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國立金門大學應用英語學系 111 學年度學生校外實習合約書
(實習機構 有 提供薪資版本)
立合約書人: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國立金門大學應用英語學系(以下簡稱乙方),雙方基於培訓英語教學/商業管理專才(實習生: ),共同推展實習合作教學與實務訓練之互惠原則,雙方協議訂定下列事項,共同遵循。
一、實習合作職掌:
甲方:依中華民國勞動基準法及有關勞動法令規定聘雇乙方學生,負責實習職務分配、報到、訓練及協助輔導實習學生。
乙方:承辦學生實習有關業務、課程規劃及相關聯繫,並派任輔導教師負責指導學生校外實習事宜。
二、合約期限:
實習期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三、校外實習工作項目及名額
1. 實習項目安排以不影響學生健康及安全的工作環境為原則。
2. 實習項目及名額如附件「實習機構基本資料表」。四、實習報到:
1. 乙方於實習開始二週前將實習學生名單及報到資料送達甲方。
2. 甲方於學生報到時,應即給予職前安全衛生訓練,並派專人指導。五、實習薪資
1. 薪資以月薪計,每月給付新臺幣 元。
2. 薪資以金融機構轉存方式直接發給乙方實習學生。六、膳宿
1. 住宿: 元。
2. 伙食: 元。七、保險
實習學生報到時,甲方應即辦理勞工保險、健保及勞工退休金提撥。八、實習學生輔導
1. 甲方實習單位應安排專業實務工作,並指派專人指導,嚴格要求敬業精神與培訓專業
實務技能。
2. 甲方所安排之實習內容不得要求學生協助從事違法行為。甲方如有違反,乙方得逕行終止本合約。
3. 實習期間每位學生由xxxx老師及實習單位主管共同擔任指導老師,督導實務實習內容及進行技能指導工作。
4. 實習期間乙方定期安排輔導老師赴甲方訪視實習學生,負責實習學生校外實習輔導、溝通、聯繫工作。
九、實習考核
1. 實習期間由甲方實習單位主管及xxxx老師共同評核實習成績。學生實習成績考評表如附件。甲方應於每學期結束前將實習成績考評表擲交乙方,俾利核算實習成績。
2. 學生表現或適應欠佳時,由甲方知會乙方共同協商處理方式,經輔導未改善者,取消實習資格或轉介其他實習單位。
3. 實習結束後,由甲方為完成實習學生開具載明實習單位名稱之「實習證明書」。
4. 甲、乙雙方不定期協調檢討實習各項措施,期使校外實習課程合作更臻完善。十、附則
1. 附件:「實習機構基本資料表」及「學生實習成果評估表」。
2. 本合約所有相關附件均視為合約之一部分,具合約條款完全相同之效力,其他有關實習合作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得視實際需要協議後,另訂之。
3. 本合約書之準據法為中華民國民法、勞動基準法等相關法令,合約書未盡周詳之處,均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則。
4. 甲、乙雙方因本合約內容涉訟時,雙方合意以福建金門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十一、本合約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乙份存照。
立合約書人 | ||
甲 | 方: | (公司用印) |
代 | 表 人: | (負責人用印) |
職 | 稱: | |
電 | 話: | |
地 | 址: |
乙 方:國立金門大學應用英語學系 (系所用印)
代 表 人: xxx (系主任用印)
職 稱: 系主任
電 話: 082-313420
地 址: 892 xxxxxxxxx 0 x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