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武汉市河湖长制工作年度考核第三方调查
服务合作协议
甲方: 武汉市水务局
乙方: 武汉爱我百湖志愿者协会
2020年8月
武汉市河湖长制工作年度考核第三方调查
服务合作协议
甲方: 武汉市水务局
乙方: 武汉爱我百湖志愿者协会
项目名称:武汉市河湖长制工作年度考核第三方调查
一、委托事项
按照甲方指定,开展武汉市河湖长制工作年度考核第三方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具体调查内容如下:
(一)研究拟订武汉市河湖长制工作第三方调查方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提供初步方案,待委托方确认后,提供最终方案。
(二)武汉市15个行政区河湖长制落实情况调查
1.调查范围: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化工区)、洪山区、xx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东西湖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调查频率:按照行政区划分,每季度赴各区河湖长办检查一次。
3.调查内容:(1)制度运行情况:①是否根据人员变更情况及时调整区、街道(乡镇)、社区(村)级河湖长并告知,及时更新河湖长制公示牌内容;②民间河湖长、河湖志愿者队伍建设情况,是否制定民间河湖长、河湖志愿者队伍管理办法,是否建设考核机制,是否定期开展活动;③河湖长制“六进”宣传工作落实情况。
(2)制度保障情况:①区河湖长制办公室的人员组成情况,街道(乡镇)、社区(村)专(兼)职河湖管护人员配置情况;②区河湖长制办公室的部门经费保障情况。
(3)工作落实情况:①检查“一河(湖)一策”实施情况,对照工作任务清单查看实际工作进度(抽查2处,后续会现场全覆盖);②检查河湖“清四乱”工作落实情况,是否委托第三方开展区级重点河湖“四乱”、水环境问题无人机巡查;③检查河湖网格化、专业化管理队伍落实情况,河湖专管单位、第三方河湖保洁管护队伍落实情况;④检查街道(乡镇)、村(社区)河湖长履职情况,《湖北省河湖长巡查河湖暂行办法》落实情况,河湖长APP是否常态化使用、河湖巡查工作手册记录是否真实、完整、详实等。
4.调查点位:按照行政区划分,每季度对15个区(功能区)河湖长制落实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5.调查反馈: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对所有调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并向委托方提供初步分析报告,待委托方确认分析报告后,次月5日前提供最终分析报告。
(三)武汉市34个重点河湖官方河湖长组织体系建设情况调查
1.调查范围:长江、汉江、鲁湖、府澴河、武湖、滠水、通顺河、梁子湖(牛山湖)、倒水、琴断小河、巡司河、东荆河、举水、汉北河、汤逊湖、涨渡湖、黄家湖、青菱河、官莲湖、xxx、斧头湖、后官湖、墨水湖、南湖、金水河、青菱湖、野湖、马影河、盛家海、严西湖、童家湖、东大湖、东湖(水果湖、外沙湖)、打鼓渡河。
2.调查频率:按照行政区划分,每季度对34个重点河湖官方河湖长组织体系建设进行一次不定期暗查。
3.调查内容:采取现场查看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河湖长制市级重点河湖的河湖长组织体系建设的情况进行调查,主要包括:(1)根据市河湖长办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场查看河长湖长4级公示牌是否全部栽设完整、设置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34个市级重点河湖河湖长公示牌全覆盖抽查;
(2)抽查监督电话是否畅通;抽查“三员三长”电话接通率、对工作知晓率等。34个市级重点河湖“三员三长”的电话全覆盖抽查。
4.调查点位:对列入“武汉市河湖长制市级重点河湖官方河湖长组织体系建设第三方调查范围”的34个河湖长制市级重点河湖,每季度对4级公示牌进行全覆盖抽查。
5.调查反馈: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对所有问题进行统计、分析并向委托方提供初步分析报告,待委托方确认分析报告后,次月5日前提供最终分析报告。
(四)武汉市34个重点河湖管护长效机制建设调查
1.调查范围:长江、汉江、鲁湖、府澴河、武湖、滠水、通顺河、梁子湖(牛山湖)、倒水、琴断小河、巡司河、东荆河、举水、汉北河、汤逊湖、涨渡湖、黄家湖、青菱河、官莲湖、xxx、斧头湖、后官湖、墨水湖、南湖、金水河、青菱湖、野湖、马影河、盛家海、严西湖、童家湖、东大湖、东湖(水果湖、外沙湖)、打鼓渡河。
2.调查频率:按照行政区划分,每季度对上述的34个重点河湖管护长效机制建设进行一次不定期暗查。
3.调查内容:采取现场查看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调查对象的河湖管护长效机制建设情况进行调查,主要包括:(1)市级督办回复及督办事项整改情况:①听取区河湖长办对于本季度媒体曝光、公众信访举报、上级单位交办关于涉河湖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查看问题档案资料,检查是否按时报送整改结果,无法立即整改的,是否有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并了解整改进度;②现场抽查1处已完成整改的问题点位;后期抽查督办件已完成整改问题点位的50%;③拨打监督电话,问询督办涉及的河湖长或相关工作人员,走访群众。
(2)街道投诉问题办理情况:不定期现场巡查,按照行政区划分每个区重点河湖选择10个问题后拨打公示牌上相关街道监督电话反映问题并跟踪问题解决进度,全程记实各街道相关部门办理投诉的过程,如:问题点位确认、问题处理时间长短、问题处理解决程度、问题处理反馈、问题处理满意度等。
4.调查点位:对列入“武汉市河湖长制市级重点河湖管护长效机制建设第三方调查范围”的34个河湖长制市级重点河湖,按照行政区划分,每季度现场抽查共15个已整改问题点位,共选择150个问题进行投诉。
5.调查反馈: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对所有问题进行统计、分析并向委托方提供初步分析报告,待委托方确认分析报告后,次月5日前提供最终分析报告。
(五)武汉市34个重点河湖管护公众满意度调查
1.调查范围:长江、汉江、鲁湖、府澴河、武湖、滠水、通顺河、梁子湖(牛山湖)、倒水、琴断小河、巡司河、东荆河、举水、汉北河、汤逊湖、涨渡湖、黄家湖、青菱河、官莲湖、xxx、斧头湖、后官湖、墨水湖、南湖、金水河、青菱湖、野湖、马影河、盛家海、严西湖、童家湖、东大湖、东湖(水果湖、外沙湖)、打鼓渡河。
2.调查频率:按照行政区划分,每季度对河湖长制市级重点河湖管护公众满意度进行一次不定期实地走访问卷调查,每半年开展一次网络问卷调查。
3.调查内容:采取网络问卷调查和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河湖长制市级重点河湖管护及河湖长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公众满意度调查。主要包括:借助网络对34个重点河湖管护及河湖长履职尽责开展问卷调查,测评市民满意度;组织人员以走访、问卷等形式对河湖长制知晓率、重点河湖治理保护成效、河湖长履职尽责进行公众满意度调查,调查对象以沿河沿湖居民为主。
4.调查点位:对列入“武汉市河湖长制市级重点河湖管护公众满意度第三方调查范围”的河湖,按照行政区划分每条河湖每个区每季度不少于10户(人),回收有效问卷90%以上。
5. 调查反馈: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对所有问题进行统计、分析并向委托方提供初步分析报告,待委托方确认分析报告后,次月5日前提供最终分析报告。
(六)武汉市市级重点河湖基层河湖长履职情况调查(试点)
1.调查范围:南湖、青菱河、滠水、梁子湖(含牛山湖)
2.调查频率:每季度对武汉市市级重点河湖基层河湖长履职情况进行一次不定期检查。
3.调查内容:(1)组织落实责任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①机构、资金、人员落实情况;②河湖巡查、河湖问题发现及处置情况;③指导村(社区)河湖长巡察河湖、支持民间河湖长巡查河湖;④督办件、投诉件办理情况;
(2)“三清”行动执行情况;
(3)河道采砂管理情况。
4.调查点位:对列入“武汉市市级重点河湖基层河湖长履职情况调查范围”的河湖,每季度对34个街道(乡镇)级河湖长河湖长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调查。
5.调查反馈: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对所有问题进行统计、分析并向委托方提供初步分析报告,待委托方确认分析报告后,次月5日前提供最终分析报告。
武汉市河湖长制工作年度考核第三方调查的工作时间为:2020年8月 日至2021年7月31日。
三、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一)项目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整970195.65元,大写玖拾柒万零壹佰玖拾xx陆角伍分,分四期付款,合同生效后,2020年10月15日前支付第一期款项贰拾伍万圆整(小写:250000.00元),2020年12月15日前支付第二期款项贰拾伍万圆整(小写:250000.00元),2021年4月15日前支付第三期款项贰拾伍万圆整(小写:250000.00元),2021年7月31日之前完成项目调查并提交调查报告书后支付余款贰拾贰万零壹佰玖拾xx陆角伍分(小写:220195.65元)。
(二)乙方账户名称:武汉爱我百湖志愿者协会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三阳路支行
银行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京汉大道1005号
银行账户:000000000000000
四、成果交付及验收方式
(一)调查报告书应包括每个河湖调查的纸质成果(2套)、电子版光盘1套。书面成果的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均须采用中文版本。电子数据成果的文本采用word格式,图片采用PDF或JPG格式。
(二)甲方负责验收,乙方予以必要的配合。若经验收,乙方提供的调查报告不符合验收标准,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调查报告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含电子邮件)异议,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重新提供报告,直至符合验收标准为止。若在本条规定的时间内甲方既未验收又未提出书面异议,或未验收完毕,均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提供的调查经费以转账的方式及时支付给乙方,保证乙方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甲方有权向乙方查询提供调查经费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甲方参加调查时,应该参照项目调查方案来执行,若有变动应该提前和乙方协商和沟通。
(四)提供列入调查范围的35个河湖的基础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河湖基本概况、图纸、照片、方位描述、官方河湖长基本情况、调查要求等。
(五)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与工作方便,包括但不限于协调武汉市相关区支持乙方在各区河湖开展调查及点位核查提供场地及基础资料等。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应建立独立的项目工作团队,指定xx为项目负责人,一经确定中途不允许更换。
(二)乙方开展活动中的人员及相应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三)武汉市河湖长制工作年度考核第三方调查的策划及实施需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调整策划方案,调整后的策划方案不超过原合同约定金额。
(四)收到调查经费后,xxx认真履行合作协议,确保调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在项目调查的执行过程中发生非正常情况,乙方应该及时与甲方进行协商和沟通。
(六)在允许的条件,乙方应该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其它爱水护水公益活动。
七、双方确定,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执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八、甲乙双方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四、五条约定,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二、三、六条约定,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九、甲乙双方按以下约定承担知识产权和保密责任
(一)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获悉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问题等有保密责任。
(二)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情况下不得利用该资料用于除甲方外的其他委托方业务。
(三)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问题清单、调查报告,对外发布时应对乙方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等相关信息保密。
十、纠纷解决方式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提交武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xxx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xx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一)及时沟通项目进展、变动情况。
(二)联系资料提供、服务报酬支付等相关事宜。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及时进行磋商。
(四)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二、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xx): xx(签名/xx):
代表人: 代表人:
2020年 月 日 202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