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期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 ww.szse.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玉环县机电工业园区)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面向合格投资者)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xxxxxxxxx 00 x 0 xx)
签署日:2020 年 月 日
发行人声明
x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期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xxxx://xxx.xxxx.xx)。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募集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3 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 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对本期债券的核准,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主承销商承诺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除承销机构以外的专业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当就其负有责任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落实相应的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
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
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相关规定、约定及本声明中载明的职责,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对损失予以相应赔偿。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期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本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经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印发的“证监许可[2019]1527 号”
文核准,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 20 亿元公司债券。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
发行的方式,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项下的首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本期债券简称“20STO01”,债券代码 000000.XX。
本期债券信用评级为 AA+级;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一期末(2019年 9 月 30 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为 890,188.30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29.89%;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0.43%;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59,955.82 万元(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26,164.96 万元、148,783.62 万元和 204,918.90 万元),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且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申请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本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后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四、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说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
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说明本期债券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在本期债券评级的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若因不可控制的因素如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等,本公司不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获得足够资金,将可能会影响本期债券的本息按期、足额兑付。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本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六、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国际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国际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国际将于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根据上市规则于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度的债券信用跟踪评级报告。此外,自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国际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期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中诚信国际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国际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中诚信国际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根据监管要求或约定在中诚信国际网站(xxx.xxxx.xxx.xx)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七、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适用性
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参与会议、未参与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期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其约束。
八、发行对象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和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和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九、投资者须知
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券,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批准,并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了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了任何判断。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xx。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十、申通快递控股股东德殷控股、申通快递实际控制人xxx和xxx与xx巴巴已签署《购股权协议》。该协议约定,xx巴巴或其指定第三方(申通快递竞争对手除外)自 2019 年 12 月 28 日三年内有权向德殷控股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购买:(1)德xxx 51.00%的股权;以及(2)恭之润 100.00%的股权或恭之润届时持有的 16.10%的申通快递股份的权利。若xx巴巴行使购股权并完成相应股权/股份全部转让,届时将合计持有申通快递 704,168,997 股(占申通
快递总股本 46.00%)股票,申通快递的第一大股东德xxx的控股股东由德殷控股变更为xx巴巴,申通快递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
十一、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不符合进行标准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十二、2019 年 1-9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41.01%,主要系发行人当期业务量增加以及直属转运中心增加所致。2019 年 1-9 月,发行人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31.1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31.35%,主要系市场竞争加剧,发行人为维持网络稳定、增加市场份额、优化运营成本,加大市场政策优惠力度所致。
十三、因本期债券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截止日期为 2019 年 9 月 30 日,其有
效期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到期,发行人申请对财务报告有效期进行延期一个月
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
根据《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业绩快报》,2019 年度,发行人业务量、营业总收入保持较快速度增长,全年营业收入 230.67 亿元,同比增长 35.58%,主要受益于公司加大了产能投放,快递时效及服务质量明显改善,业务量及市场规模明显提升等因素;2019 年度,发行人营业利润 17.49 亿元,同比下降 35.75%,利润总额 18.18 亿元,同比下降 33.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33 亿元,同比下降 30.06%,主要是因为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发行人为维持网络稳定、提升市场份额,加大了市场政策力度;另外,发行人 2019年度加大了市场拓展力度、加强了省区管理及总部精细化管理,导致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增幅较大,从而使得公司利润实现情况同比出现下降。
发行人仍然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需要满足的法定发行条件,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发行的情形,且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的上市条件。
十四、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
目录
(四)本期债券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21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权及债券情况 90
(四)业务经营数据 109
(五)上下游产业链基本情况 115
(六)业务资质情况 119
九、发行人所处行业现状和发展分析 120
(一)行业类别、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120
(二)法律法规与行业政策 120
(三)行业现状 124
十、发行人的行业地位及竞争优势 127
(一)市场结构及发行人行业地位 127
(二)发行人竞争优势 132
十一、发行人业务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 135
(一)公司的未来经营发展战略 135
(二)未来经营计划 138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142
一、会计报表编制基准及注册会计师意见 142
(一)会计报表编制基准 142
(二)注册会计师意见 142
(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42
二、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145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145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财务报表 149
三、公司关于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主要变化的说明 151
(一)公司 2016 年合并范围 151
(二)公司 2017 年合并范围的变更情况 152
(三)公司 2018 年合并范围的变更情况 153
(四)公司 2019 年 1-9 月合并范围的变更情况 154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55
(一)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55
(二)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表 157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58
(一)合并财务报表口径下的财务分析 158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口径 167
六、公司有息债务情况 171
(一)有息债务明细情况 171
(二)有息债务期限结构 171
七、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后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172
八、其他重要事项 172
(一)对外担保情况 172
(二)未决诉讼、仲裁、行政处罚 174
(三)公司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174
(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74
第五节 x期募集资金的运用 176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176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176
三、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177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78
一、备查文件目录 178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178
(一)发行人: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178
(二)牵头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8
(三)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9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 本次发行的核准情况
2018 年 12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9 年 1 月 11 日,发行人召开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内容,明确了本次债券发行的相关事项,内容包括发行规模、发行对象、品种及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并同意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9]1527 号”文核
准,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 20 亿元公司债券。
(二) 本期债券基本条款
1、债券名称: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5 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及分期情况: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 3 年期。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结果在预设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6、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7、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8、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9、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发行方式及配售规则:本期债券发行方式为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债券配售规则详见本期债券发行公告。
12、发行对象: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3、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配售规则详见发行公告。
14、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15、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登记托管。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6、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
17、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8、发行首日及起息日: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为 2020 年 4 月 28 日,起息日
为 2020 年 4 月 29 日。
19、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中证登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20、付息日:2021年至2023年间每年的4月29日为本期债券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21、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中证登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22、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3年4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23、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24、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5、上市安排:本期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6、新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不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27、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一) 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x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前的重要日期安排如下: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0 年 4 月 24 日。
发行首日:2020 年 4 月 28 日。
预计发行期限:2020 年 4 月 28 日至 2020 年 4 月 29 日。
网下认购期:2020 年 4 月 28 日至 2020 年 4 月 29 日。
(二) 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x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一) 发行人
名称: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xxx
住所: 浙江省玉环县机电工业园区
联系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 6598 弄 25 号联系人: xx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传真: 021-60376600
邮政编码: 201706
(二)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名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xx
住所: 上海市xx区广东路 689 号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天圆祥泰大厦 15 层项目负责人: xx、xxx
项目组成员: xxx、xxx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传真: 010-88027190
邮政编码: 100029
(三) 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xxx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联系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28 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 2203 室项目负责人: xx
项目组成员: xxx
xx电话: 000-00000000
传真: 021-68801551
邮政编码: 200120
(四) 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xxx
联系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传真: 021-20511999
邮政编码: 200120
(五) 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 xxx、吴卫星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1504 室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1504 室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传真: 010-82327668
(六) 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xx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 2 号 1 幢 060101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 2 号 1 幢 060101
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传真: 010-66426100
邮政编码: 100010
(七) 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名称: 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定代表人: xxx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联系电话: 0000-00000000
传真: 0755-82083947
邮政编码: 518038
(八) 本期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法定代表人: xx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楼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0
传真: 0755-25988122
邮政编码: 518031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收盘后,海通证券共持有申通快递(000000.XX)
9,090 股股票;中信建投证券共持有申通快递(000000.XX)16,600 股股票。
海通证券和中信建投证券已经建立信息隔离墙制度,自营交易业务、股票质押业务与债券承销业务严格信息分离,不存在利益冲突情形及相关的风险。
除此之外,发行人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情况
发行人聘请了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发行人及本期债券进行评级。根据《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9]G376 号),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一) 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信用质量很高,信用风险很低;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 AA+,该级别反映了受评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
(二) 信用评级报告基本观点及揭示的主要风险
中诚信国际肯定了公司拥有很高的市场地位和品牌知名度、完善的快递行业地位领先、中转服务网络布局完善快递网络和优质的运能资源以及财务杠杆较低且融资渠道畅通等方面的优势对公司整体信用实力提供了有力支持。同时,中诚信国际也关注到市场竞争激烈、加盟模式相关风险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可能变更等等因素对公司经营及信用状况造成的影响。
1、优势
(1)很高的市场地位和品牌知名度
公司为国内快递龙头企业之一,品牌知名度很高;且业务量随着快递行业及电商行业的增长而持续增加,2016~2018 年,公司快递业务完成量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5.22%,其中 2018 年业务量为 51.12 亿件,占全国快递业务量的比例约 10.08%,市场地位突出。
(2)完善的快递网络和优质的运能资源
公司以加盟制为基础,在全国范围内搭建了完善的快递网络,一级加盟商、网点及门店数量众多,汽运网络干线运输车辆、陆路运输干线和路由丰富。
(3)财务杠杆较低且融资渠道畅通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公司总债务为 12.69 亿元,债务负担较轻,财务杠杆
处于较低水平。同期末,公司拥有 113.40 亿元银行授信额度尚未使用,备用流动性较为充足。此外,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拥有直接股权融资渠道。
2、风险
(1)市场竞争激烈
快递物流行业的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居于行业前列的快递物流企业均在不断扩大业务和网络范围,公司面临一定的市场压力。
(2)加盟模式相关风险
在快递网络加盟模式下,公司快递业务揽收、派送环节由加盟商承担。若个别加盟商与公司的合作发生异常变化,短期内可能对公司局部地域服务的开展造成不利影响。
(3)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
根据相关购股权协议约定,xx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自 2019 年
12 月 28 日起三年内有权购买协议约定的公司股东股权,若xx巴巴或其指定第三方行使购股权,可能使得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中诚信国际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及其对公司经营管理层面带来的影响。
(三) 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管理以及中诚信国际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国际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国际将于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根据上市规则于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度的债券信用跟踪评级报告。此外,自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中诚信国际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期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中诚信国际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国际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中诚信国际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根据监管要求或约定在中诚信国际网站(xxx.xxxx.xxx.xx)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国际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效。
(一) 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发行人合并口径共获得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共计人民
币 1,260,000.00 万元, 其中, 已使用额度 126,000.00 万元, 尚未使用额度
1,134,000.00 万元。发行人获得的银行授信额度情况如下: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发行人银行授信额度情况
单位:万元
授信机构 | 授信主体 | 授信总额 | 已使用额度 | 剩余额度 |
建设银行 |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100,000.00 | 25,000.00 | 75,000.00 |
招商银行 |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30,000.00 | 30,000.00 | - |
中国银行 |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100,000.00 | 20,000.00 | 80,000.00 |
平安银行 |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130,000.00 | - | 130,000.00 |
宁波银行 |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30,000.00 | - | 30,000.00 |
汇丰银行 |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30,000.00 | 20,000.00 | 10,000.00 |
中信银行 |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30,000.00 | - | 30,000.00 |
工商银行 |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200,000.00 | 10,000.00 | 190,000.00 |
农业银行 |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200,000.00 | 1,000.00 | 199,000.00 |
浦发银行 |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申 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 360,000.00 | 20,000.00 | 340,000.00 |
上海银行 |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50,000.00 | - | 50,000.00 |
合计 | - | 1,260,000.00 | 126,000.00 | 1,134,000.00 |
(二) 近三年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履约情况
公司在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不存在违约现象。
(三) 近三年发行的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已发行的债券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如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已发行的债券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
单位:万元
债券简称 | 发行主体 | 发行期限 | 待偿还余额 | 票面利率 | 主体评级 | 起息日期 |
20 申通快递(疫情防控债) SCP001 |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 270 天 | 50,000.00 | 2.80% | AA+ | 2020/3/23 |
合计 | - | - | 50,000.00 | - | - | - |
(四) 本期债券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发行人未发行一般公司债。
本期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 亿元,假设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
发行完毕后,公司累计存续公司债券 5.00 亿元,合计 5.00 亿元,占公司 2019
年 9 月末合并口径净资产的比例为 5.62%,未超过 40%,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五)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有关财务指标
报告期,公司主要偿债指标如下(合并口径):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指标情况
单位:倍、%
财务指标 | 2019 年三季 度/末 | 2018 年度/末 | 2017 年度/末 | 2016 年度/末 |
流动比率 | 1.60 | 1.89 | 2.92 | 2.49 |
速动比率 | 1.59 | 1.88 | 2.90 | 2.48 |
资产负债率 | 29.89 | 27.81 | 23.08 | 31.67 |
利息保障倍数 | 52.33 | 345.27 | 1,514.52 | 145.19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上述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4、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5、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6、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 : |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 | STO Express Co.,Ltd |
注册资本 | : | 人民币 153,080.2166 万元 |
实缴资本 | : | 人民币 153,080.2166 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913300007324299960 |
住所 | : | 浙江省玉环县机电工业园区 |
法定代表人 | : | xxx |
成立日期 | : | 2001 年 11 月 1 日 |
联系地址 | : | 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 6598 弄 25 号 |
联系电话 | : | 000-00000000 |
传真 | : | 021-60376600 |
邮编 | : | 201706 |
股票简称及股票代码 | : | 申通快递(000000.XX) |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 : | xx |
所属行业 | : | 快递服务 |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凭许可证经营),普通货运(凭许可证经营),国际、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 |
经营范围 :
化学品),纸制品、电子产品的销售,实业投资。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发行人的设立
发行人于 2001 年 11 月 1 日设立。发行人设立时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公
司名称为玉环xx讯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讯铜业”)。2001 年 8 月 29日,中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馀投资”)与玉环迅达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玉环xx讯铜业有限公司合资合同》及《玉环xx讯铜业有限公司合资章程》。2001 年 10 月 25 日,玉环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了《关于中外合
资、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章程的批复》(玉外经贸资一字 09 号),批准设立玉环xx讯铜业有限公司。同日, 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发了“ 外经贸资浙府字 [2001]11739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xx讯铜业办
理了工商设立登记,2001 年 11 月 1 日,台州市工商局颁发了“企合浙台总字第
001062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住所:浙江省玉环县机电工业园区,注册资本:280.00 万美元,各股东认缴出资额及实际出资额如下:
xx讯铜业设立时各股东认缴出资额及实际出资额
单位:万美元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金额 | 实际出资额 |
玉环讯达集团有限公司 | 140.00 | 140.00 |
中馀投资 | 140.00 | 84.00 |
合计 | 280.00 | 224.00 |
2、2004 年第一次股权转让及出资补足
2004 年 2 月 23 日,经xx讯铜业董事会决议,同意中馀投资将其持有的xx讯铜业 50%股权(出资)以人民币 926.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香港中加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加企业”),未出资部分由中加企业以现汇出资;玉环讯达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xx讯铜业 50%股权(出资)以人民币 1,40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中加企业。
2004 年 3 月 2 日,根据玉环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了《关于同意中外合资玉环xx讯铜业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独资企业的批复》(玉外经贸[2004]16号),同意变更设立外商独资企业玉环xx讯铜业有限公司,出资方式为现汇出资 280.00 万美元。本次股权转让及出资补足后,xx讯铜业的股东出资额及持
股比例如下:
xx讯铜业第一次股权转让后各股东出资额及股权比例
单位:万美元、%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金额 | 股权比例 |
中加企业 | 280.00 | 100.00 |
合计 | 280.00 | 100.00 |
3、2004 年公司名称变更、第一次增资
2004 年 5 月 31 日,xx讯铜业通过了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玉
环xx西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西铜业”)及增加注册资本。2004 年 7
月 23 日,经玉环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同意玉环xx讯铜业有限公司增资的章程批复》(玉外经贸[2004]45 号)批准,同意xx西铜业增加注册资本,投资总额由 350.00 万美元增加到 485.00 万美元,注册资本由 280.00 万美元增加到
415.00 万美元,出资方式为现汇出资 280.6805 万美元,实物出资 134.3195 万美元。本次增资后,xx西铜业的股东出资额及持股比例如下:
xx西铜业第一次增资后股东出资额及股权比例
单位:万美元、%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金额 | 股权比例 |
中加企业 | 415.00 | 100.00 |
合计 | 415.00 | 100.00 |
4、2007 年第二次增资
2007 年 5 月 11 日,xx西铜业通过了董事会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2007
年 5 月 14 日,经玉环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同意“玉环xx西铜业有限公司”增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的批复》(玉外经贸[2007]38 号)批准,中加企业增资 480.00 万美元,增资方式为现汇美元投入。本次增资后,xx西铜业投资总额变更为965.00 万美元,注册资本变更为895.00 万美元。本次增资后,xx西铜业的股东出资额及持股比例如下:
xx西铜业第二次增资后股东出资额及股权比例
单位:万美元、%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金额 | 股权比例 |
中加企业 | 895.00 | 100.00 |
合计 | 895.00 | 100.00 |
5、2007 年吸收合并玉环汉禹卫浴用品有限公司
2007 年 9 月 15 日,xx西铜业通过了董事会决议,同意xx西铜业吸收合
并玉环汉禹卫浴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禹卫浴”)。2007 年 11 月 13 日,经玉环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玉环xx西铜业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玉环汉禹卫浴用品有限公司”章程的批复》(玉环外贸[2007]99 号)批准,xx西铜业吸收合并汉禹卫浴。吸收合并后企业名称为玉环xx西铜业有限公司,投资者为中加企业,投资总额 1,000.00 万美元,注册资本 920.00 万美元。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股东出资额及持股比例如下:
xx西铜业吸收合并汉禹卫浴后股东出资额及股权比例
单位:万美元、%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金额 | 股权比例 |
中加企业 | 920.00 | 100.00 |
合计 | 920.00 | 100.00 |
6、2008 年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8 年 3 月 18 日,玉环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了《关于同意“玉环xx西铜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变更企业类型的批复》(玉外经贸[2008]16号),同意中加企业将所持有的xx西铜业 40.6736%、8.8304%、4.30%和 3.6667%的股权分别转让与xx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国际有限公司”)、宁波市鸿辉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鸿辉”)、宁波市远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远见”)和宁波xx区达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宁波达人”)。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 2007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经审计的xx
西铜业净资产值为股权转让的定价依据,转让价格分别为人民币 38,296,258.00元、8,314,270.00 元、4,048,668.00 元和 3,452,384.00 元。本次股权转让后,xx西铜业企业类型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公司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xx西铜业第二次股权转让后股东出资额及股权比例
单位:万美元、%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金额 | 股权比例 |
中加企业 | 391.27 | 42.53 |
xx国际 | 374.20 | 40.67 |
xxxx | 81.24 | 8.83 |
宁波远见 | 39.56 | 4.30 |
宁波达人 | 33.73 | 3.67 |
合计 | 920.00 | 100.00 |
7、2008 年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2008 年 4 月 16 日,xx西铜业通过董事会决议,同意以xx西铜业原股东中加企业、xx国际、宁波鸿辉、宁波远见、宁波达人为发起人,将xx西铜业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 7 月 30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出具 “商资批[2008]977 号”《商务部关于同意玉环xx西铜业有限公司转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xx西铜业转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 “浙江xx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为 8,995.851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为 8,995.851 万元人民币。
2008 年 8 月 22 日,xx西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由x
x西铜业原有股东作为发起人,以xx西铜业截至 2008 年 3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额 89,958,511.36 元为基础,在留存 1.36 元的资本公积后,按 1:1 的比例折合 89,958,510 股,xx西铜业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08 年 9 月 5 日,xxx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股份公司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000400001793),注册资本为 89,958,510.00 元。
股份公司成立时,股本结构如下:
xx西铜业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股权性质 |
中加企业 | 38,259,355 | 42.53 | 境外法人股 |
xx国际 | 36,586,126 | 40.67 | 境外法人股 |
宁波鸿辉 | 7,943,336 | 8.83 | 境内法人股 |
宁波远见 | 3,868,216 | 4.30 | 境内法人股 |
宁波达人 | 3,301,477 | 3.67 | 境内法人股 |
合计 | 89,958,510 | 100.00 | - |
8、2009 年增资
2009 年 4 月 22 日,xx西召开 200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以公司 2008
年年末股本 89,958,51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税后利润每 10 股转送 3.3395 股,
将公司股本总额由 89,958,510 股增加至 120,000,000 股。2009 年 6 月 10 日,浙江省商务厅出具了“浙商务外资函[2009]59 号”《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同意浙江xx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同意上述增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xx西 2009 年增资后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中加企业 | 51,036,000 | 42.53 |
xx国际 | 48,804,000 | 40.67 |
xxxx | 10,596,000 | 8.83 |
宁波远见 | 5,160,000 | 4.30 |
宁波达人 | 4,404,000 | 3.67 |
合计 | 120,000,000 | 100.00 |
9、2010 年 9 月首次公开发行
2010 年 9 月,经证监会“证监许可字[2010]993 号”《关于核准浙江xx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xx西向社会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12.50 元,实际募集资金 47,354.17 万元;并经深交所“深证上[2010]286 号”文同意,xx西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交所上市,股票简称“xx西”,股票代码 “002468”。首次公开发行后,xxx注册资本变为 16,000.00 万元,变更后的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xx西 2010 年首次公开发行后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一、发起人股 | ||
中加企业 | 51,036,000 | 31.90 |
xx国际 | 48,804,000 | 30.50 |
xxxx | 10,596,000 | 6.62 |
宁波远见 | 5,160,000 | 3.23 |
宁波达人 | 4,404,000 | 2.75 |
二、社会公众股 | 40,000,000 | 25.00 |
合计 | 160,000,000 | 100.00 |
10、2011 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1 年 3 月 28 日,xx西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2010 年度公司以 2010 年末股份总数 160,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经上述分配后,xx西总股本变更为 192,000,000 股,
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6,000.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19,200.00 万元;实收资
本由人民币 16,000.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19,200.00 万元。该方案已于 2011 年 4
月 7 日顺利实施完毕。
2011 年 8 月 12 日,xxx完成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一、发起人股 | ||
中加企业 | 61,243,200 | 31.90 |
xx国际 | 58,564,800 | 30.50 |
xxxx | 12,715,200 | 6.62 |
宁波远见 | 6,192,000 | 3.23 |
宁波达人 | 5,284,800 | 2.75 |
二、社会公众股 | 48,000,000 | 25.00 |
合计 | 192,000,000 | 100.00 |
11、2012 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2 年 4 月 13 日,xx西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以公司总股本 192,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 2.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2 股。经上述分配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230,400,000 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人民币 19,200.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23,040.00 万元;实收资本由人民币 19,200.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23,040.00 万元。
2012 年 8 月 16 日,xxx完成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的营业注册号为 330000400001793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2、2013 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3 年 4 月 23 日,xx西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以 201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30,400,000 股为基数,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合计转增股本 46,080,000 股。经上述分配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76,480,000 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3,04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27,648.00 万元,实收资本由人民币 23,040.00 万元变更为人
民币 27,648.00 万元。
2013 年 8 月 8 日,xxx完成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的营业注册号为 330000400001793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3、2014 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4 年 5 月 13 日,xx西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同时,以 201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76,4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转增 2 股,合计转增股本 55,296,000 股。经上述分配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331,776,000 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7,648.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33,177.60
万元,实收资本由人民币 27,648.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33,177.60 万元。
2014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取得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的营业注册号为
330000400001793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4、2015 年股权转让
2014 年 11 月 27 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加企业分别与南通泓石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泓石投资”)、自然人xxx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xx西 26.976%股权转让给泓石投资、4.921%股权转让给xxx;中加企业一致行动人xx国际分别与达孜县欣新投资有限公司、自然人xxx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xx西 16.547%股权转让给达孜县欣新投资有限公司、 13.956%股权转让给xxx。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泓石投资持有公司 89,5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6.976%,泓石投资成为公司控股股东,自然人xxx
先生通过间接控股泓石投资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于 2015 年3 月27 日召开的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由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6 日取得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的营业注册号为
330000400001793 的《营业执照》,公司的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15、2016 年重大资产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6 年 5 月 6 日,xx西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出售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预案。根据议案,xx西拟向 Ultra Linkage Limited(以下简称“Ultra”)出售上市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所拥有的全部资产、负债,并拟向德殷控股、xxx、xxx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100%股权,同时公司向自然人xx、上海磐石熠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磐石熠隆”)、宁波xx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xx投资”)、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和投资”)、宁波旗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旗铭投资”)、财通证券资管通鼎青马 1 号定
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青马 1 号资管计划”)、上银基金财富 65 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上银资管计划”)、深圳市平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置业”)、珠海市天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阔投资”)9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募集配套资金。
2016 年 12 月 9 日,经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3061 号”文《关于核准浙江xx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xx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进行资产重组,向新股东发行股票 1,199,026,166 股(其中:向德殷控股发行 822,884,966 股股份、向xxx发行 43,424,223 股股份、向xxx发行 40,568,472 股股份, 合计发行 906,877,661 股股份购买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88.17%的股权,同时向特定对象非公
开发行不超过 292,148,505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48 亿元,其中 20 亿元用于购买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剩余 11.83%的股权)。购买资产所
发行的新股于 2016 年 12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交易完成后,德
殷控股成为公司控股股东,xxx、xxxxx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股本总额及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xx西 2016 年重大资产重组前后股本总额及股本结构变化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姓名 | 发行前 | 发行后 |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
1 | 德殷控股 | - | - | 822,884,966 | 53.76 |
2 | xxx | - | - | 43,424,223 | 2.84 |
3 | xxx | - | - | 40,568,472 | 2.65 |
小计 | - | - | 906,877,661 | 59.24 | |
4 | 泓石投资 | 89,500,000 | 26.98 | 89,500,000 | 5.85 |
5 | xx投资 | - | - | 38,716,981 | 2.53 |
6 | 旗铭投资 | - | - | 30,668,289 | 2.00 |
小计 | - | - | 158,885,270 | 10.38 | |
7 | xx | - | - | 44,430,919 | 2.90 |
8 | 太和投资 | - | - | 38,344,491 | 2.50 |
小计 | - | - | 82,775,410 | 5.41 | |
9 | 达孜县欣新投资有限公司 | 54,900,000 | 16.55 | 54,900,000 | 3.59 |
10 | xxx | 24,699,974 | 7.44 | 24,699,974 | 1.61 |
11 | 磐石熠隆 | - | - | 39,561,777 | 2.58 |
12 | 青马 1 号资管计划 | - | - | 30,432,136 | 1.99 |
13 | 上银资管计划 | - | - | 30,432,136 | 1.99 |
14 | 平安置业 | - | - | 21,302,495 | 1.39 |
15 | 天阔投资 | - | - | 18,259,281 | 1.19 |
16 | 其他股东 | 162,676,026 | 49.03 | 162,676,026 | 10.63 |
- | 合计 | 331,776,000 | 100.00 | 1,530,802,166 | 100.00 |
16、2016 年增资、变更上市公司名称、经营范围
2016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2016 年 12 月 29 日,经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完成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等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324299960)。
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后,公司名称由“浙江xx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Zhejiang IDC Fluid Control Co.,Ltd.”变更为“STO Express Co.,Ltd.”。注册资本由 331,776,000.00 元增加至
1,530,802,166.00 元。经营范围变更为: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普通货运(除危险化学品),国际、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危险化学品),报关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
经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证券简称自 2016 年 12 月 30
日起由“xx西”变更为“申通快递”,公司证券代码“002468”不变。
17、2017 年变更行业代码、经营范围
2017 年 5 月 4 日,公司行业代码变更为 6020:快递服务;经营范围变更为: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凭许可证经营),普通货运(凭许可证经营),国际、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纸制品、电子产品的销售,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8、2019 年 5 月,股权转让
2019 年 5 月 8 日,申通快递发布《关于控股股东筹划股权结构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德殷控股拟以转让或增资的形式分别向德xxx、恭之润出让德殷控股所持上市公司 457,709,848 股( 占申通快递总股本 29.90% ) 股票及 246,459,149 股(占申通快递总股本 16.10%)股票。
2019 年 5 月 7 日,德殷控股与德xxx、恭之润分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德殷控股同意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457,709,848 股股票,作价人民币952,036.48万元转让给德xxx,附属于股份的其他权利随股份的转让而转让,上述转股价款为含税价格。德殷控股同意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 246,459,149 股股票,作
价人民币 512,635.03 万元转让给恭之润,附属于股份的其他权利随股份的转让而转让,上述转股价款为含税价格。
由于该次交易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德xxx、恭之润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于 2019 年 5 月 20 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申请受理单》,证监会对其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并于 2019 年 6 月 6 日获得了证监会《关于核准豁免德殷控股、恭之润要约收购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02 号)。
2019 年 6 月 13 日,公司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申请确
认书》([2019]第 146 号),深交所同意德殷控股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457,709,848
股(占申通快递总股本 29.90%)股票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xxxx。
2019 年 6 月 28 日,公司收到德xxx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证
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德殷控股将其所持上市公司 457,709,848 股(占申通快递 总股本 29.90%)股份已过户至德xxx。本次过户完成后,德殷控股直接持有 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降至 23.86%,德xxx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为 29.90%。 2019 年 7 月 1 日,xxxx已完成上述股份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9 年 7 月 9 日,公司收到恭之润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证
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德殷控股将其所持上市公司 246,459,149 股(占申通快递总股本 16.10%)股份已过户至恭之润。本次过户完成后,德殷控股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降至 7.76%,恭之润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为 16.10%。2019年 7 月 10 日,xxx已完成上述股份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上述控股股东持股结构已完成变更。xxxxxx持有申通快递 457,709,848 股(占申通快递总股本 29.90%)股票;恭之润直接持有申通快递 246,459,149 股(占申通快递总股本 16.10%)股票;德殷控股直接持有申通快递 118,715,969 股(占申通快递总股本 7.76%)股票,并持有德xxx 51.00%的股权、恭之润 100.00%的股权。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为德xxx,实际控制人仍为xxx先生与xxx女士。
除此之外,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公司未发生其他股本或重大股权的变动情况。
三、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16 年 12 月 9 日,证监会出具“证监许可[2016]3061 号”文《关于核准浙江xx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xx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借壳重组。
1、发行人重大资产出售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方案
x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包括:
(1)重大资产出售
上市公司向 Ultra Linkage Limited 出售上市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所拥有的全部资产、负债;Ultra Linkage Limited 以现金方式收购。
根据xx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拟置出资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xx森评报字[2016]第 0071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拟置出资产的
评估价值为 72,935.39 万元。根据上市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上市公司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3,177.6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10 元(含税),
共计 331.78 万元。经上市公司与拟置出资产交易对方协商确定,参考拟置出资
产的评估值及上市公司分红情况,本次拟置出资产的交易作价为 72,603.61 万元。
(2)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向德殷控股、xxx、xxx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申通快递
100%股权。
根据xx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万隆评报字(2016)第 1228 号),
截至评估基准日,申通快递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1,691,216.88 万元。以该评估值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申通快递 100%股权作价 1,690,000.00 万元,其中,股份支付金额为 1,490,000.00 万元,现金支付金额为 200,000.00 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与德殷控股、xxx、xxx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申通快递 100%股权作价 1,690,000.00 万元,上市公司支付对价具体内容及发行股份数量如下:
xx西 2016 年重大资产重组拟支付对价
单位:万股、万元
序号 | 名称 | 发行股份数 | 股份支付金额 | 现金支付金额 | 支付对价合计 |
1 | 德殷控股 | 82,288.4966 | 1,352,000.0 | - | 1,352,000.0 |
2 | xxx | 4,342.4223 | 71,346.00 | 103,400.00 | 174,746.00 |
3 | xxx | 4,056.8472 | 66,654.00 | 96,600.00 | 163,254.00 |
合计 | 90,687.7661 | 1,490,000.00 | 200,000.00 | 1,690,000.00 |
(3)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x次交易向xx、磐石熠隆、xx投资、太和投资、旗铭投资、青马 1 号
资管计划、上银资管计划、平安置业、天阔投资 9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配套资金,募集不超过 480,000.00 万元配套资金,且不超过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本期募集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其中 200,000.00 万元将优先用于支付xx西拟购买申通快递 100%股权的现金对价,剩余部分将用于申通快递“中转仓配一体化项目”、“运输车辆购置项目”、“技改及设备购置项目”及“信息一体化平台项目”等项目建设。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审批核准程序
2015 年 11 月 24 日,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同意德殷控股、xxx、xxx分别将持有的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80%股权、10.34%股权、9.66%股权转让给xx西。2015 年 11 月 24 日,徳殷控股股东xxx、xxx做出股东决定,将徳殷控股持有的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80%股权转让给xx西。2015 年 11 月 28 日,Ultra Linkage Limited 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收购上市公司全部资产、负债相关事项。
201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预案及相关议案。
2016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
交易重组报告书及相关议案。2016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及相关议案。
2016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其中本次交易关联股东南通泓石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016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浙江xx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xxx、xxxx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2016 年 9 月 10 日,浙江省商务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书(浙商务外资许可
[2016]89 号),同意上市公司将台州xx西100%股权转让给Ultra Linkage Limited。
2016 年 10 月 24 日,经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xx西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获得有条件通过。
2016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浙江xx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xxx、xxxx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的议案》。
2016 年 12 月 12 日,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浙江xx西流体控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xx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61 号),有效期 12 个月。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x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331,776,000 股,泓石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xxx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完成后,德殷控股、xxx及xxxxx持有上市公司 906,887,661股股份,占比约为 59.24%,德殷控股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xxx、xxx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4、业绩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及交易各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业绩承诺方承诺置入资产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年实现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17,000.00 万元、140,000.00 万元和 160,000.00 万元。如果置入资产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净利润的,则业绩承诺人将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
议》的规定先以股份的方式进行补偿,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实际实现合并报表范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18,285.07 万元、145,196.04 万元、 168,617.26 万元。因此,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均完成了业绩承诺,累计业绩承诺完成率 103.62%。
针对上述业绩承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17]第31-00010 号、大信专审字[2018]第31-00044号、大信专审字[2019]第 31-00028 号的《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审核报告》。
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原持续督导顾问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 2016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的核查意见》。
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现持续督导顾问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发表了《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的核查意见》和《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 2018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的核查意见》。
5、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50%以上则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
同时,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且总资产及营业收入规模超过发行人原有规模 100%,构成反向收购交易要件。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并构成借壳上市。
四、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一) 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1、组织结构图
作为上市公司,发行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设置公司组织结构。发行人下设机构包括国际事业部、冷链事业部等多个部门。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公司组织结构图如下: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图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组织结构图
40
2、主要部门职责
(1)国际事业部
主要负责优化干线和开拓仓位资源,仓库建设和提高生产效率,全球客户开发与重点客户接入,海外网点数据审核与通关商品备案,海外网络建设,国内外转运中心与客服培训,系统开发、运行和维护,口岸资金报表统计,绩效考核及办公场地租赁等。
(2)冷链事业部
负责冷链项目战略及规划制定;负责冷链事业部组织架构设计及完善;拟定各业务组工作规定和制度;完善部门培训制度;负责领导执行既定战略、冷链运营、冷链推动、末端项目推广;负责管理整体工作,制定完善部门整体考核激励制度等。
(3)云仓事业部
主要负责制定仓内作业标准,单仓成本优化与流程规范化,上游上流平台资源的前期开发与后期业务条线调整,参与打造云系统平台,部门行政、人事、财务、后勤日常事务处理等。
(4)产品技术中心
负责信息系统的全面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负责信息系统功能项目的规划与管理工作;负责软件系统的规划、开发、维护,以及测试、培训工作;负责公司网站、网络、系统、数据、账号的安全防范、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国内外新技术的研究和应用,了解、参考行业的信息化建设思路、政策、措施、技术等。
(5)总裁办公室
负责企业文化建设和传播,全网对外品牌营销和公关,公司对内外活动策划与执行,建立和完善跨部门项目落地推进体系,党组织建设,车险、人身意外险及理赔追踪工作等。
(6)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负责全网采购需求的收集汇总,并进行采购实施的全流程管理,最大程 度为公司节约采购成本,负责项目招标全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实施、组织、监督、协调,负责公司新建、改扩建项目的预、决算编制、审核工作、现场管理及项目 服务工作,负责转运中心设备的新建、改建工作,测试引进新型自动化分拣设备,降低单票操作成本,提升库区分拣能力及分拣效率,负责智慧物流园区建设的全 流程管理,负责公司及下属公司法律事务的管理,促进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协 助、配合公司各部门及各省区做好政府对接相关工作和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处理等。
(7)人力资源中心
负责制定人力资源规划,核定人员编制,编制人力资源支出预算,进行成本控制,人事档案的汇集整理、存档保管、统计分析和劳动合同的签订,组织结构设计和职位说明书的编写,员工绩效考核和培训规划和实施,总部及省公司培训体系的搭建和运营监控等。
(8)战略规划中心
负责制定组织长期目标,对制定好的战略规划文本进行评估与审批,根据公司规划、决策、目标,推进和跟踪战略项目的落实情况,根据公司中长期规划,与其他公司实现深度合作等。
(9)投融资中心
负责拓展投资标的来源渠道,项目前期尽职调查等具体事宜,目标行业持续性研究,对接银行与处理授信,对接中介结构完成公司债券工作等。
(10)财务管理中心
负责公司的财务结算;负责公司的会计核算;负责公司的税务管理;负责公司的资金管理;负责省区市场部客户价格审核及结算数据核对;负责全网各项政策结算;负责经营过程中的业务办理进行税务监控,参与合同的涉税审核;规划和建设财务部信息系统等。
(11)网络管理中心
负责拟定扁平化独立加盟城市的网络布局、进出港数据、质量货量效果评估分析,网点信息基础资料维护、实名制寄递管理、监控与考核等。
(12)市场营销中心
负责市场营销部整体(包含产品与行业、销售与支持、市场培训)战略及规划制定,推动及管理大客户合作、平台合作,收集、整理、分析市场信息、新产品信息及用户信息,推动产品研究、开发及运营,组建商品供应链与开拓分销渠道,各省市网点公司市场情况调研与增量政策的制定等。
(13)省区管理中心
负责省区经营管理考核,省区标准流程制定与管理,落实公司标准化工作的任务和指标等。
(14)质量与客服管理中心
负责全网派件签收率、滞留件、菜鸟指数与菜鸟裹裹质量指标数据分析,各职能部门质控考核指标及考核方案,建立客户体验评测体系并协调各部门提升评测指标,对车辆在途时效、干线班车发生情况、各省出港产品达成率等进行监控并给出指导意见,全国客户投诉受理工作及全网理赔工作,制定客户服务标准、业务标准和流程标准,全网客服人员客户服务意识、理念、技能的培训及督导工作,国家邮政局、快递协会等有关部门互联等。
(15)运营管理中心
负责中转质量标准和流程制定,运输类费用结算与全网航空货量汇总分析,转运中心运能需求方案设计与合理性预算,全网路由方案、汽运线路、快件中转路径的规划设计等。
(二) 发行人治理结构
公司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1、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职权。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
个月内举行。股东大会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的主要职能是: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9)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公司变更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14)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5)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16)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或个人代为行使。
2、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设独立董事 3 人。董事由股东大会
选举或更换,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公司董事会不设职工代表董事,董事选聘程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委托理财、关联交易、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等事项;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1)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制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13)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14)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5)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董事会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
公司设有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的任期每届为 3 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的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4、经营管理层
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每届任期 3 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公司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基本规章;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应当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人员;
(8)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 发行人的独立性
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与自主经营能力,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法律禁止的交叉任职现象。
1、人员独立
申通快递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在申通快递专职工作,并在申通快递领取薪酬,除申通快递董事长xxx先生在申通快递控股股东德殷控股担任执行董事之外,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亦未在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申通快递的财务人员均在申通快递专职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2、资产独立
申通快递主要从事快递业务,具有与经营快递有关的业务体系和面向市场自主经营业务的能力。申通快递合法拥有或使用与经营有关的资质、机器设备、房屋建筑和土地等资产。
3、财务独立
申通快递已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的财务会计人员,并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申通快递制定了与业务相关的内控制度;申通快递设立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4、机构独立
申通快递已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等较为完备的法人治理结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申通快递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建立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独立、完整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与控制制度,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5、业务独立
申通快递的快递业务主要由货物流和信息流两部分组成。货物的流转主要包括揽收、中转和派送三个环节。信息的流转则从快递员收件扫描后进入申通快递信息系统,伴随货物的流转而生成和跟进。申通快递主要通过自有的信息系统管理和维护货物流转产生的信息流,对货物流转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并基于此信息流为快递业务终端客户提供快递查询、快递投诉等后续服务。
目前,申通快递的揽收和派送环节主要由品牌内的加盟商提供。作为“申通快递”的品牌持有方和管理方,申通快递制定全国加盟业务发展规划,并细化各区域战略布局,规范和完善加盟业务流程、政策与制度,为品牌网络内的业务拓展工作提供明确的方向指导和可靠的服务保障。中转环节主要由转运中心、中转
运输等环节构成。转运中心提供的中转服务主要包括打包、称重、分拣等操作,并根据发件方与收件方所在位置确定中转路由及运送方式。中转运输根据运送时效等不同要求,又进一步分为陆运件和航空件,陆运件由转运中心之间的运输车队运送,航空件则由航空部通过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安排货机舱位和航线时间。
申通快递仅将快递业务货物流中转环节中汽车运输服务外包给桐庐安顺,并保留了对汽车运输服务中品牌网络内车辆调配和运输线路设计、调整进行管理的权限,不会对申通快递业务独立造成影响。2016年1月申通快递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杭州申瑞,2016年3月起申通快递中转环节中的汽车运输服务由杭州申瑞提供。
申通快递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业务的能力,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四) 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公司编制发布了一系列的公司治理文件,其中主要包括《财务管理制度》《投资决策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及投资者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
1、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部门依法承担财务报告的会计责任,财务信息的披露责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保证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真实、准确、完整地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职,对公司财务制度的适时进行监督检查。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公司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公司与外部审计的沟通及对其的监督核查、对内部审计的监管、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评价与完善,以及对公司正在运作的重大投资项目等进行风险分析。
2、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的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公司对外进行投资,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由股东大会批准: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依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6)单笔关联交易金额或者同类关联交易的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交易金额高于 3,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高于 5%的关联交易。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公司董事会负责审批以下对外投资: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上;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除上述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的其他对外投资事项,由总经理审批。
3、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使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公司应当积极通过资产重组、整体上市等方式减少关联交易。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将其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及时告知公司。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拟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
担保除外),应当及时披露。公司与关联法人拟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应当及时披露。
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持股 5%以下的股东提供担保的,有关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有权批准以下关联交易:(1)公司拟与关联自然人达成的交易金额(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在 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2)公司拟与关联法人
达成的交易金额(公司提供担保除外)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未达到上述项标准的关联交易由董事长审批。董事长可以授权总经理审批其权限范围内的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4、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保护公司及其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汇集公司应予披露的信息并报告董事会,持续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并主动求证报道的真实情况。董事会秘书有权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和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查阅涉及信息披露事宜的所有文件。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信息对外公布等相关事宜。除监事会公告外,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以董事会公告的形式发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公司未披露信息。
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相关的合同、协议、股东大会决议和记录、董事会决议和记录、监事会决议和记录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 10 年。
为规范公司的公司债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8 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9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认可的网站予以披露,且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公司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由董事会统一管理和领导,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事务的第一责任人,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信息披露事务相关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部承办。各类文件、资料按内容分类专卷存档保管,保存年限为十五年。
5、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该制度。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下列对外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批: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6)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7)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其中,对于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担保的,应当由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在十二个月内发生的对外担保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本条的规定,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6、网络管理制度
为加强申通光网络规范化管理,促进网络健康、稳步、和谐发展,依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申通快递特许经营合同》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该制度。
加盟申通网络的公司经网络管理部去人满足开设条件的,与加盟商签订《申通快递特许经营合同》,颁发《申通商标授权书》,并向总公司交纳保证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在地级市开设的网点,首期投资不得低于 20 万元,县级城市首期投资不得
低于 10 万元;工作人员数量必须满足当地的市场服务需求。加盟网点必须具备经营快递业务的证照和资质,必须具备工作需要的办公设备、场地、车辆等,确保业务正常开展。
网点经营 3 年以上可进行转让,转让网点需事先向总公司网络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受让方资质。网点严禁私自转让或变相转让,一经发现,总公司
将对其处以 20,000 元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取消网点经营资格,没收押金。
各网点对其承包区负有监督、管理义务,在保证承包区经营资质的同时,应及时向其承包区传达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对承包区经营承担连带责任,不得无故收回承包区经营权;对于到达承包区的快件查询、投诉等必须无条件落实,不得以承包区为由进行推诿;对承包区收取各项费用必须明确区分,物料费用按总公司要求单独结算。
(五) 发行人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1、发行人安全生产事故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2、发行人收到的监管函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收到任何监管函。
3、发行人收到的关注函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收到任何关注函。
4、发行人收到的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收到行政处罚
(六) 公司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关联方对发行人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但不存在发行人的资金被关联方违规占用的情形,具体如下:
报告期内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人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 发生原因 |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资金占用金额 | 资金占用费 |
快宝(上海)网络技术有 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股东借款 资金 | 500.00 | - |
合计 | 500.00 | - |
(七) 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1、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一级子公司共计 4 家,二
级子公司共计 51 家,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主要全资、控股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经营范围 | 子公司级数 | |
直接 | 间接 | |||||
1 |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175,000.00 | 100.00 | - |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国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普通货运( 除危险化学品),国际、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危险化学品),报关服务,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装卸服务,商务信息咨询,室内装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销售纸制品、电子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 一级 |
2 | 上海昌彤物流有限公司 | 2,500.00 | - | 100.00 | 普通货运,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装卸服务,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 二级 |
3 | 浙江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5,000.00 | - | 100.00 | 货运:普通货运;站场:货运站(场)经营(货运代理);国内快递业务(邮政专营业务除外)商务咨询、财务咨询、企业管理 咨询、企业营销咨询 | 二级 |
4 | 浙江申通瑞盛快递有限公司 | 12,000.00 | - | 100.00 |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货运:普通货运;人力装卸服务,仓储管理, 货运代理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 二级 |
开展经营活动) | ||||||
5 | 浙江申通xx快递有限公司 | 3,000.00 | - | 100.00 |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经营地域:宁波市)。陆路、航空、海上国际货运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编织袋 的零售。 | 二级 |
6 | 浙江申通实业有限公司 | 10,000.00 | - | 100.00 | 把枪、服装的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计算机软硬件、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电子产品及配件的研发与销售;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级 |
7 | 浙江申通瑞银快递有限公司 | 2,000.00 | - | 100.00 | 国内快递(邮政专营业务除外);货运:普通货运;站场:货运站(场)经营 (货运代理);陆路、航空、海上国际货运运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级 |
8 | 浙江申通瑞丰快递有限公司 | 15,000.00 | - | 100.00 | 对国内快递项目的投资;普通货物仓储服务、装卸服务; 电子商务信息咨询;货运运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 二级 |
9 | 湖北申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9,000.00 | - | 100.00 | 对教育、科技研发和商业行业进行投资; 对物流园、商务园的建设项目进行投资;计算机软件及系统开发、应用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 二级 |
10 | 江苏申通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 2,000.00 | - | 100.00 |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站; 国内快递 ( 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承办海运、陆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托运、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相关的短途运输代理服 务及运输咨询业务);货 | 二级 |
运配载。(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11 | 陕西瑞银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12,000.00 | - | 100.00 | 国内快递;仓储服务;装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级 |
12 | 长春灵通物流有限公司 | 3,700.00 | - | 100.00 | 普通货运;商务咨询,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咨询,不动产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级 |
13 | STO EXPRESS KOREA CO.,LTD | 611.57 | - | 66.00 | 物流、快递 | 二级 |
14 | STO EXPRESS INVESTME NT HOLDING PTE. LTD | 637.73 | - | 100.00 | 投资股权。快递,普通货运,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装卸服务,商务信息咨询,销售纸制品,电子产品。 | 二级 |
15 | 辽宁瑞银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2,500.00 | - | 100.00 | 普通货物仓储服务;装卸服务;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 二级 |
16 | 辽宁xx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2,500.00 | - | 100.00 |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道路货物运输;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 二级 |
17 | 杭州申瑞快递服务有限公司 | 50,000.00 | - | 100.00 |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道路货物运输;服务:车辆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 二级 |
18 | 浙江正邦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00 | - | 100.00 | 货运:普通货物货运;装卸服务(除危险品);计算机软件及系统的开发及技术服务(凡涉及后置审批项目的,凭相关许可证经营,浙江省后置审批目录详见浙江省人民政 府官网) | 二级 |
19 | 淮安xx快 运有限公司 | 3,000.00 | - | 100.00 | 普通货物道路运输(须取 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 二级 |
货物仓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20 | 漯河xx申 通快递有限公司 | 7,000.00 | - | 100.00 | 普通货物仓储服务、装卸 服务; 电子商务信息咨询;货物运输代理。 | 二级 |
21 | 上海申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500.00 | - | 100.00 | 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平面设计,园林设计,环境设计,建筑设计,会务服务, 展览展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级 |
22 | 上海申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 | - | 100.00 | 供应链管理,道路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货物运输代理,汽车租赁,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电子商务 (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从事计算机科技、物联网科技、信息科技、无人机科技、机器人科技、大数据科技、智能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食用农产品、针纺织品、服装服饰及辅料、鞋帽、化妆品、箱包、玩具、体育用品、日用百货、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家居用品、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交通设施设备、自动化设备、通讯设备、通信设备、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 二级 |
23 | 上海申通易物流有限公司 | 1,607.00 | - | 58.00 | 国内货运代理,仓储(限分支机构),纸制品、塑料制品的销售, 普通货运,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 二级 |
24 | 河北瑞银申 通快递有限 | 1,000.00 | - | 100.00 |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 业务除外)(快递业务经 | 二级 |
公司 | 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3 年 11 月 15 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 |||||
25 | 申通投资管理(舟山)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00 | - | 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 融) 资等金融业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一级 |
26 | 上海申通岑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 | 70.00 | - | 供应链管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运输代理,道路货物运输, 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商务咨询,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计算机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销售计算机软硬件、食用农产品、针纺织品、服装服饰及辅料、鞋帽、化妆品、箱包、玩具、体育用品、日用百货、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家居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一级 |
27 | 江苏xx快递有限公司 | 1,000.00 | - | 100.00 |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纸制品、电子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 二级 |
28 | 山西瑞华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7,500.00 | - | 50.00 | 快递筹建项目的相关服务(筹建期间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普通货运仓储服务;装卸服务;普通货运运输;电子商务信息咨 询。(依法需经批准的项 | 二级 |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 ||||||
29 | 安徽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500.00 | - | 100.00 |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仓储服务(危化品除外);纸制品、电子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 二级 |
30 | 河南瑞银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500.00 | - | 100.00 |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仓储服务(易燃易爆制毒及危险化学品除外);销售:纸制品、 电子产品。 | 二级 |
31 | 云南子淳物流有限公司 | 3,000.00 | - | 100.00 | 货运代理。(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级 |
32 | 江西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500.00 | - | 100.00 |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有效期至 2023 年 1 月 30 日);仓储服务(易燃易爆制毒及危险化学品除外);纸制品、电子产品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级 |
33 | 上海前店后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500.00 | - | 100.00 | 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从事网络科技、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电脑图文设计、制作,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食用农产品、服装、日用百货、工艺礼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电子产品、通讯设备,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 二级 |
34 | 四川瑞银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1,000.00 | - | 100.00 |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凭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 2022 年 06 月 28 日);仓储服务(不 含危险品);纸制品、电 | 二级 |
子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 ||||||
35 | 山东申邦快递有限公司 | 500.00 | - | 100.00 |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有效期至 2023 年 08 月 01 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 二级 |
36 | 河北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500.00 | - | 100.00 |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 有效期至 2023 年 8 月 6 日);仓储服务(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除外);纸制品、电子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 二级 |
37 | 哈尔滨麒锐印务有限公司 | 500.00 | - | 100.00 | 其他印刷品。货物运输代理(不含水路);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装卸搬运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购销:纸张、日用百货、家用电 器、电子产品、机械设备。 | 二级 |
38 | 重庆瑞重快递有限公司 | 5,000.00 | - | 100.00 | 国内快递(按行政许可核定期限从事经营)。仓储服务(不含化学危险品);计算机信息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商务信息咨询;销售:纸制品、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 房屋租赁。 | 二级 |
39 | 北京瑞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500.00 | - | 100.00 | 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税务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调查;企业管理;装卸服务;接受委托提供劳务服务(不含排队服务及对外劳务合作)。 (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 二级 |
40 | 内蒙古满安 快递服务有 | 500.00 | - | 100.00 |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 业务除外)(凭许可证有 | 二级 |
限公司 | 效期经营);仓储服务(不含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纸制品、电子 产品销售。 | |||||
41 | 德清通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 | - | 100.00 | 智能硬件产品、智能物流装备、自动化设备的研 发、生产和销售,智能自动分拣设备组装、新能源物流车组装,人工智能、大数据处理技术、物联网和区块链技术开发,一般物资仓储服务,货物装 卸,物流信息咨询,供应链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 二级 |
42 | 湖南得泽物流有限公司 | 500.00 | - | 100.00 |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有效期 2019 年 8 月 16 日至 2024 年 8 月 15 日)普通货物运输 (货运出租、搬场运输除外);道路货物运输代理;房屋租赁;企业管理服 务;快递咨询;装卸服务 (砂石除外);仓储代理服务;纸制品、电子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级 |
43 | 福建瑞丰快递有限公司 | 1,000.00 | - | 100.00 |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 品);纸制品、电子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级 |
44 | 广西得泽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500.00 | - | 100.00 |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3 年 12 月 28日);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纸制品、电子产品(除国家专控产品) 销售。 | 二级 |
45 | 扬州通承快递有限公司 | 20,000.00 | - | 100.00 |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普通货物仓储、装卸服务;道路货运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 二级 |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46 | 贵州得泽快递有限公司 | 500.00 | - | 100.00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 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 营业务除外);仓储服务;纸制品、电子产品销售。) | 二级 |
47 | 简阳xx实业有限公司 | 10,000.00 | - | 100.00 | 供应链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 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公共关系咨询,仓储服务 (除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 经营活动)。 | 二级 |
48 | 盐城申通得泽快递有限公司 | 5,000.00 | - | 100.00 | 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普通货物仓储、装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 二级 |
49 | 上海喵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 | - | 100.00 | 从事智能、信息技术、计算机、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物流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企业管理咨询,票务代理(除专项审批),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摄影服务,保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运输代理,销售日用百货、床上用品、化妆品、服装服饰、汽车零配件、汽车用品、珠宝首饰,销售电子产 品、计算机软硬件及配 件、通讯设备、通信设备。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 二级 |
开展经营活动】 | ||||||
50 | 济宁得泽快递有限公司 | 2,000.00 | - | 100.00 | 快递信息咨询;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货 物)、道路运输、装卸服务;货运运输代理;物业管理;柜台出租;展览服务;互联网与大数据服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级 |
51 | 荆门得泽快递有限公司 | 1,000.00 | - | 100.00 | 荆门市境内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及其他专项规定项目),纸制品(不含出版物及其他专项规定项目)、电子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级 |
52 | 广东得泽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500.00 | - | 100.00 | 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纸制品批发;电子产品批发;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互联网商品销售 (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省内快递业务; | 二级 |
53 | 常州市智网物流有限公司 | 400.00 | - | 100.00 | 道路货运经营(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物流信息咨询;木质、纸质包装制品的加 工、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 二级 |
54 | 大连瑞盛装卸服务有限公司 | 200.00 | - | 100.00 | 人工装卸搬运服务;普通货运;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商务信息咨询;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广告设计、制作、发布;纸制品、电子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级 |
55 | 上海申彻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00 | - | 供应链管理,道路货物运输,货物运输代理,汽车租赁,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 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 | 一级 |
进出口业务,从事计算机科技、物联网科技、信息科技、无人机科技、机器人科技、大数据科技、智能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
2、对企业影响重大的子公司简介
(1)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12 月 29 日,注册资本 175,000.00 万元人
民币,注册地为xxxxxxxxxxxxx 0000 x 2-12 幢,法定代表人陈德军。经营范围为: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国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普通货运(除危险化学品),国际、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危险化学品),报关服务,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装卸服务,商务信息咨询,室内装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销售纸制品、电子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8 年末,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总资产 1,157,528.78 万元, 净资产
588,838.10 万元;当年全年实现总收入 1,701,276.89 万元,净利润 210,115.88 万元。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总资产 1,239,687.44 万元,净资产
701,784.86 万元; 2019 年前三季度实现总收入 1,538,528.25 万元, 净利润
113,348.00 万元。
3、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情况如下表所示: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被投资单位名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直接持股比例 | 间接持股比例 |
1 | 蜂网投资有限公司 | 实业投资、投 | 25,000.00 | - | 20.00 |
资咨询 | |||||
2 | 浙江东润新能源有 限公司 | 运输车辆租赁 | 2,000.00 | - | 25.00 |
3 | 快宝(上海)网络 技术有限公司 | 网络技术 | 1,000.00 | - | 25.00 |
4 | 宁波中振申通智慧交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智慧交通项目投资 | - | 49.95 | - |
5 | xxx新能源汽车 | 运输车辆租赁 | 5,000.00 | 40.00 | - |
6 | 上海中车通达智慧 物流有限公司 | 运输车辆开发 | 20,000.00 | - | 15.00 |
7 | 浙江申通万马科技 有限公司 | 网络技术 | 10,000.00 | 30.00 | - |
(1)蜂网投资有限公司
蜂网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 6 日,注册资本 25,00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桐庐经济开发区梅林路 699 号 B 幢 512 室,法定代表人喻会蛟。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速递网络软件的研发、设计与制作,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企业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除证券、期货)、会展服务、展览展示、商务信息咨询。
截至 2018 年末,蜂网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 28,985.70 万元,净资产 26,687.32
万元;当年全年实现总收入 273.50 万元,净利润 497.02 万元。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蜂网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 28,259.61 万元,净资产
25,949.36 万元;2019 年 1-9 月实现总收入 228.65 万元,净利润-549.13 万元。
(2)浙江东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浙江东润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
人民币,注册地为安吉县昌硕街道安吉大道 8 号 2 幢二层 203 室,法定代表人xxx。经营范围为:新能源汽车研发,汽车、摩托车销售、租赁,汽车零部件销售,三轮电动车销售、租赁及配件销售、维修,汽车维修,润滑油、汽车饰品、汽车装潢材料、汽车配件、车载消防设备销售,充电设备安装、销售,提供充电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计算机软件研发,会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
1 xxx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xxx新能源汽车运营有限公司。
策划,展览展示服务,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平面设计、制作,普通货物运输。
截至 2018 年末,浙江东润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 6,548.38 万元,净资产
-786.56 万元;当年全年实现总收入 801.84 万元,净利润-260.23 万元。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浙江东润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 6,372.10 万元,净资产-1,114.71 万元;2019 年 1-9 月实现总收入 52.28 万元,净利润-328.15 万元。
(3)快宝(xx)xxxxxxxx
xx(xx)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11 月 6 日,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xxxxxxxxx 000 x 0 xx 0 x X xx,法定代表人xxx。经营范围为:网络技术、信息科技、计算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8 年末,快宝(上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 5,971.96 万元,净
资产 737.55 万元;当年全年实现总收入 50,602.80 万元,净利润 4,892.85 万元。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快宝(上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 12,753.08 万元,
净资产 3,214.56 万元;2019 年 1-9 月实现总收入 55,638.71 万元,净利润 2,477.01
万元。
(4)宁波中振申通智慧交通投资合伙企业
宁波中振申通智慧交通投资合伙企业成立于 2018 年 3 月 26 日,为有限合伙
企业,主要经营场所为xxxxxxxxxxxxxx 00 x 0 x 000 x A 区 C1298,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中车绿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智慧交通项目投资;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截至2018 年末,宁波中振申通智慧交通投资合伙企业总资产10,436.36 万元,
净资产 10,436.36 万元;当年全年实现总收入 0.00 元,净利润-63.64 万元。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宁波中振申通智慧交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总
资产 10,362.47 万元,净资产 10,360.90 万元;2019 年 1-9 月实现总收入 0 万元,净利润-75.46 万元。
(5)xxx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xxx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 年12 月5 日,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xxxxxxxxx 000 x 000 x 0 x 000 x,法定代表人xxx。经营范围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展览展示服务;从事新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汽车、汽车零配件、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汽车租赁;道路货物运输;货运代理;打包服务;人工搬运装卸服务(除危险品);仓储服务(除危险品及专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8 年末,xxx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 5,187.74 万元,净
资产 3,592.53 万元;当年全年实现总收入 1,675.78 万元,净利润-1,407.47 万元。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xxx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 4,082.37 万元,
净资产 2,803.23 万元;2019 年 1-9 月实现总收入 1,093.92 万元,净利润-789.29万元。
(6)上海中车通达智慧物流有限公司
上海中车通达智慧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注册资本
20,00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xxxxxxxxxx 0000 x 0 x 0000 x,法定代表人xxx。经营范围为:物流装备信息咨询,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
(除危险化学品),第三方物流服务,新能源汽车及配件的设计、销售、租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从事新能源汽车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8 年末,上海中车通达智慧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 30,904.66 万元,净
资产 16,796.36 万元;当年全年实现总收入 15,793.57 万元,净利润-1,848.12 万元。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上海中车通达智慧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 26,895.91 万元,
净资产 15,223.41 万元;2019 年 1-9 月实现总收入 963.27 万元,净利润-1,572.95万元。
(7)浙江申通万马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申通万马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9 年 3 月 25 日,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xxxxxxxxxxxx 00 x 0 xx 000 x,法定代表人xxx。经营范围为:信息技术、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道路交通设施、办公自动化设备、通讯设备、通信设备的销售;企业管理咨询;网络工程、通信工程的设计、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浙江申通万马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 268.28 万元,净资
产 275.70 万元;2019 年 1-9 月实现总收入 0 万元,净利润-19.30 万元。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财会[2006]3 号)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发行人的主要关联方包括:
1、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持股比例超过 5%的一致
行动人情况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对公司的持 股比例 | 对公司的表 决权比例 |
上海德xxx实业发展 有限公司 | 上海青浦 | 商务咨询 | 952,036.48 | 29.90 | 29.90 |
上海恭之润实业发展有 限公司 | 上海青浦 | 商务咨询 | 512,635.03 | 16.10 | 16.10 |
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 | 上海青浦 | 投资管理 | 20,000.00 | 7.76 | 7.76 |
xxx | - | - | - | 3.38 | 3.38 |
xxx | - | - | - | 2.65 | 2.65 |
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国通信托·紫金 10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湖北武汉 | 基金 | - | 1.06 | 1.06 |
小计 | 60.85 | 60.85 | |||
南通泓石投资有限公司 | 江苏南通 | 投资管理 | 1,000.00 | 2.96 | 2.96 |
宁波xx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 浙江宁波 | 股权投资 | 3,000.00 | 2.53 | 2.53 |
宁波旗铭投资有限公司 | 浙江宁波 | 股权投资 | 1,000.00 | 2.00 | 2.00 |
小计 | 7.49 | 7.49 | |||
xx | - | - | - | 2.90 | 2.90 |
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 西藏拉萨 | 投资管理 | 10,000.00 | 2.50 | 2.50 |
小计 | 5.40 | 5.40 |
注: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中,上海德xxx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恭之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xxx、xxx五者之间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南通泓石投资有限公司、宁波xx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旗铭投资有限公司三者之间构成一致行动关系,xx、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二者之间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以上一致行动人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关系。
上海德xxx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是发行人的第一大股东,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 51%的股权,xx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其 49%的股权。上海恭之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是发行人第二大股东,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00%的股权。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发行人的第三大股东,是由xxx和xxx共同出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xxx持股 51.70%,xxxx股 48.30%。截至 2019 年 9 月末,上海德xxx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恭之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xxx、xxx、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国通信托·紫金 10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计持有公司 60.85%的股份。
南通泓石投资有限公司是公司 2016 年重大资产重组前的控股股东,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南通泓石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xx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旗铭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 7.49%股权。
xx是公司 2016 年重大资产重组前的股东,截至 2019 年 9 月末,xx及其
一致行动人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 5.40%股权。
2、主要子公司信息
发行人主要子公司详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七)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3、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发行人重要的合营和联营企业详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七)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4、其他关联方情况
(1)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介绍请详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2)发行人其他主要关联方
截至 20019 年 9 月末,发行人不存在其他主要关联方。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诚实信用原则;
2、自愿原则;
3、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应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定价应当公允,参照下列原则执行:
1、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
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4、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公司按照上述第 3 项、第 4 项或者第 5 项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可以视不同的关联交易情形采用下列定价方法:
1、成本加成法,以关联交易发生的合理成本加上可比非关联交易的毛利定价。适用于采购、销售、有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劳务提供、资金融通等关联交易;
2、再销售价格法,以关联方购进商品再销售给非关联方的价格减去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后的金额作为关联方购进商品的公平成交价格。适用于再销售者未对商品进行改变外型、性能、结构或更换商标等实质性增值加工的简单加工或单纯的购销业务;
3、可比非受控价格法,以非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与关联交易相同或类似业务活动所收取的价格定价。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关联交易;
4、交易净利润法,以可比非关联交易的利润水平指标确定关联交易的净利润。适用于采购、销售、有形资产的转让和使用、劳务提供等关联交易;
5、利润分割法,根据上市公司与其关联方对关联交易合并利润的贡献计算各自应该分配的利润额。适用于各参与方关联交易高度整合且难以单独评估各方交易结果的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2019 年 1-9 月发行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9 年 1-9 月 |
快递派件费用 | 3,900.72 | |
快宝(上海)网络技术有 限公司 | 服务费 | 384.74 |
合计 | 4,285.47 |
2018 年度发行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8 年度 |
快递派件费用 | 593.58 | |
甘肃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快递派件费用 | 4,566.26 |
合计 | 5,159.84 |
2017 年度发行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7 年度 |
上海中部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快递派件费用 | 1,733.91 |
甘肃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快递派件费用 | 3,994.28 |
上海申通易物流有限公司 | 快递派件费用 | 154.59 |
上海鑫荣快递有限公司 | 快递派件费用 | 1,614.33 |
合计 | 7,497.11 |
2 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发生过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中,仅有上海申通易物流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子公司,其余关联方均不在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之内。
3 甘肃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xxx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xxx先生配偶之弟,其已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将其持有的甘肃申通快递有限公司股权全部对外转让并辞去执行董事职务。因此自 2019 年 5 月 31 日起,该公司不再属于本公司的关联人。本期债券报告期内公司与甘肃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产生的交易仍为关联交易。
4.上海中部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xxx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xxx先生配偶之弟,其已于 2018
年 4 月 23 日将其持有的上海中部申通快递有限公司股权全部对外转让并辞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职务,因此
自 2018 年 4 月 23 日起,该公司将不再属于本公司的关联人,与其产生的交易不再是关联交易。本小节出
现的上述公司与上海中部申通快递有限公司的 2018 年度的关联交易数据均为 2018 年 1 月至 4 月的数据。
2016 年度发行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6 年度 |
上海中部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快递派件费用 | 1,461.60 |
甘肃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快递派件费用 | 3,625.88 |
上海申通易物流有限公司 | 快递派件费用 | 70.42 |
桐庐安顺快递服务有限公司 | 提供运输 | 10,668.35 |
桐庐安顺快递服务有限公司 | 购买运输设备 | 10,873.11 |
上海虹德申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 | 快递派件费用 | 1,274.02 |
上海xx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快递派件费用 | 1,407.27 |
上海鑫荣快递有限公司 | 快递派件费用 | 1,284.61 |
合计 | 30,665.24 |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关联方名称
2019 年 1-9 月发行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9 年 1-9 月 |
甘肃申通快递有限 公司 | 快递服务 | 725.82 |
甘肃申通快递有限 公司 | 物料销售 | 725.82 |
快宝(上海)网络技 术有限公司 | 电子面单 | 61,043.23 |
合计 | 61,782.73 |
2018 年度发行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8 年度 |
甘肃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快递服务 | 970.60 |
甘肃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物料销售 | 27.32 |
上海中部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快递服务 | 504.05 |
上海中部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物料销售 | 5.84 |
快宝(上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快递服务 | 63,957.68 |
合计 | 65,465.49 |
2017 年度发行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7 年度 |
甘肃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快递服务 | 720.00 |
甘肃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物料销售 | 36.03 |
上海中部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快递服务 | 1,563.98 |
上海中部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物料销售 | 31.87 |
上海申通易物流有限公司 | 快递服务 | 4,691.88 |
上海申通易物流有限公司 | 物料销售 | 18.75 |
上海鑫荣快递有限公司 | 快递服务 | 1,989.40 |
上海鑫荣快递有限公司 | 物料销售 | 21.13 |
申通国际快递(香港)有限公司 | 快递服务 | 144.41 |
申通国际快递(香港)有限公司 | 物料销售 | 0.44 |
申通快递欧洲有限责任公司 | 快递服务 | 41.96 |
STO INTL(USA) | 快递服务 | 1.24 |
合计 | 9,261.09 |
2016 年度发行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6 年度 |
甘肃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快递服务 | 696.81 |
甘肃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物料销售 | 25.79 |
上海中部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快递服务 | 1,445.47 |
上海中部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物料销售 | 24.50 |
上海申通易物流有限公司 | 快递服务 | 3,332.41 |
上海申通易物流有限公司 | 物料销售 | 14.99 |
申通国际快递(香港)有限公司 | 快递服务 | 146.22 |
申通国际快递(香港)有限公司 | 物料销售 | 0.72 |
申通快递欧洲有限责任公司 | 快递服务 | 4.89 |
STO INTL(USA) | 快递服务 | 43.50 |
STO INTL(USA) | 物料销售 | 0.47 |
上海鑫荣快递有限公司 | 快递服务 | 2,488.47 |
上海鑫荣快递有限公司 | 物料销售 | 46.24 |
上海xx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快递服务 | 5,020.41 |
上海xx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物料销售 | 78.40 |
上海虹德申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 | 快递服务 | 1,587.32 |
上海虹德申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 | 物料销售 | 38.76 |
合计 | 14,995.36 |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3、关联租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仅在 2016 年度存在关联租赁,具体情况如下:
2016 年度发行人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金额 |
桐庐安顺快递服务有限公司 | 向发行人一级子公司申通快递有限公司租 赁运输车辆 | 300.00 |
桐庐安顺快递服务有限公司 | 向发行人二级子公司上海昌彤物流有限公 司租赁车辆 | 2.16 |
合计 | 302.16 |
4、关联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关联担保情况。
5、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公司无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6、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万元
项目 | 2019 年 1-9 月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合计 | 363.04 | 743.64 | 803.82 | 771.43 |
7、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方应收项目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名称 | 2019 年 1-9 月 | 2018 年 | 2017 年 | 2016 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快宝(上海)网络技术有限公 司 | 567.72 | - | 69.24 | - | 1,799.53 | - | - | - |
其他应收款 | 快宝(上海)网络技术有限公 司 | 500.00 | - | 500.00 | - | - | - | - | - |
应收账款 | 上海申通易物 流有限公司 | - | - | - | - | 1,332.41 | - | 1,096.20 | - |
应收账款 | 上海鑫荣快递 | - | - | - | - | 438.93 | 4.39 | - | - |
有限公司 | |||||||||
应收账款 | 申通快递欧洲 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 | 16.69 | 0.70 | - | - |
应收账款 | STO INTL (USA) | - | - | - | - | 37.35 | 4.14 | - | - |
应收账款 | 上海虹德申通 快递服务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 30.93 | - |
合计 | 1067.72 | - | 569.24 | - | 3,624.90 | 9.22 | 1,127.13 | - |
(2)应付项目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方应付项目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2019 年 1-9 月 | 2018 年度 | 2017 年度 | 2016 年度 |
应付账款 | 甘肃申通快递 有限公司 | 600.18 | 684.12 | 333.43 | - |
预收款项 | 上海中部申通 快递有限公司 | - | 65.92 | - | - |
其他应付款 | 上海中部申通 快递有限公司 | 2.00 | 2.00 | 2.00 | - |
合计 | 602.18 | 752.04 | 335.43 | - |
(一) 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发行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3,080.2166 万元,控股股
东为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人截至 2019 年 9 月末的前十大股东明细如下。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明细
单位:股、%
排名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本性质 |
1 | 上海德xxx实业发展 有限公司 | 457,709,848 | 29.90 | 限售流通 A 股 |
2 | 上海恭之润实业发展有 限公司 | 246,459,149 | 16.10 | 限售流通 A 股 |
3 | 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 | 118,715,969 | 7.76 | 限售流通 A 股 |
4 | 陈德军 | 3.38 | 限售流通 A 股, A 股流通股 | |
5 | 南通泓石投资有限公司 | 45,340,000 | 2.96 | A 股流通股 |
6 | xx | 44,430,919 | 2.90 | 限售流通 A 股 |
7 | xxx | 40,568,472 | 2.65 | 限售流通 A 股 |
8 | 上海磐石熠隆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 39,561,777 | 2.58 | 限售流通 A 股 |
9 | 宁波xx股权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 38,716,981 | 2.53 | 限售流通 A 股 |
10 | 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 38,344,491 | 2.50 | 限售流通 A 股 |
合计 | - | 1,121,522,951 | 73.26 | - |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公司股权结构图
注 1: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德军直接持有申通快递 3.38%的股份,通过国通信托·紫金 10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间接持有申通快递 1.06%的股份,合计持有 4.44%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xxx个人直接和通过国通信托·紫金 10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间接持有申通快递的股份无变化。
注 2: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德殷控股向德xxx、xxx转让其所持有的申通快递股份事宜已完成变更。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变更为德xxx,直接持有占公司总股本 29.90%的股份;第二大股东变更为恭之润,直接持有占公司总股本 16.10%的股份;第三大股东变更为德殷控股,直接持有占公司总股本 7.76%的股份。xxxx、恭之润系德殷控股的控股子公司,因此,德xxx、xxx、德殷控股系《上市公司收
5 表格中该数据为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xxx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
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关系。由于德殷控股仍为xxx、陈小英 100.00%持有,且德殷控股拥有德xxx 51.00%的股权以及恭之润 100.00%的股权,故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德殷控股,xxx、xxx仍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xxx、xxxxx德殷控股合计持有占公司总股本 46.199%的股权。
注 3:2019 年 3 月 26 日,德殷控股及xxx、xxx与xx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上海德xxx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其中约定,德殷控股拟将其持有的德xxx 49.00%的股权转让给xxxx,xxxx为此将支付人民币对价 4,664,978,770.00 元。
2019 年 6 月 28 日,公司收到德xxx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德殷控股将其所持上市公司 457,709,848 股(占申通快递总股本 29.90%)股份已过户至德xxx。本次过户完成后,德殷控股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降至 23.86%,德xxx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为 29.90%。2019 年 7 月 1 日,德殷控股已将其持有的德xxx 49.00%的股权转让给xxxx并办理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至此,德殷控股持有德xxx 51.00%的股权,xx巴巴持有德xxx 49.00%的股权,xx巴巴通过德xxx间接持有申通快递 14.65%的股份。
注 4:2019 年 7 月 31 日,申通快递发布《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签署购股权协议的公告》,申通快递控股股东德殷控股、申通快递实际控制人xxx和xxx与xx巴巴已签署《购股权协议》。该协议约定,xx巴巴(“投资人”)或其指定第三方(申通快递竞争对手除外)自 2019 年 12 月 28 日三年内(“行权期”),有权向
德殷控股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购买:(1)德xxx 51.00%的股权;以及(2)恭之润 100.00%的股权或恭之润届时持有的 16.10%的申通快递股份(在符合适用中国法律的前提下,视情况而定)的权利(“购股权”)。xx巴巴或其指定第三方(申通快递竞争对手除外)有权在行权期内一次性或分批行使全部或部分购股权。
若xx巴巴行使购股权并完成相应股权/股份转让,xx巴巴将通过持有德xxx 100.00%的股权而间接持有申通快递 457,709,848 股(占申通快递总股本 29.90%)股票;通过持有恭之润 100.00%的股权或恭之润持有的申通快递股份而间接或直接持有申通快递 246,459,149 股(占申通快递总股本 16.10%)股票。因此,xxxx将合计持有申通快递 704,168,997 股(占申通快递总股本 46.00%)股票,申通快递的第一大股东德xxx的控股股东由德殷控股变更为xx巴巴,申通快递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
(二)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xxx先生与xxx女士 100.00%持有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股权,德殷控股直接持有占申通快递总股本 7.76%的股份、通过持有德xxx 51.00%的股权而间接持有占申通快递总股本 15.249%的股份、通过持有恭之润 100.00%的股权而间接持有占申通快递总股本 16.10%的股份,德殷控股合计持有占申通快递总股本 39.109%的股份;xxx先生直接持有占申通快递总股本 3.38%的股份,并通过国通信托·紫金 10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间接持有占申通快递总股本 1.06%的股份;xxx女士持有占申通快递总股本 2.65%的股份;xxx先生与xxx女士为兄妹关系,为公司的一致行动人,两者直接和通过国通信托·紫金 10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间接持有占申通快递总股本 7.09%
的股份,通过德殷控股、德xxx、恭之润间接持有占申通快递总股本 39.109%的股份,合计持有占申通快递总股本 46.199%的股份。发行人控股股东为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xxx与xxx。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结构图
(1) 控股股东情况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单位:万元、%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6.持股比例为德殷控股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合计数。
7.由于德殷控股持有德xxx 51.00%的股权,作为德xxx持股 50%以上的控股股东,有权决定除与xx巴巴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四项事项(其中三项事项范围与《公司法》规定的须经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的事项范围类似;利润分配事项是为保护小股东最基本的获得投资收益的权利设置)外其他全部股
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xxx | 投资管理 | 20,000.00 | 39.109 | 53.76 |
德殷控股成立于 2015 年 11 月 9 日,注册资本 20,00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
地为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北青公路 6878 号 1 幢 2 层 E 区 212 室,法定代表人xxx。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xxx持有德殷控股 51.70%的股权,xxxx有德殷控股 48.30%的股权,两人合计持有德殷控股 100.00%的股份,为其实际控制人。截至2018 年末,德殷控股母公司口径下总资产537,100.73 万元,净资产163,335.80万元;母公司口径下当年全年实现总收入 4,784.65 万元,净利润-2,990.77 万元。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德殷控股母公司口径下总资产 2,039,727.75 万元,净
资产 2,031,026.98 万元;母公司口径下 2019 年 1-9 月实现总收入 27,034.93 元,净利润-1,877.52 万元。
(2) 实际控制人情况
xxx先生的简历请参照下文“现任董事”介绍。
xxx女士,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自 2007 年以来一直任职于申通快递有限公司;自 2016 年 12 月 28 日至 2017 年
9 月 27 日担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2、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质押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xxx、xxx及其一致行动人德殷控股、德xxx、恭之润、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国通信托·紫金 10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直接及间接持有股权及质押情况如下所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质押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持有股数 | 持股占比 | 质押股数 | 质押股数占其 持有股比例 |
东会审议事项,并且能够决定德xxx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故德殷控股拥有对德xxx的控制权。而xxx为德殷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故德殷控股对发行人的表决权与德殷控股股份转让和引入战略投资者前一致,比例仍为 53.76%。
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18,715,969 | 7.76 | 118,715,969 | 100.00 |
陈德军 | 51,675,345 | 3.38 | - | - |
xxx | 40,568,472 | 2.65 | 10,557,733 | 26.02 |
上海德xxx实业 发展有限公司 | 457,709,848 | 29.90 | 359,738,509 | 78.60 |
上海恭之润实业发 展有限公司 | 246,459,149 | 16.10 | 246,459,149 | 100.00 |
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国通信 托·紫金 10 号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 | 16,183,928 | 1.06 | - | - |
合计 | 931,312,711 | 60.84 | 735,471,360 | 78.97 |
3、实际控制人的主要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实际控制人主要对外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序号 | 姓 名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成立日期 | 持股 比例 |
1 | xxx | 杭州军懿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2018/9/21 | 95.00 |
2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闻硕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0 | 2017/6/21 | 51.00 | |
3 | 桐庐君悦广场有限公司 | 4,000.00 | 2009/10/12 | 99.00 | |
4 | 申通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 | 2014/4/23 | 60.00 | |
5 | 上海德英恭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 | 2019/3/20 | 51.70 | |
6 | 上海德英敏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 | 2019/4/1 | 51.70 | |
7 | 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15/11/9 | 51.70 | |
8 | 上海麦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 | 2015/12/8 | 99.00 | |
9 | xxx | 浙江建德富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 | 2009/8/13 | 49.00 |
10 | 浙江英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 | 2016/12/08 | 80.00 | |
11 | 汇泉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 | 2016/12/12 | 90.00 | |
12 | 浙江盈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050.00 | 2015/11/11 | 75.00 | |
13 | 浙江殷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 | 2018/5/2 | 95.00 | |
14 | 浙江英华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0 | 2018/6/1 | 80.00 | |
15 | 浙江至远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 | 2018/6/20 | 60.00 |
序号 | 姓 名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成立日期 | 持股 比例 |
16 | 上海德英恭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 | 2019/3/20 | 48.30 | |
17 | 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15/11/9 | 48.30 | |
18 | 上海德英敏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 | 2019/4/1 | 48.30 |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份 | 职务 | 任职起始时间 | 是否有海外居住权 | 直接持股比 例(截至募集说明书摘要 出具之日)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陈德军 | 男 | 1970 | 董事长 | 2016/12/28 | 否 | 3.38% | 否 |
xx | x | 1985 | 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 2016/12/28 | 否 | - | 否 |
xxx | x | 1967 | 董事 | 2019/5/7 | 否 | - | 否 |
总经理 | 2019/4/9 | 否 | |||||
章武生 | 男 | 1954 | 独立董事 | 2016/12/28 | 否 | - | 否 |
xxx | 女 | 1958 | 独立董事 | 2016/12/28 | 否 | - | 否 |
xxx | x | 1979 | 独立董事 | 2016/12/28 | 否 | - | 否 |
xx | x | 1974 | 监事会主席 | 2018/6/6 | 否 | - | 否 |
xxx | 男 | 1989 | 监事 | 2016/12/28 | 否 | - | 否 |
xxx | 女 | 1989 | 监事 | 2018/6/6 | 否 | - | 否 |
熊大海 | 男 | 1963 | 副总经理 | 2017/3/14 | 否 | 0.00 | 否 |
xx | x | 1977 | 副总经理 | 2017/1/20 | 否 | - | 否 |
xxx | x | 1982 | 财务负责人 | 2018/6/14 | 否 | - | 否 |
注: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xxx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00 股股票,持股比例保留 2 位小数后为 0.00%。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债券的情形。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
他违法违规情况,不存在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019 年 7 月,公司原董事xxxxx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xxxxx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2020 年 3 月,公司原董事xxx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xxx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xxxxx、xxx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少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1、董事
(1)xxx
xxx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自
2007 年以来一直任职于申通快递有限公司,现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
年 12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 年 12 月至今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xxx
xxx先生: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 6 月至 2012 年 7 月担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副总裁;2012 年 7 月至 2017 年 4
月,担任天天快递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2017 年 4 月至 2018 年 2 月,担任江苏xx物流有限公司副总裁;2019 年 4 月至今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9 年 5 月至今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3)xx
xx先生: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年 8 月至 2015 年 11 月担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5 年 11 月至今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6 年 12 月至今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4)xxx
xxx先生:195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毕业,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现任复旦大学司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2016 年 12 月至今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5)xxx
xxx女士:1958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企业法律顾问、注册税务师。现任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咨询业务总监、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庆回音必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常务副会长,浙江省社会科学联合会理事;2016 年 12 月至今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6)xxx
xxx先生: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毕业,清华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研究员,英国特许公认注册会计师,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现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2016 年 12 月至今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
(1)xx
xx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年至今担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监;2016 年 9 月至今担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16 年 12 月至今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 6 月至今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2)xxx
xxx先生:198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1年至今任职于申通快递有限公司,现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监事;2016 年 12 月至今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3)xxx
xxx女士:198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自 2010 年 10 月开始在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工作;2015 年 7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申
通快递有限公司品牌宣传部副总监;2017 年 4 月至 2017 年 8 月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公共事务部总监;2017 年 8 月至今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品牌宣传部总监;2016 年 4 月至今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团委书记;2018 年 6 月至今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3、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xxx
xxx先生:总经理(简历见前述“现任董事”介绍)。
(2)xx
xx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简历见前述“现任董事”介绍)。
(3)熊大海
熊大海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年 1 月至 2012 年 3 月在宅急送快递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副总裁、董事、董秘;
2012 年 4 月至今任职于申通快递有限公司,现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7 年 3 月至今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xx
xx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7年至今任职于申通快递有限公司,现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 年 1月至今任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5)xxx
xxx先生:198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2004 年 7 月至 2016 年 5 月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工作,担任部门经理职务,合伙人;2016年 6 月至 2017 年 6 月在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财务副总监职务;2017 年
7 月至 2019 年 1 月在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职务;2018 年 6 月至今在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负责人。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企业兼职情况如下: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姓名 | 本公司职务 | 兼职企业 | 担任职务 | 在兼职单位是否领取报 酬津贴 |
xxx | 董事 | 上海德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否 |
xxx | 董事 |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否 |
xxx | 董事 | 桐庐君悦广场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否 |
xxx | 董事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闻硕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否 |
xxx | 董事 | 申通投资管理(舟山)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否 |
xxx | 董事 | 淮安xx快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否 |
xxx | 董事 | 浙江申通实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否 |
xxx | 董事 | 江苏申通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否 |
xxx | 董事 | 申通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xxx | 董事 | 杭州市桐庐县浙富小额贷款股份有 限公司 | 董事 | 否 |
陈德军 | 董事 | 蜂网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xxx | 董事 | 浙江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xxx | 董事 | 上海昌彤物流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xxx | 董事 | 上海通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否 |
xxx | 董事 | 浙江钦堂钙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xxx | 董事 | 上海中车通达智慧物流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xxx | 董事 | 杭州军懿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否 |
xxx | 董事 | 上海德英恭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否 |
xxx | 董事 | 上海德英敏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否 |
xxx | 董事 | 上海恭之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否 |
xxx | 董事 | 杭州里xx贸易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否 |
xxx | 董事 | 上海德xxx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否 |
姓名 | 本公司职务 | 兼职企业 | 担任职务 | 在兼职单位是否领取报 酬津贴 |
xxx | 董事 | 杭州xxx工贸有限公司 | 总经理、董事长 | 否 |
xxx | 董事 | 浙江申通万马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xxx | 董事、总经理 | 浙江东润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xxx | 董事、总经理 | 福州中新天天快递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xxx | 董事、总经理 | 肇庆申通物流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xx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 |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否 |
xx | 董事、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 | 上海申通易物流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xx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橙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否 |
xx | 董事、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 | 董事 | 否 | |
xx | 董事、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 | 董事 | 否 | |
xx | 董事、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 | 上海通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董事 | 否 |
章武生 | 独立董事 | 复旦大学司法研究中心 | 主任、教授 | 是 |
章武生 | 独立董事 | 浙江大元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章武生 | 独立董事 | 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章武生 | 独立董事 |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章武生 | 独立董事 | 浙江鸿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xxx | 独立董事 | 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 | 注册会计师、咨询业 务总监 | 否 |
xxx | 独立董事 | 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 | 常务理事、常务副会 长 | 否 |
xxx | 独立董事 | 安庆回音必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xxx | 独立董事 |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xxx | 独立董事 | x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xxx | 独立董事 | 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xxx | 独立董事 | 浙江省社会科学联合会 | 理事 | 否 |
xxx | 独立董事 |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 副教授 | 是 |
xxx | 独立董事 |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xxx | 独立董事 | 亚龙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是 |
姓名 | 本公司职务 | 兼职企业 | 担任职务 | 在兼职单位是否领取报 酬津贴 |
xxx | 独立董事 | x杰亚(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xxx | 独立董事 |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是 |
xxx | 独立董事 |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是 |
xx | 监事会主席 |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职工监事、总监 | 否 |
xx | 监事会主席 | 上海申通x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xxx | 监事 |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xxx | 监事 | 杭州英武堂体育策划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否 |
熊大海 | 副总经理 |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是 |
xx | 副总经理 | 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是 |
xxx | 财务负责人 | 申通投资管理(舟山)有限公司 | 监事 | 否 |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发行人未发行债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权情况如下:
截至 2019 年 9 月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权情况
姓名 | 职务 | 持股数量(股) | |
xxx | 董事长 | 直接持股 | 51,675,345 |
国通信托·紫金 10 号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 | 16,183,928 | ||
合计 | 67,859,273 | ||
xxx | 董事、总经理 | 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通过持有上银基金-兴业银 行-上银基金财富 65 号资产管理计划 2,000 万元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 |
xx | 董事、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 | 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通过持有上银基金-兴业银 行-上银基金财富 65 号资产管理计划 1,100 万元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 |
熊大海 | 副总经理 | 直接持有公司 200 股股票,未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
发行人主要从事以快递业务为核心的综合物流服务,母公司为投资控股型企业,具体业务主要由旗下全资子公司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开展,为表述方便,本节统称为“申通快递”。
“申通快递”品牌成立于 1993 年,随着中国快递市场的发展,申通快递在提供传统快递服务的同时,不断积极开拓新兴业务,为客户提供仓储、配送、系统、客服等 B2C 一站式物流服务、代收货款、贵重物品通道、冷链运输等服务,在国内建立了庞大的信息采集、市场开发、物流配送、快件收派等业务机构。与此同时,申通快递还积极投入建设全球海外仓服务体系,为全球跨境电商提供从头程运输、清关、仓储管理、库存管控、订单处理、物流配送和信息反馈等一条龙供应链服务。
经过二十五年的持续发展,目前申通快递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完善、流畅的自营快递网络。截至 2018 年末,公司快递服务网络共有转运中心 68 个,其
中自营转运中心 60 个,自营率约为 88.24%。公司现有独立网点 2,233 家,服务
站点及门店 25,000 余家,已开通路由达到 10,971 条,已经形成了覆盖率较为全面的快递服务网络。同时,申通国际业务已经拓展至美国、澳大利亚、俄罗斯、英国、日本、韩国等 25 个国家和地区。
在获得快速发展的同时,公司陆续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上海市著名商标”、“中国品牌价值百强物流企业”、“青浦区纳税百强企业”、“2017 中国快递年度品牌奖”、“上海名牌”等众多殊荣,充分地表明公司在社会、行业、客户等方面建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获得了广大消费者的积极认可。
未来,申通快递将继续以快递业务为基础,在深耕主业的基础上,通过打通上下游产业链,从而构建快递、国际、金融、数据和供应链等业务板块,实现公司多元化的战略布局,不断地为申通快递注入发展的新动能,最终实现以快递业务为核心的国际化综合物流服务集团企业的宏伟目标。
公司目前主要的业务为快递业务。传统的快递业务的产品分为三类,一是标准快递业务产品:汽运时效产品,包括限时递、当日递、次晨递、24小时件、48小时件等;航空时效产品,包括重点城市间24小时件;二是增值服务产品:推出
承诺达、代收货款等,三是快递辅料产品,提供信封、文件袋、纸箱等快递包装物。
在国际业务产品方面,公司目前主要有国际小包、国际邮政包裹、海外仓等业务,累计开拓了超过84个海外网点,国际业务服务地区已经覆盖美国、澳大利亚、俄罗斯、英国、日本、韩国等25个国家和地区,进口方面,公司在原有上海、广州、广西进口清关口岸的基础上,拓展了杭州、北京、武汉、长沙、青岛、威海、成都、烟台、福州、深圳、石家庄等口岸,为海外网点打通国内清关渠道;出口方面,公司在国内设立以上海、广州、深圳为集发中心,开通华东华南到美国纽约、洛杉矶的美国出口专线,以及其他出口专线:日本专线、邮政小包,FBA等。根据海外公司业务需要,建立了广州、上海、凭祥合作口岸,并根据个性化需求,与杭州、北京、武汉、长沙、青岛、威海、成都、烟台、福州、深圳、石家庄等口岸建立合作关系,为海外公司打造全方位的口岸服务;与菜鸟网络、网易考拉等大型平台合作,建立成为菜鸟网络认可的跨境电商合作商,合作业务包括香港GFC仓、3pl业务。通过切入多家跨境电商公司提供保税、直邮快递服务,并为海外公司承接线上业务打通渠道,有效增加海外公司业务量,增加业务收入; 2018年上线的ebay项目,涉及的省份、直辖市有陕西、山东、北京、河南等15个省市。公司开发的国际下单小程序“申通国际快递”上线,支持已开通海外网络国家网点区域客户在线下单,一单到底,全链路申通轨迹至国内派送。2018 “快递之夜”中国邮政快递报社年会暨快递行业颁奖典礼,斩获2017年中国快递行业最佳国际发展奖。
在仓储业务产品方面,公司致力成为专业的第三方仓储物流供应链服务商,专注为电子商务行业提供仓储、包装及配送管理一站式服务。目前,公司仓储业务的主要服务对象为电子商务经营中有仓储、加工、配送需求的商家,其中包含但不限于电子商务中平台类企业、平台内运营商家、及独立B2C企业等。
公司于2017年12月收购上海申通易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物流”)并对 其增资,其主营业务为依托申通快递的物流网络为客户提供仓配一体化解决方案,
持续为客户提供标准化及个性化的服务。易物流下设一个昆山分公司,在华东,华中,华南等地设有仓库,营业收入主要为仓储、快递、运输及其他增值服务收入。易物流主要以仓配服务为主线,IT技术为工具,供应链金融为加速器,汇聚实时商业大数据,并将业务领域拓展至快运板块,力争未来五年建成百亿规模的综合型供应链服务提供商。接下来,公司将加快整合加盟网点公司的资源,继续扩大仓储规模,全力打造“申通云仓”品牌。2018年易物流订单量约2,300万单,同比增长79.89%。
公司按照枢纽自建、网点加盟、第三方合作的模式,快速进行复制,建成以中心仓为支点,中小仓相结合的仓配网。公司总部做到在人才上、资金上、领导精力上向以云仓为重点的新业务倾斜,以保证“1+3”战略的真正落地。此外公司继续完善与x仓相配套的相关政策,基于以满足客户需求、帮助客户降本增效的宗旨,公司针对多元化的客户制定个性化的政策及解决方案,以确保新业务推行取得新突破。
在冷链业务产品方面,公司主要提供冷藏、冷冻仓储并提供冷链当日配、次日配、隔日配等供应链服务,冷链成为公司重要的战略发展布局之一。2017年4月,申通有限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申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申雪”),主要定位仓储、运输、配送(B2B、B2C)三类业务。冷链服务可以细分为:入库检测、入库分拣、抄码、存储、装卸、贴标、包装、全程监控、倒柜转运、全程可溯、物流配送、独立存储、实时数据查询和换证等服务。冷链业务以上海作为试点城市,依次不断复制到其它区域和城市;目前,华东核心配送城市已覆盖上海、苏州、宁波、南通、无锡等地。冷库仓储方面,平均库存SKU达643余个,库存利用率84.25%,平均日入库量3,500余件,库存准确率为100%。配送方面,总发货车次6,085余车次,配送区域分布为上海市配95%、华东区域4%、其它1%,配送准确率达98.9%,客户投诉0.1%。2018年1月,公司全资孙公司上海申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已成为“上海市物流协会会员企业”。
申通快递的快递服务业务主要分为揽收、中转和派送三个环节,以及全流程的快件信息服务。
(1)快件揽收派送业务
申通快递的快递揽收派送业务主要分为揽收、中转和派送三个环节。
1)上门揽收
用户可以通过官方电话、官方网站、官方APP、官方微信及合作电商平台等多种方式向快递公司发出寄送快件指令,快递公司系统接收到指令后,通过系统分配至用户所在区域的快递服务网点公司,并由网点公司安排业务人员上门收取快件。
上门揽收过程中,根据国务院于2018年3月2日颁布的《快递暂行条例》规定,用户填写快递运单前,公司业务人员会提醒其阅读快递服务合同条款、遵守禁止寄递和限制寄递物品的有关规定,告知相关保价规则和保险服务项目。同时,公司业务人员将根据规定对用户身份进行实名制身份查验,并登记身份信息,用户拒绝提供身份信息或者提供身份信息不实的,公司将不会进行揽收操作。
网点公司通过与申通快递签订加盟合同,成为申通快递品牌在当地区域的快递承揽方和派送方,负责根据客户需求上门取件或揽收客户上门递送的快递包裹或文件,进行快递初始分拣打包,运送至网点公司在当地的快递转运中心。用户向申通快递下订单的方式包括品牌服务电话“95543”、xxxxx.xxx.xx、移动终端及合作电商平台。各类渠道汇集的用户订单信息,通过申通快递信息系统自
动分配至各加盟商网点公司,并由加盟商网点公司安排业务人员上门取件或由客户送货上门。
2)运送至转运中心
公司业务人员完成快递揽收流程后,将会按照规定及时将快递信息录入系统,并将快递汇集至所在网点公司,由网点公司根据时效要求及时将快递运送至所在 区域的转运中心。
用户寄送的快件通过申通快递的中转网络到达收件方所在地的转运中心时,由转运中心交由当地加盟商网点公司承接运送给最终用户。网点公司派送人员将快件交与用户时,获取面单签收记录,扫描上传登入申通快递快件信息查询系统确认签收。
(2)中转业务
快递中转服务指用户的快递到达快递公司转运中心后,转运中心通过自动化分拣系统进行分拣、称重、扫描并转运至用户寄送目的地所属转运中心的过程。
申通快递的中转业务分为直营和加盟两种模式。直营的转运中心为申通快递的分公司或子公司,分布在全国各地。加盟的转运中心为加盟商投资建设并运营,在申通快递的监督和指导下提供快件中转业务。
申通快递的转运中心在接收各地加盟商网点公司揽收的快件后,将进行打包、称重、分拣等操作,并根据发件方与收件方所在位置确定中转路由及运送方式。陆运件由转运中心之间的物流车队直接运送,对部分偏远可能需要由其他转运中 心进行二次转运。需要通过航空方式进行中转的快件将由航空部通过航空货运代 理公司安排货机仓位及航线时间。
1)分拣作业
转运中心收取网点公司揽收的快件后,将根据快件目的地,依照同城、异地确定中转路由,并通过自动化分拣系统进行分拣、称重、扫描、打包等操作,逐步将各路由快递进行整理打包并进行装车。
2)中转运输
转运中心将确定路由的打包异地快件交由快递公司运输车队或航空代理公司,通过陆运或航空渠道运送至目的地转运中心。如为同一转运中心所辖地的快件,转运中心将交由本地网点公司运输车辆运送至目的地网点。
(3)派送服务
快递派送服务指加盟商网点公司从转运中心接收到达件,并安排快递业务人员负责将快件派送至用户并做相应的交接和结算的过程。
1)从转运中心接收快递
网点公司会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转运中心接收用户的快递,并统一运送至网点公司并进行后续派送。
2)派送至用户
网点公司的快递业务人员将快件派送至用户手中,并做相应的交接和结算。
(4)快件信息服务业务
申通快递的快件信息服务业务主要是通过快递面单等采集客户信息后,经快递电子信息系统全流程的快件定位和查询服务,用户寄出快递后通过快递单号获得对应的信息查询服务。用户交寄快件、填写快递信息后,由揽收网点将快件信息录入快递公司的快递电子信息系统。在该快件的收取、中转、派送环节,面单条码被依次扫描登记,用户可以根据快递单号,通过网站、移动终端APP等途径查询快件的实时状态。
公司主要采用“中转直营、网点加盟”的经营模式,中转直营主要指核心转运中心实行直营化,由于转运中心在区域上处于核心的枢纽位置,在业务流程上也处于关键的环节,因此转运中心的运营对公司而言意义重大。过去,加盟的转运中心存在管理缺位、运营不佳、资金不足等情况,在产能利用及中转效率上难以得到有效提升。2018年,公司大力推进核心转运中心直营化步伐,累计使用约 15亿元收购15个核心城市的转运中心,收购完成后公司通过精益管理、改善运营、提升产能、升级设备等举措大力推动转运中心现代化改造,取得了积极性的效果。
网点加盟主要指末端网点采用加盟模式,加盟模式有利于网络快速布局,并以此不断提升公司业务的区域覆盖率,总部在xx网点利益分配的基础上因成因地施策,充分调动末端网点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有效提升了公司的业务量及服务质量。
总部负责网络建设、中转和运营相关业务,包括分拣、干线运输等,加盟网点负责收派件和支线运输。结算方面,总部对所有费用进行统一结算,寄件方所在的加盟网点向总部支付面单费、物料费、中转费和收件地的派送费等费用,并由总部向派件方所在的加盟网点支付派送费。
(1)申通快递作为“申通快递”的品牌持有方和管理方,制定全国加盟业务发展规划,并细化各区域战略布局,规范和完善加盟业务流程、政策与制度,为全球业务拓展工作提供明确的方向指导和可靠的服务支持,管理申通快递体系内的骨干运输网络及其与各营业网点的业务交接、财务结算。
(2)加盟商在与申通快递签订加盟服务合同后,取得所在区域“申通快递”的特许经营权,负责在授权区域建立“申通快递”服务网点,依照申通快递特许经营制度自负盈亏从事快递的揽收,并接受申通快递委托从事异地至本地快递的派送。
(1)加盟商的筛选与准入
申通快递根据《邮政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加盟网点场地配置、资金实力、人员配置、车辆配置、场地配置和负责人均设定了准入条件和要求,以保证加盟商的服务能力与服务质量。对意向加盟商经申通快递甄选与考查通过后签署《申通快递特许经营合同》。具体来说,主要标准和流程如下:
1)加盟主要标准
申通快递选择加盟商的主要标准有:新加盟的网点负责人必须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管理水平及管理经历、有较强的社会能力,为人正直诚信,有开拓意识、服务理念,具有一定的风险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在地级市开设的网点,首期投资不得低于20万元,县级城市首期投资不得低于10万元;工作人员
数量必须满足当地的市场服务需求;加盟网点必须具备经营快递业务的证照和资质,必须具备工作需要的办公设备、场地、车辆等,确保业务正常开展;加盟网点的场地、车辆形象必须符合总部VI标准要求。
2)加盟流程
主要加盟流程为:加盟申通网络的公司和个人必须事先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向总部网络管理部咨询;在确认欲加盟城市无申通网点后,加盟公司或个人再向网络管理部提交以下书面申请材料;经网络管理部审核、考察后,确认满足开设条件的,方与加盟商签订《申通快递特许经营合同》,颁发《申通商标授权书》;在签订《申通快递特许经营合同》时,加盟商必须向总部交纳保证金及其他各项费用;新加盟网点按照合同要求,在规定日期内开业。
(2)加盟商日常管理
1)制度规范与指引
申通快递通过《网络管理制度》《客服管理制度》《派送时效监控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和规范,通过信息系统对加盟网点进行管理与考核,通过和加盟网点签订《申通快递特许经营合同》从而明确与加盟网点之间的权利义务和法律关系。
2)日常数据实时监控
通过申通快递信息技术平台和管控平台对加盟网点业务信息和服务信息进行日常监控,主要包括业务量、快件签收率、扫描数据规范率和上传及时率、快件延误率、快件遗失率、快件破损率、客户投诉率、客户申诉率、订单处理率、电话接通率、建包规范率等一系列数据指标对加盟网点进行日常监控。当某项数据低于目标值,采取主动告知、专人跟进、培训指导、约谈等措施,并采取一定的处罚措施督促加盟网点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
申通快递一直以来重视快递服务质量的管理和控制,并制定了《服务标准细则》《延误件细则》《破损件细则》《遗失件细则》《传统件先行理赔处理标准》
《降低邮政有效申诉率的考核方案(实行)》和《延误件自动与半自动判罚流程图》等制度以加强公司快递服务质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