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AT & LIVESTOCK AUSTRALIA LIMITED(澳大利亚商业号 39 081 678 364,地址位于 Level 1, 40 Mount Street, North Sydney, New South Wales,简称“MLA”)
商品及服务采购条款
MEAT & LIVESTOCK AUSTRALIA LIMITED(澳大利亚商业号 39 081 678 364,地址位于 Xxxxx 0, 00 Xxxxx Xxxxxx, Xxxxx Xxxxxx, Xxx Xxxxx Xxxxx,简称“MLA”)
1. 适用范围
1.1. 本条款适用于采购订单(“采购订单”)中规定的商品或服务(“商品”或“服务”)的供应。
1.2. 本条款优先于任何文件、通讯或以往交易过程中的不一致条款,即使该文件、通讯或交易过程包含类似的条件。
1.3. 除非供应商在收到采购订单后 2 个营业日内向 MLA 发出相反通知,否则,供应商将被视为已经根据本条款接受该采购订单。
2. 商品及服务
2.1. 供应商必须确保商品符合采购订单中的 MLA 规格,并附有所有必要说明和技术文件(包括操作手册)。
2.2. 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订单中规定的时间表和规格以及双方约定的任何其他书面条款提供服务,并遵守 MLA 就服务作出的合理合法的指示。
3. 保险
3.1. 供应商必须以合理预期的谨慎经营者的水平维持保险,以充分涵盖其在采购订单项下义务的履行,并应按要求向 MLA 提供相关证据。
4. 交付
4.1. 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订单规定的交付时间将商品交付至交付地址。如果未指定交付地址,则商品必须送至 MLA 所在地。如果未指定交付时间,则商品必须在合理时间内交付。经合理通知供应商,MLA 可以变更交付时间。
4.2. 交付必须符合采购订单中规定的任何特别指示。
4.3. 商品包装、储存和交付涉及的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5. 验收、风险和所有权
5.1. 商品的所有权及风险在验收时即转移至 MLA。
5.2. 商品经 MLA 的授权代表检验并由 MLA 通知供应商验收后即被验收。
5.3. 被拒收的商品由 MLA 保管,风险由供应商承担。除 MLA 的其他权利外,x MLA 拒收商品,供应商还必须根据 MLA 的选择更换商品或退还购买价款。
6. 付款
6.1. MLA 将按照采购订单中规定的支付条款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订单中规定的价款、费用或合理开支,但前提是:(a) MLA 收到明细的税务发票;(b) MLA 已验收商品;(c) 所提供的服务令 MLA 合理满意;以及(d) 就开支而言,供应商提供 MLA 合理要求的开支证明文件。
6.2. 作为商品或服务交易一部分的任何应付税款均将列于采购订单中。否则,各方将承担其自身的税费。
7. 安全事项
7.1. 供应商必须确保:(a) 其具备充足的流程和程序,以管理由服务引起的健康和安全风险;以及(b) 服务的提供和其提供服务任何部分的任何场地(“场地”)均符合所有适用的职业健康和安全法律。
7.2. 供应商:(a) 自行负责在场地提供服务所需的所有准备和协调 工作;以及(b) 如果发生安全风险或事故,必须立即通知 MLA,并遵守 MLA 就该等风险或事故作出的所有合理合法的指示。
8. 隐私
供应商必须遵守相关的隐私和数据保护法律(包括商品或服务供应所在司法辖区内有效的法律,以及 1988 年《澳大利亚联邦隐私法》和《澳大利亚隐私原则》,即使该法本来并不适用于供应商)。
9. 保密
9.1. MLA 的保密信息包括 MLA 为本条款之目的而提供的所有材料和信息以及为提供服务之目的而产生的所有材料和信息(包括专有技术和商业秘密)(“合同材料”)。
9.2. 在采购订单有效期内以及之后,供应商不得:(a) 向任何人士披露本条款的内容或 MLA 的任何保密信息(在履行本条款项下义务的正当过程中的披露除外);或(b) 以可能给 MLA 造成损失的任何方式或本条款拟议方式以外的任何方式使用 MLA 的任何保密信息。
9.3. 应 MLA 的要求,供应商应:(a) 向 MLA 提供包含 MLA 保密信息的所有材料以及由供应商控制的所有其他 MLA 财产,包括合同材料;以及(b) 永久删除由供应商控制的此类材料的所有电子副本。
10. 知识产权
10.1. 一经创设,供应商即将因提供服务而产生的所有知识产权转让给 MLA。供应商必须确保协助提供服务的任何人士均向 MLA 转让其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创设的所有知识产权。供应商仅可将该等知识产权用于向 MLA 提供服务。
10.2. 未经 MLA 事先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使用(包括在供应商的出版物或材料中使用)MLA 的任何标志、商标或商号。
11. 人员
11.1. 如果采购订单中规定了指定人员,供应商必须促使指定人员协助提供服务。
11.2. 在分包服务的任何部分之前,供应商应获得 MLA 的同意。聘用条款亦必须经过 MLA 批准。如果供应商采用了分包商,供应商仍对服务的履行负有主要责任,并且必须确保其所有经允许的分包商均遵守本条款。
12. 保证
(a) 在履行其在本条款和采购订单项下的义务时,其将遵守一切法律法规;
(b) 所有商品均质量合格、无瑕疵、适于其用途且无权利负担;
(c) 商品的制造符合所有法律要求,且未侵犯任何其他人士的权利;
(d) 如果就任何商品存在适用的维护义务或质保(包括原制造商的质保),供应商必须确保该等义务得到履行或质保的利益转移给 MLA;
(e) 服务的提供和 MLA 对合同材料的使用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士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以及
(f) 将以专业的方式及应有谨慎和技能提供服务。
13. 终止
13.1. 如果供应商实质性地违反了其在本条款或采购订单项下的义务,并且(如果该违约可以补救)未在MLA 发出要求补救的通知后 7 天内进行补救,则 MLA 可以经通知供应商而立即终止采购订单。
13.2. 经提前 7 天发出通知,MLA 可以终止商品采购订单,但前提是商品尚未发货。
13.3. 经提前 14 天发出通知,MLA 可以终止服务采购订单。
14. MLA 政策
14.1. 供应商同意:MLA 政策纳入本条款和每一份采购订单中,并且,根据本条款和各采购订单进行的所有活动均必须遵守 MLA 政策。
14.2. MLA 政 策 指 (a) MLA 的 反 贿 赂 和 反 腐 败 政 策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b) MLA的隐私政策([xxx.xxx.xxx.xx/privacy]);以及(c) MLA 的行为
准 则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ethics]),包括上述政策的不时修订版本,只要该等政策与商品或服务供应所在司法辖区的有效法律相一致。
15. 其他
15.1. 本条款不构成供应商和 MLA 之间的委托代理、合伙或雇佣关系。
15.2. 本条款和所有采购订单均受下表所列法律管辖。由本条款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分歧、争论或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关于本条款的存在、效力、解释、履行、解除和适用救济的任何问题)均应受下表所列所在地法院的专属管辖。
15.3. 本条款和所有采购订单均仅可通过经双方签署的书面形式进行修改。
15.4. 本条款项下的所有通知均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15.5. 本条款以英文和下表所列的本地语言列出。如需查看本地语言版本,请访问[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如果本条款的英文版本与本地语言版本在解释上有任何差异,应 以英文版本为准,本地语言版本应作修改以符合英文版本。
应地 | |||||
东盟国家( 印度 尼西亚除外) | |||||
家 | 中心 | 融中心 | |||
伦敦/欧盟 | |||||
美国/墨西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