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乙雙方各自保有於本研究執行前所擁有之研究成果及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營業秘密與專門技術(Know- How)等)。甲方若需使用乙方之既有研究成果或智慧財產權,需向乙方取得書面授權後,始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