,500.00 | 0.12 | 47,500.00 | 0.64 | - | - | 570.00 | 0.01 |
应收账款 | 336,286.14 | 4.34 | 253,039.20 | 3.41 | 202,804.50 | 3.17 | 98,897.39 | 1.85 |
应收款项融 资 | 58,557.32 | 0.76 | 112,581.89 | 1.52 | 165,180.20 | 2.58 | 116,458.03 | 2.18 |
预付款项 | 58,272.88 | 0.75 | 28,073.38 | 0.38 | 40,868.21 | 0.64 | 86,401.91 | 1.61 |
其他应收款 | 7,852.16 | 0.10 | 11,684.63 | 0.16 | 9,415.82 | 0.15 | 13,323.10 | 0.25 |
存货 | 64,130.72 | 0.83 | 42,930.94 | 0.58 | 66,603.42 | 1.04 | 112,312.26 | 2.1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 产 | 66,555.88 | 0.86 | 78,099.67 | 1.05 | 26,383.55 | 0.41 | 5,916.80 | 0.11 |
其他流动资 产 | 11,651.48 | 0.15 | 32,546.71 | 0.44 | 12,969.25 | 0.20 | 37,866.57 | 0.71 |
流动资产合 计 | 2,418,965.44 | 31.21 | 2,014,657.70 | 27.17 | 1,414,538.41 | 22.13 | 1,237,452.72 | 23.12 |
其他权益工 具投资 | - | - | - | - | 665.47 | 0.01 | - | - |
长期应收款 | 94,572.55 | 1.22 | 117,455.13 | 1.58 | 114,710.60 | 1.79 | 83,511.10 | 1.56 |
长期股权投 资 | 191,536.30 | 2.47 | 176,485.32 | 2.38 | 173,149.68 | 2.71 | 173,241.33 | 3.24 |
投资性房地 产 | 23.99 | 0.00 | 24.87 | 0.00 | 26.64 | 0.00 | 7.36 | 0.00 |
固定资产 | 3,411,513.39 | 44.01 | 3,438,523.42 | 46.37 | 3,231,300.76 | 50.55 | 3,388,918.79 | 63.32 |
在建工程 | 462,059.95 | 5.96 | 504,544.77 | 6.80 | 356,149.42 | 5.57 | 331,742.18 | 6.20 |
使用权资产 | 194,871.12 | 2.51 | 245,245.63 | 3.31 | 331,133.80 | 5.18 | - | |
无形资产 | 909,441.87 | 11.73 | 879,124.09 | 11.85 | 719,934.19 | 11.26 | 82,304.92 | 1.54 |
长期待摊费 用 | 201.05 | 0.00 | 199.55 | 0.00 | 98.60 | 0.00 | 119.93 | 0.00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25,252.68 | 0.33 | 23,909.95 | 0.32 | 27,869.42 | 0.44 | 18,174.13 | 0.34 |
其他非流动 资产 | 43,021.89 | 0.56 | 15,557.27 | 0.21 | 22,220.77 | 0.35 | 36,768.25 | 0.69 |
非流动资产 合计 | 5,332,494.79 | 68.79 | 5,401,069.99 | 72.83 | 4,977,259.35 | 77.87 | 4,114,787.98 | 76.88 |
资产总计 | 7,751,460.23 | 100.00 | 7,415,727.69 | 100.00 | 6,391,797.77 | 100.00 | 5,352,240.71 | 100.00 |
2020-2022 年末及 2023 年 6 月末,发行人资产规模分别为 5,352,240.71 万元、6,391,797.77 万元、7,415,727.69 万元和 7,751,460.23 万元,呈增长的趋势。 2022 年末公司总资产较 2021 年末增加 1,023,929.92 万元,增幅 16.02%,主要系货币资金、应收账款、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增加所致。
从结构上看,发行人资产结构以非流动资产为主,2020-2022 年末及 2023 年
6 月末,发行人的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4,114,787.98 万元、4,977,259.35 万元、
5,401,069.99 万元和 5,332,494.79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76.88%、77.87%、
72.83%和 68.79%,基本保持稳定。
1、流动资产项目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的主要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 年 6 月末 | 2022 年末 | 2021 年末 | 2020 年末 | ||||
流动资产: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货币资金 | 1,806,158.86 | 74.67% | 1,408,201.27 | 69.90% | 890,313.47 | 62.94% | 765,706.67 | 61.88% |
交易性金融资 产 | - | - | - | - | - | - | - | - |
应收票据 | 9500.00 | 0.39% | 47,500.00 | 2.36% | - | - | 570.00 | 0.05% |
应收账款 | 336,286.14 | 13.90% | 253,039.20 | 12.56% | 202,804.50 | 14.34% | 98,897.39 | 7.99% |
应收款项融资 | 58,557.32 | 2.42% | 112,581.89 | 5.59% | 165,180.20 | 11.68% | 116,458.03 | 9.41% |
预付款项 | 58,272.88 | 2.41% | 28,073.38 | 1.39% | 40,868.21 | 2.89% | 86,401.91 | 6.98% |
其他应收款 | 7,852.16 | 0.32% | 11,684.63 | 0.58% | 9,415.82 | 0.67% | 13,323.10 | 1.08% |
存货 | 64,130.72 | 2.65% | 42,930.94 | 2.13% | 66,603.42 | 4.71% | 112,312.26 | 9.08% |
一年内到期的 非流动资产 | 66,555.88 | 2.75% | 78,099.67 | 3.88% | 26,383.55 | 1.87% | 5,916.80 | 0.48% |
其他流动资产 | 11,651.48 | 0.48% | 32,546.71 | 1.62% | 12,969.25 | 0.92% | 37,866.57 | 3.06% |
流动资产合计 | 2,418,965.44 | 100% | 2,014,657.70 | 100.00% | 1,414,538.41 | 100.00% | 1,237,452.72 | 100.00% |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存货,截至2023年 6 月末,主要构成部分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74.67%、13.90%、2.42%和 2.41%。报告期内流动资产规模呈现增长趋势,2021 年末流动资产较 2020 年末增加 177,085.69 万元,同比增加
14.31%,2022 年末流动资产较2021 年末增加600,119.29 万元,同比增加42.43%。
(1)货币资金
2020-2022 年末及 2023 年 6 月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765,706.67 万元、890,313.47 万元、1,408,201.27 万元和 1,806,158.86 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1.88%、62.94%、69.90%和 74.67%,占比较高。为维持较快的业务增长速度,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量一直维持在较高水平。
2021 年末货币资金余额为 890,313.47 万元,较年初增加 124,606.80 万元,增幅为 16.27%,主要原因为公司 2021 年煤炭价格持续高涨,存货及预付账款减少所致。2022 年末货币资金余额为1,408,201.27 万元,较2021 年末增加517,887.80万元,增幅为 58.17%,主要系销售煤炭收到的货款增加所致。
从具体构成看,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构成,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票据保证金。具体构成如下表所示:
图表:2020-2022 年末以及 2023 年 6 月末公司货币资金构成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 年 6 月末 | 2022 年末 | 2021 年末 | 2020 年末 |
库存现金 | - | - | - | 44.96 |
银行存款 | 1,208,254.09 | 697,460.03 | 423,956.45 | 389,587.64 |
其他货币资金 | 597,904.78 | 710,741.24 | 466,357.02 | 376,074.06 |
合计 | 1,806,158.86 | 1,408,201.27 | 890,313.47 | 765,706.67 |
(2)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
2020-2022 年末及 2023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票据分别为 570.00 万元、0.00万元、47,500.00 万元和 9,500.00 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05%、 0.00%、2.36%和 0.39%。2022 年末公司应收票据金额较 2021 年末增加 47,500 万元,主要系本期收到商业承兑汇票所致。
2020-2022 年末及 2023 年 6 月末,发行人应收款项融资分别为 116,458.03 万元、165,180.20 万元、112,581.89 万元和 58,557.32 万元,在流动资产的占比分别为 9.41%、11.68%、5.59%和 2.42%,呈现波动变化趋势。
(3)应收账款
2020-2022 年末及 2023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 98,897.39 万元、
202,804.50 万元、253,039.20 万元和 336,286.14 万元,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99%、14.34%、12.56%和 13.90%。2021 年末应收账款较 2020 年末增
长了 105.07%,2022 年末应收账款较 2021 年末增长了 24.77%,主要原因为公司经营情况较好,部分销售煤款暂未结算所致,2023 年 6 月末应收账款较 2022 年末增长了 32.90%,主要是部分销售煤款暂未收回所致。
图表:2022 年末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金额 | 占应收账款 总额的比例 | 计提的坏账 准备 |
河南能信热电有限公司 | 97,069.46 | 34.45 | 6,510.03 |
河南平煤神马朝川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62,311.19 | 22.11 | 4,104.99 |
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 | 49,991.10 | 17.74 | 2,499.56 |
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德平电热厂 | 36,183.88 | 12.84 | 2,000.74 |
平顶山天安煤业天力有限责任公司 | 6,556.51 | 2.33 | 1,876.88 |
合计 | 252,112.13 | 89.47 | 16,992.20 |
图表:2023 年 6 月末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表
单位:万元,%
账龄 | 2023 年 6 月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 年以内 | 259,330.31 | 12,966.52 | 5.00 |
1 至 2 年 | 95,979.55 | 9,597.96 | 10.00 |
2 至 3 年 | 4,748.10 | 1,424.43 | 30.00 |
3 至 4 年 | 619.83 | 402.89 | 65.00 |
4 至 5 年 | 1.37 | 1.24 | 90.51 |
5 年以上 | 10,584.06 | 10,584.06 | 100.00 |
合计 | 371,263.22 | 34,977.08 |
图表:2023 年 6 月末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金额 | 占应收账款 总额的比例 | 计提的坏账 准备 |
河南能信热电有限公司 | 103,211.98 | 27.80 | 8,225.54 |
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 | 72,628.58 | 19.56 | 3,631.43 |
河南平煤神马朝川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66,453.31 | 17.90 | 4,309.83 |
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德平电热厂 | 40,704.15 | 10.96 | 2,590.89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4,913.92 | 4.02 | 961.43 |
(4)预付账款
2020-2022 年末及 2023 年 6 月末,公司预付账款分别为 86,401.91 万元、
40,868.21 万元、28,073.38 万元和 58,272.88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98%、
2.89%、1.39%和 2.41%。2022 年末预付账款金额比 2021 年末减少了 31.31%,主要系预付材料款结算所致。2023 年 6 月末预付账款金额比 2022 年末增加了
107.57%,主要是预付工程、设备款所致。从预付款项的账龄看,主要集中在 1年以内。2020-2022 年末,1 年以内的预付款项金额分别为 83,658.58 万元、 32,517.62 万元和 27,603.93 万元,分别占预付款项的比重为 96.82%、79.57%和
98.33%。
图表:2022 年末预付账款前五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朝川矿 | 7,245.80 | 25.81 |
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平顶山东车站 | 5,783.01 | 20.60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4,443.42 | 15.83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平顶山销售 分公司 | 1,507.02 | 5.37 |
平顶山市辉扬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 1,100.00 | 3.92 |
合 计 | 20,079.25 | 71.53 |
图表:2022 年末预付账款账龄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年末 | |
金额 | 占比 | |
1 年以内 | 27,603.93 | 98.33 |
1-2 年 | 4.76 | 0.02 |
2-3 年 | 253.05 | 0.90 |
3 年以上 | 211.65 | 0.75 |
合计 | 28,073.38 | 100.00 |
(5)其他应收款
2020-2022 年末及 2023 年 6 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3,323.10万元、9,415.82 万元、11,684.63 万元和 7,852.16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08%、0.67%、0.58%和 0.32%,主要为非关联方往来款。2023 年 6 月末公司其
他应收款较 2022 年末降幅 32.80%,主要是其他应收款项收回所致。从账龄结构来看,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 1 年期以内。报告期内,发行人无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情况。
图表:2023 年 6 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的账龄结构表
单位:万元
账龄 | 2023 年 6 月末余额 |
1 年以内 | 6,507.09 |
1 至 2 年 | 156.21 |
2 至 3 年 | 2,098.05 |
3 至 4 年 | 167.46 |
4 至 5 年 | 25.84 |
5 年以上 | 3,916.05 |
合计 | 12,870.71 |
图表:2023 年 6 月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明细表
单位:万元
其他应收款性质 | 2023 年 6 月末 |
关联方往来款 | 2,050.77 |
非关联方往来款 | 9,745.60 |
应收职工款 | 869.09 |
备用金 | 205.24 |
合计 | 12,870.71 |
图表:2023 年 6 月末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 是否为关 联方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 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关联方 | 1,083.91 | 1 年以内, 5 年以上 | 8.42 | 1,046.95 |
平顶山市中祥圣达煤业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045.46 | 5 年以上 | 8.12 | 1,045.46 |
平煤神马首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关联方 | 864.72 | 1 年以内 | 6.72 | 43.24 |
宝丰县国土资源局 | 非关联方 | 306.58 | 5 年以上 | 2.38 | 306.58 |
河南利泰达物资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174.98 | 1 年以内 | 1.36 | 8.75 |
合 计 | 3,475.65 | / | 27.00 | 2,450.97 |
(6)存货
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和库存商品。2020-2022 年末及 2023 年 6 月末,公司
存货分别为 112,312.26 万元、66,603.42 万元、42,930.94 万元和 64,130.72 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08%、4.71%、2.13%和 2.65%。2021 年末存货较 2020 年末下降 40.70%,2022 年末存货较 2021 年末下降 35.54%,主要原因为 2021 年和 2022 年煤炭需求增加导致煤炭库存下降。
图表:2022 年末公司存货及跌价准备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年末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
原材料 | 20,793.18 | 1,858.42 |
库存商品 | 23,996.18 | - |
委托加工材料 | 31.36 | 31.36 |
合计 | 44,820.73 | 1,889.79 |
2、非流动资产项目分析
图表:公司非流动资产的主要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非流动资产: | 2023 年 6 月末 | 2022 年末 | 2021 年末 | 2020 年末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其他权益工具投 资 | - | - | - | - | 665.47 | 0.01% | - | - |
长期应收款 | 94,572.55 | 1.77% | 117,455.13 | 2.17% | 114,710.60 | 2.30% | 83,511.10 | 2.03% |
长期股权投资 | 191,536.30 | 3.59% | 176,485.32 | 3.27% | 173,149.68 | 3.48% | 173,241.33 | 4.21% |
投资性房地产 | 23.99 | 0.00% | 24.87 | 0.00% | 26.64 | 0.00% | 7.36 | 0.00% |
固定资产 | 3,411,513.39 | 63.98% | 3,438,523.42 | 63.66% | 3,231,300.76 | 64.92% | 3,388,918.79 | 82.36% |
在建工程 | 462,059.95 | 8.66% | 504,544.77 | 9.34% | 356,149.42 | 7.16% | 331,742.18 | 8.06% |
使用权资产 | 194,871.12 | 3.65% | 245,245.63 | 4.54% | 331,133.80 | 6.65% | ||
无形资产 | 909,441.87 | 17.05% | 879,124.09 | 16.28% | 719,934.19 | 14.46% | 82,304.92 | 2.00% |
长期待摊费用 | 201.05 | 0.00% | 199.55 | 0.00% | 98.60 | 0.00% | 119.93 | 0.0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5,252.68 | 0.47% | 23,909.95 | 0.44% | 27,869.42 | 0.56% | 18,174.13 | 0.4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3,021.89 | 0.81% | 15,557.27 | 0.29% | 22,220.77 | 0.45% | 36,768.25 | 0.8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332,494.79 | 100.00% | 5,401,069.99 | 100.00% | 4,977,259.35 | 100.00% | 4,114,787.98 | 100.00% |
2020-2022 年末及 2023 年 6 月末,发行人的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4,114,787.98万元、4,977,259.35 万元、5,401,069.99 万元和 5,332,494.79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76.88%、77.87%、72.83%和 68.79%。发行人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固定
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等构成,2020-2022 年末及 2023 年 6 月末,上述三项合计占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2.42%、86.54%、89.28%和 89.69%。公司非流动资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1)长期应收款
2020-2022 年末及 2023 年 6 月末,发行人的长期应收款金额分别为 83,511.10万元、114,710.60 万元、117,455.13 万元和 94,572.55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03%、2.30%、2.17%和 1.77%。2021 年末发行人长期应收款增加 31,199.50 万元,同比增长 37.36%,主要原因是子公司上海国厚新增售后回租业务,应收融资租赁款增加所致。
(2)长期股权投资
2020-2022 年末及 2023 年 6 月末,发行人的长期股权投资金额分别为
173,241.33 万元、173,149.68 万元、176,485.32 万元和 191,536.30 万元,占非流
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4.21%、3.48%、3.27%和 3.59%,变化幅度不大。
(3)固定资产
2020-2022 年末及 2023 年 6 月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净额分别为 3,388,918.79万元、3,231,300.76 万元、3,438,523.42 万元和 3,411,513.39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2.36%、64.92%、63.66%和 63.98%。公司固定资产规模较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和井巷工程等。
2021 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净额 3,231,300.76 万元,较 2020 年末减少
157,618.03 万元,固定资产减幅为 4.65%,主要系发行人固定资产折旧所致。
2022 年末,发行人固定资产净额 3,438,523.42 万元,较 2021 年末增加
207,222.66 万元,固定资产增幅为 6.41%,主要系购买生产设备所致。
图表:发行人 2020-2022 年末及 2023 年 6 月末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 年 6 月 末 | 2022 年末 | 2021 年末 | 2020 年末 |
一、固定资产原值: | ||||
房屋及建筑物 | 778,284.90 | 757,696.80 | 776,783.19 | 728,931.59 |
机器设备 | 2,200,979.25 | 2,164,501.97 | 1,999,380.68 | 1,973,002.25 |
运输工具 | 35,356.88 | 35,136.29 | 28,773.93 | 28,751.43 |
井巷工程 | 2,762,585.80 | 2,646,554.53 | 2,447,262.62 | 2,562,073.73 |
项目 | 2023 年 6 月 末 | 2022 年末 | 2021 年末 | 2020 年末 |
合计 | 5,777,206.83 | 5,603,889.59 | 5,252,200.42 | 5,292,759.01 |
二、累计折旧: | ||||
房屋及建筑物 | 340,852.43 | 323,769.80 | 318,289.75 | 290,747.75 |
机器设备 | 1,405,384.31 | 1,321,123.89 | 1,211,649.67 | 1,143,425.53 |
运输工具 | 19,835.39 | 19,082.29 | 18,012.34 | 17,898.04 |
井巷工程 | 593,789.64 | 493,942.93 | 466,137.60 | 445,708.15 |
合计 | 2,359,861.77 | 2,157,918.91 | 2,014,089.36 | 1,897,779.46 |
三、减值准备: | ||||
房屋及建筑物 | 65.52 | 91.14 | 91.14 | 91.14 |
机器设备 | 740.61 | 888.59 | 888.59 | 889.09 |
运输工具 | 7.96 | 15.90 | 15.90 | 17.97 |
井巷工程 | 7,001.75 | 8,753.51 | 8,753.51 | 8,753.51 |
合计 | 7,815.84 | 9,749.13 | 9,749.13 | 9,751.71 |
四、固定资产账面价 值总额: | 3,409,529.22 | 3,436,244.23 | 3,228,361.93 | 3,385,227.83 |
房屋及建筑物 | 437,366.95 | 433,835.87 | 458,402.31 | 438,092.70 |
机器设备 | 794,854.33 | 842,512.19 | 786,842.42 | 828,687.63 |
运输工具 | 15,513.54 | 16,038.10 | 10,745.69 | 10,835.42 |
井巷工程 | 2,161,794.41 | 2,143,858.08 | 1,972,371.52 | 2,107,612.08 |
(4)在建工程
2020-2022 年末及2023 年6 月末,发行人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331,742.18万元、356,149.42 万元、504,544.77 万元和 462,059.95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06%、7.16%、9.34%和 8.66%。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增加主要系当期对在建工程的投入增加所致。
图表:2022 年末发行人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 年末账面余额 |
一矿三水平 | 85,173.61 |
十三矿东翼通风系统改造 | 48,551.75 |
朝川矿已二采区开拓工程 | 813.19 |
田庄储装运系统改造项目 | 13,386.05 |
平宝公司主斜井项目 | 40,405.24 |
一矿三水平下延 | 73,471.02 |
二矿三水平己庚组煤分运系统改造 | 1,460.75 |
十一矿选煤厂技术改造 | - |
平宝公司己三采区工程项目 | 11,730.22 |
其他工程 | 230,589.50 |
合计 | 505,581.32 |
(5)使用权资产
2020-2022 年末及 2023 年 6 月末,公司使用权资产分别为 0.00 万元、
331,133.80 万元、245,245.63 万元和 194,871.12 万元,在非流动资产中占比分别为 0.00%、6.65%、4.54%和 3.65%。发行人使用权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中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资产。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一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及经公司八届十九次董事会和八届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发行人把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资产计入使用权资产。
(6)无形资产
截至 2020-2022 年末及 2023 年 6 月末,公司无形资产分别为 82,304.92 万元、719,934.19 万元、879,124.09 万元和 909,441.87 万元,分别占非流动资产的 2.00%、14.46%、16.28%和 17.05%。2021 年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较 2020 年末增加了 774.72%,主要系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 日与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签署《河南省宝丰县贾寨—唐街煤勘探探矿权出让合同》取得上述探矿权,合同价款为
57.81 亿元。2022 年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较 2021 年末增加了 22.11%,主要系新增采矿权。
图表:公司无形资产结构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 年 6 月 末 | 2022 年末 | 2021 年末 | 2020 年末 |
一、账面原值 | 1,011,020.80 | 966,418.78 | 777,868.82 | 131,159.14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42,010.46 | 33,486.76 | 33,486.76 | 33,726.73 |
采矿权及探矿权 | 905,622.93 | 869,710.98 | 742,581.53 | 96,522.11 |
软件及其他 | 40,605.33 | 40,438.96 | 1,800.52 | 910.30 |
产能指标 | 22,782.08 | 22,782.08 | - | - |
二、累计摊销额 | 99,458.57 | 84,469.19 | 55,109.13 | 46,028.72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9,621.88 | 9,109.51 | 8,293.41 | 7,697.25 |
采矿权及探矿权 | 70,089.40 | 61,982.34 | 46,041.66 | 37,642.38 |
软件及其他 | 19,747.28 | 13,377.33 | 774.07 | 689.10 |
产能指标 | - | - | - | - |
三、减值准备金额 | 2,120.36 | 2,825.50 | 2,825.50 | 2,825.50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 | - | - | - |
采矿权及探矿权 | 2,120.36 | 2,825.50 | 2,825.50 | 2,825.50 |
软件及其他 | - | - | - | - |
产能指标 | -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909,441.87 | 879,124.09 | 719,934.19 | 82,304.92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32,388.58 | 24,377.25 | 25,193.36 | 26,029.49 |
采矿权及探矿权 | 833,413.16 | 804,903.14 | 693,714.37 | 56,054.22 |
软件及其他 | 20,858.05 | 1,026.46 | 1,026.46 | 221.21 |
产能指标 | 22,782.08 | 22,782.08 | - | - |
(二)负债结构分析
1、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负债情况如下:
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 ||||||||
2023 年 6 月末 | 2022 年末 | 2021 年末 | 2020 年末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短期借款 | 658,958.00 | 13.15 | 726,135.99 | 14.70 | 402,200.00 | 9.00 | 433,500.00 | 12.13 |
应付票据 | 1,442,676.86 | 28.79 | 1,296,618.59 | 26.26 | 1,090,105.29 | 24.39 | 892,278.40 | 24.96 |
应付账款 | 350,437.53 | 6.99 | 515,901.37 | 10.45 | 495,811.61 | 11.09 | 463,007.51 | 12.95 |
预收款项 | 1,002.98 | 0.02 | 772.70 | 0.02 | 172.25 | 0.00 | 1,053.32 | 0.03 |
合同负债 | 140,291.94 | 2.80 | 121,837.34 | 2.47 | 216,295.94 | 4.84 | 91,968.01 | 2.57 |
应付职工 薪酬 | 91,240.08 | 1.82 | 148,962.51 | 3.02 | 139,035.03 | 3.11 | 89,728.85 | 2.51 |
应交税费 | 30,064.38 | 0.60 | 95,612.71 | 1.94 | 87,505.82 | 1.96 | 31,427.59 | 0.88 |
其他应付 款 | 143,647.25 | 2.87 | 135,979.58 | 2.75 | 128,740.47 | 2.88 | 122,432.19 | 3.42 |
其中:应付 利息 | - | - | - | - | 14,435.66 | 0.32 | 27,075.46 | 0.76 |
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动负债 | 282,301.03 | 5.63 | 736,618.37 | 14.92 | 229,450.75 | 5.13 | 239,061.28 | 6.69 |
其他流动 负债 | 18,144.82 | 0.36 | 15,774.23 | 0.32 | 91,582.54 | 2.05 | - | - |
流动负债 合计 | 3,158,764.87 | 63.03 | 3,794,213.39 | 76.83 | 2,880,899.70 | 64.45 | 2,364,457.17 | 66.14 |
长期借款 | 299,250.00 | 5.97 | 136,350.00 | 2.76 | 56,600.00 | 1.27 | 130,450.00 | 3.65 |
应付债券 | 801,448.11 | 15.99 | 173,324.98 | 3.51 | 449,287.51 | 10.05 | 710,820.23 | 19.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