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云南xx镒科学基金会接受捐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各类捐赠项目的统一管理,充分发挥社会捐赠在基金会建设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和《云南xxx科学基金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基金会实际情况,为合理、规范地管理和使用社会捐赠,提高社会捐赠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接受社会捐赠的基本原则:
1. 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 遵循捐赠自愿和无偿的原则,不得强行摊派或变相摊派;
3. 捐赠款项和物品应当用于基金会公益事业,不得将捐赠款项挪作他用;
4. 坚持尊重捐赠者意愿与符合基金会利益相统一。
第三条 捐赠的主要来源:
1. 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捐赠;
2. 基金利息收入、基金投资的红利收入;
3. 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条 基金会办公室按章程规定,广泛联系社会各界,为基金会的发展募集资金、管理资金、使用资金。其职责是:
1. 制定接受捐赠管理的规章制度;
2. 提供社会捐赠与受赠的法律法规、协议文本、办事程序等咨询服务;
3. 策划、联络捐赠项目;
4. 跟踪了解捐赠的到位情况,负责对各捐赠项目的财务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5. 组织实施基金资助项目的申请、立项、专家评估及理事会审批工作;
6. 负责基金的运作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努力使基金保值增值;
7. 负责各类捐赠证书及捐赠xxx的制作与颁发;
8. 汇集捐赠信息和材料,建立完整的捐赠档案。
9. 负责捐赠信息的对外公布。
第二章 捐赠的管理
第🖂条 根据捐赠者意愿,捐赠基金可分为非限定性基金
(捐赠者不指定捐赠用途的基金)和限定性基金(捐赠者指定捐赠用途的基金)。
第六条 基金会在接受捐赠时,需填写《接受社会捐赠登记表》,接受有关捐赠内容、捐赠对象、捐赠用途、财务管理、协议文本等方面的咨询与审核,并按规范的格式与捐赠者签署协议,协议由基金会办公室备案和存档。
第七条 新设基金应在充分尊重捐赠者意愿的前提下,主要用于符合章程的包括资助学术交流、科学传播、奖励金、科学研究等。
第八条 限定性基金的名称一般由“xxx科学基金会”以及基金用途二部分组成,如“xxx科学基金会××奖基金”。在尊重捐赠者要求的情况下,可协商冠以捐赠者名称。
第九条 以xx镒科学基金会或捐赠方冠名设立的专项基金,原则上其本金应不少于人民币 5 万元。
第三章 基金的管理
第十条 各项基金应本着“公开透明、平等竞争、择优奖励、择需资助”的原则使用,使基金发挥最大效能。
第十一条 基金资助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按照章程和有关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 各项基金由基金会统一进行会计核算(收付款项、开具收据、日常报销、编制报表等),并接受基金会登记管理机关和审计部门的年度检查和审计。
基金会办公室于每年年初向理事会、监事会提交上年度基金执行和使用情况的报告,并按照信息公布办法的要求进行信息公布。
第十三条 基金资助项目完成后,获资助者须向基金会办公室提交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第十四条 所有捐赠款项均应进入基金会账户,并按捐赠协议统一管理。
第十🖂条 各项基金每年可从可用经费中提取适量管理费,用于专家评审及日常行政办公开支等,可累积使用。
第十六条 捐赠款的入账与使用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及民政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各项捐赠单独设帐,按项目独立核算,并定期编制会计报表,接受审计。
第十八条 基金会接受的实物捐赠(指除现金以外的捐赠,如图书、仪器设备、车辆、苗木、建材及系统软件等),按基金会财务管理办法和资产管理办法登记入账。
第十九条 基金会接受捐赠的实物可根据捐赠协议,用于章程规定的公益项目活动,如需捐出,需经基金会办公室报秘书长审批。
第四章 基金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二十条 各基金因完成宗旨、协议期限到期或捐赠方终止捐赠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基金会办公室向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审查备案。
第二十一条 基金终止前,须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其他活动。
第二十二条 基金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原则上由基金会办公室提出意见,并报理事会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一般应用于与该基金宗旨相关的事业,可纳入其他基金进行管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为加强内部管理和信息沟通,有关捐赠意向信息应及时登记备案。捐赠协议一律由基金会名义对外签署。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最终应由基金会理事长进行洽谈。
任何单位与个人未经基金会办公室同意,不得擅自以基金会名义在社会上募集或接受捐赠。
第二十四条 x办法未尽事宜,由基金会和捐赠者等各方协商处理。
第二十🖂条 x办法由基金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x办法自 2016 年 7 月 12 日起执行,
附件一:
接受社会捐赠登记表
捐赠时间: 捐赠编号:
捐赠人基本信息 | |||||
姓名 | 单位全称 | ||||
捐赠人性质 | □境内 □境外 | □自然人 □法人 | □理事 □合作单位 □其他 | ||
通讯地址 | 邮编 | ||||
联系人姓名 | 固定电话 | ||||
电子邮箱 | 移动电话 | ||||
捐赠详细信息 | |||||
捐赠方式 | □现金捐赠 □实物捐赠 □项目捐赠 □其他方式 | ||||
捐赠协议 | □有 □无 | 捐赠性质 | □留本 □非留本 | ||
现金捐赠金额 (人民币) | 大写: 小写:¥ | ||||
特定捐赠用途 | |||||
实物捐赠 | 名称和数量 | ||||
价值(人民币) | 大写: 小写:¥ | ||||
特定捐赠用途 | |||||
项目捐赠 | 具体类型 | □奖励、奖学金 □科学技术交流 □科研创新基金 □科学传播基金 □专题活动 □其他 | |||
项目名称及简要说明 | |||||
协议书编号 | 预计起止时间 | ||||
其他方式 | 具体方式 | ||||
特定捐赠用途 | |||||
您是否同意在网络或刊物公布您的姓名和捐赠相关信息? □同意 □不同意 |
云南xx镒科学基金会制
附件二:
捐赠方(甲方):受赠方(乙方):
捐赠协议书
为加强 与云南xx镒科学基金会的联系和合作,激励植物学科学工作者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贡献,共同促进基金会公益事业的发展,甲、乙双方共同依照国家和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信守法和公众受益的基本原则,在友好协商并达成共识的基础上,签署以下捐赠协议。
一、捐赠意愿:甲方自愿向乙方捐款(物)。
二、捐款数额(量):
。 三、捐赠用途和说明:
(类型:限性性、非限定性)。四、受赠承诺
甲方尊重乙方的意愿,并遵循《云南xx镒科学接受捐赠管理办法》使用捐赠款项。
五、受赠程序
1. 甲、乙双方签署《捐赠协议书》。
2. 《捐赠协议书》签署后,甲方先将捐款全额汇至乙方账户。
3. 乙方收到捐款后将开具“云南省社会捐赠收据”和捐赠证书,连同乙方盖章后的《捐赠协议书》交付给甲方,甲方凭捐赠票据享受国家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4. 甲乙双方各明确一名联系人负责该协议内容日常事务的管理协调工作:
甲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人: |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 |
六、协议期限 | ||
1. 本协议有效期为 止; | 年,从 |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
2. 合作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续签本协议。
七、本《捐赠协议书》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壹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签章后生效。
八、其它事宜: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捐赠方:(签章) | 受赠方:(签章) |
地址: | 地址: |
邮编: | |
邮编: | 开户行: |
账号: | |
经办人: | 经办人: |
电话: | 电话: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