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 号:5110 0000 7178 411 30Y (一)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的形式(信函或传真或E-mail)发送至对方。
中国气象服务协会信用等级评价服务合同
编号:
甲方:中国气象服务协会 乙方:
地址:xxxxxxxxxxxx00xxxxxxxx00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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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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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00-00000000 |
电话: |
为了顺利开展气象领域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乙方向甲方自愿申请信用等级评价。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气象领域信用等级评价服务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资料,为乙方提供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服务(以下简称“服务”)。经甲方的审查,如乙方符合相关的申报条件并提交了必要资料,甲方将为乙方提供信用等级评价服务,并根据评价结果为乙方提供相应的信用标识、信用档案、信用报告,并颁发信用证书和信用牌匾(信用证书和信用牌匾有效期为自颁发之日起三年)。
第二条 评价依据
甲方依据中国气象局现有行业标准和协会设计的评价指标进行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负责对乙方提交的信用等级评价资料进行核查。
(二)负责对乙方进行信用等级评价。
(三)负责将信用等级评价结果通知乙方。
(四)负责乙方申请当年的初评和有效期内后两年每年一次的复评并依据评价对乙方信用等级进行动态调整。
(五)对参评企业的申诉进行核实,必要时进行二次评审。
(六)负责在中国气象服务协会网站和中国商务信用平台上发布参评企业等级公示。
(七)乙方签订本合同并参加评审即表明乙方同意甲方在相关平台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乙方不得以此要求甲方承担责任。
(八)当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九)甲方提供的服务结果仅作为商业行为参考,甲方不对乙方因此而做出的任何商业决策负责。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和内容提交初评及复评等信用等级评价所需资料并依据评价工作的推进提交必要的补充资料。乙方对所提供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等负完全责任。由于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内容不真实或不完整,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二)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费用标准和支付时间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三)乙方配合甲方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范围内的数据核查工作。
(四)乙方配合甲方实行信用等级动态调整等管理工作。
(五)在复评期间,乙方未能按照要求提交所需资料的视为放弃当年复评,甲方不提供当年信用评价服务和相应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公示等文件和后续服务。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法
(一)乙方申报 领域信用评价,应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共计¥25000(大写: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二)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将上述服务费用一次性付至甲方如下账号:
开户名称:中国气象服务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白石桥支行
帐 号:1100 1028 6000 5300 8462
税 号:5110 0000 7178 411 30Y
第五条 商业秘密
任何一方对于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而了解或接触到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资料和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均应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和征信机构开展业务的行业规范保守秘密,非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保密信息。
中国气象服务协会对参评企业提供的数据信息进行评价打分所必须的过程材料,不作存储及对外使用,根据参评企业告知信息及承诺信息,评价结果信息及企业基础信息作为对企业的宣传和备案,将进行统一的公示和宣传。
此约定内容在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依然有效。
第六条 违约及终止合同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乙方违背合同条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已付合同款不退。如果因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除本合同所列免责条款外,甲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双方可变更合同,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七条 通知和合同变更
(一)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的形式(信函或传真或E-mail)发送至对方。
(二)变更:对合同条款的修改视为合同变更,合同变更需要由双方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第八条 免责条款
(一)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甲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不视作甲方违约,乙方对此表示认同。
(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诸如战争、自然灾害等。
(三)“意外事件”指诸如政府政策调整、政府禁令等类似事件。
第九条 争议解决
(一)甲乙双方在发生争议而友好协商不能解决时,应依法通过甲方住所地法院诉讼解决。
(二)本合同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第十条 其他
(一)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合同的其余条款仍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二)本合同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三)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有效期三年,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以下无正文)
甲方:中国气象服务协会 (盖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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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 方: xx)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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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年 月 日 |
日 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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