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北京大学医学部国内设备采购合同
供方:
需方: 北京大学医学部
使用单位:
供方合同编号:
需方合同编号: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需方购买供方产品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产品清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及型号 |
产地 |
生产厂家 |
品牌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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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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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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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总价(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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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配置清单:(见附页),共 页,以最终用户签字、盖章认可配置为准。 |
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的总金额为: 大写: 人民币 元整。
2.付款方式:请在对应的选项前打√
①全部货物验收合格以后,供方开具100%发票,需方收到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货款;
②合同签订后供方开具50%发票,需方收到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50%货款;全部货物到货验收合格后,供方开具50%发票,需方收到发票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50%尾款。
三、产品的交付:
1.交付方式: 货运或快递。
2.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 日内。
3.交付地点: 需方指定地点。
四、产品的包装和运输:
供方承担卸货、运输保险等相关费用,免费送货至需方指定场所并负责免费安装培训。
五、验收标准、方式:
不低于生产厂家提供的样品、出场标准,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技术标准和验收方法,供需双方共同现场验收。属于法定商检的,需提供《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六、产品的质量要求:
1.供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包括零部件)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采用厂家原装包装,合同签订时附样品的,必须符合样品质量。
2.本产品的质保期为 个月,质保期自需方签署正式的书面验收报告之日起开始计算。若未经供方授权而自行对产品进行拆卸、修理、改装而造成故障、损坏的不属于质保范围之内。
3. 本产品的保修期为 个月,保修期自质保期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在保修期内免收配件费以外的其它费用,免费提供备机。
七、供方责任:供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
供方保证成交价格不高于市场成交价,反之供方应承担超出部分。属于法定商检的需进行商检;属于计量器具的需提交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国产)或型式批准证书(进口)及计量检定证书,供方提供的产品应能保证计量合格,如需要,供方应承担初次计量检测费用。进口设备应具备中文标识及中文说明书,到货时应提供原始报关、运输等单据。若不能达到上述要求,一切相关违约责任由供方承担。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
八、需方责任:
需方保证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督促最终用户及时准备安装场地,及时组织安装验收。
九、违约责任:
1.供方延迟交付产品的,每延期交付一天,按需交付产品货款的0.1%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2.供方交付产品不符合约定的,按不符合约定产品货款的1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并且供方要按约定将产品补齐。
3.需方延迟付款的,每延迟一天,应向供方支付延期付款额0.1%的违约金。
4.需方不接受产品的,按合同总额的10%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十、争议解决的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和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向需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诉讼。
十一、其他:
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影响执行合同或延期交货,应书面及时通知对方。
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内容执行,若确因不可抗力原因需要变更合同内容,甲、乙双方必须事先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再按协议内容验收、结算,协议内容之外事项甲、乙双方不予验收、结算。
3.本合同一式五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供需双方供方持二份需方持三份。
xx、xx承诺书
供方(公章): |
需方(公章):北京大学医学部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委托代理人签字: |
委托代理人签字: 课题负责人签字: |
地 址: |
地 址: |
电 话: |
电 话: |
签约时间: |
签约时间: |
承担北京大学医学部供货项目xx承诺书
为防止供货活动中违法违纪行为和不xx现象的发生,乙方在北京大学医学部 采购项目中,自愿签订本承诺书,并严格执行。
第一条 具备参与医学部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要求。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发生损害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不正当行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第二条 严格执行合同,自觉按合同办事。与医学部有关人员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遵循以下规定:
(一) 不为相关部门、人员赠送礼金、储值卡、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 不为相关部门、人员安排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三) 不为相关人员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四) 不为相关部门、人员提供违反合同约定的通讯、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
(五) 不为相关人员在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方面提供方便。
(六) 不为相关人员提供违反规定的其它不正当利益。
第三条 如自愿表示对医学部给予其他形式优惠或捐赠,会在合同书中写明。
第四条 发现各方当事人有违规或不xx行为的,及时提醒,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主动向医学部监察室举报。
第五条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自愿被取消中标或供货资格并按医学部有关规定办理。造成损失的,医学部有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究的权利。
第六条 x承诺书是合同附件,乙方与合同一并签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x承诺书一式三份,两份附双方合同之后,一份存医学部监察室。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