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EQ : 833910
绿茵天地
NEEQ : 833910
年度报告
2016
公 司 年 度 大 事 记
2016 年 2 月,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绿茵场馆与固安县人民政府签订了《固安市民活动中心委托经营合同》,运营期限 10 年。固安市民活动中心由本公司以 BT 模式承建,2015 年 9月竣工移交运营以来,已成为固安县唯一现代化、专业化运营的全民健身基地。该项目建设及运营的成功,标志着公司体育产业链进一步延伸和完善,为公司以 PPP 模式创新发展场馆运营服务提供了成功经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07)。
2016 年 5 月,公司与北京市体育局就投资、建设、运营“绿茵天地全民健身中心”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就全面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在京发展达成共识。此次签约是北京市体育局深化体育改革、建设市民身边体育健身场所的新举措,对进一步打造“15 分钟健身圈”,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将起到重大推进和示范作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关于与北京市体育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30)。
2016 年 9 月,公司收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北京市著名商标”认定证书及铜牌,公司注册商标“绿茵天地”(商标注册证第 1109960 号)被认定为“北京市著名商
标”。这是公司自 2010 年以来连续第三次被认定为“北京市著名商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关于公司注册商标衩认定为北京市著名商标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16-046)。
2016 年 12 月,公司与天津和平建工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就“2017 年第 13 届全运会天津网球中心网球场工程”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专业承建 2017 年第
13 届全运会天津网球中心 40 片国际标准网球场地丙烯酸面层铺设及专业设备、围网供货及安装。该合同的签订,体现了公司在大型赛事场地建设及赛事服务领域的优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63)。
目 录
释义项目 | 释义 | |
公司、绿茵天地、股份公司 | 指 | 绿茵天地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绿茵材料、材料公司、绿茵运动场地 | 指 | 北京绿茵天地运动场地材料有限公司 |
绿茵场馆、绿茵场馆经营 | 指 | xxxxxxxxxxxxxxxx |
xxxx、xxxx | x | xxxxxx经营管理(固安)有限公司 |
青岛绿茵、青岛绿茵天地 | 指 | 青岛绿茵天地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
中强典当、典当行 | 指 | 北京中强典当行有限公司 |
华深控股 | 指 | 华深控股有限公司 |
华深时代 | 指 | 北京华深时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宇通天地、宇通公司 | 指 | 北京宇通天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固xxx、尚城地产 | 指 | 固安县尚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固安尚都、尚都地产 | 指 | 固安县尚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科技公司、绿茵科技、华深时代科技 | 指 | 北京华深时代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原名:北京绿茵天地科技开发 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指 | 《绿茵天地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股东大会 | 指 | 绿茵天地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绿茵天地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绿茵天地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管 | 指 |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管理层 | 指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三会议事规则 | 指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 规则》 |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 指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 指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 指 |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 | 指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律师事务所、公司律师 | 指 |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
xx森资产评估公司、xx森 | 指 |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报告期、本期 | 指 | 2016 年 1 月 1 月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期初、期末 | 指 | 2016 年 1 月 1 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一节 声明与提示
【声明】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监事会及其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事项 | 是与否 |
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异议事项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 否 |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 否 |
是否存在豁免披露事项 | 否 |
重要风险提示表
重要风险事项名称 | 重要风险事项简要描述 |
经济周期波动风险 | 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安装行业的发展主要取决于社会需求量的增减,而有效需求量则较大地受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在经济繁荣时期,体育赛事、表演活动增加,规模较大的赛事,尤其是世界级赛事的举行能够激发民众对体育健身的意识,从而提高社会对体育健身的重视程度。并且,经济的发展使民众可支配收入提高,享受型消费能力得到提升。在经济繁荣时期,社会对体育消费的意愿和能力同时增加;相反,在经济萧条 时期社会对体育消费的意愿和能力则逐渐衰退。 |
经营区域性风险 | 近数十年,东部沿海地区体育场馆的建设量远远大于中部与西部地区,大型、高标准、高规格的体育场馆基本集中在东部沿海城市。此种需求的地区差异性,主要是受到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例如东部经济发展水平高,居民对体育健身的意识更高,对体育场地的需求和经济承受能力也更强,使得诸多重大赛事多在东部城市举办。此外,建筑安装行业具有区域性的特点,行业内信息获取渠道较为匮乏,外地企业较难获得项目信息;并且规模较大的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及体育产品销售企业经过多年经营,通常在当地具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需求方出于对后 期保养、修缮等售后服务便利性的考虑也更倾向于选择当地的企业。 |
应收账款比例较高风险 | 公司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末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7,867.60 万元、4,907.47 万元、4,240.48 万元;占各期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2.54%、24.08%、22.82%;占报告期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4.90%、37.97%、55.33%。由于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行业内企业普遍存在应收账款较高的情况,尽管公司大部分客户信用较好,且公司不断加强客户信用管理,但若宏观经济环境发生较大波动,客户财务状况恶化,应收账款的回收难度加大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足,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将会受到不利影响。公司现已加强应收账款催收措施, 并已足额计提坏账准备,逐步控制和降低应收账款总额和占比。 |
主要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 公司主营业务为运动地面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与体育设施、健身场馆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及服务。目前公司的经营区域主要集中在华北地区,市场相对集中。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末,公司对前 5 名客户的营业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2.52%、84.38%、 54.25%,公司的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这主要是因为公司承揽的大型体育场地设施建设项目一般只有政府部门或具备较强实力的体育场地设施开发企业才能实施,故导致公司的客户相对集中。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发展及经营市场的进一步拓展,客户集中度将逐步降低,特别是 单一客户对公司经营活动的影响逐渐减弱。 |
质量控制和管理风险 | 体育场地建筑工程的质量是工程建设的灵魂,对成本与质量的合理把 |
控,是控制投资、缩短工期、提高效益、保护环境、节能降耗的关键环节,是将先进的技术创新成果工程化、产业化的桥梁。如果因为质量问题导致建筑工程事故或隐患,导致工程成本增加或期后质量保证金无法如期收回,就会影响本公司的效益和声誉,给公司业务拓展和品牌建 设带来不利的影响。 | |
专业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 公司所从事的体育场地设施产品生产和建设安装业务的发展与公司所拥有的专业人才数量和素质紧密相关。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拥有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人才队伍。公司已经为职工提供了多元化、个性化的个人发展路径,并建立了良好的人才稳定机制和发展平台,努力实现企业和员工共同成长。但若核心技术人员和优秀管理人才大规模流失, 将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
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王深,实际控制人为xx、xxx,二者系夫妻关系,王深现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xxx担任公司董事,二者分别持有公司 65%、10%股份,并通过华深时代、华深控股简接持有公司 25%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100%股份。2015 年 7 月 1 日,上述双方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表决中采取一致行动,二者股份合计能够绝对控制企业。若公司控股股东利用其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财务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会给公司经营和其他 权益股东带来风险。 |
税收优惠变动风险 | 公司为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认证的xx技术企业,于 2014 年 10 月 30 日取得xx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411002541),企业所得税三年内减按 15%的税率征收。按照新的《xx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公司的xx技术企业满 3 年后需要重新认定,即 2017 年公司需要重新申报xx技术企业认定。若公司不能继续被认定为xx技术企业或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公司将不再享受相应税收优惠,需按 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所得税税率的提高将对 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 变化: | 否 |
一、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全称 | 绿茵天地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及缩写 | Green World Sports Industry Incorporated |
证券简称 | 绿茵天地 |
证券代码 | 833910 |
法定代表人 | 王深 |
注册地址 | xxxxxxxxx 000 xxxxxxx 0000 |
办公地址 | xxxxxxxxx 000 xxxxxxx 0000 |
主办券商 | 太平洋证券 |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 | xxxxxxxxx 000 xxxxxxxx 00 x |
会计师事务所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 | xx、xx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xxxxxxxxxxx 00 xxxxxxxx 00 xx |
x、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负责人 | xxx |
电话 | 000-00000000 |
传真 | 010-58246808 |
电子邮箱 | |
公司网址 | |
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 | xxxxxxxxx 000 xxxxxxx 0000(100101)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三、企业信息
股票公开转让场所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
挂牌时间 | 2015 年 10 月 23 日 |
分层情况 | 基础层 |
行业(证监会规定的行业大类) | E49 建筑安装业 |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 运动地面新材料研发、生产、销售;体育场馆设施设计、施工、 服务及场馆运营管理 |
普通股股票转让方式 | 协议转让 |
普通股总股本 | 84,154,000 |
做市商数量 | - |
控股股东 | 王深 |
实际控制人 | xx、xxx |
x、注册情况
项目 | 号码 | 报告期内是否变更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 91110105101778911N | 是 |
税务登记证号码 | 91110105101778911N | 是 |
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105101778911N | 是 |
一、盈利能力 单位:元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营业收入 | 76,636,708.10 | 129,235,941.89 | -40.70% |
毛利率 | 26.28% | 25.69% | -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58,361.18 | 11,886,235.07 | -87.73%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 | -8,820,503.40 | 12,685,612.10 | -169.5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 1.68% | 23.90%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 -10.19% | 25.51% | - |
基本每股收益 | 0.02 | 0.20 | -90.00% |
二、偿债能力 单位:元
本期期末 | 上年期末 | 增减比例 | |
资产总计 | 185,810,497.21 | 203,820,911.17 | -8.84% |
负债总计 | 91,821,023.09 | 111,198,245.87 | -17.43%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87,311,374.63 | 85,853,013.45 | 1.70%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 资产 | 1.04 | 1.43 | -27.27%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49.26% | 54.78% |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49.42% | 54.56% | - |
流动比率 | 173.00% | 162.00% | - |
利息保障倍数 | 1.72 | 3.66 | - |
三、营运情况 单位:元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164,017.98 | -4,410,627.76 | - |
应收账款xx率 | 1.68 | 2.02 | - |
存货xx率 | 0.59 | 1.09 | - |
四、成长情况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
总资产增长率 | -8.84% | -15.70% | - |
营业收入增长率 | -40.70% | -26.24% | - |
净利润增长率 | -87.81% | -37.76% | - |
五、股本情况 单位:股
本期期末 | 上年期末 | 增减比例 |
普通股总股本 | 84,154,000 | 60,110,000 | 40.00% |
计入权益的优先股数量 | 0 | 0 | - |
计入负债的优先股数量 | 0 | 0 | - |
六、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50,728.91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7,661.08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 助除外 | 10,409,090.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2,591.95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 10,680,071.94 |
所得税影响数 | 400,174.14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033.22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10,278,864.58 |
七、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单位:元
科目 | x期期末(本期) | 上年期末(上年同期) | 上上年期末(上上年同期) | |||
调整重述前 | 调整重述后 | 调整重述前 | 调整重述后 | 调整重述前 | 调整重述后 | |
管理费用-房产税 | 88,510.00 | 0.00 | - | - | - | - |
管理费用-印花税 | 4,629.10 | 0.00 | - | - | - | - |
管理费用-车船使用税 | 7,608.33 | 0.00 | - | - | - | - |
管理费用-土地使用税 | 324.00 | 0.00 | - | - | - | - |
税金及附加-房产税 | 0.00 | 88,510.00 | - | - | - | - |
税金及附加-印花税 | 0.00 | 4,629.10 | - | - | - | - |
税金及附加-车船使用税 | 0.00 | 7,608.33 | - | - | - | - |
税金及附加-土地使用税 | 0.00 | 324.00 | - | - | - | -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 792,540.12 | 0.00 | - |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预缴税金 | 0.00 | 792,540.12 | - | - | - | - |
注:根据财政部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
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将自 2016 年 5 月 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 税金及附加”项目;将“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从“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本年度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一、经营分析
(一)商业模式 1、经营模式
公司所属行业为建筑安装业,是一家集专业运动地面材料研发、生产、销售与体育设施工程专业设计
施工、场馆运营管理于一体的xx技术企业,是竞技体育、全民健身所需产品及服务提供商。依托在体育场馆建设领域二十多年的技术积累、专业经验,整合了体育设施产业链的关键要素,设计开发、推广应用具有高技术含量、高性价比的环保型运动地面新材料产品,为各级各类学校、各体育场馆、厂矿企业、休闲健身场所及竞技体育场馆提供符合环保要求的高技术含量产品及专业服务。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西风(ZEPHYR)预制橡胶系列、Play‐Ace(领秀)丙烯酸涂料系列、大梁木结构运动场馆系列等自主品牌产品。其中西风(ZEPHYR)系列为核心技术产品,在国内外均具有较强的竞争力。西风(ZEPHYR)预制型环保橡胶跑道及环保橡胶运动地面系列产品开发过程中创新应用了纳米材料改性技术、橡胶接枝改性技术、超薄膜技术及橡胶充油技术,产品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新材料技术领
域新型橡胶合成技术及橡胶新材料技术。公司熟练掌握了预制橡胶新材料开发及应用技术,拥有发明专利及自主知识产权。Play-Ace(领秀)系列网球场地专用水性丙烯酸涂料由 100%丙烯酸乳液、纳米材料及惰性颜料组成,关键技术体现在产品配方工艺及纳米均匀分散技术上。公司拥有的完整产品系列包括基础修补料、底料、色料、弹性料等,并获得了国际网球联合会认证,产品技术国内外领先。公司创新设计开发的大梁木结构运动场馆突破了传统钢结构、砖混结构在无障碍跨度上的局限并具备节能、环保功效,公司熟练掌握了该项设计技术,并拥有发明专利及设计版权。
公司原拥有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以专业承建各类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为主要服务形式,基本涵盖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全过程。建设部新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 号)取消了体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降低了行业准入门槛。公司原拥有的体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自2016 年7 月1 日起停止使用。为消除体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取消对项目竞标造成的冲击,公司新增申报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建筑工程总承包两项资质,2017年1月24日公司已获得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在原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基础上,新增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两项资质。
公司是北京市首批通过认定的国家xx技术企业,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单位。在业务获取方面,公司依托自身资质、专业经验、产品质量及品牌影响力,通过洽谈、竞标等方式获得工程项目承包业务及场馆运营业务,技术领先的自有品牌产品是公司在承揽项目时的一大优势;同时,公司在项目施工时使用自主生产的产品作为主要施工材料,最大化营业收入,促进了产品销售业务的发展。因此,公司在经营模式上形成了产品销售和承包业务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关系。
2、项目承接模式
公司目前主要客户为各级政府部门、各类院校、厂矿企业、赛事组委会等,客户分布在北京、广东、河北、黑龙江、湖北、湖南、吉林、江苏、内蒙古、宁夏、山东、福建、四川、天津、新疆、浙江等地。体育场地建设行业普遍采取公开招投标、邀请招标的方式承接工程项目。
公司业务主要是通过洽谈、邀标、投标方式取得,公司项目承接模式为:首先,业务部获取项目信息后填写《投标项目评审表》交由商务部,商务部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成立投标小组后根据业务需求制作投
标文件,并协助业务部完成投标活动。中标后公司与招标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并按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执行。同时,总工办设立招标办,负责大宗物品、设备、工程项目的招标活动。总工程师任招标办负责人,其他成员包括财务部、商务部、采购部及相关技术人员。
公司自主研发、生产且质量领先的产品成为公司在承揽项目时的一大优势,公司充分利用此优势,建立起了自己的产品营销网络,完善了北京区域之外的市场布局,积极争取扩大市场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公司的营销网络结构图如下所示:
总经理
业务副总经
业务部 代理商 合作方 战略合作伙
专职营销人员
四 湖 云 山京
川 南 新 x x津
重 湖 疆 贵 陕冀
庆 北 州 西
广 x
不
东 其
扩
东 x x 他 断
深 浙 地 充
圳 x 省 区 的
3、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模式包括两类,一类是针对原材料的直接采购模式;另一类是针对产品的订做采购模式。对于原材料直接采购,公司根据工程项目的需求情况,实时采购,此类采购的原材料大部分直接运用
于项目施工,无库存或者零星库存。另一类非临时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xx砂、胶粉等,由于公司对这类材料的品质要求较高,而临时性购买又存在质量不稳定的风险,因此此类材料适量备有库存,同时也根据工程需求及商品的行情、价格变动进行临时采购。
订做采购产品包括西风系列预制型环保橡胶跑道、环保橡胶运动地面系列产品及领秀系列丙烯酸产品。鉴于成本和效率因素,公司采取合作方式建立了专利产品生产所必备的特定生产线。订做采购产品的核心技术属于本公司。当业务签订项目合同后,采购部根据项目产品用量向合作生产方下达生产任务及技术要求;根据市场情况,订做采购产品将保有适量库存,以满足项目急需。生产过程中,公司产品负责人对合作方生产过程及半成品、成品、出厂产品的过程进行监测,必要的时候委托第三方对订做产品进行验证检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保证了公司核心产品质量的稳定。无特殊情况下,公司每两年抽查产品送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产品性能、环保指标等进行检测。如遇特殊情况,则不定时抽检。
此外,公司采购部每年还会同工程部、总工进行合格供方评价,并且存档以供后期采购参考,形成了反馈式的采购模式。
4、研发模式
公司采取的是核心技术自主研发与工艺技术合作开发相结合的模式。目前公司针对专利产品的延伸开
发应用,采取的是独立自主的研发模式。公司依据立项目的及经济技术指标开发新产品,研发周期大约为 6-12 个月,研发流程包括中试、试产及验证步骤,并且在新产品批量上市前还需通过试用环节,以确保新产品的质量。在工艺技术合作开发方面,公司与北京化学工业集团橡胶塑料制品厂、广州华工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对橡胶材料、麻塑等材料的工艺技术研发开展长期战略合作。
5、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于体育场地设施建筑安装项目承包、橡胶跑道销售及涂料产品销售、场馆运营服务三个部分。
公司针对业务承接、原材料采购制定了详细的管理文件,以增强对成本和收入的管控。对于施工承包业务,在项目承接前,公司要制定相应的项目方案,对材料的使用、人工费用支出、项目收入进行初步规划。在项目进行阶段,将按照项目方案进行施工。若项目中存在较大成本变动,则由总工与业主讨论施工变动情况,并对相应的合同条款进行变更,以确保公司利润的真实性。对于产品成本的变动,公司主要通过自身消化和价格转移的方式来应对;若成本波动较小,则公司自身承担消化;若成本波动较大,则部分转移到产业链下游。目前公司产品的成本变动占总成本比例较小,公司能够合理控制成本,保证良好的盈利水平。公司盈利能力高于同行业系因突出的产品性能与丰富的施工经验,公司将产品优势与施工优势相结合,增强了公司在招标和承接业务过程中的竞争力,从而提高了公司产品和服务的附加值,提升了公司的盈利水平。
6、商业模式及关键资源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关键资源变化情况如下:①建设部新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取消了体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公司原拥有的体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自2016年7月1日起停止使用。公司新增申报了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两项,2017年1月24日公司获得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的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在原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基础上,核准新增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资质、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资质。②公司开发设计的全民健身中心设计方案申请并获得版权登记1项。
上述关键资源的变化,增加了新的资质,扩大了公司参与市场竞争的范围;版权登记,丰富了公司的知识产权,有利于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年度内变化统计:
事项 | 是或否 |
所处行业是否发生变化 | 否 |
主营业务是否发生变化 | 否 |
主要产品或服务是否发生变化 | 否 |
客户类型是否发生变化 | 否 |
关键资源是否发生变化 | 是 |
销售渠道是否发生变化 | 否 |
收入来源是否发生变化 | 否 |
商业模式是否发生变化 | 否 |
(二)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回顾总体回顾:
1、报告期公司资产总额 185,810,497.21 元,较期初下降 8.84%,负债总额 91,821,023.09 元,较期初下降 17.43%,资产负债率 49.26%,较期初下降了 5.14 个百分点,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期初上升了 1.70%。资产负债状况的变动,主要是因报告期内公司偿还了 3,000.00 万元短期借款。
2、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76,636,708.10 元,比上年下降 40.70%;营业成本 56,493,783.17元,比上年下降 41.18%,xxx 26.28%,比上年上升了 0.59 个百分点;净利润 1,366,808.82 元,比上年下降 87.81%。营收及利润状况变动的主要原因是:①受宏观经济环境下行,部分公共设施财政投入减少的影响,大型体育设施项目处在项目储备接洽落实过程中;②施工项目周期性影响,部分项目执行尚未到确认时点,同时不少项目正处在招投标和合同商务签订阶段;③年度内建筑施工业“营改增”税制改革的实施,对施工合同签订各方在定价、付款等条款方面都造成困扰,影响合同签订,同时转换为增值税税制后复杂的计算、抵扣、缴纳等各环节都增加了难度,过渡期也对部分合同执行造成了不小影响,公司现已形成系统完善的建造合同增值税核算体系;④校园“毒跑道”事件的爆发,造成教育系统对学校体育设施的环保安全持审慎态度,使塑胶跑道市场受到重大冲击,以致对于整个体育设施行业都造成了影响。虽然公司的主导产品预制橡胶跑道因其本身具有的优良品质及环保性能,并未受到该事件的不良影响,但有些地区的教育系统短期内采取了一刀切的方式,叫停了当地中小学操场工程施工,造成部分项目延期实施。针对市场上出现的新的情况,公司已加大了对环保产品的宣传力度,并联合业内同行,倡导建立行业自律体系,消除“毒跑道”事件对行业造成的不良影响,更借此契机变不利为利好,推动高品质的环保产品在广大中小学校广泛应用;⑤建设部对体育资质的取消,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不少项目投资方为了降低招投标风险,对参与综合性体育设施项目投标的单位提出了市政或建筑工程资质的要求,部分项目投标因体育资质取消受到冲击,公司现已在原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基础上,核准新增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资质、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资质。
3、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164,017.98 元,较上期有较大变动,主要原因是
年度内收到了固安市民活动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款 3,855.00 万元,使得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较上年增加较大。
公司的经营计划目标中,在新项目跟进落实、全产业链拓展、新市场新产品开发销售、以及体育人才储备团队建设方面都取得了一定进展。特别是年初,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绿茵场馆与固安县人民政府签订了
《固安市民活动中心委托经营合同》,运营期限 10 年。固安市民活动中心由本公司以 BT 模式承建,2015年 9 月竣工移交运营以来,已成为固安县唯一现代化、专业化运营的全民健身基地。该项目建设及运营的成功,标志着公司体育产业链进一步延伸和完善,为公司以 PPP 模式创新发展场馆运营服务提供了成功经验。
2016 年 5 月公司与北京市体育局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为落实大众健身场馆建设投入以及运营产业模式奠定了基础,后续公司将结合自身体育设施产品优势,以及成熟的场馆建设和运营经验,逐步实现新的收入增长点。
1、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x期 | 上年同期 | ||||
金额 | 变动比例 |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金额 | 变动比例 | 占营业收入的 比重 | |
营业收入 | 76,636,708.10 | -40.70% | - | 129,235,941.89 | -26.24% | - |
营业成本 | 56,493,783.17 | -41.18% | 73.72% | 96,040,188.89 | -24.75% | 74.31% |
xxx | 26.28% | 2.33% | - | 25.69% | -5.41% | - |
管理费用 | 23,989,754.50 | 47.37% | 31.30% | 16,278,443.01 | 1.61% | 12.60% |
销售费用 | 4,892,328.68 | 332.65% | 6.38% | 1,130,790.88 | 110.29% | 0.87% |
财务费用 | 2,725,784.35 | -47.36% | 3.56% | 5,178,637.74 | -13.76% | 4.01% |
营业利润 | -8,772,295.54 | -159.48% | - | 14,748,352.33 | -23.16% | 11.41% |
营业外收入 | 10,702,655.78 | 984,459.66% | 13.97% | 1,087.05 | -99.93% | 0.00% |
营业外支出 | 22,583.84 | -97.60% | 0.03% | 941,032.62 | 175,210.67% | 0.73% |
净利润 | 1,366,808.82 | -87.81% | 1.78% | 11,211,931.94 | -37.76% | 8.68% |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2016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上一年度减少 52,599,233.79 元,减幅 40.7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行业内校园“毒跑道”事件的爆发,造成教育系统对学校体育设施的环保安全持审慎态度,使塑胶跑道市场受到重大冲击,以致对于整个体育设施行业都造成了影响。虽然公司的主导产品预制橡胶跑道因其本身具有的优良品质及环保性能,并未受到该事件的不良影响,但有些地区的教育系统短期内采取了一刀切的方式,叫停了当地中小学操场工程施工,造成部分项目延期实施。此外,建设部体育资质的取消,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不少项目投资方为了降低招投标风险,对参与综合性体育设施项目投标的单位提出了市政或建筑工程资质的要求,公司在新申办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得到核准之前,部分项目投标因体育资质取消受到冲击。以及年度内建筑施工业“营改增”税制改革的实施,使施工合同签订各方在定价、付款等条款方面都造成困扰,影响合同签订,同时转换为增值税税制后复杂的计算、抵扣、缴纳等各环节增加了难度也对合同执行造成了不小影响。包括上述等多方面因素导致了本年度营业收入大幅度减少。
2、2016 年度公司营业成本较上一年度减少 39,546,405.72 元,减幅 41.18%。主要原因是 2016 年度内施工合同减少,实际施工工程量也减少,故较上年相比,营业成本相应减少。
3、2016 年度公司管理费用较上一年度增加 7,711,311.49 元,增幅 47.37%。主要原因是 2016 年度研发费用较上一年度增加 4,536,042.05 元,职工薪酬费用较上一年度增加 3,070,807.40 元,其中母公司
较上一年度增加 1,640,712.3 元,固安场馆较上一年度增加 1,431,744.82 元。
4、2016 年度公司销售费用较上一年度增加 3,761,537.80 元,主要原因是 2016 年度内参加了体博会
及北京教育装备展,费用较上一年度增加 452,964.09 元,及固安场馆本年度为完整会计年度,较上年度
仅运营 4 个月的销售费用增加了 3,324,483.69 元。
5、2016 年度公司财务费用较上一年度减少 2,452,853.39 元,主要原因是 2016 年度短期借款额较上
一年度减少 3000 万元,故利息支出较上一年度减少 2,544,668.35 元。
6、2016 年度公司营业利润较上一年度减少 23,520,647.87 元,主要原因是 2016 年度营业收入减少
52,599,233.79 元,导致营业利润减少 13,052,828.07 元;销售费用较上一年度增加 3,761,537.80 元,
管理费用增加 7,711,311.49 元,其中研发费用增加 4,536,042.05 元。
7、2016 年度营业外收入较上一年度增加 10,701,568.73 元,主要原因是 2016 年度内收到各项政府
补助总计 10,409,090 元。其中,绿茵股份收到改制上市(新三板挂牌)资助 300,000.00 元,及朝阳区财
政局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资金 500,000.00 元,固安场馆公司收到政府运营补贴 9,609,090.00 元。年度内固
定资产处置收入 272,658.42 元。
8、2016 年度公司营业外支出较上一年度减少 918,448.78 元,主要原因是 2015 年度处置固定资产损
失 917,824.39 元,本年度无处置固定资产损失。
9、2016 年度公司净利润较上一年度减少 9,845,123.12 元,主要原因是 2016 年度营业收入减少
52,599,233.79 元,导致营业利润减少 13,052,828.07 元;以及销售费用较上一年度增加 3,761,537.80
元,管理费用增加 7,711,311.49 元;同时营业外收入较上一年度增加 10,701,568.73 元,营业外支出较
上一年度减少 918,448.78 元。
(2)收入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x期收入金额 | x期成本金额 | 上期收入金额 | 上期成本金额 |
主营业务收入 | 76,543,445.97 | 56,436,153.17 | 128,639,435.21 | 95,598,720.98 |
其他业务收入 | 93,262.13 | 57,630.00 | 596,506.68 | 441,468.00 |
合计 | 76,636,708.10 | 56,493,783.17 | 129,235,941.89 | 96,040,188.98 |
按产品或区域分类分析: 单位:元
类别/项目 | x期收入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上期收入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例 |
建造合同 | 65,570,443.63 | 85.56% | 125,423,210.80 | 97.05% |
销售合同收入 | 2,045,548.03 | 2.67% | 0.00 | 0.00% |
发放贷款 | 3,076,714.37 | 4.01% | 2,666,199.78 | 2.06% |
运营收入 | 5,850,739.94 | 7.63% | 550,024.63 | 0.43% |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 76,543,445.97 | 99.88% | 128,639,435.21 | 99.54% |
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
2016 年度建造合同占营业收入比例略有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按产品或区域分类分析中,新增列示了销售合同收入、中强典当行发放贷款收入及固安场馆运营收入(上年度这些部分在其他项中列示),其中销售合同收入主要是跑道面层、人工草及其他体育相关器材等相关产品直接销售形成的销售收入。
固安场馆 2016 年度运营收入较上一年度占比增加,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固安场馆运营从 9 月开业至
年末运营仅 4 个月,而 2016 年度是一个完整的运营年度。
(3)现金流量状况 单位:元
项目 | x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164,017.98 | -4,410,627.7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64,734.26 | 3,616,904.4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653,291.65 | 5,103,704.05 |
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6,164,017.98 元,较上期有较大变动。主要原因是年度内收回
了固安市民活动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款 38,550,000.00 元,使得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增加较大。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164,734.26 元,较上期有较大变动,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处置一处库房固定资产,以及两家子公司(华深科技、青岛绿茵),净流入资金 3,616,904.48 元;而本年度内,
处置固定资产流入 311,000.00 元,购建固定资产流出 6,441,786.52 元,购置无形资产流出 33,947.74元。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653,291.65 元,较上期有较大变动。主要原因是短期借款较上期减少 3000 万元,以及相应借款利息减少 2,543,933.35 元。
4、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间的勾稽关系正常,但大于净利润主要原因是存货余额的减少及应付项目的增加。
(4)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 | 年度销售占比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1 | 海宁市社会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1,047,265.18 | 27.46% | 否 |
2 | 呼和浩特市体育局 | 6,424,528.95 | 8.38% | 否 |
3 | 固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5,212,304.73 | 6.80% | 否 |
4 | 泗水县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4,721,152.55 | 6.16% | 否 |
5 | 辽宁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 | 4,179,509.68 | 5.45% | 否 |
合计 | 41,584,761.09 | 54.25% | - |
注:如存在关联关系,则必须披露客户的具体名称。
(5)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元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 | 年度采购占比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1 | 浙江罗力体育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 16,513,059.42 | 29.23% | 否 |
2 | 北京环益卓越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7,434,885.42 | 13.16% | 否 |
3 | 青岛汇文教育装备有限公司 | 3,398,058.25 | 6.01% | 否 |
4 | 北京瑞xx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976,004.92 | 5.27% | 否 |
5 | 博兴县王记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 1,941,747.57 | 3.44% | 否 |
合计 | 32,263,755.58 | 57.11% | - |
注:如存在关联关系,则必须披露供应商的具体名称。
(6)研发支出与专利
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x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研发投入金额 | 6,730,286.19 | 2,194,244.14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8.78% | 1.70% |
专利情况:
项目 | 数量 |
公司拥有的专利数量 | 15 |
公司拥有的发明专利数量 | 4 |
研发情况:
2016 年公司有自主开发项目 4 个,其中预制橡胶新材料应用及技术开发项目 2 个,其中经济型预制橡胶跑道产品开发已进入成品试用阶段,功能性复合橡胶跑道的杀菌机理研究已完成中试并申报专利;工业设计开发项目 1 个,综合性全民健身场馆工业化设计及实施项目,已完成经济技术方案设计并申请了版
权登记,现进入施工图深化设计阶段;高分子材料合成项目 1 个,设计开发功能型胶粘剂,为公司主导产
品的广泛应用提供配套,现已完成工艺配方设计,将进入实验验证阶段。
2、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元
项目 | x年期末 | 上年期末 | 占总资 产比重的增减 | ||||
金额 | 变动 比例 | 占总资产 的比重 | 金额 | 变动 比例 | 占总资产 的比重 | ||
货币资金 | 5,418,634.27 | -32.88% | 2.92% | 8,072,642.20 | 114.55% | 3.96% | -1.04% |
应收账款 | 42,404,835.26 | -13.59% | 22.82% | 49,074,671.53 | -37.62% | 24.08% | -1.26% |
存货 | 86,921,141.18 | -15.61% | 46.78% | 103,000,021.59 | 41.51% | 50.53% | -3.76% |
长期股权投资 | 120,558.56 | -9.00% | 0.06% | 132,475.26 | -52.96% | 0.06% | 0.00% |
固定资产 | 21,609,388.00 | 3.75% | 11.63% | 20,827,911.21 | 0.46% | 10.22% | 1.41% |
在建工程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短期借款 | 40,000,000.00 | -42.86% | 21.53% | 70,000,000.00 | -22.22% | 34.34% | -12.82% |
长期借款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资产总计 | 185,810,497.21 | -8.84% | 100.00% | 203,820,911.17 | -15.70% | 100.00% | 0.00% |
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报告期内货币资金余额较去年年末减少 32.88%,主要原因是年度内归还短期借款 3000.00 万元,以及固定资产购置支出。
2、报告期内短期借款余额较去年年末减少 42.8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末较上年度末减少短期借款
3000.00 万元。
3、投资状况分析
(1)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拥有 2 家全资子公司,1 家控股子公司,1 家参股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绿茵场馆拥有 1 家全资子公司。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的 2 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北京绿茵天地运动场地材料有限公司、北京绿茵天地场馆经营管理有限公司;1 家控股子公司为北京中强典当行有限公司;1 家参股公司为北京宇通天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北京绿茵天地场馆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拥有 1 家全资子公司为绿茵天地场馆经营管理(固安)有限公司。
1、报告期末子公司情况如下:
①北京绿茵天地运动场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子公司通过设立方式取得,成立于 1999 年 7 月 29 日,注册资本 300 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 168 号 1 号楼 1001 号,经营范围:销售全橡胶运动跑道材料、化工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铺设全橡胶运动跑道;科技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委托加工全橡胶运动跑道材料。2016 年度营业收入 0.00 元,净利润-128,967.96 元,总资产 2,183,554.59 元,净资产 2,192,771.16 元。
②北京绿茵天地场馆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子公司通过设立方式取得。成立于
1997 年 12 月 11 日,注册资本 300 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 168 号 1 号楼 10 层 1007 号,经营范围:铺设树脂地坪;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销售化工产品、建筑材料、塑料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体育用品、服装、日用品;铺设运动场地;安装体育设施;体育管理、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票务代理(不含航空机票代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2016 年度营业收入 5,850,739.94 元,净利润 2,541,915.10 元,总资产 6,938,212.46 元,
净资产 1,362,571.96 元。
③北京中强典当行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11 月 25 日,注册资本 1500 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持有 51%股权,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 3 号 15 号楼一层,经营范围: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2016 年度营业收入 3,169,976.50 元,净利润-186,841.56 元,总资产 13,821,990.46 元,净资产 13,628,774.47
元。
2、报告期内公司参股公司情况如下:
北京宇通天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6 月 24 日,注册资本 110 万元,
公司持有其 10%股权,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05 号东一区科技园 2019 号,主营业务:防腐涂料开发。2016 年度营业收入 0.00 元,净利润-119,167.04 元,总资产 2,877,841.93 元,净资产
-250,367.39 元。
3、报告期内子公司绿茵场馆的全资子公司情况如下:
绿茵天地场馆经营管理(固安)有限公司,为公司运营管理固安市民活动中心按当地政府要求设立的项目公司,由绿茵场馆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9 日全资设立,注册资本 50 万元,注册地址为:河北省廊坊市
固安县城南 106 国道东侧,亚新科路南侧,京九铁路西侧,固安市民活动中心。主营业务:体育馆(含演出场所经营)、游泳馆、体育场馆经营;体育运动项目经营;组织、筹备、策划体育赛事等。2016 年度营业收入 5,850,739.94 元,净利润 2,617,321.30 元,总资产 5,103,551.18 元,净资产 1,246,237.93
元。
(2)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无
(三)外部环境的分析
1、宏观环境
(1)“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政策体系逐步形成,我国体育产业处于难得的发展机遇期。 2010 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22 号),国家层
面首次出台引导体育产业发展的重要政策性文件,为我国体育产业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2014 年 10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 号),从国家层面为体育产业的发展提供政策保障,以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为出发点,将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明确指出“发展体育事业和产业是提高中华民族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的必然要求”,要开拓创新、激发活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格局,积极扩大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体育产业成为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促进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全面发展,加快体育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46 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到 2025 年我国要基本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门类齐全的体育产业体系,体育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市场机制不断完善,消费需求愈加旺盛,对其他产业带动作用明显提升,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 5 万亿元。体育产业要成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
2015 年初,xxxx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全民健身、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第一次将体育产业提升至与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并列的高度,充分表明在国家层面进一步推动体育产业发展的积极态度和政策导向。
2014 年至 2015 年,各部委联动推出新措施为体育产业发展创新机制提供政策护航,各省市陆续出台适合本地的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政策和措施,推动了体育产业政从顶层设计到政策体系的形成。2015 年 4 月 25 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明确要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协商合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建设运营,发挥社会力量在融资、专业、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2015 年 5 月 5 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文化部、财政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等部门发布的《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立足群众需求,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文化需求为目标,不断创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模式,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与人民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并发布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目录》,“全民健身活动、公益性体育培训、健身指导、公益性青少年体育活动的组织与承办、公共体育设施的运营和管理、民办体育场馆设施、民办健身机构面向社会提供免费或低收费服务”等内容均已纳入该指导性目录。《通知》指出,到 2020 年,要在全国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体系,形成与人民群众精神文化和体育健身需求相符合的公共文化资源配置机制和供给机制,使社会力量参与和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日益丰富。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出台以来,无论是地方政府配套规划的落地还是主管部委的简政放权都在积极推动着国内体育产业的蓬勃发展。各省区市立足自身实际,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截至 2015 年 8 月 3 日,先后有甘肃、陕西、青海、河北、云南、江苏、重庆、浙江、四
川、广西、北京、安徽、上海、天津、宁夏等 15 个省(区、市)正式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对辖区内体育产业总规模、体育产业增加值提出明确目标,并就扩大体育服务业规模、培育体育企业、加强体育设施建设、建设体育产业基地、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融合发展等多项内容提出具体规划。
2016 年 6 月 27 日国家体育总局发布《体育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统筹“十三五”期间体育产业的各项工作,以期充分发挥体育产业在建设健康中国、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体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挖掘和释放消费潜力、增强经济增长新动能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十三五”时期,伴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深入、产业变革的不断发展及“健康中国”战略的逐步实施,我国体育需求将从低水平、单一化向多层次、多元化扩展,体育消费方式将从实物型消费向参与型和观赏型消费扩展,体育产业将从追
求规模向提高质量和竞争力扩展,体育产业必将迎来重大战略机遇。
(2)我国国民经济稳中向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
“十二五”期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我国政府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不断创新宏观调控思路与方式,深入推进结构性改革,扎实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努力促进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转型升级步伐加快,改革开放不断深化,民生事业持续进步,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实现了“十二五”圆满收官,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6 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 744127 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 6.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 63671 亿元,比上年增长 3.3%,第二产业增加值 296236 亿元,比上年增长 6.1%,第三产业增加值 384221 亿元,比上年增长 7.8%。第三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稳步提高,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稳定器”和“助推器”,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2016 年,单位 GDP 能耗下降 5%清洁能源比重上升,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升。国民经济发展已进入新常态,宏观经济环境向好。
2、行业发展
2011 年 2 月 15 日,国务院印发了《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 年)》,对“十二五”时期的全民健身
事业发展做出了全面部署,从而使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与每 5 年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持同步,协同推进。5 年的时间里,中国的全民健身事业经历了飞跃式发展,从体育行业的系统部署上升为国家战略,取得了长足进步。国务院新闻办就《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 年)》(以下简称《计划》)实施效果评估总体情况发布显示:“十二五”时期,全民健身运动广泛开展,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上升,截至 2014 年底,全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 33.9%,比 2007 年提高了 5.7 个百分点,超过《计划》中 32%的预定目标;城乡居民身体素质有所提高,根据 2014 年国民体质监测结果,我国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为 89.6%,比 2010 年提高 0.5 个百分点;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基本公共体育服务水平得到提升,体育场地设施有较大幅度增加,截至 2013 年底,全国体育场地数即达 169.46 万个,至 2015 年底,我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至少
达到 1.57 平方米,超额完成《计划》提出的“全国各类体育场地达到 120 万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
积达到 1.5 平方米”的目标;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基本形成;全民健身活动丰富多彩;全民健身指导
和志愿服务队伍不断壮大,截至 2014 年底,社会体育指导员已超过 170 万人,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
12 万人;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惠及城乡居民。
《体育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 年)明确要初步构建结构合理、布局均衡、功能完善、门类齐全的体育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各种经济成份竞相参与、共同兴办体育产业的发展格局。简单地说, “十三五”期间,要完成五项主要任务(优化市场环境、培育多元主体、提升产业能级、扩大社会供给、引导体育消费)、采取六项主要措施(深化体制改革、强化政策落地、加大财政金融支持、注重人才培养、加强行业管理、加强组织领导)、发展八大重点行业(竞赛表演业、健身休闲业、场馆服务业、体育中介业、体育培训业、体育传媒业、体育用品业、体育彩票业)、实现规划目标:到 2020 年,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 3 万亿元,产业增加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达 1.0%,体育服务业增加值占比超过 30%;涌现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和大批富有创新活力的中小企业、社会组织,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和知名品牌;建设 50 个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100 个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单位,100 个国家体育
产业示范项目;《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 年)》有效实施,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居民参加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增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 1.8 平方米,经常参加锻炼的人数达到
4.35 亿,体育消费额占人均居民可支配收入比例超过 2.5%。
北京奥运会、广州亚运会、深圳大运会等一系列世界顶级赛事的举办,我国部分城市新建了一批大型、高规格、高标准的专业体育场地。随着《全民健身纲要》及《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 年)》的深度推行,以及筹办 2022 年北京冬奥会、2022 年杭州亚运会等国际大型赛事带来的竞技体育热情,我国民众对运动健身的意识进一步增强,然而,目前民众开展健身活动可利用的场所主要集中在商业化健身场馆、公园等,可日常开放的多功能、综合性体育场馆市场供给严重不足。“十三五”规划到 2020 年人均体育场
地面积达到 1.8 平方米,国务院 46 号文件更将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作为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产
业基础,提出到 2025 年要实现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 2 平方米的目标,相比 2015 年底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1.57 平米,分别增长 14.65%、27.39%。由此可见未来十年内,我国体育设施建设仍将保持快速发展的态势。
在场馆设施投资及建设方面,我国体育场馆长期以来是以各级政府投资建设为主导,大部分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馆由政府兴建,这些场馆的建设与维护给政府增加了很大的财政负担。目前在一些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已经开始尝试大型体育场馆多元化投融资建设的模式,未来 BOT、PPP 等模式建设、运营管理的场馆越来越多。结合国内外体育场馆建设及体育产业发展成功经验,培育多元主体,引入专业团队,建设、运营中小型、低成本的多功能场馆设施将是未来体育场地建设的发展趋势。
3、周期波动
产业的生命周期,指产业从形成到退出一般要经历形成期(产业初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四个阶段。体育产业也不例外。体育作为一项产业,脱胎于 18 世纪英国的户外运动,百余年来,体育产业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得到了长足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美国现已成为世界上体育产业规模最大的国家,数据显示 2015 年美国体育产业总值占同期美国 GDP 比重达到 3%左右。
我国体育产业起步较晚,发展至今,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萌牙起步阶段(1978-1992年),这一阶段虽然还没有提出明确的体育产业概念,但已经出现了一些体育产业的业态,如体育用品制造业的发展及竞赛表演业的萌芽。第二阶段为探索发展阶段(1992-2010 年),这一阶段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阶段。我国体育事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体育产业也在不断探索中发展。1993 年国家体委制定了《关于培育体育市场、加快体育产业化进程的意见》,首次确立了体育要“面向市场,走向市场,以产业化为方向”的基本思路。2001 年北京成功取得第 29 届夏季奥运会主办权,为我国体育产业的发展带来了重大机遇。第三阶段为快速发展阶段(2010 年至今),北京奥运会后,民从参与体育的热情日渐高涨,奥运场馆等大型体育场馆的运营管理受到社会关注,社会力量参与体育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国家更加重视体育产业的发展,体育产业进入了由国家层面指导和引领的快速发展阶段。另一方面,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安装行业的发展主要取决于社会需求量的增减,而有效需求量则较大地受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在经济繁荣时期,体育赛事、表演活动增加,规模较大的赛事,尤其是世界级赛事的举行能够激发民众对体育健身的意识,从而提高社会对体育健身的重视程度。并且,经济的发展使民众可支配收入提高,享受型消费能力得到提升。在经济繁荣时期,社会对体育消费的意愿和能力同时增加;相反,在经济萧条时期,社会对体育消费的意愿和能力则逐渐衰退。近年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我国政府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稳增长、调结
构、惠民生、防风险,不断创新宏观调控思路与方式,推进结构性改革,努力促进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国民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2016 年国民生产总值同比上年增长 6.7%,国内宏观经济环境良好,居民收入进一步增长。经济发展为体育场地设施行业提供需求市场、资金支持等条件;体育产业的发展又可以带动相关产业共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体育产业发展迎来了成长期的黄金“十年”。
4、市场竞争
2014 年 10 月 20 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意见》中,
国务院制定了体育产业的发展目标:到 2025 年,中国体育产业的市场规模将达到 5 万亿元以上。
近几年,国家将体育产业的发展提升至国家战略层面。在北京奥运会、广州亚运会、大运会等一系列重大赛事举办之后,我国民众对健身的意识也逐步增强。筹办赛事中新建或改造的体育场馆主要用于专业竞技比赛和体育表演,其标准严格,建造成本高,难以实现均等化,且不适用于一般民众健身活动。由于我国的体育场馆多由政府投资,并且集中在大型的、专为体育赛事的专业体育场馆的建设上。此类场馆多位于市区,数量较少,不具备便利民众日常锻炼的功能。因此,大众通用型体育场地的建设仍然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小型和低成本场馆需求量的增加是未来体育场地设施行业的趋势。
目前,在我国有能力举办大型赛事的城市主要是大型城市,例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大型体育场馆也多集中在这些城市,中西部地区则较少,呈现出区域发展不xx的特点。其他健身运动场地,例如社区活动中心等,多数限于露天活动,设施较少,功能单一,无法满足民众日益增长的需求。
综上分析,我国大型场馆的建设需求将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及其他二线城市,同时小型多功能的体育场地的建设将是未来体育场地设施行业的发展趋势。
在体育场馆运营方面,我国专业体育场馆运营企业数量较少。目前体育场地收入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场馆自主经营收入、租赁收入等,主要的经营方式包括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管理、委托经营管理、企业化管理等模式,前三种经营方式都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而第四种处于探索阶段,少数社会投资兴建的体育场地是按此方式经营。
但随着对小型、低成本、能够满足民众日常健身活动的体育场地设施需求的增加,由社会投资并运营建设的体育场馆的数量也将随之增长。
5、未来发展趋势
我国体育产业已进入了由国家层面指导和引导的快速发展阶段。
2010 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制定了 6 项发展任务并配套 7 项政策措施,有力地引导和推动了体育产业的发展。2012 年国家体育总局印发《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产业的实施意见》,制定了 14 项吸引民间资本投资体育产业的政策措施,积极推动了体育产业的市场化、社会化。这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出台,有力促进了体育产业的快速发展。
特别是 2014 年 10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
46 号),从国家层面为体育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以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为出发点,将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明确指出“发展体育事业和产业是提高中华民族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的必然要求”。国务院 46 号文件的出台,成为我国体育产业发展的里程碑事件。各省市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 号)陆续出台了适合本地的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实施意见,提出了各自今后 10 年体育产业的发展目标以及相关的扶持政策。在国内经济转型升级、内需在经济增长中比重逐步上升的背景下,体育产业正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空间。
从宏观环境及行业状况来看,体育产业正处于朝阳上升阶段。体育产业包括体育竞赛表演、体育健身服务、体育用品销售、体育场馆运营、体育中介、体育传媒等主要业态,其核心产业是体育竞赛业和体育健身服务业,前者对应体育赛事,后者对应全民健身。无论竞技体育、全民健身,都离不开体育产品及体育场馆设施及服务。公司的主要业务体育产品销售、体育设施建设、体育场馆服务等可为体育产业核心业态发展提供强力支撑,市场需求度高,发展前景广阔。
6、重大事件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行业内校园“毒跑道”事件的爆发,造成教育系统对学校体育设施的环保安全持审慎态度,使塑胶跑道市场受到重大冲击,以致对于整个体育设施行业都造成了影响。虽然公司的主导产品预制橡胶跑道因其本身具有的优良品质及环保性能,并未受到该事件的不良影响,但有些地区的教育系统短期内采取了一刀切的方式,叫停了当地中小学操场工程施工,造成部分项目延期实施。
针对行业内出现的新情况,公司加大了对环保产品的宣传力度,并联合业内同行,倡导建立行业自律体系,消除“毒跑道”事件对行业造成的不良影响,更借此契机变不利为利好,推动高品质环保产品在广
大中小学校广泛应用。
(四)竞争优势分析
公司成立于 1995 年,成立时间长,业务增长平稳,从成立之初专注网球场铺设业务到目前集运动地面新材料研发、生产、销售及体育设施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场馆运营管理及专业服务于一体,积累了良好的信誉和较强的竞争实力。公司在 2005 年完成股份制改造,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管理机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及商标所有权,是北京市第一批认定的国家xx技术企业之一,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单位。
1、产品技术优势
公司通过创新研发,已形成西风®(ZEPHYR)预制橡胶运动地面、Play-Ace®(领秀)丙烯酸涂料、大梁®木结构、绿茵天地®麻塑复合材料看台座椅等四大自主品牌产品系列。西风®(ZEPHYR)和 Play-Ace®(领秀)两大品牌系列均为国内率先获得国际质量认证的运动面层产品。西风®(ZEPHYR)系列产品开发过程中,综合运用了纳米材料改性技术、橡胶接枝改性技术、超薄膜技术及橡胶充油技术;Play-Ace(领秀)系列产品运用纳米均匀分散技术及特殊配方工艺。公司对此两系列产品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中西风(ZEPHYR)系列产品使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新材料技术,被列入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国家火炬计划、北京市火炬计划、北京市xx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计划。公司产品的领先技术也成为公司在专业工程承包中的一大优势。
另外公司代理的 PLEXIPAVE(xxx)网球场专用面层系列、意大利 ARCHlegno 大梁木构件都属国际上技术先进、质量领先的高品质产品。
2、资质、经验优势
公司原拥有建设部颁发的体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在建设部新发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 号)取消体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后,公司于 2016 年新增申报了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建筑工程总承包两项资质。多年深耕体育场地建设市场,资历深厚。近十年来,
公司参与完成了一系列重大赛事的场馆建设,包括北京奥运会国家网球中心、国家体育场鸟巢热身场、国家训练局训练场、朝阳体育中心世界青年田径锦标赛体育场、第 16 届亚运会佛山世纪莲体育场、全国特奥
会福州体育中心、第 21 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网球中心、中国网球公开赛网球中心、河北正定国家乒乓球训练基地等。这一系列重要赛事场馆建设施工及赛事服务经验成为公司的另一大优势。
3、品牌优势
公司拥有 20 年的行业从业经验,通过参与一系列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及自主品牌产品开发成功,公司得到了多方的一致认可并获得了诸多荣誉。公司已取得的荣誉主要包括:ISO9001、ISO14001、 OHSAS18001 国际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实施单位、国家重点新产品单位、北京市火炬计划项目实施单位、2008 北京奥运会优秀服务商荣誉证书、全国城运会荣誉证书、世界大学生运动荣誉证书、中国田径协会场地建设类官方唯一供应商、企业贡献奖、金跑道奖、AAA 级信用等级证书、诚信长城杯企业荣誉证书、北京市信用企业、质量信得过单位认定证书、中国塑胶场地十大影响力品牌荣誉、中国民族跑道最具影响力第一品牌荣誉、北京市专利试点企业、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等。
对企业而言,品牌是企业综合实力的体现。公司推行从产品到服务的立体品牌战略,成功打造了“绿茵天地”的品牌,2010 年、2013 年、2016 年“绿茵天地”被认定为北京市著名商标,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2017 年 1 月公司获得了国家体育总局命名的“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单位”荣誉。未来公司将致力
于成为体育产品研发销售、体育设施工程建设、场馆运营管理的领先企业。
(五)持续经营评价 1、资产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净资产93,989,474.12 元,较上年增长1.48%,公司资产负债率49.42%,较上年减少 9.42%,资产负债结构更加合理。
2、利润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 76,636,708.10 元,比上年下降 40.70%,实现净利润 1,366,808.82 元,比上年下降 87.81%。公司经营业绩受“毒跑道”事件对整个校园体育设施行业的不良影响,导致大幅下降,但保持了基本正常和稳定的毛利水平。
体育产业是一项朝阳产业,随着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对体育产业的政策提振作用将逐步体现。虽然今年以来受到了特殊事件的不良影响,但公司抓住市场停滞的契机,继续投入人力物力进行产品研发和内部管理,公司未来在行业市场内仍具有较大的优势和发展空间。
3、经营布局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明确,且专业服务范围进一步扩大,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公司与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保证公司核心产品质量的稳定;公司后续储备产品及供方渠道充足且技术含量不断提高,为公司的持续经营和发展提供重要保障;公司的客户相对集中,主要是因为公司承揽的大型体育场地设施建设项目只有部分政府部门或具备较强实力的体育场地设施开发企业才能实施,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发展及经营市场的进一步拓展,单一客户对公司经营活动的影响会逐渐减弱。公司拥有自己的产品、服务和商业模式,拥有与当前生产经营紧密相关的要素及资源,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终止经营或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况,也未发生对持续经营能力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4、运营体系分析
公司业务、资产、人员、财务等完全独立,公司具有独立自主经营的能力;会计核算、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各项重大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管理层及核心技术团队稳定,新增专业管理人员、营销人员逐
步到位,公司和全体员工无违法、违规行为。
综上所述,基于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状况,公司在可预见的将来,有能力按照既定目标持续经营下去,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六)扶贫与社会责任
绿色制造、大众健康是公司的两大社会责任。
绿色制造方面,公司坚持自主研发并推广应用环保、无毒害的高技术产品,提高产品性能的同时,减少固体废弃物排放,保护环境;对运动场馆进行节能设计,提高运动舒适性,降低能源消耗等。
大众健康方面,公司致力于推广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固安市民活动中心场馆运营以来,公司坚持低收费或免费服务大众,为引导培育大众健身习惯,每周开办免费健康讲座、免费团体健身操、免费体质监测等。
在扶贫及救灾方面,公司为汶川、玉树地震灾区捐款并获得红十字奖章两枚。
(七)自愿披露
不适用
二、未来展望(自愿披露)
(一) 行业发展趋势
1、“全民健身”已上升为国家战略
2010 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22 号),这是国
家层面首次出台引导体育产业发展的重要政策性文件,为我国体育产业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2014 年 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 号),从国家层面为体育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以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为出发点,将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明确指出“发展体育事业和产业是提高中华民族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的必然要求”,要开拓创新、激发活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格局,积极扩大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体育产业成为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促进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全面发展,加快体育强国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到 2025 年我国要基本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门类齐全的体育产业体系,体育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市场机制不断完善,消费需求愈加旺盛,对其他产业带动作用明显提升,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 5 万亿元。体育产业要成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
2015 年初,xxxxx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全民健身、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第一次将体育产业提升至与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并列的高度,充分表明在国家层面进一步推动体育产业发展的积极态度和政策导向。
2、发展体育产业的顶层设计陆续出台
2014-2015 年,各部委联动推出新措施为体育产业发展创新机制提供政策护航,各省市依据国务院
《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 号)陆续出台适合本地的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政策、措施。
2015 年 4 月 25 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明确要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与社会资
本协商合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建设运营,发挥社会力量在融资、专业、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
2015 年 5 月 5 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文化部、财政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等部门发布的《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立足群众需求,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文化需求为目标,不断创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模式,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与人民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并发布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目录》,“全民健身活动、公益性体育培训、健身指导、公益性青少年体育活动的组织与承办、公共体育设施的运营和管理、民办体育场馆设施、民办健身机构面向社会提供免费或低收费服务”等内容均已纳入该指导性目录。《通知》指出,到 2020 年,要在全国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体系,形成与人民群众精神文化和体育健身需求相符合的公共文化资源配置机制和供给机制,使社会力量参与和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日益丰富。
2015 年以来,各省市也相继推出了大力发展本地体育产业的措施或办法。以北京为代表,2015 年发布了《北京市体育服务业发展规划(2015-2020 年)》、《北京市体育产业基地管理办法》、《北京市体育产业示范项目管理办法》等系列政策及实施办法。《北京市体育服务业发展规划(2015-2020 年)》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体育需求为宗旨,着力推进体育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打通社会资本进入渠道,突破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延伸体育服务市场半径,培育多元供给主体,塑造专业服务品牌,构建政府、社会、市场分工合作、互为支撑和补充的体育服务业发展新格局。《规划》明确了加快发展体育健身休闲服务业、体育竞赛表演业、体育场馆服务业、体育会展业、体育文化创意产业及体育中介服务业等六大业态的重点任务, 大力发展体育服务业。《规划》目标要实现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体育服务业增加值每年以 15%左右速度增长,到 2020 年总量由 70 亿元增加到 140 亿元,并重点建设 2 个国家级体育产业基地、4个国家级体育产业示范项目、6 个市级体育产业基地、15 个市级体育产业示范项目,要组建一批集团化、连锁化的大型体育服务企业,培育 2 至 3 家体育上市企业。2015 年 6 月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北京市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从深化体育体制改革、扩大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促进体育消费、推进京津冀体育协同发展四个方面明确了重点任务,助力北京市体育产业加快发展。《意见》指出,到 2025 年北京市要实现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 3000 亿元目标,并要培育和组建 3 至 5 家具有自主品
牌和国际知名度的体育领军型企业,在竞赛表演、休闲健身、体育传媒、场馆运营等领域,培育 5 至 10 家
体育骨干企业,组建一批集团化、连锁化的大型体育服务企业,并推动 3 至 5 家国内一流的知名体育企业上市。
2015 年 9 月发布实施的《国家体育产业统计分类》,将体育产业范围确定为:体育管理活动、体育竞赛表演活动、体育健身休闲活动、体育中介服务、体育培训与教育、体育传媒与信息服务、其他与体育相关服务、体育用品及相关产品制造、体育用品及相关产品销售、贸易代理与出租、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等十一大类,为推动体育产业发展,科学界定体育产业统计范围提供了依据,进一步彰显体育产业在国民经济序列中的重要性。
未来几年里都将是体育产业政策细化及落实阶段。随着《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
意见》(国务院 46 号文)正式将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体育产业必将成为中国社会转型、经济转轨以及百姓生活方式转变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公司发展战略
绿茵天地将以造就“创新研发、专业服务、品牌经营”三位一体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体育产业集团为
目标,与社会各方精诚合作,有机整合各类优质资源,进一步在管理模式、技术创新、资本运作等方面全面提升,重点打造三大核心业务板块,推动体育业态协同发展,从质和量两方面壮大企业实力,打造体育功能与规模效益示范区:
1、做大做强体育用品制造销售业
在保持产品市场稳定发展的同时,重点加大预制型环保橡胶跑道及配套产品的功能性开发及延伸应用研究,开发适合广大中小学校运动场使用的经济、环保型运动地面产品,完善、延伸产品链,从产品成本上,形成高、中、低档产品系列,为竞技体育、全民健身、学校体育提供高品质的环保产品,推动环保新材料在各领域的广泛应用。
2、创新发展体育场馆服务业
引入资本运作,以 BT、PPP 模式参与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创新体育服务模式,扩大体育场馆、大众健身等领域的专业服务范围。未来两、三年内,充分发挥北京的地域优势,在具备条件的城市公园、社区投资建设、运营中小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或者将废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改造为健身活动中心,为民众提供便捷的健身设施,引导、创造健身消费需求。
3、建立体育休闲健身服务业连锁经营模式
通过投资建设或合作加盟等方式,建立以游泳、球类等为主营项目的大众健身连锁经营模式,制定规范、统一管理,通过品牌输出、管理输出,形成品牌连锁经营规模,扩大体育竞技与休闲健身服务业的市场规模。
(三)经营计划或目标
未来两三年里,公司的发展规划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在产业链布局方面,公司将以现有主营业务为基础,进一步升级经营模式,着力开拓体育场馆运营业务及产品研发,向产业链下游延伸,以丰富产品和服务品种,增加利润增长点,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公司还将继续加大对预制型环保橡胶跑道系列产品的功能性开发及延伸应用研究,开发适合广大中小学校运动场使用的经济、环保型运动地面产品,推动环保新材料在各领域的广泛应用。
②在市场开拓方面,公司将开展品牌运营,建立以游泳、球类等为主营项目的大众健身会所连锁经营模式,扩大体育竞技与休闲健身业的市场规模。在维护现有大客户资源的基础上,借助公司产品的技术优势、丰富的施工经验,维持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在保持产品技术领先地位的同时,进一步开发新产品,加快产品更新换代和性能的提升,以降低生产成本,实现产品差异化竞争。
③在销售模式方面,公司将维系现有国内销售模式并扩大合作,同时提高国际影响力;公司将加强对现有国际客户的联系,并且更积极主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增加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曝光度,让公司产品有更多机会与国际同类领先产品在相同平台竞争,以提高公司国际知名度。
④在团队建设方面,公司将加强员工内外部培训体系建设、完善员工绩效考核及激励制度,以稳定现有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另一方面,公司将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体育场馆运营及管理人才是公司人力资源规划的重点。
注:上述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在此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且应当理解经营
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四)不确定性因素
详见本报告《重大风险提示》章节内容,以了解因此可能对公司未来战略发展和经营目标产生的影响,
注意投资风险。
三、风险因素
(一)持续到本年度的风险因素 1、经济周期波动风险
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安装行业的发展主要取决于社会需求量的增减,而有效需求量则较大地受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在经济繁荣时期,体育赛事、表演活动增加,规模较大的赛事,尤其是世界级赛事的举行能够激发民众对体育健身的意识,从而提高社会对体育健身的重视程度。并且,经济的发展使民众可支配收入提高,享受型消费能力得到提升。在经济繁荣时期,社会对体育消费的意愿和能力同时增加;相反,在经济萧条时期,社会对体育消费的意愿和能力则逐渐衰退。
应对措施:公司在巩固现有优势业务的同时,积极开拓新的场馆运营业务,并与北京市体育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动全民健身业务发展,以进一步降低经济周期波动风险。
2、经营区域性风险
近数十年,东部沿海地区体育场馆的建设量远远大于中部与西部地区,大型、高标准、高规格的体育场馆基本集中在东部沿海城市。此种需求的地区差异性,主要是受到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例如东部经济发展水平高,居民对体育健身的意识更高,对体育场地的需求和经济承担能力也更强,使得诸多重大赛事多在东部城市举办。此外,建筑安装行业具有区域性的特点,行业内信息获取渠道较为匮乏,外地企业较难获得项目信息;并且规模较大的体育场地设施产品销售与建设企业经过多年经营,通常在所在区域具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需求方出于对后期保养、修缮等售后服务便利性的考虑也更倾向于选择当地的企业。
应对措施:公司已建立起自有的产品营销网络,完善了北京区域之外的市场布局,以进一步提高公司影响力及对市场的快速反应能力,增强公司竞争优势。
3、应收账款比例控制风险
由于公司所处行业的收付款特点,普遍存在应收账款较高的情况,虽然公司一直坚持选择信用优良的客户合作,且不断加强客户信用管理,但如应收账款不能控制在较低的合理比例内,在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不佳时,客户财务状况有可能恶化,未来回收难度加大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足,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已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工作,建立客户信用档案,根据不同的信用情况,采取不同的收账政策;严格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坏账准备金制度,以规范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通过措施执行,至2016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面价值42,404,835.26元,占比总资产比例已降至22.82%。
4、主要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运动地面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与体育设施、健身场馆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及服务。目前公司的经营区域主要集中在华北地区,市场相对集中。报告期公司对前5 名客户的营业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4.25%,公司的客户集中度在一定时期内相对较高,这主要是因为公司承揽的大型体育场地设施建设项目只有部分政府部门或具备较强实力的体育场地设施开发企业才能实施,故导致公司的客户相对集中。
应对措施: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发展及经营市场的进一步拓展,单一客户对公司经营活动的影响会逐渐减弱。
5、质量控制和管理风险
体育场地建设工程的质量是工程建设的灵魂,对成本与质量的合理把控,是控制投资、缩短工期、提高效益、保护环境、节能降耗的关键环节,是把先进的技术创新成果工程化、产业化的桥梁。如果因为质量问题导致建筑工程事故或隐患,导致工程成本增加或期后质量保证金无法如期收回,就会影响本公司的效益和声誉,给公司业务拓展和品牌建设带来不利的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不断加大对体育场地建设工程设计过程、进度及总体质量的控制力度,完善公司项目管理的组织与制度建设,明确管理责任并建立科学的培训制度,使项目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6、专业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体育产品研发销售及体育设施建设、体育场馆运营业务的发展与公司所拥有的专业人才数量及素质紧密相关。目前公司已拥有一支素质高、能力强的人才队伍,并为员工提供了多元化、个性化的个人发展路径,建立了良好的人才稳定机制和发展平台,努力实现企业和员工共同成长。但若核心技术人员或优秀管理人才大规模流失,将给公司的经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不断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秉持严格审慎的态度,积极拓展人才引进渠道,重视员工的内部挖潜,以开放的姿态,广纳人才。
7、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王深,实际控制人为王深、赵利辉,二者系夫妻关系,王深现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xxx担任公司董事,二者分别直接持有公司65%、10%的股份,并通过华深时代、华深控股间接持有公司25%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100%的股份。2015 年7 月1 日,上述双方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表决中采取一致行动,二者股份合计能够绝对控制企业。若公司控股股东利用其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人事、财务等进行不当控制,可能会给公司经营和其他权益股东带来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已建立了比较科学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且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随着公司不断发展壮大,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体系的调整与优化。
8、税收优惠变动风险
公司为经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认证的xx技术企业,于 2014 年10 月30 日取得xx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411002541),公司所得税三年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xx技术企业满3 年后需重新认定,虽然公司不能通过xx技术企业认定的风险较小,但若公司未来不能被继续认定为xx技术企业或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公司将不再享受相关税收优惠,需按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新产品开发进度,培养研发人才,同时严格控制成本,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进而提高公司的销售额和销售利润,降低税收优惠对公司损益的影响。
(二) 报告期内新增的风险因素
报告期内无新增风险。
四、董事会对审计报告的说明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说明: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 | 否 |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董事会就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不适用 |
(二)关键事项审计说明:
无
一、重要事项索引
事项 | 是或否 | 索引 |
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否 | - |
是否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 是 | 第五节二(一) |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 资产的情况 | 否 | - |
是否存在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 是 | 第五节二(二) |
是否存在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 | 是 | 第五节二(三) |
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或者 本年度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 是 | 第五节二(四) |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事项 | 否 | - |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 是 | 第五节二(五) |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 是 | 第五节二(六) |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 否 | - |
是否存在自愿披露的重要事项 | 否 | - |
二、重要事项详情
(一)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 单位:元
担保对象 | 担保金额 | 担保期限 | 担保类型 | 责任类型 | 是否履行必 要决策程序 | 是否关 联担保 |
北京中小企业信用 再担保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2015.05.12-2016.05.15 | 保证 | 一般 | 是 | 否 |
北京中小企业信用 再担保有限公司 | 90,000,000.00 | 2016.05.05-2017.05.05 | 保证 | 一般 | 是 | 否 |
总计 | 160,000,000.00 | - | - | - | - | - |
注:担保类型为保证、抵押、质押。
对外担保分类汇总: 单位:元
项目汇总 | 余额 |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包括公司、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不含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 | 90,000,000.00 |
公司及子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 0.00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 | 0.00 |
公司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不含本数)部分的金额 | 43,005,262.94 |
清偿情况:
2015年5月,北京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向北京银行贷款9,000.00万元提供保证担保,公司就此保证担保向北京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其中2,000.00万元于2015年9月偿还,
截止2015 年度末担保余额为7,000.00万元。本报告期内,公司于2016年3月偿还3,000.00万元,5月偿还
4,000.00万元,前述担保事项已履行完毕。
2016 年4月5日公司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9,000.00万元,并委托北京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为该综合授信贷款提供保证担,公司用名下房产、知识产权、应收帐款向北京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用于反担保的资产中,报告期末房产的账面价值为16,897,248.90 元,知识产权的账面价值为
0 元,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为42,058,016.70元,以上资产的累计账面价值为58,955,265.60 元。
2016年5月3日公司与北京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约定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9000.00万元,2016
年5月9日公司与北京银行签订《借款合同》,2016年5月30日从北京银行提款人民币4000.00万元。报告期内,合同正常履行,担保事项正常履行中。
(二)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 ||
具体事项类型 | 预计金额 | 发生金额 |
1.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 8,000,000.00 | 1,500,000.00 |
2.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委托,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 - | - |
3.投资(含共同投资、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 - | - |
4.财务资助(挂牌公司接受的) | - | - |
5.公司章程中约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 | - | - |
6.其他 | 90,000,000.00 | 90,000,000.00 |
总计 | 98,000,000.00 | 91,500,000.00 |
注:
2016年3月5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2016年3月7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了《关于预计201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6-009),预计201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两项:即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个人名下房产抵押、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绿茵天地运动场地材料有限公司用名下商标所有权质押为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9,000.00万元贷款提供反担保;②公司委托子公司北京宇通天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开发新产品预计以购买成品支付材料费方式发生额不超过800.00 万元。2016 年4 月5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的议案》并于2016年4月6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了《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6-020),同意公司向北京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9,000.00万元,并委托北京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为该综合授信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2016年5月,公司与北京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签订委托保证合同,委托北京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9,000.00万元综合授信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公司用名下的房产、知识产权、应收帐款向北京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公司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深及夫人xxx为本公司申请的该项贷款承担个人连带责任,并与北京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签订抵押反担保合同,用个人名下房产向北京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因公司名下资产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深及夫人xxx名下房产抵押已足值,无需再用全资子公司北京绿茵天地运动场地
材料有限公司用商标专用权提供反担保。
2016年4月,公司与北京宇通天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开发协议》,委托开发功能型胶粘剂及跑道新产品,报告期末,经济型跑道产品样品的理化性能已通过第三方机构检测,现已进入成品试用阶段;功能型胶粘剂已完成配方研究,进入实验测试阶段。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支付宇通天地委托开发费用1,500,000.00元。
(三)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 | |||
关联方 | 交易内容 | 交易金额 | 是否履行必要决策程序 |
华深控股有限公司 | 公司将持有的北京中强典当行有限公司 41%股权转 让给华深控股 | 5,617,902.00 | 是 |
总计 | - | 5,617,902.00 | - |
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向华深控股转让中强典当行股权
公司将持有的北京中强典当行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华深控股是为了严格遵守《典当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监管要求,避免政策风险并履行承诺而实施并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
为集中优势资源充分发展主营业务,公司在挂牌前已决定将持有的中强典当行全部股权转让给华深控股,并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第三(一)、(六)中披露了该承诺事项。《典当管理办法》及《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对典当行股东资格及股权变更有非常严格的要求,特别是对于对外转让 50%以上的股份或控股股东转让全部出资额等重大变更事项实行严格审核。本公司是中强典当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 51%,基于以上严格规定,对外转让只能分两步实施。2016 年 5 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关于金融类企业挂牌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6]36 号)规定,持有其它具有金融属性企业的股权比例 20%以上(含)或为第一大股东的已挂牌企业,不得采用做市转让方式。
为遵守股转系统及典当行业的监管规定,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将北京中强典当行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华深控股有限公司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决议,并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xxx.xxxx.xxx.xx)发布了《绿茵天地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6-053)、《绿茵天地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54)及《绿茵天地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 2016-055)。2016 年 11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将北京中强典当行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华深控股有限公司的议案》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xxx.xxxx.xxx.xx)发布了《绿茵天地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6-056)。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公司委托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xx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6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对中强典当净资产的评估值为依据,按转让的股权比例
所对应的净资产额确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 5,617,902.00 元,定价公允。
中强典当行于 2017 年 1 月 20 日收到《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中强典当行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的批复》(京商务交字[2017]27 号)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6 日公司已收到华深控股支付的股权转让对价 5,617,902.00 元。本次股权转让所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 6.85%,未达到资产总额的 50%以上;所出售的净资产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总额的 14.92%,未达到
净资产总额的 50%以上,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对中强典当行的持股比例由 51%变更为 10%,公司对中强典当的股权关系由控股变更为参股。自本次变更手续全部完成且办理典当行工商变更登记后,中强典当的财务会计报表不再列入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合并范围。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中强典当的股权比例降为 10%,公司对中强典
当不再形成控制,转让后延续采用成本法核算,不涉及追溯调整。
(四)经股东大会审议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或者本年度发生的企业合并事
项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将北京中强典当行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华深控股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集中优势资源充分发展主营业务,公司在挂牌前已决定将持有的中强典当行全部股权转让给华深控股,并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第一节第三(一)、(六)中披露了该承诺事项。
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将北京中强典当行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华深控股有限公司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决议,并在全国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xxx.xxxx.xxx.xx)发布了《绿茵天地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6-053)、《绿茵天地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54)及《绿茵天地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
2016-055)。2016 年 11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将北京中强典当行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华深控股有限公司的议案》并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xxx.xxxx.xxx.xx)发布了
《绿茵天地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6-056)。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的股权变更方案需要获得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中强典当行于 2017 年 1 月 20 日收到《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中强典当行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京商务交字[2017]27 号)后,股东变更正式实施,中强典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9 日收到华深控股支付的股权转让对价 5,617,902.00 元。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对中强典当行的持股比例由 51%变更为 10%,公司对中强典当的股权关系由控股变更为参股。自本次变更手续全部完成且办理典当行工商变更登记后,中强典当的财务会计报表不再列入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合并范围。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中强典当的股权比例降为 10%,公司对中强典当不再形成控制,转让后延续采用成本法核算,不涉及追溯调整。
(五)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1、信息披露的承诺
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监事会及其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报告期内信息披露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2、避免占用公司资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在2015年6月23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王深、xxx同时出具承诺函,保证今后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避免直接或间接占用股份公司资源(资金)。若发生占用股份公司资源(资金)的情形,将向股份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2015年7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避免占用公司资源(资金)的承诺函》,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和相关制度执行。保证今后将尽可能减少与公司之间的直接或间接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依法签订协议,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确认2016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2项,偶发性关联交易2项,除此以外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发生直接或间接占用股份公司资源(资金)情况,均未发生与公司之间的直接或间接的关联交易。
3、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015年8月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本人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绿茵天地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股份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本人在作为股份公司股东期间本承诺持续有效并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均不存在与绿茵股份产生同业竞争的行为。 2015年8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绿茵天地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股份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它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且在担任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期间以及辞去上述职务六个月内,本承诺均为有效之承诺,且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发生与股份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及活动。 4、转让中强典当全部股权的承诺
为消除子公司中强典当政策风险对挂牌主体绿茵天地的影响,2015年8月15日,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王深已承诺自2016年4月起,分两次实施,转让所持中强典当的全部股权,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2011年,绿茵天地为了帮助体育同行部分小微企业盘活不动产、解决融资难题,同时延伸公司的服务范围及产业链,并经商务部、北京市商委批准,设立了中强典当行。中强典当自2011年11月25日开业以来,严格按照《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令2005年第8号)及《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商流通发 [2012]423号),合法合规经营,并接受商委、公安等部门的日常监管,从未发生过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历年年审均为A 类企业。
中强典当行注册资本1,500.00万元,规模小,开业运营以来并未达到预期经济效益。特别是近年来随
着银行降息、小贷公司政策放开,投资公司、担保公司、房产中介等都参与或发放小额贷款,形成了典当行激烈竞争态势,进一步压缩了典当行利润空间。在这种情况下,为集中优势资源充分发展主营业务,公司已决定转让持有的中强典当全部股权。
由于典当行属于特种行业,行业监管非常严格。特别是对典当企业股权变更提出了严格的管理要求。绿茵天地已计划自2016年4月起,分两次完成全部股权转让。已确定的受让股东华深控股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成立,至2016年4月经营满3年,符合受让绿茵天地股权成为典当行股东的条件。”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典当管理办法及北京市商务委的管理规定,在典当行年度审核结束后,开始办 理中强典当股东变更手续,2017 年 1 月 20 日公司收到《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中强典当行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京商务交字[2017]27 号),同意公司将持有的中强典当行 41%股份转让给华深控股。 2017 年 1 月 24 日中强典当办理完成工商股东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持有中强典当的股权由 51%变更为 10%股权。公司履行承诺完成了第一次股权转让。第二次股权转让将按照北京市商务委的要求待时
间间隔满足《典当管理办法》相应规定后进行。
(六)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资产 | 权利受限类 型 | 账面价值 | 占总资产的 比例 | 发生原因 |
房产 | 抵押 | 16,897,248.90 | 9.09% | 2016 年 5 月,北京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为绿茵股份向北京银行申请 9,000.00 万元综合授信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公司用名下的 6 套房产向北京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提 供抵押反担保。 |
知识产权 | 质押 | 0.00 | 0.00% | 2016 年 5 月,北京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为绿茵股份向北京银行申请 9,000.00 万元综合授信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公司用名下的知识产权向北京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提 供质押反担保。 |
应收帐款 | 质押 | 42,058,016.70 | 22.63% | 2016 年 5 月,北京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为绿茵股份向北京银行申请 9,000.00 万元综合授信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公司用应收帐款向北京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质押 反担保。 |
总计 | - | 58,955,265.60 | 31.72% | - |
注:权利受限类型为查封、扣押、冻结、抵押、质押。
一、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 期初 | 本期变动 | 期末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无限售股份总数 | 16,279,792 | 27.08% | 13,524,750 | 29,804,542 | 35.42%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11,270,625 | 18.75% | 4,508,250 | 15,778,875 | 18.75% | |
董事、监事、高管 | 0 | 0.00% | 0 | 0 | 0.00% | |
核心员工 | 0 | 0.00% | 0 | 0 | 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有限售股份总数 | 43,830,208 | 72.92% | 10,519,250 | 54,349,458 | 64.58%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33,811,875 | 56.25% | 13,524,750 | 47,336,625 | 56.25% | |
董事、监事、高管 | 0 | 0.00% | 0 | 0 | 0.00% | |
核心员工 | 0 | 0.00% | 0 | 0 | 0.00% | |
总股本 | 60,110,000 | 100.00% | 24,044,000 | 84,154,000 | 100.00%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4 |
(二)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期初持股数 | 持股变动 | 期末持股数 | 期末持 股比例 | 期末持有限售 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无限 售股份数量 |
1 | 王深 | 39,071,500 | 15,628,600 | 54,700,100 | 65.00% | 41,025,075 | 13,675,025 |
2 | 北京华深时代文化发展有限 公司 | 15,027,500 | 1,511,000 | 16,538,500 | 19.65% | 7,012,833 | 9,525,667 |
3 | xxx | 6,011,000 | 2,404,400 | 8,415,400 | 10.00% | 6,311,550 | 2,103,850 |
4 | 华深控股有限 公司 | 0 | 4,500,000 | 4,500,000 | 5.35% | 0 | 4,500,000 |
合计 | 60,110,000 | 24,044,000 | 84,154,000 | 100.00% | 54,349,458 | 29,804,542 | |
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自然人股东王深、xxx系夫妻关系;法人股东华深时代、华深控股的股东为王深、xxx。除此外,公司各股东之间无其他关联关系。 关于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情况:公司自成立至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股权代持情形。 |
二、优先股股本基本情况 单位:股
项目 | 期初股份数量 | 数量变动 | 期末股份数量 |
计入权益的优先股 | 0 | 0 | 0 |
计入负债的优先股 | 0 | 0 | 0 |
优先股总股本 | 0 | 0 | 0 |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王深,报告期内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公司自然人股东王深目前直接持有公司 5470.01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65%;同时还通过华深时代间接持有公司 10.02%的股份,通过华深控股间接持有公司 3.75%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78.77%的股份,是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王深,男,董事长兼总经理,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1988 年至 1995 年 11 月任北京市市政房屋管理公司项目经理;1995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长期从事运动地面新材料应用及体育工艺开发,主导或参与多个科技项目,是公司 15项专利的发明人之一。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深、xxxxxx人,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公司自然人股东王深目前直接持有公司 5470.01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65%;同时还通过华深时代间接持有公司 10.02%的股份,通过华深控股间接持有公司 3.75%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78.77%的股份,是公司的第一大股东。自然人股东xxx目前直接持有公司 841.54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0%;同时还通过华深时代间接持有公司 9.63%的股份,通过华深控股间接持有公司 1.61%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21.23%的股份。王深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xxxxxx司董事,二人系夫妻关系,共同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2015 年 7 月 1 日,王深、xxx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书》,约定在处理有关公司经营发展且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需要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时均应采取一致行动。因此本公司控股股东为王深,王深、xxxxx为共同实际控制人。
王深,简历同上。
xxx,女,董事,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92 年至 1997年 2 月,任北京北小河污水处理厂化验员;1997 年 3 月至 2004 年 12 月,任北京绿茵天地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会计、董事;2005 年至今,任公司董事。
一、挂牌以来普通股股票发行情况 单位:元/股
不适用
二、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不适用
三、债券融资情况 单位:元
不适用
债券违约情况:
不适用
公开发行债券的披露特殊要求:
不适用
四、间接融资情况 单位:元
融资方式 | 融资方 | 融资金额 | 利息率 | 存续时间 | 是否违约 |
银行贷款 | 北京银行慧园支行 | 10,000,000.00 | 5.61% | 2015 年 5 月 12 日-2016 年 5 月 12 日 | 否 |
银行代款 | 北京银行慧园支行 | 30,000,000.00 | 5.61% | 2015 年 5 月 13 日-2016 年 5 月 13 日 | 否 |
银行贷款 | 北京银行慧园支行 | 30,000,000.00 | 5.61% | 2015 年 5 月 15 日-2016 年 5 月 15 日 | 否 |
银行贷款 | 北京银行慧园支行 | 40,000,000.00 | 4.57% | 2016 年 5 月 30 日-2017 年 5 月 29 日 | 否 |
合计 | - | 110,000,000.00 | - | - | - |
违约情况:
不适用
五、利润分配情况
(一)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股
股利分配日期 | 每 10 股派现数(含税) | 每 10 股送股数 | 每 10 股转增数 |
2016 年 4 月 29 日 | - | 4.00 | - |
合计 | - | 4.00 | - |
(二)利润分配预案 单位:元/股
项目 | 每 10 股派现数(含税) | 每 10 股送股数 | 每 10 股转增数 |
年度分配预案 | - | - | - |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任期 | 是否在公司领取薪酬 |
王深 | 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46 | 大专 | 2014 年 4 月至 2017 年 4 月 | 是 |
xxx | 董事 | 女 | 44 | 大专 | 2014 年 4 月至 2017 年 4 月 | 否 |
辜新奇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女 | 47 | 本科 | 2014 年 4 月至 2017 年 4 月 | 是 |
齐学工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48 | 本科 | 2014 年 6 月至 2017 年 4 月 | 是 |
xxx | xx | x | 43 | 本科 | 2016 年 9 月至 2017 年 4 月 | 是 |
xx | x事会主席 | 女 | 44 | 本科 | 2015 年 6 月至 2017 年 4 月 | 是 |
xxx | x事 | 男 | 44 | 大专 | 2015 年 6 月至 2017 年 4 月 | 是 |
xxx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44 | 本科 | 2015 年 6 月至 2017 年 4 月 | 是 |
xx | 财务总监 | 男 | 39 | 本科 | 2016 年 4 月至 2017 年 4 月 | 是 |
xx | x总经理 | 男 | 40 | 本科 | 2016 年 4 月至 2017 年 4 月 | 是 |
董事会人数: | 5 | |||||
监事会人数: | 3 | |||||
高级管理人员人数: | 5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间关系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间关系:
王深与xxxxx妻关系,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间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
关系。
(二)持股情况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普通股 股数 | 数量变动 | 期末持普通股 股数 | 期末普通股持 股比例 | 期末持有股票期 权数量 |
王深 | 董事长、总经理 | 39,071,500 | 15,628,600 | 54,700,100 | 65.00% | 0 |
xxx | xx | 0,011,000 | 2,404,400 | 8,415,400 | 10.00% | 0 |
合计 | - | 45,082,500 | 18,033,000 | 63,115,500 | 75.00% | 0 |
(三)变动情况
信息统计 | 董事长是否发生变动 | 否 | ||
总经理是否发生变动 | 否 | |||
董事会秘书是否发生变动 | 否 | |||
财务总监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
姓名 | 期初职务 | 变动类型(新任、换届、离任) | 期末职务 | 简要变动原因 |
xxx | xxx责人 | 离任 | 财务经理 | 内部工作调整 |
xx | x务经理 | 新任 | 财务总监 | 内部工作调整 |
王浪 | 副总经理 | 离任 | 无 | 个人原因辞职 |
xx | x工 | 新任 | 副总经理 | 原副总经理个人原因辞职 |
xx | x事 | 离任 | 项目经理 | 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 |
xxx | 副总 | 新任 | 董事 | 新任董事补充原董事个人原因辞 职造成的董事会成员缺额 |
x年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要职业经历:
xx:财务总监,男,1978 年 3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9 年 7
月至 2000 年 7 月,任北京乳胶厂会计;2000 年 8 月至 2002 年 7 月,任北京国安电气总公司主管会计;2002
年 8 月至 2005 年 6 月,任北京机电院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主管会计;2005 年 7 月至 2010 年 5 月,任北京
银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0 年 6 月至 2013 年 2 月,任廊坊中冶寰泰生态城投资有限公司财务
经理;2013 年 3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沿海地产集团北京兴港房地产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2015 年 9 月加入绿茵天地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任职财务经理,现任财务总监。
xx:副总经理,男,1976 年 10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9 年 7 月至 2015 年 10 月,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历任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2016 年 2 月,加入绿茵天地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总工程师,现任副总经理。
xxx,董事,男,1973 年 11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9 年 9 月至 2005 年 12 月,深圳
领先康体实业有限公司业务经理;2006 年 1 月至 2007 年 11 月,意大利盟多地板(中国)有限公司业务经
理;2007 年 12 月至 2008 年 12 月与广州爱奇实业有限公司合作任华北区域代表;2009 年 3 月至 2015 年
12 月,北京华丽伟业体育场馆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 年 1 月,加入绿茵天地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
二、员工情况
(一)在职员工(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 期初人数 | 期末人数 |
行政管理人员 | 9 | 28 |
生产人员 | 8 | 35 |
销售人员 | 36 | 33 |
技术人员 | 41 | 48 |
财务人员 | 10 | 10 |
员工总计 | 104 | 154 |
注:可以分类为:行政管理人员、生产人员、销售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等。
按教育程度分类 | 期初人数 | 期末人数 |
博士 | 0 | 0 |
硕士 | 3 | 1 |
本科 | 28 | 44 |
专科 | 44 | 38 |
专科以下 | 29 | 71 |
员工总计 | 104 | 154 |
人员变动、人才引进、培训、招聘、薪酬政策、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1、 人员变动与人才引进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在职员工总数154 人,较报告期初增加50人。其中,行政及管理人员增加19人,技术人员增加7人,生产(含施工人员)增加27人,销售人员减少3人。报告期内技术
及生产施工人员增加,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为了缓解建设部取消体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对项目投
标造成的冲击,公司申办了两项总承包叁级资质,招聘了一批专业技术人员及项目施工人员;另一方面,固安市民活动中心场馆运营步入良性发展,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服务人员增加,按生产人员统计。销售人员减少主要是控股子公司中强典当行受市场激烈竞争影响,业务量剧减,民品典当业务人员离职3人。
公司设立了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及岗位,专人专职负责人力资源规划、管理、招聘及专业人才引进,并与猎头公司、人才服务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机制,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公开招聘、猎头服务等渠道引进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基本满足了公司发展对人力资源的需求。报告期内人员变动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2、员工培训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培训体系及培训制度,并充分利用新媒体引导促进员工培训及主动学习意愿。从入职的岗位培训、到在职的继续教育,均由专人负责管理并督导执行,特殊岗位、关键岗位须经培训合格方可上岗,并按照行业管理的特殊要求,持证上岗。
3、员工薪酬政策
员工薪酬由基本薪资、绩效薪资两部分构成。基本薪资按月发放,满足员工基本生活所需;绩效薪资年底考核后发放,为员工有效履行岗位职责并创造良好工作绩效后所获得的奖励。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办理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无。
(二)核心员工以及核心技术人员
期初员工数量 | 期末员工数量 | 期末普通股持股数量 | |
核心员工 | - | - | - |
核心技术人员 | 4 | 4 | 0 |
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数量未发生变动,基本情况如下:
1、王深,男,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
1988 年至1995 年11 月任北京市市政房屋管理公司项目经理;1995 年1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长期从事运动地面新材料应用及体育工艺开发,主导或参与多个科技项目,是公司 15 项专利的发明人之一。
2、xx,男,194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教授。1968 年至2005 年首都师范大学教授、新材料研究所主任,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999 年至今任公司技术专家、顾问。
3、xxx,男,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1999年至2001 年7 月任北京市政总公司项目经理;2001 年8 月至今历任公司技术部经理、工程部经理。长期从事体育工艺设计开发,是2001 年第21 屇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网球中心、2008 年北京奥运会国家网球中心及 2010 年广州亚运会网球中心体育工艺主任设计师。
4、xx:男,1976 年 10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1999 年 7 月至 2015 年 10 月,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历任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2016 年 2 月,加入绿茵天地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总工程师,2016 年 4 月起任副总经理。工作期间于 2006 年、2007 年分别在《建筑科技情报》、《建筑技术》上发表论文《顶板模板早拆体系在工程中的应用》。
报告期内,原负责工程管理的核心技术人员王浪个人原因离职,xxx任并成为公司负责工程管理的核心技术人员。该项变动未对公司工程技术管理造成负面影响。
事项 | 是或否 |
年度内是否建立新的公司治理制度 | 是 |
董事会是否设置专业委员会 | 否 |
董事会是否设置独立董事 | 否 |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 否 |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 否 |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 否 |
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及其他重大内部管理制度本年是否发现重大缺陷 | 否 |
是否建立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 是 |
一、公司治理
(一)制度与评估
1、公司治理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制定的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并新增建立了《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管理层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财务决策均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的控制程序和规则进行。截至报告期末,上述机构和人员依法运作,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公司现有的治理机制能够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保护公司股东的各项权利。同时,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能够预防公司运营过程中的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实现经营目标。公司已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随着公司经营需求的进一步扩大,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将不断调整与优化,以满足公司不断发展的要求。
2、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的评估意见
股份公司设立以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具体规定,并在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通过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等长效机制,在各项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审批权限和召集、表决程序,明确规定了关联方回避制度及相关决策未能有效执行的救济措施,规范实施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购买、销售等经营环节产生的关联交易行为,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可以有效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证股东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公司治理结构合理,治理机制运行有效。在主办券商等中介机构的督导下,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更加严格执行相关制度,使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能够更好的行使权力。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评估认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能够给所有股东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保障。公司现有治理机制注重保护股东权益,并保证股东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随着公司未来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仍将不断完善现有的公司治理机制,以保证公司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民主科学,保证为所有股
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及平等的权利。
3、公司重大决策是否履行规定程序的评估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高管、董事等人事变动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均严格按照《公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程序,履行了重大决策规定程序。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董事、监事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截至报告期末,三会依法运作,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和重大缺陷,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以来,各项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对于加强管理、规范运行、提高经济效益以及公司的长远发展发挥了积极有效
的作用。
4、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章程共修改了 4 次。
第一次修改:2016年1月5日,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xxx.xxxx.xxx.xx)上刊登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01)和《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16-003)。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公司于2016年1月28日取得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101778911N。
第二次修改:2016年6月10日,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因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注册资本由6011万元变更为8415.4万元,章程第五条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415.4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8,415.4万元”,章程第十八条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8,415.4万股,均为普通股”。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第三次修改:2016年10月8日,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xxx.xxxx.xxx.xx)上刊登的《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50)和《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16-048)。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第四次修改:2016年12月28日,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第五十三条、第七十七条第(五)款、第一百零四条第(十)款、第一百四十二条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xxx.xxxx.xxx.xx)上刊登的《2016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64)和《章程修正案公告》(公告编号2016-061)。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二)三会运作情况
1、三会召开情况
会议类型 | 报告期内会议 召开的次数 | 经审议的重大事项(简要描述) |
董事会 | 11 | 1、2016 年 2 月 1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16 年度 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提请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2016 年 3 月 14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总经理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审计报告、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情况的专项说明及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制订公司《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管理层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审议通过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的议案,提请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3、2016 年 4 月 6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免去xxxxxx责人职务,聘任朱成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xxx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 4、2016 年 4 月 27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注销北京绿茵天地 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的议案,提请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5、2016 年 5 月 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出售、购买固定资 产的议案,同意置换购置奥迪同品牌公务轿车 1 辆; 6、2016 年 5 月 26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公司章程》,提请召 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7、 2016 年 7 月 1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8、2016 年 8 月 16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选举xxx为第四届董事会 董事,提请召开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9、2016 年 9 月 23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变更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 程,提请召开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10、2016 年 10 月 17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北京中强 典当行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华深控股有限公司的议案,提请召开 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11、2016 年 12 月 13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年度审计机构 ,修订《公司章程 》,提请召开 2016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
监事会 | 3 | 1、2016 年 2 月 19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1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16 年 3 月 14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年度审计报告、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的议案; 3、2016 年 7 月 19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
股东大会 | 9 | 1、2016 年 1 月 5 日,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年度审计机构,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2、2016 年 3 月 5 日,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01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 3、2016 年 4 月 5 日,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年度审计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2016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的议案,此外,审议通过了《管理层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4、2016 年 5 月 12 日,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注销北京绿茵天地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5、2016 年 6 月 10 日,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公司章程》; 6、2016 年 9 月 1 日,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xxx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7、2016 年 10 月 8 日,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变更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 8、2016 年 11 月 1 日,2016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北京中强典当行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给华深控股有限公司的议案; 9、2016 年 12 月 28 日,2016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年度审计机构,修订《公司章程》。 |
2、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意见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议案审议、通知时间、召开程序、授权委托、表决、决议等运作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截至报告期末,三会依法运作,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和重大缺陷,董监高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确保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能够充分行使其权利。
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成员5 人,董事会的人数及结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够依法召集、召开会议,并就重大事项形成一致决议。公司全体董事能够按照《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要求,依法行使职权,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保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监事会:公司监事会成员3人,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选举产生监事会,监事会的人数及结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能够依法召集、召开监事会,并形成有效决议。公司监事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诚信、勤勉、尽责地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今后公司将继续强化三会在
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为公司科学民主决策重大事项提供保障。
(三)公司治理改进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制定的
《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规范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议案审议、通知时间、授权委托、表决、决议等运作程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注重对公司董事、监事、管理层人员在公司治理方面的培训,按时出席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就重大事项形成一致决议,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建立了《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管理层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使公司董事、监事、管理层人员勤勉尽责的履行其义务,全面推行制度化管理,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
公司三会成员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任职要求,能够按照《公司章程》、三会规则等治理制度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为公司科学民主
决策重大事项提供保障,并且为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奠定基础。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制订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董事会秘书专职负责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xxx.xxxx.xxx.xx)及时充分进行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权益。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建立了通过电话、电
子邮件等与投资者互动交流的有效途径,确保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畅通的沟通渠道。
(五)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本年度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不适用
二、内部控制
(一)监事会就年度内监督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二)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独立经营和运作。
1、资产独立
公司系绿茵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各股东出资全部到位,出资情况也经北京京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京诚会验字[2005]第7011 号《验资报告》和北京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天职业字[2015]11725 号《专项复核报告》验证。公司所拥有的资产产权清晰,资产界定明确,并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公司合法拥有与主营业务有关的资产,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销售体系及相关设施,公司投入资产的权属已经变
更至股份公司名下。公司资产产权不存在法律纠纷,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占用的情形。
2、人员独立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产生,不存在股东指派或干预高管人员任免的情形。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秘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之外的任何职务且未领取薪酬;公司财务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公司建立了员工聘用、考评等劳动用工制度和工资管理制度,与所有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完全独立。公司劳动、人事、工资管理均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分离。
3、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设一名财务负责人并配备了专业的财务人员,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了独立、完整、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建立健全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机制,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公司在北京银行北苑路支行开立了独立的基本存款账户,账号为 01091081800120105008065,公司不存在与任何其他单位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进行了税务登记,持有京税证字110105101778911 号《税务登记证》,2016年1月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换发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101778911N。公司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纳税的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资金被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况。
4、机构独立
公司的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独立于控股股东,拥有适应生产经营的组织机构,并独立于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的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并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之下设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为适应自身发展需要和市场竞争要求,公司建立了相应的职能机构和较为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该等部门依据《公司章程》和规章制度行使职权,独立运作,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分离,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方直接干预公司机构设置的情形。
5、业务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业务体系,生产经营所需的技术为公司合法、独立拥有,不存在产权争议,公司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主要依赖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因此,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独立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具备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能够自主运作以及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对外不存在严重依赖性,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三)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1、会计核算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的规定,从公司自身情况出发,制定了会计核算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独立核算,保证公司正常开展会计核算工作。
2、财务管理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及各项内控制度,做到有序工作、严格管理,并不断完善公司财务管理体系。
3、风险控制体系
公司围绕企业风险控制制度,在有效分析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营风险、法律风险等的前提下,采取事前防范、事中控制等措施,从企业规范的角度不断完善风险控制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上述管理制度存在重大缺陷。
(四)年度报告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相关情况
2016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制定了《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等情况。公司信息披露责任人及公司管理层严格
遵守《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一、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 是 |
审计意见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编号 | 天职业字[2017]6485 号 |
审计机构名称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机构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外文文化创意园 12 号楼 |
审计报告日期 | 2017 年 3 月 9 日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xx、xx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 | 3 |
审计报告正文: 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17]6485 号 绿茵天地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绿茵天地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茵天地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16 年度的利润表及合并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 |
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绿茵天地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合并财务状况、2016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及合并经营成果和合并现金流量。
中国·北京
二○一七年三月九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x x
中国注册会计师: x x
x、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一) | 5,418,634.27 | 8,072,642.20 |
结算备付金 | - | - | |
拆出资金 | -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应收票据 | - | - | |
应收账款 | 七、(二) | 42,404,835.26 | 49,074,671.53 |
预付款项 | 七、(三) | 3,584,387.18 | 1,630,884.02 |
应收保费 | - |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
应收利息 | 七、(四) | 195,115.12 | 97,738.94 |
应收股利 | - | - | |
其他应收款 | 七、(五) | 7,277,064.51 | 5,054,106.71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六) | 86,921,141.18 | 103,000,021.59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七) | 12,640,303.68 | 12,737,608.18 |
流动资产合计 | 158,441,481.20 | 179,667,673.17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八) | 120,558.56 | 132,475.26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固定资产 | 七、(九) | 21,609,388.00 | 20,827,911.21 |
在建工程 | 0.00 | 0.00 | |
工程物资 | - |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油气资产 | - | - | |
无形资产 | 七、(十) | 33,099.04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十一) | 4,302,136.22 | 1,743,731.5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十二) | 1,303,834.19 | 1,449,119.9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7,369,016.01 | 24,153,238.00 | |
资产总计 | 185,810,497.21 | 203,820,911.1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十三) | 40,000,000.00 | 70,00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 | |
拆入资金 | -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应付票据 | - | - | |
应付账款 | 七、(十四) | 34,904,849.60 | 28,720,132.17 |
预收款项 | 七、(十五) | 7,716,485.36 | 2,947,296.3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十六) | 833,063.20 | 376,082.82 |
应交税费 | 七、(十七) | 5,956,797.91 | 8,396,859.36 |
应付利息 | - | - | |
应付股利 | - | - | |
其他应付款 | 七、(十八) | 2,409,827.02 | 757,875.19 |
应付分保账款 | - |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91,821,023.09 | 111,198,245.87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0.00 | 0.00 | |
应付债券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永续债 | -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 |
专项应付款 | - | - | |
预计负债 | - | - | |
递延收益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 | |
负债合计 | 91,821,023.09 | 111,198,245.8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股本 | 七、(十九) | 84,154,000.00 | 60,11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x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二十) | 876,200.00 | 876,200.00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七、(二十一) | 149,882.00 | 149,882.00 |
盈余公积 | 七、(二十二) | 2,894,831.79 | 2,894,831.79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二十三) | -763,539.16 | 21,822,099.6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87,311,374.63 | 85,853,013.45 | |
少数股东权益 | 6,678,099.49 | 6,769,651.85 | |
所有者权益总计 | 93,989,474.12 | 92,622,665.3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85,810,497.21 | 203,820,911.17 |
法定代表人:王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xx x计机构负责人:xx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546,959.88 | 6,912,492.13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应收票据 | - | - | |
应收账款 | 十八、(一) | 42,058,016.70 | 48,827,572.50 |
预付款项 | 2,245,161.18 | 316,121.25 | |
应收利息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其他应收款 | 十八、(二) | 5,538,836.51 | 7,853,926.21 |
存货 | 84,909,967.44 | 100,992,560.80 |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2,699,463.68 | 1,148,646.18 | |
流动资产合计 | 138,998,405.39 | 166,051,319.07 |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八、(三) | 12,540,305.19 | 12,552,221.89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9,874,582.76 | 19,168,862.32 | |
在建工程 | - | - | |
工程物资 | - |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油气资产 | - | - | |
无形资产 | 33,099.04 | - | |
开发支出 | - | - | |
商誉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3,111,093.6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03,834.19 | 1,449,119.9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6,862,914.86 | 33,170,204.17 | |
资产总计 | 175,861,320.25 | 199,221,523.2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0,000,000.00 | 70,000,000.00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应付票据 | - | - | |
应付账款 | 34,775,397.30 | 28,562,507.17 | |
预收款项 | 2,552,058.52 | 1,030,025.01 | |
应付职工薪酬 | 549,995.85 | 278,464.08 | |
应交税费 | 5,887,562.44 | 8,371,465.45 | |
应付利息 | - | - | |
应付股利 | - | - | |
其他应付款 | 2,871,202.98 | 894,661.61 |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86,636,217.09 | 109,137,123.32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 - | |
应付债券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永续债 | -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 |
专项应付款 | - | - | |
预计负债 | - | - | |
递延收益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 | |
负债合计 | 86,636,217.09 | 109,137,123.32 |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84,154,000.00 | 60,11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永续债 | - | - | |
资本公积 | 876,200.00 | 876,200.00 | |
减:库存股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专项储备 | 149,882.00 | 149,882.00 | |
盈余公积 | 2,894,831.79 | 2,894,831.79 | |
未分配利润 | 1,150,189.37 | 26,053,486.13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89,225,103.16 | 90,084,399.9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75,861,320.25 | 199,221,523.24 |
(三)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x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76,636,708.10 | 129,235,941.89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二十四) | 76,636,708.10 | 129,235,941.89 |
利息收入 | - | - | |
已赚保费 | - |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 | |
二、营业总成本 | 85,397,086.94 | 114,638,135.07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二十四) | 56,493,783.17 | 96,040,188.89 |
利息支出 | - |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 | |
退保金 | - |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 | |
分保费用 | - | -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七、(二十五) | -1,500,992.00 | 1,397,219.52 |
销售费用 | 七、(二十六) | 4,892,328.68 | 1,130,790.88 |
管理费用 | 七、(二十七) | 23,989,754.50 | 16,278,443.01 |
财务费用 | 七、(二十八) | 2,725,784.35 | 5,178,637.74 |
资产减值损失 | 七、(二十九) | -1,203,571.76 | -5,387,144.97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三十) | -11,916.70 | 150,545.5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1,916.70 | -149,118.54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772,295.54 | 14,748,352.33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三十一) | 10,702,655.78 | 1,087.05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272,658.42 | - |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三十二) | 22,583.84 | 941,032.62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21,929.51 | 939,753.90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907,776.40 | 13,808,406.76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三十三) | 540,967.58 | 2,596,474.8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66,808.82 | 11,211,931.94 | |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458,361.18 | 11,886,235.07 | |
少数股东损益 | -91,552.36 | -674,303.13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 - | -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 - |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的变动 | - | - |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 -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 - | - |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 -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 -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损益 | - | -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 -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 | |
6.其他 | - | - | |
归属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366,808.82 | 11,211,931.94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458,361.18 | 11,886,235.07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91,552.36 | -674,303.13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2 | 0.20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2 | 0.20 |
法定代表人:王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xx x计机构负责人:xx
(四)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x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收入 | 十八、(四) | 67,615,991.66 | 125,925,848.55 |
减:营业成本 | 十八、(四) | 50,979,945.16 | 95,260,627.38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623,782.11 | 1,231,153.58 | |
销售费用 | 1,100,807.21 | 663,753.10 | |
管理费用 | 17,215,934.45 | 10,843,809.79 | |
财务费用 | 2,665,438.73 | 5,166,380.02 | |
资产减值损失 | -968,571.76 | -5,074,301.62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 |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八、(五) | -11,916.70 | -4,523,568.5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1,916.70 | -149,118.54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765,696.72 | 13,310,857.76 | |
加:营业外收入 | 1,083,104.70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272,658.42 | ||
减:营业外支出 | 22,330.42 | 941,032.62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21,676.09 | 939,753.9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04,922.44 | 12,369,825.14 | |
减:所得税费用 | 154,374.32 | 2,588,956.83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59,296.76 | 9,780,868.31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 - |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的变动 | - | - | |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 -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 - | - | |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 -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 -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损益 | - | -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 -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 | |
6.其他 | -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859,296.76 | 9,780,868.31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2 | 0.20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2 | 0.20 |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x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3,629,528.71 | 159,318,850.80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69,785.6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三十四) | 14,113,515.01 | 61,648,643.5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7,743,043.72 | 221,537,280.0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5,178,738.54 | 140,015,397.83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142,429.42 | 5,129,510.8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359,250.51 | 879,332.8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三十四) | 22,898,607.27 | 79,923,666.2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1,579,025.74 | 225,947,907.8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七、(三十五) | 36,164,017.98 | -4,410,627.76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 现金净额 | 311,000.00 | 10,650,255.49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5,225,55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1,000.00 | 15,875,805.4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现金 | 6,475,734.26 | 12,258,901.0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475,734.26 | 12,258,901.0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164,734.26 | 3,616,904.4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30,301,664.05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0,000,000.00 | 90,000,0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0,000,000.00 | 120,301,664.05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10,000,000.00 | 11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653,291.65 | 5,197,960.0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2,653,291.65 | 115,197,960.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653,291.65 | 5,103,704.0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七、(三十五) | -2,654,007.93 | 4,309,980.77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三十五) | 8,072,642.20 | 3,762,661.43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三十五) | 5,418,634.27 | 8,072,642.20 |
法定代表人:xx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xx会计机构负责人:xx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x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2,386,848.33 | 105,807,291.34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69,785.6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690,442.00 | 67,065,405.5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0,077,290.33 | 173,442,482.5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3,066,791.99 | 101,880,071.42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794,007.44 | 3,552,509.2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861,973.23 | 866,897.2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908,157.05 | 73,294,910.2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7,630,929.71 | 179,594,388.1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446,360.62 | -6,151,905.5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 现金净额 | 311,000.00 | 10,600,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5,225,550.00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1,000.00 | 15,825,55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现金 | 5,469,601.22 | 10,670,780.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469,601.22 | 10,670,780.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58,601.22 | 5,154,770.0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0,002,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0,000,000.00 | 90,000,0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0,000,000.00 | 120,002,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10,000,000.00 | 11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653,291.65 | 5,197,225.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2,653,291.65 | 115,197,225.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653,291.65 | 4,804,775.0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365,532.25 | 3,807,639.4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912,492.13 | 3,104,852.7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46,959.88 | 6,912,492.13 |
(七)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 x期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 股 | 其他综合 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 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x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0,110,000.00 | - | - | - | 876,200.00 | - | 149,882.00 | 2,894,831.79 | - | 21,822,099.66 | 6,769,651.85 | 92,622,665.3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0,110,000.00 | - | 876,200.00 | 149,882.00 | 2,894,831.79 | 21,822,099.66 | 6,769,651.85 | 92,622,665.3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号填列) | 24,044,000.00 | - | - | - | - | - | - | - | - | - | -22,585,638.82 | -91,552.36 | 1,366,808.82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1,458,361.18 | -91,552.36 | 1,366,808.82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 资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 入资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 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转 | 24,044,000.00 | - | - | - | - | - | - | - | - | - | -24,044,000.00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其他 | 24,044,000.00 | - | - | - | - | - | - | - | - | - | -24,044,000.00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本年期末余额 | 84,154,000.00 | - | 876,200.00 | 149,882.00 | 2,894,831.79 | -763,539.16 | 6,678,099.49 | 93,989,474.12 |
项目 | 上期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 股 | 其他综合 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 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x续 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0,110,000.00 | 850,017.83 | - | 1,916,744.96 | -19,086,048.58 | 8,724,415.86 | 52,515,130.0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0,110,000.00 | - | - | - | 850,017.83 | - | - | - | 1,916,744.96 | - | -19,086,048.58 | 8,724,415.86 | 52,515,130.07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 | 26,182.17 | - | - | 149,882.00 | 978,086.83 | - | 40,908,148.24 | -1,954,764.01 | 39,957,653.23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886,235.07 | -674,303.13 | 11,211,931.9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本 | - | - | - | - | 26,182.17 | - | - | - | - | - | 30,000,000.00 | -1,280,460.88 | 28,745,721.29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其他 | 26,182.17 | 30,000,000.00 | -1,280,460.88 | 28,745,721.29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 | 978,086.83 | - | -978,086.83 | -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978,086.83 | -978,086.83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149,882.00 | - | - | - | - | 149,882.00 |
1.本期提取 | 364,882.00 | 364,882.00 | |||||||||||
2.本期使用 | -215,000.00 | -215,000.00 | |||||||||||
(六)其他 | - | ||||||||||||
四、本年期末余额 | 60,110,000.00 | - | 876,200.00 | 149,882.00 | 2,894,831.79 | 21,822,099.66 | 6,769,651.85 | 92,622,665.30 |
法定代表人:xx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xx 会计机构负责人:xx
(八)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 x期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 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 | |||
优先股 | x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0,110,000.00 | 876,200.00 | - | - | 149,882.00 | 2,894,831.79 | 26,053,486.13 | 90,084,399.9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0,110,000.00 | - | - | - | 876,200.00 | - | - | 149,882.00 | 2,894,831.79 | 26,053,486.13 | 90,084,399.92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 24,044,000.00 | - | - | - | - | - | - | - | - | -24,903,296.76 | -859,296.76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 | - | - | - | - | -859,296.76 | -859,296.76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额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4,044,000.00 | - | - | - | - | - | - | - | - | -24,044,000.00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其他 | 24,044,000.00 | - | - | - | - | - | - | - | - | -24,044,000.00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本年期末余额 | 84,154,000.00 | - | - | - | 876,200.00 | - | - | 149,882.00 | 2,894,831.79 | 1,150,189.37 | 89,225,103.16 |
项目 | 上期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 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 | |||
优先股 | x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60,110,000.00 | 874,200.00 | 1,916,744.96 | -12,749,295.35 | 50,151,649.6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0,110,000.00 | - | - | - | 874,200.00 | - | - | - | 1,916,744.96 | -12,749,295.35 | 50,151,649.61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 - | - | - | - | 2,000.00 | - | - | 149,882.00 | 978,086.83 | 38,802,781.48 | 39,932,750.31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780,868.31 | 9,780,868.3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2,000.00 | - | - | - | - | 30,000,000.00 | 30,002,000.00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2,000.00 | 30,000,000.00 | 30,002,000.00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 | - | 978,086.83 | -978,086.83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978,086.83 | -978,086.83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149,882.00 | - | - | 149,882.00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 - | 364,882.00 | - | - | 364,882.00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 - | -215,000.00 | - | - | -215,000.00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本年期末余额 | 60,110,000.00 | - | - | - | 876,200.00 | - | - | 149,882.00 | 2,894,831.79 | 26,053,486.13 | 90,084,399.92 |
财务报表附注
绿茵天地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绿茵天地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1995 年 12 月 5 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取得 91110105101778911N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 168 号中安盛业大厦 1008 室;法定代表人:王深;注册资本 8415.40 万元;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公司历史沿革
x公司于 1995 年 12 月 5 日,由xx、xxx、xxx共同出资 200 万元设立,成立时企
业名称为:北京绿茵天地体育发展中心。成立时的股东及出资情况为:王深以实物出资 100 万
元,占注册资本 50%;xxx以实物出资 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5%;xxx以实物出资 48万元,货币资金出资 2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25%。
1996 年3 月19 日,xxx将持有的本公司50 万元股份转让给xx,至此xx所占股份为25%。
1998 年 8 月 12 日,本公司第二届第一次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注册资本增资事宜。本公司
注册资本由原 200 万元增至 1000 万元,新增的注册资本分别由原股东xxx以货币资金出资
104 万元,原股东xx以货币形式出资 200 万元,原股东王深以货币形式出资 46.13 万元;原
股东王深以实物出资 353.87 万元,原股东xxx以实物出资 96 万元。出资额及出资比例详见表 1:
表 1:
股东名称 | 出资方式 | 出资额(万元) | 所占比例(%) |
王深 | 货币 实物 | 46.13 453.87 | 50.00 |
xx | 货币 实物 | 200.00 50.00 | 25.00 |
xxx | 货币 | 106.00 | 25.00 |
实物 144.00
合计 1,000.00 100.00
2000 年 5 月 26 日,本公司第二届第三次股东会决议通过将原股东xxx在本企业所持股份 106 万元货币、144 万元实物全部转让给新股东xx,至此xxx本公司股份的 25%。
2001 年 6 月 5 日,本公司第三届第二次股东会决议通过股权转让事宜,即原股东xx同意
将在本企业所持股份 200 万元货币中 190 万元货币全部转让给股东xx,将剩余货币股份 10
万元转让给xx,将在本企业所持有股份 50 万元实物全部转让给股东xx。变更后的股东及出资情况详见表 2:
表 2:
股东名称 | 出资方式 | 出资额(万元) | 所占比例(%) |
王深 | 货币 实物 | 56.13 453.87 | 51.00 |
xx | 货币 实物 | 296.00 194.00 | 49.00 |
合计 | 1,000.00 | 100.00 |
2004 年 10 月 25 日,本公司变更公司名称为:北京绿茵天地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005 年 1 月 10 日,北京绿茵天地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第一届第三次股东会决议通过:接受
北京绿茵天地运动场地材料有限公司为新股东,同意新股东以货币出资 2000 万元,同时将注册资本增加到 3000 万元。增资之后原股东xxx出资额不变,占注册资本比例为 17%;原股东孙明原出资额占现注册资本比例为 16.33%,新股东北京绿茵天地场地材料有限公司货币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比例为 66.67%。
2005 年 1 月 18 日,北京绿茵天地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三次股东会决议同意新增xxx、xxx为新股东,并且同意股东北京绿茵天地运动场地材料有限公司将其部分出资人民币 1,700 万元分别转让给股东xxx人民币 873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9.1%)、转让给xxx人民币 3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转让给xx人民币 527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7.56%)。股权变更后的出资情况详见表 3:
表 3: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所占比例(%)
货币 56.13
王深
实物 453.87
货币 823.00
xx
实物 194.00
17.00
33.90
xxx 货币 873.00 29.10
xxx | 货币 | 300.00 | 10.00 |
北京绿茵天地运动场地材料有限公司 | 货币 | 300.00 | 10.00 |
合计 | 3,000.00 | 100.00 |
2005 年 4 月 18 日,北京绿茵天地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经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京发改
[2005]803 号批准由北京绿茵天地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变更为北京绿茵天地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有关协议、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由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意由北京绿茵天地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原股东王深、xx、xxx、xxx、北京绿茵天地运动场地材料有限公司五方作为北京绿茵天地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同意以京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后的净资产人民币 3011 万元,作为北京绿茵天地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
资本。其中,王深以净资产折股 511.87 万元,占股份比例的 17%;xx以净资产折股 1020.73万元,占股份比例的 33.9%;xxx以净资产折股 876.2 万元,占股份比例 29.1%;xxx以净资产折股 301.1 万元,占股份比例的 10%;北京绿茵天地运动场地材料有限公司以净资产折股 301.1 万元,占股份比例的 10%。
上述股份制改革后本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见表 4:表 4:
股东名称
认缴股份数
认购出资方式 出资数额(万元)
占股份比例
(万份) | (%) | |||
王深 | 511.87 | 净资产折股 | 511.87 | 17.00 |
xx | 1,020.73 | 净资产折股 | 1,020.73 | 33.90 |
赵利辉 | 876.20 | 净资产折股 | 876.20 | 29.10 |
焦学芳 | 301.10 | 净资产折股 | 301.10 | 10.00 |
北京绿茵天地运动场地材料有限公司 | 301.10 | 净资产折股 | 301.10 | 10.00 |
合计 | 3,011.00 | 3,011.00 | 100.00 |
2006 年 12 月 18 日,北京绿茵天地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第六次股东会决议通过,股东xx将其在公司的 1020.73 万股(占公司股份比例的 33.9%)出让给股东王深;股东xxx将其在公司的 424.55 万股(占公司股份比例的 14.1%)出让给股东王深;股东xxx将其在公司的 301.1 万股(占公司股份比例的 10%)出让给王深;北京绿茵天地运动场地材料有限公司将其在公司的 301.1 万股(占公司股份比例的 10%)出让给xx。至此股东王深以净资产折股出资 2,559.35 万元,占公司股份的 85%;xxx以净资产折股出资 461.65 万元,占公司股份的 15%。
2007 年 1 月 12 日,本公司第六届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股权转让事宜,即股东xxx将其拥有公司股份 5%转让给xxx,股东王深将其拥有公司股份 10%转让给xx,并将其拥有公司股份 25%转让给北京伊斯摩利斯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本公司股东的构成如下:xx
(拥有公司股份的 50%)、北京伊斯摩利斯投资有限公司(拥有公司股份的 25%)、xxx(拥
2007 年 3 月 30 日,本公司第七届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股权转让事宜,即股东xxx将其拥有的公司股份 2.5%转让给xx。
2009 年 1 月 14 日,本公司第八届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股权转让事宜,即同意xx将
其拥有的公司股份 2.5%转让给xxx。双方于 2009 年 1 月 14 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009 年 12 月 5 日,本公司第八届第三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股权转让事宜,即股东北京伊斯摩利斯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在公司的出资 752.75 万元(占公司股份的 25%)转让给新股东北京华深时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股东xxx将其拥有的在公司的出资 150.55 万元(占公司股份的 5%)转让给xx;股东xx将其拥有的在公司的出资的 301.1 万元(占公司股份的 10%)转让给xx。并且其他股东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
同意股份转让变更后的股权结构详见表 5。表 5:
股东名称
认缴股份数
认购出资方式 出资数额(万元)
占股份比例
(万份) | (%) | |||
王深 | 1,957.15 | 净资产折股 | 1,957.15 | 65.00 |
赵利辉 | 301.10 | 净资产折股 | 301.10 | 10.00 |
北京华深时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752.75 | 净资产折股 | 752.75 | 25.00 |
合计 | 3,011.00 | 3,011.00 | 100.00 |
2010 年 1 月 9 日,北京绿茵天地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未
分配利润增资事宜,即股东一致同意本公司审计后的税后未分配利润3000 万元转增注册资本,
同意增资后的总注册资本为 6011 万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2015 年 6 月 29 日,各股东以货币资金置换上述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 3000 万元产生的股权,置换后的股权结构详见表 6。
表 6:
股东名称
认缴股份数
认购出资方式 出资数额(万元)
占股份比例
(万份) | (%) | |||
王深 | 3,907.15 | 净资产折股 | 3,907.15 | 65.00 |
赵利辉 | 601.10 | 净资产折股 | 601.10 | 10.00 |
北京华深时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1,502.75 | 净资产折股 | 1,502.75 | 25.00 |
合计 | 6,011.00 | 6,011.00 | 100.00 |
其中:北京华深时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750 万元人民币,王深以货币出资 1,950
2015 年 6 月 20 日起本公司变更公司名称为“绿茵天地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4 月 5 日本公司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事宜,即
股东一致同意本公司决定以现有股本 60,110,000 股为基数,以经审计的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送红股,每 10 股送 4 股,共计转增股本 24,044,000 股,本次转增
股本的未分配利润为 24,044,000.00 元。2016 年 4 月 29 日,本公司权益分派完成。本期转增股本后的股权结构详见表 7。
表 7:
股东名称
认缴股份数
认购出资方式 出资数额(万元)
占股份比例
(万份) | (%) | |||
王深 | 5,470.01 | 净资产折股 | 5,470.01 | 65.00 |
赵利辉 | 841.54 | 净资产折股 | 841.54 | 10.00 |
北京华深时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2,103.85 | 净资产折股 | 2,103.85 | 25.00 |
合计 | 8,415.40 | 8,415.40 | 100.00 |
2016 年 10 月 10 日,本公司股东北京华深时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华深控股有限公司 4,5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5.35%。
本期协议转让后的股权结构详见表 8。表 8:
股东名称
认缴股份数
认购出资方式 出资数额(万元)
占股份比例
(万份) | (%) | |||
王深 | 5,470.01 | 净资产折股 | 5,470.01 | 65.00 |
赵利辉 | 841.54 | 净资产折股 | 841.54 | 10.00 |
华深控股有限公司 | 450.00 | 净资产折股 | 450.00 | 5.35 |
北京华深时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1,653.85 | 净资产折股 | 1,653.85 | 19.65 |
合计 | 8,415.40 | 8,415.40 | 100.00 |
3.本公司所处行业、经营范围
组织体育活动;体育设备及设施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铺设网球场塑胶面层、壁球场地;体育场地、设施的租赁;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企业管理;销售百货;安装体育设施;专业承包;委托生产体育用品、家具;因特网信息服务
可证有效期至 2017 年 04 月 19 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4.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机构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公司财务报告 2017 年 3 月 9 日已经由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x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持续经营
x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x公司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此外,本财务报表参照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以下简称“第 15 号文(2014 年修订)”)的列报和披露要求。
(二)会计期间
x公司的会计年度从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
(三)记账本位币
x集团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四)计量属性在本期发生变化的报表项目及其本期采用的计量属性
x公司采用的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报告期内无计量属性发生变化的报表项目。
(五)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x公司在一次交易取得或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的账面价值计量。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x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 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 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按以下顺序处理:
(1)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进行调整。购买方应当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2)比较达到企业合并时每一单项交易的成本与交易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确定每一单项交易应予确认的商誉或者应计入发生当期损益的金额。购买方在购买日确认的商誉(或计入损益的金额)应为每一单项交易产生的商誉(或应予确认损益的金额)之和。
(3)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应当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确认有关投资收益,同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为投资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1)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3)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未丧失控制权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当调整留存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丧失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七)现金流量表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流量表的现金指本公司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八)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 “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九)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x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本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1)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2)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外:(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2)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3)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2)
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积摊销额后的余额。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按实际
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2)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4.主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初始取得或源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5.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各项: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本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6)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和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本公司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7)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8)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其中“严重下跌”是指公允价值下跌幅度累计超过 50%;“非暂时性下跌”是指公允价值连续下跌时间超过 12 个月。
(十)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x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确定组合的依据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确定组合的依据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
确定依据
项,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历史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与预计应收款项组合中已经存在的损失为基础,划分为存在信用风险的组合 1 及无信用风险的组合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 1 账龄分析法
组合 2 不计提坏账准备
(2)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1 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基础,采用账龄分析法确定,计提比例列示如下:
账 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6 个月以内 | 0.00 | 0.00 |
6 个月 - 1 年以内(含 1 年) | 0.50 | 0.50 |
1 - 2 年(含 2 年) | 5.00 | 5.00 |
2 - 3 年(含 3 年) | 10.00 | 10.00 |
3 - 5 年(含 5 年) | 30.00 | 30.00 |
5 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单项金额不重大且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不能反映其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对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十一)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为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库存商品、工程施工(已完工未结算)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各类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的发出、领用采用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
3.存货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采用永续盘存制。 4.期末存货计价原则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
5.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期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提取时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确定。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6.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按照一次摊销法进行摊销。
(十二)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及终止经营
x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1.该非流动资产或该处置组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
2.本公司已经就处置该非流动资产或该处置组作出决议并取得适当批准;
3.本公司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4.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中的资产和负债,分类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终止经营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处置或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于经营上和编制财务报
表时能够在本公司内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仅仅为了再出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公司将该项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调整为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得超过该项资产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按上述原则处理。
(十三)长期股权投资
1. 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当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 者权益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 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x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并同时根据有关资产减值政策考虑长期投资是否减值。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4.1 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时,应当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4.2 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处置的股权,应结转与所售 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损失);同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 它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按有关成本 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十四)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计价和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并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项 目 | 折旧年限(年) | 净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20 | 5.00 | 4.75 |
机器设备 | 5 | 5.00 | 19.00 |
运输设备 | 4 | 5.00 | 23.75 |
电子设备 | 3 | 5.00 | 31.67 |
办公设备 | 5 | 5.00 | 19.00 |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认定为融资租赁:(1) 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2) 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3) 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 通常占租赁资
产使用寿命的 75%以上(含 75%)];(4) 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 90%以上(含 90%)];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 90%以上(含 90%)];(5) 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中较低者入账,按自有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
(十五)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的类别
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和大修理工程等。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分项目核算,并在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为固定资产。如果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按估计价值结转,待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后再作调整。
3.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同时,考虑企业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十六) 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个月的,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以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一般借款的利息费用,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允许资本化的辅助费用、汇兑差额按实际发生额直接资本化。
(十七)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该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使用寿命期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取得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应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没有明确的合同或法律规定的无形资产,根据专家论证、同行业的情况以及历史经验等来确定使用寿命。如果经过这些努力确实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再将其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如果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不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管理费用。
3.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4.研究开发费用核算方法
(1)研究阶段支出是指为获得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所发生的支出。
公司内部研究项目的研究阶段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开发阶段支出是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
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过程中所发生的支出。
公司内部研究项目的开发阶段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否则计入当期损益: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条件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计量。
(十八)资产减值的核算方法 1.减值测试的范围
x公司对于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每期末判断相关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2.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
资产减值损失是根据期末各项资产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
另外,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将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3.预计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法
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4.资产组的认定及减值
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
为依据。同时,考虑企业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
资产组一经确定,各个会计期间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本公司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时,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
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账面价值包括商誉分摊额的,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十九)长期待摊费用
x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 1 年以上(不含 1 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均在各费用项目的预计受益期间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二十)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除股份支付以外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
x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辞退福利
x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3.设定提存计划
x公司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公司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十一)预计负债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本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二十二)收入 1.销售商品
公司销售收入的确认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在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并且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2.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
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成本;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只能部分地得到补偿,应按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结转成本;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得到补偿,则不确认收入,并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3.让渡资产使用权
x渡资产使用权而产生的使用费收入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费时间和收费方法计算确定,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
②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建造合同
①建造合同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建造合同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予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合同费用;若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②固定造价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表明其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计量、
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成本加成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表明其结果能够可靠估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③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方法为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方法为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
④资产负债表日,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的,将预计损失确认为当期费用。执行中的建造合同,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待执行的亏损合同,按其差额确认预计负债。
(二十三)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包括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和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
本公司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计入各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四)所得税核算
x公司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处理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1)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
1)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1)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2)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3)本公司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除下列情况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本公司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1)商誉的初始确认;
(2)同时满足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 1)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3)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产生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1)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的转回的时间;
2)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 所得税费用计量
x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
(1)企业合并;
(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事项。
四、税 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 种 | 计 税 依 据 | 税 率(%) |
增值税 | 建造合同收入、材料销售收入 | 11.00、3.00、17.00 |
营业税 | 建造合同收入、租金收入 | 3.00、5.0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5.00、7.00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3.0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2.00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00、25.00 |
注 1:2016 年 5 月 1 日全面施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本公司属于建造施工企业,2016 年 5
月 1 日前签订的建造合同按照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适用 3%征收率,2016 年 5 月 1 日之后签订的建造合同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适用 11%税率。
注 2:其中下属子公司绿茵天地场馆经营管理(固安)有限公司所得税采取税务局核定征收,按照收入总额的 2.5%核定征收。
(二)重要税收优惠政策及其依据
绿茵天地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10 月 30 日被认定为xx技术企业,编号为 GR201411002541,有效期三年,在此期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前期差错更正的说明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根据财政部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将利
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 税金及附加”项目;将“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从“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1. 科目变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税金及附加 | |||
2. 影响金额 | ||||
变更前 | 影响金额 | 变更后 | 影响金额 | |
管理费用-房产税 | 88,510.00 | 税金及附加-房产税 | 88,510.00 | |
管理费用-印花税 | 4,629.10 | 税金及附加-印花税 | 4,629.10 | |
管理费用-车船使用税 | 7,608.33 | 税金及附加-车船使用税 | 7,608.33 | |
管理费用-土地使用税 | 324.00 | 税金及附加-土地使用税 | 324.00 |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 792,540.12 | 其他流动资产-预缴税金 | 792,540.12 |
(二)会计估计的变更
x公司本报告期无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x公司本报告期无前期差错更正情况
六、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2016 年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直接 | 间接 | ||||
北京绿茵天地运动场地材料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 | 运动场地材料 | 3,000,000.00 | 100.00 | 100.00 |
开发和生产 | |||||
北京绿茵天地场馆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 | 体育场馆经营管理 | 3,000,000.00 | 100.00 | 100.00 |
北京中强典当行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 | 房产抵押 | 15,000,000.00 | 51.00 | 51.00 |
(%)
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说明:期初指2015年12月31日,期末指2016年12月31日,上期指2015年度,本期指2016年度。
(一)货币资金 | |||
1.分类列示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现金 | 194,662.72 | 180,793.89 | |
银行存款 | 5,223,971.55 | 7,891,848.31 | |
合计 | 5,418,634.27 | 8,072,642.20 |
2.期末不存在抵押、冻结等对变现有限制款项。
3.期末无存放在境外的款项。
4. 期末不存在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二)应收账款 1.分类列示
期末余额
类别 占总额 坏账
比例(%) | 准备 | 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其中: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48,139,406.70 | 100.00 | 5,734,571.44 | 11.91 |
组合小计 | 48,139,406.70 | 100.00 | 5,734,571.44 | 11.91 |
合计 | 48,139,406.70 | 100.00 | 5,734,571.44 | 11.91 |
金额
坏账准备计
期初余额
类别 | 金额 | 占总额 比例(%) | 坏账 准备 | 坏账准备计 提比例(%)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其中: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57,969,926.90 | 100.00 | 8,895,255.37 | 15.34 |
组合小计 | 57,969,926.90 | 100.00 | 8,895,255.37 | 15.34 |
合计 | 57,969,926.90 | 100.00 | 8,895,255.37 | -- |
2.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 | 期末余额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计提比例(%) | |
1-6 个月 | 24,395,055.74 | - | - | |
7-12 个月 | 8,657,348.42 | 43,286.74 | 0.50 | |
1-2 年 | 2,098,678.24 | 104,933.91 | 5.00 | |
2-3 年 | 3,132,799.64 | 313,279.96 | 10.00 | |
3-5 年 | 6,546,362.63 | 1,963,908.80 | 30.00 | |
5 年以上 | 3,309,162.03 | 3,309,162.03 | 100.00 | |
合计 | 48,139,406.70 | 5,734,571.44 |
3.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不存在收回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以前年度计提坏账准备比例较大的、通过债务重组等其他方式收回的应收账款情况。
4.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5.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中无持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情况。
6.截止2016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情况
占应收账款总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 账面余额 | 年限 | ||
额的比例(%) | ||||
固安县建设及住房局 | 非关联方 | 12,702,298.37 | 0-6 月 | 43.76 |
8,363,410.06 | 7-12 月 | |||
海宁市社会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3,175,588.35 | 0-6 月 | 6.60 |
辽宁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 | 非关联方 | 3,157,000.00 | 0-6 月 | 6.56 |
迁安市教育局 | 非关联方 | 2,013,087.97 | 0-6 月 | 4.65 |
223,128.03 | 2-3 年 | |||
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非关联方 | 1,465,641.06 | 2-3 年 | 4.30 |
606,565.35 | 3-4 年 | |||
合计 31,706,719.19 | 65.87 |
(三)预付款项
账龄 | 期末余额 | 比例(%) | 期初余额 | 比例(%) |
1 年以内(含 1 年) | 3,404,265.93 | 94.98 | 1,314,762.77 | 80.62 |
1-2 年(含 2 年) | 171,121.23 | 10.49 | ||
2-3 年(含 3 年) | 171,121.23 | 4.77 | 9,000.02 | 0.55 |
3 年以上 | 9,000.02 | 0.25 | 136,000.00 | 8.34 |
合计 | 3,584,387.18 | 100.00 | 1,630,884.02 | 100.00 |
2.截止2016年12月31日,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情况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金额 | 年限 | 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 |
北京华腾橡胶厂 | 非关联方 | 1,504,984.03 | 0-3 年 | 41.99 |
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非关联方 | 1,053,000.00 | 1 年以内 | 29.38 |
中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523,510.00 | 1 年以内 | 14.61 |
金兰奇迹(北京)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255,501.00 | 1 年以内 | 7.13 |
北京火炬天地人造草坪公司 | 非关联方 | 151,503.28 | 1 年以内 | 4.23 |
合计 | 3,488,498.31 | 97.34 |
3. 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预付账款: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未结算原因
北京华腾橡胶厂 非关联方 171,121.23 2-3 年 项目暂停,材料暂停采购
合计 171,121.23
4.截至2016年12月31日预付款项中无预付持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情况。
(四)应收利息分类列示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发放贷款利息 | 195,115.12 | 97,738.94 | |
合计 | 195,115.12 | 97,738.94 |
(五)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
类别 | 占总额 | 坏账准备计 | ||
金额 | 比例(%) | 坏账准备 | 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其中: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8,180,062.43 | 100.00 | 902,997.92 | 11.04 |
组合小计 | 8,180,062.43 | 100.00 | 902,997.92 | 11.04 |
合计 | 8,180,062.43 | 100.00 | 902,997.92 | 11.04 |
接上表:
期初余额
类别 | 占总额 | 坏账准备计 | ||
金额 | 比例(%) | 坏账准备 | 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其中: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5,552,291.24 | 100.00 | 498,184.53 | 8.97 |
组合小计 | 5,552,291.24 | 100.00 | 498,184.53 | 8.97 |
合计 | 5,552,291.24 | 100.00 | 498,184.53 | 8.97 |
2.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账款
账龄 | 期末余额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计提比例(%) |
6 个月以内(含 6 个月) | 4,325,453.79 | ||
6-12 个月(含 12 个月) | 937,546.50 | 4,687.73 | 0.50 |
1-2 年(含 2 年) | 1,844,485.00 | 92,224.25 | 5.00 |
2-3 年(含 3 年) | 57,000.00 | 5,700.00 | 10.00 |
3-5 年(含 5 年) | 307,416.00 | 92,224.80 | 30.00 |
5 年以上 | 708,161.14 | 708,161.14 | 100.00 |
合计 | 8,180,062.43 | 902,997.92 |
3.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收款不存在收回以前年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以前年度计提坏账准备比例较大的、通过债务重组等其他方式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4.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不存在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5.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收款中无持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情况。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 总额的比例(%) |
泗水县财政局 | 非关联方 | 履约保证金 | 1,291,000.00 | 0-6 月 | 15.78 |
海宁市社会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履约保证金 | 1,060,000.00 | 1-2 年 | 12.96 |
固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社 | 非关联方 | 履约保证金 | 1,000,000.00 | 0-6 月 | 12.22 |
江门保利滨江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 非关联方 | 投标保证金 | 500,000.00 | 0-6 月 | 6.11 |
北京德弘光大公司 | 非关联方 | 往来款 | 486,667.00 | 5 年以上 | 5.95 |
合计 | 4,337,667.00 | 53.02 |
(六)存货 1.分类列示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2,691,030.03 2,691,030.03 1,191,942.82 1,191,942.82
库存商品 2,011,173.74 2,011,173.74 2,007,460.79 2,007,460.79
工程施工(已完工未结算) | 84,814,202.96 | 2,595,265.55 | 82,218,937.41 | 100,729,584.75 | 928,966.77 | 99,800,617.98 |
合计 | 89,516,406.73 | 2,595,265.55 | 86,921,141.18 | 103,928,988.36 | 928,966.77 | 103,000,021.59 |
2.存货跌价准备
项目 期初余额 x期计提
x期减少
转回 转销 合计
期末余额
工程施工(已完工未结算)
928,966.77 1,666,298.78 2,595,265.55
合计 928,966.77 1,666,298.78 2,595,265.55
(七)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发放贷款 | 9,940,840.00 | 11,588,962.00 | |
预缴税金 | 2,699,463.68 | 1,148,646.18 | |
合计 | 12,640,303.68 | 12,737,608.18 |
(八)长期股权投资
x期增减变动 资产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期初余额
追加 减少
投资 投资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其他权益变动
现金红利
x期计提减 其值准备 他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
1 北京宇通天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32,475.26 -11,916.70 120,558.56
合计 132,475.26 -11,916.70 120,55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