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计算服务补贴(A1)申报指南
附件 1
云计算服务补贴(A1)申报指南
在xx区(新吴区)内购买云服务供应商(不含代理)的云服务器、云计算、云存储服务的企业。
1.符合申报单位基🎧条件。
2.企业通过科技企业认定。
3.已签订合同购买云计算服务,并已支付费用。
4.此项补贴不与其他涉及云服务的补贴同时享受。
企业购买xx区(新吴区)内云服务供应商的云服务器、云计算、云存储服务的(不含代理),按实际发生费用的 20%进行补贴,支持时限最长 2 年,累计最高 30 万元,每年集中申报一批次。
1.提供 2021 年度购买xx区(新吴区)内云服务供应商的合同及付款发票。
2.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无锡市社会法人公共信
用评价报告》(网上申报截止日时处于有效期)。
3.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单位证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近两年公司财务或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新设企业除外)。
4.承诺书
承诺以上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并且同一事项没有重复申报政府资金。
区工信局大数据管理处:xx,联系电话:00000000。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0000000;QQ:279149119。
附件 2
创新应用补贴(A2)申报指南
1.纳入“城市云脑计划”项目的企业。
2.基于新吴区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的创新应用。
1.符合申报单位基🎧条件。
2.企业通过科技企业认定。
3.已完成应用示范项目建设,并产生服务收入。
纳入“城市云脑计划”项目的企业通过数据采集终端、运用xx区(新吴区)内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对数据进行开发并形成应用示范,与两家以上企业签订应用示范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并产生收入,按企业开发应用示范项目实际投入(不与 A3 重复享受)的 50%给予补贴,支持时限最长 2 年,累计最高 40 万元。“城市云脑计划”项目和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每年下半年集中备案一批次,第二年集中兑现一批次。
1.企业提供与两家以上(含两家)企业签订的服务合同,并
提供上年度销售发票。
2.提供与xx区(新吴区)内大数据公共服务云平台合同或合作协议。
3.提供《创新应用补贴申请表》。
4.企业提供大数据公共服务云平台运营机构出具的应用示范项目正常运行确认函。
5.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无锡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网上申报截止日时处于有效期)。
6.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单位证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近两年公司财务或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新设企业除外)。
7.承诺书
承诺以上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并且同一事项没有重复申报政府资金。
区工信局大数据管理处:xx,联系电话:00000000。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0000000;QQ:279149119。
创新应用补贴申请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企业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使用的大数据公共服务云平台 | |
与大数据云平台签约时间 | |
销售服务情况(1) | |
服务合同签订方 | |
合同签订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合同签订时间 | |
合同金额 | |
上一年度销售收入 | |
销售服务情况(2) | |
服务合同签订方 | |
合同签订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合同签订时间 | |
合同金额 | |
上一年度销售收入 |
附件 3
支持传感器部署(A3)申报指南
1.纳入“城市云脑计划”项目的企业。
2.在无锡市范围内实施应用示范项目、并部署数据采集终端,将项目产生的数据均接入新吴区大数据公共服务云平台。
1.符合申报单位基🎧条件。
2.企业通过科技企业认定。
3.已将数据接入大数据公共服务云平台。
纳入“城市云脑计划”项目的企业实施的应用示范项目,并在无锡市范围内部署数据采集终端,项目产生的数据提供给大数据公共服务云平台的,对部署数据设备的成🎧进行补贴。补贴包含数据处理设备和数据采集终端的实际成🎧,不包括服务器、存储费用和软件开发费用,也不包括设备和终端的安装施工及日常维护费用,单个项目可按实际设备投入实际金额的 30%给予补贴,每个企业每年累计最高 100 万元。由公共财政全额支付的项目,不可重复申请该项补贴。大数据公共服务云平台,指由xx
区(新吴区)管委会出资建设的大数据公共基础平台。“城市云脑计划”项目每年下半年集中备案一批次,第二年集中兑现一批次。
1.提供 2021 年度购买设备和终端的合同及发票。
2.提供与大数据公共服务云平台合同或合作协议,并提供上年度服务费用发票。
3.企业提供《支持数据设备部署申请表》。
4.企业提供平台运营公司出具的数据接入确认函。
5.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无锡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网上申报截止日时处于有效期)。
6.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单位证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近两年公司财务或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新设企业除外)。
7.承诺书
承诺以上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并且同一事项没有重复申报政府资金。
区工信局大数据管理处:xx,联系电话:00000000。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0000000;QQ:279149119。
支持传感器部署申请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与大数据基础平台签约时间 | |
数据处理设备和采集终端的布设明细 | |
型号 | |
供应商 | |
采购数量 | |
采购金额(单价/总价) | |
布设位置 | |
测量用途 | |
传感器应用项目简介 (不少于 300 字) |
附件 4
鼓励被唤醒者转型升级(A4)申报指南
开展“产业唤醒计划”,与区内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商签署两化融合贯标、智能车间诊断、工业互联网能力测评、智能化改造咨询服务合同。
1.符合申报单位基🎧条件。
2.已按咨询服务合同完成两化融合贯标、智能车间诊断、工业互联网能力测评、智能化改造咨询服务,并已支付费用。
对完成咨询服务合同并已支付相应费用的企业,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 20%给予支持。项目资金分两次拨付,完成方案制定后给予扶持总额的 60%,项目按照方案实施后给予扶持总额的 40%,单个项目累计最高 200 万元。
1.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无锡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网上申报截止日时处于有效期)。
2.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单位证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2020-2021 年度公司财务或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新设企业除外);
(4)与区内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商签署两化融合贯标、智能车间诊断、工业互联网能力测评、智能化改造咨询服务合同、发票、资金流水证明;
(5)两化融合贯标、智能车间诊断、工业互联网能力测评、智能化改造咨询服务报告、项目实施报告。
3.承诺书
承诺以上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并且同一事项没有重复申报政府资金。
区工信局物联网发展处:xx,联系电话:00000000。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0000000;QQ:279149119。
附件 5
新技术新产品先行先试项目(B1)申报指南
该项目扶持领域和对象是指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产品/技术
(不含集成电路)获得省级以上部门认定的新产品、新技术或xx技术产品的企业。
1.符合申报单位基🎧条件。
2.企业在 2021 年 1 月 1 日前注册成立。
0.xx 2020 -2021 年度获得省级以上新技术、新产品认定(需进入省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目录名单)。
自认定之日起一年内,开展市场推广并形成有效销售或服务合同收入的项目。按照该产品、技术认定之日起一年内的经确认的销售额或服务合同实际金额的 10%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最高 100 万元。
1.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无锡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网上申报截止日时处于有效期)。
2.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单位证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2020-2021 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新设企业除外);
(4)省级以上新技术、新产品认定的文件或证书;
(5)自认定之日起一年内,开展市场推广形成销售或服务合同以及收入证明。
3.承诺书
承诺以上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并且同一事项没有重复申报政府资金。
区工信局物联网发展处:xx,联系电话:00000000。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0000000;QQ:279149119。
附件 6
应用示范先行先试项目(B2)申报指南
重点支持物联网、人工智能在车联网与交通、城市公共安全、医疗健康、工业、家居、环保、物流等细分领域应用示范,平台型应用及综合性应用示范项目。扶持对象为社会资金投资项目。
1.符合申报单位基🎧条件。
2.申报项目的主体(主申报单位)必须是项目主要投资单位:
(1)业主单位作为主申报单位申报:业主单位作为第一申报单位,主承建单位作为第二单位进行联合申报单位。
(2)承建单位作为主投资单位申报:如面向社会或公众服务的,用户单位可空缺。
3.项目须在无锡行政辖区范围内实施(如业务信息采集点在异地的项目,其信息处理、应用和服务中心应在无锡)。
4.采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分布式架构和模块化设计,安全可控。具有可配置性、扩展性、兼容性和持续升级能力,能够适应用户规模增长、新应用配置和新业务需求的不断变化。
5.项目应覆盖一定区域或在相当数量的应用点实施,应用的规模范围应与项目投资体量、技术方案验证及项目推广的要求相匹配。
6.申报项目须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实施完成,项目周期
最长不超过 3 年。
经专家评审评定为物联网应用示范先行先试的项目列入xx区支持项目。对采购市外的物联网产品和服务的按实际金额的 10%支持,每个项目支持最高 200 万元;对采购市内物联网产品和服务的,支持比例上浮至 20%,每个项目支持最高 500 万元;对国家级或在鸿山物联网小镇落地的应用示范项目支持比例上浮至 30%,最高 1000 万元。
1.无锡xx区(新吴区)物联网应用示范项目申请报告。
2.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无锡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网上申报截止日时处于有效期)。
3.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单位证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2020-2021 年公司财务或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新设企业除外);
(4)🎧项目投入资金的发票清单及主要发票。
4.承诺书
承诺以上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并且同一事项没有重复申报政府资金。
区工信局物联网发展处:xx,联系电话:00000000。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0000000;QQ:279149119。
无锡xx区(新吴区)物联网应用示范项目申请报告编写要求
申请报告纸张规格:A4,页边距:上下左右各 2.5cm,字体:仿宋体xxx,xxx 00,xxxx,xxxx,xxx 0000x,xx时可用图形或表格形式表现,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项目概述
应用示范项目的总体情况概述。
二、项目的意义和必要性
国内外行业背景和应用环境,建设应用示范工程项目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三、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申报单位及主要参与单位的基🎧情况。
(一)单位概况:资🎧性质、组织结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
(二)管理水平:高管和项目参与人员资历背景、管理制度等;
(三)技术水平:研发队伍、科研成果、知识产权、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能力和条件等情况;
(四)行业优势:在相关行业或区域已具备的技术优势和服务优势,已有的应用基础和取得的经济、社会、环保或安全效益。
四、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一)项目实施内容(包括组织方式、技术路径和系统方案、示范内容及规模、产学研合作情况、项目规划和推广、技术保障和系统维护等);
(二)项目总投资、🎧地物联网相关产品采购情况、各项任务经费分配;
(三)项目实施的商业模式和运营模式;
(四)项目实施后形成的示范点、创新点;
(五)人才队伍建设;
(六)其它。
五、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
内部收益率、投资利润率、投资回收期、贷款偿还期等指标的计算和评估,项目风险分析,示范效果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分析。
六、实施机制
(一)组织管理措施;
(二)各参与单位的工作分工。
附件 7
支持大数据信息技术快速发展(B5)申报指南
数据资产登记、数据资产保全、数据交易试点项目;数据和信息安全管理认证中心、实验室。
获得工信部、科技部及其直属研究院所、国家标准委等行业主管部门关于数据资产登记、数据资产保全、数据交易方面试点立项的项目;获得工信部、科技部、公安部或省经信委、科技厅、省公安厅等行业主管部门关于数据和信息安全管理认证中心、实验室等相关认证的企业或机构。
支持数据安全试点、数据安全管理认证中心、信息安全实验室。获得工信部、科技部及其直属研究院所、国家标准委等行业主管部门关于数据资产登记、数据资产保全、数据交易方面试点立项的项目,给予单个项目 50 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 100 万元的支持;获得工信部、科技部、公安部或省经信委、科技厅、省公安厅等行业主管部门关于数据和信息安全管理认证中心、实验室等相关认证的企业或机构,分别给予 300 万元、50 万元的
一次性奖励,其中国家级的相关认证奖励对已享受升级认定奖励的部分,予以扣除。
1.数据资产登记、数据资产保全、数据交易试点项目立项报告,数据和信息安全管理认证中心、实验室平台资质及证明文件。
2.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无锡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网上申报截止日时处于有效期)。
3.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单位证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2021 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
(4)2021 年度的纳税证明。
4.承诺书
承诺以上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并且同一事项没有重复申报政府资金。
区工信局大数据管理处:xx,联系电话:00000000。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0000000;QQ:279149119。
附件 8
支持企业参展(C1)申报指南
以物联网为龙头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的企业。
1.符合申报单位基🎧条件。
2.企业在 2022 年 1 月 1 日前注册成立。
0.xx 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参加的展会(包括世界物联网博览会、世界智能制造大会、中国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中国国际软件博览会)。
每次给予布展费用 50%的支持,最高 5 万元/次,单个企业每年支持最多两次。
1.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无锡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网上申报截止日时处于有效期)。
2.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单位证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展会机构出具的参展证明及布展费用票据。
3.承诺书
承诺以上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并且同一事项没有重复申报政府资金。
区工信局物联网发展处:xx,联系电话:00000000。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0000000;QQ:279149119。
附件 9
软件著作权支持(C2)申报指南
一、扶持领域和对象
支持物联网、高端软件、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和下一代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软件著作权申请。
二、申报条件
1.符合申报单位基🎧条件。
2.申报单位为xx区内物联网、软件信息服务(含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企业。
3.同一资质若已经资助,不重复支持。
三、扶持标准
对获得软件著作权证书的企业给予认证费用的 50%支持,单件软件著作权最高一次性支持 500 元。
四、申报材料
1.软件著作权认证的证书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2.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无锡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网上申报截止日时处于有效期)。
3.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单位证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2021 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
(4)2021 年度的纳税证明。
4.承诺书
承诺以上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并且同一事项没有重复申报政府资金。
五、联系方式
区工信局信息产业处:xxx,联系电话:00000000。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0000000;QQ:279149119。
附件10
软件企业资质认证扶持(C3)申报指南
一、扶持领域和对象
支持物联网、高端软件、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和下一代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软件类企业 SI、 ISO27001、ISO20000、ITSS、CMMI 认证。
二、申报条件
1.符合申报单位基🎧条件。
2.申报单位为xx区内物联网、软件信息服务(高端软件、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和下一代互联网等)企业。
3.同一资质若已经资助,不重复支持。
三、扶持标准
对通过 SI 三级、ISO27001、ISO20000 认证的企业给予 5 万元的支持,对通过 SI 二级以上、ITSS、CMMI 三级以上认证的企业给予 10~30 万元的支持。
四、申报材料
1.软件类企业认证的证书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2.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无锡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网上申报截止日时处于有效期)。
3.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单位证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2021 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
(4)2021 年度的纳税证明。
4.承诺书
承诺以上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并且同一事项没有重复申报政府资金。
五、联系方式
区工信局信息产业处:xxx,联系电话:00000000。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0000000;QQ:279149119。
附件 11
标准支持(C4)申报指南
支持物联网、人工智能、5G、车联网、高端软件、云计算、大数据和下一代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不含集成电路)相关国际、国家和行业产业联盟标准。
1.符合申报单位基🎧条件。
2.申报单位为xx区内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
3.同一标准若已经资助,不重复支持。
在国际、国家和行业产业联盟标准制定过程中的主起草单位(排名前五),分别给予 30 万元、20 万元和 10 万元的支持,在标准立项、颁布后,分两次各兑现 50%。
1.以上标准立项、颁布的相关证明材料。
2.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无锡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网上申报截止日时处于有效期)。
3.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单位证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2021 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
(4)2021 年度的纳税证明。
4.承诺书
承诺以上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并且同一事项没有重复申报政府资金。
区工信局物联网发展处(物联网、人工智能、5G 及车联网):xx,联系电话:00000000。
区工信局物联网发展处(软件信息服务):xxx,联系电话:00000000。
00000000。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0000000;QQ:279149119。
附件 12
特色产业集群或产业园建设(B4)申报指南
该项目扶持领域和对象是指纳入国家、省级、市级重点打造的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相关特色产业集群或产业园。
1.符合申报单位基🎧条件。
2.纳入国家、省级、市级重点发展计划的特色产业集群或产业园。
完成年度产业发展任务,对国家、省级、市级分别给予每年最高 100 万元、50 万元、30 万元的资金支持,支持时限最长 3 年。
1.无锡xx区(新吴区)新一代信息技术特色产业园建设奖励项目申请报告(详细说明园区或小镇的投资主体、发展方向、管理体制、运营模式、服务环境等,以及近年来,特别是上年度以来企业集聚、技术创新、平台载体建设等方面的发展成果,特色小镇还需要重点介绍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情况及其成果)。
2.对照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说明和下阶段工作计划。
3.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无锡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网上申报截止日时处于有效期)。
4、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单位证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2020-2021 年公司财务或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新设企业除外);
(4)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证明材料;
(5)特色产业集群或产业园获批材料;
(6)能够说明产业园企事业单位所获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
5.承诺书
承诺以上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并且同一事项没有重复申报政府资金。
区工信局物联网发展处:xx,联系电话:00000000。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0000000;QQ:279149119。
无锡xx区(新吴区)新一代信息技术特色产业园建设奖励项目申请报告
编写要求
申请报告纸张规格:A4,页边距:上下左右各 2.5cm,字体:仿宋体三号字,行间距 28,内容xx,表述清晰,不超过 5000 字,必要时可用图形或表格形式表现,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园区(小镇)基本情况概述
园区(小镇)的基🎧情况,包括发展定位、载体面积、建设情况等。
二、园区(小镇)运营单位基本情况
详细说明园区(小镇)的运营单位情况,包括投资主体、发展方向、管理体制、人员情况、运营模式、服务环境等。
三、园区(小镇)产业发展情况
近年来,特别是上年度以来企业集聚、技术创新、平台载体建设、产业活动等方面的发展成果(可附图),特色小镇还需重点介绍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情况及其成果。
四、园区(小镇)荣誉资质情况
获得市级以上荣誉资质情况(可列表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