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xx国际交易争议处理规范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构建xx国际开放、透明、诚信、尽责的经营环境,明确存在争议的责任归属或资金赔偿,保障xx国际买家和卖家在交易中的合法权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xx国际商家管理规范》,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xx国际争议处理规范,是买家和卖家不可撤销地授权xx国际基于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本规则中提及法律法规除特别说明的外,仅指适用于中国境内法律,不含港澳台地区的法律及外国法律)、《xx国际商家管理规范》以及自己的判断,作为独立第三方,对买卖双方存在争议的责任归属或资金赔偿做出处理的基本程序与标准。
第三条 xx易购将基于法律法规、平台规则及普通人的判断,根据本规范的规定对买卖双方的争议做出处理。xx易购并非司法机关,对凭证/证据的鉴别能力及对争议的处理能力有限,xx易购不保证争议处理结果符合买家和(或)商家的期望,也不对依据本规范做出的争议处理结果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处理争议期间,xx易购通过xx易购在线客服系统、电子邮件、短信或电话等方式向买卖双方发送的与争议处理相关的提示或通知,构成本规范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五条 xx易购有权随时变更本规范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告。买家和(或)卖家不同意相关变更的,可自行协商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争议。
第六条 买家与卖家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于本规则已有的规定,买家与卖家争议适用于本规范,本规范尚无规定的,xx易购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及一般规律酌情处理。xxx购对于当事人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赔偿义务。xx易购平台有权对于买卖双方行为的性质进行单方认定,并据此处理。xx易购保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对本规范的最终解释权。
第二章 成交后争议仲裁规范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七条 成交后争议仲裁系指交易完结(系指xx易购系统显示“已退货”
或“已完成”时的状态)前买卖双方提起交易保障要求,xx易购根据相关要求对交易责任归属作出处理。
第八条 本章规定事项为成交后争议仲裁的一般规定,本规范第四章特殊交
易争议处理规范有特殊要求的,依照第四章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 买家在xx国际频道的交易过程中,如与卖家产生交易纠纷,可提请xx易购从中予以协调。经xx易购审核后,有权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向纠纷双方了解情况,卖家应积极配合xx易购工作人员调解,xx易购有权将所了解的情况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买卖双方。
第二节 交易标的规范
第十条 卖家交付给买家的商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卖家发布的商品品类不得超出与xx易购签订的合同约定范围,且所售商品不得违反《xx国际商家管理规范》中关于发布违禁信息、滥发信息、滥用关键字,发布违禁商品、广告商品,出售假冒商品、假冒材质成份、出售非海外直供商品、伪造产地商品等条款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卖家应当对其所售商品进行如实描述,即应当在商品描述页面、店铺页面、xx易购在线客服系统等所有xx易购提供的宣传渠道中,对商品的基本属性、成色、瑕疵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真实、完整的描述。
如因卖家提供的商品信息存在问题而引起的任何纠纷,卖家应自行负责解决,卖家未能按照xx易购要求及时解决纠纷的,xxx购有权视纠纷情况先行处理,卖家应当接受xx易购的一切处理结果;如给xx易购造成任何损失,全部由卖 家负责赔偿。xx易购有权审核卖家提供的商品信息,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或x x易购有理由相信如果发布将给xx易购带来不利影响的商品信息,xx易购有 权要求卖家进行修改,也有权拒绝发布或删除该信息。
第十二条 卖家应当对其所售商品质量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有关商品和服务本身的合法性,其交付给买家的商品须已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并在合理期限内可以正常使用,包括商品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符合商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等。
如因卖家非法或违规经营而引起的法律纠纷,由卖家自行负责解决。同时,xx易购有权对涉及的商品做下架处理;如给xx易购造成损失,卖家应负全部责任。
第三节 交易行为规范
第十三条 买卖双方应当进行真实交易,不进行以增加信用和销量为目的的虚假交易。
第十四条 发货规范
(一)发货时间
1.卖家应当在买家付款后的 96 小时内发货,有特殊规定或受不可抗力影响的除外。
2.买家与卖家就发货时间自行约定的,卖家须按约定时间发货。若卖家逾期发货,买家有权选择拒收,卖家应当自行追回已经发出的商品,但买家已经签收并且确认收货的除外。
3.买家与卖家就发货时间未约定的,卖家须按xx国际规定的时间发货,由xx国际官方发起的促销活动及特定的节假日,卖家须按xx国际平台通知或公告规定的时间发货(若有)。若卖家逾期发货,买家有权选择拒收,卖家应当自行追回已经发出的商品,但买家已经签收并确认收货的除外。
4.预售、定制类商品,卖家应当在商品详情页如实描述具体的发货时间并按照描述的发货时间发货,若买卖双方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以双方最终约定的时间为准,若卖家逾期发货,买家有权选择拒收,卖家应当自行追回已经发出的商品,但买家已经签收并确认收货的除外。
5.买家申请退款时商家尚未发货且未开始清关的,卖家应当征得买家同意后再发货。
6.卖家逾期发货或清关过程中不可抗力未及时如实告知买家,未经买家同意在买家申请退款后发货,卖家应当自行追回已经发出的商品,但买家已经签收并确认收货的除外。
7.买家下单后卖家不得无故以商品缺货无法发出的理由拒绝为买家发货。
(二)收货地址
1.卖家应当按照订单约定的收货地址发货。
2.除非买卖双方另有约定,卖家应当负责将货物送达到买家收货地址。商品需要买家到指定地点提取的,应当在发货前告知买家并征得买家同意。
3.卖家违反前述规定的,买家有权要求退货。
(三)发货方式
卖家应当以约定的发货方式进行发货,但在发货前取得买家同意的情况除外。
(四)发货物流
1.卖家应当使用有揽收和签收凭证的运输方式发货。若买家要求使用没有揽
收和签收凭证的运输方式(以下简称“平信方式”)发货的,卖家应当在发货前以云信的方式明确告知买家该方式存在的风险,并截图留证。
2.买卖双方指定了特定承运人的,卖家应当委托该特定承运人运送商品。卖家违反前述规定的,买家有权拒绝签收商品,相应损失由商家承担。
3.如商品发出后物流信息停滞(除揽件信息外,已有超过一条物流信息更新,收货信息除外)卖家应积极协助买家查询物流信息停滞原因及商品下落。
4.若卖家选择的物流公司无法在官方网站查询到完整及有效的货物追踪记录,自卖家点击发货之日起 30 日买家仍未收到货物的(不包括因买家的原因造成的清关失败或者延误),买家有权发起退款申请,卖家应当及时召回商品并承担商品灭失等相关风险。
(五)清关失败
自卖家点击发货之日起 30 日仍未完成中国海关清关(不包括因买家的原因造成的清关失败或者延误)买家有权发起退款申请,卖家应当及时召回商品并承担商品灭失等相关风险。
第十五条 签收规范
(一)买家应当在订单中向卖家提供准确的收货地址和收货人信息。
买家需要变更订单中的收货地址或收货人信息的,应当征得卖家的明确同意。
(二)买家在提供收货人信息时,可以选择本人或者他人作为收货人。买家选择他人作为收货人,该收货人违反本节约定义务的,由买家承担相应责任。
(三)因买家填写的收货地址和(或)收货人信息不准确,或者未经卖家同意要求变更收货地址或收货人信息,导致卖家发货后无法送达的,运费由买家承担。
(四)买家只填写了收货地址,但没有填写收货人或填写的收货人信息不特定,商品在收货地址被签收的,该签收视为买家本人签收。
(五)卖家按照约定发货后,收货人有收货的义务。
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收商品的,运费及关税由买家承担,买卖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收货人拒绝签收商品后,卖家应当及时联系承运人取回商品。因卖家怠于取回商品所产生的额外运费、保管费等费用由卖家承担,需买家承担相关费用的,卖家需提供相关收费证明。
(六)收货人可以本人签收商品或委托他人代为签收商品,被委托人的签收视为收货人本人签收。
(七)收货人签收商品时,应当对商品进行验收。
涉及商品表面一致的事项,收货人应当在签收商品时进行验收。
对于不能在签收商品时验收的事项,收货人应当在确认收货前或在《xx国际商家管理规范》中规定的超时打款时限内进行验收。
本条所称“表面一致”,是指凭肉眼即可判断所收到的商品表面状况良好且与网上描述相符,表面一致的判断范围可参考但不限于货物的形状、大小、数量、重量等。因拍摄设备、光线、显示器等原因产生的色差问题除外。
(八)收货人签收商品时发现表面不一致情形,有权拒绝签收商品。
(九)对于需要先签收再打开包装查看的商品,收货人应当要求承运人当场监督并打开包装查看,如发现表面不一致,应当在签收单(收货人联和承运人联)上备注详细情况并让承运人签字确认并当场拍照,联系在线客服处理。
(十)收货人签收商品后,商品毁损、灭失及瑕疵的风险由卖家转移给买家。第十六条 退货规范
(一)买卖双方达成退货协议,或xx易购做出退货退款的处理结果后,卖家应当在收到xx易购处理结果后的 72 小时内或者与买家约定的时间内提供中国境内合理退货地址。卖家逾期未提供退货地址的,以其在xx国际系统内填写的“默认退货地址”作为退货地址。
(二)卖家提供的退货地址错误导致买家操作退回商品后无法送达的,卖家承担因此产生的运费及损失。
(三)买家根据协议约定或xx易购做出的处理结果操作退货时,应当使用与卖家发货时相同的运输方式发货。除非得到卖家的明确同意,买家不得使用到付方式支付运费。若未与卖家协商一致而选择到付方式的,卖家有权在货款中扣除相应的运费。退货后,卖家有收货的义务。
(四)临界保质期商品的维权处理规范
保质期是指产品在规定的贮藏条件下的质量保证期限。产品的保质期由生产者提供,一般标注在限时使用的产品的外包装上。在保质期内,产品的生产企业对该产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或明示担保的质量条件负责,销售者可以放心销售这些产品,消费者可以安全食用或使用。
页面维护标准:保质截止日期指产品最佳的食用或使用的期限。发布过期商品属于严重违规,每次扣 24 分;发布距离保质期到期≤30 天(按商品发布之日
起距离保质期到期天数计算)的商品,属于描述不符一般违规,每件商品扣 12分。特殊商品除外。卖家发布临近保质期商品并且未按照规定显著标明的,无条件支持退款不退货,不考虑消费者签收之日的剩余保质期。详情见《xx国际商 品保质期管理规范》。
第四节 物流规范第十七条 运费
(一)卖家应当对运费的承担和组成做出清晰、准确的描述。
商品描述中对运费做出两个以上的不同描述,或者实际发生的运费与商品描述的运费不一致的,卖家应当通过xx易购在线客服系统向买家进行说明,并取得买家的同意。
卖家违反前款约定的,以有利于买家的描述支付运费。
(二)运费由买家承担的,卖家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向买家收取运费,运费水平须与相应物流公司水平保持一致。
(三)错发、漏发等需补发商品/配件的流程:卖家收到需补发商品/配件的通知后,由卖家按照xx国际发货及配送时限重新直接为客户补发商品/配件,补发产生的运费由卖家承担。
第十八条 关税、通关手续相关问题
(一)商品邮寄快递入境需办理相关入境通关手续的,卖家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前告知买家应由其进行配合的事项。买家应当进行配合并提供必要文件。如因买家未进行配合导致商家无法发货的,卖家不承担责任。
(二)卖家不得要求买家对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事项进行配合或提供不必要的文件。
(三)需要买家亲自缴纳关税的场景,若因买家个人原因导致清关滞留,买家不可以此作为申请退货的理由;因此导致的送货延时不予赔付。
第五节 争议处理
第十九条 卖家交易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为依据《xx国际商家管理规范》中的出售假冒商品、出售非海外直供商品拖欠易购贷款、骗取他人财物行为,一经查实,xx国际有权对交易做撤销处理。
第二十条 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与网上描述不符的,一经查实,交易做退货退款处理。
第二十一条 商品并非假冒商品且没有质量问题的,根据实际情况订单按照交易完成处理。
因商品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导致买家损失的,由买卖双方另行协商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xx易购不予处理。
第二十二条 卖家交付给买家的交易凭证虚假,卖家不同意重新开具且买家拒绝保留商品的,交易做退货退款处理。
第二十三条 就成交后而言,买卖双方采用不正当手段提高商品销量、DSR评分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向xx易购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人士提供财物、消费、款待或商业机会等;通过其他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一经查实,xx易购将给予相应处理。就售后而言,买卖双方有本条所述行为的,驳回买家退款要求。
第二十四条 卖家违反发货规范,导致买家未收到货、或者签收后退回商品的,交易做退款处理,运费由卖家承担。如因延迟发货导致买家产生损失的,买家有权向卖家要求赔付。
卖家提供凭证证明买家已收到货,买家未提出其他异议的,交易做打款处理。
第二十五条 买家依据签收规范拒绝签收商品或者退回商品的,交易做退款处理,运费由卖家承担。
涉及表面一致的事项,买家提供有效凭证证明签收时即已存在表面不一致情形的,交易做退款或退货退款处理;买家无法有效举证的,交易做打款处理。
对于不能在签收商品时验收的事项产生争议的,适用本规范第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有关退货处理措施以买卖双方协商决定为主,xxxx购介入仲裁,则以相关法律法规、《xx国际商家管理规范》等平台相关规则规范等为准。此外,买家或卖家违反退货相关规范的,作如下处理:
(一)卖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退货地址,或者提供退货地址错误导致买家无法退货或操作退回商品后无法送达的,或者买家根据协议约定操作退货后,卖家无正当理由拒绝签收商品的,交易做退款处理,退货运费由卖家承担。卖家需要取回商品的,应当与买家另行协商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xx易购不予处理。
(二)买家逾期未根据协议约定或xx易购规定时间操作退货的,交易做打款处理。
交易款项支付给卖家后,买家再次要求退货的,应当与卖家另行协商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xx易购不予处理。
(三)商品在退货过程中损毁的,商品退回买家或买家无理由拒签后,交易做打款处理。
(四)买卖双方达成退货退款协议或xx易购做出退货退款处理的交易,商品退回至商家退货地址后,xx易购有权退款给买家。
(五)就退货退款处理的跨境交易而言,因卖家原因导致买家无法退货的,交易作不退货退款处理。
第二十七条 买卖双方约定不清,根据本规范无法确定争议的责任归属的,交易作退货退款处理,发货运费由商家承担,退货运费由买家承担。
因约定不清导致的其他损失,xx国际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双方应当承担的比例或有权不予处理。
第二十八条 买家或卖家违反物流规范的,做如下处理:
卖家违反物流规范导致买家未收到货、拒绝签收商品或在签收后退回商品的,交易做退款处理。
第二十九条 运费承担
(一)交易中的运费争议,根据“谁过错,谁承担”的原则处理,但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的除外。本规范已经做出明确规定的,按照相应的规定处理。
(二)买卖双方达成退款协议,但未就运费进行约定的,由卖家承担与其发货相同货运方式的运费。
(三)xx易购处理争议期间,卖家同意退货,但就运费的承担提出明确异议的,买家应当先行退货,卖家签收商品后,由xx易购根据本规范对运费承担做出处理。
(四)因质量问题退货,运费由商家承担;非质量问题的商品原则上不予退货,无理由退货商品参照“7 天无理由退货”服务规则。
(五)本规范所提及运费,均须与相应物流公司一般收费水平保持一致。第三章 售后争议处理规范
第三十条 售后争议处理系指交易完结后买卖双方提起交易保障要求,xx易购对交易赔偿作出处理的基本程序与标准。
第三十一条 符合xx易购《会员章程》约定条件的买家在交易成功后提起的未收到货、商品描述不符、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卖家未履行售后服务或特色服
务的保障要求的,参照本规范售中争议处理相应条款进行认定,《xx国际商家管理规范》中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二条 在卖家店铺保修时间范围内,若买家申请售后维修,卖家应告知买家商品的维修周期,并按照双方约定为买家提供维修服务,若未就维修期进行约定,卖家应在收到问题商品之日起 30 天内为买家维修完成并寄回。
第三十三条 如买家对卖家销售的商品真伪、质量、重量(黄金珠宝类)等方面提出质疑的,卖家应对疑问作出明确合理的解释,且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资料予以证明。如卖家无法提供文件证明或提供的文件不足以证明客户投诉无依据,则应为客户办理退货,承担退货产生的费用,如因此产生损失的,卖家应予以全部赔偿。
第四章 特殊交易争议处理规范第一节 当面交易处理规范
第三十三条 买卖双方采用当面交付商品的方式进行交易的,应当自行承担
因此产生的风险。
第三十四条 因买家未收到货产生的争议,交易做退款处理,但卖家可以证明买家自认收到商品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 因商品表面不一致产生的争议,交易做打款处理,但买家可以证明卖家已自认商品存在表面不一致的除外。
第三十六条 因商品描述不符、存在质量问题产生的争议,适用本规范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节 定金交易处理规范
第三十七条 需要买家预先支付部分款项的交易,买卖双方应当具体约定该部分款项的支付和返还条件。
买家支付定金后,由于个人原因未支付尾款的,定金不予退还;由于xx易购系统等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买家未能支付尾款的,定金予以退还(未收到短信或其他提醒支付尾款方式不可作为要求退还定金的依据),由于商家违约导致买家未能支付尾款或者买家支付尾款后商家不按约定发货的,商家应双倍返还定金,并根据xx易购平台规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节 定制交易处理规范
第三十八条 买卖双方进行定制商品交易的,应当对商品的交付时间、交付
标准作明确的约定。未约定具体交付时间的,卖家应当在买家首次要求交付后的 96 小时内(中国及发货地法定节假日除外)发货。未约定交付标准的,适用本规范二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九条 买卖双方约定的商品交付时间届满前,买家不得要求退款,但卖家明确表明不履行定制合同的除外。
第四十条 买家无正当理由拒绝签收定制商品的,应当承担卖家因此产生的部分或全部损失,具体标准由xx易购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第五章 举证责任
第四十一条 争议处理过程中,xx易购有权要求买家或卖家提供证明证据,且有权单方判断证据的效力。
第四十二条 买家主张未收到货的,卖家对买家已按照本规范规定签收商品承担举证责任。
第四十三条 买家签收商品后,因表面不一致产生争议的,买家对签收商品时即已存在表面不一致的情形承担举证责任。
第四十四条 买家主张收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系假冒商品且通过肉眼无法做出判断的,卖家应当按照xx易购的要求提供进货凭证链、品牌授权等证明文件。
买家主张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与网上描述不符,且可通过肉眼做出判断的,xx易购有权根据商品图片直接认定。
第四十五条 卖家提供符合本规范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后,买家应当根据xx易购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检测凭证。
检测结果为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系假冒商品的,检测费用由卖家承担;检测结果为商品不存在质量问题或非假冒商品的,检测费用由买家承担。因商品在检测过程中产生的损坏责任承担原则,与检测费用的责任承担相同。
客观上无法提供检测证明或者提供检测证明的代价超过争议金额本身而导致事实无法查明的,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
非应xx易购要求,买家自行检测的,检测费用由买家承担。
第四十六条 如果卖家没有声明发货,但在买家申请退款前已经实际发货的或进入清关流程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凭证。
第四十七条 针对xx易购受理的各类型争议所需提供的全部证明文件,以
xx易购要求的内容为准。
第四十八条 xx易购作为独立第三方,仅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形式审查,并作出独立判断,双方自行对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并 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第六章 争议仲裁程序第一节 申请和受理
第四十九条 买家申请退款后,买卖双方可以选择自行协商、要求xx易购
介入或通过司法途径等方式解决存在的争议。任一方要求xx易购介入的,xx易购即有权根据本规范对争议进行仲裁。
第五十条 买卖双方向xx易购申请争议仲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就售中争议而言,因买家未收到商品、商品表面不一致、收到的商品与描述不符、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产生争议的,买家应当在付款后,确认收货前或《xx国际商家管理规范》中超时打款时限内提出退款申请。
就售后争议而言,符合以下条件的争议处理,买家可以提出退款申请:
1、因商品系假冒商品产生争议的,买家应当在交易成功后的九十天内提出退款申请。
2、因收到的商品与描述不符产生争议的,买家应当在交易成功后的十五天内提出退款申请。
3、类目对售后争议处理的受理有特殊规定的,依照类目的特殊规定。
第五十一条 xx易购对符合第五十二条的争议处理申请,予以受理;对下列申请,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买家超出规定时限提出退款申请的,xx易购不予受理。
(二)运费由买家承担情况下,约定运费低于实际发生的运费的,不足部分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xx易购不予处理。
(三)买卖双方经自行协商达成退款协议并履行完毕,一方或双方反悔产生争议的,xx易购不予处理;买卖双方经自行协商达成退款协议但尚未履行,一方或双方反悔,要求xx易购介入的,xx易购按照本规范进行处理。
(四)交易做不退货退款处理后,商家需要取回商品的,应当联系买家自行协商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xx易购不予处理。
(五)买卖双方实际交易商品与订单显示商品不一致,因实际交易商品产生的争议,xx易购不予处理。
(六)驳回买家退款要求后,买家再次申请的,xxx购不予处理。
(七)本规范有特别规定的其他情形,xx易购不予处理。第二节 争议的处理
第五十二条 xx易购处理争议期间,买卖双方应当按照xx易购系统的提示和(或)xx易购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凭证。
第五十三条 xx易购收集到双方提供的凭证后,将在xx易购系统提示的时间内,按照本规范对相应争议仲裁;本规范没有明确规定的,由xx易购依其独立判断仲裁。
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前款规定提供凭证的,xx易购有权按照实际收集到的凭证仲裁。
第五十四条 xx易购按照其独立判断,根据不同情况,将对买卖双方的争议做以下类型的处理:
(一)交易做撤销处理的,交易款项支付给买家。
(二)交易做退款处理的,交易款项支付给买家。
(三)交易做退货退款处理的,在商家签收退货商品后,交易款项支付给买家。
(四)交易协商不退货部分退款处理的,交易款项分别支付给买家和卖家。
(五)交易做打款处理的,交易款项支付给商家。
(六)驳回买家退款要求。第三节 处理中止
第五十五条 xx易购处理争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xx易购中止处理相应争议:
(一)买卖双方一致要求自行协商处理争议;
(二)任何一方通知xx易购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第五十六条 争议处理程序恢复
(一)买卖双方一致要求自行协商处理争议的,应当在提出协商要求后的 30
天内自行操作交易款项,或向xx易购提供协商结果,由xx易购代为操作。逾期未操作交易款项也未告知协商结果的,xx易购有权根据本规范处理争议。
(二)一方通知xx易购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的,应当在通知xx易购后的 7 个工作日内向xx易购提供司法机关的案件受理凭证。逾期未提供案件受理凭证,或司法机关在受理案件后的六个月内未对交易款项做出冻结、划拨等处理的,xx易购有权根据本规范处理争议。
第四节 执行
第五十七条 xx易购处理争议期间,买卖双方达成退款协议,但无法自行操作的,xx易购将根据双方达成的退款协议,通知南京xx易付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操作相应的交易款项和(或)保证金。
第五十八条 苏宁易购对争议做出处理后,有权通知南京苏宁易付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处理结果将交易款项和(或)保证金的全部或部分支付给买家和
(或)商家,或由商家(或买家)按照处理结果将相关款项支付给买家(或商家)。
第五十九条 在将交易款项全部支付给买家后,根据争议处理结果仍需商家承担责任的,苏宁易购有权通知南京苏宁易付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自商家根据
《苏宁国际商家管理规范》缴纳的保证金或其他款项中划拨相应的钱款补偿支付给买家。
交易款项或保证金支付后,根据处理结果仍需商家(或买家)承担责任的,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苏宁易购不予处理。
第六十条 处理争议期间,商家须积极配合苏宁易购处理买家问题,并对苏宁易购作出的处理结果予以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一条 苏宁易购对争议做出处理后,不免除买卖双方基于与苏宁易购签署的其他协议、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六十二条 苏宁易购定期或不定期的官方活动规则,对买卖双方争议处理有特殊要求的,按照活动规则的特殊要求进行处理。
第六十三条 本规范生效或变更前苏宁易购已介入处理的争议,适用当时的规范进行处理;本规范生效或变更后苏宁易购介入处理的争议,适用本规范或变更后的规范进行处理。
第六十四条 苏宁国际发货、签收、退货、商品质量问题、运费、税费、保质期、定制类商品问题、七天无理由退货问题交易争议处理规范是对本规范的补
充及细化,若内容有冲突时,以本规范为准。
【发布方】江苏苏宁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5 月 25 日
【生效时间】2020 年 6 月 1 日
【说明】本规范自发布时起公示 7 日,并在公示期间征求相关意见,期间如无意见及修改,将于规定时间生效,如有修改,将另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