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2018-1)
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6〕52 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太保资产”)签订《委托资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下称“补充协议”)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2017 年 12 月 27 日,本公司与太保资产签订《委托资产管理合同》之补充协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补充协议系针对 2017 年 4 月 28 日本公司与太保资产签订的
《委托资产管理合同》中管理费的收取办法、关联交易管理事项进行的修订。
在补充协议生效后,每年委托管理费约为 250 万元,未达到本公司上一年度末净资产的 5%,为本公司的一般关联交易。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x公司与太保资产共同受控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保集团),构成以股权关系为基础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xxxxx 000 x 00 x法定代表人:xxx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委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21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89549569U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定价政策
双方确定的收费标准按照一般商业条款以及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及其股
东或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二)定价依据
委托管理费由本公司与太保资产根据资产委托管理的具体内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委托投资管理费率为固定管理费附加业绩报酬。
在合同存续期间,双方可在协商一致基础上调整管理费的计提标准、计提方法和支付方式。
(二)交易结算方式
根据补充协议约定,委托投资固定管理费每日计提,按季度支付。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协议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 3 年,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x交易及本交易的授权事项已经经过本公司 2017 年第六次投资专业工作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六、本年度与该关联方已发生的涉及关联交易累计的投资金额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本年度公司与太保资产资金运用投资
累计金额为 642,468,997.24 元。七、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无。
本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