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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网校-会计从业资格网课协议书
甲 方:上海xx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xxxxxxxx 000 xxxx X0 xxx教育联系方式:xxxxxx@xxxxxx.xxx
客服电话:000-000-0000
乙 方:在线购买xx网校在线辅导课程用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依据相关法律,同意按照本合同条款,由甲方为乙方提供远程网络课程服务,具体条款如下:
一、定义条款
1.1 会计从业资格考前辅导网络课程(以下简称“网课”)是指甲方推出的向特定学员提供远程网络课程。学员在注册、交费和签订(与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格式和内容)辅导协议,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和甲方的要求全面完成甲方提供的辅导及学习课程后,甲方承诺,该等注册学员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本周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后,能够通过本协议约定的 3 科考试 (即取得本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分数,具体以当地财政厅规定分数为准);如果学员在甲方辅导下全面完成甲方提供的《VIP 保过班》、《取证上岗直通车》课程后(以xx网校后台统计学员学习进度为准),仍达不到考试合格分数线的,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继续提供助考服务,如果未达到考试合格分数线可以免费重读该项目下一周期课程。(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参加网课课程及相关解释
2.1 乙方经慎重考虑,现决定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参加甲方的下方网课套餐,甲方亦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为乙方提供本周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的考前辅导课程。
2.2 甲乙双方共同认为,乙方及时、全面地完成甲方提供的学习课程,是乙方通过本周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重要保障。为此,甲方将为乙方设计和提供优质的辅导课程及学习计划,乙方也将按照甲方的辅导课程和学习计划的要求参加该等辅导课程。
2.3 甲方阅读并同意本协议内容,甲方为乙方提供如下考试辅导服务,乙方也同意支付相应的费用。
产品介绍 | 零基础通关班 | VIP 保过班 | 取证上岗直通车 | |
包含 | 三科(基础+法规+电算化、含精讲+配套 习题) | √ | √ | √ |
10 天冲刺课程 | √ | √ |
会计实操班课程(4 大模块+实操软件) | √ | |||
课时 | 课程时长 | 129 | 149 | 197 |
有效期 | 课程有效期 | 6 个月 | 6 个月 | 12 个月 |
是否保过 | 是否保过 | 第一次不过,赠送 3 个月 | 终身保过 | 终身保过 |
实操技能 | 通过会计从业考试,并具备出纳、会计实 操技能 | √ | ||
特色 | 精讲班全面覆盖 99%考点 | √ | √ | √ |
按章节讲解典型考题,配套课后习题 | √ | √ | √ | |
含财政部新版电算化机考软件 | √ | √ | √ | |
量身定制专属学习计划(任务制学习) | √ | √ | √ | |
APP 移动课堂 | √ | √ | √ | |
视频讲义离线下载移动学习 | √ | √ | √ | |
模拟试卷,学习阶段测试 | √ | √ | √ | |
个性化学习报告 | √ | √ | √ | |
考试时间提醒通知 | √ | √ | √ | |
课后习题,每月定时更新 | √ | √ | ||
2 套考前押题密卷,金牌名师押题 | √ | √ |
遇到难题可随时提问,专业师资最快速度 响应 | 12 小时 | 6 小时 | 4 小时 | |
工作中实操问题答疑解决 | √ | |||
题库 | 财政厅推荐题库,海量真题 | √ | √ | √ |
无纸化全真机考题库 | √ | √ | √ | |
包含每日一练、章节练习、模拟试题、历 年真题等功能模块 | √ | √ | √ | |
提供专业做题诊断,报告及建议 | √ | √ | √ | |
增值服务 | 考试动态及时推送,重要消息不再遗漏 | √ | √ | |
班主任老师一对一跟踪服务,协助调整学 习计划 | √ | √ | ||
赠送xx金牌讲师精心编制独家考试大纲 | √ | √ | √ | |
赠送独家考前备考计划 | √ | √ | √ | |
赠送会计考试版模拟软件 | √ | √ | ||
赠送xx题库-基础、法规错误率最高的 100 题解析 | √ | √ | ||
赠送考前重难点独家记忆笔记(pdf 版) | √ | √ | ||
赠送会计操班软件(手工帐:会计+出纳+ 报税实训;电脑账做帐实训) | √ |
2.4 购买《VIP 保过班》、《取证上岗直通车》课程学员报名本周期考试后,如因特殊原因如身体健康状况,工作繁忙等特
殊原因不能前往参加本次考试的,需在考试开始前 3 个工作日提前电话xx网校 000-000-0000 告知会计从业项目学服并备案
(执行),否则本保过协议自行终止;备案后学员可获得仅 1 次赦免机会,继续享有终身保过机会;若超过 1 次赦免仍未参加考试,则本保过协议自行终止;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在未签署本协议之前,不予开通课程;
3.2.甲方根据最新版考试大纲及教材发行后制作最新版本课程(课件跟随教材变动进行更新,课时、教师、班级设置也会随之稍作调整,如教材未变动,课件将不做更新),并按正常进度上传供乙方学习;
3.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需要办理保过时提供正确的个人信息(姓名、网校用户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准考证号、考试成绩填写完整无误;
3.4.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个人信息不得公开,只留甲方备案使用;
3.5.甲方在乙方所在地成绩公布后 30 个工作日内受理保过服务申请,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拖延办理。
3.6.甲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均能够正常使用;但是因不可抗力以及学员一方的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甲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运营商提供的网络中断、乙方不具备上网条件(包括不具备软硬件条件或者软硬件故障)等,则甲方不承担相应责任,详见“七、不可抗力”。
3.7.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课程取消,无法继续履行中断下一周期免费重读、终身保过服务的情况,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会员账户内,账户金额可用于购买xx网校其他产品及服务。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1.乙方按甲方定价缴纳《VIP 保过班》、《取证上岗直通车》等培训费用;
4.2.乙方根据甲方《VIP 保过班》、《取证上岗直通车》课程上传进度自主安排学习;
4.3.乙方在考试后如需享受后续保过服务,则按甲方要求提供基本信息;
4.4.乙方须提供正确的信息,虚假的、涂改的信息可视为放弃后续保过服务;
4.5.乙方须在规定期限内(考试成绩公布后 30 天)办理甲方的后续服务,过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保过条款
5.1.如乙方没有参加当期考试,或考试过程中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等不良行为不予保过;
5.2.假设当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线为 60 分,乙方成绩达 60 分及其以上或在 0-59 分但达到报考区域公布的合格分数线的,视为顺利通过考试,不予保过;
5.3.如乙方考试成绩在 0-59 分之间且分数仍未达到报考地区公布的合格分数线的,甲方需要核实乙方上课完课率、学习记录、离线学习记录、是否学习直播答疑等,以下任意情况将不予保过;
5.3.1.课堂累计学习时长未达到 70%以上;每周答疑直播学习次数未达到 50%以上,未使用xx题库进行练习的;
5.4.2.乙方必须在考试成绩公布后 30 天内办理申请保过,如未按时提交,或没有向甲方提供准考证号码、身份证复印件、考试成绩单等证明身份信息的;
5.4.2.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条件下,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透漏课程及辅导资料内容,或者由于乙方的失误,导致其他任何第三方获知课程或辅导资料内容的;
5.4.3.乙方在学习甲方课程中,与他人共用账号的,xx网校将有权通过各种方式阻止其侵权行为,并对其进行封号处理且本协议自行终止。
六、保过办理程序
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并参加 2016 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且符合保过条件的情况下,保过申请程序如下:
6.1.乙方于成绩公布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以甲方收到下述文件时间为准),登录 xxx.xxxxxx.xxx 网站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页面或致电甲方电话总机 000-000-0000 提交保过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凭证、发票或收据凭证、成绩证明传凭证,并且必须电话确认,逾期未提交申请的或未最终电话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6.2.甲方收到乙方保过申请的全部信息后,经核实无误的,在 30 个工作日内为乙方办理保过手续,如甲方认为乙方不符合保过条件,不允许保过的,将不允许保过的说明书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或电话方式通知乙方。
七、不可抗力
7.1 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合同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或双方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7.2 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是由于不可抗力,则该方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7.3 在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曾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未能履约的一方应尽最大努力恢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7.4 出国、外派、生病、怀孕、更改职业规划等不视为不可抗力。
八、保密义务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个人资料和信息具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规定或者有权政府机关的命令和要求或者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的个人信息和资料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甲方提供的学习辅导课程的任何内容具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等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者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足额赔偿甲方的损失。
九、争议的解决
9.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于中国法律;
9.2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则双方应首先进行友好协商解决;
9.3 如果某一争议未在一方首次提出协商之日后 30 日内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法院;
十、其他
10.1 本协议自乙方发生购买行为发生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10.2 本协议一经生效,任何一方非经法定理由不得解除。
10.3 本协议可进行公证,公证费用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