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 2018 年 6 月 29 日 下午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按照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程序,登录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会员系统(www.zkggzyjy.gov.cn/zkh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周口市东新区 2018 年度农田水利项目县
(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采购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周东采【2018】076 号
(9 标段-15 标段)采购标
招标人:周口市东新区社会事务局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监督单位: 周口市水利局(盖章)
日 期:二 〇 一 八 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邀请书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
一、总 则 5
三、投标文件 7
四、开标和评标 11
五、定标 13
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17
一、采购清单 17
二、技术要求 17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18
一、投 标 函 19
二、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21
三、投标报价 33
1.开标一览表 33
2.分项报价明细表 34
3.商务偏离表 35
四、投标产品技术性能 36
1. 投标产品说明一览表 36
2. 技术规格偏离表 37
3. 质量及工期保证承诺与措施 38
4. 产品运输及保管方案 39
5. 产品安装和技术指导措施 40
第五章 评标办法 42
周口市东新区 2018 年度农田水利项目县(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投标邀请书
(投标单位) :
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现邀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周口市东新区 2018
年度农田水利项目县(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第 标段。请于 2018 年 6 月 25 日上午 9 时
至 2018 年 6 月 29 日 下午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按照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程序,登录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会员系统(xxx.xxxxxxxx.xxx.xx/xxxx)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2 款,请再此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窗口)。逾期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4 小时内,以书面方式告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予以确认。
招 标 人:周口市东新区社会事务局地 址:周口市东新区
联 系 人:xx
电 话:0394-7977223
代理机构: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周口市体育中心体育馆
联 系 人:许女士
电 话:8103999
2018 年 6 月 25 日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招标项目名称 | 周口市东新区 2018 年度农田水利项目县(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
2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3 | 招标控制价 | 详见上传招标控制价。 |
4 | 招标范围 | 详见标段工程量清单。 |
5 | 供货期、地点 |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自买方通知之日起 90 日历天内交货及安装 地点:招标人指定位置 |
6 | 付款方式 | 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 |
7 | 质量要求、验收标准 |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合格)。验收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合格)。 |
8 | 考察现场、标前答疑会 | 招标人有必要时,以书面形式另行通知。 |
9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17 日前。 |
10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11 | 联合体投标 |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2 |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 |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
13 | 签字盖章 |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 |
14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为:目的地交货价,包括:本招标项目货物价格及相关费用等。 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的费用):包括运杂费、保险费、 |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安装调试费(如有)、售后服务费和中标服务费。 | ||
15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见第五章。 |
16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8 年 7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 |
17 | 投标有效期 | 开标后 60 日历天。 |
18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资审保证金直接转为投标保证金。 |
19 | 投标文件份数 |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系统指定格式,在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2)电子投标文件 U 盘壹份,编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电子文档能正常读取数据,否则作废标处理。 (3)采用电子 U 盘开评标时,要求 U 盘中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数据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否则投标文件作为废标处理。 (3)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壹正肆副,纸质投标文件中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由本人以不褪色笔迹签字,所有要求签章的地方都应盖本人经备案的印章(鲜章),所有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 |
20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网址 | 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 xxxx://xxx.xxxxxxxx.xxx.xx/) |
2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22 | 中标服务费 | 按国家标准 |
23 | 履约保证金 | / |
24 | 本次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 | 监督部门:周口市水利局电话:0000-0000000 |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25 | 其他 | / |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
2.1 “招标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招标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人是周口市东新区社会事务局。
2.2 “招标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招标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招标机构。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阳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招标单位”系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招标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投标人。
2.5 “货物”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6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7 “工作日”系指日历天数减去其间法定公休日的天数;没有明确说明的“日”、 “天”,均指“日历天”。
3.1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资格预审招标公告”第三条的资格条件;
(2)下载了招标文件及附属资料并登记备案;
(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4)招标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
3.3 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3)招标项目及要求;
(4)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
(5)评标办法;
(6)合同参考文本。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凭 CA 数字 证 书 登 录 周 口 市 公 共 资 源 电 子 交 易 服 务 平 台 会 员 系 统 ( 网 址 xxxx://xxx.xxxxxxxx.xxx.xx/),在网上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但不得留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否则视为有串标嫌疑。
6.2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将澄清文件在网上公布,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6.3 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并下载,因投标人原因未及
时获知澄清、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概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1 根据招标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2 投标人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安全事故、财产损失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因翻译错误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0. 投标货币
x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1. 联合投标(不适用)
11.1 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1.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1.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1.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招标合同,就招标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2.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2.2 招标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2.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
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招标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2.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3.1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人近三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表;
(7)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8)证明投标货物的合格性(检验报告)和投标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9)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声明
(10)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人的各种优惠条件;
(11)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12)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13.2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报价,不得高于其一年内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 20%。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取消其中标资格。
13.3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
列内容:
(1)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2)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4)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5)技术要求偏离表;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13.4 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加盖公章);
(2)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
(3)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14.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有明确格式要求的,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4.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4.3 照抄或复印招标文件技术及商务要求的投标文件将导致不被接受。
15.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5.2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和提交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8 条。
15.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
15.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15.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如果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招标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
16.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6.2 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
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招标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7.1 投标人应使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份数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2 纸质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署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7.3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胶装成册并逐页编目编码。
17.4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17.5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单位“盖章”或“签章”的,必须加盖单位行政公章;要求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的,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亲自签名;要求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章”的,签字或盖章均可。
17.6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
18.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8.2 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 “电子版本”(一份),应分别封装于三个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 电子版本”、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时间及分包号(如有分包)。并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分(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前不准启封”。
18.3 所有外层密封袋应使用不透明的材料,且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
(投标人公章)。
18.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9.2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20.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
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18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投标文件”和“开标时启封”字样。封口处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
20.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21.1 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21.2 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招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的视为默认开标记录及开标情况。
21.3 开标时,由监督单位代表、招标单位代表及投标人授权代表等监督下,对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文件进行解密,并生成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22.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公证人员和主持人、唱标、监标、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根据“投标人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单。
(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3)请监督人员或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众宣布检查结果。
(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或公证人员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当众进行解密,根据开标系统生成唱标记录表。
(5)唱标结束后,投标人代表对唱标记录签字确认。
(6)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
23.1 评标工作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评委会由技术、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4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人,参加评标的专家由招标人在开标前在监督单位监督下从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4 人。
23.2 评委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
23.3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3.4 在评标期间,评委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非实质性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5 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方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了实质性响应,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要求,而无重大偏离和保留。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招标方、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方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差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方的公平竞争地位。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3.6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3.7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的,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及开标一览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签署、盖章的;
(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要求的;
(4)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5)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7)投标文件的格式或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8)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9)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0)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
(11)所投产品与招标文件要求存在技术偏差,却未在技术规格偏离表中注明,而是简单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
23.8 评委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23.9 具体评分标准见第五章。
经评委会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照评标标准、方法,综合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
25.1 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5.2 招标人代表对评标结果签字认可。
25.3 没有法定的特殊情况,招标人应自行或授权评委会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25.4 招标单位在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5.5 招标单位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26.中标通知书
26.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招标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 若有充分证据证明,第一中标候选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收回中标通知书,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招标合同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在此情况下,报经同级政府招标管理部门批准,可将项目授予“综合得分次高”的下一个投标人,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27. 签订合同
27.1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单位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招标合同。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在 10 日内签订招标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招标人签订招标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答疑及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都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以上文件均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7.3 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8. 合同分包
28.1 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招标人同意,并且分包人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
28.2 招标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招标项目和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分包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8.3 适用优先或强制招标优惠政策的招标项目,不得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29. 招标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招标合同履行过程中,招标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招标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招标金额的百分之十。
30. 履约保证金
中标价的 10%,以现金或转账的形式缴纳
31. 履行合同
31.1 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1.2 如果中标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履行中标义务的,将按照有关规
定进行处理。
31.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 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经同级政府招标管理部门批准,招标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招标合同,以此类推。
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31.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五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分别送招标代理机构、政府招标管理部门备案。
31.5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2. 验收
32.1 中标人交货时,由招标人依据合同组织验收,可邀请监督部门参加。如验收合格,招标人应签署验收意见书。
32.2 招标人应当在中标人交货后 10 个工作日内组织货物或服务的验收,无正当理由拒不验收超过 10 个工作日后,视为验收合格。
33.1 招标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招标控制价有效范围的,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35. 申请支付
35.1 货物(设备)验收合格,招标人签署验收意见后,属于财政资金部分,由招标人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
35.2 财政部门根据招标人的支付申请,对招标合同进行审核,根据合同约定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付款方式,直接将集中支付货款支付给中标人。
36.质疑
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根据质疑内容,协调、联系招标人、评审专家或相关投标人进行处理,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公示期内,对质疑内容作出书面答复,同时抄送同级政府招标管理部门。
37.投诉
37.1 质疑投标人对招标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监督部门投诉。监督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 30 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
37.2 处理投诉事项期间,监督部门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招标单位暂停签订合同等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30 日。
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附后)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
投标文件
投 标 单 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章)日 期 : 年 月 日
一、投 标 函
(招标人名称):
根据贵方“ ”项目招标文件,我方授
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肆份及电子版本 1 份。
(1) 分项报价明细表
(2) 货物说明一览表
(3) 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
(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5) 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
(6) 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详细报价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报价总价(国内现场交货价)为人民币 元,即 元(中文大写)工期日历天,质量 标准。
2.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3.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投标人所提交的材料中所含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
4.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本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 60 日历天
6.如果发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5.6 条所述情况,则同意招标代理机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7.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招标单位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公司按国家规定标准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xx、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
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4.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近三年的年财务审计报表复印件;
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7.证明投标货物的合格性(检验报告)和投标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8.近 3 年内生产经营活动无重大违规记录的声明;
9.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人的各种优惠条件;
10.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完成项目质量 | 备注 |
注:投标人以上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等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11、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三、投标报价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品牌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投标单价 | 投标总价 | 交货期限 | 备注 | ||
(自买方通知 | ||||||||||
之日起 | 日 | |||||||||
历天内交货) | ||||||||||
报价合计: | 大写: |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设备原价、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如有)、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投标人名称: (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2.分项报价明细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备注 |
分项报价合计(元) |
注:1. 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按照项目清单中的子目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投标报价合计相等。
投标人名称: (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3.商务偏离表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响应 | 偏离及其影响 |
注:1.本表只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 容,投标文件中商务响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 2.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投标人名称: (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四、投标产品技术性能
1.投标产品说明一览表
标段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 | 数量 | ||||
规格 | |||||||
详细性能说明: (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生产、检验标准,主要性能和技术指标,使用环境,使用成本,使用寿命,对使用人员的要求等) |
(按投标货物不同产品类别分别填写)投标人名称:
2. 技术规格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序号 | 标段 | 货物(设备)名称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响应 | 投标偏离,及对货物(设备)性能的 影响 |
注:1. 本表只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
容,投标文件中技术规格及指标响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
2.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如投标产品与招标文件要求存在
偏差但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的,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投标人名称: (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3. 质量及工期保证承诺与措施
4. 产品运输及保管方案
5. 产品安装和技术指导措施
五、售后服务承诺
不限于提供以下内容:
1、产品制造厂家或投标人设立的在河南省内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加盖公章);
2、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解决问题
时间,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
3、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
4、该项目所提供的其他免费物品或服务;
5、保修期内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及主要零配件价格;
6、其他服务承诺(含保修期外的服务承诺)。
第五章综合评分法
评分细则
序号 | 评审 项目 | 分值 | 评审标准 |
1 | 投标报价 | 45 分 | 1、不高于招标控制价,且通过初步评审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有效投标人报价为有效报价; 2、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之后的平均值(如果有效报价少于 5 家(含),则直接取平均值)。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值相等的得基本分40分; 投标人投标总报价高于评标基准值的按每高于评标基准值1%在基本分40分的基础上扣1分的比例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评标基准值的,按每低评标基准值1%在 基本分40分的基础上加1分的比例进行加分,最多加5分; 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评标基准值 95%的(不含),按每再低 1%在满分 45 分的基础上扣 2 分比例进行扣分,扣完为止。 注: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质询,并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该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按废标处理。 |
2 | 企业实力 | 19 分 | 投标人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4 分。 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4 分。 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4 分。 (国家认可委或认监委网上可查,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办理注册的证件有效)注:需在开标时提供证书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没有而不得分。 投标人 2015 年以来具有类似业绩,5 例及 5 例以上得 7 分,少于 5 例大于 3 例得 4 分,少于 3 例不得分。(提供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 原件,否则不得分) |
3 | 企业信用 | 5 分 | 信用等级经水利部评定且在有效期内,并以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的为准。 信用等级 AAA 的企业得 5 分。信用等级 AA 的企业得 4 分,信用等级 A 的企业得 3 分, 信用等级 BBB 的企业得 1 分;信用等级 CCC 的企业得 0 分 (0-5 分)。 |
4 | 主 要 组成 配 置及 性 能 响应性 | 5 分 | 满足招标文件中招标采购设备主要组成配置及性能要求的(3-5 分),不满足的不得分。 |
5 | 供 货 组织方案,完整性、科学性、详 细 水 平 | 10 分 | 供货组织方案较好,应答较具体(7-10 分)。供货组织方案一般,应答一般(4-6 分)。 供货组织方案不能满足要求,应答不详细(0-3 分)。 |
6 | 投 标 文件 综 合评价,完整 性 及应 答 是 否具体 | 7 分 | 投标文件完整性较好,应答较具体(5-7 分)。投标文件完整性一般,应答一般(2-4 分)。 投标文件完整性不足,应答不详细(1-2 分)。 |
7 | 售后服务 | 9 分 | (1)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并提供切实可行的服务承诺,包括:满足本项目软件服务质量保证要求、提供现场服务及支持方案、对本项目的服务体系、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响应能力以及后续服务,应答较具体(3-4 分),应答一般(2-3 分),应答不详细(1-2 分)。 (2)培训方案包含培训方式、时间安排、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完整具体、详细合理,并安排专业讲师授课。应答较具体(3-4 分),应答一般(2-3 分),应答不详细(1-2 分)。 (3)在周口市境内有售后服务机构或委托售后服务机构的得 1 分。 (售后服务机构的提供:营业执照、房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委托 售后服务机构的提供:(1)委托服务协议书;(2)被委托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房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
注:①投标人最终得分的计算方法:所有评委最终打分的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②赋分时,对赋分项目内容缺项或存在重大偏差的,不给分。对赋分说明中的分值采用四舍五入取两位小数的方法计算。 |
按总得分由高至低排出各有效投标人的名次,出现综合总得分并列时以价格单项得分顺序进行总得分排序。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
第六章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招标人(甲方):投标人(乙方):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1、合同标的和合同价格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单位 | 数 量 | 单 价 | 总 价 |
合同总金额(大写)(包含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运输保险等费用):人民币 (¥: ) |
2、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2.1 交货时间: 前
2.2 交货地点: 3、付款方式与比例
3.1 财政资金由国库支付中心直接支付给乙方,自筹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给乙方。
3.2 全部货物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正常运行后 _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
3.3 时间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
4、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按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执行。 5、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
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执行。 6、验收
6.1 乙方在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向甲方发出验收申请。甲方在 10 日内组织
验收,乙方应给予配合。
6.2 如在验收过程中产生异议,甲乙双方均可向同级政府招标管理部门申请,组织专家综合评定。
7、售后服务
7.1 质保期、乙方响应时间、费用承担按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执行。
7.2 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7.3 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7.4 质保期外的售后服务按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执行。(如招标文件没有规定,可在此约定)
8、违约责任
8.1 乙方未能按期供货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5%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要求追偿其他损失,并有权解除合同。
8.2 乙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设备,解除合同,乙方须向甲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5%的违约金。
8.3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应向乙方支付拒收设备款总额 5%的违约金。 9、 合同纠纷处理
9.1 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
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9.2 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同级政府招标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经调解,也可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3 本合同所涉及的货物在交付验收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由甲方直接与乙
方协商进行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同级政府招标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1、未尽事宜
x合同未尽事宜,供需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不得违背本合同的实质性条款。
11、其他
11.1 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相关的澄清确认(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送招标代理机构、同级政府招标管理部门备案各一份。
甲方: (xx) 乙方: (xx)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