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住 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18-102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x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订的仅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公司与合作方合作意向、合作方向和合作范畴的初步洽谈结果,后续是否能最终达成具体合作项目及业务进度均存在不确定性。实际业务合作须以公司与各方签订的具体合作业务协议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对公司的具体影响需取决于公司与合作方后续签署及实施的具体项目及合同执行情况,目前难以预测;但如最终能顺利开展合作,将对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和业绩带来正面影响。
一、概况
为了发展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产业,更好利用各自优势资源,共同打造基于国产软硬件生态体系,推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产业发展,本着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长城”或“公司”)及下属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分别与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云天励飞技术有限公司、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星环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创智和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神州云联科技有限公司、湖南雨人网络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长沙xxx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融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富xx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向平
3、注册资本:人民币 11,176.4668 万元
4、主营业务:集成电路的设计、产品开发、生产及销售;电子产品、软件产品技术开发、生产、销售、相关技术服务及以上商品进出口贸易。
5、住 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东十路南段 9 号
6、与本公司关联的关系: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xx
3、注册资本:人民币 56,992.5073 万元
4、主营业务: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光电产品、半导体、太阳能产品、仪表配件、数字电视播放产品及通讯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信息技术的开发;计算机、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企业管理咨询;在网上从事商务活动及咨询业务;从事广告业务。
5、住 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6、与本公司关联的关系: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深圳云天励飞技术有限公司
1、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xx
3、注册资本:人民币 794.3788 万元
4、主营业务:计算机数据库,计算机系统分析;提供计算机技术服务;网络商务服务、数据库服务、数据库管理;从事信息技术、电子产品、生物技术、化工产品、建筑建材、机械设备等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编程;计算机软件设计;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销售;信息系统集
成;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芯片的设计、研发、生产、测试、加工、销售、咨询及技术服务。
5、住 所: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龙岗大道 8288 号深圳大运软件小镇 17
栋 1 楼
6、与本公司关联的关系: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xxx
0、注册资本:人民币 40,313.30 万元
4、主营业务:计算机软硬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网络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以及相关技术咨询;货物及技术的出口;为内部机构提供仓储服务。
5、住 所:xxxxxxxxxx 0000 x南山智园 A1 栋一层
6、与本公司关联的关系: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星环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1、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xxx
3、注册资本:人民币 6,806.7566 万元
4、主营业务:计算机信息科技、计算机网络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的开发、设计、制作,计算机软硬件的销售,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施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5、住 所:xxxxxxxxx 00 x X x 11-12 楼
6、与本公司关联的关系: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创智和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xxx
3、注册资本:人民币 7,500.00 万元
4、主营业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软件技术转让;互联网信息技术咨询;软件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平台的建设与开发;人脸识别系统的研发;
网络集成系统建设、维护、运营、租赁;室内分布系统建设、维护、运营、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辅助设备、计算机外围设备、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磁卡、智能卡、计算机、通信设备、通用仪器仪表、机电产品的销售;移动互联网研发和维护;广告设计;广告制作服务、国内代理服务、发布服务。
5、住 所:xxxxxxxxxx 000 x
6、与本公司关联的关系: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北京神州云联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xxx
0、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4、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5、住 所:xxxxxxxxxx 00 xx 0 xx 00 x 1-2102
6、与本公司关联的关系: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湖南雨人网络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xxx
0、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0 万元
4、主营业务:网络技术的研发;计算机网络平台的开发及建设;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技术服务;应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生产;电力信息系统的设计、开发、维护;基于位置的信息系统集成;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信息服务业务;安全培训;教育咨询;安全咨询;计算机数据处理;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移动互联网研发和维护;通信设备、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的制造;通信设备、计算机辅助设备、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的销售。
5、住 所:xxxxxxxxxxxx 000 xxxxxxxx 0 x 00 x
1004 号
6、与本公司关联的关系: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九)长沙xxx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xxx
3、注册资本:人民币 27,080.91 万元
4、主营业务: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其相关的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微电子产品的研究、开发。
5、住 所:长沙xx开发区麓谷麓景路 2 号
6、与本公司关联的关系: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十)上海融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xx
3、注册资本:人民币 4,200.00 万元
4、主营业务:从事信息及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及配件、照明电器、通讯设备、电子产品、酒店用品的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计算机系统,室内装潢,展览展示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
5、住 所:xxxxxxxxx 00 xx 0 x 0 x 000 x
6、与本公司关联的关系: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十一)长沙富xx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法定代表人:xx
3、注册资本:人民币 454.545 万元
4、主营业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技术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的开发建设;计算机网络平台的开发及建设;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网络集成系统建设、维护、运营、租赁;软件零售;人脸识别系统、积分管理软件的研发;支撑软件、应用软件的开发。
5、住 所:xxxxxxxxxx 00 x长沙中电软件园有限公司总部大楼 A890 室
6、与本公司关联的关系: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十二)长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三、主要合作内容
公司与各方经深入讨论和友好协商,充分利用各自优势,以市场带动研发和适配,聚集资源,共同推进网络安全产业能力提升。将在国产软硬件、信息安全、大数据、人工智能、芯片、存储等领域进行合作,推动合作领域的生态应用、平台业务的创新升级和成果孵化,提升市场拓展效率,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认为,此次系列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是合作方对公司基于国产软硬件生态体系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的认可,进一步丰富了信息安全产业链条,带动业界更多企业协同攻关,充分发挥技术优势、资源优势、市场优势,合力推进信息安全产业核心技术突破和生态圈建设向高端发展和广度延伸。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对公司未来市场开拓、新业务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2、本次战略合作协议仅对合作方向做出框架性约定,对公司具体业务的影响与协同效应将取决于后续签署及实施的具体项目及合同执行情况。
3、本次合作,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本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双方合作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x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表明了公司与合作方对开展合作的意向,将根据合作事项另行签订具体业务合作协议,实施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x次签署的为公司与合作方合作意愿的战略框架性协议,除深圳中电国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已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外,其余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所涉及的具体合作事宜若需另行签订相关合作合同,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 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