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真号码:020-89899069/89899070/89899126,电子邮箱:gfzxzx@gffunds.com.cn,交易确认专线:020- 89899073
表单版本:2021.1
投资者远程交易委托服务协议
甲方:(投资者名称) 基金账号:(新开户免填)
乙方: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传真号码:020-89899069/89899070/89899126,电子邮箱:xxxxxx@xxxxxxx.xxx.xx,交易确认专线:020-89899073
为了方便甲方在乙方办理基金交易业务,根据乙方有关业务规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乙方提交交易申请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的甲方传真或电子邮件交易申请包括:认购、申购、参与、赎回、退出、转托管、基金转换、分红方式修改、撤销交易。除此之外,乙方不接受甲方办理其它交易业务的传真或电子邮件申请。
二、甲方的交易申请应在对应业务指定的交易时间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乙方,甲方交易的时间以乙方传真或电子邮件系统记录的收到的时间为准。
三、甲方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提交的交易申请具有与原件同等效力。
四、乙方根据甲方传真或电子邮件载明的印鉴和授权经办人签字作为判断传真或电子邮件系甲方真实交易行为的合法、有效依据。凡传真或电子邮件载明印鉴与甲方预留印鉴表面相符的一切交易, 均视为甲方真实意思表示之有效交易, 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发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后,应主动与乙方受理业务的直销中心电话确认交易申请内容。乙方直销中心人员也可通过甲方预留的电话号码联系甲方的授权经办人确认交易内容,但该电话确认不构成乙方义务。如无法通过电话确认交易申请的有效性,乙方有权不受理该笔交易。
六、如乙方未收到、未在交易受理时间内收到、或收到的甲方传真或电子邮件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无法识别,或甲方有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乙方业务规则等情形,乙方可不执行甲方的交易申请并对此不承担法律责任。
七、乙方因不可预期的设备故障、占线、线路拥塞、传输不良、通讯中断、断电、网络或传真系统故障、天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接收、无法处理、延迟接收或迟延处理甲方的申请等非正常情况,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八、甲方交易申请必须传送至乙方指定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指定传真和电子邮箱之外接收的交易申请文件视为无效交易,乙方可不受理,并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九、乙方对交易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对该申请的确认,最终结果以该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结果为准。
十、乙方的传真、电子邮箱地址、办公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见乙方网站公告,如有变化,乙方将提前予以公告,并以公告的新联系方式为准。甲方应在办理业务前在乙方网站查询最新公告以确认乙方联系方式。
十一、乙方保留修改、增删本协议内容的权利。更新后的条款将公示于乙方的网站。
十二、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或广东证券期货业协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按照该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仲裁期间,继续履行本协议中不涉及争议的条款。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通知送达乙方时终止。乙方可以至少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自通知载明的时间终止。
十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章/预留印鉴: 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