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署《赞助 CBA 联赛协议》并分担赞助费用的公告
关于签署《赞助 CBA 联赛协议》并分担赞助费用的公告
根据保监会《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现将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有关重大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在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的统一组织和协调下,我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1 日与中篮联(北京)体育有限公司签署了
《赞助 CBA 联赛协议》。我公司在本次 CBA 赞助项目中共承担赞助费用 8550 万元,超过 3000 万元,因此该项交易构成我公司重大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情况
x次交易属于中国人寿集团的品牌建设项目,我公司分担并向中篮联(北京)体育有限公司支付部分赞助费用,构成我公司与集团公司之间的费用分担关联交易。集团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0000100023728D,有限责任公司)为国有大型商业保险集团公司,由财政部100%持股,注册资本金46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已承保的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的续期收费和给
付保险金等保险服务以及再保险业务;控股或参股境内外保险公司或其他金融保险机构;国家法律法规允许或国务院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等。该公司为我公司股东以及股东的控股股东,因此构成我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的交易目的和定价政策
x次交易旨在有效扩大中国人寿品牌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度,持续加强形象代言人与中国人寿的品牌联系,有利于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和强化公司品牌整体传播效果。在综合考虑各方宣传需求、保费占比、资产规模、客户数量等因素的基础上,经各方同意,共同确定本次 CBA 赞助项目中的分担金额和比例。与中篮联(北京)体育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赞助费按一般商业条款,参照同类交易价格进行合理定价,符合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本次关联交易对我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
四、交易审批情况
根据监管规定和公司制度,本项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五、本年度与该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截至 2018 年 2 月,我公司与集团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
易年度累计金额为 39344071.7 元。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