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xxxxx 0000 xxxxxxxx 0 x,29-31 层,34-41 层)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摘要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xxxxxxxxx 0 xxxxx 0 x 00 xx 00 x)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xxxxxxxxxxxxxxxx 0000 x
xxxxxxx 00-00 x) 签署日期:2020年 月 日
声明
x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3 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本次债券发行注册的文件,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相关规定、约定及本声明中载明的职责,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对损失予以相应赔偿。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 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 在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 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 审慎地考虑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发行人已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920”号
文注册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含 20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深 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
券(第一期)为首期发行,发行规模为 30 亿元,已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发行完
毕。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
券(第二期)为第二期发行,发行规模为 20 亿元,已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发
行完毕。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为第三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二、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
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
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三、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 4,025,439.94 万元(截
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合并报表中股东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3.30%,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5.55%;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04,707.73 万元(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公司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四、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五、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一定波动性。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六、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 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级,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说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 低。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持续关注发行 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 告。跟踪评级结果将在评级机构网站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布,并同时报送发行 人及相关监管部门。考虑到信用评级机构对发行人和本期债券的评级是一个动 态评估的过程,如果未来信用评级机构调低对发行人主体或者本期债券的信用 评级,本期债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随之发生波动从而给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造成损失,甚至导致本期债券无法在证券交易场所进行交易流通。
八、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84,505.94 万元、71,638.66 万元、182,913.95 万元和 418,422.08 万元,公司净利
润呈波动的态势,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受到电价政策调整和煤炭价格的影响,营业利润及投资收益起伏较大。除此之外,2017 年以来,公司加大了经营规模的扩张以及对外投资的力度,通过外部借款的方式实现战略布局计划,融资规模不断增加,致使财务费用大幅上升。若未来出现经济不景气或国家相关政策
的不利变动,致使上网电价面临下调、燃料成本持续上升的情况,公司的盈利能力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九、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公司投资收益分别 为 15,195.07 万元、12,018.57 万元、21,925.63 万元和 32,012.10 万元,在同期利 润总额中占比分别为 11.62%、9.89%、9.55%和 7.05%。公司投资收益主要由长 期股权投资收益构成。2017 年度投资收益同期减少 19,216.60 万元,减幅为 55.84%,主要原因是煤炭价格上涨,公司投资的煤炭发电企业当年经营业绩下 滑所致,其中,当年权益法下核算的国电南宁公司和国电织金公司合计同比减 少 11,936.45 万元。2018 年度投资收益同期减少 3,176.50 万元,减幅为 20.90%,主要源于当年权益法下核算的长城证券的投资收益同比减少 5,217.24 万元。
2019 年度投资收益同期增加 9,907.06 万元,增幅为 82.43%,主要原因是长期股权投资以及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增加。若在经济不景气和资本市场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公司下属以权益法核算联营企业业绩亏损,会对公司投资收益和整体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十、2015 年起,国家在电价、电力交易及配售、发电计划和电网接入等方面逐步展开市场化改革。燃煤电价方面,2019 年 10 月 21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布《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2020 年 1 月 1日起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机制,市场化程度进一步加深。短期来看,全国煤电平均上网电价受电价机制调整影响将面临一定下行压力。可再生能源发电方面,2019 年 4 月 30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光伏发电价格,将采用市场化竞价制度下的指导价格。2019 年 5 月 21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完
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于 2019 年 7 月 1 日将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新核准的风电项目上网电价将通过竞争方式确定。未来发行人将面临更为市场化的竞争格局,发行人的上网电价和上网电量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我国未来出台各项影响电力市场的政策和法规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和运营造成负面影响,限制公司在现有市场和目标市场开展业务的能力,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十一、近年来,公司积极实施战略转型,加大在可再生能源和环保领域的投资力度,逐步实现了由单一的能源电力产业向能源电力、能源环保、能源燃气等多元产业转变,2019 年可再生能源板块、环保板块和燃气板块利润贡献已达 58.76%,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转型发展成效显著。但火力发电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仍然较大,利润受煤炭、天然气等燃料价格波动影响较大,若未来出现燃料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形,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的不利影响。
十二、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 260,095.73 万元、282,765.67 万元、316,045.96 万元和 250,416.69 万元,期
间费用率分别为 16.73%、15.26%、15.18%和 17.04%。公司期间费用逐年上升,主要是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增长所导致。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员工薪酬 和借款利息支出将随之增加,如公司不能有效控制期间费用支出,将对公司盈 利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十三、电力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电力工程投资金额较大,且建设周期较长,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和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对资金的需求也相应增加。报告期内, 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59,845.87 万元、- 828,054.73 万元、-969,284.22 万元和-899,589.64 万元。按照公司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未来几年将继续维持较大投资规模,使得公司或面临一定的债务集中偿付风险。
十四、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及可变现资产。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运用管理,保证及时、足额安排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和到期的本金兑付。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人已承诺不将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用于房地产业务或偿还房地产相关债务。
十五、凡通过认购、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募集说明书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和义务的约定。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
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目录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111
一、会计报表编制基准及注册会计师意见 111
二、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111
三、公司关于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主要变化的说明 118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21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23
六、公司有息债务情况 164
七、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164
八、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65
九、其他重要事项 165
第五节 x次募集资金运用 170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170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170
三、募集资金及偿债资金的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170
四、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170
五、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171
六、发行人前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71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74
一、备查文件目录 174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174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中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深圳能源/公司/本公司 /发行人 | 指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债券 | 指依照发行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年以上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 证券。 |
本次债券 | 指本次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的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本期债券 | 指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 |
本次发行 | 指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
募集说明书 | 指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
指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 |
深交所 |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
国家发改委 |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登记机构 |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牵头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 人、中金公司 | 指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联席主承销商、长城 证券 | 指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主承销商 | 指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合 称。 |
债券持有人 | 指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承继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 持有本期债券的专业投资者。 |
《管理办法》 | 指《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债券受托管理协 议》 | 指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则》 | 指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
《账户及资金监管协 议》 | 指本期债券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 |
《公司法》 |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股东大会 | 指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公司章程 | 指《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交易日 |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
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 日 |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 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 期 | 指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2020 年 1-9 月。 |
元、万元、亿元 | 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中诚信国际、评级机 构 | 指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发行人律师 | 指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
xxxx | 指xxxx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装机容量 | 指发电设备的额定功率,常用兆瓦(MW)或万千瓦作为单 位。 |
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 | 指发电厂发电设备利用程度的指标。它是一定时期内平均发电 设备容量在满负荷运行条件下的运行小时数。 |
上网电量 | 指电厂扣除自身用电后实际进入电网的电量,上网电量=发电量 -厂用电量。 |
燃机、燃气轮机 | 指将油、气等燃料燃烧后的烟气转变为有用功的内燃式动力机 械,可以带动发电机发电。 |
联合循环 | 指将燃气轮机和蒸汽动力装置结合的先进发电方式,主要是通 过将燃气轮机的废烟热能再次回收并转换成蒸汽,驱动蒸汽轮机再次发电。 |
深圳市国资委 | 指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能集团 | 指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能源财务公司/财务公 司 | 指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 |
深能管理公司 | 指深圳市深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
妈湾公司/妈湾电力公 司/妈湾发电厂 | 指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 |
东部电厂 | 指深圳能源东部电厂。 |
河源电厂/深能合和 | 指深能合和电力(河源)有限公司。 |
沙角 B 电厂/沙角 B 公 司 | 指深圳市广深沙角 B 电力有限公司。 |
东莞樟洋电厂/东莞樟 洋公司 | 指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 |
惠州丰达公司/惠州丰 x电厂/惠州深能公司 | 指惠州深能源丰达电力有限公司。 |
潮州燃气 | 指潮州深能燃气有限公司。 |
惠州燃气 | 指惠州市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
南京控股公司 | 指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
华能国际 | 指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能源环保公司/环保公 司 | 指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
Newton 公司 | 指 NEWTON INDUSTRIAL LIMITED。 |
深能国际 | 指深能(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
满洲里热电公司 | 指满洲里深能源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 |
邳州太阳能公司 | 指汉能邳州市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北控公司 | 指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
宝安垃圾发电厂 | 指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宝安垃圾发电厂。 |
南山垃圾发电厂 | 指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南山垃圾发电厂。 |
盐田垃圾发电厂 | 指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盐田垃圾发电厂。 |
CPT 公司 | 指 CPT Wyndham Holdings Ltd。 |
河池汇能公司 | 指河池汇能电力有限公司。 |
库尔勒公司 | 指国电库尔勒发电有限公司。 |
深圳天然气公司 | 指中海石油深圳天然气有限公司 |
国电南宁 | 指国电南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西柏坡发电公司 | 指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国泰君安 | 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新资源公司 | 深圳市新资源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
武汉环保公司 | 武汉深能环保新沟垃圾发电有限公司。 |
通辽开发公司 | 深能北方(通辽)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保定公司 | 指深能保定发电有限公司。 |
LNG | 指液化天然气(liquefied natural gas)的缩写。 |
LPG | 指液化石油气(liquefied petroleum gas)的缩写。 |
eHR | 指 电 子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 Electronic Human Resource)的缩 写。 |
ERP | 指企业资源计划(Enterprise Resource Plan) 的缩写。 |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债券发行的批准情况
2020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七届一百一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全权办理本次债券的全部事项。
2020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申请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并同意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全权办理本次债券的全部事项。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1920 号文注册,
公司获准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期债券基本条款
1、发行主体: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30 亿元(含 30 亿元)。
4、票面金额: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
5、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是指发行人既
可上调票面利率,也可下调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
第 20 个交易日,在深交所网站或以深交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9、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相应的公司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期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0、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利率加/减调整基点,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11、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2、还本付息的方式:本期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3、起息日:2020 年 11 月 23 日
14、付息日:2021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11 月 23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3 年
每年的 11 月 2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5、兑付日:2025 年 11 月 23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
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11 月 2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
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6、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 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7、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8、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19、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20、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1、联席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面向符合《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采取簿记建档发行方式,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23、发行对象:本期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4、网下配售原则: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公司将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xxxx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
资者原则上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
25、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6、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7、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 级,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级,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28、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的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9、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30、上市安排: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 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 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 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 x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 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 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31、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32、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x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前的重要日期安排如下: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0 年 11 月 18 日。
发行首日:2020 年 11 月 20 日。
预计发行期限:2020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3 日。
网下认购期:2020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3 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或转让安排
x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xxxxxxxxxxxxxxxx 0000 xxxxxxxx 0
x,29-31 层,34-41 层
联系地址:xxxxxxxxxxxx 0000 xxxxxxxx 9,29-31,34-
41 层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755-83684128
(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xxxxxxxxxxxx 0 xxxxx 0 x 00 xx 00 x
xxxx:xxxxxxxxxxxx 0 xxxxxx 0 x 00 xxxx: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65051156
(三)联席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 层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5 层联系人:x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755-28801392
(四)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负责人:马卓檀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31、41 及 42 层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31、41 及 42 层经办律师:xx、幸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755-83515090
(五)会计师事务所:安永xx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人:xxx
住所:xxxxxxxxxxx 0 xxxxxxxxx 00 x
联系地址:xxxxxxxxxxxxx 0000 x xxxx 00 x签字会计师:xx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755-25026188
(六)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xx
住所:xxxxxxxxxxx 0 x 0 x 60101
联系地址:xxxxxxxxxxx 0 x,xx XXXX 0 xx联系人:x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传真:010-66426100
(七)申请上市或转让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沙雁
联系地址:xxxxxxxxxx 0000 x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传真:0755-82083947
邮政编码:518038
(八)本期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总经理:xx
联系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 号中信大厦 18 楼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传真:0755-21899000
邮政编码:518038
(九)本期债券监管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负责人:xxx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08 号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传真:0755-25591341
邮政编码:518000
四、发行人与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持有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69%股份,长城证券副董事长xxx同时担任发行人董事会秘书,长城证券董事陆小平同时担任发行人财务部总经理,长城证券监事xxx同时担任发行人审计风控部副总经理,发行人为长城证券关联方。
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与本期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资信评级机构及其对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公司聘请了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及本期债券进行评级。根据《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0] 4500D 号),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中诚信国际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中诚信国际将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划分成 9 级,分别用 AAA、AA、A、 BBB、BB、B、CCC、CC 和 C 表示,其中,除 AAA 级,CCC 级(含)以下等 级外,每一个信用等级可用“+”、“-”符号进行微调,表示略高或略低于本等级。 AAA 级表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 低。
(二)信用评级报告披露的主要优势
1、良好的区域市场环境及政府支持。广东省是我国经济大省,经济发展水 平处于全国较高水平,近年来,其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用电负荷保持增长态势,为省内电量消纳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与此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人民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深圳市属大型集团,公司可在日常运营和 项目获取等方面获得政府支持。
2、装机规模持续提升。近年来公司不断拓展电力业务,电力资产装机规模不断扩大,截至 2020 年 9 月末公司控股装机容量为 1,074.53 万千瓦,且清洁能源占比不断提升,未来随着在建工程的投产运营,公司电力业务的规模优势将更加凸显。
3、盈利及获现能力保持较好水平。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和电煤价格的下降,公司营业总收入、净利润及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呈增长趋势。近年来,公司保持了很好的盈利及获现能力。
4、畅通的融资渠道。公司与多家商业银行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截至 2020 年 9 月末,公司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额度为 801.38 亿元,尚未使用额度
为 480.24 亿元,备用流动性充足。此外,公司作为上市公司,资本市场融资渠道畅通。
(三)信用评级报告揭示的主要风险
1、市场化交易及煤电价格变动情况。广东省电改持续推进,市场化交易占比不断提升,售电侧竞争较为激烈。另外,公司以火电为主,受煤炭价格变动影响较大,中诚信国际将持续关注市场化交易情况、电价调整政策和煤价波动等对公司电力业务运营的影响。
2、投资压力。目前公司在建项目较多,截至 2020 年 9 月末,公司重大在
建电力资产总投资 335.34 亿元,已投资 213.65 亿元,未来存在一定投资压力,且随着公司并购项目及在建项目的投资增加,公司债务规模或将进一步扩大。
(四)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国际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国际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国际将于本期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此外,自本期评级报告 出具之日起,中诚信国际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期 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 及时通知中诚信国际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国际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 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中诚信国际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根据监管要求或约定在中诚信国际网站(xxxx://xxx.xxxx.xxx.xx/)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国际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效。
三、公司的资信状况
(一)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
公司在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信情况良好,与其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 关系,获得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口径)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 授信额度 | 已使用额度 | 尚可使用额度 |
中国银行 | 1,753,066.68 | 866,689.93 | 886,376.75 |
农业银行 | 1,556,371.00 | 913,616.28 | 642,754.72 |
国家开发银行 | 1,190,924.70 | 449,491.71 | 741,432.99 |
工商银行 | 892,632.50 | 134,181.87 | 758,450.63 |
建设银行 | 715,520.25 | 223,659.89 | 491,860.36 |
邮储银行 | 393,010.00 | 154,077.46 | 238,932.54 |
光大银行 | 250,000.00 | 8,150.00 | 241,850.00 |
兴业银行 | 112,500.00 | 87,275.00 | 25,225.00 |
广发银行 | 305,000.00 | 64,214.99 | 240,785.01 |
中国进出口银行 | 135,000.00 | 96,680.00 | 38,320.00 |
交通银行 | 134,000.00 | 36,390.00 | 97,610.00 |
招商银行 | 190,000.00 | 79,960.00 | 110,040.00 |
华夏银行 | 60,000.00 | 5,000.00 | 55,000.00 |
汇丰银行 | 61,755.95 | - | 61,755.95 |
深圳农商行 | 30,000.00 | - | 30,000.00 |
Stanbic Bank | 20,169.60 | 14,845.71 | 5,323.89 |
渣打银行 | 20,581.50 | 20,581.50 | - |
浦发银行 | 20,000.00 | 20,000.00 | - |
民生银行 | 137,706.95 | 11,505.06 | 126,201.89 |
大华银行 | 10,000.00 | - | 10,000.00 |
杭州银行 | 9,000.00 | 9,000.00 | - |
晋商银行 | 3,500.00 | 3,500.00 | - |
海南银行 | 3,300.00 | 3,300.00 | - |
嘉兴银行 | 3,500.00 | 3,500.00 | - |
葫芦岛银行 | 4,500.00 | 4,500.00 | - |
北京银行 | 500.00 | 399.00 | 101.00 |
桂林银行 | 1,300.00 | 950.00 | 350.00 |
合计 | 8,013,839.13 | 3,211,468.39 | 4,802,370.73 |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口径)获得主要贷款银行的授信额度为
8,013,839.13 万元 , 已使用 额度为 3,211,468.39 万元 , 未 使用额 度为
4,802,370.73 万元。
(二)近三年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履约情况
公司在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的业务往来中,未曾有严重违约情况。
(三)发行人已发行的债券及其他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偿还情况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年
序号 | 债券简称 | 发行规模 | 债券期限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类型 | 到期情况 |
1 | 20 深能 Y2 | 20.00 | 3+N | 2020-10-23 | 2023-10-23 | 公募公司债 | 未到期 |
2 | 20 深能 Y1 | 30.00 | 3+N | 2020-09-18 | 2023-09-18 | 公募公司债 | 未到期 |
3 | 20 深能源 SCP001 | 20.00 | 0.41 | 2020-04-28 | 2020-09-25 | 超短期融资券 | 已兑付 |
4 | 20 深能源 CP001 | 30.00 | 1 | 2020-03-16 | 2021-03-16 | 短期融资券 | 未到期 |
5 | 20 深能源 MTN001 | 30.00 | 5 | 2020-02-26 | 2025-02-26 | 中期票据 | 未到期 |
6 | 19 深能源 SCP007 | 20.00 | 0.49 | 2019-12-24 | 2020-06-21 | 超短期融资券 | 已兑付 |
7 | 19 深能源 SCP006 | 20.00 | 0.25 | 2019-12-10 | 2020-03-09 | 超短期融资券 | 已兑付 |
8 | 19 深能源 CP002 | 30.00 | 0.49 | 2019-10-11 | 2020-04-08 | 短期融资券 | 已兑付 |
9 | 19 深能源 SCP004 | 10.00 | 0.27 | 2019-09-05 | 2019-12-14 | 超短期融资券 | 已兑付 |
10 | 19 深能源 SCP005 | 10.00 | 0.27 | 2019-09-05 | 2019-12-14 | 超短期融资券 | 已兑付 |
11 | 19 深能 Y1 | 30.00 | 3+N | 2019-08-29 | 2022-08-29 | 公募公司债 | 未到期 |
12 | 19 深能 G2 | 11.50 | 5+5 | 2019-06-24 | 2029-06-24 | 企业债 | 未到期 |
13 | 19 深圳能源绿色债 02 | 11.50 | 5+5 | 2019-06-24 | 2029-06-24 | 企业债 | 未到期 |
14 | 19 深能源 SCP003 | 20.00 | 0.33 | 2019-05-20 | 2019-09-17 | 超短期融资券 | 已兑付 |
15 | 19 深能源 CP001 | 30.00 | 0.49 | 2019-04-19 | 2019-10-16 | 短期融资券 | 已兑付 |
16 | 19 深能 G1 | 16.50 | 5+5 | 2019-02-22 | 2029-02-22 | 企业债 | 未到期 |
17 | 19 深圳能源绿色债 01 | 16.50 | 5+5 | 2019-02-22 | 2029-02-22 | 企业债 | 未到期 |
18 | 19 深能源 SCP002 | 10.00 | 0.33 | 2019-01-28 | 2019-05-28 | 超短期融资券 | 已兑付 |
19 | 19 深能源 SCP001 | 10.00 | 0.33 | 2019-01-24 | 2019-05-24 | 超短期融资券 | 已兑付 |
20 | 18 深能 Y1 | 30.00 | 3+N | 2018-11-29 | 2021-11-29 | 公募公司债 | 未到期 |
21 | 18 深能源 SCP007 | 30.00 | 0.74 | 2018-08-03 | 2019-04-30 | 超短期融资券 | 已兑付 |
22 | 18 深能源 SCP006 | 25.00 | 0.74 | 2018-06-08 | 2019-03-05 | 超短期融资券 | 已兑付 |
23 | 18 深能源 SCP005 | 10.00 | 0.74 | 2018-05-24 | 2019-02-18 | 超短期融资券 | 已兑付 |
24 | 18 深能 01 | 20.00 | 3+2 | 2018-05-23 | 2023-05-23 | 公募公司债 | 未到期 |
25 | 18 深能源 SCP004 | 15.00 | 0.16 | 2018-04-16 | 2018-06-15 | 超短期融资券 | 已兑付 |
26 | 18 深能源 SCP003 | 10.00 | 0.16 | 2018-04-11 | 2018-06-10 | 超短期融资券 | 已兑付 |
27 | 18 深能源 SCP002 | 10.00 | 0.16 | 2018-03-30 | 2018-05-29 | 超短期融资券 | 已兑付 |
28 | 18 深能源 SCP001 | 25.00 | 0.16 | 2018-03-05 | 2018-05-04 | 超短期融资券 | 已兑付 |
29 | 17 深能 G1 | 10.00 | 3+2 | 2017-11-22 | 2022-11-22 | 公募公司债 | 未到期 |
序号 | 债券简称 | 发行规模 | 债券期限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类型 | 到期情况 |
30 | 17 深能 01 | 12.00 | 3+2 | 2017-11-20 | 2022-11-20 | 公募公司债 | 未到期 |
31 | 17 深能 02 | 8.00 | 3 | 2017-11-20 | 2020-11-20 | 公募公司债 | 未到期 |
32 | 17 深能源 SCP003 | 30.00 | 0.74 | 2017-11-15 | 2018-08-12 | 超短期融资券 | 已兑付 |
33 | 17 深能源 SCP002 | 10.00 | 0.74 | 2017-07-21 | 2018-04-17 | 超短期融资券 | 已兑付 |
34 | 17 深能源 CP001 | 30.00 | 1 | 2017-03-10 | 2018-03-10 | 短期融资券 | 已兑付 |
35 | 17 深能源 SCP001 | 30.00 | 0.74 | 2017-02-24 | 2017-11-21 | 超短期融资券 | 已兑付 |
36 | 16 深圳能源SCP001 | 30.00 | 0.74 | 2016-06-03 | 2017-02-28 | 超短期融资券 | 已兑付 |
37 | 15 深能源 MTN001 | 60.00 | 5 | 2015-11-30 | 2020-11-30 | 中期票据 | 未到期 |
38 | 15 深能源 CP001 | 35.00 | 1 | 2015-06-19 | 2016-06-19 | 短期融资券 | 已兑付 |
39 | 15 深能源 SCP001 | 40.00 | 0.74 | 2015-04-03 | 2015-12-29 | 超短期融资券 | 已兑付 |
40 | 14 深能源 SCP002 | 20.00 | 0.74 | 2014-10-15 | 2015-07-12 | 超短期融资券 | 已兑付 |
41 | 14 深能源 SCP001 | 20.00 | 0.74 | 2014-07-30 | 2015-04-26 | 超短期融资券 | 已兑付 |
42 | 14 深能源 CP001 | 20.00 | 1 | 2014-04-10 | 2015-04-10 | 短期融资券 | 已兑付 |
43 | 13 深能源 CP001 | 20.00 | 1 | 2013-08-02 | 2014-08-02 | 短期融资券 | 已兑付 |
44 | 12 深能源 MTN1 | 17.00 | 2 | 2012-03-28 | 2014-03-28 | 中期票据 | 已兑付 |
45 | 11 深能源 CP01 | 20.00 | 1 | 2011-06-02 | 2012-06-02 | 短期融资券 | 已兑付 |
46 | 10 深能源 MTN1 | 20.00 | 3 | 2010-08-31 | 2013-08-31 | 中期票据 | 已兑付 |
47 | 09 深能源 CP01 | 20.00 | 1 | 2009-07-15 | 2010-07-15 | 短期融资券 | 已兑付 |
48 | 08 深能源 CP01 | 20.00 | 1 | 2008-02-19 | 2009-02-18 | 短期融资券 | 已兑付 |
49 | 07 深能债 | 5.00 | 5+5 | 2007-09-27 | 2017-09-27 | 企业债 | 已兑付 |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行的历次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的评级结果均与本期债券评级结果一致,评级结果均为 AAA。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对公司债券或其他债务融资工具违约或延期支付本息的情况。
(四)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有关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 2020年1-9月/ 2020年9月30日 | 2019年度/ 2019年12月31日 | 2018年度/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度/ 2017年12月31日 |
流动比率 | 0.78 | 0.59 | 0.93 | 0.72 |
速动比率 | 0.69 | 0.53 | 0.79 | 0.61 |
资产负债率 | 63.30% | 65.06% | 67.69% | 67.99% |
利息保障倍数 | 3.43 | 2.01 | 1.45 | 1.61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其他流动资产(除应收政府债券)]/流动负
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
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757,389,916 元人民币
实缴资本:4,757,389,916 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241158P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xxx 0 x、00-00x、00-00 层
法定代表人:xxx
设立日期:1993 年 08 月 21 日信息披露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传真:0755-83684128
邮编:518033
所属行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经营范围:(一)各种常规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生产、购销;(二)投资和经 营与能源相关的原材料的开发和运输、港口、码头和仓储工业等;(三)投资和 经营与能源相配套的地产、房产业和租赁等产业;(四)投资和经营能提高能源 使用效益的高科技产业;(五)经营和进出口本公司能源项目所需的成套设备、 配套设备、机具和交通工具等;(六)各种能源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管理和 经营,以及与能源工程相关的人员培训、咨询及其他相关服务业务;(七)环保 技术的开发、转让和服务;(八)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九)在合法取得的地 块上从事单项房地产开发经营;(十)从事信息系统运营维护,系统集成,软件 开发等信息技术服务,及信息技术相关产品设备的销售与租赁(含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耗材、办公设备等);(十一)能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的其他业务。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1、公司设立
公司原名为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经深圳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于 1992 年 5 月 21 日出具的深改复[1992]13 号文,以及深圳市人民政
府办公厅于 1993 年 1 月 16 日出具的深府办复[1993]355 号《关于设立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由深能集团(原名“深圳市能源总公司”)发起,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的深府办复[1993]355 号文、中国人民银行 深圳经济特区分行于 1993 年 3 月 25 日出具的深人银复字[1993]第 141 号《关于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批复》、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出具的 深证办复[1993]82 号文,发行人被核准发行总股本为 320,000,000.00 股的普通股。
发行人于 1993 年 6 月 26 日召开了创立暨第一届股东大会,于 1993 年 8 月
21 日取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19224115-8 号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设立时的名称为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993 年 7 月 10 日,深
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信德验资据字(1993)第 12 号》验资报告,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深能集团 | 21,270.00 | 66.47% |
公司内部职工 | 830.00 | 2.59% |
境内社会公众 | 8,300.00 | 25.94% |
企业法人 | 1,600.00 | 5.00% |
总计 | 32,000.00 | 100.00% |
2、1994 年送红股
经发行人 199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199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深圳
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于 1994 年 5 月 30 日出具的深证办复[1994]144 号《关于深圳
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三年度分红派息的批复》批准,发行人每 10 股送
1 股,派现金 0.63 元。以公司 1993 年末总股本 32,000.00 万股计算,共送
3,200.00 万股,派 2,016.00 万元现金,送股后发行人总股本为 35,200.00 万股。
经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4 年 7 月 20 日出具的信德验资据字
(1994)第 22 号《增加股本验资报告书》验证,发行人以应付股利转增股本形
式增加股本后,发行在外的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总额为 35,200.00 万股,实收股本
计 35,200.00 万元。1994 年 7 月 29 日,发行人获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变更登记核准,变更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深能集团 | 23,397.00 | 66.47% |
公司内部职工 | 913.00 | 2.59% |
境内社会公众 | 9,130.00 | 25.94% |
企业法人 | 1,760.00 | 5.00% |
总计 | 35,200.00 | 100.00% |
3、1995 年送红股
经发行人 1995 年 6 月 15 日召开的 199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深圳
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于 1995 年 7 月 6 日出具的深证办复[1995]56 号《关于深圳能
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994 年度分红派息方案的批复》批准,发行人每 10 股送
1 股红股,派 1 元现金。按 1994 年末总股本 35,200.00 万股计,共送 3,520.00 万
股,派 3,520.00 万元现金,送股后发行人总股本为 38,720.00 万股。
经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6 年 1 月 24 日出具的信德验资报字
(1996)第 2 号《增加股本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1995 年 8 月 23 日,发行人以应付股利转增股本形式增加股本后,发行在外的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总额为 38,720.00 万股,实收股本计 38,720.00 万元。变更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深能集团 | 25,736.70 | 66.47% |
公司内部职工 | 18.90 | 0.05% |
境内社会公众 | 11,028.40 | 28.48% |
企业法人 | 1,936.00 | 5.00% |
总计 | 38,720.00 | 100.00% |
4、1996 年送红股
经发行人 1996 年 6 月 1 日召开的 199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深圳市
证券管理办公室于 1996 年 7 月 30 日出具的深证办复[1996]69 号《关于深圳能
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995 年度分红派息方案的批复》批准,发行人每 10 股送
红股 0.5 股,派现金 1.50 元。按 1995 年末总股本 38,720.00 万股计,共送红股
1,936.00 万股,派现金 5,808.00 万元,送红股后发行人总股本数为 40,656.00 万股。
经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7 年 2 月 28 日出具的信德验资报字
(1997)第 08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1996 年 8 月 15 日,发行人以应付股
利转增股本形式增加股本后,发行在外的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总额为 40,656.00 万
股,实收股本计 40,656.00 万元。本次变更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深能集团 | 27,023.54 | 66.47% |
企业法人 | 2,032.80 | 5.00% |
内部职工股 | 20.57 | 0.05% |
境内社会公众 | 11,579.09 | 28.48% |
总计 | 40,656.00 | 100.00% |
5、1996 年配股
经发行人 1996 年 6 月 1 日召开的 199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
监会于 1996 年 12 月 31 日出具的证监上字[1996]37 号《关于深圳能源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批准,发行人向全体股东配售 10,560.00 万股普通股,
其中,向法人股股东配售 7,547.10 万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 3,012.90 万股。
法人股股东可将其 7,019.10 万股配股权有偿转让给社会公众股股东。
经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7 年 4 月 4 日出具的信德验资报字
(1997)第 09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1997 年 4 月 3 日,发行人配售发行
股票后发行在外的人民币普通股总数为 45,330.81 万股,实收股本计 45,330.81
万元。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深能集团 | 27,023.54 | 59.61% |
国有法人股转配 | 1,606.56 | 3.54% |
境内社会公众 | 14,603.98 | 32.22% |
企业法人 | 2,096.74 | 4.63% |
总计 | 45,330.81 | 100.00% |
6、1997 年资本金转增股本
经发行人 1997 年 8 月 30 日召开的 1997 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
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于 1997 年 10 月 24 日出具的深证办复[1997]133 号《关于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批复》批准,发行人按当时总股本 45,330.81 万股计,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转增 45,330.81 万股。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发行人总股本增至 90,661.62 万股。
经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7 年 11 月 17 日出具的信德验资报字
(1997)第 23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1997 年 11 月 7 日,发行人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形式增加股本后,发行在外的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总额为 90,661.62
万股,实收股本计人民币 90,661.62 万元。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深能集团 | 54,047.07 | 59.61% |
企业法人 | 4,193.47 | 4.63% |
境内社会公众 | 29,207.96 | 32.22% |
国有法人股转配 | 3,213.12 | 3.54% |
总计 | 90,661.62 | 100.00% |
7、2000 年配股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00 年 6 月 23 日出具的证监公司字[2000]74 号《关于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批准,同意发行人向全体股东配售共计 9,546.3239 万股普通股。
经发行人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发行人 4,016.3993 万股转配股于
2000 年 11 月 3 日上市流通。转配股上市流通后,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可流
通股增至 40,526.3483 万股。
经深圳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0 年 9 月 27 日出具的信德第 20 号《验
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0 年 9 月 27 日,发行人经配售发行股票后股份总额为
100,207.9444 万股。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深能集团 | 55,398.25 | 55.28% |
境内社会公众 | 40,526.35 | 30.44% |
企业法人 | 4,283.34 | 4.28% |
合计 | 100,207.94 | 100.00% |
8、2002 年送红股
经发行人 2002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 200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以
2001 年末总股本 100,207.9444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3 元现金送
红股 2 股(含税)。其中: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每 10 股派发 3 元现金送红股
1 股;用任意盈余公积金每 10 股送红股 1 股。
经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2 年 11 月 14 日出具的信德验资报字(2002)
第 22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2 年 8 月 1 日,发行人变更后的累计股本
金额为 120,249.53 万元。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深能集团 | 66,477.90 | 55.28% |
企业法人 | 5,140.02 | 40.44% |
境内社会公众 | 48,631.62 | 4.28% |
合计 | 120,249.53 | 100.00% |
9、2006 年股权分置改革
根据发行人 2006 年 4 月 19 日披露的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相关股东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经深圳市国资委于 2006
年 4 月 12 日出具的《关于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深国资委[2006]179 号)批准,公司控股股东深能集团于 2006 年对发行人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在保持公司总股本 1,202,495,332 股不变的前提下,由深能集团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指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东每持有 10 股流通股支付 1.35 股股份计 61,155,948 股,并支付 2.60 元人民币的现金作为
对价及免费派发 9 份百慕大式认沽权证。2006 年 10 月 26 日,发行人认沽行权
日共有 32,182 份认沽权证以股 6.692 元人民币行权。至此,股权分置改革后深
能集团股份数由原来 66,477.90 万股下降为 60,387.03 万股,持股比例由原来的
55.28%下降为 50.22%。
10、2008 年定向增发购买资产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07 年 9 月 14 日作出的证监公司字[2007]154 号《关于核准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发行人向深能集团发行 8 亿股人民
币普通股购买深能集团的相关资产;向华能国际发行 2 亿股人民币普通股,由华能国际以现金认购。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7 年 12 月 3 日出具的德师(上海)
报验字(07)第 SZ004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07 年 12 月 3 日,发行人
已收到深能集团和华能国际缴纳的注册资本共计 100,000.00 万元。本次变更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深能集团 | 140,387.03 | 63.74% |
华能国际 | 20,000.00 | 9.08% |
境内社会公众 | 59,862.50 | 27.18% |
合计 | 220,249.53 | 100.00% |
11、公司名称变更
经发行人 2008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 200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称由原名“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 4 月 7 日,发行人就本次名称变更事宜获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12、2011 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深圳能源 2011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能
源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深
圳能源总股本增至 264,299.4398 万元。
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19 日出具的深鹏所验
字[2011]0410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1 年 6 月 16 日,深圳能源通过登
记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资本溢价向股东共转增 44,049.9066 万股,转增后的股本
为 264,299.4398 万股。深圳能源于 2011 年 12 月 1 日召开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深圳能源实收资本的议案。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深能集团 | 168,464.44 | 63.74% |
华能国际 | 24,000.00 | 9.08% |
境内社会公众 | 71,835.00 | 27.18% |
总计 | 264,299.44 | 100.00% |
13、深圳能源主要股东变更
经深能集团 2011 年 8 月 12 日召开的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深圳市国资委
于 2011 年 9 月 5 日出具的《关于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派生分立的批复》
(深国资委函(2011)34 号)批准,深能集团派生分立为深能集团和新设公司
深能管理公司,深能集团原持有深圳能源的 1,684,644,423.00 股股份转由深能管理公司持有。
2011 年 12 月 31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证监许可[2011]2155 号《关于核准深圳市深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公告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中国证监会对深能管理公司公告深圳能源收购报告书无异议,并核准豁免深能管理公司因国有资产变更而持有深圳能源 1,684,644,423.00 股股份(约占深圳能源总股本的 63.74%)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2012 年 1 月 14 日,深圳能源发布《关于股份过户登记完成的公告》,根据
2012 年 1 月 13 日登记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深能集团因分立涉及的深圳能源股份过户事宜已完成, 深能集团原本持有的深圳能源 1,684,644,423.00 股股票(占深圳能源总股本的 63.74%)已过户至深能管理公司名下,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深能管理公司 | 168,464.44 | 63.74% |
华能国际 | 24,000.00 | 9.08% |
境内社会公众 | 71,835.00 | 27.18% |
总计 | 264,299.44 | 100.00% |
14、定向增发吸收合并
经深圳能源 2012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的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并经国务院国资委于 2012 年 11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深圳市深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 [2012]1044 号)及中国证监会于 2013 年 1 月 5 日对深圳能源本次吸收合并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深圳市深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7 号)批准,深圳能源通过同时向深能管理公司的股东深圳市国资委和华能国际定向增发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吸收合并深能管理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深圳能源总股本保持不变,深能管理公司的法人资格以及深能管理公司持有的公司的全部股份(共计 168,464.44 万股)被注销,其全部业务、资产与负债由公司承继。公司的总股本、注册地、
组织形式、法定代表人、名称、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保持不变。公司吸收合并深能管理公司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深圳市国资委 | 126,400.05 | 47.82% |
华能国际 | 66,161.11 | 25.02% |
境内社会公众 | 71,738.28 | 27.16% |
总计 | 264,299.44 | 100.00% |
15、2014 年送红股
经深圳能源 2015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 2014 年末总股本 264,299.44 万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 2.00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
股 5 股,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限售股份数由原来的
168,464.44 万股增加至 252,696.66 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64,299.44 万元增加
为人民币 396,449.16 万元。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深圳市国资委 | 189,600.08 | 47.82% |
华能国际 | 99,174.17 | 25.02% |
境内社会公众 | 107,674.92 | 27.16% |
总计 | 396,449.16 | 100.00% |
16、2019 年送红股
经深圳能源 2020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以公司 2019 年末总股本
3,964,491,59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0 元(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 19,822.46 万元;同时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2 股(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19 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分红后公司总股本由 396,449.16 万股增至 475,738.99 万股,注册资本
由人民币 396,449.16 万元增加为人民币 475,738.99 万元。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深圳市国资委 | 227,520.09 | 47.82% |
华能国际 | 119,009.00 | 25.02% |
境内社会公众 | 129,209.90 | 27.16% |
总计 | 475,738.99 | 100.00% |
17、2020 年股权划转
经发行人 2020 年 11 月 16 日公告,深圳市国资委决定将其持有的发行人
186,344,148 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3.9169%),无偿划转至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资本集团)。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的实施不会导致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仍为深圳市国资委。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后,深圳资本集团将合计持有公司 4.9972%的股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事项尚未完成。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除上述变更内容外,无重大变更。实际控制人仍为深圳市国资委,持股比例 47.82%,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
三、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国资委,深圳市国资委是深圳市人民政府的直属特设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授权监管的国有资产依法进行监督和管理。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深圳市国资委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275,200,930 股,直接持股比例为 47.82%,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和控制关系如下:
(二)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是否涉及限 | 股东性质 |
(股) | (%) | 售/质押/冻结 | |||
1 |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2,275,200,930 | 47.82 | 否 | 政府部门 |
2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1,190,089,991 | 25.02 | 否 | 企业法人 |
3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108,686,963 | 2.28 | 否 | 企业法人 |
4 |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45,410,848 | 0.95 | 否 | 企业法人 |
5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42,331,080 | 0.89 | 否 | 企业法人 |
6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陆股通) | 41,267,031 | 0.87 | 否 | 企业法人 |
7 | xxx | 37,380,776 | 0.79 | 否 | 个人 |
8 |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15,120,000 | 0.32 | 否 | 企业法人 |
9 | 建信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8,764,880 | 0.18 | 否 | 基金 |
10 | 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7,488,135 | 0.16 | 否 | 基金 |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权的质押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深圳市国资委持有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被质押的情况。
四、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的组织结构图
1、公司组织结构图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完整的内部治理结构,且近三年以来运行状况良好。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图如下:
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2、公司下设各部门职责
(1)董事会办公室主要职能包括:
1)负责董事会日常事务工作,组织拟订、修订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提供支撑;按照法定程序,筹备组织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
2)负责对外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建立和维持良好的投资者关系;处理日常证券事务,组织资本市场证券融资工作;
3)负责公司总部及所属企业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资产重组筹划和实施;金融资产的投资和处置;开展证券监管、国资监管政策研究以及证券市场分析工作。
(2)行政管理部主要职能包括:
1)负责加强会议、督办管理,提供高效优质的文秘服务;
2)负责加强公司系统后勤资源的科学管理,提供优质、高效的行政后勤服务;
3)负责开展公司制度建设、流程优化等管理研究,提出公司管理进步方案。
(3)人力资源部主要职能包括:
1)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制定公司组织管理、岗位管理、干部管理与招聘管理政策并执行;
2)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制定全公司薪酬管理、绩效管理政策并执行;
3)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制定公司培训、员工关系、人事信息、外事管理政策并执行,协调公司 eHR 系统规划、应用监督等。
(4)财务管理部主要职能包括:
1)组织公司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公司统一会计核算体系;
2)组织公司资金运作,财产保险与电价管理,加强财务分析,协调指导财务公司业务;
3)组织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体系。
(5)安全与生产管理部主要职能包括:
1)负责公司各生产企业生产及技术管理,持续提高生产过程的效率和质量,建立并管理公司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体系,树立企业良好社会形象;
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持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研究分析电力市场,协调管理公司电力市场营销工作;对生产计划和生产成本预算进行全过程管理,实现企业在市场竞争环境下利益最大化;建立并管理公司碳减排管理体系。
(6)战略规划部主要职能包括:
1)战略规划管理: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的研究、制定、评估及调整工作,协调指导公司各产业公司的规划管理及项目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根据公司战略意图编制绩效考核指标,参与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确保规划目标落实;组织开展公司产业发展及其他重大问题的战略研究工作,为公司决策层提供重要参考;
2)投资管理: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核、投资决策前审核以及投资议案准备工作;
3)综合经营管理:编制年度综合经营与综合投资计划,跟踪分析投资项目动态;编制公司各部门和所属企业年度经营目标(包括 KPI 指标);汇总统计公司所属企业经营信息(年、月报);编制公司经济运行报告;负责公司行业对标管理工作;
4)海外业务管理:海外项目投产后的资产、经营归口协调管理;公司高层出访或海外官员、企业家到访的外事事务管理;海外项目的开发和投资管理;海外项目国内报批报审;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海外项目信息呈报以及政策性收益申报工作。
(7)项目发展部主要职能包括:
1)火电能源开发管理。研究相关政策、市场动向,分析国内电力行业信息,管理火电能源项目的拓展和开发;技术经济;组织投资项目的技术经济评价;
2)综合能源开发管理。非火电能源项目拓展与开发;组织股权并购项目的考察、前期工作、商务谈判、股权交割等全过程;组织投资项目的技术经济评价;统筹协调新能源产业项目发展;
3)置地与新业务发展管理。统筹协调置地产业项目发展;新技术、新产业 信息跟踪研究,推动新产业项目孵化和产业化;统筹协调区域分公司、代表处。
(8)燃料物资部主要职能包括:
1)开展市场研究,制订深圳能源燃料供应战略以及燃料采购策略,规范管理深圳能源燃料贸易工作;
2)制订深圳能源燃料供应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燃料供应链资源;
3)统筹管理深圳能源大宗物资与服务采购,统筹设备及备件的库存管理,统筹开展供应商管理。
(9)党委工作部主要职能包括:
1)负责公司党委事务工作,落实公司党的建设工作和思想宣传政治工作部署;
2)负责公司工委会、职代会、女工、团委青联、志愿者、扶贫、计划生育等工作,发挥各群众团体作用;
3)负责全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及品牌管理工作,建立企业文化工作体系。
(10)纪检监察室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各项工作任务,受理对企业党组织、党员和经营管理人员的检举、控告以及申诉,承办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协助上级纪检部门办案,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加强纪检干部监督和日常管理;统筹公司信访与维稳工作;
2)负责公司监事会日常事务,保证公司监事会依法依规运作;开展各种监督检查和调研活动,指导外派监事开展工作,组织协调公司各监督机构开展联合监督,跟踪督促发现问题的整改。
(11)审计风控部主要职能包括:
1)负责公司各部门及下属企业的日常审计和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强化企业管理;
2)督促公司各部门及下属企业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组织开展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日常化工作,提升企业基础管理水平,防范风险;
3)组织开展公司及所属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促进投资决策水平不断提高;配合参与公司项目(股权)收购、清理前期工作。
(12)产权法律部主要职能包括:
1)负责产权管理相关事务,确保产权信息的全面、真实、准确,维护公司作为股东的权益,确保公司作为出资人的意志在控股、参股企业决策过程中得到体现;以公司价值最大化为目标,在科学评价、分析的基础上,拟订、优化产权整合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归口管理公司系统的资产评估,为公司的收购、转让等项目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2)处理公司日常经营的法律事务,防范和化解经营中的法律风险,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3)负责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制订与执行监督,有效开展合同管理,确保公司合同事务的规范操作。
(13)工程管理部主要职能包括:
1)制订公司工程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程建设管理体系;审核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实施细则;检查督促工程建设单位落实执行管理制度;指导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准备工作;
2)组织对在建工程建设项目的检查、监督与考核,协调控制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工期、造价等问题,配合做好在建工程安全监督管理;
3)制定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指导所属企业(中心)建立、健全招投标体系及日常招投标工作开展,有效规范和监督招投标工作;公司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公司招投标事务管理。
(14)科技信息部
1)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年度科技项目计划,协助拟定科技发展规划,协调年度计划与科技发展规划的对接,负责公司层面研发资金计划的落地实施;负责直属企业科技创新工作的评价考核。
2)负责组织公司科技管理制度编制及科技研发和科技成果管理;负责科技项目的过程管理,指导监督重点项目的技术方案论证、结题验收等工作。
3)负责公司科技创新载体平台的管理,统筹组织科研纵向课题的申报和管理;负责科技统计工作;负责公司科技对外合作的管理;负责公司科技创新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管理。
4)负责制定公司信息化发展战略和规划,统筹、协调和推进公司及所属企业信息化建设,指导和监督信息技术分公司开展各项经营活动。
(15)创新研究院
1)开展政策研究、产业研究、市场研究、应用研究,提供信息服务和独立研究意见,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2)开展新技术、新的商业模式研究和具体项目的应用研究,为创新型项目提供研究支持;
3)统筹开展公司岗位创新工作,利用 ITPC、燃机专委会,开展国际能源技术交流合作,提升公司影响力;
4)建立外部战略联盟及外部专家库,组织新技术、新的商业模式的研讨和培训。
(16)技术研究院
1)围绕公司新建和在役生产企业,提供重大技术路线比选、重要设备选型、关键技术方案优化等技术支持服务;向公司所属企业提供技术监督与服务。
2)围绕公司生产、建设等方面难题开展技术攻关。
3)收集处理能源行业相关科技信息,开展新技术应用的研究与创新,跟踪研判前沿技术,负责外部研发交流与合作。
4)通过技术培训提升公司生产企业整体技术水平,管理公司技术人员专家库。
(17)招标中心
1)建立和管理供应商库、专家库和诚信记录库,满足业务需要。招标中心综合事务;
2)负责建立工程和服务招标业务流程并执行;
3)负责建立物资采购招标业务流程并执行。
3、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裁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已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建立了较完善的投资、募集资金、贷款与担保、关联交易、重要财务决策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与机制。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三会”和进行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重大的投资、融资、对外担保等经营事项与财务决策执行了公司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正常发挥作用。
(1)股东大会
根据发行人现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含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保事项;
13)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4)审议批准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以及所属上市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公司及所属企业的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的总体方案;
15)审议批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投资:①投资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50.00%以上的主业项目;②主业范围以外的项目;
③在境外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的项目;④公司资产负债率在 70.00%以上的直接投资项目及所属公司为投资主体且所属公司资产负债率在 70.00%以上的投资项目;
16)审议批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产权变动事项:①涉及主业范围内的控股权变动事项;②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或上市公司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产权变动事项;
17)审议批准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5.00%以上的资产抵押事项;
18)审议批准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00%的事项;
19)审议批准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20.00%
以上的贷款事项;
20)审议批准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5.00%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
21)审议批准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绝对金额的比例在 50.00%以上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转回;
22)审议批准所持深圳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和战略性参股上市公司股份的转让和质押融资事项;
23)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或上市公司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受让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参股上市公司的股份、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及国有控股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国有股东参股的非上市企业参与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资产 重组的,该国有股东所涉及的国有股权管理等事项;
24)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2)董事会
根据发行人现行《公司章程》,董事会为本公司股东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本公司的重大决策,向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 9
名成员组成,其中董事长 1 人。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7)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审议批准除公司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以外的担保事项;
9)审议批准总投资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50.00%以下,人民币 3,000.00 万元以上的项目,但投资事项同时达到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第十五款标准的,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批准涉及资产净额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的产权变动事项,但产权变动事项同时达到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第十六款标准的,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1)审议批准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20.00%
以下的贷款事项;
12)审议批准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15.00%以下的资产抵押事项;
13)审议批准下列关联交易事项:①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30.00 万元以上,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5.00%以下的关联交易事项;②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0.50%以上、5.00%以下的关联交易;
14)审议批准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绝对金额的比例在 10.00%以上,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绝对金额的比例在 50.00%以下的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
15)审议批准公司及其所属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
16)审议批准公司组织管控和机构设置方案;
17)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董事长 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总监,财务总监对董事会负责;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工程师等高级管理人员, 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18)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9)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20)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含定期公告、临时公告);
21)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22)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23)提出公司的破产申请;
24)负责公司法治建设,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法律合规风险控制,促进法律管理与经营管理的深度融合;
25)统筹全面风险管理机制、内部控制机制的建设和有效实施,就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工作的有效性对股东大会负责,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风险管理策略和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26)审议批准公司薪酬方案、公司特殊贡献奖的奖励办法、公司企业年金方案、住房公积金方案、公司高管人员考核办法及年度考核结果、减持参股上市公司股份的后评价报告、所属公司(上市公司除外)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27)审议批准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参股上市公司股份,且未达到国资监管规定须报国资监管机构审核的事项;
28)审议批准单笔金额在人民币 500.00 万以上的捐赠事项;
29)审议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帮助、委托贷款等对外借款行为,但两种情况除外:①存贷款业务属于企业主营业务的;②资助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持股比例超过 50.00%的控股子公司;
30)审议批准未纳入预算的参股上市公司减持事项;
31)审议并提出实施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的企业名单,拟订公司及所属企业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的总体方案;
32)对于受让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参股上市公司的股份、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国有股东参股的非上市企业参与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等按照证券监管规定和国资监管规定,应当由董事会决策的事项;
3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3)监事会
根据发行人现行《公司章程》,监事会为本公司的常设监事机构,对董事长、董事、总裁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监督,防止其滥用职权,侵犯本公司股东及职工的利益。监事会由 7 人组成。监事会向股东大会和职工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1)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2)检查公司财务;
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8)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9)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4)公司经营管理层
根据发行人现行《公司章程》,公司设总裁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总工程师、财务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不存在对偿债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违法违规或受处罚的情况,不对本期债券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均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5、公司的独立性
发行人依照《公司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引 入职业经理人管理团队,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公司经 营运作。公司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和业务经营方面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 风险。
(1)人员独立方面
公司具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单位及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单位领取任何形式的薪酬和津贴。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控股股东之间完全独立。
(2)资产独立方面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拥有的生产经营性资产权属清晰,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关系明确,不存在资产被控股股东无偿占用的情况。公司能够独立运用各项资产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未受到其他任何限制。
(3)财务独立方面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具有独立的财务核算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独立在银 行开立帐户,并依法独立履行纳税义务。
(4)机构独立方面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机构设置。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各机构均依法独立行使各自职权。公司因经营需要设置了相对完善的组织架构,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对各部门进行明确分工,各部门依照规章制度和部门职责行使各自职能,不存在控股股东直接干预公司经营活动的情况。
(5)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发电及发电配套相关的完整产业链,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各项业务决策均系其依照《公司章程》和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经营许可而做出,均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流程及自主经营的能力。
6、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为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对公司的战略制定和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风险进行管理,全面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要求,发行人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和编制了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发行人依法建立健全了关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重大投资、关联交易、对外
担保、内部控制审计、安全生产和环保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信息披露等一系列内控制度。具体如下:
(1)全面预算管理的内部控制
公司建立了全面预算管理制度,规范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分析、考核与评价等业务操作。公司将批准的预算指标逐级分解到各部门和所属企业,形成全方位的预算执行责任体系;通过 ERP 系统强化过程控制,保障预算刚性执行;通过月度、季度和年度预算分析,掌握预算执行动态、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年底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并与绩效挂钩,保障预算目标的实现。
(2)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
公司制定了《财会人员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的管理制度》《财务预算及财务分析管理制度》《集团对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等系列规章制度,加强了总部对子公司、重点项目在资本运作、资金往来、资产处置、资金运营内控管理等重大财务事项中的管控力度,强化了公司层面的财务管理力度,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其中,资金管理方面,具有长期资金和短期资金的管理计划和规定,对短期资金调度设有应急预案。
(3)对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
公司章程中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在投、融资方面的审批权限均有明确规定。同时,公司通过制定《项目开发管理制度》《投资项目论证管理制度》和《兼 并收购项目制度》等,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的计划的制定和决策,对新 项目开发、存量资产的运营管理、资本运营管理等进行了制度规范,分别建立 项目投资和融资的审查和决策程序,保证了公司投融资行为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4)对关联方交易的内部控制
进一步规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关联交易内部审批及议案格式》。规定公司审议批准关联交易事项(对交易金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公司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评估),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信息,确保关联交易公平和公正以及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公开性。具
体关联交易制度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第三节第五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5)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得为自然人或非法人单位提供担保,不得为与公司无产权关系的法人提供担保。公司在公司章程中严格规定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批准对外担保事项的权限;公司制定了《贷款和贷款担保工作流程》
《贷款及融资明细表》等,合理规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对外担保时的担保程序、担保费用、资产抵押程序等事项。其中规定所属各企业需要办理担保业务的,须由被担保企业向公司提交申请,申请包括担保事项、担保人、资金用途、担保期限等,同时报公司财务管理部备案。
(6)内部控制审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设置了专门的内审机构—审计风控部,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审计风控部开展不定期对公司下属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经济效益情况、重大投资项目的效益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建设与执行情况等进行多种形式的审计或审计调查,及时发现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向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及管理层汇报,并督促下属各子公司及时进行整改。
(7)安全生产和环保管理
公司所属电厂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 号文)的有关规定,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作业和技术标准》和《安全生产专项考核管理办法》,建立了以安全生产为目标,涵盖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救援、信息报送和事故调查处理以及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公司所属电厂从设计、建设施工到运行阶段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证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劳动生产环境。公司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和《电力法》等法规要求,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每年针对下属公司下达年度环境保护控制目标,以确保公司实现无超标排污、无环境违法事件、无环境污染事故的环保管理目标。
(8)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为强化处置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人身伤害、设备和财产损失,以及对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等相关方面的影响。公司制定了《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大型设备设施应急预案》等一系列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对突发组织机构、各机构的职责做出了明确界定,对突发事件的管理和对策以及奖惩均制定了详尽可行的规程。确保及时有效地处理公司以及所属各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
(9)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制度规定公 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时,必须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以使所有投资者均可以同时获悉同样的信息;公开披露细则规定公司及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拟披 露的信息登记后,在公司指定媒体上公告信息;公平信息披露条款规定公司不 得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透露或泄露。
(二)公司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1、公司合并报表的重要子公司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重要一级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直接持股比例 | 间接持股比例 |
1 | 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 | 399,717.71 | 100.00 | - |
2 | 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 江苏省南京市 | 江苏省南京市 | 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和投资 | 321,222.54 | 100.00 | - |
3 | 深能(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境外资产运营管理、国际贸易与航 运管理、境外融资、和境外投资 | 38,800,000 美元 | 100.00 | - |
4 | 深能水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四川省成都市 | 四川省成都市 | 项目投资 | 153,654.54 | 100.00 | - |
5 | 深能保定发电有限公司 | 河北省保定市 | 河北省保定市 | 发电、供电、供热和其他与电力、 环保有关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管理 | 85,993.36 | 100.00 | - |
6 | 深圳能源售电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 | 广东省深圳市 | 电力销售,提供售后服务,并通过 合同能源管理等提供相关增值服务 | 20,000.00 | 100.00 | - |
7 | 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 | 广东省深圳市 | 经营发电、供电、供热、供冷业务 和其他与电力有关工程 | 192,000.00 | 73.41 | 12.17 |
8 | 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 | 广东省东莞市 | 广东省东莞市 | 天然气发电站的建设、经营 | 142,850,400 美元 | 51.00 | - |
9 | 深能合和电力(河源)有限公司 | xxxxxx | xxxxxx | xxxxxxx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 156,000.00 | 60.00 | - |
10 | 深圳能源燃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 | 广东省深圳市 | 燃气投资经营 | 145,000.00 | 100.00 | - |
11 | 深能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 | 广东省深圳市 | 综合能源的生产和供应、投资经营;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储能设备的开 发、建设及运营 | 10,000.00 | 100.00 | - |
12 | 惠州深能源丰达电力有限公司 | 广东省惠州市 | 广东省惠州市 | 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建设及 其相关业务 | 95,600.06 | 95.00 | - |
序号 |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直接持股比例 | 间接持股比例 |
13 | 国电库尔勒发电有限公司 | 新疆巴州库尔 勒市 | 新疆巴州库尔 勒市 | 对电力项目的投资,电力废弃物综 合利用 | 39,000.00 | 74.31 | - |
14 | Newton Industrial Limited | 广东省深圳市 | 维尔京群岛 | 境外能源业务投资 | 200,000.03 | 100.00 | - |
15 | 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 | 广东省深圳市 | 环保项目工程的投资、设计咨询、 建设施工、运营管理 | 386,992.72 | 98.80 | 1.20 |
16 | 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 | 广东省深圳市 | 金融业 | 150,000.00 | 70.00 | 30.00 |
其中部分重要一级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1)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
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9 年 9 月 11 日,注册资本 19.20 亿元人民
币,主要从事电力生产业务,负责经营妈湾电厂。截至 2019 年末,深圳妈湾电
力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77.08 亿元,净资产为 63.11 亿元;2019 年度,深圳妈湾电
力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2.60 亿元,实现净利润 12.35 亿元。
(2)深能合和电力(河源)有限公司
深能合和电力(河源)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9 月 14 日,注册资本为
15.60 亿元人民币,主要从事华南地区首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厂——广东河源电厂的建设、生产及所属资产的经营管理。截至 2019 年末,深能合和总资产为
27.66 亿元,净资产为 22.39 亿元;2019 年度,深能合和实现营业收入 17.45 亿元,实现净利润 0.04 亿元。
(3)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11 月 25 日,注册资本 39.97 亿元人民币,主要从事新能源及常规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及能源发电业务;截至 2019 年末,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98.20 亿元,净资产为 41.43 亿元;2019 年度,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01 亿元,实现净利润 3.90 亿元。
(4)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11 月 26 日,注册资本为 32.12亿元人民币,主要从事华东地区和华中地区新能源及传统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及能源发电业务。截至 2019 年末,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108.57亿元,净资产为 47.19 亿元;2019 年度,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49 亿元,实现净利润 3.61 亿元。
(5)Newton Industrial Limited
Newton Industrial Limited 成立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注册资本 20.00 亿元人民币,主要从事境外能源业务投资。截至 2019 年末,Newton Industrial Limited
总资产 82.35 亿元,净资产 47.37 亿元;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 6.36 亿元,净利
润 2.80 亿元。
(6)深能水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能水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6 月 9 日,注册资本 15.37 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技术推广服务;组织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截至 2019 年末,深能水电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36.56 亿元,净资产为 10.59 亿元;2019 年度,深能水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65 亿元,净利润-0.81 亿元。
(7)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7 年 7 月 25 日,注册资本 38.70 亿元人
民币,主要从事垃圾处理及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截至 2019 末,深圳市能源环保
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174.94 亿元,净资产为 42.20 亿元;2019 年度,深圳市能源
环保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14 亿元,实现净利润 1.97 亿元。
(8)深圳能源燃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深圳能源燃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注册资本 14.50 亿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为销售、运输、仓储、压缩天然气、液化石油气; 管道燃气投资经营,瓶装燃气经营,汽车(船舶)加气站经营,分布式能源投 资经营。截至 2019 年末,深圳能源燃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33.00 亿元,净资产为 14.29 亿元;2019 年度,深圳能源燃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 入 19.78 亿元,净利润 0.66 亿元。
(9)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
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6 年 6 月 5 日,注册资本 15.00 亿元人民币,主要从事集团内部财务和融资顾问、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单位存款、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等业务。截至 2019 年末,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169.25 亿元,净资产为 17.33亿元;2019 年度,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83 亿元,实现净利润
1.49 亿元。
通 过 查 询 全 国 法 院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 信 息 公 布 与 查 询 系 统
(xxxx://xxxx.xxxxx.xxx.xx/)、生态环境部网站(xxxx://xxx.xxx.xxx.xx/)、应急管 理 部 政 府 网 站 ( xxxx://xxx.xxx.xxx.xx/ ) 、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xxxx://xxx.xxxxxxxxxxx.xxx.xx/),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全国法院失信系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未被列为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发行人及其重要子公司未被列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名单。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2、公司重要的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重要参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直接持股 比例 | 间接持股 比例 | 会计处理 |
1 | 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河北省石家庄 | 河北省石家庄 | 电力生产 | 102,717.60 | 40.00 | - | 权益法 |
2 | 深圳金岗电力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 | 广东省深圳市 | 燃气轮发电机组的维修、运营管理 | 1,500.00 | 30.00 | - | 权益法 |
3 | 国电深能四川华蓥山发电有限 公司 | 四川省渠县 | 四川省渠县 | 火力发电及相关产品和热力相关产品开 发、生产、销售 | 49,469.96 | 26.25 | - | 权益法 |
4 | 深圳协孚能源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 | 广东省深圳市 | 燃料油的自营或代理进口业务 | 5,330.00 | 20.00 | - | 权益法 |
5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省深圳市 | 广东省深圳市 |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财务顾问、 承销保荐、证券自营等金融业务 | 310,340.54 | 12.69 | - | 权益法 |
6 | 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满 洲里 | 内蒙古自治区满 洲里 | 开发、建设、经营煤田项目;开发、利 用、经营新能源技术 | 53,480.00 | 49.00 | - | 权益法 |
7 | 惠州深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广东省惠州市 | 广东省惠州市 | 实业投资。能源、基础设施、物流业、 房地产投资和管理 | 33,333.33 | 30.00 | - | 权益法 |
8 | 国电南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南宁市 | 广西南宁市 | 电力业务的开发、投资、管理 | 75,954.90 | 47.29 | - | 权益法 |
9 | 国能织金发电有限公司 | 贵州省毕节市 | 贵州省毕节市 | 电力项目建设和经营、电能生产和销售 | 100,000.00 | 49.00 | - | 权益法 |
10 | 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开发有 限公司 | 四川马尔康县 | 四川马尔康县 | 水电项目投资、建设、营运、管理和电 力生产、销售 | 180,000.00 | 25.00 | - | 权益法 |
11 | 广东东方盛世可再生能源产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广东省广州市 | 广东省广州市 | 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 业管理服务等 | 10,000.00 | 24.00 | - | 权益法 |
其中部分重要参股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1)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公司
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6 月 16 日,注册资本为 10.27 亿元,
主要从事电力生产业务。截至 2019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 20.58 亿元,净资产
为 15.17 亿元;2019 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2.75 亿元,实现净利润 1.93
亿元。
(2)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大渡河双江口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12 月 6 日,注册资本为
18.00 亿元,主要从事水电项目投资、建设、营运、管理和电力生产、销售。截至 2019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 116.64 亿元,净资产为 22.60 亿元。由于水电开发周期较长,该公司目前仍处于项目前期工作阶段,尚未实现营业收入。
(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6 年 5 月 2 日,注册资本为 31.03 亿元,
主要从事金融、证券业务。截至 2019 年末,长城证券总资产为 590.96 亿元,
净资产为 173.52 亿元;2019 年度,长城证券实现营业收入 38.99 亿元,实现净
利润 10.15 亿元。
(4)国电南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国电南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12 月 15 日,注册资本为 7.60 亿元,主要从事电力业务的开发、投资、管理,电力技术的咨询、服务,电力物资、设备和采购。截至 2019 年末,该公司总资产为 32.55 亿元,净资产为
12.01 亿元;2019 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7.45 亿元,实现净利润 0.52 亿元。
五、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制度
为规范关联交易内部审批程序,发行人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制定了《关联交易原则及内部审批程序》业务指导书。
1、定价原则
x公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交易。
2、内部审批机构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30 万元以下,以及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0.50%以下的关联交易,由董事长审批。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30 万元以上、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5.00%以下的关联交易事项,以及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0.50%以上及 5.00%以下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及法人发生交易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5.00%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金额大小,均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内部审批程序
(1)交易事项业务部门负责关联交易前期工作,准备支撑性文件,草拟董事会议案,对议案、文件的真实和准确性负责;
(2)业务部门草拟董事会议案时应与董事会办公室保持沟通,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审核董事会议案草稿的内容和附件是否具备上会条件,对不具备上会条件的议案可要求业务部门修改补充,也可直接对议案进行非原则性修改;
(3)相关关联交易必须经相关领导审核后报总裁批准,并形成经理局书面批件或总裁办公会纪要;
(4)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董事会办公室应将经董事长确定的议案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限前随会议通知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一般应于会议召开 10 日前向董事送达通知和议案);
(5)董事会审议决策;
(6)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关联交易公告;
(7)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办公室组织业务部门编写股东大会议案,按规定程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年度
股东大会在召开 20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在召开 15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
(8)股东大会审议决策;
(9)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关联交易内部审批程序及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发行人关联交易内部审批流程
•
(二)关联方关系
1、发行人控股股东情况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深圳市国资委,深圳市国资委是深圳市人民政府的直属特设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授权监管的国有资产依法进行监督和管理。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深圳市国资委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275,200,930 股,直接持股比例为 47.82%,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子公司情况
详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3、参股公司情况
详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4、其他关联方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其他关联方情况如下: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公司的关系 |
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x公司董事任该公司董事 |
珠海深能洪湾电力有限公司 | x公司关联法人之全资子公司 |
深圳能源(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 x公司关联法人之全资子公司 |
中国港投资有限公司 | 对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少数股东 |
东莞市樟木头经济发展总公司 | 对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少数股东 |
惠州市电力集团公司 | 对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少数股东 |
香港安裕实业有限公司 | 对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少数股东 |
MaxGold 公司 | 对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少数股东 |
中非安所固投资有限公司 | 对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少数股东 |
合电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 对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少数股东 |
新疆科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对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少数股东 |
新疆巴音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对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少数股东 |
库尔勒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对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少数股东 |
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关键管理人员 |
(三)关联交易
1、关联方商品和劳务交易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 内容 | 2020 年 1-9 月 发生额 | 2019 年度发 生额 | 2018 年度发 生额 | 2017 年度发 生额 |
国泰君安 | 劳务服务 | - | 14.15 | 14.15 | - |
深能集团 | 日常事务 | - | - | 82.59 | 48.79 |
管理 | |||||
中海石油深圳天然气有限 公司 | 劳务服务 | - | 72.36 | 102.81 | 140.84 |
国电织金发电有限公司 | 劳务服务 | - | 50.08 | 49.48 | 90.73 |
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 | 劳务服务 | - | 61.36 | 57.15 | 86.74 |
深圳能源(香港)国际有 限公司 | 运营管理 | - | 15.91 | 78.41 | 98.91 |
珠海深能洪湾电力有限公 司 | 运营管理 | 882 | 860 | 82.7 | 73.49 |
长城证券 | 物业服务 | 586.33 | 729.16 | - | - |
合计 | - | 1,468.33 | 1,803.02 | 467.29 | 539.5 |
2、关联租赁情况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出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2020年1-9月 确认的租赁收入 | 2019年度确认的租赁收入 | 2018年度确认的租赁收入 | 2017年度确认的租赁收入 |
长城证券 | 房屋及建筑物 | 3,406.38 | 4,440.42 | 448.76 | - |
合计 | - | 3,406.38 | 4,440.42 | 448.76 | - |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承租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2020年1-9月 确认的租赁支出 | 2019年度确认的租赁支出 | 2018年度确认的租赁支出 | 2017年度确认的租赁支出 |
深能集团 | 房屋及建筑物 | 640.00 | 869.00 | 858.83 | 632.02 |
合计 | - | 640.00 | 869.00 | 858.83 | 632.02 |
3、关联方利息支出
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关联方利息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 项目 | 2020 年 1-9 月发 生金额 | 2019 年度发生 金额 | 2018 年度发 生金额 | 2017 年度发 生金额 |
深能集团 | 利息支出 | 2,024.56 | 2,694.42 | 203.76 | 836.32 |
珠海洪湾公司 | 利息支出 | - | - | 51.51 | 119.22 |
惠州深能公司 | 利息支出 | - | - | - | 0.0005 |
合计 | - | 2,024.56 | 2,694.42 | 255.27 | 955.54 |
4、关联担保情况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接受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2020年 9 月) | 担保是否 | 备注 |
履行完毕 | |||
中国港公司 | 28,664.24 | 否 | a |
樟木头发展总公司 | 12,645.99 | 否 | a |
中非安所固公司 | 58,326.60 | 否 | b |
惠州市电力集团公司 | 2,000.00 | 否 | c |
安裕公司 | 12,000.00 | 否 | c |
MaxGold 公司 | 5,600.00 | 否 | c |
科达公司 | 12,592.01 | 否 | d |
巴音公司 | 15,110.41 | 否 | d |
库尔勒市国有资产经 营有限公司 | 15,110.41 | 否 | d |
合计 | 162,049.66 |
注:(a)中国港公司、樟木头发展总公司对东莞樟洋公司在能源财务公司的短期借款计人民币 500,000,000.00 元(2018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500,000,000.00 元)分别按出资比例 34%、15%提供担保,该借款已在发行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予以抵销。
(b)中非安所固公司以其依法可出质的 Gentek 公司 40%的股权为深能国际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
(c)惠州市电力集团公司、安裕公司和 MaxGold 公司分别按 5%、30%和 14%为惠州丰达公司在能源财务公司的借款人民币 400,000,000.00 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借款已在发行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予以抵销。
(d)科达公司、巴音公司、库尔勒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库尔勒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提供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对象 名称 | 截至 2020 年 9 月末担保余额 | 贷款起始日 | 贷款终止日 | 担保期 |
满洲里热电公司 | 4,020.33 | 2008 年 8 月 29 日 | 2021 年 8 月 19 日 | 至电厂办理供热及电 费收费权质押后终止 |
2,598.45 | 2010 年 6 月 21 日 | 2022 年 6 月 20 日 | 至电厂办理供热及电 费收费权质押后终止 | |
合计 | 6,618.78 |
5、关联应收应付款项
(1)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应收关联方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名称 | 2020-9-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账面余额 | 账面余额 | 账面余额 | 账面余额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名称 | 2020-9-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账面余额 | 账面余额 | 账面余额 | 账面余额 | ||
应收账款 | 惠州市电力集团公司 | 535.91 | 535.91 | 535.91 | 535.91 |
合计 | - | 535.91 | 535.91 | 535.91 | 535.91 |
(2)公司近三年及一期应付关联方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名称 | 2020-9-30 | 2019-12-31 | 2018-12-31 | 2017-12-31 |
吸收存款 | 深能集团 | - | - | - | 31,964.74 |
珠海洪湾公司 | - | - | - | 9,106.84 | |
小计 | - | - | - | - | 41,071.58 |
应付利息 | 深能集团 | 5,127.63 - | - | - | 1,030.17 |
珠海洪湾公司 | - | - | - | 95.63 | |
小计 | - | 5,127.63 - | - | - | 1,125.80 |
应付账款 | 中国港公司 | 338.45 | 498.14 | 261.58 | 261.58 |
樟木头发展总公司 | 229.40 | 229.40 | 125.03 | 125.03 | |
小计 | - | 567.85 | 727.54 | 386.61 | 386.61 |
其他应付款 | 深能集团 | 640.00 | - | - | 750.32 |
珠海洪湾公司 | 5.21 | - | - | 388.40 | |
能源国际公司 | 4,879.31 | 66.43 | 66.43 | 4,487.81 | |
安裕公司 | 4.83 | 4.83 | 4.83 | 4.83 | |
MaxGold 公司 | 1.44 | 1.44 | 1.44 | 1.44 | |
惠州深能公司 | 1.26 | - | - | - | |
小计 | - | 5,532.05 | 72.70 | 72.70 | 5,632.80 |
长期借款 | 深能集团 | 56,000.00 | 56,000.00 | 50,000.00 | - |
小计 | - | 56,000.00 | 56,000.00 | 50,000.00 | - |
合计 | - | 67,227.53 | 56,800.24 | 50,459.31 | 48,216.79 |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遵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了完善的相关公司治理文件,严格规定了法人治理结构每个层级的权限、义务和运作流程。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 9 名;设监事会,监事会成员 7 名;设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7 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任期起始日 |
1 | xxx | x | 董事长 | 2016年6月13日 |
2 | 黄历新 | 男 | 副董事长 | 2017年12月15日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任期起始日 |
3 | xxx | x | 董事、总裁 | 2019年7月10日 |
4 | xx | x | 董事 | 2017年8月30日 |
5 | xx | 女 | 董事 | 2014年9月04日 |
6 | xxx | 男 | 财务总监 | 2020年6月10日 |
董事 | 2020年7月29日 | |||
7 | xx | x | 独立董事 | 2011年12月01日 |
8 | 房向东 | 男 | 独立董事 | 2011年12月01日 |
9 | xxx | x | 独立董事 | 2015年5月06日 |
10 | xxx | x | 监事会主席 | 2011年12月01日 |
11 | 张前 | 女 | 监事 | 2019年9月10日 |
12 | xx | x | 监事 | 2018年5月24日 |
13 | xxx | x | 监事 | 2020年10月27日 |
14 | xxx | 男 | 职工监事 | 2018年3月02日 |
15 | xxx | 男 | 职工监事 | 2013年3月29日 |
16 | xxx | x | 职工监事 | 2016年1月29日 |
17 | xxx | x | 副总裁 | 2012年3月15日 |
18 | xxx | 男 | 副总裁 | 2016年8月25日 |
19 | xxx | x | 副总裁 | 2018年11月23日 |
20 | xx | x | 副总裁 | 2019年7月10日 |
21 | xxx | 男 | 副总裁 | 2019年7月10日 |
22 | xxx | 男 | 总经济师 | 2018年8月22日 |
23 | 周朝晖 | 男 | 董事会秘书 | 2020年6月10日 |
1、董事会成员简历
xxx,男,1965 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行政管理双硕士,高级 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先后在煤炭工业部、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中煤深圳 公司、中国深圳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国有免税商品(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南油(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 工作,历任会计、审计副经理、董事财务总监、监事会主席等职务。曾任深圳 市国资委党委委员、总经济师,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局党委委员、总 经济师,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深圳 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国泰君安、中国平安保险集 团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深圳国际能源 与环境技术促进中心主任。
xxx,男,1966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任华能南通分公司(电厂)财务部副主任、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主任、总会计师,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财务部主 任,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第六届、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现任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组成员,上海时代航运有限公司董事,海南核电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副董事长。
xxx,x,1969 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广东汕头电力工业局助理工程师,深圳能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负责人,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工会主席、副总经理,深圳能源集团滨海电厂筹建办副主任,深圳能源集团风电筹建办主任,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党支部书记,深圳能源集团内蒙古煤电项目前期办公室主任,深能保定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
xx,男,1969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科员、副主任科员,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人事部副科长、科长、行长办公室综合室主任,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人事部业务经理,深圳市国资委党委办公室主任科员、副主任、主任,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
xx,女,1965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设备部助工、工程师,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商务合同部工程师,证券融资部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副处长、处长、副经理。现任华能国际证券融资部主任兼证券事务代表,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xxx,男,1963 年出生,中共党员,应用经济学博士,正高级会计师。曾任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财务部会计师、业务经理,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深圳市国有免税商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现任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xx,男,1959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二级研究员,博士生导 师。曾任河北大学经济系教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副 室主任、室主任、副所长,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党委书记、副所长,本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中国社科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技术经济学会理事长,中国数量经济学会会长,中国统计学会副会长,中国工业环保促进会副会长、中国高技术产业促进会副理事长,本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
xxx,男,1949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电 子部四所党办副主任、电子部干部司办公室负责人、五处副处长,机电部人事 劳动司办公室主任,深圳桑达电子总公司人事部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助 理、副总经理,深圳桑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深圳市 桑达无线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外聘董事。现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xxx,男,1974 年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学士,注册会计师,资深特许公认会计师(FCCA),曾任首钢总公司财务部高级会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经理,现任致同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咨询服务管理合伙人,兼任财政部管理会 计咨询专家、中国并购公会跨境并购委员会委员、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战略委 员会委员,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xx
xxx,男,1961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政工师、高级企 业文化师。曾任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深圳市国有资产 管理办公室主任科员,深圳市国资办秘书处助理调研员、副处长、处长,深圳 市国资委监督稽查处处长,深圳市长城地产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本公司第六 届监事会主席,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本公司第七届监事 会主席、纪委书记、监察专员,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张前,女,1979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曾任深圳会展中心管理有限公司宣传组组长,深圳会展中心管理
有限公司策划推广部编审高级经理,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企业二部(期刊管理中心)业务经理,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信访办)副主任,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部长。现任深圳市国资委派驻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专职监事,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xx,男,1966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信息中心主任助理,广华广播电视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综合实业部综合项目处副处长,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董事与监事管理部一处处长,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部处长,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现任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主任,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xxx,男,1976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任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助理会计师、财务部综合处预算专责,华能淮阴电厂财务部副主任(挂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财务部综合处副处长,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财务部经理、副总会计师,中国华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海外事业部副主任。现任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与预算部副主任(主持工作),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xxx,x,0000 xxx,xxxx,xxxx,xx会计师。曾任深圳市能源总公司计划财务处会计、深圳能源集团财务管理部会计核算高级经理;现任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本公司审计风控部总经理、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xxx,男,1970 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曾任深圳能源集团妈湾发电总厂单元长、值长,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安监部副部长(主持工作)、安委办主任、助理策划总监,惠州市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惠州市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xxx,男,1974 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曾任深圳能源集团妈湾发电总厂技术员、电气班长、值长、助理
策划总监、策划党支部书记;现任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运行总监,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xxx,男,1963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河南省电力局中调所技术员,武汉电力学院讲师,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建设部工程师及生技部高工、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电业部高工、生技部高工及主任工程师、生产运营部部长,河源电厂联合执行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河源电厂项目指导委员会主席,深能合和电力(河源)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党委书记、董事长,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副总裁。
xxx,男,1966 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月亮湾电厂值长、分部主任、部长、副总工程师,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惠州深能源丰达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能源集团东部电厂总经理、党支部书记,深圳能源集团滨海电厂筹建办公室主任,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副总裁。
xxx,男,1969 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曾任华能汕头电厂人力资源部副主任,华能海门电厂人力资源部主任,华能广东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华能海门发电公司(电厂)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副厂长),华能广东海门港务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书记、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
xx,男,1971 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政工师。曾任公司团委副书记,公司团委书记,公司党委办公室临时负责人,公司党群办公室副主任,公司党群办公室主任兼党支部书记,公司企业文化部总监,深圳市国资委党办负责人(挂职),公司纪委副书记,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公司人力资源部和产权管理部党支部书记,深圳市深能环保东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喀什深圳城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xxx,男,1982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中级会计师。曾任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深粮xx厨房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董事,双鸭山深粮中信粮食基地有限公司董事长,深粮仓储(营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人力资源部部长,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人力资源部部长,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副总裁,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xxx,男,1962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工程师。曾任山东省电力公司机械科技术员、团支部书记, 深圳山东核电公司供应科计划员、副科长、科长、党支部副书记,深圳市西部电力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副主任、工会副主席、主任、董事会秘书、工会主席、经理助理、副经理、副总经济师,河源电厂联合执行办公室副主任,能源集团计划发展部副部长(正部级)、部长,能源集团计划发展部和燃料管理部党支部书记,惠州深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监事,本公司规划发展部总监,本公司规划发展部和燃料管理部党支部书记,深能合和电力(河源)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规划发展部总经理,妈湾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海石油深圳天然气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本公司战略规划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经济师。
xxx,男,1971 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工程师。曾任深圳能 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业务主办、证券部业务副主任、业务主任、副部长,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深圳能源物流有限公司董事会 秘书,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业务主任、董事长秘书,本公司董事长 秘书、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关系高级经理、代职主任、主任、第六届董事会证 券事务代表,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第七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 董事长,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情况,同时,最近三年及一期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部兼职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如下表:
姓名 | 公司职务 | 兼职单位 | 兼任职务 |
姓名 | 公司职务 | 兼职单位 | 兼任职务 |
xxx | 董事长 | 深圳国际能源与环境技术促进中心 | 主任 |
黄历新 | 副董事长 | 深能集团 | 董事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总会计师、党组成员 | ||
上海时代航运有限公司 | 董事 | ||
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
xx | 董事 | 华能国际证券融资部 | 主任兼证券事务代表 |
深能集团 | 董事 | ||
xxx | 董事、财务总监 |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深圳市赛格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
xx | 独立董事 | 中国社科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 所 | 所长 |
中国技术经济学会 | 理事长 | ||
中国数量经济学会 | 会长 | ||
中国统计学会 | 副会长 | ||
中国工业环保促进会 | 副会长 | ||
中国高技术产业促进会 | 副理事长 | ||
xxx | 独立董事 | 致同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咨询服务主管合伙人 | ||
财政部 | 管理会计咨询专家 | ||
中国并购公会跨境并购委员会 | 委员 | ||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战略委员会 | 委员 | ||
xxx | 监事会主席 | 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张前 | 监事 | 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专职监事 |
xx | 监事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管理部主任 |
深能集团 | 监事 | ||
xxx | 监事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财务与预算部副主任 |
xxx | 职工监事 | 深圳能源财务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xxx | 职工监事 | 惠州市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 党委书记、总经理 |
xxx | 职工监事 | 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 | 党委委员、运行总监 |
xx | x总裁 | 喀什深圳城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xxx | 副总裁 |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周朝晖 | 董事会秘书 |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七、发行人的主要业务
(一)主营业务概况
公司是全国电力行业第一家在深圳上市的大型股份制企业,也是深圳市第 一家上市的公用事业股份公司。公司“十三五”战略发展规划明确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为发展理念,确立了一个战略定位,即成为具有创新力和竞 争力的低碳清洁能源领跑者和城市环境治理领跑者;实现“两个转变”,即从单 一发电企业向综合性能源企业转变,从地区性企业向区域性、全国型乃至跨国 型企业转变;打造“三轮两翼”产业体系,即在有效增长的基础上,逐步构建以
能源电力、能源环保及能源燃气为核心业务,能源资本、能源置地为支撑业务的协同发展产业体系。近年来公司积极推进结构优化,加快产业布局和区域布局,可再生能源、环保和燃气板块快速发展,已逐步发展为大型综合能源供应商。
(二)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营业毛利及营业情况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售电业务 | 1,159,227.76 | 78.86% | 1,546,062.38 | 74.27% | 1,426,408.59 | 76.99% | 1,279,207.58 | 82.29% |
燃气业务 | 130,809.45 | 8.90% | 188,263.01 | 9.04% | 126,021.81 | 6.80% | 50,451.22 | 3.25% |
蒸汽业务 | 7,960.61 | 0.54% | 9,542.86 | 0.46% | 8,995.41 | 0.49% | 6,116.04 | 0.39% |
运输业务 | 2,422.15 | 0.16% | 6,427.02 | 0.31% | 2,056.28 | 0.11% | 1,222.97 | 0.08% |
其他 | 169,506.81 | 11.53% | 331,405.18 | 15.92% | 289,257.46 | 15.61% | 217,587.68 | 13.99% |
合计 | 1,469,926.78 | 100.00% | 2,081,700.45 | 100% | 1,852,739.55 | 100% | 1,554,585.49 | 100% |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 入 1,554,585.49 万元、1,852,739.55 万元、2,081,700.45 万元和 1,469,926.78 万元,
总体呈上升态势。2018 年度较 2017 年度营业收入增加 298,154.06 万元,增幅 19.18%。2019 年度较 2018 年度收入增加 228,960.90 万元,增幅 12.36%,主要是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收入同步上涨所致。
售电业务为公司核心业务,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 9 月,售电业务营业收入为 1,279,207.58 万元、1,426,408.59 万元、1,546,062.38
万元和 1,159,227.76 万元。报告期内,售电业务持续稳步上升,主要原因是公司通过对外投资与并购,扩大企业经营生产规模,总售电量同步上升所致。报告期内,公司售电业务收入分别占营业收入的 82.29%、76.99%、74.27%及 78.86%,是公司主要的营业收入来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售电业务 | 719,631.15 | 72.50% | 1,261,354.16 | 87.91% | 1,220,169.08 | 88.91% | 1,027,764.69 | 92.34% |
燃气业务 | 111,761.14 | 11.26% | 145,258.01 | 10.12% | 110,687.05 | 8.07% | 36,637.75 | 3.29% |
蒸汽业务 | 3,830.92 | 0.39% | 3,534.80 | 0.25% | 2,620.79 | 0.19% | 1,689.22 | 0.15% |
运输业务 | 4,440.19 | 0.45% | 5,418.61 | 0.38% | 2,001.18 | 0.15% | 1,097.37 | 0.10% |
其他 | 152,989.29 | 15.41% | 19,181.41 | 1.34% | 36,828.83 | 2.68% | 45,820.47 | 4.12% |
合计 | 992,652.69 | 100.00% | 1,434,746.99 | 100% | 1,372,306.93 | 100% | 1,113,009.50 | 100% |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公司分别产生营业成本
1,113,009.50 万元、1,372,306.93 万元、1,434,746.99 万元和 992,652.69 万元,总
体呈上升趋势。2018 年度营业成本较 2017 年度增加 259,297.43 万元,增幅 23.30%,主要系公司规模扩大,发电量增加及燃料价格上升所致。2019 年度营业成本较 2018 年度增加 62,440.06 万元,增幅 4.55%。
售电业务作为公司核心业务,同时也是公司营业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其营业成本在 2017 年度、2018 年度 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达到 1,027,764.69万元、1,220,169.08 万元、1,261,354.16 万元和 719,631.15 万元,分别占各期营业成本的 92.34%、88.91%、87.91%和 72.50%,售电业务成本主要由耗用的燃煤、燃气成本构成,在营业成本中占比较高。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营业毛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
xx | xxx | 占比 | 毛利 | 毛利率 | 占比 | |
售电业务 | 439,596.61 | 37.92% | 92.11% | 284,708.22 | 18.42% | 44.01% |
燃气业务 | 19,048.31 | 14.56% | 3.99% | 43,005.00 | 22.84% | 6.65% |
蒸汽业务 | 4,129.69 | 51.88% | 0.87% | 6,008.06 | 62.96% | 0.93% |
运输业务 | -2,018.04 | -83.32% | -0.42% | 1,008.41 | 15.69% | 0.16% |
其他 | 16,517.52 | 9.74% | 3.46% | 312,223.77 | 94.21% | 48.25% |
营业毛利润 | 477,274.09 | - | 100.00% | 646,953.46 | - | 100.00% |
综合毛利率 | - | 32.47% | - | - | 31.08% | - |
项目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
毛利 | 毛利率 | 占比 | 毛利 | 毛利率 | 占比 | |
售电业务 | 206,239.51 | 14.46% | 42.93% | 251,442.89 | 19.66% | 56.94% |
燃气业务 | 15,334.76 | 12.17% | 3.19% | 13,813.47 | 27.38% | 3.13% |
蒸汽业务 | 6,374.62 | 70.87% | 1.33% | 4,426.82 | 72.38% | 1.00% |
运输业务 | 55.10 | 2.68% | 0.01% | 125.60 | 10.27% | 0.03% |
其他 | 252,428.63 | 87.27% | 52.54% | 171,767.21 | 78.94% | 38.90% |
营业毛利润 | 480,432.62 | - | 100.00% | 441,575.99 | - | 100.00% |
综合毛利率 | - | 25.93% | - | - | 28.40% | - |
其中:各明细毛利率=(各明细营业收入-各明细营业支出)/各明细营业收入
毛利占比=各明细毛利金额/毛利润金额
综合毛利率=Σ 各明细毛利/Σ 各明细营业收入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公司实现的营业毛利润分别为 441,575.99 万元、480,432.62 万元、646,953.46 万元和 477,274.09 万元,
整体呈增长趋势。2018 年度毛利润较 2017 年度增加 38,856.63 万元,增幅
8.80%,主要是由于其他业务毛利润上升所致。2019 年毛利润较 2018 年增加
166,520.84 亿元,增幅 34.66%,主要是售电业务和其他业务毛利润上升所致。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售电业务对毛利润的贡献比例分别为 56.94%、42.93%、44.01%和 92.11%,售电业务为公司主要利润来源。最近三年售电业务毛利润贡献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安居房产销售的利润大幅下降导致售电业务等毛利润占比下降。最近一期售电业务毛利润贡献上升主要原因是国内外燃料成本下降以及环保成本转入其他项成本计量。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8.40%、25.93%、31.08%和 32.47%,公司通过成本控制的管理,毛利率保持较为稳定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售电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19.66%、14.46%、 18.42%和 37.92%,2018 年度售电业务毛利率下降较多主要是因为煤价高企,燃料成本增加,同时电价市场化程度大幅提高,电价下滑,导致毛利率下降。
(三)经营模式及运营情况
1、电力业务板块
能源电力为发行人主要业务板块之一,近年来发行人加大在可再生能源和环保领域的投资力度,转型发展成效显著。
截至 2020 年 9 月底,公司已投产电力控股装机容量 1,074.53 万千瓦,其中
燃煤发电 463.4 万千瓦,包括在珠三角地区的 316 万千瓦以及新疆、内蒙古、
河北地区的 147.4 万千瓦;天然气发电 245 万千瓦,包括在珠三角地区的 189 万
千瓦及实施“走出去”战略在西非加纳投资发电的 56 万千瓦;水电 99.15 万千瓦,
主要分布在浙江、福建、四川、广西和云南地区;风电 96.38 万千瓦,主要在
内蒙古和华东地区;光伏发电 106.35 万千瓦,主要在华东和内蒙古地区;垃圾
焚烧发电 64.25 万千瓦,主要在深圳、湖北和福建等地。报告期内,公司各电力生产指标如下:
相关指标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总发电量(亿千瓦时) | 297.23 | 382.42 | 360.98 | 305.81 |
上网电量(亿千瓦时) | 280.24 | 361.78 | 342.18 | 289.78 |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电总量为 305.81 亿千瓦时、360.98 亿千瓦时、382.42亿千瓦时和 297.23 亿千瓦时,上网电量为 289.78 亿千瓦时、342.18 亿千瓦时、
361.78 亿千瓦时和 280.24 亿千瓦时,二者总体均保持稳定。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控股装机容量如下:
单位:万千瓦
类别 | 2020 年 9 月末 | 2019 年末 | 2018 年末 | 2017 年末 |
燃煤发电 | 463.4 | 458.40 | 491.40 | 491.40 |
燃气发电 | 245 | 245.00 | 245.00 | 245.00 |
水力发电 | 99.15 | 87.65 | 82.25 | 82.25 |
风力发电 | 96.38 | 91.38 | 91.38 | 61.54 |
光伏发电 | 106.35 | 106.20 | 97.08 | 81.15 |
垃圾发电 | 64.25 | 58.85 | 22.50 | 15.50 |
合计 | 1074.53 | 1047.48 | 1029.61 | 976.84 |
(1)传统火电
目前火电板块主要由公司所属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深能合和电力(河源)有限公司、国电库尔勒发电有限公司、深能保定发电有限公司等燃煤电厂以及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部分公司、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惠州深能源丰达电力有限公司和深能安所固电力(xx)有限公司等燃机电厂运营。其中:
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下属妈湾发电厂拥有四台 30.00 万千瓦和两台 32.00万千瓦级引进型国产燃煤机组,六台机组已投入商业运行;深能合和电力(河源)有限公司下属河源电厂拥有两台 60.00 xxx临界燃煤机组,分别于 2008
年 12 月和 2009 年 8 月投入商业运行,是华南地区首台的 60.00 万千瓦超临界机组燃煤电厂,代表着世界先进的发电技术水平;发行人本部下属东部电厂拥有三台 39.00 万千瓦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经济技术指标优良。电厂采用清洁的液化天然气为燃料,在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少、且能耗低,是公认的现代化环保型电厂。
指标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报告期内,发行人燃煤及燃气电厂机组运行情况如下: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燃煤机组运行指标
发电量(亿千瓦时) | 147.27 | 213.67 | 218.08 | 181.02 |
上网电量(亿千瓦时) | 138.46 | 200.58 | 204.57 | 169.59 |
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小时) | 3,178 | 4,661 | 4,380 | 4,555 |
平均上网电价(含税:元/千瓦时) | 0.393 | 0.399 | 0.396 | 0.444 |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燃气机组运行指标
指标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发电量(亿千瓦时) | 65.81 | 79.89 | 73.24 | 66.21 |
上网电量(亿千瓦时) | 64.26 | 77.95 | 71.48 | 64.62 |
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小时) | 2,703 | 3,281 | 3,013 | 2,721 |
平均上网电价(含税:元/千瓦时) | 0.636 | 0.669 | 0.710 | 0.705 |
报告期内,燃煤机组发电量为 181.02 亿千瓦时、218.08 亿千瓦时、213.67 亿千瓦时和 147.27 亿千瓦时;燃气机组发电量为 66.21 亿千瓦时、73.24 亿千瓦 时、79.89 亿千瓦时和 65.81 亿千瓦时,报告期内,发行人火力发电量保持稳定,燃煤及燃机机组运行情况良好。
报告期内,发行人火力发电主要原材料采购以煤炭与天然气为主,受市场需求量及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原材料价量总体上保持稳定,但存在波动,具体情况如下: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火力发电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项目 | 2020 年 1-9 月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x贸煤采购总量(万吨) | 648.47 | 923.37 | 829.07 | 596.42 |
内贸煤折标煤到岸均价(元/吨) | 669.09 | 709.98 | 751.04 | 875.15 |
内贸煤折标煤采购价格(元/吨) | 612.39 | 656.33 | 661.29 | 780.53 |
外贸煤采购总量(万吨) | 27.32 | 36.44 | 132.37 | 138.17 |
外贸煤折标煤到岸均价(元/吨) | 627.40 | 737.05 | 878.05 | 730.76 |
外贸煤折标煤采购价格(元/吨) | 539.29 | 647.07 | 782.92 | 632.08 |
燃气采购量(亿立方米) | 14.61 | 21.68 | 19.73 | 14.67 |
单位燃气采购价格(元/立方米) | 1.56 | 1.93 | 2.05 | 1.97 |
报告期内,燃料市场价格存在一定波动性,但由于公司与国内大型煤炭供应商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关系,提高议价能力以降低成本。同时,公司坚持以计划煤为主,市场价煤作为补充,因此燃煤价格上涨对公司经营成本未造成重大影响。
(2)可再生能源发电
公司除传统火力发电板块外,在水力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及垃圾焚烧发电等新能源发电领域均已形成一定规模。其中:
公司水力发电主要由所属深能水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China Hydroelectric Corporation 经营,主要电厂分布于四川、广西、浙江、福建和云南地区;风力发电及太阳能发电由所属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和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经营,主要电厂分布于华东、内蒙古等地区;垃圾焚烧发电由所属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经营,主要电厂分布于深圳、湖北以及福建等地区。
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发电量(亿千瓦时) | 26.18 | 29.92 | 28.47 | 29.40 |
上网电量(亿千瓦时) | 25.77 | 29.45 | 28.07 | 28.64 |
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小时) | 2,640 | 3,413 | 3,461 | 3,575 |
平均上网电价(含税:元/千瓦时) | 0.272 | 0.308 | 0.274 | 0.307 |
报告期内,发行人上述可再生能源发电主要运行指标如下: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水电机组发电指标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风电机组发电指标
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发电量(亿千瓦时) | 16.22 | 21.78 | 17.11 | 10.26 |
上网电量(亿千瓦时) | 15.73 | 21.19 | 16.65 | 9.95 |
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小时) | 1,690 | 2,383 | 2,207 | 1,668 |
平均上网电价(含税:元/千瓦时) | 0.487 | 0.517 | 0.492 | 0.548 |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光伏机组发电指标
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发电量(亿千瓦时) | 11.49 | 14.26 | 12.28 | 9.15 |
上网电量(亿千瓦时) | 11.16 | 13.88 | 11.96 | 8.88 |
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小时) | 1,080 | 1,343 | 1,296 | 1,231 |
平均上网电价(含税:元/千瓦时) | 0.953 | 0.950 | 0.992 | 1.054 |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类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发行人水力发电量分别为 29.40 亿千瓦时、28.47 亿千瓦时、29.92 亿千瓦时和 26.18 亿千瓦时;风力发电量分别为 10.26 亿千瓦时、17.11 亿千瓦时、21.78 亿千瓦时和
16.22 亿千瓦时;太阳能发电量分别为 9.15 亿千瓦时、12.28 亿千瓦时、14.26 亿千瓦时和 11.49 亿千瓦时;
2、环保业务板块
在大力拓展电力主业的同时,公司坚持最高环保标准,以垃圾处理产业为依托,积极拓展上下游产业,打通生活垃圾前端清扫、清运、转运以及后端资源化利用,完善城市废弃物处置产业链,努力打造深圳“无废城市”示范样板;
保持敏锐市场嗅觉,加大项目开发力度,通过兼并收购和战略投资等方式,迅速做大做强环保产业。截至 2020 年 9 月末,深能环保已建成深圳南山、盐田、
宝安一期、宝安二期、武汉新沟、福建龙岩等 15 座垃圾焚烧发电厂,总垃圾处
理能力达到 23,000 吨/日,另有多个固废处理项目在建或开展前期工作,在建项
目处理能力 8,090 吨/日。截至 2020 年 9 月末,公司已投产垃圾发电装机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际处理规模(吨/日) |
1 | 盐田能源生态园 | 450 |
2 | 南山能源生态园一期 | 800 |
3 | 宝安能源生态园一期 | 1,200 |
4 | 宝安能源生态园二期 | 3,000 |
5 | 武汉能源生态园 | 1,000 |
6 | 龙岩能源生态园 | 600 |
7 | 潮安能源生态园 | 1,200 |
8 | 单县能源生态园 | 800 |
9 | 南山能源生态园二期 | 1,500 |
10 | 宝安能源生态园三期 | 4,250 |
11 | 龙岗能源生态园 | 5,100 |
12 | 桂林能源生态园 | 1,500 |
13 | 泗县能源生态园 | 600 |
14 | 化州能源生态园 | 600 |
15 | 鱼台能源生态园 | 400 |
合计 | 23,000 |
报告期内,发行人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及发电主要运行指标如下: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垃圾处理能力
项目 | 2020 年 1-9 月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垃圾处理能力(吨/日) | 23,000 | 22,600 | 10,550 | 7,850 |
垃圾处理量(万吨) | 663.15 | 580.52 | 324.57 | 256.82 |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垃圾发电机组发电指标
项目 | 2020年1-9月 | 2019年度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发电量(亿千瓦时) | 30.27 | 22.90 | 11.80 | 9.77 |
上网电量(亿千瓦时) | 24.87 | 18.74 | 9.46 | 8.11 |
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小时) | 4,711 | 5,806 | 6,379 | 6,981 |
平均上网电价(含税:元/千瓦时) | 0.532 | 0.548 | 0.630 | 0.647 |
2017 年至 2019 年及 2020 年 9 月底,垃圾焚烧日处理量分别为 7,850 吨/日、
10,550 吨/日、22,600 吨/日和 23,000 吨/日,报告期内发电量分别为 9.77 亿千瓦时、11.80 亿千瓦时、22.90 亿千瓦时和 30.27 亿千瓦时。
3、燃气业务板块
发行人近年来持续拓展燃气业务,2017 年设立深圳能源燃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先后完成对舟山中油昆仑能源有限公司、中海油潮州能源有限公司、赵县亚太燃气有限公司、克州华辰能源有限公司和克州华辰车用天然气有限公司等项目收购,整合现有燃气资源,实现资金、技术、资源、管理等方面优势互补。燃气销售业务主要通过下属子公司潮州深能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潮州燃气)、惠州市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燃气)、赵县亚太燃气有限公司、克州华辰能源有限公司等开展。报告期内,发行人城市燃气总供气量分别为 1.51 亿立方米、3.95 亿立方米、6.45 亿立方米及 7.55 亿立方米。其中潮州燃气和惠州燃气的具体情况如下:
(1)潮州燃气经营情况及运营模式
1)经营情况
潮州燃气成立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注册资本为 35,000.00 万元,主要经营
石油气及天然气销售业务。2015 年 12 月 2 日,潮州燃气与潮州市签订了《潮州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并获颁授权书,成功获得潮州市全市范围内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 30 年。
截至 2019 年末,潮州燃气总资产 112,259.22 万元,净资产 52,487.97 万元;
2019 年度,潮州燃气实现营业收入 78,511.66 万元,实现净利润 2,111.42 万元。目前,潮州“一张网”项目建设重点推进,已完成海鸿气站、锦东气站、意
溪气站、中海油潮州能源、远泰新能源、翔华燃气等项目的收并购工作,其他
并购整合工作持续开展中。随着并购的完成,潮州市内燃气销售业务的规模、市场占有份额将进一步扩大。
2)采购及销售模式
石油气方面,潮州燃气从上游贸易公司采购液态石油气,通过气站装瓶,最终运输至客户,以实现销售收入。
天然气方面,潮州燃气从上游贸易公司采购液态天然气,通过 LNG 储罐储存与气化设备转化为气态向工业用户供气,主要供气渠道包括管道供气、点供站供气及瓶组站供气等三种渠道。
未来,潮州燃气气源将主要来源于西气东输三线、饶平大埕湾 LNG 储配站以及中海油惠来 LNG 接收站。从上述上游接入及采购气源后,经公司高中压调压站调压,再通过中低压管网向潮州市全市管道覆盖范围内的工商业及居民用户供应及销售管道天然气,目前各路管网正在加紧建设当中。
(2)惠州燃气经营情况及运营模式
1)经营情况
惠州燃气成立于 1999 年 1 月 22 日,注册资本为 8,000.00 万元,主要经营石 油气和天然气销售业务。燃气管网已经覆盖惠城区以及xxxx区、惠东巽寮、博罗部分区域,并拥有数码园门站、数码园 LNG 气化站、三栋 LNG 气化站等 11 座燃气场站。
截至 2019 年末,惠州燃气总资产为 131,539.97 万元,净资产为 26,328.21 万
元,2019 年度惠州燃气实现营业收入 61,501.24 万元,实现净利润 3,386.14 万元。
2)采购及销售模式
采购方面,惠州燃气拥有多路气源供应。采用中石油西二线气源为主,广东大鹏 LNG、广西北海液化石油气、压缩石油气等气源为辅的气源采购模式,并根据实时气源价格变动情况,调配各路气源采购比例,降低企业成本。
销售方面,惠州燃气采取区域划分的模式,各区域负责发展各自辖区内的工业、商业和居民用户,完成最终销售。
(四)发行人主要供应商及客户
1、发行人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分别如下: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 2020年1-9月 | |
采购额 | 占前三季度采购总额比 例 | |
Volta River Authority | 50,097.00 | 5.05% |
神华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华南销售分公司 | 65,881.32 | 6.64% |
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71,623.01 | 7.22% |
广东中煤进出口有限公司 | 52,805.67 | 5.32% |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8,873.45 | 6.94% |
合计 | 309,280.45 | 31.16% |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 2019年度 |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
Volta River Authority | 150,753.79 | 9.81% |
神华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华南销售分公司 | 149,572.21 | 9.73% |
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93,571.70 | 6.09% |
伊泰供应链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 74,429.10 | 4.84% |
广东中煤进出口有限公司 | 60,556.76 | 3.94% |
合计 | 528,883.56 | 34.41% |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 2018年度 |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
神华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华南销售分公司 | 143,847.19 | 11.22% |
Volta River Authority | 102,464.67 | 7.99% |
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84,775.15 | 6.61% |
广东中煤进出口有限公司 | 73,421.53 | 5.73% |
伊泰供应链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 67,533.22 | 5.27% |
合计 | 472,041.77 | 36.82% |
单位:万元
供应商名称 | 2017年度 |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
神华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华南销售分公司 | 219,693.54 | 11.85% |
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 85,791.76 | 4.63% |
广东中煤进出口有限公司 | 76,640.09 | 4.13% |
伊泰供应链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 73,519.49 | 3.97% |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责任有限公司广东销售分公司 | 64,612.38 | 3.49% |
合计 | 520,257.25 | 28.07% |
发行人上游供应商主要为国内各大燃煤及燃气供应商,如神华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和广东中煤进出口有限公司等。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煤耗和气耗情况如下:
项目 | 2020 年 1-9 月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燃煤电厂供电煤耗(折标煤 耗,克/千瓦时) | 314.15 | 313.6 | 313.99 | 321.93 |
燃气电厂供电气耗(折标煤 耗,克/千瓦时) | 249.05 | 250.34 | 247.78 | 247.34 |
燃煤采购方面,公司目前与大同煤矿集团有限公司、神华销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大型煤炭供货商都建立了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并约定年度兑现率,为公司控制成本提供了重要保证。资金结算方面,公司采用统一采购方式,根据公司与上述大型供货商的协议约定,在燃煤到岸验收合格五个工作日内,由公司统一以现金结算。
燃气采购方面,公司与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签订了为期 25 年、价格锁定的液化天然气供应合同,气源和采购价格能够得到保证。
总体看来,发行人及各家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能够有效地控制燃料成本,同时降低受市场大环境的影响造成的燃料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在成本控制方面具有一定优势。
2、发行人前五大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分别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2020年1-9月 | |
销售额 | 占前三季度销售总额比例 | |
广东电网公司(包括广东省内的供电局) | 648,907.79 | 44.15% |
xx电力公司(ECG) | 118,939.67 | 8.09% |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 89,041.07 | 6.06% |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 58,011.21 | 3.95% |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 | 53,570.50 | 3.64% |
合计 | 968,470.24 | 65.89% |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2019年度 |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
广东电网公司 | 854,849.61 | 41.06% |
xx电力公司(ECG) | 212,402.20 | 10.20% |
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 | 181,909.90 | 8.74% |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 130,302.00 | 6.26% |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 66,458.68 | 3.19% |
合计 | 1,445,922.38 | 69.45% |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2018年度 |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
广东电网公司 | 791,587.80 | 42.73% |
xx电力公司(ECG) | 174,698.23 | 9.43% |
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 | 165,835.87 | 8.95% |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 82,704.24 | 4.46%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 65,043.45 | 3.51% |
合计 | 1,279,869.59 | 69.08% |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 2017年度 |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
广东电网公司 | 965,872.41 | 62.16% |
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 | 127,320.29 | 8.19% |
xx电力公司(ECG) | 126,999.74 | 8.17% |
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 32,923.95 | 2.12% |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 31,485.54 | 2.03% |
合计 | 1,284,601.92 | 82.68% |
发行人下游客户以电网公司为主,其中广东电网公司占比最大,发行人对该客户的依赖性较大,但随着可再生能源项目的逐渐投产,对广东电网公司销售额占比呈逐年下降趋势,因此发行人对该客户的依赖性不会造成实质性经营风险。资金结算方面,广东电网公司与发行人按月统计各家电厂上网电量后,分别与发行人下属各家电厂进行结算,账期主要为一个月。
发行人上网电价接受统一宏观调控,广东作为经济大省,区域经济发达程度高,电价承受能力较强,全国范围内,较其他区域整体电价水平较高,区域内的电力生产企业具有相对较大的利润空间。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市场化交易电量区域分布及广东省内电价降幅情况如下:
项目 | 类别 | 2020 年 1-9 月 | 2019 年 | 2018 年 | 2017 年 |
市场化交易电量(亿千瓦时) | 广东省内 | 110.7 | 147.92 | 94.43 | 79.78 |
全国区域 | 141.92 | 201.70 | 137.24 | 93.05 | |
广东省内市场化交易电价降幅(分/千瓦时) | -5.46 | -4.04 | -7.32 | -6.52 |
近年来,公司广东省内主要电厂执行电价情况如下:
电厂名称 | 电源类型 | 机组名称 | 执行日期 | 文件编号 | 核定上网电价 (含税、元/千瓦时) |
电厂名称 | 电源类型 | 机组名称 | 执行日期 | 文件编号 | 核定上网电价 (含税、元/千瓦时) |
妈湾电厂 | 燃煤 | 1、2 | 2016-01-21 | 粤发改价格〔2015〕 820 号 | 0.4294 |
3、4 | 0.4776 | ||||
5 | 0.475 | ||||
6 | 0.4235 | ||||
1、2 | 2017-07-29 | 粤发改价格〔2017〕 507 号 | 0.4319 | ||
3、4 | 0.4801 | ||||
5 | 0.4775 | ||||
6 | 0.426 | ||||
沙角B 电厂 | 燃煤 | 1、2 | 2016-01-21 | 粤发改价格〔2015〕 820 号 | 0.4235 |
1、2 | 2017-07-29 | 粤发改价格〔2017〕 507 号 | 0.426 | ||
河源电厂 | 燃煤 | 1、2 | 2016-01-21 | 粤发改价格〔2015〕 820 号 | 0.4235 |
1、2 | 2017-07-29 | 粤发改价格〔2017〕 507 号 | 0.426 | ||
库尔勒电 厂 | 燃煤 | 1、2 | 2018-03-25 | 新发改能价〔2018〕 588 号 | 0.25 |
深能保定 | 燃煤 | 1、2 | 2018-02-12 | 河北南部电网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 | 优先发电量执行 0.3644;其余电量按交易规则执行市场竞价,约 0.352 |
樟洋电厂 | 燃气 | 1、2、3、4 | 2015-10-01 | 粤发改价格〔2015〕 4462 号 | 0.745 |
2017-10-01 | 粤发改价格〔2017〕 5117 号 | 0.715 | |||
2018-07-01 | 粤发改价格〔2018〕 394 号 | 0.665 | |||
2020-08-01 | 粤发改价格〔2020〕 284 号 | 4000 小时以内 0.63;4000 小时 以上部分 0.463 | |||
丰达电厂 | 燃气 | 1、2 | 2018-07-01 | 粤发改价格〔2018〕 394 号 | 0.665 |
2020-08-01 | 粤发改价格〔2020〕 284 号 | 4000 小时以内 0.63;4000 小时 以上部分 0.463 | |||
东部电厂 | 燃气 | 1、2、3 | 2011//3/1 | 粤价〔2011〕72 号 | 0.533 |
2020-08-01 | 粤发改价格〔2020〕 284 号 | 0.484 | |||
xx电厂 | 燃气 | 1、2、3、4、 5、6、9、10 | 2016.1-12 | PPA | 0.8353 |
1、2、3、4、 5、6、9、10 | 2017.1-12 | PPA | 0.8836 | ||
1、2、3、4、 5、6、9、10 | 2018.1-12 | PPA | 0.8861 |
电厂名称 | 电源类型 | 机组名称 | 执行日期 | 文件编号 | 核定上网电价 (含税、元/千瓦时) |
1、2、3、4、 5、6、9、10 | 2019.1-6 | PPA | 0.8111 |
(五)发行人房地产业务情况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下属电力花园住宅类地产项目,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后海中心片区,地块总面积 29,937.50 平方米,是深圳市政府
划拨给妈湾电力公司的住宅用地,早期建造约 4 栋住宅,共计 250 户,用于解决公司员工的住房问题。
2004 年,为提升员工居住条件,妈湾电力公司对原电力花园进行拆迁改造,
并按商品房用地价格补足地价款。新项目分二期开发,一期项目已于 2007 年完
工,总建筑面积 64,329.72 平方米,商品住房 301 套,其中员工拆迁房 250 套。
二期项目部分已经完工,总建筑面积 91,742.79 平方米,由 3 栋住宅楼组成,住
宅户数 670 户,配套商业和会所,以及 1,076 个机动车停车位,项目总投资
87,642.76 万元。
根据发行人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7 日发布的《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发行人与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居集团”)签订《电力花园二期项目合作协议》,电力花园二期住宅项目中 545 套商品房拟整体定向、分期向安居集团租售,2017 年将本项目 81 套商品房出售给安居集团,其余部分由安居集团暂时以整体租赁形式承租。
发行人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发布了《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电力花园二期项目六号楼销售进展公告》,安居集团同意整栋购买妈湾公司电力花园二期项目 6 号楼,目前发行人已完成该项目销售交接工作,并于 2017 年度实
现销售收入 127,320.29 万元。
发行人于 2018 年 8 月 4 日和 2018 年 8 月 23 日分别发布了《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电力花园二期项目三、四号楼销售进展公告》和《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电力花园二期项目 5A、5B 号楼销售进展公告》,安居集团同意购买妈湾公司电力花园二期项目 3、4 号两栋住宅楼共计 208 套住宅以及 5A、5B 号楼住宅部分及配套商业,共计 256 套住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 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8]178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 号)《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房[2010]53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 号)等有关规定,发行人不存在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及扰乱房地产业秩序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亦不存在因前述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被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对本期债券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六)重大环保情况
公司下属子公司属于国控单位且为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监控单位的主要子公司如下: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南山、宝安、盐田垃圾发电厂,武汉深能环保新沟垃圾发电有限公司,龙岩新东阳环保净化有限公司,深圳市广深沙角 B 电力有限公司,深能合和电力(河源)有限公司,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等。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最新环保政策要求,加强脱硫脱硝系统的运行调整和设备维护管理,加强环保技术改造,提升设备运行效率,保证各项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及属地环保管理要求。公司下属各燃煤电厂积极落实国家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要求,于 2017 年初完成妈湾、沙角 B 及河源电厂所有燃煤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并通过了省厅的验收。2019 年公司燃煤机组环保设施运行稳定可靠,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达到国家超低排放标准。同时公司所属东部电厂响应深圳市“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要求,于 2019 年初完成全厂三台机组的 SCR 脱硝改造,均已并正常投入使用,改造后机组额定工况下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于 15mg/m³,达到燃气轮机先进水平。
报告期内,环保公司所属各垃圾发电厂积极响应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要求,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调整和维护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投运,保证
设备运行效率。深圳地区运营的项目烟气处理系统采用“SNCR 脱硝+半干式反应塔脱酸+活性炭喷射+干法脱酸+布袋除尘+SCR 脱硝”的组合工艺,保证各项污染物排放完全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要求,部分指标优于欧盟标准。深圳以外地区项目烟气处理系统采用“SNCR 脱硝+半干式反应塔脱酸+活性炭喷射+干法脱酸+布袋除尘”的组合工艺,保证各项污染物排放完全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2014)及属地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不存在重大超标排污、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情形,不存在对偿债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行政处罚情况,不对本期债券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公司各所属企业环保设施运行稳定可靠。
公司在控制环境污染和加强安全生产方面采取的措施如下:
(1)为从源头上解决污染问题,发行人通过引进和自主创新掌握了环保核心技术,运用技术手段保证环保生产。同时,发行人在公司网站中定期公开相关环保监测数据,并签订环境保护承诺书,确保落实环保要求。
(2)公司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及安全生产主管部 门。该部门负责制订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 信息统计报送》《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等详细措施文件。同时,该部门每年制订安全生产年度计划,跟踪检查年度计划的完成情况,监 督并指导安全生产工作,评价所属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绩效。
此外,为强化处置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公司制定了《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大型设备设施应急预案》等一系列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对突发组织机构、各机构的职责做出了明确界定,对突发事件的管理和对策以及奖惩均制定了详尽可行的规程。
(七)税收优惠
截至 2020 年 9 月末,公司享有的税收优惠情况主要如下:
公司名称 | 税种 | 相关法规及政策 依据 | 减免幅度 | 有效期限 |
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 《财政部、国家 | 从事公共基础设施的风电项 | 2020 年至 2025 年 | |
南二、宝三垃圾发电厂 | 企业所得 | 税务总局关于执 | 目、光伏项目以及垃圾焚烧发 | |
桂林市深能环保有限公司 | 税 | 行公共基础设施 | 电项目,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 | 2019 年至 2024 年 |
单县深能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企业所得税 | 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 | 2018 年至 2023 年 |
公司名称 | 税种 | 相关法规及政策 依据 | 减免幅度 | 有效期限 |
潮州深能环保有限公司 | 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 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 2018 年至 2023 年 | |
深圳市深能环保城市环境 服务有限公司 | 2020 年至 2025 年 | |||
白山光伏项目 | 2017 年至 2022 年 | |||
天宝光伏项目 | 2017 年至 2022 年 | |||
锡林郭勒公司光伏项目 | 2014 年至 2019 年 | |||
通辽公司义和风电项目二 期 15W | 2018 年至 2023 年 | |||
满洲里光伏一期 10MWp | 2016 年至 2021 年 | |||
满洲里光伏二期 10MWp | 2016 年至 2021 年 | |||
开鲁光伏 2.5075 万项目 | 2018 年至 2023 年 | |||
武威民勤红沙岗一期 20MWp 光伏发电项目 | 2016 年至 2021 年 | |||
武威民勤红沙岗二期 9MWp 光伏发电项目 | 2016 年至 2021 年 | |||
武威民勤红沙岗三期 20MWp 光伏发电项目 | 2017 年至 2022 年 | |||
葫芦岛公司 | 2017 年至 2022 年 | |||
x曼光伏项目一期 10MWp | 2016 年至 2021 年 | |||
x曼光伏项目二期 10MWp | 2017 年至 2022 年 | |||
酒泉东洞滩 15MW 光伏 项目 | 2017 年至 2022 年 | |||
顺平公司 | 2017 年至 2022 年 | |||
天津鑫利公司 | 2017 年至 2022 年 | |||
宽洋公司 | 2015 年至 2020 年 | |||
尚风公司 | 2015 年至 2020 年 | |||
邳州市方华力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6MW 光伏项目 | 2015 年 1 月 1 日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
泗县深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一期 20MW 光伏发电 项目 |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
泗县深能能源投资有限公 司二期 30MW 光伏发电项目 |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
深能(滕州)能源有限公司 20MW 光伏项目 |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
大xxx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一期 16MW 光伏发 电项目 | 2015 年 1 月 1 日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
高邮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50MW 风电项目 |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公司名称 | 税种 | 相关法规及政策 依据 | 减免幅度 | 有效期限 |
鹤壁市中融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 48MW 风电项目 | 2017 年 1 月 1 日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
邢台县永联光伏发电开发有限公司 100MW 光伏项 目 | 2015 年 1 月 1 日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
淮安中能环光伏电力有限 公司一期 9.8MW 光伏项目 | 2014 年 1 月 1 日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
淮安中能环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二期 4MW 光伏项目 |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
淮安中能环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三期 5MW 光伏项目 |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
邳州市深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44MW 风电项目 | 2018 年 1 月 1 日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 |||
泗洪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50.4MW 风电项目 | 2015 年 1 月 1 日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
x能邳州市太阳能发电有 限公司 10MW 分布式光伏项目 |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
x能邳州市太阳能发电有 限公司 7.5MW 集中式光伏项目 |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
邢台城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MW 光伏项目 |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
南京日昌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20MW 光伏项目 |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
沛县xx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6MW 光伏项目 | 2014 年 1 月 1 日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
沛县xx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8MW 光伏项目 | 2014 年 1 月 1 日 至 2019 年 12 月 32 日 | |||
xx斯泗洪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0MW 光伏项目 | 2014 年 1 月 1 日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
大同xx斯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50MW 光伏发电 项目 |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
宽城xx斯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5MW 光伏项目 | 2015 年 1 月 1 日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公司名称 | 税种 | 相关法规及政策 依据 | 减免幅度 | 有效期限 |
徐州正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19.8MW 光伏项目 |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
x湖兆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8MW 光伏项目 |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
x湖兆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6MW 光伏项目 |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
x湖兆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50MW 光伏项目 | 2017 年 1 月 1 日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
山西天惠聚源能源有限公司 20MW 光伏项目 | 2017 年 1 月 1 日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
吉县金智农业光伏有限公司 10MW 光伏项目 | 2017 年 1 月 1 日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
淮安日昌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7MW 光伏项目 | 2017 年 1 月 1 日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
xx斯阜宁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6MW 光伏项目 | 2015 年 1 月 1 日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
xx斯阜宁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2MW 光伏项目 |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
xx斯阜宁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2MW 光伏项目 |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
xx斯阜宁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5MW 光伏项目 |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
阜xxx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5MW 光伏项目 | 2017 年 1 月 1 日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
宿迁中铂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14MW 光伏项目 | 2017 年 1 月 1 日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
丰县深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10MW 光伏项目 | 2018 年 1 月 1 日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 |||
龙川项目 15MW 光伏项目 | 2018 年 1 月 1 日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 |||
睢宁xx斯新能源有限公司 30MW 光伏项目 | 2017 年 1 月 1 日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公司名称 | 税种 | 相关法规及政策 依据 | 减免幅度 | 有效期限 |
深能高邮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MW 风电项目 | 2018 年 1 月 1 日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 |||
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 | 企业所得税 | 《关于实施xx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 | 符合xx技术企业优惠税率条件,减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2018 年至 2020 年 |
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 2020 年 1 月 1 日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 |||
深能保定发电有限公司 | 2019 年至 2021 年 | |||
深圳能源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
深能保定发电有限公司 | 《国家重点支持 的xx技术领域》 | 企业符合规定的研发费用实行 175%加计扣除政策 | 2016 年 1 月 1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
龙岩新东阳环保净化有限公司 | 增值税 |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 在垃圾用量占发电燃料的比重不低于 80%,并且生产排放达到相关规定时,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收入实行 100%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提供垃圾处置劳务取得的垃圾处置费,实行 70%增值税即征即退 | 2015 年- |
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 ||||
国电库尔勒发电有限公司 | 企业所得税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 符合西部大开发战略优惠税率条件, 减按 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2011 年 1 月 1 日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深能水电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 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 | |||
河池汇能有限公司 | 至 2030 年 12 月 32 日 | |||
禄劝小蓬祖发电有限公司 | 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 | |||
金平康宏水电开发有限公 司 | 至 2030 年 12 月 32 日 | |||
福贡县恒大水电开发有限 公司 | 至 2030 年 12 月 33 日 | |||
福贡西能电力发展有限公 司 | 至 2030 年 12 月 34 日 | |||
云南华邦电力开发有限公 司 | 至 2030 年 12 月 35 日 | |||
盈江县xx户撒河电力有 限责任公司 | 至 2030 年 12 月 36 日 | |||
武威民勤红沙岗一期 20MWp 光伏发电项目 | 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 | |||
武威民勤红沙岗二期 9MWp 光伏发电项目 | ||||
武威民勤红沙岗三期 20MWp 光伏发电项目 | ||||
太仆寺旗深能北方能源开 发有限公司 | 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 |
公司名称 | 税种 | 相关法规及政策 依据 | 减免幅度 | 有效期限 |
格尔木特变电工新能源有 限责任公司 | 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 | |||
深圳市新资源建材实业有限公司 | 企业所得税 | 《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2008 年版)的 通知》 | 按 90%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 永久 |
国电库尔勒发电有限公司 | 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 《关于延续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8号》 |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供暖期结束,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以下统称居民)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 税。向居民个人通过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向居民供热的热力产品生产企业,应当根据热力产品经营企业实际从居民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该经营企业采暖费总收入的比例确定免税收入比例。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 地使用税。 | 2019 年 1 月 1 日 至 2020 年供暖期 结束 |
深能保定发电有限公司 | ||||
太仆寺旗深能北方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 | 2019 年 1 月 1 日 至 2020 年供暖期结束 | |||
深能南京能源控股有限公 司 | 增值税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知》 | 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50%的政策 | 2015 年- |
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 司 | ||||
深圳能源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增值税 | 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 | 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以下称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 即退政策。资源公司按照 70% | 2015 年- |
深能张家口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企业所得税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2号) |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对小型微利企业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 企业所得税。 | 2019 年 1 月 1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深能河北售电有限公司 | 企业所得税 |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 知》 |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2019 年 1 月 1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公司名称 | 税种 | 相关法规及政策 依据 | 减免幅度 | 有效期限 |
深能河北售电有限公司 | 增值税教育费附 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 财税【2016】12 号第一条,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 10 万元的缴纳义务人,除小规模纳税人外月(季)销售额小于 10(30)万免征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免征地方教育费 附加 | 2016 年 2 月 1 日起 |
克州华辰能源有限公司 | 企业所得税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 | 符合西部大开发战略优惠税率条件, 减按 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2030/12/31 |
克州华辰车用天然气有限公司 | 企业所得税 | 财税【2019】13号文 | 享受小微企业政策 对小型微 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 100 万元但不超过 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 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2021/12/31 |
(八)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和发展分析
1、电力行业概况
电力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和先导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进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是各国经济发展战略中的重点所在,其不仅关系国家经济的安全,也与百姓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电力行业与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直接相关。
(1)电力生产情况
电力行业发电动力主要可分为 4 类,火电、水电、核电和风电的发电量在中国总发电量中分别占比约 59%、18%、2%和 10%。中国电力行业的竞争主要集中于发电领域,2002 年电力体制改革后形成的“五大发电集团+四小豪门+两大电网”格局已相对稳定。其中,五大发电集团:华能集团、华电集团、大唐集团、国家能源集团和国投电力集团的装机容量合计占总装机容量 45.00%以上,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其中,原五大发电集团之一的国电集团已于 2017 年 8月与神华集团正式合并重组为国家能源集团,该集团是能源领域名副其实的“巨无霸”:资产规模近 1.80 万亿元,拥有世界最大的煤炭生产公司、世界最大的
火力发电生产公司、世界最大的可再生能源发电生产公司和世界最大煤制油、煤化工公司。
四小豪门包括华润电力、国华电力、国投电力和中广核,此外,非国电系国有发电企业还有三峡集团等,该集团是水电装机容量最大的开发企业。近年来,部分实力雄厚的地方电力集团也按照区域电力市场发展规划,在当地积极展开扩张与收购行动,通过整合资源增加市场份额。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数据,截至 2019 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
机容量 20.11 亿千瓦,同比增长 5.82%;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 8.20 亿千瓦,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为 40.78%,同比提高 1.00%。电力行业呈现 出发电装机结构清洁化趋势明显,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快速增长,煤电发电量比 重降低的特征。同时,水电设备利用小时同比降低,弃风、弃光问题明显改善。
(2)电力需求情况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电力生产消费也呈现新常态特征。电力供应结构持续优化,电力消费增长同比提高、结构不断调整,电力消费增长主要动力呈现由高耗能产业向新兴产业、服务业和居民生活用电转换,电力供需形势由偏紧转为宽松。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数据,2019 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 7.23 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4.5%,全国人均用电量 5,161 千瓦时,人均生活用电量 732 千瓦时。 电力消费特点为:
1)第一产业用电量平稳增长。2019 年,第一产业用电量 780 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 4.5%。其中,渔业、畜牧业用电量分别增长 8.2%和 5.0%。第一产业用电量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为 1.1%,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 0.05 个百分点。
2)第二产业及其制造业用电量保持中低速增长。2019 年,第二产业用电量
4.94 万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 3.1%;各季度增速分别为 3.0%、3.1%、2.7%和 3.5%。第二产业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 68.3%,比上年降低 0.9 个百分 点。第二产业用电量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为 47.9%,拉动 2.1 个百分点。制造业用电量比上年增长 2.9%,其中,四大高载能行业用电量比上年增长 2.0%,其中建材行业用电量增速为 5.3%,黑色行业用电量增速为 4.5%,化工
行业用电量与上年持平,有色行业用电量增速为-0.5%;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用电量比上年增长 4.2%;消费品制造业用电量比上年增长 2.2%;其他制造业用电量比上年增长 6.3%。
3)第三产业用电量保持较快增长。2019 年,第三产业用电量 1.19 万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 9.5%,各季度增速分别为 10.1%、8.6%、7.7%和 11.8%。其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用电量增长 16.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用电量增速均在 10%以上。
4)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中速增长。2019 年,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 1.02 万 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 5.7%;各季度增速分别为 11.0%、7.7%、1.2%和 3.7%。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乡村居民用电量分别比上年增长 5.5%和 5.9%。
5)第三产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合计超过
50%。2019 年,第三产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分别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 1.5
和 0.8 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对全社会用电量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 33.1%和 17.9%,两者合计达到 51.0%,其中第三产业贡献率比上年提高 10.1 个百分点。
6)西部地区用电量增速领先。2019 年,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全社会用电量分别比上年增长 3.6%、4.5%、6.2%、3.7%,占全国比重分别为 47.2%、 18.7%、28.3%、5.8%,全国共有 28 个省份用电量实现正增长。
2019 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xx。东北、西北区域电力供应能力富余;华北、华东、华中、南方区域电力供需总体xx,其中,蒙西、冀北、辽宁、浙江、江西、湖北、海南等省级电网在部分时段采取了有序用电措施,蒙西电网从前几年的电力供应能力富余转为 2019 年以来的电力供应偏紧。
发电能力阶段性过剩有别于钢铁等行业的产能过剩。它是指近期发电能力过剩,通过科学规划并经过一年或几年的调控,随着全社会用电的增长,可以消化过剩的发电能力。电力行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支柱行业,与国民经济发展息息相关,在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前提下,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必然产生日益增长的电力需求,我国中长期电力需求形势依然乐观,电力行业将持续保持较高的景气程度水平。
(3)电力行业发展前景
2020 年在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国家宏观政策逆周期调节的大背景下,
2020 年全社会用电量将延续平稳增长,在没有大范围极端气温影响的情况下,
预计 2020 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比 2019 年增长 4%-5%。
煤电方面,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发展煤电联营的指导意见》,将提高 煤电联营资源利用效率,增强煤电联营专业化管理水平,提升煤电联营项目竞 争力作为核心要求。“十三五”期间,在制定煤炭和电力发展规划时,除必要的 生产接续煤矿项目和城市热电联产、电网安全需要建设的电源项目外,优先规 划符合重点方向的煤电联营项目,优先将相关煤矿和电源纳入煤炭和电力发展 规划,并在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优选项目时优先安排。在同等排放和能耗条件下,电网调度优先安排煤电一体化及其他煤电联营项目电量上网。支持煤电一体化 项目优先参与跨区、跨省等电力市场化交易。
水电方面,将保持合理建设规模。《水电发展“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指出,“十三五”期间,全国新开工常规水电和抽水蓄能电站各 6,000.00 万千瓦,
共计 1.20 亿千瓦;新增投产水电 6,000.00 万千瓦,2020 年水电总装机达到 3.80
亿千瓦,其中常规水电 3.40 亿千瓦,抽水蓄能 4,000.00 万千瓦;年发电量 1.25
万亿千瓦时,折合标煤约 4.00 亿吨,在非化石能源消费中的比重维持在 50.00%以上;“西电东送”能力不断扩大,2020 年水电送电规模达到 1.00 亿千瓦。预计 2025 年全国水电装机容量达到 4.70 亿千瓦,其中常规水电 3.80 亿千瓦,抽水蓄
能约 9,000.00 万千瓦;年发电量 1.40 万亿千瓦时。
可再生能源发电方面,以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利用为重点,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我国有序推进华北、东北和西北地区规划,建设河北、蒙西、蒙东、吉林、甘肃、新疆、黑龙江以及山东沿海、江苏沿海风电基地;重点在西藏、内蒙古、甘肃、宁夏、青海、新疆、云南等太阳能资源丰富地区,建设若干座大型光伏发电站,结合资源和电网条件,探索水光互补、风光互补的利用新模式。2016 年 3 月 3 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
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 2020 年各省级行政区域全社会用电量中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量应达到全部发电量的 9.00%以上。
2、火电行业情况
公司目前电源构成以燃煤机组为主,属于火力发电范畴,配合燃气机组和垃圾焚烧机组主要用做垃圾处理,不作为主要电源。在各类型机组中,燃气机组具有灵活启动、响应快速等优点,在电网调峰调度时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燃气机组同时具有能耗大、发电成本高等缺陷,在油价高位运行时期其经济效益差。
(1)火电行业现状
中国煤炭储量丰富的资源禀赋特点使火电成为了目前国内电力生产体系最 主要的电源类型。相比于水电、核电等电源类型,火电建设周期短,技术要求 相对较低,受xx自然环境限制较小,因此在 2002 年国内出现严重电力短缺后,火电成为了中国最近一轮电力投资热潮中发展最快的子行业。随着不可再生资 源的不断减少,原材料价格的不断上涨,另外国家执行关于节能减排相关政策 的力度的不断加大,火电行业作为污染物排放大户受到不小的影响,这几年来 在电力行业中的装机容量比重和发电量比重呈小幅下降趋势。
火电在过去、现在以及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仍将是主力电源,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领域之一。截至 2019 年底,火电装机容量中,煤电装机
10.4 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比重为 51.74%。火电发电量占我国总发电量的 68.89%,其中煤电占比 62.21%,煤电仍然是主力电源。所以在 2019 年全社会用电量加快增长的情况下,火电设备利用小时数还在增加。但是,近年来火电净增装机容量比过往明显减少,煤电投资下降和净增规模保持低位主要因为国家出台的促进煤电有序发展系列政策措施的结果。
(2)电煤价格与火电定价机制
目前电力生产企业的上网电价仍由国家发改委确定,企业只是电价的被动接受者。而对火电企业来说,占生产成本 60.00%以上的电煤价格已逐步实现了市场化,煤炭市场的波动较以往更容易传导至火电行业,电煤价格的波动成为了目前影响火电企业稳定经营的主要风险。
中国自 2005 年起实施煤电联动政策,即如果半年内平均煤价与前一周期相
比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 5.00%,则电价应相应调整。2005 年 5 月和 2006 年 6 月,中国两次启动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帮助电力企业缓解电煤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 压力,但目前煤电联动政策并未形成完全的市场化运作,煤电联动机制的最终
触发权仍集中于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在决策时,需要xx宏观经济调控涉及的多种因素,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煤电联动政策的实施。
总体看,目前电煤价格的波动仍是影响火电企业稳定经营的主要因素,但长期来看,由电煤价格市场化、电价管制所导致的电力企业政策性亏损不具有持续性,随国内电价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火电企业的盈利稳定性有望得到改善。
2、固废处理行业概况
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的持续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日益突出,环境保护面临越来越xx的挑战。为了改善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的局面,我国加大了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淘汰了一批高能耗、高污染的落后生产力,加快了污染治理和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自 2007 年以来中央
财政节能环保支出呈增长趋势,2015 年 1 至 11 月中央财政节能环保支出达到
3,692 亿元,同比增加 35%。但当前,环境状况总体恶化的趋势仍未得到根本遏制,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威胁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我国将积极实施各项环境保护工程,据环保部规划院测算,“十三五”全社会环保投资将达到 17 万亿元,是“十二五”的 3 倍以上;环保产业将成为拉动经济增长重要支柱。
围绕环保产业,我国大力发展固废处理行业。随着我国城镇化的持续推进、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我国生活垃圾处理需求也在不断增长。根据国家统 计局的数据,2019 年末,我国城镇常住人口已达 8.48 亿,近 10 年复合增长率 为 3%左右;2019 年末,我国城市化率达 60.60%,近 30 年增长了 34.16 个百分 点。而《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显示,2019 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为 2.04 亿吨,同比增长 6.81%,近 10 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总体呈现逐年增加的 态势。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的要求,截至 2020 年末, 我国常住城镇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60%左右,未来生活垃圾处理需求仍将保持旺 盛。除生活垃圾外,工业生产中还产生了大量的工业固体废物。但工业废物污 染防治设施的建设相对滞后,尤其是危险废物没有实现完全的贮存和处置,严 重威胁着环境安全和人体健康。在政策利好的推动下,固废处理行业多个细分
市场发展快速,如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垃圾处理等固废处理行业的细分市场发展较快。
3、燃气行业概况
我国城市燃气供应行业与发达国家相比起步较晚,目前配送的燃气主要包 括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三种。在全国范围内,人工煤气供应量经过 1990 年的大幅增长后,目前处于较为缓慢的增长阶段;液化石油气供应量维持 稳定增长,具有一定的发展空间;天然气作为清洁、高效能源,其生产以及在 城市燃气中的消费增速显著快于液化石油气及人工煤气,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国家发改委于 2007 年 8 月 30 日颁布实施的《天然气利用政策》明确提出将确 保天然气优先用于城市燃气。此外,天然气管网的建设及完善也为天然气在城 市燃气消费中的进一步增长奠定了基础,并成为居民生活燃气的重要气源。 2010 年 11 月,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明确提出:要将燃 气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建立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从而 将对城市燃气行业产生巨大的促进和规范作用。
目前我国已将天然气的开发利用作为优化能源结构、改善大气环境的主要措施之一,供需增长潜力巨大。近几年,天然气消费快速增长,2019 年中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 3,067 亿立方米,增长 264 亿立方米,增速 9.4%。从消费结构
来看,城市燃气和工业用气是拉动天然气消费增长的主要动力,同比增长 12%和 10%,分别占总体消费量的 35%和 36%。发电用气增速大幅回落,化工用气增速则有所回升。分省份来看,江苏、广东和四川等 3 个省份天然气消费量超
过 200 亿立方米,山东、北京、河北、浙江、新疆、陕西、河南、上海、天津
和重庆等 10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天然气消费量超过 100 亿立方米。根据《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十三五”期间,预计年均新增天然气消费量超过 2,000 亿立方米,2020 年的天然气消费量预计将达到 3,600 亿立方米,国产天然
气供应能力达到 2,070 亿立方米左右,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占比将逐步提升。燃气行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九)公司行业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