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瓜州為本公司與大唐甘肅分別持有其51%及49%股權的公司,故大唐瓜州為本公司的非全資附屬公司。由於大唐集團直接及間接持有本公司約65.61%的已發行股本, 大唐甘肅為大唐集團的全資附屬公司,故彼等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因此,貸款協議構成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本公司的關連交易。 由於貸款協議項下擬進行交易的各項適用百分比率均超過0.1%但低於5%,故該項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申報及公告的規定,惟獲豁免遵守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准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關 連 交 易貸 款 協 議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二日,本公司非全資附屬公司大唐瓜州已與本公司訂立貸款協議,據此,本公司向大唐瓜州提供人民幣300,000,000元之貸款,期限為十五年,年利率為6.55%(其為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同檔次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並隨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同檔次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而調整)。
大唐瓜州為本公司與大唐甘肅分別持有其51%及49%股權的公司,故大唐瓜州為本公司的非全資附屬公司。由於大唐集團直接及間接持有本公司約65.61%的已發行股本,大唐甘肅為大唐集團的全資附屬公司,故彼等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因此,貸款協議構成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本公司的關連交易。
由於貸款協議項下擬進行交易的各項適用百分比率均超過0.1%但低於5%,故該項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申報及公告的規定,惟獲豁免遵守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於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二日,本公司與大唐瓜州訂立貸款協議,據此,本公司向大唐瓜州提供人民幣300,000,000元之貸款,期限為十五年,年利率為6.55%(其為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同檔次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並隨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同檔次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而調整)。貸款用於甘肅瓜州北大橋風電項目建設。
貸款協議
貸款協議的主要條款概述如下:
日期: 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二日
訂約方: (a) 本公司(貸款人);及
(b) 大唐瓜州(借款人)
貸款金額: 根據貸款協議,本公司將根據甘肅瓜州北大橋風電項目建設的資金需求分批向大唐瓜州提供本金額為人民幣300,000,000元之貸款。
期限: 十五年,自本公司將貸款支付到大唐瓜州賬戶之日起計算。 利率: 年利率6.55%(其為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同檔次人民幣貸款
基準利率,並隨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同檔次人民幣貸款基
準利率而調整),利息期為3個月。
貸款償還: 應於每個付息日償還貸款利息,並於該筆貸款到期日分批償還本金。貸款連同應計利息須於期滿時全數償還。大唐瓜州可於還款日或貸款最後到期日前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本金及利息。
貸款用途: 貸款將用於甘肅瓜州北大橋風電項目建設。
進行交易的理由及益處
貸款協議的條款乃經各方公平磋商後訂立。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貸款協議項下擬進行交易的條款乃按正常商業條款訂立,屬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此外,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訂立貸款協議有利於滿足甘肅瓜州北大橋風電項目建設的資金需求,保證該項目建設的順利進行,從而提高本公司風電運營的整體規模效益。
上市規則的涵義
大唐瓜州為本公司與大唐甘肅分別持有其51%及49%股權的公司,故大唐瓜州為本公司的非全資附屬公司。由於大唐集團直接及間接持有本公司約65.61%的已發行股本,大唐甘肅為大唐集團的全資附屬公司,故彼等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因此,貸款協議構成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本公司的關連交易。
由於貸款協議項下擬進行交易的各項適用百分比率均超過0.1%但低於5%,故該項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申報及公告的規定,惟獲豁免遵守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貸款協議項下擬進行交易的條款乃按正常商業條款訂立,屬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東的整體利益。
xxxxx、xxxxx、xxxxx和xx先生作為關連董事,已在董事會會議上就批准貸款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回避表決。除上文所披露外,並無其他董事於交易中擁有任何重大權益。
一般資料
有關本公司的資料
x公司成立於二零一零年七月九日,在風電裝機容量方面是中國領先的可再生能源發電公司,本集團主要從事風電等新能源的開發、投資、建設與管理;低碳技術的研發、應用與推廣;新能源相關設備的研製、銷售、檢測與維修;電力生產;境內外電力工程設計、施工安裝、檢修與維護;新能源設備與技術的進出口服務;對外投資;與新能源業務相關的諮詢服務;以及房屋出租。
有關各方的資料
大唐瓜州是一家在中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本公司及大唐甘肅分別持有其51%及 49%的股權。大唐瓜州主要從事風力發電等新能源的開發、建設、運營以及(根據 CDM框架)出售排放消減信用。
大唐甘肅是一家在中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大唐甘肅主要從事電力、熱力的生產;電力設備的檢修、調試、運行維護、製造及銷售;機械設備租賃;企業管理服務;技術推廣服務;電力項目投資於受託資產管理;機械設備(不含小轎車)、五金交電、電子產品的批發零售;計算機服務;經濟信息諮詢服務;以及人員培訓。
大唐集團是一家在中國成立的國有企業。大唐集團主要從事電力能源的開發、投資、建設、經營和管理,組織電力(熱力)生產和銷售,電力設備製造、設備檢修與維護,電力技術開發及諮詢,電力工程及電力環保工程承包與諮詢,新能源開發,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國家限定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
釋義
於本公告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以下詞彙具有下列涵義:
「董事會」 | 指 | x公司董事會 |
「大唐集團」 | 指 | 中國大唐集團公司,於中國成立的國有企業,為本公司控股股東 |
「CDM」 | 指 | 清潔發展機制為京都議定書的一項安排,其允許工業化國家投資發展中國家降低溫室氣體排放的項目,以獲取排放額度 |
「本公司」 | 指 | 中國大唐集團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於中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於聯交所上市 |
「關連人士」 | 指 | 具上市規則賦予之涵義 |
「控股股東」 | 指 | 具上市規則賦予之涵義 |
「大唐甘肅」 | 指 | 大唐甘肅發電有限公司,於中國成立的公司,為大唐集團的全資附屬公司 |
「大唐瓜州」 | 指 | 大唐瓜州新能源有限公司,於中國成立的公司,為本公司的非全資附屬公司 |
「董事」 | 指 | x公司董事 |
「本集團」 | 指 | x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
「H股」 | 指 | 在聯交所上市的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本公司境外上市外資股 |
「上市規則」 | 指 | 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
「貸款協議」 | 指 | x公司與大唐瓜州所訂立日期為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二日的貸款協議 |
「中國人民銀行」 | 指 | 中國人民銀行 |
「中國」 | 指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人民幣」 | 指 | 人民幣,中國法定貨幣 |
「股東」 | 指 | x公司股份持有人 |
「聯交所」 | 指 |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附屬公司」 | 指 | 具上市規則賦予之涵義 |
「%」 | 指 | 百分比 |
承董事會命
中國大唐集團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xx
聯席公司秘書
中國北京,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二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執行董事為xxx先生及xxx先生;非執行董事為xxxxx、xxxxx、xxxxx及xx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xxxxx、xxx先生及xxx先生。
* 僅供識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