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0747-2061SCCZN592
新华智云科技有限公司
熊猫项目新媒体运营推广项目谈判文件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编号:0747-2061SCCZN592
采 购 人:新华智云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项目经理:xxx
2020 年 7 月
第一章 谈判邀请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新华智云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 项目名称:熊猫项目新媒体运营推广项目
2. 项目编号:0747-2061SCCZN592
3. 采购人名称:新华智云科技有限公司
4. 采购人地址:xxxxxxxxxxxx X x
5. 采购人联系方式:xxx,0571-86848158
6. 本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 本项目预算:人民币 150 万元
8. 采购内容:完成以熊猫社区为核心的相关短视频内容制作,完成新媒体平台(包括抖音、快手、微博等)日常内容运营及推广;完成熊猫社区联动线上线下的活动推广,提升 “熊猫社区 Pandaful”的品牌影响力。
9.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月
10.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本项目响应截止期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的谈判[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xxx.xxxx.xxx.xx/)谈判当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记录为准]。
(5) 供应商必须从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购买谈判文件。
1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12. 《谈判文件》购买:
(1) 发售时间:2020 年 7 月 3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 文件购买方式: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x.xxxxxxxxxxx.xxx)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谈判文件。潜在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并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业务联系人将注册成功的供应商邀请至本项目中,即可购买文 件。平台目前开放的支付方式包括:银联、微信,可自由选择(注意:本公司 不接受任何电汇支付)。支付成功后,可下载谈判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文件费用支付和电子发票获取的操作手册详见:“进入平台—综合办公—常用 文件—中化招投标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3) 文件售价:人民币**元整,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1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0 年 7 月 9 日北京时间 14:00 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拒绝接收。
14.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开启地点):xxxxxxxxxxxx X0 xxxxx
0 x第 7 会议室。
15. 本次谈判分如下步骤:
步骤一:所有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应于 2020 年 7 月 9 日北京时间 14:00 时之前将装订成册的《响应文件》及已缴纳谈判保证金的证明材料递交到xxxxxxxxxxxx X0 xxxxx 0 x第 7 会议室。由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资质、商务、技术方案以及一次报价进行初审。
步骤二:根据各供应商应答情况,谈判小组将以本谈判文件的内容为基础,分别召集所有通过《响应文件》初审的供应商就技术需求、服务范围以及价格进行单独谈判。在谈判期间,谈判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并允许对《响应文件》的内容做调整。但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步骤三:经谈判并审核合格,并得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供应商应于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按谈判最终确定的技术条件、服务范围将最后报价密封递交到xxxxxxxxxxxx X0 xxxxx 0 x第 7 会议室。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 X0 xxxxx(xx:000000)项目联系人:xxx、xx
电 话: 010-59369338、59369395
传 真: 010-59369323
电子邮件: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供应商注册/文件发售/平台技术支持等相关事宜:010-86391277。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说明,表格中的“对应条款号”是对应供应商须知中的条款编号。
序号 | 内容 | 对应条款 号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概述 | 1.1 | 详见第一章谈判邀请。 |
2 | *特殊资 格要求 | 2.2( 6) | 无 |
3 | *是否允许采购进 口产品 | 2.6 | 本项目为服务项目,此条不适用 |
4 | *对联合体参与响 应的要求 | 2.7 | 不接受联合体 |
5 | 现场踏勘 | 7.4 | 无 |
6 | 答疑会 | 7.5 | 无 |
7 | *响应文件的构成 | 9.1 | (1) 应答函(格式见附件 1); (2) 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 (3) 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3); (4) 服务需求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4); (5)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5); (6)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授权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时提供,格式见附件 6); (7) 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7); (8) 服务费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8); (9)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基本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其中: ⮚ 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 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 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 供应商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登记证书复印件; ⮚ 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 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 |
序号 | 内容 | 对应 条款号 | 说明与要求 |
印件; 2)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须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或谈判前3个月内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 资信证明文件中标明“复印无效”的,应提供资信证明原件; ⮚ 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 ⮚ 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 ⮚ 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3) 谈判之日前近6个月内(2020年1-6月)任意1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仅提供个人所得税证明文件的无效,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 谈判之日前近 6 个月内(2020 年 1-6 月)任意 1 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或由第三方机构代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函(供应商自行出具,原件); 6)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资格证明文件内容未注明提供原件的,均可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 商公章。 | |||
8 | 响应文件的构成 | 9.1 | (10) 供应商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9); (11) 详细的技术服务响应文件。 (12)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
9 | 响应文件份数 | 10.5 | 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 电子文档:2份(以U盘形式提供),每份均应包含纸质响应文件全部内容(每份电子版中均应含word等可编辑文件与响应文件盖章扫描后的pdf文件各1份,响应文件包括的其他电子文档也应包含在内)。 |
10 | 报价方式 | 11.1 | 报价方式:服务总价。 |
11 | 谈判保证金 | 12.2 | 是否要求供应商递交谈判保证金: □不要求 ■要求 (1) 谈判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20000 元。 (2) 谈判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3) 必须保证在谈判前将足额保证金汇到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并在谈判时递交电汇底单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证明谈判保证金缴纳情况,否则将被视为供应商未提供谈判 |
序号 | 内容 | 对应 条款号 | 说明与要求 | |||
保证金。 (4) 供应商须以单位名义电汇方式汇至采购代理机构账号。 (5) 谈判保证金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谈判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 采购代理机构账号信息: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获取文件及电子发票】菜单,找到该项目后,点击【子账号查看】按钮,查看具体的账户信息后,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前将谈判保证金汇至此账户。 | ||||||
12 | 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 的内容 | 18.3 | 无 | |||
13 | 签订合同 | 23.1 |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 |||
14 | 分包要求 | 23.5 | 不允许 | |||
15 | 代理服务费 | 24.1 |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照计价格[2002]1980 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规定的服务 x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具体如下: | |||
计算区间 (万元人民币) | 收费标准 | |||||
货物 | 服务 | 工程 | ||||
100 以下 | 1.50% | 1.50% | 1.00% | |||
100~500 | 1.10% | 0.80% | 0.70% | |||
500~1000 | 0.80% | 0.45% | 0.55% | |||
1000~5000 | 0.50% | 0.25% | 0.35% | |||
5000~10000 | 0.25% | 0.10% | 0.20% |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
100000 以上 | 0.01% | 0.01% | 0.01% | |||
以货物类项目成交金额 800 万元为例: 服务费金额=100 万元*1.5%+400 万元*1.1%+300 万元*0.8%=8.3 万元 | ||||||
注:供应商需同时提供开票详细信息(格式及内容见附件 2-2)。 | ||||||
16 | 履约保证 金 | 25.1 | 不要求,本文件中涉及履约保证金内容均不适用。 | |||
17 | 接收质疑方式及联系方式 | 26.4 | 接收质疑方式:纸质文件或邮件(彩色扫描件)联系人:xxx; 电话:000-00000000; 邮箱:xxxxxxxxxx@xxxxxxxx.xxx; 地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 A2 号中化大厦 21 层(100045)。 |
注:本表加注“*”的内容若不满足要求,将导致响应无效且不允许在文件递交截止后补正。
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 概述
1.1 项目概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 条。
2. 合格的供应商
2.1 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承认并承诺履行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
2.2 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2 条规定的特殊资格要求。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4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2.5 本项目响应截止期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谈判[以 “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xxx.xxxx.xxx.xx/)谈判当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记录为准]。
2.6 本次采购对进口产品的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3 条。
2.7 本次采购对联合体的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4 条。
2.8 供应商应从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x.xxxxxxxxxxx.xxx)购买谈判文件。
3. 谈判费用
3.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 通知
7
4.1.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通知等,下同)形式或在本次采购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向潜在供应商发出,电子邮箱、传真和手机号码以潜在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的平台登记信息为准。收到通知的供应商应立即予以回复确认(书面反馈或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确认)。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他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供应商,除非有适当的证据表明采购代理机构已经明知该项应当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到达且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地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5. 谈判小组
5.1.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含 3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 人数不得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单 位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 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由 5 人(含 5 人)以上单数组成。
5.2.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在采购人同级或上一级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
二、谈判文件
6. 谈判文件构成
6.1 《谈判文件》由以下六部分组成,包括:
◆ 第一章 谈判邀请
◆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供应商须知
◆ 第三章 评定成交标准
◆ 第四章 项目需求书
◆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 第六章 附件
7.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 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 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需要进行答复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每个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2 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 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 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或者谈判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 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7.3 《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7.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所有接收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踏勘现场,相关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5 条。
7.5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6 条。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8. 使用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
8.2 《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 《响应文件》构成
9.1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7、8 条中列名的内容,其中加“*”项目若不满足要求,将导致响应无效,且不允许在谈判后补正。
9.2 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谈判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 《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0.1 响应文件规格幅面使用 A4 规格纸张,按照谈判文件第六章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有供应商承担。响应文件装订采用胶订或线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0.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
(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10.3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位置加盖公章,
并在谈判文件中要求签署的文件处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经正式授权的授权代表有效签署。不符合本条规定的将被视为无效文件。供应商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响应文件中。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10.4 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授权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10.5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9 条规定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响应文件正本”、“响应文件副本”、“电子文档”。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
11. 报价
11.1 报价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0 条。
11.2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量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并且报价应该被视为已经扣除所有同业折扣以及现金折扣。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3 供应商必须对采购人邀请其参加的一个包或多个包内的所有货物和服务以包为单位进行报价,不得将几个包合报一个价格,也不得将一个包中的内容拆开报价。(项目为多包时)
11.4 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单价和总价。
11.5 采购货物或服务的价格均以供应商最后报价为准。
12. 谈判有效期和谈判保证金
12.1 谈判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 90 天,谈判有效期比 90 天短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响应而予以拒绝。在特殊情况下,在谈判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谈判保证金将予退还。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内有关谈判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2.2 谈判保证金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谈判保证金有效期与谈判有效期一致。谈判保证金的金额应满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1 条规定的标准。
12.3 谈判保证金提交方式应为电汇或保函形式,如采用电汇形式,必须保证在谈判前将
足额保证金汇到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并在谈判时递交电汇底单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证明谈判保证金缴纳情况,否则将被视为供应商未提供谈判保证金。
保证金收款子账户获取方式: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点击【获取文件及电子发票】菜单,点击【子账号查看】按钮,查看保证金收款子账户信息
(为 23 位银行帐号),该账户仅供本次谈判使用。代理机构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提交的保证金。
供应商参加多个包件,电汇谈判保证金时,须按包件单独电汇。
12.4 凡没有根据上述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2.5 谈判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供应商的不当行为而蒙受损失。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供应商:
(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本须知 19.5 情形除外)
(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 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 成交供应商未按照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6 条之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12.6 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3.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3.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版本分别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并在信封上标明 “正本”、“副本”、“电子版本”字样。所有的信封封皮上均应清楚注明: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在(谈判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信封封口处应有授权代表的签字或供应商公章。
13.2 为了方便谈判,供应商应将“报价一览表”和“谈判保证金”分别单独密封提交(各放在一个单独的信封内),应与《响应文件》中内容保持一致,并在该信封上标明“报价一览表”和“谈判保证金”字样。
13.3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14.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4.1 采购代理机构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见第一章谈判邀请。
14.2 《响应文件》须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14.3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依法酌情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5.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5.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15.2 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要求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在(谈判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5.3 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至谈判有效期截止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谈判
16. 接收《响应文件》
16.1 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统一接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
,并作递交记录,供应商的代表需在递交记录上签字确认。
17. 《响应文件》的评审
17.1 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审查《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包括是否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署及盖章;装订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谈判有效期是否满足;谈判保证金是否足额;资格证明文件是否合格;“*”条款有无偏离;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信息查询方式: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 “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认定截止时间(查询截止时点):谈判当日;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留存于评审报告(具体审查要求详见 “第三章 评定成交标准”)。
17.2 谈判小组在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
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7.3 通过《响应文件》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评审的供应商被视为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进入谈判环节。
18. 谈判环节
18.1 谈判小组成员集中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单一供应商分别就商务、技术、售后服务等进行谈判,并给予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18.2 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8.3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2 条。
18.4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9. 最后报价
19.1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9.2 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9.3 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须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9.4 最后报价及书面承诺的每一页都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有效签署,密封递交。
19.5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
19.6 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20.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20.1 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人。
20.2 采购人从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 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或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0.3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
(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21. 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谈判小组的接触
21.1 在严格遵循国家有关部门相关规定前提下,谈判小组遵照评审办法,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供应商。
21.2 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不得向谈判小组成员询问评审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
21.3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六、授予合同
22. 成交通知
22.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涉密项目除外),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采购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3. 签订合同
23.1 合同签订的时间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3 条。
23.2 采购人必须根据《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
23.3 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规定执行,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取消该合同授予决定,并不予退还其谈判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符合采购需求的推荐预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竞争性谈判。
23.4 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3.5 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并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毁约、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分包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4 条。
23.6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或扫描件反馈至采购代理机构。
24. 代理服务费
24.1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须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5 条规定的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25. 履约保证金
25.1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6 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25.2 如果成交供应商应交而未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按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序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谈判。
七、质疑与答复
26.1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回复。
26.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谈判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谈判文件或者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26.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
(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 事实依据;
(5) 必要的法律依据;
(6) 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质疑函模板详见本章附件。
26.4 采购代理公司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接收质疑方式及联系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7 条。
质疑函xx
x、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第三章 评定成交标准
一、 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1.谈判小组按附表一所列审查标准,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2.谈判小组对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按附表二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附表一 资格审查表
序号 | 提交文件 | 提交文件说明与评审要求 |
1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 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 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 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 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 供应商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登记证书复印件; ⮚ 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 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2 |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18 年度/2019 年度的财 务审计报告或谈判前 3 个月内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 审计报告至少须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和附注; |
1、资信证明文件中标明“复印无效”的,应提供资信证明原件; 2、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 3、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4、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 ||
3 | 谈判之日前近 6 个月内 (2020 年 1-6 月)任意 1 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 | 仅提供个人所得税证明文件的无效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
件复印件 | ||
4 | 谈判之日前近 6 个月内 (2020 年 1-6 月)任意 1 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入账票据凭证(按月缴纳)或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上 一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入账票据凭证(按年度缴纳) |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或由第三方机构代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
5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说明函 | 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 |
6 |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 | 格式后附 |
7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 信息查询方式: “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认定截止时间(查询截止时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当日查询;信 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留存于评审报告。 |
附表二 符合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内容 | 评审标准 |
文件装订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胶订或线订,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署 及盖章 |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需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签署 响应文件需按谈判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 公章 |
谈判有效期是否满足谈判文件要求 | 谈判有效期不得少于 90 天 |
谈判保证金是否足额 | 谈判保证金要求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 附表 条款号 12.2”。 |
是否完全响应“*”条款 | “*”条款不允许无响应或负偏离 |
是否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
是否存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响 |
应情形 |
二、 评审方法
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人。
第四章 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熊猫是中华文化的象征,被称为中国的“友好大使”,曾经多次出国担任友好使者,具 有和平、团结的象征意义,深受世界人民的欢迎。新华社拥有全球首个人工智能技术生产 的熊猫系列短视频平台深度开发及运营熊猫社区线上平台,通过传播熊猫文化,贯彻落实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讲好中国故事,展现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同时,以智能技术为基础、以人机协作为特征,实现“媒资素材搜索管理”和“短 视频生产”的过程一体化、智能化、工业化,引领了短视频智能生产技术的发展,使熊猫
媒资的多样化传播成为可能。
二、项目主要内容
完成以熊猫社区为核心的相关短视频内容制作,完成新媒体平台(包括抖音、快手、微博等)日常内容运营及推广;完成熊猫社区联动线上线下的活动推广,提升“熊猫社区 Pandaful”的品牌影响力。
三、项目内容需求
新媒体渠道内容运营及推广
1、日常运营机制的建立
要求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各平台内容建设要求,建立健全内容日常更新机制。供应商必须高度重视内容更新及时性,制定科学、合理的内容日常更新制度和规范。
(1)完善并建立内容更新制度:建立“熊猫社区 Pandaful”新媒体平台更新制度、内
容审核制度、新媒体人员岗位责任制,对更新操作流程、更新周期及实施效果等加以规范,确保内容更新工作能全面落实。
(2)建立监督审核制度:按照采购人的内容建设要求,按月对项目建设进行分析总结,形成工作月报及专家验收评审报告。针对采购人的检查评审结果,供应商应在 7 个工作日内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完善。
2、日常内容运营及推广
(1)“熊猫社区 Pandaful”内容制作
为了更好地宣传“熊猫社区 Pandaful”品牌形象,以四川、陕西、甘肃等大熊猫繁育基地的明星熊猫为核心进行短视频内容制作,具体方向如下:
1.针对熊猫休息、进食、玩闹等用户关注度高的场景,进行剪辑、制作短视频。
2.围绕大熊猫繁育基地的熊猫饲养员与熊猫之间的互动,进行短视频剪辑。
3.针对大熊猫母子之间、大熊猫伙伴之间的互动进行短视频制作。
4.自合同签订起五个月内,除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每天制作不少于 3 条原创短视频,
新媒体平台发布不少于 15 条短视频内容。
(2)新媒体渠道内容运营及推广
1.新媒体渠道视频应符合用户观看习惯,同时采用喜闻乐见的方式,将优质的熊猫视频素材进行二次加工,增加观看的趣味性。
2.对抖音、微博等新媒体平台进行短视频制作发布及后台管理、活动运营及粉丝管理等,为期 5 个月。
3.在自有媒体矩阵发布的同时,联合微博 KOL,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创作者进行转发分享,不断提升“熊猫社区 Pandaful”品牌及媒资的影响力与关注度。
4. 要求供应商按照项目管理方法,由一名项目经理全职行使管理职责,明确服务流
程、工作规范、规章制度等,按月提交项目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不限于后台数据监测、反馈及分析等,同时于每周例会前提前做出周计划,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周例会。
3.“熊猫社区 Pandaful”品牌建设及活动推广
1.“熊猫社区 Pandaful”品牌 IP 打造
加强“熊猫社区 Pandaful”品牌 IP 拓展,设计日常海报及熊猫社区专属表情包,提供
熊猫社区文创衍生品创意,包括但不限于笔记本、水杯、手机壳、台历等xx礼品设计等。
2.品牌独有活动
“熊猫社区 Pandaful”品牌独有活动,要深度挖掘熊猫媒资的独特性、凸显熊猫短视频智能化生产优势,完成熊猫社区小程序及 APP 的充分宣传等目标,通过短视频、创意海报、表情包、创意 H5、图文编排等线上形式以及采用易拉宝、幸运转盘、文创产品等线下方式,联动大熊猫繁育基地,进行线上线下宣传。
“熊猫社区 Pandaful”APP 及小程序全新上线推广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策划执行方案及宣传推广方案
2. 搜集整理 WWF 等外界机构资源,配合活动策划开展合作事项。
3. 进一步提升活动品质与活动品牌影响力,在活动期间,开展直播活动,线上线下覆盖人群达到 2 万人以上,在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线下活动奖品发放不低于 400 件。
4. 运用互联网和新媒体渠道进行融合传播,传播方式不限于短视频、宣传海报及 H5 等等,扩大活动传播覆盖面和影响力,巩固梳理熊猫社区品牌,打造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有较高影响力的活动。
5. 媒体端的内容输出,包括网络媒体不少于 10 家。 6.收集整理活动过程资料和数据,统计分析活动宣传推广效果和公众反馈,并撰写活动总结报告。
四、服务团队及服务要求
(1)服务团队配置要求
1.组建专职项目团队,核心人员不少于 8 人,负责项目正常日常运维,要求项目核心成员具有丰富的传播项目实施经验,保障项目的持续运营。团队人员配备要求如下:
提供 1 名项目经理;
提供至少 2 名专职视频剪辑人员;
提供至少 2 名专职新媒体运营人员;
提供至少 1 名专职美术创意人员;
提供至少 2 名专职活动人员。
(2)人员职责与资质要求
1.项目经理
负责整体项目及人员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要求中文、新闻、广告等相关本科及以上学历,至少拥有 5 年以上相关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文字驾驭能力和统筹协调能力。
2.视频剪辑人员
负责短视频的剪辑、制作及动画处理,熟练使用多媒体采编软件,掌握各种格式片源从制作到成品的完整技术。
要求剪辑、视频制作、动画制作等相关专业,熟练使用 Photoshop、Premiere、 Golden wave 等相关视频编辑软件,较强的三维空间想象力,对色彩、构图、镜头语言有较清晰认识,较强的方案理解、领悟能力。
3.新媒体运营
负责各新媒体渠道内容统筹、策划、制作及推广;跟踪统计分析推广效果,及时调整、改进符合网络用户需求的内容,提升曝光量及互动量。
要求中文、新闻、市场营销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备 2 年以上新媒体运营经验;熟悉新闻客户端、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新媒体渠道内容特点及推广方式。
4.美术创意人员
负责本次新媒体运营及活动的推广的美术创意工作。配合各新媒体渠道完成日常海报、文章图片、宣传资料等设计工作。
要求设计类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备 2 年以上平面或网络设计经验,能独立进行设计工作,具备较强的创意创新能力、学习能力;熟练掌握主流设计软件 Photoshop、 Dreamweaver、Flash 等。
5.活动专员
制定活动推广计划并推动实施;负责推广活动方案的编写、活动执行管理、活动效果评估等工作。
要求市场营销、管理、广告等相关专业本科学历以上;具备 2 年以上市场营销策划等相关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公关能力、沟通能力、组织管理能力。
五、验收要求及保障措施
(1)验收要求
1.通过为期五个月运营,熊猫社区相关平台(即五个国内主流平台,最终运营平台由采购人选定)最终粉丝数量较合同签订前增长不少于 100 万。
2.除自由媒体矩阵外,进行多渠道多平台的宣传推广;线上线下活动稳步推进。
3.加强“熊猫社区 Pandaful”品牌 IP 拓展,设计制作系列宣传品,包括但不限于海报、易拉宝、表情包、文创产品等资源包,用于宣传推广。
4.内容趣味化、品牌化,紧紧围绕“熊猫社区 Pandaful”品牌 IP,符合用户观看习惯。
5.“熊猫社区 Pandaful”内容发布要符合平台规则内容,提升互动性和时效性。
6. 提供月度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后台数据监测、反馈及分析等。
以上等均需符合行业通行的技术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完善,协助实施服务须及时响应要求。
(2)保障措施
1.充分理解“熊猫社区 Pandaful”项目运营推广的重要意义。
2.为了确保该项目高质量地如期完成,供应商需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实施,并提供
实施过程中关键流程等管理措施说明。
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期结束,须有专项团队负责项目的管理、协调。
4.满足国家法律法规、互联网等工作内容的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标准,如遇国家、行业最新标准以最新标准为准。
媒体大脑短视频智能加工运营平台-新媒体运营子项
合同书
甲方:新华智云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日期:2020 年 月 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编号:)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新华智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媒体大脑短视频智能加工运营平台-新媒体运营子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本合同的甲方、乙方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使用的词语和术语含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一:投标报价表
附件二: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文件)附件三:投标文件及其全部附件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上述文件的解释顺序为:合同条款、投标报价表(附件一)、中标通知书
(附件四)、招标文件(附件二)、投标文件及其全部附件(附件三)。本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互为补充和解释。
3.甲方将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乙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相应视频制作、新媒体运营及活动推广服务,达到本项目的各项要求。
一、定义
x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甲方”系指通过招标采购,委托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的短视频制作、新媒体运营及活动推广的单位和其授权委托人。本合同中的甲方系指“新华智云科技有限公司”。
1.2 “乙方”系指中标后受托提供合同约定的短视频制作、新媒体运营及活动推广的法人单位。本合同中的乙方系指“XXXXXX”。
1.3“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4“合同总价款”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
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全部报酬。二、合同内容
2.1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需求调研,制定满足该项目建设需要的完整的解决方案、实施,并履行全面的责任。
2.2 乙方为“媒体大脑短视频智能加工运营平台-新媒体运营子项”之服务商,为甲方提供并完成相关平台的视频制作、新媒体运营及活动推广。
三、实施进度
实施周期为自合同签订后 5 个月,详细进度计划要求如下:
3.1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结束的 5 个月内,除法定节假日及周末外,每天需向甲方提供不少于 3 条的原创短视频,每天发布量不少于 15 条;
3.2 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月内完成 1 次联动线上线下推广活动;
3.3 每月向甲方提供项目运营数据监测及效果分析报告;
3.4 期满若符合项目正式验收条件,乙方提供结案报告后,进行正式验收。四、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4.1 付款条件和期限
1、合同(含全部附件)生效后,乙方提交发票和付款申请函,甲方履行完必要的审批手续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60%,共计人民币¥XXXX 元(人民币大写: XXXX 元整)。
2、项目通过验收后,乙方提交发票、付款申请函,甲方履行完必要的审批手续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共计人民币¥XXXX 元(人民币大写: XXXX 元整)。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
5.1 甲方权利和义务: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的规定外,甲方同时享有以下权利并履行以下义务:
5.1.1 配合乙方确认项目实施需求;
5.1.2 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5.1.3 甲方配合乙方进行日常视频素材确认,并及时反馈修改意见给乙方;
5.1.4 协调乙方与其他协作单位的关系;
5.1.5 及时进行各项确认和验收工作;
5.1.6 指定专人负责与xx的合作事宜;
5.1.7 及时按照合同第四条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5.1.8 在项目实施中,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局部调整变更需求,如果需求调整在现有工作量的 15%之内,视同包含在项目需求之中,不做合同、工期和价格调整;
5.1.9 收到乙方出具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完成认证工作。如有问题,须及时跟乙方沟通。
5.2 乙方权利和义务: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的规定外,乙方同时享有以下权利并履行以下义务:
5.2.1 乙方根据甲方的具体需求设计详细方案;
5.2.2 乙方根据甲方的具体需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各阶段的工作计划、运营方案等符合甲方要求;
5.2.3 乙方根据甲方的具体需求负责短视频的制作及活动推广,平台的运营及粉丝的管理工作。
5.2.4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和进度,负责整体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5.2.5 保证所提供的项目所需的服务与本合同的规定一致,包括不限于视频制作、活动推广及文创衍生品等。
5.2.6 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组人员;
5.2.7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的需求调整和反馈意见,在本合同界定的范围内适时进行工作的修改及调整;
5.2.8 承担保密责任和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单位及参与开发的人员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项目的任何情况和资料;
5.2.9 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是正式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金额应与甲方实际支付的价税合计金额一致。乙方应保证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达甲方;
5.2.10 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六、税费
6.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征收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6.2 发生在中国境外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应由乙方承担。七、验收
7.1 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项目总结报告,以及经甲乙双方共同书面确认的包括《详细运营方案》等在内的相关要求及所有交付物为依据。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甲方应及时按规定进行正式验收。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正式验收申请,甲方应在收到正式验收申请的 15 日内,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正式验收。
八、知识产权
8.1 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合同中的产品,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和其它受保护的权利的索赔和起诉,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其他合法权益。
8.2 乙方应保证提供的产品不涉及版权纠纷,如因乙方提供的产品导致版权纠纷,乙方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甲方带来得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九、不可抗力
9.1 任意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国家政策法规调整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系指双方在缔结本合同时所不能预见,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人为或自然事件。
9.2 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发生不可抗力之日起 14 日内将不可抗力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对方审阅确认。如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 120 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十、违约责任及索赔
10.1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条款的,
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并应负责赔偿。违约金按合同总金额的 10%计算,本合同其他条款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10.2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方违约或不能履行合同,造成另一方无法实现
合同目的的,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金和赔偿责任。违约金按合同总价的 10%计算。
10.3 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遭受第三方追诉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遭受第三方追诉的,由xx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0.4 因甲方需求调整在现有工作量基础上超过 15%的或甲方自身原因(如没有及时提供实施、测试环境等)导致乙方工期进度延迟的,不视为乙方违约,且乙方的工期进度相应顺延。
10.5 交付及付款违约处理
10.5.1 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开发、调试或资料交付工作,每延迟十天按合同金额的 1‰计算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从应付价款中扣除逾期交付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甲方直接实际损失的,并应负责赔偿。
10.5.2 逾期交付的违约金累计达到合同金额的 10%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已收取的所有款项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0.5.3 由于甲方原因,未能按时、按额付款,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款额的万分之三计算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最高限额为合同金额的 10%。
10.6 增值税专用发票违约处理:
10.6.1 由于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合格,或者未能通过税务部门认证,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7 个工作日内重新开具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送达甲方,乙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甲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10.6.2 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失效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认证期失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显示的税额。
10.6.3 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标的应征税率致使甲方减少抵扣或被税务机关以“失控发票”等事由追缴税款的,追缴税款由乙方据实向甲方支付,并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10%支付违约金。由于上述原因造成甲方损
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10.6.4 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税务部门鉴定为假发票,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1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十一、保密条款
11.1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双方一致同意,在任何时候,不论是在合同的有效期内还是合同终止、解除以后,任何一方对其持有的有关另一方的事务、业务或操作方法等机密信息及乙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实行严格保密。除非另一方书面授权,任何一方不得在任何时候向任何人透露任何保密信息。双方进一步同意不把任何保密信息交给任何人,除非有另一方的书面同意或出于一方履行其义务的合理要求,双方同意不对保密信息进行拷贝或抄写或其他复制行为。
11.2 本条款对以下内容不适用:
(1)提供时已为公众所知,属于常识的内容;
(2)已通过出版物或其它原因(未经授权行为或疏忽除外)而为公众所知,成为常识的内容;
(3)由任何第三方未加限制提供的内容,且该第三方对这些内容无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密义务;
(4)按法律要求须向任何机关、机构公开的内容。十二、廉政条款
12.1 甲乙双方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廉政建设规定制度及相关行业行风建设的纪律;
12.2 甲乙双方人员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
12.3 甲乙双方应对各自工作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增强相关人员xx自律的意识;
12.4 甲乙双方应遵守双方制订的廉政规定;
12.5 如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违反上述廉政条款,经认定违约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甲方有权视作乙方严重违约而单方解除合同,且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一年内不与乙方合作;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
提下三年内不与乙方合作;
12.6 如甲方工作人员违反上述廉政条款,经认定有违约事实的,由甲方监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3.1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2 败诉方应承担胜诉方因参与诉讼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保全费、公证费等)。
13.3 诉讼期间,除涉及争议的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十四、合同修改、终止、转让、分包的限定
14.1 对本合同条款做出的任何改动,均须由双方授权人签署书面的补充合同。
14.2 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如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于某种原因,使一方认为有必要变更合同,则必须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经过协商得到对方认可后,重新签署合同,否则,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变更合同。
十五、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5.1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2 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执 肆 份,乙方执 贰 份。
15.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
(以下无正文)
甲方:新华智云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xx)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日 期: 日 期
第六章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 1 应答函
致: (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所发 项目的谈判邀请 (项目编号: ), 法定
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2) 报价一览表
(3) 分项报价表
(4) 服务要求偏离表
(5) 商务条款偏离表
(6) 资格证明文件
(7) 技术响应文件
(8) 我单位谈判保证金,金额为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供应商将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 本报价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九十天。
4. 如果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不签约,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 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要求与谈判应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我方xxxx:
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是完整的、真实的和准确的。我方同意按照贵方的要求,提供有关的数据和资料。为此,我们授权任何相关的个人和公司向贵方提供要求的和必要的真实情况和资料以证实我们所填报的各项内容。如果在该项目
谈判过程中或者在获得成交后,采购人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管机构发现并查实我 方在该项目的谈判中所报的资料存在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或者伪造数据、资料或 证书等情况,我方将无条件地自动放弃该项目的谈判资格和成交资格;如果我方 已经收到成交通知书,我方将无条件的承认,我方收到的该项目的成交通知书为 无效文件,对采购人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我方承担;本段承诺是我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具有相对独立性,不管是否有其他相反的说明,本段承诺均为我方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内容,对我方在与该项目有关的任何行为 中始终具有优先的法律约束力。
与本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电话:
邮编: 传真: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1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名称 | 报价方式 | 总价(人民币) | 保证金 | 备注 |
服务总价 | 大写:小写: | □无 □有,金额: |
注:1. 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 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扩展表格细项。
3. 保证金一栏应将相应项的“□”涂黑或划勾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
附件 2-2 开票信息表格式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如果我单位中标/成交,请贵单位开具以下服务费发票:
( )增值税普通发票 ( )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单位开票信息为:
单位全称: 纳税人识别号:
增值税专用发票地址: 增值税专用发票电话: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户行名称: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户行账号:
注:如我单位在项目流程未完成期间,所提供的发票信息已有变动或正处于工商信息变动期,我单位将及时与财务部门或当地税务部门或相关部门咨询,向本项目负责人提供最新的开票信息并保证提供的开票信息有效。
我单位确认所填开票信息正确无误,以上信息已与我单位财务人员核实,若因开票信息错误等原因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我司自行承担。
我单位将在贵单位发票开出后,派人到现场领取。
邮寄服务并非中化商务有限单位提供,存在发票丢失、损毁的风险,我单位自行负责。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如为一般纳税人,则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证明)复印件,或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
附件 3-2 分项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内容 | 数量或标准 | 单价 | 合计 | 备注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总计 |
注: 1. 表格栏目不得空白,可填写:“免费”、“已含”等字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 必须严格按此表要求填写,不得改变表格形式。
3. 供应商每次报价均需提供本表的电子版(excel 格式,可复制),以供统计使用。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
附件 4 服务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序号 | 名称 | 服务要求 | 应答服务内容 | 说明 |
注:1、供应商应对谈判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书内容逐条进行响应,并对偏差情况做出必要说明。供应商应对故意隐瞒偏差的行为承担责任。
2、除以上“偏差说明”栏中列明的偏差外,供应商无条件接受谈判文件规定的所有服务需求条款。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
附件 5 商务条款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序号 | 《谈判文件》的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 |
注:供应商应对谈判文件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内容逐条进行响应,并对偏差情况做出必要说明。供应商应对故意隐瞒技术偏差的行为承担责任。如不列出,则视为供应商完全同意
《谈判文件》的商务条款。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
附件 6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致: (采购代理机构)
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 (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 (授权代表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竞争性谈判,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签章: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 7 谈判保证金承诺函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在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中,我公司愿以 (电汇)形式提交谈判保证金并做出以下承诺:
1. 保证金金额(大写) 元;
2. 我公司做出以下任何一种事实,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 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 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 成交后未按照本供应商须知第 25 款之规定提交代理服务费;
(6) 成交后未按照本供应商须知第 26 款之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如需要)。保证金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 90 天有效。
3. 我公司承诺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扫描件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自行承担谈判保证金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退还的责任,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
附件 8 服务费承诺函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我司在贵司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的竞争性谈判中若成交,我司保证在成交通知书发出时按谈判文件的规定,以电汇形式,向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收款子账户支付成交服务费。如我司未按上述承诺支付服务费,贵司有权取消我司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我方的谈判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司承担,我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盖承诺方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承诺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日期:
附件 9 供应商情况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单位名称 | |||||
详细地址 | |||||
主管部门 | 法定代表人 | 职务 | |||
经济类型 | 授权代表 | 职务 | |||
邮政编码 | 电话 | 传真 | |||
单位简介及 业绩情况 | |||||
单位优势及 特长 | |||||
单位概况 | 职工总数 | 人 | 管理人员 人 | ||
技术人员 人 | |||||
员工情况 | 高级职称 | 中级职称 | 初级职称 | 技工 | |
人数 | |||||
流动资金 | x元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x元 | |
银行贷款 | x元 | ||||
固定资产 | 原值 | x元 | 净值 | x元 | |
企业财务状况 | 收入总额 | 利润总额 | 税后利润 | 负债总额 | |
2019 | |||||
2018 | |||||
2017 | |||||
办公地点 | |||||
关联单位 | 与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 ||||
与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日期 :
附件 9-1 拟派实施人员表
类别 | 姓名 | 性别 | 单位 | 专业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 | 经验及承担过 的项目 |
项目负责人 | ||||||||
其他人员 | ||||||||
注:上述项目组主要人员须按照下表单独列表详细说明,上述人员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未得到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日期 :
附件 9-2 拟派人员资历表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
年龄 | 拟任职 | 单位任职时间 | |||
学历(毕业学校、时间、专业)及取得的专业认证情况: | |||||
参加过的主要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日期 :
附件 10 资格证明文件
请供应商对照本文件第三章“评定成交标准”附表一“资格审查表”中的提交文件要求和相关说明提供,确保所提供文件的完整性、符合性、有效性。
附件 10-1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及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特此声明。
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我单位及项目经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谈判,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
附件 11 详细服务响应文件
由供应商自行编制,须对《谈判文件》的所有相关技术要求作出详尽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