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甲方: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
乙方: (研究生学籍所在单位)
丙方: (联合培养研究生)
因科研学习需要,经三方协商一致,乙方招收录取的研究生丙方,由甲乙双方联合培养。联合培养时间:自 年 月至 年 月(不少于一年)。经三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培养事宜协议如下:
一、培养原则
丙方由甲方接收进行联合培养,在甲方进行一定时间科研学习和学位论文研究工作,联合培养期间丙方视同为甲方研究生,按照同等要求对丙方进行培养及日常管理。
二、培养管理
1.甲、乙双方各指派一名教师作为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导师。双方导师应及时、有效沟通,共同商定培养计划,确定论文选题、工作计划进度、工作目标等。
2.丙方在甲方学习工作期间,由甲方导师指导,开展各项学习及研究工作,甲方导师须为丙方提供学习研究必要的实验条件、设备、研究费用及适当的研究津贴。丙方在乙方学习工作期间,由乙方导师进行指导、管理。乙方承认丙方在甲方选课的学习成绩;
3.丙方须按甲方相关规定,与甲方研究生一同完成学位论文开题及中期考核等必要的在学科研任务,相关材料甲方研究生处将一并存档。丙方的学位申请要求、论文答辩、学位授予和就业派遣等工作按照乙方的规定执行,由乙方负责;甲方也可受乙方委托,负责组织丙方的毕业论文答辩工作。
三、知识产权
丙方在甲方从事研究工作中产生的实物、专利等科研成果归属甲方。以丙方为主要作者发表的研究论文原则上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对于发表论文的作者单位署名顺序,在兼顾乙方学位授予最低科研成果的要求下,由双方导师及丙方共同协商解决,或签订附加协议落实。丙方在科研论文投稿之前,须经过双方导师审核通过。
四、学籍及日常管理
1.丙方学籍归属乙方,丙方到甲方进行科研学习,不进行户籍、档案及党
团关系迁移。学籍、第一导师等关系不变。丙方进入甲方学习,须至甲方研究生处进行报到,并与甲方研究生同样进行每学期开学注册。
2.丙方在甲方进行科研学习时,甲方导师可根据丙方在学习科研期间表现填写《研究生助研助管岗位任务书》,发放一定的助研津贴,具体发放金额由导师课题组决定。
3.丙方在甲方进行科研学习期间的医疗事宜由乙方按照学生医疗保险规定办理;甲方在征得乙方和丙方同意的基础上,由甲方出资为丙方办理在甲方科研学习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丙方在甲方科研学习期间,须严格遵守甲方学生管理、安全、宿舍等各项规章制度,其日常管理由甲方导师及所在中心(实验室)负责,研究生处配合。所在中心(实验室)会同研究生处负责丙方的考勤、请销假、思想教育等日常管理。丙方如违反甲方管理规定,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将终止丙方的联培关系;丙方若在试验工作中由于个人原因造成实验设备等公共财产的损坏,应当进行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将通知乙方并对丙方做出相应的处罚。
5.丙方在甲方科研学习期间,须同甲方研究生一样,参加甲方组织的研究生培训、实践、文体活动及甲方规定的要求参加的各类科研创新项目。
五、保密规定
丙方在甲方做论文期间涉及的保密工作,须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任何甲方科研所涉及的资料或其他知识产权相关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研究报告、内部资料、调研资料、软件等所有未公开发表的资料)。如有泄密,甲方有权追查丙方责任。
六、生效、修订与终止
▇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内容相同并具同等效力,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其它未尽事宜由三方另行商定,或因未能预测的原因需要中途修改本协议,由三方同意后作出书面修订。
甲方:(盖章) 乙方:(▇▇) 丙方(签名):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
甲方指导老师(签字): 乙方指导老师(签字):日期: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