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附件 2
框架协议主要条款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 有关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根据甲方人才招聘需求,提供猎聘服务,乙方协助甲方在全球范围内搜寻、甄选、精准匹配、推荐、引进医院需求的行业领军人物、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博士人才等,并开展相关宣传工作,提升甲方知名度,促进医院高质量发展。
第二条 服务费用。服务费率为 %,服务费用=费用标准
×服务费率。服务费用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设备、交通费、通讯费、各种税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费用。同时报价也包含了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
第三条 合同服务期限。本合同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结算方式。具体服务费用以乙方协助甲方成功招聘人才类别为标准并结合报价(费率)进行结算,按次支付。以人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医院规定的试用期考核通过且入职满 3 个
月后予以支付对应档次服务费的 50%,人才入职满半年后支付剩余 50%的服务费(结算费用标准见附件:人才类别及费用标准)。
第五条 质量标准。乙方协助甲方招聘的人才年度考核结果达到称职及以上。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合同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支付对方年度合同金额 30%的违约金。
2、如乙方服务不及时或不能确保服务质量,甲方使用不满意,甲方可以扣除年度合同金额 5%的违约金。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内容。
2、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者不能履行本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可以从服务费中扣除相应费用直至合同终止。
第八条 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住所地: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住所地: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