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350825]FJLY[CS]2024001
合同编号:[350825]FJLY[CS]2024001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
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 连城县城市管理局
住所地: xxxxxxxxxx000x联系人: 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
乙方: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 xxxxxxxxxxxxxxxxxxxx00x(经营场所:xxxxxxxxxxxxxxxxxx0x)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
根据项目编号为[350825]FJLY[CS]2024001 的 厨余垃圾收集转运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合同组成部分
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
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
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
1.4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二、合同标的
总金额(元):¥ 1,089,500.00
品目编码 | C13050200 | 品目名称 | 垃圾处理服务 |
采购标的 | 厨余垃圾收集转运服务 | 服务时间(单位)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为二年 |
服务范围 | (1)连城县城区,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有关要求对区域内的餐厨垃圾进行收集、运输。 (2)餐厨垃圾主要是居民日常生活及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学校食堂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垃圾,包括丢弃不用的菜叶、剩菜、剩饭、果皮、蛋壳、茶渣、骨头及废弃油脂等。 (3)运输路线:县城区承包范围内小区、单位、餐饮业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采用站点式进行收集、运输至餐厨垃圾处理场所处置(各相关主体需把餐厨垃圾桶进行集中摆放)。 | ||
服务要求 | 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国家和省、市、区、县行业相关厨余垃圾收集转运的服务要求及有关规定 | ||
服务标准 | 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国家和省、市、区、县行业相关的标准及有关规定 |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零捌万玖仟xx元整 ( ¥1,089,500.00 )三、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
3.1价格形式
☐ 固定单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合同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元)。
☐✓ 固定总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壹佰零捌万玖仟xxx)。
☐ 其他方式。
3.2合同价款包含范围
(1)连城县城区,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有关要求对区域内的餐厨垃圾进行收集、运输。
(2)餐厨垃圾主要是居民日常生活及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学校食堂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垃圾,包括丢弃不用的菜叶、剩菜、剩饭、果皮、蛋壳、茶渣、骨头及废弃油脂等。
(3)运输路线:县城区承包范围内小区、单位、餐饮业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采用站点式进行收集、运输至餐厨垃圾处理场所处置(各相关主体需把餐厨垃圾桶进行集中摆放)。
3.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综合包干单价:142.28元/t。
四、合同标的及服务范围、地点和时间
4.1项目名称: 厨余垃圾收集转运项目
4.2服务范围:连城县城区
4.3服务地点:连城县
4.4服务完成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五、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
5.1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
5.2服务内容:
(1)连城县城区,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有关要求对区域内的餐厨垃圾进行收集、运输。
(2)餐厨垃圾主要是居民日常生活及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学校食堂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垃圾,包括丢弃不用的菜叶、剩菜、剩饭、果皮、蛋壳、茶渣、骨头及废弃油脂等。
(3)运输路线:县城区承包范围内小区、单位、餐饮业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和废弃油脂采用站点式进行收集、运输至餐厨
垃圾处理场所处置(各相关主体需把餐厨垃圾桶进行集中摆放)。
5.3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组成、所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
(1)服务技术保障:
1.明确收运作业流程
城区企事业单位食堂、宾馆、酒店等大中型餐饮企业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后由餐厨垃圾收运企业上门收运;家庭生活产生的厨余垃圾,由居民家庭用专用塑料袋收集并投入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点的厨余垃圾桶后,由承接厨余垃圾收运企业上门收运;小型餐饮业等产生的餐厨垃圾,自行分类收集投入垃圾分类点餐厨垃圾桶后由承接餐厨垃圾收运企业收运。
2.规划收运时间和线路
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企业制定所负责区域内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方案,合理规划收运线路,定时定点对接收运餐厨垃圾后,运至餐厨垃圾处理企业。
3.规范收运作业人员和车辆
(1)作业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推桶挂桶轻拿轻放,减少噪音扰民。
(2)餐厨垃圾收运车辆应车身整洁,分类标识正确清晰,车厢密闭无滴漏,车牌号无遮挡。
(3)收运前对分类桶内垃圾分类质量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方可进行收运。
(4)餐厨垃圾收集完成后,垃圾收运点卫生整洁,无污水滴漏,无垃圾散落。
(5)合法经营,严防偷倒、乱倒,严禁破坏环境等违法行为,运输途中无滴、洒、漏现象。
(2)服务人员组成:
车辆、人员配置要求:配备1辆及以上餐厨垃圾专用运输车辆,日转运能力达10T及以上,配备驾驶员、辅助工(含车辆清洗保养、推桶等)等人员至少3人,驾驶员需持有符合准驾车型的驾驶证。
(3)服务设备及物资投入及质量标准:
1.车辆人员配置标准
(1)企业按照责任区域内所负责收运的垃圾类别、垃圾量、作业时间等,配备足额作业人员、分类车辆及设备。
(2)收运车辆和设备运转正常,具有较高的自动化控制系统,工具、设施和警示信号齐全;GPS车载终端、行车记录仪正常使用,作业数据信息管理规范。
(3)建立定期管养、检测、维修制度,及时维修、更换存在滴洒漏及安全隐患的垃圾运输车辆和设备。
(4)建立车辆、设备作业台帐制度,包括车辆型号、购置时间、主要部件、易损件、备件名 称(规格、型号,数量)、作业区域、保养、维修情况、年审检、保险等都要建档管理。
2.定时定点规范收运与处置
(1)固定收运时限。与前端收集无缝对接,收运时间安排在6:00-24:00。
(2)合理规划垃圾收运线路。企业应根据路程、道路等情况制定所负责地域内的垃圾收运方案,确保车辆、人员准时到位对接收运。垃圾桶在车辆装载点停留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3)严格落实不分类不收运。收运企业发现餐厨垃圾不符合分类标准的,应要求垃圾产生责任主体立即改正;改正不到位或拒不改正的,应拒绝收运。严禁混装、混运。
(4)严守收运操作规程。垃圾收运时,人员着装整齐、操作规范,维护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收运作业区环境整洁,减少噪音扰民。
(5)进出场站严格把关。运输车辆进入转运站应按照引导,驶入正确的机位装卸料。车辆出场(站)前应进行冲洗,保持车身整洁。
(6)每日检修车体。保持垃圾运输过程中密闭化运输,无滴、洒、漏。
(7)建立收运台账。台账应包括收运时间、地点、路线以及餐厨垃圾来源、数量、去向等,定期向属地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上报。
(8)制定收运应急预案。收运企业应建立应急处理和通报机制,按照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及时清运突发情况产生的餐厨垃圾。
5.4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
5.4.1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5.4.2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4.3其他要求:
可回收、有害垃圾清运要求
垃圾分类过渡期,有害垃圾及可回收垃圾由承包方配置两部快保车(有害垃圾一部、可回收垃圾一部)进行收集转运及后端处置,费用按实际产生垃圾量按市场价进行结算。
六、服务履约验收或考核
甲方按照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或定期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如下:
由城市管理局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城区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责任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考评。考核工作采取
“周巡查、月抽查、月通报”的方式进行,对考核结果按月公布、通报。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7.1甲方委派xxx为联系人,联系方式 13850629397,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
7.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对内对外沟通和配合协助。
7.3甲方应于2024年12月31日之前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7.4甲方应对委托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开展服务过程中需采购人确认事项及时予以确认。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成果提出的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乙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过错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
7.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
7.6其他
无。
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8.1乙方委派xxx为联系人,联系方式 13599600986,负责与甲方联系。如乙方联系人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告知甲
方
8.2乙方应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等要求开展本项目服务;
8.3乙方及其所委派服务人员应按标准或协议约定方式出具服务成果,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
8.4乙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
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8.5乙方对服务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并对服务过程使用和暂存甲方的文件、材料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8.6服务工作结束后,xx将根据情况对甲方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其他事项等提出改进意见。
8.7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8.8其他无
九、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
期次 | 支付金额(元) | 计划支付日期 | 收款人 | 支付说明 |
1 | 1,089,500.00 | 2024-04-30 |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根据每月考评结果,采购人扣除中标人上月违约金 (若有),并通知中标人开具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正式税务发票。采购人于次月15日前(节假日顺延)以转账方式支付给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0.0%。 |
十、履约保证金
10.1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32,685.00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10.2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 支票(汇票、本票)
10.3履约保证金退还情况说明:该履约保证金在整个项目合同期满后无息退回。十一、合同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自2024年03月27日至2026年03月26日。十二、保密条款
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
12.2其他无。
十三、违约责任
13.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供合格服务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所拒收合同总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的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
(3)其他违约情形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3.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
(2)乙方所履行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愿意整改但逾期履行的,按乙方逾期履行处理。乙方拒绝整改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
(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须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其他违约情形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15.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5.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 2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合同其他条款
成交供应商须支付餐厨垃圾收运服务过渡期(2023年11月26日至该项目成交所签合同时间的时间段)采购人委托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餐厨垃圾收运服务所产生的实际费用。
退出机制
1.收运企业将前端分类好的生活垃圾混装收运,经查属实的,全县通报并限期整改;同一年度内两次出现该情形的,终止合同。
2.收运企业同一年度内一次月考核被处违约金3万元的给予黄牌警告,若同一年度内两次月考核处违约金3万元则终止合
同。
3.收运企业被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市民举报曝光存在问题,经查属实,情节严重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一次给予黄牌警告,限期整改;同一年度内两次出现该情形的,终止合同。
4.企业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终止合同。十七、其他约定
17.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7.4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副本0份,/
17.5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甲方应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本合同乙方账号。
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
17.6其他无。
十八、合同附件无。
甲方(采购人): 连城县城市管理局(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王洪传
纳税人识别号:11350825MB1504673W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连城县支行账号:1410040129900182351
乙方(中标或成交人):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 xxx
纳税人识别号: 91350000669280235M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xx新罗支行账号:171010100100083908
签订地点:连城县
签订日期:2024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