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帝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是经电信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经营通信增值业务的公司(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跨地区]编号: B2-20130007) ,作为短信应用提供商直接面向甲方用户提供短信增值服务。
证券代码:831940 证券简称:网高科技 主办券商:信达证券
北京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重大合作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协议签署情况
北京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帝云网络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帝云公司”)近日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完成《重要、战略短信业务 合作协议》(以下简称“短信协议”)的签署工作。该协议由帝云公 司于 2016 年 5 月 26 日签字盖章并递交中国移动北京公司办理签字 x章流程,帝云公司已于近日收到中国移动北京公司签字盖章的协议。二、合作方情况介绍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网络运营公司,作为移动通信运营商,面向各短信应用提供商有偿提供通信通道、计费平台以及代收费服务。
上海帝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是经电信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经营通信增值业务的公司(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跨地区]编号: B2-20130007) ,作为短信应用提供商直接面向甲方用户提供短信增值服务。
三、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乙方:上海帝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一) 合作内容
1、甲方作为短信网络、计费平台提供商,面向各短信应用提供商有偿提供通信通道、计费平台以及代收费服务。
2、乙方是一家合法提供电信增值业务的服务提供商(SP),具有开展本协议项下业务的资格,并已合法取得下列资质证明文件:
a、310115000881916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b、B2-20130007号《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c、其他能够证明乙方有资格和能力开展增值业务的资质证明;和甲方认可的满足资质条件、准入条件的证明文件及/或测试通过等证明文件。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并经过充分协商,就共同开展重要、战略短信业务达成协议。
(二)商务模式
1、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对合作业务提供代计、代收费服务。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业务相关接口规范和技术协议标准,并配合乙方调通乙方服务器与甲方短信网关的通信接口。甲方应保障网络畅通,并依据与用户签订的入网协议,履行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3、乙方通过甲方的短信平台向甲方的移动用户提供各类增值应用服务。乙方根据用户的定制要求,按质、按量、及时地为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甲方利用其计费和业务支撑系统,向乙方提供有偿的业务
计费和代收费服务。
4、甲方完全享有由于用户占用移动通信网络资源而产生的通信费用。用户使用乙方提供的应用服务或信息服务而产生的信息费(含税金额)由乙方享有,甲方向乙方提供代计、代收信息服务费的服务。每个计费月出账的全网用户的所有信息服务费是全网的实收信息服务费,其中 15%作为乙方支付甲方的代计、代收服务的费用, 其余的 85%作为乙方的信息费收入。
四、合作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合作协议基于良好的信任,出于双方长远发展战略上的考虑,双方决定强强联合,共同携手,在移动增值业务领域展开尝试合作。
履行上述合同将对公司战略规划的拓展、经营业绩的提升产生积极的影响,为公司在移动增值业务发展方面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五、风险提示
合作协议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帝云公司主要业务不因以上合同的履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以上交易对方中国移动北京公司与帝云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重要、战略短信业务合作协议》
北京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