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是集研发、生产和营销为一体的大型电线电缆企业。公司创建于1984年,是全国线缆行业知名企业、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全国重合同守信用单位 ,也是浙江省电线电缆行业最大经营规模企业之一和浙江省重点骨干企业和明星示范单位。公司产品在全国电网、电源、石化、交通、冶金、建筑等领域中广泛使用,并远销海外, 在北京0811奥运工程、华能玉环电厂、杭州湾跨海大桥、三峡工程等一批国家重点工程中广泛使用。公司先后通过了ISO9001 、...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公告编号:临 2013-024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相关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公告
x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2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二○一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了公司与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电缆”)、平湖热电厂续签的总额度分别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15,000 万元人民币,有效期为 1 年的互保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公司公告编号为临 2012-024
《关于与相关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公告》)。截止 2013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为晨光电
缆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晨光电缆为公司 4,971.24 万元人民币的借
款提供担保。公司为平湖热电厂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平湖热电厂
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3,920.37 万元人民币。
一、互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 2013 年度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分别与晨光电缆、平湖热电厂(晨光电缆、平湖热电厂以下合称“互保对象”)续签互保协议,协议约定在有效期内继续为双方自身及双方控股子公司一年以内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互保总额为分别不超过 10,000 万元、15,000 万元人民币,协议有效期一年。
本次互保总额应包含经 2011 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双方已向对方提供但尚未到期的担保余额。本次续签互保协议的事宜已经四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方后实施。
二、互保对象基本情况
1、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公司注册地址及主要经营地为浙江省平湖市独山港镇白沙湾,公司注册资本为12,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xx
x,公司主营业务为电线、电缆、电缆附件及配套产品、金属制品、塑料制品的研发、制造、加工安装,经营进出口业务。该公司是国家xx技术企业,全国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全国机械工业先进集体,浙江省工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重点培育企业,浙江省第四批创新型试点企业,浙江省产学研合作示范单位,浙江省xx单位等。
截止2012年12 月31日,晨光电缆的资产总额为1,418,069.484.90元,净资产 464,555,717.82 元,负债总额为953,513,767.09 元, 201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1,410,279,575.78元,净利润为24,997,825.6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平湖热电厂成立于 1995 年,注册地址及主要经营地位于xxxxxxxx
xxxx,注册资本为 8,446.27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xxx。其主营业务为
供电、供汽;劳务服务、安装等,主要产品为电力与蒸汽,目前的发电能力为 1.5
亿千瓦每年,供热量 110 万吨,为本公司生产所用蒸汽的供应商。
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平湖热电厂的资产总额 1,095,436,051.16 元,负债总
额为 659,812,299.35 元,净资产 435,523,751.16 元,2012 年度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
为 479,804,943.34 元,净利润 55,093,347.72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互保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金额:
在互保有效期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互保对象及其控股子公司相互提供总额度不超过协议约定金额的银行借款的担保,该等担保行为包括双方控股子公司为对方自身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银行借款所做的担保。双方同意,上述相互提供担保的总额可循环使用,即提供担保后即自总金额中扣除相应的额度,贷款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双方同意, 于本合同签署前由各方为对方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经提供的担保包含在上述担保额度中。
2、借款性质:
相互提供担保的银行借款仅限于双方自身及双方控股子公司作为借款人,在中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商业银行为贷款人的银行借款,仅限于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短期借款。
3、违约责任及反担保措施:
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未能按期归还本协议另一方提供担保的银行借款导致提供担保方承担担保责任归还借款情况的, 借款方应当按照提供担保指定的方式和时间将提供担保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归还的款项归还予提供担保方, 并按照提供担保方承担担保责任而支付款项的 20%支付赔偿金。
双方同意,在对方提供担保时,被担保方将向担保方提供相关必要的且令提供担保方满意的反担保措施以保护担保方的利益。
4、协议有效期:
互保协议有效期为自协议生效日起的 12 个月。
四、互保目的和风险评估
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是集研发、生产和营销为一体的大型电线电缆企业。公司创建于1984年,是全国线缆行业知名企业、国家重点xx技术企业、全国重合同守信用单位,也是浙江省电线电缆行业最大经营规模企业之一和浙江省重点骨干企业和明星示范单位。公司产品在全国电网、电源、石化、交通、冶金、建筑等领域中广泛使用,并远销海外,在北京0811奥运工程、华能玉环电厂、杭州湾跨海大桥、三峡工程等一批国家重点工程中广泛使用。公司先后通过了ISO9001 、 ISO10012、ISO14001等管理体系认证,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不断推进技术创新,追求卓越绩效,推进了企业的稳健发展。
平湖热电厂作为平湖市支柱工业企业,自成立以来经营情况稳定,资产质量良好,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该公司也是本公司生产所用蒸汽的供应商,双方有着多年的良好合作关系。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四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公司与互保对象续签互保协议的预案,董事会认为:
由于公司所处行业为资金密集型行业,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也增大,仅靠自身积累无法保证经营的正常。因此,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出发,有必要与具有一定实力的公司建立起相互提供信用担保的长期合作关系。互保对象自成立以来经营情况稳定,资产质量良好,基于互保对象稳定经营情况和良好赢利
能力,续签互保协议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正常需求,有利于公司巩固并提高现有的融资能力。且公司与互保对象互相担保数年,从未出现过违约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其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不会对景兴纸业在担保期内的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与互保对象续签互保协议,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正常需求。有利于公司巩固并提高其现有的融资能力。互保对象目前经营情况稳定,资产质量良好,具有实际债务承担能力。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规定的要求,并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能实施。互保合同生效后,公司按协议实际履行担保义务时,公司董事会及经营层应密切关注被担保方有关借款使用情况及经营状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真查阅了公司与晨光电缆、平湖热电厂之间所签署的互保协议、晨光电缆及平湖热电厂的财务报告和公司营业执照、独立董事意见等有关资料及其他必要的核查工作,提出如下核查意见:
本次互保满足了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景兴纸业巩固并提高其现有的融资能力。但是,互保对象的融资能力、偿付能力可能会受到自身经营状况影响而发生变化,因此,公司需要密切注意担保风险的防范。互保事项未违反景兴纸业的公司章程,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规定的要求。
八、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5,000万元(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余额为 50,463.32万元,,上述担保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23%和17.58%。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截止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平湖热电厂及晨光电缆2012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