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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5
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1.2 投 标 人 须 知 11
1.2.1 总 则 11
1.2.2 招标文件 13
1.2.3 投标文件 14
投标文件的构成 14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5
投标文件填写说明 15
投标报价 16
联合体投标 17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8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8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注 19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
1.2.4 开标、评标 20
1.3 评标结果 30
1.4 质疑、投诉 35
第二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39
第三章 投标文件构成 40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70
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局域网系统项目公开招标邀请函
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委托甘肃运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对检察工作网局域网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JYGZCDL2020003G
二、招标内容:检察工作网局域网项目(详见参数及要求)。三、采购预算:306 万元
四、投标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xx(自拟);
3.供应商提供上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2018 或 2019 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包括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5.2018 或 2019 年缴纳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
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 “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信用甘肃”网站
(xxx.x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日当天,由采购人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无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7.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8.本次公开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备注:请各投标商将投标商资格要求 1 至 7 条内容另备一份(扫描件加盖公司鲜章),并标注“资格性审查资料”及公司名称并盖章。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代表现场审核投标商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进入符合性审查。
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9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0 年 1 月 3 日
(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未注册:在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进行注册。
2.注册成功:注册成功后登录主体共享平台,填写企业信息,按要求上传所需资料,并提交认证。
3.登陆方式:(1)用户登陆:注册手机号+密码+验证码。
(2)证书登陆:CA 证书+密码+口令。
4.报 名:系统登陆后,在首页左下方的招标公告栏中,选择要报名的项目,点击报 名。
技术客服:177 9766 1556 ;6213009 QQ 群:570949385;564860296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0 年 1 月 16 日 8:30-9:00 之间在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0 年 1 月 16 日 9:00 在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开标。
九、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即自 2019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0
年 1 月 3 日止。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单位: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联 系 人:王鸽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联系地址:嘉峪关市和诚西路 14 号
代理机构:甘肃运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 系 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联系地址:嘉峪关市雍平街区西南角
甘肃运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 12 月 26 日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人 | 名 称: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联系人:王鸽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2 | 代理机构 | 名 称: 甘肃运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 嘉峪关市雍平街区西南角 联系人:xxx 电 话: 15339471456 |
3 | 采购项目名称 | 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局域网系统项目 |
4 | 采购文件编号 | JYGZCDL2020003G |
5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6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7 | 付款方式 | 项目采购合同签订完善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所有设备到货支付合同价款的30%,项目整体完工并系统安装、调试、验收、审计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35%,剩余 5%作为质量保证金 1 年后付清。属于城区 检察院的由城区检察院付,属于人民检察院的由人民检察院付。 |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8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xx(自拟); 3.供应商提供上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4.2018或2019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包括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5.2018或2019年缴纳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信用甘肃”网站 (xxx.x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日当天,由采购人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无需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7.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8.本次公开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9 |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 投标文件应编有目录和页码。除投标文件封面以外,每个页面都要编制页码。 |
10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11 | 联合体投标 |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2 | 标前答疑会 | 不召开 |
13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 质疑的时间 | 自招标文件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不含发布当天,以甘肃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时间为准)。 |
14 | 投标人对中 标结果提出质疑的时间 | 自中标公告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不含发布当天,以甘肃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时间为准)。 |
15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 (若项目相关信息变更,请投标人实时关注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因投标人未关注网站更新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16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0年1月16日9:00:00 |
17 | 投标有效期 | 开标后60天。 |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8 |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 1、投标保证金额:40000 元整。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将汇款凭证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中(加盖单位公章)。(部分银行节假日不办理,投标商注意节假日时间,未能按时到账自行负责) 2、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及账号信息在投标人报名时系统会自动分配,请投标人按照报名成功后接收到的提示短信缴纳保证金,投标人也可以登录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在自己的投标报名列表中查询保证金交款账号信息。 3、供应商必须用公司基本账户递交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或其他机构名义交纳,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人投两个及以上标段的,应该按每个标段逐笔递交投标保证金。特别提醒:务必按短信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及账号信息打款,银行缴款成功不代表保证金到账成功,保证金是否到账请投标人自行登录系统查询,查询不到及时联系客服(0937-6213009),否则开标时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及标段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当严格按照以上要求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保证金到账情况以交易中心系统查询为准 |
19 | 保证金账户 | 账户名称: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账号均以短信为准。 |
20 | 投标保证金的退付 | (1)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 5 个工作日内统一退付。 (2)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待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付。 |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21 |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 |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
22 | 签字盖章 |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 |
23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纸质文件5份(1正4副() 同时用U盘准备电子版分项报价表一份, Word格式(递交不退) |
24 | 投标文件的装订及密封 |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的封皮标注“投标文件”字样(正、副本均要求胶装订),并在封皮上标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包段号”“投 标商名称”(盖章)等。若没有加盖公章则视作无效标书, |
25 | 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注 |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投标人名称、年月日;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
26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 |
27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0年1月16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在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开标。 |
28 | 资格审查 |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开标结束由采购人进行审查。要求提供扫描件加盖公司鲜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不进入符合性审查。不 提供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商按无效标处理。 |
29 | 供应商家数计算 | 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一条执行。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 |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 ||
30 |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
注:1.招标文件描述的投标人须知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2.招标文件中获取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与招标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招标公告为准。3.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减少不必要的失 误,有疑问可咨询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理解有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投 标 人 须 知
第一节 总 则请重点关注招标文件中黑字加注内容第一条 项目说明
x招标文件适用于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委托甘肃运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就采购检察工作网局域网系统的公开招标活动。甘肃运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将依法组织招标评审、由采购方委托人和评审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将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二条 定义
1.“采购人”: 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2.“集采机构”:甘肃运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人”“投标供应商”指按本文件规定领取招标文件后参加公开招标活动的供应商。
5.“招标文件”指由甘肃运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澄清补充文件;
6.“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
7.“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第三条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合格的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已成功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10.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包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11.联合体各方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包组中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12.关于分公司投标: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 禁止事项
1.采购人、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投标人参与竞争。
2.投标人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3.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从开标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止,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评标委员会、采购人以
及采购代理机构接触。
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第五条 保证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交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有效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投标费用
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的相关费用,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收取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节 招标文件
第七条 招标文件的构成
1.招标邀请函;
2.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3.采购内容及要求;
4.投标文件构成(提供格式);第八条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的或在解答潜在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发布更正公告,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第三节 投标文件
第九条 投标文件的构成
按照下列顺序编号装订,请各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构成部分做实质完全响应,缺失或遗漏造成的无效标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注:此格式仅供由法定代表人参与开标活动并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署的投标人使用)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此格式仅供由法定代表委托人参与开标活动并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署的投标人使用)
*4.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5.投标人资格声明
6.提供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的副本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2018 或 2019 年缴纳的任意一个月任意一项税种的的凭据,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包括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2018 或 2019 年缴纳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8.供应商提供上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xx(自拟)
10.招标公告中投标商资格要求中须提供的其他相应资质及证明材料
*11.投标报价总表
*12.分项报价表
*13.投标货物偏离表(货物类提供)
*14.投标人服务承诺,格式自制;
1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自选)。
16.采购方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标注“*”的条款为初审条件,有一条不符合要求,投标文件即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第十条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文件资料、图片、说明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招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等,均应使用中文简化字。
2.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第十一条 投标文件填写说明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根据自己的技术水平、商务能力等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真实的响应。
3.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除投标文件封面以外,每个页面都要编制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是投标人的责任。
4.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要求逐项填写。
5.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6.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投标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后审。第十二条、投标报价
1.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的要求,参照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规定的填报内容进行报价(如适用)。
2. 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3. 若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作任何调整。
4. 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或者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5. 投标分项报价应包括:
(1)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全部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全部服务价格、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税费、运输、保险、安装、伴随服务以及履行合同所需的费用、所有风险、责任等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
(2)除非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视为投标无效。
(3)除投标资料表中允许有备选方案外,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 除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此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306 万元,各投标人报价应等于或低于该预算金额,超出预算的报价将视作无效标。
此次公开招标项目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全部内容所
需的全部费用。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报价应包括系统所需货物运输、安装、调试、人工、验收、保险、利润、税金、劳保统筹等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优惠率、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投标报价为最具竞争力的一次性报价,开标后一般不得更改投标价格
(评委认定的属于算术修正的价格调整除外)。且采用单一价格,即不得为某一范围价格。且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投标单位为维护自己的利益,对报价应严格保密。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其它说明: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拨付与中标(成交)人纳税义务挂钩,中标(成交)人必须服从本市税务机关的管理,中标(成交)人须持有税务发票、(国税、地税)预缴税款申报表和本市税务机关(国税、地税)出具的完税凭证申请拨付各类款项。鼓励外地企业在本市设立具有独立法人核算的子公司,凡是设立子公司独立核算的企业,其承揽的政府投资项目在安排财政性资金时予以优先考虑,项目资金将直接支付给设立的子公司。
第十三条 联合体投标
除非投标邀请中另有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投标邀请中规定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则必须满足: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至(六)项规定。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2)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各方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或包组)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或包组)投标。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四条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 60 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甘肃运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五条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准备纸质的投标文件 5 份(1 正 4 副)。同时应用U 盘拷贝一份电子版分项报价表递交备用。
2.投标的纸质文件需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
3.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的纸质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目编码。
5.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投标文件统一用A4 幅面纸印制。
7.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和其正式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其正式的委托代理人如在评标现场进行必要的澄清或答疑时还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以确认其有效身份。
8.投标文件在加盖投标人公章时,不得使用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公司部门章或分支机构章、授权(投标)专用章等代替;否则,投标文件
按无效投标处理。
第十六条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注
1.正、副本均要求胶装订。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副本一起密封,外包装封皮标注“XXX 项目投标文件”字样、招标编号”、“投标商名称”(盖章),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章(公司公章)后递交。
有多个标段(包)的,投标文件按标段(包)分别密封包装后递交。标注包段号。如果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对供应商产生的不利因素由其自行承担。招标机构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2.为方便招标方唱标,供应商请另做一份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投标商公章的报价总表(需打印,手写无效,格式同投标报价总表),单独密封于一小信封内,在该信封上注明“投标报价总表”字样,封皮上注明公司名称并加盖公章,同投标文件一并分别递交(无此投标报价总表招标方无法唱标,视作无效标)
3.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封装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权拒收。对投标人产生的不利因素由其自行承担。
第十七条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须知第十二条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请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
2.递交文件包括:投标文件纸质文件 5 份(1 正 4 副)、U 盘准备电子版分项报价表一份(Word 格式)、“投标报价总表”1 份、资格性审查资料一份。
3.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第十八条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和撤回其投标文件,但集采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十二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第四节 开标、评标
第十九条 开标
(一)甘肃运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工作。开标将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二)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请供应商代表和现场监督人员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并请各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经确认无误后,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供应商单独递交的“投标报价总表”当众拆封,并由唱
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唱标。
(三)未宣读的开标一览表评标时不予承认。
(四)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监督人、招标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五)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当场退还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六)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
当及时处理。
(七)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八)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供应商代表对宣读的“投标报价总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议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九)请各投标商将投标商资格要求 1 至 7 条内容另备一份,并标注 “资格性审查资料”并盖章,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代表现场审核投标商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进入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监督: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监控系统监控并进行光盘刻录,对整个开、评标过程进行监督,保证开、评标的公正性,防止违法行为的产生。
第二十条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5 人组成。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利害关系指:
(一)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
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二)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三)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四)甘肃运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工作。开标将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二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
要求;
(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第二十二条 评标要求原则
招标人组织评标,在监督部门监督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建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标专家共同组成,评委会成员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宗旨,认真细致地做好评标工作。
(1)评委会成员人数不少于 5 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
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评委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评委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4)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
(5)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评委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第二十三条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二)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本办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第二十四条 评标工作程序
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初审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供应商投标资格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不再进行资格性审查),审查主体在资格审查结果表上签字。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对初步被认定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可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技术、商务和价格评审。
1)投标人是否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供电汇凭证等银行证明材料);
2)投标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3)投标报价是否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范围内;
4)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商务、技术等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资格要求除外);
5)投标文件是否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6)投标人能否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投标文件的校核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①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④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
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
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比较与评价。
(1)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
(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 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第二十五条 评标规则及评标办法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参加投标、串通参加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与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作无效文件处理。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 100 分(具体见表 1)。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候补中标候选人……其他投标人中标候选资格依此类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 2 位。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
评分因 素及权值 | 类目 | 评分细则 | 分值 |
价格部分(30分) | 计算方式 | 1、在价格评分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 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 30 |
2、为了控制采购预算,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预算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 |||
3、为了遏制恶意竞标,确保采购需求和科学择优,依据财政部令第 87号文件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必须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说明、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保证按招标文件项目需求提供货物的承诺书。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
技术要求(50分) | 技术参数响应 | 标★项参数为关键技术指标,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项不满足扣 2 分;14 分减完为止。 | 14 |
授权 | 投标人提供桌面云平台软件原厂商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并加盖厂家鲜章,满足得 3 分,没有不得分。 | 3 | |
先进性 | 由于桌面云计算、存储资源集中部署,用户利用瘦终端通过网络远程访问云桌面,为了保证网络波动时用户的使用体验,所提供"桌面云软件"具备调整桌面协议各个通道带宽的功能,对耗带宽的通道限速,可在低带宽应用场景优先保障流畅度,提供软件功能截图证明,满足得 3 分, 不满足不得分。 | 3 | |
为了满足高分辨率终端使用桌面时可以灵活调整桌面分辨率,改善视觉体验,所提供"桌面云软件"要求支持用户直接在虚拟机设置桌面的分辨 率,提供软件功能截图证明,满足得 3 分,不满足不得分。 | 3 | ||
为保证数据存储的安全可靠,所投提供存储支持端到端的 DIF+T10 PI,防止静默数据错误,提供第三方测试报告,满足得 2 分,不满足不得 分。 | 2 | ||
兼容性 | 为了保证 Windows Server 操作系统在虚拟化平台上能够获得微软的 服务保障,所提供"虚拟化软件"需要通过微软 SVVP 认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厂家鲜章,满足得 3 分,不满足不得分。 | 3 | |
为方便所提供设备及软件的统一运维管理及售后保障,要求所投计算节点、存储、桌面云软件、交换机为同一品牌,满足得 5 分,不满足不 得分。 | 5 |
安全性 | 所提供"虚拟化软件"须入围中央政府集中采购协议供货软件名单,并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正版软件采购网可查,提供网页链接及截图 证明,满足得 2 分,不满足不得分。 | 2 | |
所提供"虚拟化软件"符合安全产品市场准入要求,具备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增强级)销售许可,提供销售许可证书复 印件证明并加盖厂家鲜章,满足得 2 分,不满足不得分。 | 2 | ||
为保障所提供"虚拟化软件"运维管理操作可审计,支持记录操作维护人员通过运维管理系统进行的操作日志,系统操作维护人员可以在运维管理系统中筛选并查看、导出、操作日志,不允许删除日志,提供软件功 能截图证明,满足得 3 分,不满足不得分。 | 3 | ||
为了保证身份安全,所提供"桌面云软件"要求支持瘦终端与身份信息进行绑定,绑定后用户只能在指定的瘦终端接入并使用桌面云,在其他终端上用户无法接入云桌面,提供软件功能截图证明,满足得 2 分,不 满足不得分。 | 2 | ||
方案设计 | 投标人应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建设的设计方案和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设计的合理性、可行性、先进性等方面进行打分,优秀得 4 分,良好得 3 分,一般得 1-2 分,较差不得分。 | 4 | |
提供完善的售后方案:包括售后服务计划、售后服务流程、故障 响应 时间、质量保证期限及范围、培训等方案,根据合理性得分, 优秀得 4 分,良好得 3 分,一般得 1-2 分,较差不得分。 | 4 | ||
商务部分(20分) | 商务资质 | 1、投标人具有 ITSS 数据中心服务能力成熟度标准符合性证书二级及以上 2、投标人具有 ITSS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贰级及以上 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全部满足得 4 分,否则不得分。 | 4 |
1、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壹级 2、投标人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每满足 1 项得 1 分。 | 2 | ||
1、投标人具有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具有ISO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具有ISO20000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每满足 1 项得 1 分。 | 3 | ||
1、信息安全运维服务资质三级; 2、信息安全软件安全开发服务资质三级; 3、信息安全服应急处理服务资质三级; | 3 |
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全部满足得 3 分,否则不得分。 | |||
类似业绩 | 投标人具有三年内 300 万以上类似业绩,要求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复印件,一个 1 分,满分 3 分。 | 3 | |
服务能力 | 服务人员要求:ITSS 服务项目经理至少 2 人,ITSS 服务工程师至少 2 人,提供人员证书,满分 2 分,每缺一个证书扣 0.5 分。 投标人工商注册在项目实施地或在项目实施地具有正式直属分支机构 (以营业执照为准),以保证售后服务响应的及时性,满足得 3 分,否则不得分。 | 5 | |
总分 | 100 |
第二十六条、政府采购项目优惠政策说明
1. 根据财库【2011】181 号文件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小型 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投标报价不变)。申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真实性负责。
2.在报价相同的情况下,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由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复印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3.对监狱企业提供的自产产品或提供的其他监狱企业生产的产品的投标报价给予 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
4.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自产产品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 产品的投标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
评标价。
5.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6.评标中遇到的其他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
第二十七条 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
(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评标方法和标准;
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⑤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2) 评标报告由评委会全体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
①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②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③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④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结果
第二十八条 中标人的确定
招标单位应当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定标程序:采购人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甘肃运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
“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它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中标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邀请招标采购人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的,还应当将所有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第二十九条 中标通知书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交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第三十条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合同授予原则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经评委会评议推荐采购人确认的投标人。若因中标人违约或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被授予合同,则合同将授予排序在该投标人之后的下一个投标人。
招标人保留在签订合同时调整方案需求和变动所购设备或材料数量的权力。
2)合同的签署、履行及验收
中标人于中标通知书中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需方与中标人是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直接、全部责任承担
人。招标人所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对需方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需方拒绝签订供货合同或擅自改变中标内容,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定金罚则及损害赔偿的原则处罚并办理。若中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需方签订合同,或变相签订合同,招标人依监督职能可采取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等措施,并可按照财政部令〔2017〕第 87 号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规定办理。此时可由招标人按照排名顺序与下一投标人签订合同。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履行合同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验收
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第三十一条 无效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审核中有关无效标的情形(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判定)
1)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的;
2)投标人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3) 投标文件无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者法人授权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的;
4)投标函、投标企业法人授权函、投标报价表及投标货物偏离表未填报的;
5)投标人未能提供法人授权函等证明文件和资料的,或提供的证件不齐或无效;
7) 投标文件以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方案进行投标的(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详细评审中有关无效的情形(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判定)
1.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出现下列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投标嫌疑的: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
(3)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的;
(6)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7)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采购事宜的;
(8)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 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
(9) 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2.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任何一项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 规定的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如果有);
3.投标报价存在缺漏项、少报、错报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投标价格进行调整,投标人不接受调整方式的,或不接受调整后的价格的;
4.商务部分或技术部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为不合格的。
5.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投标;
(三)详细评审中有关恶意串通投标的有关情形(否决相关供应商投标(响应)文 件,并报告采购人本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通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的;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的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 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
第五节 其他
第三十二条 废标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核批准的除外);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投标人的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做无效标处理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采购当事人。第三十三条 采购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发改办价格
[2003]857 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规定,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取得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向受托人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第三十四条 投标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a.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b.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供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d.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属于不合格供应商,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
被取消
质疑、投诉
第三十五条 澄清或质疑
1.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质疑
投标人应尽早下载招标文件,若有异议需澄清,请在招标文件质疑期
x以书面形式现场递交至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具体内容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作出答复,(对采购程序和过程的质疑有代理机构答复,对采购需求和中标结果的质疑由采购人答复)。若答复时间直接影响到投标环节,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对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的质疑综合说明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招标人应当及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投标人质疑实行实名制,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
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质疑和答复的时限
1.投标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若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下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1)关于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2)关于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3)关于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在中标结果信息发布后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4)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3.投标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参与被质疑项目的投标人;
(2)必须在规定的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4.质疑函的递交及地点
(1)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提起质疑的投标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质疑事项;
③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④请求和主张。
质疑函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质疑函由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质疑地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
(2)质疑函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的形式。
由法定代表人递交质疑函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投标人递交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投标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均为原件)及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 XXX 项目质疑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应当向质疑供应商签收
回执
(4)质疑供应商要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对供应商质疑的答复
招标人应在收到质疑函 7 个工作日内根据澄清或质疑函的具体内容相应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作出答复的将以
书面形式通知提出澄清或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或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布。
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同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
(2)被质疑人为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 (3)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
(4)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 (5)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澄清或质疑函的;
(6) 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5.投诉
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15
个工作日过后视为放弃投诉。
6.质疑函模板(见第三章)第三十六条 保证金
如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质量保证金;
4.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
为;投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5.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中标公示前和中标公示期间,第一成交候选人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的。
7.中标弃标的法律责任及处理方式:中标人的任何弃标行为都是违约行为(不可抗力导致的除外)。中标人放弃中标后,重新招标导致的时间延误和社会成本增加,顺延成交结果导致合同价格抬升,采购人将蒙受合同价格损失。恶意弃标行为出现后,采购人有权要求弃标人依法承担赔偿合同差价损失,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报财政部门给予通报。
第三十七条 其他
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 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否则,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给予不良行为纪录;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2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 审、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否则,给予违反规定的 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其评标专家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影响中标 结果的,中标无效。
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所有。
4.本招标文件如于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等有差异的部分,以网上最终 发布的为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服务需求
第一部分、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云桌面系统建设清单
序 号 | 名称 | 参数 | 数 量 | 单 位 |
2U 机架式服务器,国内知名品牌,非 OEM 产品; | ||||
处理器:配置≥2 颗英特尔至强金牌 6132(2.6GHz/14-core)处理器; | ||||
内存:提供≥24 个内存插槽,本次配置≥14 块 32GB 2666MT/s DDR4 内 | ||||
存; | ||||
硬盘:提供≥8 个 2.5"硬盘插槽,配置≥2 块 600GB 10K RPM SAS 硬盘; | ||||
PCIe 扩展:支持≥10 个 PCIe 扩展槽位; | ||||
RAID 卡:配置≥1 块高性能 SAS/SATA RAID 卡,支持 RAID 0,1,10; | ||||
桌面 | 网络接口:配置≥2*GE 电口,≥4*10GE 光口(满配多模光模块); | |||
1 | 云服 | 可管理和维护性:1.集成系统管理处理器支持:自动服务器重启、风扇 | 3 | 台 |
务器 | 监视和控制、电源监控、温度监控、启动/关闭、按序重启、本地固件 | |||
更新、错误日志,可通过可视化工具提供系统未来状况的可视显示;2. | ||||
具有图形管理界面及其他高级管理功能;3.支持远程监控图形界面,可 | ||||
实现与操作系统无关的远程对服务器的完全控制,包括远程的开机、关 | ||||
机、重启、虚拟软驱、虚拟光驱等操作; | ||||
兼容性:支持 Windows、Redhat Linux、SuSE Linux、Citrix XenServer、 | ||||
FusionSphere、VMware 等主流操作系统; | ||||
售后服务:提供原厂三年硬件维保服务; | ||||
2U 机架式服务器,国内知名品牌,非 OEM 产品; | ||||
处理器:配置≥2 颗英特尔至强金牌 5115(2.4GHz/10-core)处理器; | ||||
内存:提供≥24 个内存插槽,本次配置≥6 块 32GB 2666MT/s DDR4 内 | ||||
存; | ||||
硬盘:提供≥8 个 2.5"硬盘插槽,配置≥2 块 600GB 10K RPM SAS 硬盘; | ||||
PCIe 扩展:支持≥10 个 PCIe 扩展槽位; | ||||
RAID 卡:配置≥1 块高性能 SAS/SATA RAID 卡,支持 RAID 0,1,10; | ||||
虚拟 | 网络接口:配置≥2*GE 电口,≥4*10GE 光口(满配多模光模块); | |||
2 | 化服 | 可管理和维护性:1.集成系统管理处理器支持:自动服务器重启、风扇 | 3 | 台 |
务器 | 监视和控制、电源监控、温度监控、启动/关闭、按序重启、本地固件 | |||
更新、错误日志,可通过可视化工具提供系统未来状况的可视显示;2. | ||||
具有图形管理界面及其他高级管理功能;3.支持远程监控图形界面,可 | ||||
实现与操作系统无关的远程对服务器的完全控制,包括远程的开机、关 | ||||
机、重启、虚拟软驱、虚拟光驱等操作; | ||||
兼容性:支持 Windows、Redhat Linux、SuSE Linux、Citrix XenServer、 | ||||
FusionSphere、VMware 等主流操作系统; | ||||
售后服务:提供原厂三年硬件维保服务; |
国内知名品牌,非 OEM 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以保证后续产品的延 | ||||
续性; | ||||
★全闪存阵列(不允许使用可插机械硬盘的混合存储阵列),一体化统 | ||||
一存储架构,支持 SAN 和 NAS 一体化,存储操作界面同时提供块存储和 | ||||
文件系统服务; | ||||
实配 SAN 功能(配置 IP SAN 和 FC SAN 功能),NAS 功能支持 NFS、CIFS、 | ||||
NDMP、多租户、日志审计、目录配额; | ||||
为了保证桌面云用户良好的访问体验,要求存储稳定时延≤500us,包 | ||||
括开启增值功能的情况下,包括开启重删、压缩、复制、快照、双活等 | ||||
多个功能(不少于 3 个); | ||||
控制器:实配≥2 个存储控制器,控制器之间采用高速 PCIe 或者 IB 连 | ||||
接,最大可扩展为 16 个控制器; | ||||
缓存配置:系统内任意一个控制器缓存容量配置不低于 128GB(纯硬件 | ||||
缓存,不含任何性能加速模块、FlashCache、PAM 卡、SSD Cache、SCM | ||||
等)。提供断电保护功能,在出现电源故障时,可将高速缓存内容转储 | ||||
至非易失性内部存储设备上(非通用服务器架构); | ||||
前端主机接口:双控配置≥8*10GE 主机接口,具备控制器在线主机接口 | ||||
IO 模块热拔插功能; | ||||
后端磁盘通道:双控配置≥4 个 4*12Gbps SAS3.0 磁盘通道,磁盘通道 | ||||
桌面 | 带宽≥192Gbps; | |||
3 | 云系 统盘 | ★硬盘:系统实配≥12 块 960GB SSD SAS 硬盘,系统最大支持 1400 块 硬盘; | 1 | 台 |
存储 | 提供 SSD 寿命监控技术,并在系统中显示每一块 SSD 硬盘的磨损度以及 | |||
预估剩余寿命; | ||||
配置智能数据重删压缩使用许可,提供全局在线重删和压缩技术,非后 | ||||
重删和压缩技术; | ||||
在线重删和在线压缩支持均可单独开启或者关闭,非默认打开且不开关 | ||||
闭; | ||||
配置服务质量控制功能,能够对存储系统中的计算资源、缓存资源、并 | ||||
发资源以及硬盘资源进行智能分配和调节,以满足多种不同重要性业务 | ||||
在同一台存储设备上的不同服务质量要求; | ||||
配置自动精简配置,可实现存储资源的按需分配,实现零检测和已删除 | ||||
空间的回收,提高空间利用率; | ||||
应用感知的全闪存架构,可按照业务类型设置基础块大小,以实现细粒 | ||||
度的 SSD 块读写; | ||||
配置基于 Unix、Windows、Linux 等操作系统的多路径负载均衡软件; | ||||
配置阵列管理软件,支持基于 Web 的 GUI 和可编程的 CLI 管理方式,图 | ||||
形化管理界面支持中文、英文两种模式;支持管理界面告警与声光告警、 | ||||
支持 Emai 告警与短消息告警、支持远程 Modem 拨号连接以便进行远程 | ||||
故障处理、支持日志信息导出; | ||||
售后服务:提供原厂三年硬件维保服务,设备生产商需在国内设有 400 | ||||
技术服务热线。 |
国内知名品牌,非 OEM 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以保证后续产品的延 | ||||
续性; | ||||
存储架构:采用盘控一体架构,支持 SAN 和 NAS 一体化,不需额外配置 | ||||
NAS 网关,存储操作界面同时支持快存储和文件系统服务; | ||||
实配 SAN 和 NAS 功能,SAN 配置 IP SAN 和 FC SAN 功能,NAS 配置 NFS、 | ||||
CIFS、NDMP、多租户、日志审计、目录配额功能; | ||||
★NAS 采用专业存储操作系统提供文件系统服务,不接受采用服务器 | ||||
+Windows Storage Server 操作系统的方式提供文件系统服务,提供存 | ||||
储系统功能界面截图; | ||||
★配置≥2 个控制器,控制器采用多核处理器,处理器总物理核心数≥ | ||||
28 核。双控之间(含 SAN 与 NAS)采用 PCI-E/Infiniband/RDMA 互联(非 | ||||
IP/FC 互联),最大可扩展至 16 个控制器; | ||||
缓存配置:系统内任意一个控制器缓存容量配置不低于 128GB(纯硬件 | ||||
缓存,不含任何性能加速模块、FlashCache、PAM 卡、SSD Cache、SCM | ||||
等); | ||||
控制器缓存均具备断电保护功能,在出现电源故障时,可提供充足的电 | ||||
源,将高速缓存内容转储至非易失性内部存储设备上(非通用服务器架 | ||||
构); | ||||
★主机接口:每控制器最大支持 20 个主机接口,本次配置≥8 个 GE, | ||||
4 | 桌面云数据盘存储 | ≥8 个 10GE 光口(含光模块)主机接口,为方便主机接口卡更换,控制器在线运行时,能够对主机接口卡进行热插拔; 后端磁盘通道采用 SAS3.0,配置≥4 个 4*12Gbps SAS3.0 磁盘通道,磁盘通道带宽≥192Gbps; ★硬盘类型支持 NVMe SSD、SAS SSD、SAS、NL-SAS,配置≥10 块 6TB 7.2K | 1 | 台 |
RPM NL SAS 硬盘,支持 RAID 0,1,5,6,10,50,双控最大支持配置 1200 | ||||
块硬盘; | ||||
配置自动精简配置,可实现存储资源的按需分配,实现零检测和已删除 | ||||
空间的回收,提高空间利用率; | ||||
配置数据销毁软件,支持通过全零或随机数据覆盖写来销毁数据; | ||||
配置存储多路径管理软件,支持链路冗余、负载均衡和链路故障切换, | ||||
支持 Windows\Linux; | ||||
配置存储报表功能,能够提供针对存储的性能、容量、趋势的报表信息, | ||||
可导出报表; | ||||
支持 QoS 功能,提供图像化管理界面, 能够按照 IOPS、吞吐量、响应时 | ||||
间等维度进行策略调整; | ||||
配置存储阵列管理软件,支持基于 Web 的 GUI 和可编程的CLI 管理方式, | ||||
图形化管理界面支持中文、英文两种模式; | ||||
支持管理界面告警、声光告警、邮件告警、短消息告警,支持远程 Modem | ||||
拨号连接以便进行远程故障处理,支持日志信息导出; | ||||
控制器自带掉电保护模块,保证掉电时缓存中的数据可安全写入硬盘永 | ||||
久保存; | ||||
完全的硬件冗余,系统没有硬件级别的单点故障,IO 模块可以不停机热 | ||||
插拔; |
售后服务:提供三年原厂免费硬件保修服务,厂商在国内设有 400 技术服务热线; | ||||
★配置:48 个xxx口,6 个 100G 光口,2 个交流电源,24 块万兆多 | ||||
模模块(850nm,0.3km,LC),1 个 40G 高速电缆; | ||||
交换容量≥4Tbps,包转发率≥1600Mpps; | ||||
高度 1U,固定接口交换机,电源 1+1 备份,风扇 3+1 备份,支持前后、 | ||||
后前风道; | ||||
支持 Access、Trunk 和 Hybrid 三种模式,支持 M-LAG; | ||||
支持 RIP、OSPF、ISIS、BGP 等 IPv4 动态路由协议,支持 RIPng、OSPFv3、 | ||||
ISISv6、BGP4+等 IPv6 动态路由协议; | ||||
5 | 数据中心交换机 | ★支持 IP 报文分片重组;支持 BFD 3.3ms 检测周期; 支持 Vxlan,且支持 BGP EVPN 特性; ★支持微分段,支持 NSH,提供第三方测试报告; 支持方式 Dos、arp 攻击和 ICMP 攻击,支持 IP、MAC、端口和 VLAN 的组 | 1 | 台 |
合绑定,支持 AAA、Radius 和 TACACS 认证; | ||||
支持组播流量抑制,支持 IGMP Snooping ,支持 IGMP Proxy; | ||||
★支持 Telemetry,支持 VxLAN OAM: VxLAN ping, VxLAN tracert, | ||||
提供第三方测试报告; | ||||
支持 SNMP V1/V2/V3、Telnet、RMON、SSH; | ||||
支持配置回滚; | ||||
★支持缓存的微突发检测,提供第三方测试报告; | ||||
支持 Netstream; |
6 | 桌面云软件授权 | 国内知名品牌,提供至少 3 年软件订阅升级及 7x24 原厂远程电话技术支持服务; 桌面云系统支持 Windows7、Windows 10,支持虚拟机用户单点登录 Windows 虚拟机; 接入设备支持 PC、笔记本、瘦客户机、ChromeOS 终端、Android TC 以及xx的移动终端; 在虚拟机开机、关机过程中,用户可完整看到虚拟机开机和关机过程,提供类似于 PC 一样的体验; ★支持单客户端同时登录多个桌面,并在不断开链接的情况下,实现多桌面屏幕的快速切换,提供实际操作的截图证明; ★为了快捷更新办公环境,方案提供批量修改 CPU/内存规格,重启虚拟机生效;提供在线增删虚拟网卡、在线增加磁盘的功能,提供软件功能截图证明 为了保护关键数据防止拍照,提供安全水印功能。可以设置水印的位置、条数、RGB 值等参数; 支持单终端双桌面办公:当用户单终端双屏办公时,可以同时登录两个不同的 VM,每个屏幕分别呈现 1 个 VM 的桌面;也可以用于 PC 办公场景,一个屏幕显示本地 PC 桌面,一个屏幕显示远程虚拟桌面; 为了确保关键用户业务的连续性和体验感,提供 VIP 桌面。对 VIP 桌面提供 CPU、内存等资源保障和实时看护,故障时支持邮件通知管理员;为了加强管理员和用户之间的交互、适度改变工作环境,提供管理员通过工具更换登录界面上的网页标签图标、系统 LOGO 图片、每日提醒图片、登录图片和背景图片。; 为了便于故障维护,提供桌面云连接修复工具,如对网卡状态、桌面代理、IP 地址、系统时钟、桌面服务状态、虚拟机注册状态等进行检查,有异常情况可一键修复,减少管理员维护工作量; 支持虚拟桌面的批量创建、批量关联、批量解关联、批量开机、批量启动、批量重启; 支持虚拟桌面快速发放,一次操作就可以完成虚拟机的创建与发放,无需管理员中间干预; 软件能够提供直观的在线人数、用户使用时间、用户登录信息、未使用虚拟机的统计; 为了方便维护和存档,提供虚拟机信息导出功能,包括虚拟机名称、虚拟机规格、运行状态、登录状态、分配状态、分配类型、桌面组名称、所属用户、登录用户、所属集群、VLAN、IP 等信息。; 桌面云管理组件采用主备方式部署,以确保平台的可用性,管理数据保 存多个节点,单节点故障不影响系统可靠性; | 95 | 套 |
7 | 虚拟化软件 | ★软件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研发能力,提供≥6 颗物理 CPU 授权以及 3 年软件升级维保服务; 支持虚拟机生命周期管理,支持查询、创建、删除、启动、关闭、重启、休眠、唤醒、克隆虚拟机; 支持虚拟机 CPU/内存热添加,当虚拟机操作系统不支持 CPU/内存热添 加时,支持重启虚拟机操作系统而不是停止启动虚拟机,使得热添加的 | 1 | 套 |
CPU/内存生效; 支持虚拟机的 CPU QoS 控制,包括控制虚拟机获得的最低计算能力和最大计算能力;支持虚拟机的内存 QoS 控制,控制虚拟机最低可获取的物理内存; 支持虚拟机启动阶段的负载均衡策略,虚拟机启动时根据集群内主机的实时 CPU、内存负载情况动态选择运行的主机; 支持同一 CPU 厂商不同 CPU 型号服务器组建在同一逻辑集群中,方便服务器 CPU 型号升级后,集群扩容; 支持一致性快照、虚拟机磁盘快照与内存快照三种快照模式,支持快照数量统计,对于内存快照,在故障恢复时,可对虚拟机快照时刻的磁盘数据和内存数据同时恢复; 支持通过文件夹对虚拟机进行分组,不同类型的虚拟机实现逻辑分组管理,方便运维,文件夹深度最多可以支持 5 层,并可以对分组虚拟机批量进行关闭、启动、休眠、唤醒、克隆等操作; 支持网卡直通,支持物理网卡可以关联给特定的虚拟机,并支持物理网卡由某虚拟机独占,以客户高网络带宽高的需求;支持虚拟机运行时快照功能,虚拟机快照内容包括:虚拟机的电源状态、内存、硬盘、网卡以及 CPU 寄存器; 支持虚拟交换机,通过对接受和发送的流量进行整形保证网络质量,至少支持平均带宽、峰值带宽、突发大小、优先级、DHCP 隔离、广播抑制、 TCP 校验和的设置; ★支持将虚拟交换机端口属性配置为普通或者中继(Trunk),以满足虚拟机内需要配置带 VLAN 属性网络的配置诉求(提供截图证明) 支持本地存储、IP-SAN、FC-SAN、NAS 等不同类型的存储设备,支持这些存储资源的添加、删除、查询、扫描,支持在存储资源上进行卷的创建、查询、挂载、卸载、删除、清零删除功能; 支持虚拟机 HA 功能,虚拟化系统在服务器硬件故障导致虚拟机宕机的情况下,可自动地将虚拟机在其它正常的服务器启动; 支持虚拟机热迁移功能,在虚拟机运行期间,通过手工或自动地实现虚拟机在集群之内的不同物理机之间迁移,保障业务连续性; 支持在虚拟机关机或开机情况下,虚拟机的卷迁移至其他存储单元中,可以在存储虚拟化管理下的同一个存储设备内、不同存储设备之间进行迁移; 支持无共享存储的虚拟机热迁移功能,虚拟化平台可以让不同存储介质上的虚拟机,在不同的节点之间无缝地进行热迁移; 运维管理系统需基于全 B/S 架构,要求在同一个管理系统中实现:硬件资源管理、逻辑拓扑监控、告警与事件管理、系统监控、虚拟资源管理、系统配置、用户管理、操作日志查询; 支持对物理服务器进行的维护操作:上电,下电,安全重启,安全下电, 进入维护模式,退出维护模式; |
8 | 桌面云瘦终端 | CPU 架构: x86 平台;CPU :Intel 双核 2.41GHz;内存≥2G 内存;存储≥16G SSD ★网络:提供至少 1 个 1000 Base-X SFP 端口,可支持选配内置无线网卡 USB:USB 接口数量≥6,其中前置 USB3.0 口至少 1 个;前置不少于 2个;后置不少于 4 个 串口:1 个串口复合口(扩展 4 串);并口:1 个并口;其他接口:2 个 PS/2 鼠标/键盘口 音频:2 个,1 Line Out + 1 Mic,采用 ALC662 芯片显示:提供 DVI-I 接口,支持 DVI、VGA 接口显示器 ★辐射等级:采用含金属屏蔽壳的设计方式,辐射等级为 CLASS B 级(通过 3C 证书或报告判断)。(提供截图) 网络唤醒:终端支持在异常掉电关机情况下可网络唤醒。协议类型:支持 ICA、PCoIP、RDP、HDP 四种协议。 双显:支持双显显示,扩展模式、复制模式。 系统安全:采用专业云接入操作系统,系统无法访问本地资源,如磁盘、开始菜单、桌面,所有系统配置集中统一。 系统配置:支持系统时间、键鼠、云服务、网络、证书、声音、显示、外设等常规配置。 网络诊断:为保障桌面接入的可靠性,终端系统需提供网络诊断特性,协助定位网络问题。 售后服务:提供三年原厂免费硬件保修服务。 | 95 | 台 |
9 | 光交换机 | ★配置:48 个xxx口,4 个xxx口,双交流电源,2 个万兆多模模块(850nm,0.3km,LC); 交换容量≥750Gbps,包转发率≥250Mpps;整机缓存≥256Mbytes;支持业务扩展插槽数≥1,可扩展支持 10G、40G 接口; 支持统一用户管理功能,屏蔽接入侧差异,支持 802.1X/MAC/Portal 等多种认证方式,支持对用户进行分组/分域/分时的管理,用户、业务可视可控; 支持 4K VLAN,支持 QinQ,灵活 QinQ、支持端口 VLAN、协议 VLAN、IP子网 VLAN;支持 Super VLAN、支持 Voice VLAN、支持组播 VLAN;支持 IGMP v1/v2/v3、PIM-SM、PIM-DM、PIM-SSM; 支持静态路由、RIP v1/v2、OSPF、BGP、ISIS、RIPng、OSPFv3、ISISv6、 BGP4+; ★支持 IPv4 路由表≥512K,支持 IPv6 路由表≥64K; ★支持 VxLAN 功能,支持 VxLAN 二层网关、三层网关,支持 BGP EVPN,实现自动建立隧道; 支持 IPv6、支持 IPv4/IPv6 双栈、IPv6 over IPv4 隧道、IPv4 over IPv6隧道; ★支持真实业务流实时检测技术,实时检测网络故障;支持防 ARP 攻击、DOS 攻击、ICMP 防攻击、CPU 防攻击; 支持 SNMP v1/v2/v3、Telnet、RMON、SSH,支持通过命令行、Web、中文图形化配置软件等方式进行配置和管理,支持自动配置、批量升级; | 3 | 台 |
10 | 单模模块 | 光模块-SFP-GE-单模模块-(1310nm,10km,LC) | 190 | 块 |
11 | 显示器 | 尺寸≥21.5 英寸 分辨率≥1920X1080 接口同时支持 HDMI 和 VGA | 95 | 台 |
12 | 显示器支架 | 支持 VESA 标准安装孔位承重≥5KG 钢制材质 可升降、旋转、高低任意悬停桌面无打孔安装 | 95 | 套 |
13 | KVM 切换器 | VGA 二进一出视频切换 USB 输入、输出接口≥2支持分辨率≥1920X1080 支持 USB 键鼠、打印机共享 | 95 | 台 |
14 | 原厂实施服务 | 存储实施服务 桌面云解决方案实施服务 云计算虚拟化解决方案实施服务 | 1 | 套 |
15 | 集成服务 | 平台设备、终端设备等集成服务 | 1 | 项 |
第二部分、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云桌面系统建设清单
1 | 桌面云瘦终端 | CPU 架构: x86 平台;CPU :Intel 双核 2.41GHz;内存≥2G 内存;存储≥16G SSD ★网络:提供至少 1 个 1000 Base-X SFP 端口,可支持选配内置无线网卡 USB:USB 接口数量≥6,其中前置 USB3.0 口至少 1 个;前置不少于 2 个;后置不少于 4 个 串口:1 个串口复合口(扩展 4 串);并口:1 个并口;其他接口: 2 个 PS/2 鼠标/键盘口 音频:2 个,1 Line Out + 1 Mic,采用 ALC662 芯片显示:提供 DVI-I 接口,支持 DVI、VGA 接口显示器 ★辐射等级:采用含金属屏蔽壳的设计方式,辐射等级为 CLASS B级(通过 3C 证书或报告判断)。(提供截图) 网络唤醒:终端支持在异常掉电关机情况下可网络唤醒。协议类型:支持 ICA、PCoIP、RDP、HDP 四种协议。 双显:支持双显显示,扩展模式、复制模式。 系统安全:采用专业云接入操作系统,系统无法访问本地资源,如磁盘、开始菜单、桌面,所有系统配置集中统一。 系统配置:支持系统时间、键鼠、云服务、网络、证书、声音、显示、外设等常规配置。 网络诊断:为保障桌面接入的可靠性,终端系统需提供网络诊断特 | 35 | 台 |
性,协助定位网络问题。 售后服务:提供三年原厂免费硬件保修服务。 | ||||
2 | 桌面云软件授权 | 国内知名品牌,提供至少 3 年软件订阅升级及 7x24 原厂远程电话技术支持服务; 桌面云系统支持 Windows7、Windows 10,支持虚拟机用户单点登录 Windows 虚拟机; 接入设备支持 PC、笔记本、瘦客户机、ChromeOS 终端、Android TC以及xx的移动终端; 在虚拟机开机、关机过程中,用户可完整看到虚拟机开机和关机过程,提供类似于 PC 一样的体验; ★支持单客户端同时登录多个桌面,并在不断开链接的情况下,实现多桌面屏幕的快速切换,提供实际操作的截图证明; ★为了快捷更新办公环境,方案提供批量修改 CPU/内存规格,重启虚拟机生效;提供在线增删虚拟网卡、在线增加磁盘的功能,提供软件功能截图证明 为了保护关键数据防止拍照,提供安全水印功能。可以设置水印的位置、条数、RGB 值等参数; 支持单终端双桌面办公:当用户单终端双屏办公时,可以同时登录两个不同的 VM,每个屏幕分别呈现 1 个 VM 的桌面;也可以用于 PC办公场景,一个屏幕显示本地 PC 桌面,一个屏幕显示远程虚拟桌面; 为了确保关键用户业务的连续性和体验感,提供 VIP 桌面。对 VIP桌面提供 CPU、内存等资源保障和实时看护,故障时支持邮件通知管理员; 为了加强管理员和用户之间的交互、适度改变工作环境,提供管理员通过工具更换登录界面上的网页标签图标、系统 LOGO 图片、每日提醒图片、登录图片和背景图片。; 为了便于故障维护,提供桌面云连接修复工具,如对网卡状态、桌面代理、IP 地址、系统时钟、桌面服务状态、虚拟机注册状态等进行检查,有异常情况可一键修复,减少管理员维护工作量; 支持虚拟桌面的批量创建、批量关联、批量解关联、批量开机、批量启动、批量重启; 支持虚拟桌面快速发放,一次操作就可以完成虚拟机的创建与发放,无需管理员中间干预; 软件能够提供直观的在线人数、用户使用时间、用户登录信息、未使用虚拟机的统计; 为了方便维护和存档,提供虚拟机信息导出功能,包括虚拟机名称、虚拟机规格、运行状态、登录状态、分配状态、分配类型、桌面组名称、所属用户、登录用户、所属集群、VLAN、IP 等信息。; 桌面云管理组件采用主备方式部署,以确保平台的可用性,管理数 据保存多个节点,单节点故障不影响系统可靠性; | 35 | 套 |
3 | 光交换机 | ★配置:48 个xxx口,4 个xxx口,双交流电源,2 个万兆多模模块(850nm,0.3km,LC); 交换容量≥750Gbps,包转发率≥250Mpps;整机缓存≥256Mbytes;支持业务扩展插槽数≥1,可扩展支持 10G、40G 接口; 支持统一用户管理功能,屏蔽接入侧差异,支持802.1X/MAC/Portal等多种认证方式,支持对用户进行分组/分域/分时的管理,用户、业务可视可控; 支持 4K VLAN,支持 QinQ,灵活 QinQ、支持端口 VLAN、协议 VLAN、 IP 子网 VLAN;支持 Super VLAN、支持 Voice VLAN、支持组播 VLAN;支持 IGMP v1/v2/v3、PIM-SM、PIM-DM、PIM-SSM; 支持静态路由、RIP v1/v2、OSPF、BGP、ISIS、RIPng、OSPFv3、 ISISv6、BGP4+; ★支持 IPv4 路由表≥512K,支持 IPv6 路由表≥64K; ★支持VxLAN 功能,支持 VxLAN 二层网关、三层网关,支持 BGP EVPN,实现自动建立隧道; 支持 IPv6、支持 IPv4/IPv6 双栈、IPv6 over IPv4 隧道、IPv4 over IPv6 隧道; ★支持真实业务流实时检测技术,实时检测网络故障;支持防 ARP 攻击、DOS 攻击、ICMP 防攻击、CPU 防攻击; 支持 SNMP v1/v2/v3、Telnet、RMON、SSH,支持通过命令行、Web、中文图形化配置软件等方式进行配置和管理,支持自动配置、批量 升级; | 1 | 台 |
4 | 单模 模块 | 光模块-SFP-GE-单模模块-(1310nm,10km,LC) | 70 | 块 |
5 | 显示器 | 尺寸≥21.5 英寸 分辨率≥1920X1080 接口同时支持 HDMI 和 VGA | 35 | 台 |
6 | 显示器支架 | 支持 VESA 标准安装孔位承重≥5KG 钢制材质 可升降、旋转、高低任意悬停桌面无打孔安装 | 35 | 套 |
7 | KVM 切 换器 | VGA 二进一出视频切换 USB 输入、输出接口≥2支持分辨率≥1920X1080 支持 USB 键鼠、打印机共享 | 35 | 台 |
8 | 集成服务 | 平台设备、终端设备等集成服务 | 1 | 项 |
合同编号:
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局域网系统项目采购合同
(合同范本)
甲方:xxxxxxxxxxxxxx: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
甲方: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乙方:(中标人名称)
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年 月 日经过公开招标,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 项目的中标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项目名称及价格
一、 项目名称: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局域网系统项目
二、 项目中标:本项目中标(货物)指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涵盖的所有软件系统和硬件设备。
三、合同总价款:(大写) ¥: 元
合同金额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全部货物采购的货款、税金、安装调试费用、维护费用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全过程的费用。
第二条:甲方与乙方
甲方为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在《合同》中所述各处甲方(或采购人)均为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乙方为 ,在《合同》中所述各处乙方(或中标单位)均为 。
第三条:质量和项目技术要求一、服务要求:
1. 乙方负责甲方所采购 项目到合同所指定的地点 工作,并承担在此过程中的损耗及费用。
2. 乙方必须按时间节点完成甲方交办的工作,并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的评测及验收。
3. 提供为期 年的本地化运维服务、数据支撑、数据分析服务和软件升级服务。
二、质量要求:
1. 采购检察工作网局域网系统必须符合国家软件开发的标准规范,保证技术指标先进,系统运行稳定可靠,硬件设备三包完善。
2. 必须符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3. 乙方须按照采购检察工作网局域网系统完成与相关系统的对接,并承担相应的对接费用。
4. 采购检察工作网局域网系统须通过第三方专业机构评测及验收。第四条: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 交货期: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本项目安装调试运行及验收工作。
2. 交货方式:
3. 交货地点: 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项目采购合同签订完善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所有设备到货支付合同价款的30%,项目整体完工并系统安装、调试、验收、审计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35%,剩余 5%作为质量保证金 1 年后付清。属于城区检察院的由城区检察院付,属于检察院的由检察院付。
2. 付款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乙方账户信息如下。开 户 行 :
账户名称:
账 号: 第六条:保密要求
乙方对提供给甲方的软件系统及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无论是书面的还是电子的),以及对为甲方服务形成的任何交付物,负有为甲方保密的责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保密义务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继续生效。
第七条:违约责任
1. 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2.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三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或服务,到期拒付货物或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 % 的违约金。甲方如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 ‰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一、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 本合同条款;
2. 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
3. 乙方在投标时的书面承诺;
4. 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
5. 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
6. 保密协议或条款;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请求调解,协商不成则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机关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不可抗力
1.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2.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十条:税费
1.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乙方向甲方开具合规的税务票据。
2. 发票的开具时间与付款进度同步进行。第十一条:其它
1. 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含补充通知、澄清、答疑会议纪要等)、投标文件
(含澄清等)、《中标通知书》、《标后技术协议》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3.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
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份,乙方 份。
第十四条:合同修改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合同,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五条:合同附件附件一:投标文件 附件二:服务承诺书附件三:中标通知书
附件四:标后技术协议
(以下为合同签字页,无正文)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 乙方)
单 位 名称: 单 位 名称: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电 话: | 电 话: | |
签 订 日期:年 | 月 日 | 签 订 日期: 年 月日 |
第三章 投标文件构成
*一、投标函格式甘肃运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人全称)授权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开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签字。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之日起 60 天内,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承诺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提供投标格式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纸质文件 5 份(1 正 4
副),电子版分项报价表 1 份备用。
4.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协议,并承担协议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5.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规定。
6.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次招标有关的数据和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7.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8.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中服务协议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9.我方将xxxx《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在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甘肃运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及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相关信息:
地址: 邮编: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姓名: 投标人名称(xxxx):
开户行名称: (请写清楚开户行全称,为投标人基本户)
账号: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该投标文件被拒绝。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开标活动,签署上述投标文件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注:此格式仅供由法定代表人参与开标活动并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署的投标人使用。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甘肃运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 注册于 ( 投标人地址) 的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企业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招标文件编号: ,以本企业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注:此格式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与开标活动并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署的投标人使用。
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
*四、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甘肃运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展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中央确定的治理商业贿赂六个重点领域之一,它既是完善市场经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又是从源头上抑制腐败的有力措施,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部署及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维护政府采购制度良好声誉,在参与甘肃运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我方庄重承诺:
一、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二、不向采购单位、甘肃运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三、不以提供虚假资质文件等形式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或成交。
四、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其他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保持良性的竞争关系。
五、不与采购单位、甘肃运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恶意串通,自觉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六、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或成交,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
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不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采取降低质量或标准、减少数量、拖延交付时间等方式损害采购单位的利益,并自觉承担违约责任。
八、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检
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九、如有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一切处罚。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五、投标人资格声明
1.基本情况:
(1)投标人名称:
(2)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企业性质:
(5)法定代表人:
(6)注册资本:
2.企业基本情况介绍(限于 1500 字内)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六、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
七、2018 或 2019 年缴纳的任意一个月任意一项税种的的凭据,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包括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八、供应商提供上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xx(自拟)
十、2018 或 2019 年缴纳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十一要求投标商提供的其他相应资质及证明材料
*十二、投标报价总表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名称 | 投标总价 | |
合计(大写):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十三、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品目名称 | 生产厂家、品牌、 型号、规格及说明 | 数量 | 单价 (元) | 总价(元) |
1 | ||||
2 | ||||
3 | ||||
4 | ||||
…… | ||||
报价合计 (大写): |
行数不够,自行添加
年 月 日
*十四、投标人服务承诺(格式自制)
十五、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自选)十六、采购方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标段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和主张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注: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个标段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标段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函必须是一次性递交,不接受反复递交。
7.质疑函和递交应当采取书面递交的方式。由法定代表人递交质疑函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投标人递交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投标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均为原件)及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 XXX 项目质疑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8.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应当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对中小企业发展通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产品、服务、信誉较好的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x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政府采购活动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第四条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应当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工作,制定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方案,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属各单位,下同)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 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采购活动时,应当在招标文件或招标
文件、招标文件中注明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第五条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在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作出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第六条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扶持政策。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第七条中小企业依据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第八条 鼓励采购人允许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额。第九条鼓励采购人在与中小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在履约保证金、
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适当支持。采购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采购资金。
第十条 鼓励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融
资、投标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的担保服务。
第十一条各级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培训指导及专业化咨询服务力度,提高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能力。
第十二条各部门应当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发布媒体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以及本部门其他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情况。
第十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发布透明度,提供便于中小企业获取政府采购信息的稳定渠道。
第十四条各级财政部门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制度,加强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各项工作的执行和管理。
第十五条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
第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十七条 x办法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x办法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附: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 中小企业声明函
x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
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业。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
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
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xx):
日 期: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2011.6.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
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
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
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
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
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
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
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
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
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
和国家统计局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
143 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