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JGYZX-2023-2-072
温岭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民生实事工程“环台步道”温岭段户外步道建设采购
项目编号:ZJGYZX-2023-2-072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人: 温岭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冠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备 案 单 位 :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2023年12月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四章 采购需求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第六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温岭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民生实事工程“环台步道”温岭段户外步道建设采购的
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谈判文件。本项目为竞争性谈判项目。
项目编号:ZJGYZX-2023-2-072
项目名称:温岭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民生实事工程“环台步道”温岭段户外步道建设采购
预算金额:42.69万元最高限价:42.69万元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合同条款。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响应。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的。
(四)截止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一)获取时间:谈判开始时间前
(二)获取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三)获取方式:
1.尚未注册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的应先进行注册申请,注册流程详见 “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申请免费。
2.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模块,点击菜单的“申请获取谈判文件”,填写获取谈判文件的申请信息。点击“下载谈判文件”即可获取谈判文件。
3.采购公告上附件里的谈判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平 台注册登记后再获取谈判文件,没有通过注册登记而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
4.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通过以上方式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
(四)售价:0元
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14点00分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供应商应于谈判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
六、谈判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6日14点00分
开标时间后 30 分钟内,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
七、谈判地址:“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谈判。八、谈判保证金:不收取
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十、电子招标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注册:供应商应为浙江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尚未注册,务必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
2、本项目采取电子招谈判响应,电子招谈判响应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xxx.xxxxxx.xx)”实行电子谈判响应,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谈判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谈判响应、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谈判响应、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
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
(2)供应商须申领 CA,并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绑定方可进行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CA 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 驱动和申领流程”。
供应商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致电 000-000-0000 进行咨询。十一、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函xx、投诉书xx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书面质疑受理地点:
联系人:黄露梦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地址:xxxxxxxxxx0000xxxxx0000x十二、公告发布媒体: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 xxx.xxxxxx.xxx.xx ) 和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xxxx://xxx.xx.xxx.xx/xxx/xxx0000000/xxxxx.xxxx)。
十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温岭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189896262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冠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0000xxxxx0000x项目联系人:黄露梦、陈潭
项目联系电话:00000000000、1390586449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岭市财政局
联系人 :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监督投诉电话:0000-00000000
地址:xxxxxxxxxxxxx 00 x
前附表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温岭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民生实事工程“环台步道”温岭段户外步道建设采购 项目编号:ZJGYZX-2023-2-072 项目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2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3 | 谈判响应文件形式 | 1.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和“备份谈判响应文件”,在谈判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2.“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谈判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谈判响应文件。 3.“备份谈判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用于供应商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谈判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谈判响 应文件。 |
4 | 谈判响应文件份数 | 1.一份电子加密标书(后缀格式为.jmbs),一份备份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 2.每份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三部分内容。 3.如中标,中标人需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纸质谈判响应文件至少一份,采用胶装,不建议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
5 | 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 | 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谈判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解密谈判响应文件。 a.供应商未能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的谈判响应无效。 b.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后,可自行打印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回执。 |
6 | 备份谈判响应文件 | 备份谈判响应文件: 供应商确保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备份谈判响应文件通过快递形式寄达采购代理机构处,以便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邮寄地址:xxxxxxxxxx0000xxxxx0000x,接收人:黄露梦,电话:00000000000 )。 a.备份谈判响应文件递交要求:供应商须将备份谈判响应文件以光盘或 U 盘形式放在密封袋中,密封后并在密封袋上注明谈判响应项目名称、谈判响应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未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的“备份谈判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b.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谈判响应文件”自动失效。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谈判响应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谈判响应文件”而未将 “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谈 判响应无效。 |
7 | 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 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a.开标后,各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应当在限定时间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 b.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谈判响应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谈判响应 文件”的,以“备份谈判响应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 |
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谈判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谈判响应文件撤回。 c.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谈判响应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谈判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谈判响应 无效。 | ||
8 | 谈判响应文 件、流程文件签章 | 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必须有电子签章; 开标后,相关信息记录确认、澄清说明、回复等内容,电子签章、或者签章后上传相关文件,均认可; 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 |
9 | 谈判程序 | 1.谈判开始后,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始解密】,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都已完成解密,则系统自动结束解密;供应商超过解密时限,默认自动放弃; 2.解密不成功时,如谈判响应供应商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谈判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异常处理】端口对备份谈判响应文件上传、解密; 3.结束解密后,供应商通过邮件形式将经授权代表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谈判文件最后一页内容) 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经办人邮箱( 邮箱地址:000000000@xx.xxx ,联系人:黄露梦,电话:00000000000); 4.采购组织机构点击【开启标书信息】,开启标书成功后进入开标流程。 5.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 |
10 | 评审程序 | 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代表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其谈判响应作无效标处理。 符合性评审: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商务技术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充分审核、讨论及评议。商务技术结果公布;代理机构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谈判响应供应商的名单。 开启报价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成功开启报价响应文件后,方可查看供应商报价况。代理机构公布报价一览表有关内容,供应商签字确认《开标记录》后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回代理机构(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 报价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结果公布:供应商可通过在线平台查看评审结果。 注:除邮件交互外,如政采云平台提供信息发布、澄清说明、数据交换等操作方式的,或者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 |
11 | 询标澄清 | 在评审过程中,如评审小组对谈判响应文件有疑问,由评审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起询标澄清函,供应商应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回复相关内容并经签章后提交。逾期答复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对其不利的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相关内 容进行评判。 |
12 | 谈判响应有效期 | 自谈判响应截止日起 90 天。 |
13 | 谈判响应报价 | 1.本项目谈判响应应以人民币报价; 2.不论谈判响应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 |
14 | 踏勘现场 | □ 组织(详细内容) ☑ 不组织 |
15 | 样品 | □ 提供,具体详见谈判文件,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将由采购人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 不提供 |
16 | 演示 | □ 要求,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 不要求 |
17 | 评标办法 | □ 综合评分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18 | 是否进口 | □ 允许进口 ☑ 不允许进口 |
19 | 节能产品 | □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 不适用 |
20 | 环境标志产品 | ☑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不适用 |
21 | 促进小微企业 发展 | ☑ 本项目为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不适用 |
22 | 合同签订 |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谈判响应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中标人拖延、 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
23 | 供应商注册事项 | 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供应商中标后必须注册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 ( xxxx://xxx.xxxxxx.xxx.xx/) 的正式供应商,否则可以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如未能按时签订合同,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
24 | 履约保证金 | 金额:合同价的1%; 收取方式:网银、汇票、电汇、转账支付等非现金方式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交至采购人处,退还条件详见合同条款; |
25 | 代理服务费 |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参考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的费率表计算的基准价格的8折计收,不足8000元的,按 8000元收取。 2.收取方式:由代理机构向中标单位收取,中标单位在中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处。 |
26 | 现场组织实施 |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文件浙财采监〔2015〕13 号文件《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实施。 |
27 | 解释权 | 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
28 | 其他说明 |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文件,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谈判响应时应提供该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与其他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 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 |
29 | 注意事项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在编制谈判响应文过 程中,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诚信谈判响应的原则,如有偏离,应如实填写响应偏离。如果发现本谈判文件中存在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供应商在获取谈判文件后,在谈判文件的质疑有效期内及时书面提出。 采购结果公告期间,供应商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 |
(一)适用范围
一、总则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适用于本次项目的招标、谈判响应、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
2、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3、供应商:是指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谈判响应的供应商。
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类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以及维修与维护服务等。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谈判响应费用
1、不论谈判响应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谈判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
2、收取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参考发改价格【2011】
534号文件中的费率表计算的基准价格的8折计收,不足8000元的,按8000元收取,由代理机构向成交单位收取,成交单位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处。
附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费率 服务类型 中标金额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50000 | 0.05% | 0.05% | 0.05% |
(四)特别说明
1、供应商谈判响应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供应商谈判响应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指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2、谈判响应供应商所投产品除谈判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谈判响应文件为准,谈判响应供应商需在谈判响应文件中说明本次谈判响应产品的技术参数是否与官网上公开的技术参数一致,如不一致,明确哪些参数不一致,不一致的原因以及使用何种技术可以达到谈判响应产品参数。谈判响应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招标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谈判响应文件技术参数与招标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 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谈判响应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谈判响应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5、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由竞争性谈判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3、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谈判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谈判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三、谈判响应文件
(一)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后,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
1、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谈判响应声明书 | 格式附后 |
▲2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 格式附后 |
3 | 授权委托书 | 如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则需 提供该项,格式附后 |
▲4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复印件 | 格式、内容自拟 |
▲5 | 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 | / |
6 |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或承诺函 | 格式、内容自拟 |
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根据项目性质提供,该项内容不得写“无”) | 格式、内容自拟 |
8 | 中小企业声明函(若属于中小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属于监狱企业) | 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供应商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格式见附件);供应商若为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
9 |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 内容自拟(可选择性提供) |
2、商务技术文件的组成: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封面 | 格式附后 |
2 | 目录 | 内容自拟 |
3 |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格式附后 |
4 | 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表 | 格式附后 |
5 | 技术、商务偏离表 | 格式附后 |
6 |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 内容自拟(可选择性提供) |
3、报价文件的组成: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封面 | 格式附后 |
2 | 目录 | 内容自拟 |
3 | 谈判响应函 | 格式附后 |
4 | 报价一览表(第一次报价) | 格式附后 |
5 |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 内容自拟(可选择性提供) |
(二)谈判响应文件的制作、封装及递交要求 1、谈判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1)供应商应按照谈判响应文件组成内容及项目需求制作谈判响应文件,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制作谈判响应文件的将视情处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谈判响应文件内容中有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地方,必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
(3)谈判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响应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谈判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
(4)谈判响应计量单位,谈判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谈判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5)若供应商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谈判响应文件的式样
(1)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制作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制作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2)谈判响应文件是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和“备份谈判响应文件”,在谈判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谈判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谈判响应文件。
2)“备份谈判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用于供应商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谈判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谈判响应文件。
3)一份电子加密标书(后缀格式为.jmbs),一份备份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
4)每份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三部分内容。
(3)谈判响应文件中谈判响应声明书、授权委托书的格式、签字、盖章及
内容均应符合谈判文件格式要求。
(4)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谈判响应操作指南”及本谈判文件规定编制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如对谈判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谈判响应响应文件未能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会提示供应商未对此项招标要求提供相应内容。由此产生的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谈判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谈判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谈判文件规定的部分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
3、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要求
(1)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谈判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到达开标时间后,解密谈判响应文件。
a.供应商未能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的谈判响应无效。
b.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后,可自行打印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谈判响应文件:供应商确保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备份谈判响应文件通过快递形式寄达采购代理机构处,以便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
a.备份谈判响应文件递交要求:供应商须将备份谈判响应文件以光盘或 U盘形式放在密封袋中,密封后并在密封袋上注明谈判响应项目名称、谈判响应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未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的“备份谈判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b.供应商仅提交备份谈判响应文件的,谈判响应无效。 4、谈判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后,在规定的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交易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交易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谈判响应文件撤回,投标无效。
(2)在谈判响应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谈判响应作任何修改。
(3)从谈判响应截止期至供应商在谈判响应函格式中确定的谈判响应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谈判响应。
(三)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自谈判响应截止日起 90 天谈判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中标人的谈判响应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均应保持有效。
四、谈判
1、采购人将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若采购人通过修改谈判文件更改了开标时间和地点的,以后者为准。
2、评审期间,供应商代表应在线操作,并关注政采云有关信息公布、澄清等情况。供应商代表不参加谈判程序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提出异议。
3、谈判程序
3.1谈判第一阶段
(1)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谈判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谈判响应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 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谈判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 电子加密谈判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2)谈判响应文件解密结束,各供应商组织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采购文件最后一页内容)的扫描件或(图片)发送至代理机构经办人邮箱(xxxx000000000@xx.xxx);
(3)开启谈判响应文件,进入资格审查;
(4)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谈判响应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
(5)第一阶段开标结束。
备注:开标程序的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谈判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的评审工作。
3.2谈判第二阶段
(1)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举行开标程序第二阶段会议。首先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供应商的名单,同时公布其商务技术部分情况。
(2)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供应商的《报价响应文件》后,公布报价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表,供应商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3)评审结束后,公布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4.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或者政采云系统提供数据电文交互功能的,按其规定执行。
五、评审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
(二)评标程序
1、谈判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
谈判开始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2)符合性检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评标委员会决定谈判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谈判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如果谈判响应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判定无效,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谈判响应成为实质性
响应的谈判响应。
2、澄清有关问题。在评标期间,对谈判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或有效电子数据电文)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谈判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谈判响应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提交。
授权代表对xx、说明或者补正内容未签字确认的,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导 致的对其不利的评审结果,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相关内容进行评判。
除邮件交互外,如政采云平台提供信息发布、澄清说明、数据交换等操作方式的,或者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
3、修正原则
谈判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谈判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谈判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
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谈判响应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谈判响应无效。
4、比较与评价。
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5、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并推荐中标
(成交)候选人。
6、编写评标报告。
7、评价
采购代理机构对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进行评价。
(三)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时上传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
2.未按时解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且未提供备份谈判响应文件或未按时解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且提供的备份谈判响应文件无法打开的;
3.在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
4.报价文件中报价的货物跟商务技术文件中的投标货物出现重大偏差的;
5.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不齐全的;
6.谈判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交资料或签署、盖章的;
7.谈判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谈判响应处理;
9.报价超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10.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或者谈判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或者明显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质量标准,或者与谈判文件中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11.谈判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
1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谈判响应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谈判响应,其谈判响应无
效,并移送采购监管部门:
(1)不同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谈判响应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谈判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1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谈判文件中打“▲”内容及被拒绝的条款)。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招标作为废标处理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
(五)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 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并重新组织招标;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 采取其他方式组织采购。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
2、评标委员会发现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谈判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3、评标办法。具体评标内容及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七)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视情进行现场
监督,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谈判响应被拒绝。
六、定标
1、确定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单位的《授权意见确认书》,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其中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发布中标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
3、发出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
中标通知书。
(一)签订合同
七、合同签订及公告
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谈判响应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谈判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拖延、拒签合同的,按《政府采购法》及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供应商,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中标结果的质疑期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二)合同公告及备案
1、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以及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八、其他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
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成交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1、总则
1.1本项目成交方法如下:本项目以报价排名,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 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以评审的最终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排列取成交候选人,取评审价的值最小的为第1成交(中标候选人)。
评审后的最终报价相同的则由采购人现场抽签确定排序。
1.2第1成交候选人若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本次采购失败,采购人将重新依法组织采购。
成交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成交权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放弃成交权的成交候选人承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将其放弃成交权的情况记入其信用档案。所有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权或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将重新依法组织采购。
1.3评审过程计算均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 2 位。
1.4由谈判小组专家与谈判响应方就该项目的价格等进行商谈,与谈判响应方商谈的次数根据谈判当时的情况确定。当谈判结束后,再统一报价口径,由谈判响应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超过规定时间提交的报价应当作为无效处理。
在谈判期间,谈判响应方不得向谈判小组成员询问谈判情况,不得进行旨在 影响谈判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废除其谈判资格。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 得与谈判响应方私下交换意见。在谈判工作结束后,x与谈判情况有接触的任何 人不得将谈判情况扩散出谈判小组成员之外。谈判小组不向落选方解释落选原因。 2、谈判程序
2.1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2.2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2.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4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2 家。
2.5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
2.7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 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2.8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9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 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 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10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2 家的。
3、其他
(一)政府采购政策:
1. 关于小型、微型企业(简称小微企业)投标: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 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中 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未提 供以上资料或者经评标委员会核查不符的,将不能享受相应的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2.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
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二)政府采购政策优惠措施: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价格评审时小微企业的投标报价不再执行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注:得分以系统计算为准,保留2位小数。
评审委员会不向未成交单位解释落标具体原因,不退还谈判响应文件。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釆购内容
序号 | 标项名称 | 采购数量 | 单位 | 预算总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温岭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民生实事工程“环台步道”温岭段户外步道 建设 | 1 | 项 | 42.69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基坑开挖 | 40*40*50cm | 路桩 | 个 | 122 | |
2 | 路桩安装 | 路桩 | 个 | 122 | ||
3 | 材料 | 黄沙、石子、水泥 | 路桩 | 个 | 122 | |
4 | 人工搬运、运输费 | 路桩 | 个 | 122 | ||
5 | 底座 | 底座深度:埋地 40-50cm ,底座上层 10cm用 原土覆盖,保持表层土质的一致性 | 个 | 122 | ||
指引柱共计:122个 |
1、一级路面修辅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路基除树、草(路体宽度单 行道≥60cm,双行道≥120cm) | m | 13383 |
2 | 人工运输材料 | m | 13383 |
备注:1.清表,清理覆土,路基平整,加固。有较高的开发程度,明显的人工修筑 或通行痕迹,路面平整无坑洼石块,植被侵入程度较低,通过性较好。2.路体两侧(单侧)不少于20cm的缓冲带(具体施工按现场实际情况施工)。 |
2、二级路面修辅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路基除树、草(路体宽度单 行道≥60cm,双行道≥120cm) | m | 21075 |
2 | 人工运输材料 | m | 21075 |
备注:1、清表,清理覆土,路基平整,加固。有通行痕迹,但相对植被侵入较高,缓冲带消失或缺失,伴陡坡、碎石破、冲刷、树木倒伏等情况,具有一定的通过难度和风 险。2.路体两侧(单侧)不少于20cm的缓冲带(具体施工按现场实际情况施工)。 |
3、三级路面修辅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路基除树、草(路体宽度单 行道≥60cm,双行道≥120cm) | m | 1410 |
2 | 人工运输材料 | m | 1410 |
备注:1、无路尚未开放,需清灌,间伐,清障、开路,挡土墙或者路坎建设,土质台阶建设。梯步最大高度控制30CM以内,梯步制作就地取材,梯面尚未开发的,基本接近原始状态,仅有浅显得路迹或无痕迹,沿途有密林,灌木丛,陡坡,甚至悬崖。2.路体 两侧(单侧)不少于20cm的缓冲带(具体施工按现场实际情况施工)。 |
4、驿站采购及安装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二级驿站(所具备的功能:补给站、休憩设施、公 厕、垃圾箱、照明设施、通讯系 统、充电设施) | 个 | 1 |
2 | 三级驿站(休憩设施) | 个 | 9 |
备注 | 1、物料由供应商负责采购,物料采购前须经采购人同意。 2、三级驿站以就地取材建设 |
5、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
序 号 | 名称 | 基坑开挖 | 单 位 | 数量 | 物料采购单价 |
1 | 主信息牌 | ≥40*40*60cm | 块 | 2 | 2995元/个 |
2 | 入口牌(单面) | ≥40*40*60cm | 块 | 3 | 1819元/个 |
3 | 入口牌(双面) | ≥40*40*60cm | 块 | 1 | 2100元/个 |
4 | 一级警示牌(单面) | ≥40*40*60cm | 块 | 8 | 1469元/个 |
1、物料由供应商负责采购,采购单价一次性包定。物料采购前须经采购人同意。 2、放置路桩并校准角度(放置前预先安装柱脚防转动钢筋) 3、填充桩基,边填充边实。(填充物为石块/砂石块:425#水泥混合物比例x5:1,混合物可以为干性,石块直径应10-20cm )。 4、覆土10cm并夯实,如表层有绿化的应做复原处理。 |
6、部分路段建设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特殊路段(古道修复) | 米 | 150 |
2 | 特殊路段(砍伐清表开路) | 米 | 420 |
注:以上采购数量为暂定量,结算数量按实际完成的委托工作量结算,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三)负责人:
1、需对本项目安全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政府主管部门及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落实上级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
3、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定期组织检查安装现场安全状况。
4、正确处理安装人员之间的关系,不违章指挥,对违章作业的班组和个人需严格进行处理。
5、发生意外安全事故,立即组织抢救处理。三、商务需求
1、服务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并通过省市体育主管部门审核。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40%预付款,项目施工完成并且通过省市体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
4、质量标准:通过省市体育主管部门审核。四、相关说明
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第五章 合同文本
甲方: (采购单位)乙方: (中标单位)
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浙江冠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所签发的《中标通知书》(项目编号: ),以及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的规定,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以及甲、乙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份)。
一、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
1.1 服务内容:“环台步道”温岭段户外步道建设
1.2 服务清单:项目清单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基坑开挖 | 40*40*50cm | 路桩 | 个 | 122 | |
2 | 路桩安装 | 路桩 | 个 | 122 | ||
3 | 材料 | 黄沙、石子、水泥 | 路桩 | 个 | 122 | |
4 | 人工搬运、运输费 | 路桩 | 个 | 122 | ||
5 | 底座 | 底座深度:埋地 40-50cm ,底座上层 10cm用 原土覆盖,保持表层土质的一致性 | 个 | 122 | ||
指引柱共计:122个 | ||||||
小计: |
1、一级路面修辅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路基除树、草(路体宽度单 行道≥60cm,双行道≥120cm) | m | 13383 |
2 | 人工运输材料 | m | 13383 |
备注:1.清表,清理覆土,路基平整,加固。有较高的开发程度,明显的人工修筑或通行痕迹,路面平整无坑洼石块,植被侵入程度较低,通过性较好。 2.路体两侧(单侧)不少于20cm的缓冲带(具体施工按现场实际情况施工)。 | |||
小计: |
2、二级路面修辅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路基除树、草(路体宽度单 行道≥60cm,双行道≥120cm) | m | 21075 |
2 | 人工运输材料 | m | 21075 |
备注:1、清表,清理覆土,路基平整,加固。有通行痕迹,但相对植被侵入较高,缓冲带消失或缺失,伴陡坡、碎石破、冲刷、树木倒伏等情况,具有一定的通过难度和风险。 2.路体两侧(单侧)不少于20cm的缓冲带(具体施工按现场实际情况施工)。 | |||
小计: |
3、三级路面修辅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路基除树、草(路体宽度单 行道≥60cm,双行道≥120cm) | m | 1410 |
2 | 人工运输材料 | m | 1410 |
备注:1、无路尚未开放,需清灌,间伐,清障、开路,挡土墙或者路坎建设,土质台阶建设。梯步最大高度控制30CM以内,梯步制作就地取材,梯面尚未开发的,基本接近原始状态,仅有浅显得路迹或无痕迹,沿途有密林,灌木丛,陡坡,甚至悬崖。 2.路体两侧(单侧)不少于20cm的缓冲带(具体施工按现场实际情况施工)。 | |||
小计: |
4、驿站采购及安装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二级驿站(所具备的功能:补给站、休憩设施、公 厕、垃圾箱、照明设施、通讯系 统、充电设施) | 个 | 1 |
2 | 三级驿站(休憩设施) | 个 | 9 |
备注:1、物料由供应商负责采购,物料采购前须经采购人同意。 2、三级驿站以就地取材建设 | |||
小计: |
5、标识标牌采购及安装
序 号 | 名称 | 基坑开挖 | 单 位 | 数量 | 物料采购单价 |
1 | 主信息牌 | ≥40*40*60cm | 块 | 2 | 2995元/个 |
2 | 入口牌(单面) | ≥40*40*60cm | 块 | 3 | 1819元/个 |
3 | 入口牌(双面) | ≥40*40*60cm | 块 | 1 | 2100元/个 |
4 | 一级警示牌(单面) | ≥40*40*60cm | 块 | 8 | 1469元/个 |
1、物料由供应商负责采购,采购单价一次性包定。物料采购前须经采购人同意。 2、放置路桩并校准角度(放置前预先安装柱脚防转动钢筋) 3、填充桩基,边填充边实。(填充物为石块/砂石块:425#水泥混合物比例x5:1,混合物 |
小计:
可以为干性,石块直径应10-20cm )。
4、覆土10cm并夯实,如表层有绿化的应做复原处理。
7、部分路段建设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特殊路段(古道修复) | 米 | 150 |
2 | 特殊路段(砍伐清表开路) | 米 | 420 |
小计: |
备注:此费用包含含来回车费、中餐费、务工费。
1.3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
1.4 服务方式:现场
1.5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二、服务报酬
2.1 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整(¥: )。
2.2 付款时间及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40%预付款,项目施工完成并且通过省市体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
三、技术资料
3.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四、知识产权
4.1 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转包或分包
6.1 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或分包给他人供应。
6.2 如有转让或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六、税费承担
7.1 本合同履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七、质量保证
8.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向甲方提供服务。
8.2 在服务期限内,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供服务的,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验收标准、验收方法等: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相关要求,达到采购工作目
的及通过省市体育主管部门审核。八、风险承担
9.1 在服务期限内,乙方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9.2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责任问题,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违约责任
10.1 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 5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2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合同解除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服务费总额的 5 %计算。
10.3 乙方没有按时提供服务,或者提供的服务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办法处理:
☑⑴要求乙方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减少报酬:甲方有权酌情减少乙方的服务费。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价总额的 3% 减少服务费。
□⑶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服务费总额的 %计算。
10.4如有转让或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造成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金额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1.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1.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3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一、争议解决
12.1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签订地为浙江省温岭市。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3.2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3.3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账户名称: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附件1
第六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应文件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地 址:
时 间: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投标人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自行编制)
附件2
谈判响应声明书
浙江冠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我(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我公司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编号为)的谈判响应,为此,我公司就本次谈判响应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公司声明截止谈判响应时间近三年以来:在政府采购领域中的项目招标、谈判响应和合同履约期间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截止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后附相关网页查询截图)。
3、我公司在参与谈判响应前已详细审查了谈判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谈判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谈判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谈判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
4、我公司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5、我公司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我公司谈判响应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由我方承担。我方的谈判响应报价已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6、我公司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7、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公司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4
授权委托书
(填写采购人单位名称):
我单位全权委托 (身份证号: )作为我单
位合法代理人,参加 (填写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谈判响应活动,并办理上述项目所涉的谈判响应文件签署、合同签订及项目实施等与之相关的谈判响应全程各事项。该代理人的上述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单位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代理人无权转换委托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姓名(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单位加盖公章)
附:1、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本人签名、日期,单位加盖公章)
附件5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的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明确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
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备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
行业 | 中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
从业人员X (人) | 营业收入Y (万元) | 资产总额Z (万元) | 从业人员X (人) | 营业收入Y (万元) | 资产总额Z (万元) | 从业人员X (人) | 营业收入Y (万元) | 资产总额Z (万元) | |
1、农林牧渔业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
2、工业 | 300≤X<1000 | 2000≤Y<40000 | 20≤X<300 | 300≤Y<2000 | X<20 | Y<300 | |||
3、建筑业 | 6000≤Y<80000 | 5000≤Z<80000 | 300≤Y<6000 | 300≤Z<5000 | Y<300 | Z<300 | |||
4、批发业 | 20≤X<200 | 5000≤Y<40000 | 5≤X<20 | 1000≤Y<5000 | X<5 | Y<1000 | |||
5、零售业 | 50≤X<300 | 500≤Y<20000 | 10≤X<50 | 100≤Y<500 | X<10 | Y<100 | |||
6、交通运输业 | 300≤X<1000 | 3000≤Y<30000 | 20≤X<300 | 200≤Y<3000 | X<20 | V<200 | |||
7、仓储业 | 100≤X<200 | 1000≤Y<30000 | 20≤X<100 | 100≤Y<1000 | X<20 | Y<100 | |||
8、邮政业 | 300≤X<1000 | 2000≤Y<30000 | 20≤X<300 | 100≤Y<2000 | X<20 | Y<100 | |||
9、住宿业 | 100≤X<300 | 2000≤Y<10000 | 10≤X<100 | 100≤Y<2000 | X<10 | Y<100 | |||
10、餐饮业 | 100≤X<300 | 2000≤Y<10000 | 10≤X<100 | 100≤Y<2000 | X<10 | V<100 | |||
11、信息传输业 | 100≤X<2000 | 1000≤Y<100000 | 10≤X<100 | 100≤Y<1000 | X<10 | Y<100 | |||
12、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 | 100≤X<300 | 1000≤Y<10000 | 10≤X<100 | 50≤Y<1000 | X<10 | Y<50 | |||
13、房地产开发经营 | 1000≤Y<200000 | 5000≤Z<10000 | 100≤Y<1000 | 2000≤Z<5000 | Y<100 | Z<2000 | |||
14、物业管理 | 300≤X<1000 | 1000≤Y<5000 | 100≤X<300 | 500≤Y<1000 | X<100 | Y<500 | |||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X<300 | 8000≤Z<120000 | 10≤X<100 | 100≤Z<8000 | X<10 | Z<100 | |||
16、其他未列明行业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说明 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
附件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 采购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日 期
附件7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应文件
(商务技术文件)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地 址:
时 间:
商务技术文件目录
(供应商根据谈判响应文件内容自行编制)
附件8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 法人代表 | ||||||
地 址 | 企业性质 | ||||||
股东姓名 | 股权结构 (%) | 股东关系 | |||||
联系人姓名 | 固定电话 | 传真 | |||||
手 机 | |||||||
1.企业概况 | 职工人数 | 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人数 | 国 家 授 予 技 术 职称人数 | ||||
占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自有 □ 租賃 | 生产经营场所及场所的 设施与设备 | ||||
注册资金 | 注册发证机关 | 公司成立时 间 | |||||
核准经营范 围 | |||||||
发展历程及主要荣誉: | |||||||
2.企业有关资质获证情况 | 产品生产许可证情况 (对 需 获得 生 产许可证的 产品要填写此 栏) | 产品名称 | 发证机关 | 编 号 | 发证时间 | 期 限 | |
企业通过质量、体系、环保体系、计量等认证 情况 | |||||||
企业获得专 利情况 |
要求:姓名栏必须将所有股东都统计在内,若非股份公司此行(第三行)无需填写;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附件9
项目负责人资格情况表
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姓名 | 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 | |
性别 | 注:业绩证明应提供旁证材料 (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 |
年龄 | ||
职称 | ||
毕业时间 | ||
学校专业 | ||
联系电话 | ||
最近一年工作状况 | ||
拟在本项目中担任 主要工作 |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附件10
技术、商务偏离表
为了采购人评议的需要,供应商若有偏离的应将偏离条款逐条提出或根据以下要求的格式提出偏差。供应商应对照谈判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
序号 | 内容 | 谈判文件要求 | 谈判响应文件响应 | 偏离情况 | 说明 |
1 | |||||
2 | |||||
… | |||||
… | |||||
… | |||||
… | |||||
… | |||||
… |
如供应商无偏离的可不填写本偏离表或在本页上写“无”,视为完全响应本次谈判文件。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附件11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响应文件
(报价文件)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地 址:
时 间:
1、谈判响应函;
2、报价一览表(第一次报价);
附件12
谈判响应函
致:温岭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供应商名称)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 项 目 编 号 :
招标的有关活动,并进行谈判响应。为此: l、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谈判响应文件。
2、我方的谈判响应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完全同意谈判文件中的各项要求,保证遵守谈判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相关标准,对谈判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4、若中标,本谈判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谈判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谈判响应文件自开标之日起有效期为 90 天。
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项谈判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7、我方与本次谈判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来往通讯请寄: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3
报价一览表(第一次报价)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序号 | 标项 | 数量 | 报价 | 备注 | |
1 | 温岭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民生实事工程“环台步道” 温岭段户外步道建设 | 1 | 元 | ||
投标报价:(大写)人民币 | 元整 (¥: | ) |
1、投标报价不得超过上限价。
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否则其谈判响应作无效标处理。
3、投标总报价是履行本项目合同的所有费用包含了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
4、本次报价为竞争性谈判响应的初次报价,最终以谈判后的最终报价为准。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附件14
说明: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进行,已领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决定 不参加本项目谈判响应时,请于谈判响应截止时间至少 1 个工作日 前与我们书面确认(确认函格式如下),可将填写完整的确认函加盖 公章后发送至浙江冠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QQ邮箱:894934825@qq.com。谢谢配合!
确认函
浙江冠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因原因,对于已获取谈判文件的项目(项目编号),现决定自愿放弃参加谈判响应活动。特发函向贵公司确认。
企业名称(盖章):日期:
附件15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浙江冠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组织机构名称):
本人经由 (单位) 负责人 (姓名)
合法授权参加 项目 (项目编号: ) 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 (负责人) 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 □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 A.投资关系 B.行政隶属关系 C.业务指导关系
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 (如有,请如实说明) 。 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 □与 (供应商名称) 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 (占主营业务收 入 50%以上) 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 (如融资) 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 。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
四、我发现 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 项利害关系。
(供应商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