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68225450T
关于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与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签署
《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告
根据原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
〔2017〕52号)及相关规定,现将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支付宝”)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相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概述:双方协议项下的保险产品业务合作、保险平台业务合作、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客户服务、数据服务、第三方支付服务等合作内容。
2、如上述交易种类或范围发生变化,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进行修改。鉴于公司与支付宝已在2018年1月15日签署了《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为了满足监管机关要求及公司内部关联交易管理的规范性,同时考虑到支付宝是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蚂蚁金服”)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与支付宝产生的关联交易将统一纳入到国泰产险与蚂蚁金服签署的《关联交易框架合作协议》范围中予以管理,现
对主协议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及修订。二、交易对手情况
1、法人名称: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68225450T
3、法定代表人姓名:xx
4、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501号17层1701-1708
室
5、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6、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成立日期:2004年12月08日
9、营业期限:2004年12月08日至2034年12月07日
10、经营范围: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仅限于线上实名支付账户充值);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不包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和电子公告等内容的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
(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多媒体和网络系统的设计、开发和维护及相关的计算机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成果转让和技术应用,经济信息咨询(除经纪);销售本公司开
发的软件产品;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保险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说明:根据法令规定,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属重大关系人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主要内容
与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签约,透过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保险产品业务合作、保险平台业务合作、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客户服务、数据服务、第三方支付服务等。
2、定价政策: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采取市场统一价格政策,即对所有合作公司标准一致。因此,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与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交易的定价政策是公允的。
四、交易目的及交易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1、交易目的
我公司与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通过不断创新,提升用户体验,为互联网场景中的终端客户提供专业的互联网风险解决方案,有助于公司扩大保费规模,提升市场
占有率。
2、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我公司与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交易扩大了公司的保费规模、市场占有率,从整体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有利影响。
五、审议情况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我公司相关规定,本协议已经国泰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
六、本年度与该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截止 2018 年 3 季度末,我公司与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 43,109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