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银行〔法定代表人尹兆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190336428Q,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注册资本为 1968719.627200 万元〕成立于 1988年,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 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等有价证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理广发银行定期存款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公告
根据银保监会《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规定,现将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办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定期存款的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对手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广发银行〔法定代表人x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190336428Q,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注册资本为 1968719.627200 万元〕成立于 1988年,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等有价证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代理国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业务;离岸金融业务;
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保监会等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与本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70.74%的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同时,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广发银行 43.686%的股份,为广发银行单一最大股东。根据监管规定,广发银行构成本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交易类型及交易标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类型
根据银保监会及公司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二)交易标的情况
x公司在广发银行以一年定期存款的方式存放养老保障产品风险准备金 0.79 亿元,利率 2.25%。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存款年利率为 2.25%,为固定利率。
(二)交易结算方式
x交易结算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三)协议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履行期限
按照行业惯例,一年期定期存款不签署书面合同,仅在资金存入后出具定期存款证实书。本公司在广发银行存放
0.79 亿元定期存款于 0000 x 0 x 00 xxx,0000 x 5 月 10 日到期,期限一年。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定期存款利率随市场行情波动,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基础按一定比例上浮确定。经前期向多家银行询价,报价区间为 1.75%-3.50%,本次交易价格与市场利率基本持平,定价公允,不涉及利益输送。
五、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x次关联交易为重大关联交易,已依次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以通讯会议方式审议,全体委员一致审议通过;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现场审议一致通过,独立董事出具了书面认可意见。
六、银保监会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