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产业园A栋厂房二楼,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叁佰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代码:300131 证券简称:英xx控公告编号:2014-090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宏元顺拟将部分光明基地厂房和宿舍租赁 给润唐电器并签订租赁协议之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1、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孙公司深圳市宏元顺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宏元顺”)拟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xxxxx控制的深圳市润唐智能生活电器有限公司(简称“润唐电器”)签订厂房、宿舍租赁合同,本次签订租赁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2、以上事项已经公司2014年12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联董事xxx先生回避表决。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宏元顺拟将部分光明基地厂房租赁给润唐电器并签订租赁协议的议案》。
3、独立董事xxxxx、xxx先生、xx女士对此次涉及的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深圳市润唐智能生活电器有限公司
x唐电器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第二工业区白花园路18号英唐
科技产业园A栋厂房二楼,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叁佰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自然人独资),经营范围为智能生活电器的开发与销售;食品添加剂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润唐电器实际控制人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xxxxx。
x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68年出生,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之日,xxxxx持有公司股票11,997,315 股,占公司总股本5.89%。xxxxx与公司前十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宏元顺实业有限公司
宏元顺为英xx控全资孙公司,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第二工业区白花园路 18 号英唐科技产业园,注册资本为捌仟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营业范围为智能控制产品软硬件、数码电子产品软硬件、无线电子产品软硬件、汽车电子产品、数字电视机顶盒软硬件、卫星电视接收设备软硬件的开发、技术转让及销售;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国内贸易;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x次租赁的定价采用市场法,即依据市场上类似条件(相近时间相近地段等)的公允价格进行定价。本次租赁的定价主要依据宏xx与其他非关联法人签订的租赁协议价格予以确定。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宏元顺将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白花园路 18 号英唐科技产业园的部分厂房、宿舍出租给润唐电器使用,产权人为深圳市宏元顺实业有限公司。
2、月租金为人民币 104,960.00 元,年租金为人民币 1,259,520.00 元。
3、租用厂房和宿舍的期限自 2014 年 12 月 1 日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
4、水电费分摊费用的计算及付款方式:电费抄电表计费,水费按人数分摊。六、签订租赁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依赖该关联交易。
七、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4年9月16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润唐电器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xxxxx受让润唐电器100%的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5,500万元。
八、本次交易的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宏元顺拟将部分光明基地厂房租赁给润唐电器并签订租赁协议的议案》。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
于宏元顺拟将部分光明基地厂房租赁给润唐电器并签订租赁协议的议案》。
3、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宏元顺拟将部分光明基地厂房租赁给润唐电器并签订租赁协议的议案》。
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的关于宏元顺拟将部分光明基地厂房租赁给润唐电器并签订租赁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我们同意将《关于宏元顺拟将部分光明基地厂房租赁给润唐电器并签订租赁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关于宏元顺拟将部分光明基地厂房租赁给润唐电器并签订租赁协议的独立意见:
(1)在本次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的召集及召开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关联董事回避后,其余六名非关联董事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2)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同意通过《关于宏元顺拟将部分光明基地厂房租赁给润唐电器并签订租赁协议的议案》,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关联交易。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宏元顺拟将部分光明基地厂房和宿舍租赁给润唐电器并签订租赁协议之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
5、独立董事关于宏元顺拟将部分光明基地厂房和宿舍租赁给润唐电器并签订租赁协议之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