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 持股比例 Yulan Investments Limited 49% AGIC II Carry Reserve Limited 15% AGIC II CLP, L.P. 36% 合计 100%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1-053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Golden Link Worldwide Limited(以下简称“Golden Link”)于 2021 年 4 月 8 日签署了关于认购 AGIC FUND II L.P. (以下简称“AGIC Fund”)基金份额的认购协议( 以下简称“认购协议”)。AGIC GP II Limited 是 AGIC Fund 的普通合伙人。AGIC Fund 以开曼群岛豁免有限合伙企业形式组建,目前正在募集阶段,预计募集规模不超过 13.9 亿美元,主要投资于位处德国、德语国家和地区、北欧国家以及大中华地区,以及具有强劲增长潜力的其他技术先进地区的行业龙头企业,投资重点为把握私营和上市公司的收购和结构性交易机会。Golden Link 作为有限合伙人拟认缴出资 1.2 亿美元。
公司独立董事xxxxx通过其家族信托实际控制 AGIC GP II Limited。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三)款规定,上述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xxxxx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交易方的基本情况 1、AGIC GP II Limited
(1)公司名称:AGIC GP II Limited
(2)注册形式:开曼群岛豁免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日期:2019 年 3 月 12 日
(4)注册地:开曼群岛
(5)授权股本:1,000,000 美元 (6)实际控制人:xxx
xx | 持股比例 |
Yulan Investments Limited | 49% |
AGIC II Carry Reserve Limited | 15% |
AGIC II CLP, L.P. | 36% |
合计 | 100% |
(7) 股东及持股比例:
(8)AGIC GP II Limited 为 AGIC Fund 的普通合伙人。 (9)财务数据:
截止 2021 年 3 月 31 日,AGIC GP II Limited 总资产为 300,000.06 美元,净资产为 300,000.06 美元(未经审计),AGIC GP II Limited 成立于 2019 年 3月 12 日,仅作为基金普通合伙人投资基金及负责基金日常运营,由于基金首次交割完成后开展投资活动的时间较短,且股权投资项目周期较长,AGIC GP II Limited 目前暂无营收数据。
(10)关联关系及利益安排:
AGIC GP II Limited 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本公司独立董事
xxxxx通过其家族信托实际控制 AGIC GP II Limited。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三)款规定,AGIC GP II Limited 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除此之外,AGIC GP II Limited 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2、Golden Link Worldwide Limited
(1)公司名称:Golden Link Worldwide Limited (2)注册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日期:2005 年 4 月 22 日 (4)注册地:英属维尔京群岛 (5)实际控制人:xxx
(6)经营范围:投资控股
(7)主要股东:BYD (H.K.) Co., limited
(二) 投资基金基本情况及经不时修改之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基金名称:AGIC FUND II L.P.。
2、成立时间:2019 年 3 月 15 日。
3、注册地:开曼群岛。
4、基金规模:预计不超过 13.9 亿美元。
5、主要投资领域:位处德国、德语国家和地区、北欧国家以及大中华地区,以及具有强劲增长潜力的其他技术先进地区的行业龙头企业,投资重点为把握私营和上市公司的收购和结构性交易机会。
6、组织形式:开曼群岛豁免有限合伙企业。
7、出资方式:美元现金方式出资。
8、出资进度: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具体缴款时点和每次缴款金额
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和普通合伙人发出的缴款通知确定。
9、基金期限: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基金期限为自首次交割日(2020 年
9 月 1 日)起至首次交割日的第 10 个周年纪念日。
10、管理及决策机制
AGIC GP II Limited 作为 AGIC Fund 的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负责基金日常运营, 对外代表基金。AGIC GP II Limited 已委任 Asia-Germany Industrial Promotion (Cayman) Limited(以下简称“管理人”)作为基金的管理人向 AGIC Fund 提供投资组合管理和行政服务。管理人是一间于 2015 年 4月 20 日成立的开曼群岛豁免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xxxxx。管理人成立了投资委员会,负责审阅及批准 AGIC Fund 投资项目的投资及处置。AGIC Fund 将设立有限合伙人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咨询委员会”),至少有 3 名但不超过 12 名有表决权成员,主要负责审议延长基金募集期、修改投资限制等重大事项,决议事项需过半数咨询委员会有表决权成员同意通过。Golden Link拟委派董事会秘书xx先生在 AGIC Fund 担任投资委员会观察员和咨询委员会委员,监督 AGIC Fund 的相关投资及管理。
11、各合伙人地位及权利义务
11.1 普通合伙人的权利
普通合伙人拥有《开曼群岛豁免有限合伙企业法》、其他适用法律法规及合伙协议所规定的对合伙事务的执行权力。
11.2 普通合伙人的义务
普通合伙人负有《开曼群岛豁免有限合伙企业法》、其他适用法律法规及合伙协议所规定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依据合伙协议约定向有限合伙人提交财务报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
11.3 有限合伙人的权利
有限合伙人拥有《开曼群岛豁免有限合伙企业法》、其他适用法律法规及合伙协议所规定的有限合伙人所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获
取合伙企业分配的收益、获取财务报告等信息的权利等。
11.4 有限合伙人的义务
有限合伙人负有《开曼群岛豁免有限合伙企业法》、其他适用法律法规及合伙协议所规定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向合伙企业实缴出资等。
12、收益分配机制: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合伙企业就某一投资项目而产 生的可分配现金进行分配时,首先应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照合伙人就该项目的 出资比例进行分配,但普通合伙人有权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获得相应的绩效收益。
13、公司就基金投资之会计核算方式:拟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核
算。
14、退出机制:普通合伙人将在适宜的时机通过适当方式实现退出。三、本次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影响
出于对全球科技发展趋势的判断,公司拟借助国际化专业投资机构的行业研究、资源整合能力,投资于全球范围内的科技龙头企业,以获取长期的投资回报,同时可以延伸公司产业投资触角,促进公司投资与实业协同发展,加强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并推动公司全球业务的良性循环。
(二)存在的风险
由于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具有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公司本次参与的 AGIC Fund 的投资回报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
另外,受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市场变化、标的企业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监管政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仍然存在项目投资无法达到预期收益和目标,甚至亏损的风险。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 AGIC Fund 的经营管理情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严格风险管控,以切实降低投资风险。
四、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与AGIC GP II Limited未发生关联交易。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参与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xxxxx在审议该议案时需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参与投资基金是公司考虑自身业务发展情况、财务状况及发展战略综合做出的决定,有助于通过多元化投资提高收益水平并提高抗风险能力,公司将密切关注AGIC Fund的经营管理情况及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严格管控各项风险。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一)公司独立董事xxxxx通过其家族信托实际控制 AGIC GP II Limited 。AGIC GP II Limited 参与投资 AGIC Fund,其总认缴出资额占基金规模的 1.5%。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参与投资 AGIC Fund;除公司董事会秘书xx先生将担任 AGIC Fund 咨询委员会委员和投资委员会观察员以及xxxxx担任 AGIC Fund 投资委员会主席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在 AGIC Fund 中任职;公司本次参与投资 AGIC Fund 不会导致同业竞争。
(二)公司与 AGIC GP II Limited 不存在其他未披露协议。
(三)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相关法规要求,持续关注该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后续信息的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