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垃圾收集运输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GZLYFW20210625)的要求,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用户采购方):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乙方(中标供应方): 广州东展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榄核镇厨
余垃圾收集运输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GZLYFW20210625)的要求,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壹佰陆拾万元整(¥1600000 元)
合同结算单价为(大写):叁佰肆拾肆元整 元/吨(¥ 344 元/吨)二、服务期限、地点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最终总结算金额不得超过 160 万元,若超过 160
万元按 160 万元结算,并自动终止合同。
2.服务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用甲方定地点。
三、服务内容
1.对榄核镇辖区范围内的住宅小区、村(居)、农场及已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协议”的单位提供厨余垃圾收集运输服务。
2.“餐厨垃圾收运协议”中的单位包含但不限于现已签订协议的单位,在服务期限内,若有新的单位签订了“餐厨垃圾收运协议”,乙方必须保证有足够的能力对新增的单位提供厨余垃圾收集运输服务。现已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协议”的单位名单详见“附件 1:餐厨垃圾收运协议签订情况统计表”。
3.运输目的地:大岗第四资源热力电厂。
4.乙方应以“应收尽收”为原则,每月运输量的平均值不少于 12.72 吨/天,以大岗第四资源热力电厂出具的凭证为准。
四、服务要求
1、乙方提供不少于 2 辆合计核载 10 吨或以上的密闭运输车,车身上设有挂桶设施,将垃圾标准桶升至车厢顶部,通过翻料机将垃圾倒入车厢内,运输过程中车厢密闭,运至大岗第四资源热力电厂卸料平台后,密封后盖打开,推料机将垃圾推出。
2、凡进入大岗第四资源热力电厂的运输车辆必须办理进场 IC 卡,无进场 IC 卡的运输
车辆严禁进厂。乙方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备拟投入的运输车辆,办理进场 IC 卡。
3、运输车辆上路前必须对车辆进行清扫、冲洗及检查,保持车厢密闭,车身洁净、无明显污渍及垃圾外挂,运输车辆无污水滴漏。
4、运输车辆进入大岗第四资源热力电厂后,要按照现场工作指引进行卸料,服从现场指挥、遵守现场相关规定。
5、运输车辆要做好“专车专运”、“桶车一色”的分类收运工作。
6、严禁将工业垃圾、其他垃圾、建筑垃圾等非厨余垃圾混入厨余垃圾中收运。
7、乙方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要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良好,无不良嗜好。
8、乙方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均须经过岗前培训,符合上岗要求,并按规定规范着装,穿戴统一收运类别标识。
9、乙方应严格遵守行业用工标准,对车辆驾驶员等相关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须持证上
岗。
10、乙方负责本项目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并对其工作期间的一切安全负全部责任。
11、乙方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的环境,避免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污染或人员、财产损害损失,若发生上述情况,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五、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委托事宜;
(2)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3)对乙方不称职的工作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更换。
(4)协助乙方做好工作,提供必要的帮助。
(5)依照约定的标准及期限,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
(6)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附件中约定的甲方其它权利义务。 2、乙方权利义务
(1)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转包或分包项目内容,乙方转包或分包项目内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在服务过程中对无法解决的事项要及时向甲方反映。
(3)在服务期限内,若有新的单位签订了“餐厨垃圾收运协议”,乙方必须保证有足够的能力对新增的单位提供厨余垃圾收集运输服务。
(4)保证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委托的业务提供充裕的人力、物力,负责所有工作产生的费用开支。
(5)招标文件及合同附件中约定的乙方其它权利义务。六、违约责任
1、乙方保证每月运输量的平均值不少于 12.72 吨/天,每缺少 1 吨扣除 500 元作为违约
x。在服务期限内,乙方每月运输量的平均值少于 12.72 吨/天的次数达到 3 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具体运输量以大岗第四资源热力电厂出具的凭证为准。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发现乙方把工业垃圾、其他垃圾、建筑垃圾等非厨余垃圾混入厨余垃圾中收运,每发现一次扣除当月服务费 5%作为违约金。在服务期限内,发现 3 次以上情况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3、乙方逾期交付服务时,每逾期 1 日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 5‰的滞纳金。逾期交付服务超过 10 天后,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付款的,甲方向乙方赔偿合同总额 1‰的滞纳金。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他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2、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快提供服务,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且双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对方损失承担责任。
八、结算方式
1、每季度支付一次。每季度结束后,乙方于下一季度首月 10 日前向甲方提供上一季度
的付款申请及服务费发票后,甲方于 15 个工作日内(如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为乙方办理上一季度服务费支付手续。
2、结算金额=投标单价*实际运输量(实际运输量以大岗第四资源热力电厂出具的凭证为准。)
4、服务期限内,最终总结算金额不得超过 160 万元,若超过 160 万元按 160 万元结算,并自动终止合同。
5、乙方凭以下有效文件与甲方办理支付手续:
5.1 乙方开具的发票;
5.2 大岗第四资源热力电厂出具的凭证;
5.3 合同;
5.4 中标通知书;
6、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
6、合同争议解决方法,双方应本顾全大局,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南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它
1. 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5. 本合同一式 玖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 肆 份,采购代理机构 壹 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6.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附件:《用户需求书》
甲方(盖章):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人民政府 乙方(盖章):广州东展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南沙区榄核镇镇南路65号 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汇通一街3号401室(仅限办公代表: 代表:xxx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广州东展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xx
x x x: xxxx:44050139004200000665
签订日期: 2021年8月26日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签订日期: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