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587-2222GCG30402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2022-2023 学年学生配餐供应服务(第二次)
项目编号:3587-2222GCG30402
采 购 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师范附属小学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22 年 05 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2022-2023 学年学生配餐供应服务(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南 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详细地址:佛山市xxxxxxxxxx 0 xxxxxxxxxxx)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 年 06 月 23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
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87-2222GCG30402
项目名称:2022-2023 学年学生配餐供应服务(第二次)
预算金额:人民币 7,400,000.00 元(大写:柒佰肆拾万元整)。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2022-2023 学年学生配餐供应服务
2.标的数量:1 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合同履行期限 |
1 | 2022-2023 学年学生配餐供应服务 | 1 项 | 2 学年,2022 年 9 月 1 日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 |
注:1)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得拆分。 2)本项目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2 学年,2022 年 9 月 1 日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允许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项目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 或 2021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可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一月份财务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类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资格审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 年 05 月 30 日至 2022 年 06 月 07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3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详细地址:佛山市xxxxxxxxxx 0 xxxxxxxxxxx)
方式:投标人必须凭银行出具的存款凭证获取招标文件,不接受现金。(存款账户:
①户名: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②开户银行:广州银行达信支行;③账号: 000000000000000;④款项来源:(项目编号)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
售价:¥300.00,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 年 06 月 23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 年 06 月 23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详细地址:佛山市xxxxxxxxxx 0 xxxxxxxxxxx)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 年 06 月 23 日 09 点 00 分至 2022 年 06 月 23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温馨提示:
1、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内)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佛山市内)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表,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寄给授权代表。
2、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授权代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所必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且近 14 天内未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疫区或较重疫区的旅行史,未
有与发热、咳嗽等疑似病人接触史。未佩戴口罩的,采购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师范附属小学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一路 10 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757-863948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德政北路 538 号 17 楼 1708联系方式:020-832248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小姐 电 话:020-83224833
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五月
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
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前述第一章“投标邀请”的“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且须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商务需求明细
分项 | 商务要求说明 |
1.合同履行期限 | 1.1.合同履行期限:2 学年,2022 年 9 月 1 日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 |
2.服务地点 | 2.1.服务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
3.费用承担 | 3.1.本项目的结算支付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3.2.本项目每人早餐标准为每餐 5.00 元、午餐标准为每餐 11.00 元(含配送费用,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原则上不得变更供餐收费标准,如因物价变动因素等确需变更价格的,应当经采购人及学生家长代表同意后方可变更)。中标人必须承担的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食材费、餐具费、配送供应服务费、投入设备车辆费、验收费用、各项税费、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如出现任何遗漏内容需产 生额外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将不再另支付任何费用。 |
4.付款方式 | 4.1.餐费从正式供餐一个月后开始支付,每月支付上月餐费,中标人于每月月末凭有效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上月餐费,待采购人办理支付手续后付款。 4.2.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
注:“商务要求”所述内容和条款如本文未有特别声明均作为投标实质性响应内容,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响应满足或实质性优于。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不能满足投标文件要求而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本“商务要求”的招标时xx所称的采购人、投标人,在中标后合同签订时须转换为合同语言的甲方、乙方或买方、卖方。
二、服务要求
服务需求明细
(一)服务概况
采购人现有师生人数共计约 1625 人(需配午餐人数约 1250 人,早餐人数约 1400
人,具体人数根据实际报餐人数确定)。合同履行期限为 2 学年,2022 年 9 月 1 日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
(二)项目服务要求
1.由中标人提供环保餐盒供学生及教职员工就餐使用,餐盒由中标人自行清洁、消毒且达到相关卫生要求。
2.本次招标的服务项目包括学生和教职员工在校学习、工作期间的早餐、午餐供应,供应膳食的时间一般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学校有特殊安排的,按照学校安排执行。 3.早餐标准:每餐两个点心或三两粉面、一碗粥,每周保证有三餐肉粥。午餐标准:
2 荤 1 素 1 汤,中标人必须按营养菜谱提供高蛋白、营养均衡、符合生长发育需要的各类菜肴供学生享用。各类菜肴的份量要求为(全部以饭餐供应时计算):(1)荤菜不少于 150 克;(2)素菜不少于 150 克;(3)米饭不限量供应,以不浪费为原则,供学生吃饱为止。中标人使用的米、食油、调味料等原材料均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实施溯源管理。保证食物送到后一小时内保温至适合学生进食。
4.响应国家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构建社会共治格局。保障家长师生知情权,建立互联网电子追溯系统,有效确保生产经营各环节数据信息公开透明、真实可靠、可溯源。
(1)加强对食品安全质量的监管和预警机制,建立食材溯源监管系统。
(2)满足人员资格管理要求(健康证、食品安全员等级)。
(3)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建设“明厨亮灶”工程。
(4)建立营养管理系统,完善食物成分与人群健康监测信息。
(5)整合食堂厨余垃圾数据网络,可供政府随时监管。
5.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卫生管理条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相关法律,必须保证供应新鲜的鱼、肉、蔬菜等,若发现中标人供应以下食品,采购人有权取消其配送资格,中标人还需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制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转基因食品。
6.中标人每天须对所购原料按食品卫生监督部门要求做好农药残留检验工作,如发生因食用中标人提供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的事故,中标人应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7.在采购人正常教学日,中标人应当保证早上早餐上学前(七点十五分)、中午放
学前(十一点四十分)将配餐送达各课室门口,并于中午十二点三十分前做好配餐场所卫生清理工作。若因中标人原因未按时开餐而影响校方正常工作(超过 30 分钟以上)须扣除中标人当餐全部餐饮费用。
8.中标人每周最少对配餐间和配餐车辆消毒两次,清洁消毒用品中标人自备。中标人需保证学生就餐安全,保证采购人的财产安全,做好相关的维护维修工作。
9.中标人不得转让或分包配餐业务,中标人需分好餐后在采购人校园内直接供给。
10.中标人提供的配餐应当符合“安全、卫生、营养、健康”的服务标准。中标人应根据小学生的成长特点和营养需要制定膳食计划,并根据膳食计划制定每周食谱。膳食计划和每周食谱应当于正式配餐前报送采购人审核同意。中标人应当于每周五向采购人提交下周食谱,并根据采购人意见加以调整,确定后于每周一在采购人指定位置公布本周食谱,并按食谱规定足额提供配餐。
11.中标人应当保证配餐食品的质量,饭菜必须当天一次性煮熟并保温,保证送至学校后温度适中、适合进食,不得加工隔餐剩余食品,不得配送冷荤凉菜食品。
12.中标人应当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并将留样食品冷藏保存四十八小时以上,以备追索与查验。留样冰箱由中标人负责提供。
13.中标人应当做好应急预案,预案涵盖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以及因交通、卫生、天气等原因不能按时送达配餐等突发事件,确保采购人学生和教职员工及时得到早、午餐供应;每学期的应急预案须交学校一份以存档。
14.中标人应当建立配餐信息反馈制度,每月至少一次以书面形式征求学校关于配餐服务的意见,认真采纳合理建议,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采购人执行每天配餐制度,及时向中标人反馈发现的问题及学生意见,督促其进行整改。采购人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
学校老师、学生家长代表对中标人配送到学校的饭菜、加工场所及库存食物进行检查,满意率须达到 70%以上,未达到 70%的,马上进行整改,如连续两次检查的满意率都未能达到 70%以上,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餐资格。
15.中标人企业内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各项条款,并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督查,配餐工作人员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培训,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并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服务(需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所有配餐人员不得有传染性疾病)。应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
16.中标人的配餐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必须穿戴工作服,并做到衣冠整洁,干净卫生。同时,必须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女员工不得浓妆艳抹,不留过肩长发,男员工不得留胡须,按规范操作。
17.中标人应做好食品采购、验收和保管工作,所采购的食品原料必须具备三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产地卫生部门产品检验合格证),食品保管必须做到离墙、离地、上架,防尘、防霉、防鼠害等,确保食品质量。
18.中标人负责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19.配餐车辆要求:投标人在中标后,必须配备送餐车辆(车辆尾部为密封车厢,保证食品运送安全),车辆配置有食品保温设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20.配送工作人员以及配合学校监督学生进餐纪律的人员(配置共不少于 10 人)须具有健康证,并提供一条可即时反应的服务热线。
2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份为期一周的早、午餐的参考菜谱清单。如获中标,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按投标时的参考菜谱清单执行。
(三)中标人违约责任
1.中标人对配餐业务进行转让或分包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中标人供餐资格,中标人应当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
2.中标人因配送不及时导致学生和教职员工早、午餐供应延时且经采取补救措施未给校方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仟元;如因配送不及时影响校方正常工作(超过 30 分钟以上)须扣除中标人当餐全部餐饮费用,服务期限内发生三次以上(不含三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中标人供餐资格,中标人应当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
3.中标人未经采购人同意不按食谱规定足额提供配餐的,每次应当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仟元。出现此类情形三次以上(不含三次),采购人可以解除合同,取消中标人供餐资格,中标人应当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
4.中标人每周食谱不征求采购人意见或不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和位置公布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限期改正,每学期累计出现此类情形五次以上(不含五次)的,采购人可以解除合同,取消中标人供餐资格,中标人应当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 5.标人配送食品出现变质变味等质量问题的,应当全部收回并销毁,立即采取补救
措施供应学生配餐,并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每学期出现此类情形两次以上(不含两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中标人供餐资格,中标人应当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
6.中标人因配餐不符合卫生条件导致学生群体性(5 人以上)食物中毒的,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取消中标人供餐资格,中标人依法承担事故导致的相应得法律责任。
7.中标人不能因停水、停电、停燃气而停止供餐,如停止供餐的,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取消中标人供餐资格。
(四)风险责任
1.中标人对其员工及聘用人员的侵权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中标人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各种事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停课的,当天早餐、午餐供应服务应暂停,其费用也不作
计算。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须知条款号 | 项 目 | 内 容 |
2.1 | 采购人 | 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师范附属小学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
5.2 | 招标代理费 | x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的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服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的 7 折执行, 即 40,000.00 元。 |
15.1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 |
15.3 | 提交投标保证金形式和时间 | 详见投标人须知“(十五)投标保证金”,同时应符合: 由投标人银行账户采用实时大额支付系统或行内电子划汇的转账方式(禁止采用现金、通存通兑等汇款方式)一次性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任一账户。 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到账,以银行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为无效投标。 投标保证金的交款人与投标人的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提示:周六、周日、节假日的银行一般不办理对公业务,请注意提前办理支付,以免逾期。 |
16.1 | 履约保证金 | x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18.1 | 投标有效期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 |
19.4 | 投标文件数量 |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电子光盘或 U 盘一份。 (1)每份投标文件必须分别固定装订成册,页码连贯、骑缝章清晰并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若本项目包含多个分包,投标人应以拟投标的单个分包为单位,分别准备投标文件,每套投标文件对应一个拟投标的分包,并在每套投标文件的封面清楚地标明所投“包号”。 (3)电子文件要求光盘或 U 盘介质,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 除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图片及相关扫描文件外,其他内容应保留 |
EXCEL 格式或 WORD 格式可编辑文档格式文件,如投标人中标,部分内容将用于结果公告公布,若正本和副本、电子版不符,以盖章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4)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凭据单独密封提 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投标保证金凭据”字样。 | ||
19.5 | 投标文件签字及盖章 |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在投标文件格式有提示的地方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则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签字盖章后的正本的复印件。 所有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和副本)均须在封面和骑缝加盖公章,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所有的复印件(包括正本中的投标资料)均应保证清晰可辨, 否则不清晰内容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 |
21.4 |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 |
24.2 | 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代表要求 | 开标时,投标人代表必须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亲自出席开标仪式或响应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澄清,其现场所签署确认的文件均代表投标人的真实意愿和决定,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内容具有不可撤消更改的法律效力。 参加投标的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须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 明书》;参加投标的代表是授权代表的须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
32.1 | 中标公示/公告发布网址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 中国财经报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提示 1 | 单独密封的唱标 资料 |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
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指本文投标人须知中的内容说明、补充和重要提示,作为本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投标人应结合本文投标人须知条款号进行充分理解。
第二节 投标人须知
(一)适用范围和法律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活动。
1.2 参照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号)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
(二)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说明的单位,在招标阶段称为采购人,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或被称为建设单位或业主或甲方或买方。为便于招标文件及附件直接转化为经济合同条款,在招标文件中被称为建设单位或业主或甲方或买方的招标投标阶段均指采购人。
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依法取得招标资格、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专门机构,本文特指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是本次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者,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
2.3 “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2.4 “日期、天数、时间”:除非本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
(三)合格的服务
3.1 本次招标项目是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所述的招标。
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合格的服务”是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或企业)标准(如有)的规定或规范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需求或特定目标的服务。
3.3 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和使用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的全部或任何一部分时,或者在享有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益时,免受第三方以侵犯其合法权益(例如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等等)而提出的任何求偿责任起诉。否则,投标人须承担采购人与此相关的一切损失(包括且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经裁定由采购人承担的任何费用、导致采购人需重新采购所产生的一
切费用及时间费用损失等等)。
(四)合格的投标人、中标人
4.1 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的“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4.2 “投标人”:必须于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地点获取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出现的 “供应商”、“投标单位”、“申请人”等在招标阶段皆为投标人,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或被称为承包单位或乙方或卖方。
4.3 “中标人”: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五)投标费用
5.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任何此类费用。
5.2 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招标代理费,具体收费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说明。
(六)招标文件的组成和语言
6.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共包含以下内容: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6.2 除上述内容外,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6.3 对招标文件中各类参数 、条款和须知中所列的带“★”标注号项为不可负偏离的重要参数要求,在投标响应中须完全实质性响应,若其中一项出现劣性负偏离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6.4 招标文件中重复描述的内容出现不一致时,均以文件中首次对该内容的描述为准。
6.5 本文件的专业服务内容如涉及到有官方强制性要求或行业标准规范限制和禁止性内容时,应以官方强制性要求或行业标准规范为准;否则,以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服务
要求为准。
6.6 未有注明具体相关服务,均以行业通用标准为准。
6.7 采购人在没有特别要求时,只允许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提供唯一最具代表性和竞争力的投标方案,对提供含糊不清、不确定或可选的方案者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6.8 答疑会及踏勘现场(本项目不适用)
(1)对于有计划举行项目答疑会时,投标人的项目主要负责人等须按时出席,主办方将围绕招标文件的内容现场澄清、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对个别内容确有必要作澄清修正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极大地促进公平竞争的原则,集中统一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各投标人收悉后须按本须知招标文件的澄清(含答疑)或者修改的相应规定及时予以确认。
(2)投标人出席答疑会及踏勘现场的费用、过失责任及风险均自行承担。
(3)对未有计划举行项目答疑会时,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应及时主动向采购人了解项目详情。
6.9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服务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将为投标人带来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组织有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含答疑)文件后,应于二十四小时内予以书面回复收悉。该澄清(答疑)文件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回复收悉并经采购代理机构催告后仍不作为的,视其投标已充分考虑了该澄清(答疑)的内容,并视为已放弃对该澄清(答疑)内容收悉的质疑权。
7.2 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或澄清要求的投标人,采购人将视为已充分
阅读并正确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且无异议。开标后,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显示其对招标文件中的描述有歧意或招标文件的前后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依据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进行合理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7.3 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所有澄清内容将同时在发布招标公告网站上发布。
(八)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十五天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修改通知后,应于二十四小时内予以书面回复收悉。该修改通知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回复收悉并经采购代理机构催告后仍不作为的,视其投标已充分考虑了该修改通知的内容,并视为已放弃对该修改通知的内容收悉的质疑权。
8.3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所有修改和更正内容将同时在发布招标公告网站上发布。
(九)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9.1 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采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均应提交中文译本,并在其后的投标和评标活动中,以中文译本为准。
9.2 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及其附件资料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制,等同于国际单位制。
(十)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且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写目录及连续页码)。
(一)自查表
(二)资格性文件
(三)符合性文件
(四)商务部分
(五)服务部分
(六)其它文件或资料
10.2 投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符合诚实信用、客观真实的原则,对弄虚作假或违背诚信的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十一)投标文件格式
11.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附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函”等附件。
11.2 投标人不得将同一分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无效。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所投分包采购内容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再对所投报分包的内容分包、转包。
(十二)投标货币和报价要求
12.1 投标方案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方案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
12.2 在投标时间截止后至投标有效期截止前任何方案为固定不变方案,此方案将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但并不是确定中标投标人的唯一依据。
12.3 招标文件除非另有规定的,否则只允许投标人提交一个投标方案,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方案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十三)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3.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 如果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可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组成联合体。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
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注明主办人,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3.3 投标人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标准,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
(十四)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 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4.3 对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的服务已对采购人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xx与要求的偏差和例外。
14.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服务的合格性的文件进行审查 ,审查不合格的投标将认定为无效投标。
14.5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4.6 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 ,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十五)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数额,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5.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有关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5.3 投标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即人民币,并采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提交。
15.4 以上形式的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到账。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及单独密封袋中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15.5 投标保证金请按以下账号提供:
户 名: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① 开户银行: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 x:0000 0000 0163 16509
②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xxxxxxx x:4400 1667 2050 5300 6870
款项来源:(项目简称)保证金
15.6 凡没有按照本须知规定随附有效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应按本须知有关规定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5.7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将尽速并不晚于《采购结果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原额不计息退还投标人。
15.8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中标人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签订合同。
(2)中标人须凭“2.5 保证金退款申请”加盖中标人公章到桂城公共资源交易所办理退还事宜。
15.9 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响应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签订合同;
(3)投标人有不真实投标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十六)履约保证金
16.1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十七)投标的截止期
17.1 超过截止时点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十八)投标有效期
18.1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天数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宣布无效投标。
18.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其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供。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的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十九)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9.1 投标文件应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内容及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编写,并逐页编排不间断的连续页码。
19.2 投标文件中所引用的顺序和编号应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 。投标人在具体的投标内容中应逐条进行回应,可以增加说明或描述性文字。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任何差异之处,均应按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商务条款响应表》、《实质性响应条款(“★”项)响应表》、《重要响应条款(“▲”项)响应表》、《一般服务条款响应表》的格式在表中逐一说明。
19.3 招标文件中所有带“★”符号的条款(如有)是重要的商务要求或关键服务要求与参数,投标人必须予以响应,并填入《商务条款响应表》、《实质性响应条款
(“★”项)响应表》。否则,将视投标人没有响应和不接受该条款,其投标文件将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而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9.4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本项目包含多个分包,投标人应以拟投标的单个分包为单位,分别准备投标文件,每套投标文件对应一个拟投标的分包,并在每套投标文件的封面清楚地标明所投“包号”。每份投标文件应固定装订成册,页码连贯、骑缝章清晰并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文件要求以光盘或 U 盘介质提供,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除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图片及相关扫描文件外,其他内容应保留 EXCEL 格式或 WORD 格式可编辑文档格式文件,如投标人中标,部分内容将用于结果公告公布。若正本和副本、电子版不符,则以盖章的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19.5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 ,并在投标文件格式有提示的地方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则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签字盖章后的正本的复印件。所有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和副本)均须在封面和骑缝加盖公章,否则作
为无效投标处理。所有的复印件(包括正本中的投标资料)均应保证清晰可辨,否则不清晰内容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
19.6 投标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方为有效。
(二十)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20.1 投标人可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包含电子版)分别用密封袋密封,亦可将所有的投标文件(包含电子版)装在同一密封袋中密封;无论如何密封,所有密封袋需按格式要求标注密封袋封面,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密封袋封面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20.2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凭据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保证金凭据”字样。
20.3 所有的密封包装外均应注明以下内容:
(1)清楚标明递交至: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内容名称(“投标文件”、“正本”、“副本”);
(3)“在 年 月 日 时 分(注:指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4)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5)如果投标文件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密封包装和加写标记,其投标将被拒绝。
20.4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并当面递交,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通过邮递方式或第三方转交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好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二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址
21.1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址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的规定。
21.2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受理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 ,亦不受理未按规定的投标地址送达的投标文件。
21.3 根据本须知“招标文件的修改”规定,采购人有权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而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1.4 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截止时间前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二十二)迟到的投标文件
22.1 采购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本次招标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二十三)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3.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3.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23.3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 ,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被没收。
23.4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二十四)开标
24.1 采购代理机构在第一章“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邀请投标人代表及有关代表依时参加。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不参加开标的投标人视为认可开标全过程的做法和开标记录。
24.2 投标人代表必须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参加开标会议。
24.3 开标前,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任何密封性文件的包装,均以不会损害各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合格标准。对于构成直接、明显的侵权行为和事实时,侵权者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授权代表需签署投标文件密封确认表。唱标将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
24.4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经密封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开标时均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当投标人少于三家时,则招标失败,采购代理机构将重新招标或经采购监管部门同意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重新采购。
24.5 除了按照本须知“迟到的投标文件”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
24.6 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 (包括按照本须知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递交的修改书),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24.7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记录表上记录唱标全部内容,并当场公示。如开标记录表上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须当场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依据招标文件约定和投标文件材料及时核实处理。开标记录表由记录人、唱标人、投标人代表和有关人员共同签字确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4.8 开标唱读内容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均以公开唱读为准。
(二十五)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评审工作要求
25.1 评标由采购代理机构参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参照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5.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议、服务评议。
25.3 评标委员会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评审结果。如发现评标委员会的工作明显偏离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会同监管部门有权解散评标委员会,重新组织招标或评标。
25.4 评审期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不得对招标文件中一些涉及竞争的公平、公正性重要内容(包括带“★”项)进行现场临时修改调整,也不得单独与投标人进行联系接触。
25.5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赖于投标人最基本的商业诚信和所递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额外主动寻求外部证据,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
25.6 如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补充文件的理解存有歧义时,评标委员会可对这些文件或向有关方面进行查证了解质询,并通过集体讨论或表决达成一致处理意见。任何形式的决定,须以合法公正和有利于项目的安全顺利实施为前提。
25.7 评标委员会只就投标文件中所载明的情况进行评审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
25.8 评分按四舍五入的原则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25.9 评标委员会不向投标人退还投标文件。
(二十六)投标文件初审
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6.1 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评审内容 | 招标文件要求 | |
资格性审查 | 资格条件 (资格声明函)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 “二、资格性文件”的“2.6 资格声明函” |
(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照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符合投标资格。见下表:
评审内容 | 招标文件要求 | |
符合性审查 | 投标函 | 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原件)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书及授权委托书 |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 |
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交纳凭证) | 按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第 15 条规定的金额、时间及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 |
商务条款 |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商务条款 | |
其它 |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 投标条款的 |
(2)符合性审查:对照本项目的服务、商务、预算金额及文件制作要求和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没有出现重大偏离。见下表:
26.2 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重点对各投标文件的服务、商务方案进行细化评审和综合比较,对照所公布的量化评分内容进行独立评分。
26.3 实质性响应:是指符合招标文件的关键性和重要要求、条款、条件、规定,且没有不利于项目实施质量效果和服务保障的重大偏离或保留。实质性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本文件涉及的“商务要求中的各项条款”及其它带“★”标注的强制响应条款。
26.4 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调整纠正这些偏离将直接影响到其它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26.5 轻微偏离:是指投标文件能够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它包括负偏离(劣于)和正偏离(优于)。
26.6 投标文件的澄清: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方案等涉及竞争性和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作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内容。如果投标人拒绝澄清、说明或补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6.7 综合汇总:将各评委的评分进行汇总 ,按综合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列,并按照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6.8 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二十七)招标失败的情形
27.1 本项目或独立分包出现下列条件之一则对应定作废标:
(1)符合专业资格条件者或对公开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
(2)采购过程出现影响公平竞争的违法、违规行为;
(3)因重大变故,接采购管理部门通知本项目采购活动须即中止或取消。
(二十八)无效的投标行为
28.1 无效投标行为的认定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的投标函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5)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7)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服务与实质性商务的条款产生偏离的;
(8)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的;
(9)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二十九)评审方法
29.1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29.2 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审包括服务、商务两个部分,具体评审因素见下表。(评分按四舍五入的原则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三十)评审标准
30.1 权重分配
服务部分 | 商务部分 |
40% | 60% |
30.2 综合评议指标表:
评审 内容 | 序 号 | 权重 比例 | 评议指标 | 分值 | |
服务部分 | 1 | 40 | 采购项目内容响应情况 | (1)投标人完全响应,有正偏离得 5 分; (2)投标人完全响应,无负偏离得 3 分; (3)投标人部分响应,有负偏离得 1 分。 | 5 分 |
2 | 项目组织方案 | 1.对投标人提供的配餐服务方案及计划进行综合评审: (1)投标人有针对本项目制定详细的办法及整体方案,内容包含配送人员管理机制、配送方案等,内容详细考虑细致的,得 5 分; (2)投标人有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办法及整体方案,内容有涉及配送人员管理机制、配送方案等,但不全面细致的, 得 3 分; | 5 分 |
(3)投标人有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办法及整体方案,但对于配送人员管理机制、配送方案描述不全或描述较为简单不明晰的,得 1 分; 不提供的,得 0 分。 | |||||
2.对投标人提供的食物质量控制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详细的食物质量方案,内容详细考虑细致的,得 5 分; (2)投标人有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食物质量方案,内容不全面细致的,得 3 分; (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食物质量方案,方案描述不全或描述较为简单不明晰的,得 1 分。 不提供的,不得分。 | 5 分 | ||||
3.对投标人提供的营养管理控制方案(含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一周午、晚餐参考菜谱清单)进行综合评审: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营养管理控制方案周全细致,参考菜谱清单能兼顾多方面营养需求的,得 5 分;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营养管理控制方案较全面,参考菜谱清单能满足基本营养需求的,得 3 分; (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营养管理控制方案有所欠缺,参考菜谱清单粗略的,得 1 分; 不提供的,不得分。 | 5 分 | ||||
4.对投标人提供的企业管理制度进行综合评审: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管理规章制度,涉及人员、质量、配送等方面,内容详细,可操作性高的,得 5 分;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管理规章制度,有内容涉及人员、质量、配送等方面,但内容简单,未体现可操作性的,得 3 分; (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管理规章制度,内容有缺漏的,得 1 分; 不提供的,得 0 分。 | 5 分 | ||||
3 | 承接本项目的优势 | 根据各投标人对本项目配餐现状的了解程度以及承担本项目配餐的优势进行综合评审: (1)对本项目配餐现状分析透彻,贴近实际,具备承接本项目的雄厚实力,有承接xx配餐的经验,得 8 分; (2)对本项目配餐现状分析合理,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有承接xx配餐经验,得 5 分。 (3)对本项目配餐现状分析基本合理,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没有承接xx配餐经验,得 2 分; (4)对本项目配餐现状分析基本合理,没有承接xx配 餐经验,且资质条件较差的,得 0 分。 | 8 分 |
4 | 突发事件处理 | 对各投标人提供的突发事件处理方案情况(包括:详细程度、可行性、处理方式等)进行综合评审: (1)应急突发时间方案保障措施具体、完善、可行性高,得 7 分; (2)应急突发时间方案保障措施较具体、完善,可行性较高,得 4 分; (3)应急突发时间方案保障措施不够具体、完善,可行性一般,得 1 分; 不提供应急方案的,得 0 分。 | 7 分 | ||
合计 | 40 分 | ||||
商务部分 | 5 | 60 | 业绩情况 | 投标人在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 准)具有学校配餐供应服务项目业绩,用餐人数达到 450人或以上(以学校出具的用餐人数证明资料为准),每提供一项得 1.5 分,满分为 6 分。 注:以提供合同书、学校出具的用餐人数证明资料的复印 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不提供或不齐全不得分。 | 6 分 |
6 | 服务满意度评价情况 | 投标人具有学校出具的满意度评价书面证明,评价结果为 “优”或“满意”,每提供一项得 1.5 分,满分为 6 分。注:满意度评价须对应前面合同,以提供满意度评价书面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 得分。 | 6 分 | ||
7 | 食品安全保障情况 | 1.投标人具有与原食材供应商签订的供货协议或供货证明,每提供一个项得 1 分,最多得 5 分。 注:以提供与原食材供应商签订的供货协议或供货证明的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协议和证明必须在合同期内,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5 分 | ||
2.投标人的原材料供应链可溯源(包括第三方检测报告、供应商资质等)的,满分为 4 分。 (1)可提供电子溯源系统平台的,得 4 分; (2)可提供溯源资料及证明证照的,得 2 分; (3)不提供的,不得分。 | 4 分 | ||||
3.投标人的配餐场所建设有“明厨亮灶”工程,后厨直播公开透明管理,满分为 4 分。 (1)配餐场所后厨提供移动端直播得 4 分; (2)配餐场所后厨提供室内直播得 2 分; (3)不提供不得分。 | 4 分 | ||||
4.投标人能提供厨余处理方案的,提供厨余智能管理手段得 5 分,提供厨余垃圾回收单据得 3 分,不提供不得分。 | 5 分 |
8 | 配餐供应服务便利性 | 投标人配餐场所所在位置与本项目学校的距离远近进行评审: (1)距离最近得 8 分; (2)距离较近得 5 分; (3)距离较远得 1 分;不提供不给分。 注:以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网上百度地图(或xx地图或搜狗地图)查询公里数的数据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现场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根据网上 数据进行评判。不提供或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8 分 | ||
9 | 企业配送车辆情况 | 投标人具有的自有配送车辆(客车或货车),且车辆配置有食品保温设备的每提供 1 辆得 2 分,租赁车辆且车辆配 置有食品保温设备的,每提供 1 辆得 1 分,满分为 8 分。注:自有配送车辆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或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名义购买,以提供自有配送车辆的有效期车辆行驶 证、保温设备的发票复印件及实物图片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租赁车辆除上述资料外还必须提供车辆租赁合同。不 提供或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得分。 | 8 分 | ||
10 | 配餐场地设备情况 | 投标人的配餐场地中自有下列设备,每提供一种得0.5 分,满分 4 分。 (1)消毒机; (2)自动洗碗机; (3)自动切菜机; (4)自动切肉机; (5)蒸饭柜; (6)锅炉; (7)自动洗菜机; (8)食品检验器。 注:自有设备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或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名义购买,以提供自有设备的发票或购买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4 分 | ||
11 |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 | 1.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数量进行综合评审: (1)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数量≥35 人,得 5 分; (2)20 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数量<35 人,得 3 分; (3)10 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数量<20 人,得 1 分; (4)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数量<10 人,得 0 分。 注:本项评分满分为 5 分,以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劳动合 同或投标截止日前3 个月在投标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人员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不提供或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 不得分。 | 10 分 |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中具有检验技术人员,每提供 1 名得 1 分,满分为 3 分。 注:本项评分满分为 3 分,以提供上述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不提供或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中具有营养师资格人员,每提供 1 名得 2 分,本项评分满分为 2 分。 注:以提供上述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 章、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不提供或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 |||||
合计 | 60 分 |
30.3 评分汇总
商务总分= 各评委商务评分总和 ÷ 评委人数服务总分= 各评委服务评分总和 ÷ 评委人数综合总分= 商务总分+服务总分
(三十一)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31.1 评标委员会按最终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有效投标人排序 ,并按照排名顺序推荐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人。最终评标得分相同的,按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如以上都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选取中标候选人。
31.2 评审过程中涉及和产生的所有程序文件、原始打分表格、评审综合评审意见、推荐意见、评标报告等,均须由评委会成员签名确认。
(三十二)评审结果的确定
32.1 采购人可事先授权评委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或在法定时间内对评审推荐结果进行确认。如非直接授权评委会确定中标人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结束后,向采购人递交评审推荐意见。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32.2 本项目不设定替补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重新组织招标。
32.3 如采购人需对评审推荐结果作进一步核实时,将有权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依排名次序对中标候选人的主要服务和商务条款的响应程度作进一步的核实,确保投标方案能够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时性要求,无出现重大偏离,且方案合法、真实、可行。
(三十三)中标结果公告
33.1 评审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三十四)中标通知书
34.1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4.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三十五)询问、质疑、投诉
35.1 询问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35.2 质疑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本项目公告的“联系事项”。
(2)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4)质疑函格式必须严格按照以下格式和有关质疑的规定进行。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xx“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质疑函xx
x、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35.3 投诉
(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诉书格式必须严格按照以下格式和有关投诉的规定进行。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投诉书格式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被投诉人 1: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被投诉人 2
……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 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三十六)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36.1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采购合同。
36.2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投标过程相关澄清材料及来往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作为合同订立和裁定争议的依据。对这些文件个别条款要约的理解存在歧义、偏差、含糊、疏漏等情形时,均以采购代理机构的理解确认为准。
36.3 采购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拟定,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服务承诺、履约方式等必须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保持一致,不得背离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签订的合同。在不违反原采购人案要求和各方认可的文件内容前提下,合同当事人可对合同范本中个别非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合同条款共同协商完善补充修订。
36.4 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36.5 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6.6 合同生效后一切行为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约期间有违约过错的一方,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注:本合同格式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但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服务承诺、履约方式等必须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在不违反原采购方案要求和各方认可的文件内容前提下,合同当事人可对合同范本中个别非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合同条款共同协商完善补充修订。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采购
合 同 书
采购编号:项目名称: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甲 | 方: |
电 | 话: 传 真: |
地 | 址: |
乙 | 方: |
电 | 话: 传 真: |
地 | 址: |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根据 (项目名称) 的采购结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金额
1.本项目的结算支付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2.合同总价:人民币 元
3.合同金额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食材费、餐具费、配送供应服务费、投入设备车辆费、验收费用、各项税费、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合同所需的一切费用。如出现任何遗漏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将不再另支付任何费用。
4.本合同每人早餐标准为每餐 5.00 元、午餐标准为每餐 11.00 元(含配送费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原则上不得变更供餐收费标准,如因物价变动因素等确需变更价格的,应当经甲方及学生家长代表同意后方可变更)。
二、合同履行期限限及地点
1.合同履行期限:2 学年,2022 年 9 月 1 日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
2.服务地点由甲方指定。三、服务概况
甲方现有师生人数共计约 1625 人(需配午餐人数约 1250 人,早餐人数约 1400 人,
具体人数根据实际报餐人数确定)。合同履行期限为 2 学年,2022 年 9 月 1 日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
四、项目服务要求
1.由乙方提供环保餐盒供学生和教职员工就餐使用,餐盒由乙方自行清洁、消毒且达到相关卫生要求。
2.本次服务项目包括学生和教职员工在校学习、工作期间的早餐、午餐供应,供应膳食的时间一般为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学校有特殊安排的,按照学校安排执行。
3.早餐标准:每餐两个点心或三两粉面、一碗粥,每周保证有三餐肉粥。午餐标准:
2 荤 1 素 1 汤,乙方必须按营养菜谱提供高蛋白、营养均衡、符合生长发育需要的各类菜肴供学生享用。各类菜肴的份量要求为(全部以饭餐供应时计算):(1)荤菜不少于 150 克;(2)素菜不少于 150 克;(3)米饭不限量供应,以不浪费为原则,供学生吃饱为止。乙方使用的米、食油、调味料等原材料均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实施溯源管理。保证食物送到后一小时内保温至适合学生进食。
4.响应国家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构建社会共治格局。保障家长师生知情权,建立互联网电子追溯系统,有效确保生产经营各环节数据信息公开透明、真实可靠、可溯源。
(1)加强对食品安全质量的监管和预警机制,建立食材溯源监管系统。
(2)满足人员资格管理要求(健康证、食品安全员等级)。
(3)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建设“明厨亮灶”工程。
(4)建立营养管理系统,完善食物成分与人群健康监测信息。
(5)整合食堂厨余垃圾数据网络,可供政府随时监管。
5.乙方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卫生管理条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和动物检疫相关法律,必须保证供应新鲜的鱼、肉、蔬菜等,若发现乙方供应以下食品,甲方有权取消其配送资格,乙方还需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制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转基因食品。
6.乙方每天须对所购原料按食品卫生监督部门要求做好农药残留检验工作,如发生因食用乙方提供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的事故,乙方应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7.在甲方正常教学日,乙方应当保证早上早餐上学前(七点十五分)、中午放学前
(十一点四十分)将配餐送达各课室门口,并于中午十二点三十分前做好配餐场所卫生清理工作。若因乙方原因未按时开餐而影响校方正常工作(超过 30 分钟以上)须扣除乙方当餐全部餐饮费用。
8.乙方每周最少对配餐间和配餐车辆消毒两次,清洁消毒用品乙方自备。乙方需保证学生就餐安全,保证甲方的财产安全,做好相关的维护维修工作。
9.乙方不得转让或分包配餐业务,乙方需分好餐后在采购人校园内直接供给。
10.乙方提供的配餐应当符合“安全、卫生、营养、健康”的服务标准。乙方应根据小学生的成长特点和营养需要制定膳食计划,并根据膳食计划制定每周食谱。膳食计划和每周食谱应当于正式配餐前报送甲方审核同意。乙方应当于每周五向甲方提交下周食谱,并根据甲方意见加以调整,确定后于每周一在甲方指定位置公布本周食谱,并按食谱规定足额提供配餐。
11.乙方应当保证配餐食品的质量,饭菜必须当天一次性煮熟并保温,保证送至学校后温度适中适合进食,不得加工隔餐剩余食品,不得配送冷荤凉菜食品。
12.乙方应当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并将留样食品冷藏保存四十八小时以上,以备追索与查验。留样冰箱由乙方负责提供。
13.乙方应当做好应急预案,预案涵盖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以及因交通、卫生、天气等原因不能按时送达配餐等突发事件,确保采购人学生和教职员工及时得到早、午餐供应;每学期的应急预案须交学校一份以存档。
14.乙方应当建立配餐信息反馈制度,每月至少一次以书面形式征求学校关于配餐服务的意见,认真采纳合理建议,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甲方执行每天陪餐制度,及时向乙方反馈发现的问题及学生意见,督促其进行整改。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学校老师、学生家长代表对中标人配送到学校的饭菜、加工场所及库存食物进行检查,满意率须达到 70%以上,未达到 70%的,马上进行整改,如连续两次检查的满意率都未能达到 70% 以上,甲方有权取消其供餐资格。
15.乙方企业内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各项条款,并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督查,配餐工作人员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培训,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并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服
务(需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所有配餐人员不得有传染性疾病)。应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
16.乙方的配餐工作人员上班期间必须穿戴工作服,并做到衣冠整洁,干净卫生。同时,必须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女员工不得浓妆艳抹,不留过肩长发,男员工不得留胡须,按规范操作。
17.乙方应做好食品采购、验收和保管工作,所采购的食品原料必须具备三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产地卫生部门产品检验合格证),食品保管必须做到离墙、离地、上架,防尘、防霉、防鼠害等,确保食品质量。
18.乙方负责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19.配餐车辆要求:乙方在中标后,必须配备送餐车辆(车辆尾部为密封车厢,保证食品运送安全),车辆配置有食品保温设备。
20.配送工作人员以及配合学校监督学生进餐纪律的人员(配置共不少于 10 人)须具有健康证,并提供一条可即时反应的服务热线。
五、付款方式
1.餐费从正式供餐一个月后开始支付,每月支付上月餐费,乙方于每月月末凭有效发票向甲方申请上月餐费,待甲方办理支付手续后付款。
2.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均必须与本合同乙方名称一致。六、风险责任
1.乙方对其员工及聘用人员的侵权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各种事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停课的,当天早餐、午餐供应服务应暂停,其费用也不作计算。
七、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对配餐业务进行转让或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乙方供餐资格,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
(2)乙方因配送不及时导致学生和教职员工早、午餐供应延时且经采取补救措施未给校方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仟元;如因配送不及时影响校方正常工作(超过 30 分钟以上)须扣除乙方当餐全部餐饮费用,服务期限内发生三
次以上(不含三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乙方供餐资格,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按食谱规定足额提供配餐的,每次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仟元。出现此类情形三次以上(不含三次),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取消乙方供餐资格,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
(4)乙方每周食谱不征求甲方意见或不在甲方指定时间和位置公布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每学期累计出现此类情形五次以上(不含五次)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取消乙方供餐资格,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
(5)乙方配送食品出现变质变味等质量问题的,应当全部收回并销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供应学生配餐,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每学期出现此类情形两次以上(不含两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乙方供餐资格,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
(6)乙方因配餐不符合卫生条件导致学生群体性(5 人以上)食物中毒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取消乙方供餐资格,乙方依法承担事故导致的相应得法律责任。
(7)乙方不能因停水、停电、停燃气而停止供餐,如停止供餐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取消乙方供餐资格。
2.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八、争端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中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首部合同主体所述的地址为各方的合法、有效的送达地址,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5.合同签订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十二、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经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鉴证后,由甲方和乙方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即行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履行完毕全部合同义务止。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如因政策调整而导致本项目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视情况与乙方终止合同。
3.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 20 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其他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的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4.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5.本合同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6.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桂城公共资源交易所、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合同附件:
(签字盖章页)
合同鉴证单位: (盖公章)合同鉴证意见:本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相符。经办人(签名):
合同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 ||
法定代表人: | ||
或委托代理人: | ||
签订日期: 年 | 月 | 日 |
开户名称: | ||
银行账号: | ||
开 户 行: |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注:封面格式仅供参考,投标单位可根据格式内容自行设计投标文件封面。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及骑缝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 标 文 件
正本/(副本)
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联系电话:投标人传真:
投标人联系人:
二〇二二年 月 日
注:目录格式中的序号、条目等内容仅供参考,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提交资料内容自行设计投标文件目录。
投标文件目录
一、自查表 ()
1.1 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 ()
1.2 评审项目投标资料表 ()
二、资格性文件 ()
2.1 投标函 ()
2.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
2.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2.4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如有) ()
2.5 保证金退款申请(如有) ()
2.6 资格声明函 ()
2.7 关于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状况及其他声明 ()
2.8 承诺书 ()
三、商务部分 ()
3.1 商务条款响应表 ()
3.2 投标人综合概况 ()
3.3 同类项目业绩 ()
3.4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 ()
……
四、服务部分 ()
4.1 实质性响应条款(“★”项)响应表(如有) ()
4.2 重要响应条款(“▲”项)响应表(如有) ()
4.3 一般服务条款响应表 ()
4.4 服务方案 ()
4.5 其他资料 ()
……
附件:密封袋封面格式 ()
……
评审内容 | 招标文件要求 | 自查结论 | 证明资料 | ||
资格性审查 | 资格条件 (资格声明函)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二、资格性文件”的“2.6 资格 声明函” | □通过 |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符合性审查 | 投标函 | 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 署、盖章(原件) | □通过 |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 托书 |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 □通过 |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 按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第 15 条规定的金额、时间及方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 | □通过 |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商务条款 |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商务条款 | □通过 |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其它 |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 条款的 | □通过 | □不通过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提供,并在对应的□打“√”(或把对应的“□”改成“√”)。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评审细则 | 证明文件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
见投标文件第()页 |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
见投标文件 第()页 |
注:请参照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综合评议指标表”中的评议指标逐条填写并注明对应页码。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致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1、自查表;
2、资格性文件;
3、商务部分;
4、服务部分;
5、其它文件或资料;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方案,并且本投标所附的投标方案为固定方案。
2、本投标的有效期为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 90 天;中标后,投标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提出异议和质疑的权力。
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5、我方承诺在本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和资料,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
7、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费。
8、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中标投标人应尽的义务,若我方行为不当而损害了采购人的合法权益,我方愿在任何时候无条件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和经济赔偿。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姓名(打印): 签字: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日期: 年 月 日
致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为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投标,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洽谈、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本证明书投标人必须提供。此处所述“法定代表人”,须与投标人的“营业执照”上的内容一致。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致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人 (姓名) ,作为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的
(姓名) 为我公司的投标代理人,以我公司的名义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招标投标活动。在投标过程中,该代理人代表我公司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代理人详细信息如下: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特此委托。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
日期:
注: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和签署投标文件的不须提供该委托书。
2.此处所述“法定代表人”,须与投标人“营业执照”上的内容一致。
3.所指代理人即为投标代表人。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致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招标活动。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已通过(银行转账、银行汇款)形式交纳人民币(大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开户银行:
投标人银行账号:
说明:上述要素的填写必须与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凭证的要素一致,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此凭证信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附:
粘贴转账或汇款的银行凭证复印件。
注:
1.本文件作为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信息文件,请各投标人必须准确填写;
2.保证金退还仅按投标人名下的对公账户办理;
3.保证金交纳凭证除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外,请复制保证金交纳凭证(一份)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兹有 (采购人名称) 的_(项目名称) 项目,于 年 月 日在贵交易所进行公开招标活动,我单位获得中标资格。
根据采购文件约定,我单位与采购人单位已签订采购合同。现向贵单位申请退回该项目中标人 ( 中标人名称)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 大写) 元整
(¥ )。特此申请。
(投标人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采购合同复印件
备注:如招标文件有缴纳履约保证金约定的,递交此申请时需同时提交履约保证金缴纳证明。
致: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 或 2021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可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一月份财务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
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类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资格审查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及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x声明的格式由投标人自拟,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没有受到责令停产、停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处罚期内;
2、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3、没有涉及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诉讼案件;
4、近 3 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没有发生围标串标、骗取中标、提供虚假投标材料、严重违约及拖欠工人工资等违法违纪行为;
5、近 3 年内没有受到财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致: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活动中,我方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设备情况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2)人员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姓名 | 职称 |
特此承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一、商务条款响应情况 | ||
序号 | 主要条款 | 是否响应 |
1 | 完全理解并接受商务条款要求,全部商务条款均能完全响应 | |
2 |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投标人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务 | |
3 | 同意接受合同范本所列述的各项条款 | |
4 | 同意按本项目要求缴付相关款项 | |
5 | 同意接受采购人发布的补充通知中各项商务要求(如有) | |
6 | 同意采购人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内容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 审查、验证 | |
二、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说明(如有): | ||
三、不同意公开的商务部分内容(如有): | ||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所述内容和条款如本文未有特别声明均作为投标实质性响应内容(即视为标注★号条款),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响应满足或实质性优于。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注:
1、响应栏内打“√”表示完全响应;打“×”视为偏离,请在“商务条款偏离情况说明”栏中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若上述商务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商务要求”列述不一致时,均以招标文件“商务要求”详细内容为准。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
投标人名称 | ||||||
地址 | ||||||
投标人单位简介及机构设置 | ||||||
投标人单位优势及特长 | ||||||
投标人单位概况 | 注册资本 | x元 | 占地面积 | M2 | ||
职工总数 | 人 | 建筑面积 | M2 | |||
资产情况 | 净资产 | x元 | 固定资产原值 x元 | |||
负债 | x元 | 固定资产净值 x元 | ||||
财务状况 | 年度 | 主营收入 (万元) | 收入总额 (万元) | 利润总额 (万元) | 净利润 (万元) | 资产负债率 |
2020 或 2021 |
注:
1.文字描述:单位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资质状况及技术力量等。
2.投标人填报此表的数据不得有虚假。否则,一经查实,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3.3 同类项目业绩
序号 | 业主单位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元) | 合同签 订时间 | 联系人及电话 |
1 | |||||
2 | |||||
3 | |||||
… |
注:
1.以上业绩要求,请投标人详见综合评议指标表内相关的要求提供证明文件,随本表后附。
2.如本表格式内容不能满足需要,投标人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但必须体现以上内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职位 | 拟任分工 | 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或技术培 训等级证等 | 在本单位工作时间 | 联系电话 |
注:1.以上人员要求,请投标人详见综合评议指标表内相关的要求提供证明文件,随本表后附。 2.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内容自行划表填写。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实质性响应条款要求 | 是否响应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注:
1.对于上述要求,如投标人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视为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此表内容必须与招标文件“服务要求”中所介绍的内容一致,打“★”项为不可负偏离(劣于)的重要项。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重要响应条款要求 | 投标服务实际情况 | 是否偏离(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注:
1.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服务要求”中“▲”项的内容逐条响应,并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招标要求。
2.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一般服务条款要求 | 投标服务实际情况 | 是否偏离(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注:
1.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服务要求”的内容逐条响应,并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招标要求。
2.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要求的内容和顺序,对完成整个项目提出相应的服务方案。对含糊不清或欠具体明确之处,评委会可视为投标人履约能力不足或响应不全处理。服务方案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配餐服务方案及计划。
(2)食物质量控制方案。
(3)营养管理控制方案。
(4)企业管理制度。
(5)承接本项目的优势。
(6)突发事件处理方案。
(7)其它。
1、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材料
2、企业资信、荣誉等证明材料
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电子版密封袋封面格式致: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 标 文 件
电子版一份
在 2022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联系电话:投标人传真:
2、投标文件密封袋正/副本封面格式:致: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 标 文 件
正本 份/副本 份
在 2022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联系电话:投标人传真:
开标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