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37040000023700420240008项目编号:SDGP370400000202402000261
枣庄市图书馆 2024 年古籍特藏书库改造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37040000023700420240008项目编号:SDGP370400000202402000261
采 购 人:枣庄市图书馆
采购代理人: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七月
目 录
第四部分 授予合同 42
第六部分 附件 76
项目概况
枣庄市图书馆2024 年古籍特藏书库改造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
网下载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4 年 07 月 19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相关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4009980000。
枣庄市图书馆 2024 年古籍特藏书库改造提升项目竞 争 性 磋 商 公 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400000202402000261
项目名称:枣庄市图书馆 2024 年古籍特藏书库改造提升项目预算金额:50 万元。
最高限价:50 万元。
采购需求:枣庄市图书馆 2024 年古籍特藏书库改造提升项目,本项目共分一个包。
包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 (万元) |
A | 枣庄市图书馆2024 年古籍特藏书库改造提升项目 | 枣庄市图书馆 2024 年古籍特藏书库改造提升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技 术说明或清单(采购需求)。 | 50 |
合同履行期限:60 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其他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中,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 07 月 08 日至 2024 年 07 月 12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2:00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1)供应商在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完成备案、登记,同时登录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领取磋商文件。未在网上成功备案或成功下载磋商文件的,无资格进行投标。网上备案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2)售价:0 元/包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19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提交上传。(供应商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相关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各供应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见枣庄市公共资源网→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详情咨询:4009980000。)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接受异议的部门及联系人:枣庄市图书馆;张主任;联系方式:0632-5105360。
2、关于本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及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枣庄市图书馆
地址:xxxxxxxxxx 00 x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0632-51053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 000 xxxxxxx 00 x联系人:张经理 王经理
电 话:0632-31597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联系方式:0632-3159785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采购人 | 采购人:枣庄市图书馆 地 址:xxxxxxxxxx 00 x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0632-5105360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 000 xxxxxxx 00 x项目联系人:张经理 王经理 电 话:0632-3159785 |
3. | 项目名称 | 枣庄市图书馆 2024 年古籍特藏书库改造提升项目 |
4. | 项目编号 |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37040000023700420240008 项目编号:SDGP370400000202402000261 |
5. | 采购范围 | 枣庄市图书馆 2024 年古籍特藏书库改造提升项目。1、采购古籍保护相关设施设备,包括门禁报警安防设备、空气消杀净化设备、恒温恒湿设备、低温冷冻杀虫设备、智能物联网灯光控制系统、古籍修复设备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说明或清单(采 购需求)。 |
6. | ★供应商资格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其他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中,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7.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不接受 |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
8. | 分包情况 | √□不允许分包 □允许分包: ①分包内容: ②分包金额: ③分包人资质要求: ④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 |
9.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天。 |
10. | 踏勘现场 | √□ 不组织,自行踏勘 □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地点: |
11. |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 | 对磋商文件的答疑、澄清和修改 |
12. |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的时间 | 从更正公告发布时间开始 24 小时内 |
13. |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请务必在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17 时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发送电子邮件至 xxxxxxx0000@000.xxx(word 文档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各一份),邮件主题为“ XX 公司关于 XX 项目的疑问” 并电话告知代理公司 0632-3159785。 |
14. | ★投标报价的范围 | 含税全包价。 |
15. | 报价的次数 | 在本次竞争性磋商中,各供应商将会在公开唱价后按磋商小组要求针对采购内容均有最终报价的机会(但经初步评审,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供应商除外),该报价经由供应商确认后进入评审程序。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 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采购预算。 |
1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 不允许 □ 允许。要求:只有成交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方案,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
17. |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 1、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19〕40 号)文件,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免交投标保证金。 存在下列一般失信行为之一的供应商,应缴纳投标保证金: 1)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中被列入“存在一般失 信行为的供应商”名单的; |
2)获取本磋商文件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查询存在一般失信行为的; 2、适用于须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元); (2)投标保证金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前用单位账户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开户名称: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开户账号:1605030609200237324 | ||
18. | ★响应文件制作 |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系统,供应商须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如因供应商原因导致评标现场专家无法查证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关内容,或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文件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时须使用 CA 数字证书,制作完成的电子投标文件将分为加密版投标文件(TATF)和非加密版投标文件(nTATF),电子系统须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 4、编制响应文件需使用企业 CA,未办理 CA 的供应商需进行企业 CA 办理。 CA 办理有一定周期, 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项目投标 。 5、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将投标文件(非加密版)一式五份以 A4 纸张制作胶装成册,提交至代理机构留存备案(同时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备查),中标人对该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6、注:如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有最新规定执行最新规定,请供应商自行了解最新规定,并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误操 作等原因可能造成的全部后果。 |
1、时间:2024 年 07 月 19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上传。(供应商应在 | ||
19.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建议至少提前 1 小时)前按照枣庄市 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相关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枣 |
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 | ||
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各供应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见枣庄市公共资源网 →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详情咨询:4009980000。) 3、投标文件加密、上传 ①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枣庄新点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时,系统通过投标单位当前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自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 ②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系统出具上传凭证, 投标单位可以下载保存。 ③投标单位可模拟测试解密过程,解密必须使用制作投标文件的 CA 来解密。 4、供应商签到及电子响应文件解密 1)支持网上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开标注意事项详见“电子投标开标注意事项”。2)供应商在线签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内通过 CA 数字证书进行在 线签到, 未在线签到的投标无效。 | ||
20. | ★不见面开标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入口参加本项目开、评标活动; (具体操作流程见枣庄市公共资源网→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详情咨询:4009980000。)2、为保证本项目不见面开评标会议顺利进行,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代表使用数字 CA 证书,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登录枣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提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3、本项目不见面开、评标期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代表须全程在线,负责本项目开、评标过程中的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签章、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要求 完成开、评标过程相关事宜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21. | 电子化开评标应急预案 | 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故障导致开、评标活动无法正常 进行时:暂停开、评标活动,待故障排除后继续进行 |
22. | 样品 | □√ 不需要 □需要 |
23. | 演示 | □√不需要 🞈需要,详见各包要求。 |
24. | 监督 |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25. | ★开标时间 | 时间:2024 年 07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
26. | 磋商小组 | 采购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 |
27. | 评审办法 | □√ 综合评分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28.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 | □√ 是,确定一个成交人,中标(成交)结果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
29.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不退还。 |
30. | 进口产品投标 | □√ 不允许 □允许,详见各包要求。 |
31. | 节能、环保要求 | (1)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节能、环保品目清单以财政部最新发布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为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如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中强制节能产品的,供应商须填写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否则做无效报价处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显著位置列出某项/某些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并列明节能产品的生产厂家及产品品牌、 型号并附节能环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同;未按要求列明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的政策优惠;如发现供应商不如实填写、列明的,如成交将取消成交资格;同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申请将其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并 停止其参与一定期限的政府采购活动。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在评审时可以对节能(强制采购 节能产品除外)、环保产品分别给予 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 |
价格参与评审。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在价格部分评审中,节能(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环保产品分别给予价格评标分值的 5%的加分;在技术部分评审中,节能(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技术评标分值的 5%的加分。 ★(2)强制节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未按强制节能清单参与投标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填报的,均属于无效报价。 (3)由评委根据各供应商所报节能、环保产品的报价在其投标总价中所占的比重(价格比重表须由供应商提供,评委进行审核,如未提供将不予认可),分别给予加分。 (4)原件扫描件须制作于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按未提供处理。 | ||
32. | 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 | 所投产品为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的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33. | 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 |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 (一)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注:(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 |
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二)价格扣除说明: (1)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按最高优惠幅度(货物和服务项目为 10%、工程项目为 5%)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作为其价格分。 (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工程项目为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三)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标中价格扣除 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幅度同上(二 )条。 |
34. | 监狱企业 | (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标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价格扣除幅度同“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二)条。 (4)自主创新产品: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项目,在打分时由评委根据各供应商所报自主创新产品的报价在其投标总价中所占的比重,分别给予报价和技术方面评分总分值 x(自主创新产品报价/总报价)x5%的加分。 (5)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政府采购政策。说明:满足以上政府采购政策的供应商,须按要求将《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处于有效期之内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或自主创新产品认定证书(原件扫描件)等所要求资料均制作 于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给予优惠政策的价格加分。 |
35.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四)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标中价格扣除 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幅度同上(二 )条。 |
36. | 绿色采购 | 对实施优先采购或执行推荐性绿色采购标准的品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的项目,给予 5%的价格扣除;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项目,在价格评审项及技术评审项中分别给予价格评审总分值、技术评审总分值 5%的优惠。 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政策优惠,对上述主体同时享受绿色采购政策的价格扣除或 评审加分优惠措施的,应当分别计算、叠加执行。 |
对品目清单内的节能、环保产品需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节能环保”栏里可查询的供应商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证书。 对品目清单以外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及绿色产 品认证证书,需提供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可查询的供应商节能、环境标志、 绿色产品认证证书。 | ||
37. | ★信用查询及使用 |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38. | 项目预算 | 本项目预算属第(1)种情形: (1)项目为非预采购项目,预算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鲁财采〔2015〕33 号文件规定,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 |
39.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采购 | 否 |
40.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业 |
41. |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 | □ 由采购人支付 √□ 由成交人支付,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壹万元整。 |
42. |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 | √□一次性提出 □多次提出 |
43. | 付款途径 | 国库集中支付。 |
44. | ★付款方式 | 采购人于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 30%的预付款;供货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清尾款。 |
45. | 履约保证金 | □√ 不需要 □需要,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 5 %(履约保证金须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签订合同前提交),项目交付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退还。 |
46. | ★交付日期 | 60 天 |
47. | ★交付地点 | 枣庄市图书馆。 |
48. | ★免费质保期 | 三年(其中空气消杀净化设备和低温冷冻杀虫柜,质保五年),供应商可自行承诺更高年限质保期,超过质保期的执行相关国 家或行业标准。 |
49. | ★质量标准 | 依据 《图书馆古籍书库基本要求》(GB/T 30227-2013 )、《图书馆古籍特藏书库基本要求》(WH/T 24-2006)等相关标准规范,对书库环境进行改造提升,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等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证满足国家和行业验收规 范的要求。 |
50. | 目标要求 | 满足空气净化和恒温恒湿要求,提升书库安防能力及温湿度的 “稳定、洁净 ”,更大限度地延长古籍、文献保存寿命。 |
51. | 验收 | 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验收由采购人和成交人联合在枣庄市图书馆进行,验收条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合同规定执行。验收合格后填写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该验收书作为 支付成交人货款的依据。 |
52. |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 |
53. | 定义 | 原件: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公 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 |
书面形式:包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的公告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 ||
54. | 分包和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 □√ 不允许 □ 允许,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文件载明的标的招标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 |
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 ||
55. | 解释权 | 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磋商文件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由磋商小组现场依据少数服从多数确定。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 |
56. | 在任何磋商环节中,需磋商小组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 |
57. | 1、本磋商文件中所有对货物及服务的描述仅供供应商在报价中参考,其目的是使供应商对采购内容有一个相对充分的了解,实际的采购情况可能发生出入。因此,本磋商文件中有关货物及服务的描述不能成为今后供应商在供货和服务过程中索赔的依据。 2、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可能影响成本变动的各种因素。 | |
58. | 本项目采用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投标和存档的方式,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不需要到现场,不需要参加开标仪式,也不需要供应商递交纸质标书。评审以电子响应文件中扫描件为准,因扫描件模糊导致无法评审的后果自负。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文件及扫描件的真伪负责,评 审结束后将视需要提供原件备查接受监督。 | |
59. | 因网站遭黑客、病毒攻击或其他不可抗力而无法最后报价的,本项目暂停采购。 | |
60. | 供应商必须对其报价文件中提供的各种技术标准的相关参数和所有文件、经营业绩、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财务报表以及售后服务机构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将取消其评审资格。确定成交人之后,采购人仍保留对上述材料进行核查的权利,成交人应无条件配合,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承担相关责任。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取消该供应商两年会员资格,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 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61. | 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前附表”为准。 | |
62. |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注有“★”号条款的,是关键的实质性条款,未响应该实质性条款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
63. | 其他说明 1、各供应商须注明所投所有产品的生产厂家、品牌、型号。 2、供应商提供的商品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质量保质期规定的要求,因商品质量问题,必须予以免费更换。 3、成交单位必须保证所供货物是正规厂家生产,必须为原包装,具有合格证、产品说明书 |
等必备资料。 4、 同一品牌产品相关问题: (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 、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 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核心产品的确定原则: 1)磋商文件中规定核心产品的, 以核心产品参照上述第(1)款的规定。 2)磋商文件中未规定核心产品的 ,多家代理商所投同一品牌产品价格总和均超过该项目投标总价 50%的,适用于上述第 1 款的规定。 5、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磋商将对成交人的投标报价明细表、合同信息等进行中标公示,请供应商务必认真填写,如因填写有误等供应商自身原因引起的质疑等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6、采购清单中包含政府采购强制节能环保产品的,应按要求提供符合相关节能要求的产品。 | |
64. | 核心产品:空气消杀净化设备、恒温恒湿机组、书籍成像设备。 |
一、适用法律和范围:
(一)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二)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中所叙述的项目。二、定义:
“招标货物”:指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采购人”:系指枣庄市图书馆;
“采购代理人”:系指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供应商”:系指参与投标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报价文件的报价单位;
“成交人”:系指报价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概况:枣庄市图书馆 2024 年古籍特藏书库改造提升项目。
★质量标准:依据 《图书馆古籍书库基本要求》(GB/T 30227-2013 )、《图书馆古籍特藏书库基本要求》(WH/T 24-2006)等相关标准规范,对书库环境进行改造提升,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等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证满足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的要求。
目标要求:满足空气净化和恒温恒湿要求,提升书库安防能力及温湿度的“稳定、洁净 ”,更大限度地延长古籍、文献保存寿命。
★供货期:60 天;
★质保期:三年(其中空气消杀净化设备和低温冷冻杀虫柜,质保五年),供应商可自行承诺更高年限质保期,超过质保期的执行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
★付款(结算)方式:采购人于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 30%的预付款;供货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清尾款。
三、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其他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中,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为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澄清
1、对磋商文件所作的答疑、澄清、修改等,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文件的内容与澄清(或答疑等)的内容不一致,以澄清(或答疑等)的内容为准;多次澄清(或答疑等)的内容不一致,以最后一次澄清(或答疑等)的内容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请务必在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17 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发现本磋商文件及附带清单、技术要求等有对品牌、厂家或对供应商等方面的不平等约定或专指倾向,或在其他方面有不合理要求的,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公告,方可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4、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者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在规定时间未一次性提出或者对已澄清的条款再提异议者,即视为同意和接受相关条款。
5、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
6、澄清、修改文件发出后, 供应商必须使用最新的澄清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
五、响应文件的编写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并保证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投标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资格有可能被磋商小组否决。
(一)响应文件的组成 1、证明文件
1.1 资格证明文件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注:若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见附件);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见附件);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附件);
注: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资格证明文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资格审查以投标文件所附资格证明文件为准,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进入评审阶段。(原件扫描件)须制作于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将视为未提供处理。
3、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及加分项评分资料现场均无须提供,均以投标单位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中的内容为准,投标单位上传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中资格审查部分缺少、模糊不清晰无法辨认或未签章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资格被否决。
1.2 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文件:
(1)所投产品制造商或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证明文件及产品明细表(见附件-如果有);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须出具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及产品明细表(见附件-如果有);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时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产品明细表(见附件-如果有)”;
(4)节能、环保产品证明文件及产品明细表(见附件-如果有);
(5)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见附件-如果有)。
(原件扫描件)须制作于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将视为未提供处理。
1.3 其它证明文件
(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2、报价表
(1)投标函(见附件);
(2)开标一览表(见附件);
(3)报价明细表(见附件);
(4)质保期内供应的备品备件、易损件、耗材、专用工具价格表(见附件);
(5)质保期外供应的备品备件、易损件、耗材、专用工具价格表(见附件)。 3 商务文件
(1)供应商概况表;(格式自拟);
(2)业绩一览表(见附件),须提供相关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证明材料;
(3)供应商信誉;
(4)交货时间;
(5)商务条款偏离表(见附件);
(6)其他优惠条款:供应商提供的优惠条款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列出;
(7)磋商文件要求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8)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4、技术文件
(1)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描述及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2)技术白皮书、技术支持资料等须提供的资料(资料为英文或其他非中文语言的,须同时提供中文的翻译本。供应商修改、遮掩、涂改原始证明材料或提供虚假翻译本谋取中标的,采购人可将其不良行为记录上报主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3)技术参数、方案措施、技术保障措施、 产品质量及保障措施、售后服务;
(4)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见附件)填写清楚,并提供所偏离的具体参数以及要求。供应商若采用欺骗手段提报虚假资料和承诺的,一经发现,其投标无效。
(5)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
(6)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备注:
(1)附件中无格式文档的,供应商可自定文档格式以制作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内容。
(2)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编写”中“响应文件构成”规定编制,由于编制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一)响应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本项目为电子不见面开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
投标系统,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因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故障导致开、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通过启用应急开评标系统继续进行开启、评审活动。
(二) 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19 日 09:30(北京时间)。
2、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建议提前至少 1 小时上传完毕)将投标文件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上传。(供应商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相关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各供应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见枣庄市公共资源网→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详情咨询:4009980000。)
响应文件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的投标文件必须与其它形式的投标文件一致,如不符,以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不论招标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三) 报价要求:
1、采用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法,固定合同总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若高于采购预算,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总报价含货物、专用工具、发货、运杂费、安装、调试、检验、质保期服务、技术服务、保险及因购买货物和服务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以及购买货物所需的全部费用(即交钥匙项目)。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本次投标报价采用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法,固定总价合同。供应商须按竞争性磋商
文件的要求报出各分项单价,固定综合单价为产品成活价,包括从设备材料生产加工到全部供货至现场指定位置、验收完毕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及总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费、运输费、装卸(含出厂装车费、工地卸车费、二次搬运等费用)、安装费、保管费、管理费、各种辅材费用、相关部门检验检测费、保险费、相关税费(进口部分还要包括关税、商检、手续费等)等费用及其他一切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如果供应商清单报价内有缺报、漏报的单价或费用,应视为已经分摊在其他费用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在合同实施期间遇市场和政策变动,最终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不予调整。各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可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结算时以最终所报固定综合单价为准,不允许调整。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清单确定综合单价、合价及总报价。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除项下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外,固定合同总价。
合同价款调整因素:(1)采购人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2)采购人设计变更引起的材料品种、规格、型号变更调整材料价格。
3、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响应文件中注明,本次投标限报一种投标方案。磋商小组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方案和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价格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报价而被视为无效投标。
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一律用人民币报价。
5、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6、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署。供应商须按照附件格式表中的各单项明细逐项填写,以方便磋商小组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7、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投标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磋商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投标。
8、在本次竞争性磋商中,各供应商将会在公开唱价后按磋商小组要求针对采购内容均有最终报价的机会(但经初步评审,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供应商除外),该报价经由供应商以确认后进入评审程序。投标报价(即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采购预算。
六、报价有效期
自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 90 日内。七、代理服务费用
1、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
改办价格【2003】857 号)”规定,采购人授权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
务费人民币壹万元整。
3、无论招标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的有关的费用。
八、保证金:
1、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
〔2019〕40 号)文件,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免交投标保证金。存在下列一般失信行为之一的供应商,应缴纳投标保证金:
1)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中被列入“存在一般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名单
的;
2)获取本采购文件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查询存在一般失信行为的;
3)在以往本公司代理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按采购文件规定应缴但未缴中标(成交)服务
费;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2)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九、无效投标
(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必须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未提交、提交不齐全或者复印件未放入响应文件中的;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报价材料的;
(4)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发生偏离的;
(7)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
①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 MAC 地址、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②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③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④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大篇幅高度雷同,且无法合理解释的;
⑤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
⑥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由同一人签字的;
⑦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
(8)供应商不参加开标仪式及询标事宜;评审期间,未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9)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招标文件中带“★”条款。
(10)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对投标无效的认定,必须经磋商小组集体做出决定并出具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告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确认,其拒绝磋商小组决定的,不影响磋商小组做出的决定。
十、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 3 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
足 3 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网上发布视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一、开标
1.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不见面电子招标流程主持。
(1)开启不见面开标会议;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解密其投标文件;
(3)唱标:各投标人依次对报价文件进行电子解锁后,对各投标人报价进行公开唱价。
(4)记录:公开唱价结束后由各投标人对唱价记录进行电子签章确认
(5)开标结束。
2.有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标记的;
(3)供应商按电子唱标顺序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界时由于自身原因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
(4)违反招标、投标纪律的。
2. 开标具体流程
注:仅供参考,如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有最新规定执行最新规定,请供应商自行了解最新规定,并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误操作等原因可能造成的全部后果。
2.1.1 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 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 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 宣布开标会开始;
(2)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名称; 通过系统查看供应商与家数。
(3) 开标时间到达后系统自动发起解密,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在解密倒计时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4) 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已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二次解密;
(5) 按照供应商签到顺序在线唱标,唱标的内容包括投标单位名称、报价等。
(6) 投标单位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应当(在线) 提出询问。投标单位未提出异议的, 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
(7) 供应商在开标记录上签章确认;
(8) 开标结束;
(9) 在评审结束前,供应商请保持在线登录状态。评审过程中,如果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供应商需要通过电子平台【专家问题澄清】功能,限时在线发送澄清。
(10)评审期间,请供应商保持通讯畅通。
2.1.2 应用网络电子开标的,采购人通过电子视频进行公开开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自行解密,采购代理机构辅助解密,解密成功后进入管理网络。由于供应商的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作为无效标处理。
2.1.3 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不得开标, 本次采购活动终止。
2.2 电子投标开标注意事项
本项目为电子化评审, 只接受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 未通过系统上传投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
(1) 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时,系统通过投标单位当前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自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 系统出具上传凭证,投标单位可以下载保存。开标前请务必使用系统提供的模拟开标功能,验证系统登录、签到和解密。避免因开标当天忘记密码等造成无法正常开标。模拟开标步骤:登录→点击“开标”菜单→签到与解密。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过程中如有系统操作使用方面问题请咨询: 电子投标咨询电话: 0632-8252185.
(2) 电脑软硬件配置要求: 操作系统: Win7 及以上; 浏览器: ie9 及以上, 搜狗浏览、 360浏览器、QQ 浏览器等兼容 ie 模式的浏览器, 但要保证 ie 浏览器是 ie9 及以上; 系统 软件: CA数字证书驱动,枣庄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签章软件: 所有系统软件 均可通过枣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专区进行下载。
(3) 电子投标文件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上传,避免开标当天因网速、电脑环境不具备等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上传成功。
(4) 建议开标前至少提前 60 分钟登录系统,点击“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今日开标项目,点击右上角的【进入】按钮,进入虚拟开标室,点左侧【签到】按钮完成签到,未在线签到的投标无效。
(5) 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代理端启动解密后,供应商端口收到在线解密的消息。在解密倒计时(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具体情况设定) 内点击【解密】按钮,系统将根据所有供应商提交解密的顺序依次解密响应文件。注意: 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须在解密倒计时内按上述操作要求开始解密, 解密完成时间根据投标家数和投标文件大小而定, 解密完成时间可能超出点击【解密】按钮限定时间,请供应商耐心等待。
(6)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与开评标,但应保持通讯畅通
并提前在电脑上进行测试确保音频、视频功能可正常使用, 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 相关规定及最新规定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通知。
注:以上仅为参考提醒。如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有最新规定执行最新规定,请供应商自行了解最新规定,并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误操作等原因可能造成的全部后果。
二、磋商小组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人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成磋商小组,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澄清、推荐中标候选人,磋商小组成员将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专家库》里按比例抽取。
三、评标原则、评标程序和评审办法
(一)评标原则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效益”为本次招标的基本原则,磋商小组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评标过程中恪守以下原则:
1、客观性原则: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仅依靠响应文件本身,而不依靠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2、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3、独立性原则:评标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保密性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
5、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成交人。
(二)评标程序和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根据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评审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
在评审活动开始前,宣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
1、初步评审: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1 资格性审查: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其聘请的律师或磋商小组在开标后依法对供应商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评审环节。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拒绝其参与
政府采购活动。
(3)在资格性审查时,对属于不合格供应商,采购人或者其聘请的律师或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必须提出不合格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说明,并通知该供应商。供应商拒绝接受的不影响采购人或者其聘请的律师或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做出的不合格判定。合格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1.2 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检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
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1.3 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必须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未提交、提交不齐全或者复印件未放入响应文件中的;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报价材料的;
(4)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发生偏离的;
(7)参与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
①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 MAC 地址、CPU 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
②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
③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
④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大篇幅高度雷同,且无法合理解释的;
⑤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
⑥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由同一人签字的;
⑦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
(8)供应商不参加开标仪式及询标事宜;评审期间,未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9)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招标文件中带“★”条款。
(10)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对投标无效的认定,必须经磋商小组集体做出决定并出具投标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告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确认,其拒绝磋商小组决定的,不影响磋商小组做出的决定。
1.4 初审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若出现相互矛盾之处,应以
排列在先的原则为准优先处理:
(1)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如果单独的开标一览表与响应文件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响应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4)调整后的数据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予以书面形式确认,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注: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外来证明。 2、响应文件的澄清
2.1 在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 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线上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认可,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
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拒不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磋商小组可以视为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投标。
2.3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
投标处理。
3、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4、供应商应保障所提供的产品包装应是全新的,并承诺所投产品均符合国家和行业等相关规定环保要求。
磋商小组通过上述评审,确定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供应商名单,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综合评审。合格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继续评标。
5、磋商
5.1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5.2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5.3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5.4 本竞争性磋商项目有二次报价的机会,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
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
5.5 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终报价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线上确认。
5.6 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 号文)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或者符合《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 号文)规定情形的,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
5.7 节能环保产品、中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均按最终总报价比公开总报价浮动的比例进行同比例浮动调整。
5.8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应以线上方式提交,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确认。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予以退还。
6、特殊情况下的评标方法
6.1 如出现有效投标供应商达不到法定数量、串通投标以及供应商互相诋毁,导致磋商小组无法评标时,磋商小组有权否决所有投标。
6.2 磋商小组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7、综合评审
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经初步评审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具体评标方法、评分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评分细则”。
磋商小组按照评审结果对各合格供应商进行排序,提出书面评审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具体家数按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须知附表”规定。
8、确定成交人
磋商小组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成交人排序。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人。
9、评审过程要求
开标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定标意向等,均不向供应商或者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在评标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采购项目废标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将否决所有供应商的投标。
(1)在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2)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 3 家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
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6)法律、法规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
废标公告将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四、成交通知书
1、评标结束,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同一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采购人会同采购代理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2、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于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补充、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五、不正当竞争与纪律监督
1、严禁供应商向参与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漏一切与谈判、评审工作的有关信息。在谈判、评审期间,不得邀请参与谈判、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出席供应商主办的或赞助的活动,不得进行暗箱操作。
2、供应商在招标过程中严禁互相串通、结盟、损害评审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供应商参与正当报价。
3、如发现供应商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谈判资格或成交资格,并视其情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法》第五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八章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合同签订
1、成交人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成交人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
3、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成交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4、成交人一旦中标及签订合同后,不得转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
5、违反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七、质疑与接收
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
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八、解释权
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果认为磋商文件的任何条款存在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是对于采购范围的界定和采购内容的要求不清楚,认为存在歧视、限制的情况,供应商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寻求书面澄清,未提出异议或者超过质疑时间的视为完全认同本磋商文件。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交质疑函的形式:纸质,联系部门: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632-3159785 ,通讯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新城民生路 659 号嘉汇大厦 5 楼 C 区 5-C-15 室 。不符合规定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接收。
其他未尽问题参考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 号)
2.《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8〕248 号);
3.《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
〔2019〕9 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5.《财政部关于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1〕59 号);
6.《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 号);
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8.《财政部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165 号);
9.其他政府采购制度办法。
第四部分 授予合同
一、签订合同
1、评审工作结束后,采购人向成交人签发《成交通知书》,在 10 个工作日内,由用户和成交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的内容不能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成交人拒签合同或无理由拖延签订合同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等均为合同附件。
3、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成交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供货义务或提供的货物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采购人应向成交人催告履行合同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采购人可以向成交人发出《解除政府采购合同通知书》,《解除政府采购合同通知书》送达成交人后,政府采购合同解除。
二、合同格式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计划编号:
采 购 人:
供 应 商:
采购代理机构: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采购人(全称):供应商(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 项目 ( ) 采购与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
2.供货地点: 。
3.供货内容和范围: 。二、供货期
。三、质量标准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2.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
供应商项目经理: 。
六、资金来源
预算内资金 元;财政专户资金: 元;自筹资金: 元。
七、付款方式
□一次性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方式:
□其他支付方式:
八、合同融资事项
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采(2020)31 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政采(2021) 4 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
九、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2)投标函及其附录;
(3)合同条款;
(4)技术标准和要求;
(5)图纸(如果有);
(6)供货清单及报价表;
(7)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十、承诺
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供货,确保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 任。
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十一、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十三、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盖章签字生效。十五、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
采购人:(公章)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条款
1.采购与供应
1.1 本合同价款最终双方以实际验收的数量结算。
1.2 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数量为暂定量,供应商按附件所列品种和规格供货,最终以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实际数量为准。
1.3 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计价、结算和支付货币均为人民
币。
1.4 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定公制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标准另有规定外)。
1.5 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单价,指运抵本项目现场指定地点交货综合价,包括设备费、加工费、包装费、检测费、装卸费、运输费、税金、供应商合理的利润、管理费、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向有关部门缴纳的各项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所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等供应商履行本合同规定义务的全部价款与费税,除本合同第 1.6
条规定的因素外,不得因政府政策变动、市场环境改变、税率调整等而调整。
1.6 本合同综合单价按下列第(1)种办法进行调整。
(1)综合单价包干,价格不可调整。
(2)具体调价办法: 。 2.质量要求
2.1 供应商应在交货同时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制造商出具的书面质量保证书。
2.2 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设备,应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本项目所在地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单位检测中心检验必须符合国标要求。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新的国家标准,则以更新后的标准为准。
2.3 供应商的设备供应与管理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 ISO9000 质量体系标准。
2.4 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年。
2.5 质量保证期内,供应商无条件的向采购人提供缺陷产品的免费维修、更换等服务。针对采购人提出的书面要求,供应商必须在 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有必要,供应商在 3 日内指派专人到现场解决,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2.6 不论任何原因,供应商借故推脱或拒绝采购人提出的维修、
更换等服务请求,采购人有权自行解决,实际发生的维修或更换等费用,从应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中扣除,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维修或更换设备的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 6 个月。
2.7 质量保证期内,如因供应商产品质量导致出现项目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2.8 其他质量要求: 。 3.供货时间及地点
3.1 供货及通知方式:按批次供货,时间及数量以采购人书面通 知为准。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供应商自行承担。
3.2 供货地点:供应商负责送货至项目现场卸至采购人指定的卸货地点,并承担费用。
4.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4.1 数量验收:甲乙双方在交货现场以过磅、点数、检尺等约定方式进行数量验收,采购人应保证设备随到随验。供应商应对在采购人现场的计量数据进行确认。
4.2 质量验收:
(1)进行数量验收的同时,采购人按要求进行尺寸和外观质量验收,尺寸和外观质量符合要求方可卸车,否则不得卸车。
(2)外观质量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及时按规定取样送本项目所在地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专业机构或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合格视为最终合格。如采购人、本项目建设单位或监督单位提出异议,参照有关
标准规范,结合现场情况解决,供应商必须满足上述三方的有关质量的意见。
(3)经双方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开具签收单作为最终结算依
据。
(4)抽检未发现不合格产品不代表供应商供应产品全部合格,
如因供应商产品问题造成采购人供货期、质量、劳务等损失,全部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5)外观及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供应商应在接采购人通知后 24小时内清理出项目现场,并承担本次的检测费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6)其他:现场现货检验,采购人如有异议 3 日内提出,供应
商 24 小时内负责处理。
4.3 标的物所有权自卸货完毕时起转移,但经验收确认为不合格的,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退换。
5.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5.1 安全文明施工
5.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
5.1.2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
5.1.3 供应商负责在设备供货、指导安装、调试、售后服务整个
过程中现场全部人员、设备的安全。供货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采购人不承担供应商和其单位雇佣的工人或其他人员的伤亡赔偿或补偿责任,承包方必须为现场服务人员办理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用自行承担。本项目需特殊防护的内容:针对施工现场情况及迎检等需要,应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费用自行承担。
6.预付款
6.1 预付款的支付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的比例): 。
6.2 扣回预付款的时间、比例: / 。 7.货款支付: 。
7.2 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依据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结算金额和结算明细向采购人开具结算 100%的增值税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货款且不构成违约。
7.3 货款支付方式可选择银行转账支票、网银转账、银行承兑汇票等常规支付方式的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以双方每次付款前协商确定为准。
7.4 其他
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资金不到位的,致使采购人不能按合同付款,采购人不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
若供应商不按要求开立银行账户,导致货款或项目款延期支付,采购人不承担延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供应商不得因此停止合同的履
行。
8.合同变更
8.1 由于项目变更,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书面合同变更,供应商
应予以接受。甲乙双方共同修订的合同条款,构成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 根据项目需要,采购人对所采购设备的数量和送货时间如有变更,及时书面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按变更后的数量和送货时间供货,新增或减少的设备价格不变。
9.双方责任
9.1 双方指定现场收货及交货代表。
采购人收货代表: | ,联系电话: | 。 |
供应商交货代表: | ,联系电话: | 。 |
双方更换各自代表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确保设备顺利交接。
9.2 供应商应将设备按合同约定时间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经采购人指定收货代表和采购人项目所属其他 2 人及以上签字验收确认后有效。
9.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供应商不能按时交货,应在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报采购人,采购人视情况确定是否同意变更供货时间。如采购人不同意变更供货时间,可自行采购部分或全部设备。采购人在自行采购和接收该违约部分设备时实际发生的所有额外费用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从应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中扣除,采购
人同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9.4 除另有规定和协议要求外,供应商提供的全部设备须采用国家、企业、行业标准要求包装,并同时满足方便所供设备长途及短途运输的要求,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防爆等措施。
9.5 装箱单应注明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商、发货地、供应商、收货人、交货地、承运人等,并在显著位置标明装卸警示标志。
9.6 供应商应对项目现场情况和当地政府运输时限和通道限制的正常及临时规定有充分了解和理解,不应因此提出索赔、要求延长或变更供货期限等。
9.7 供应商应提供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制造商的名称、法定地址、联系方法等,如果供应商是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生产厂商的指定代理销售单位,供应商还应向采购人提供生产厂商的销售代理委托书或其他证明文件。
9.8 供应商运抵采购人指定现场的设备,交货单据上应详细列明当次供应设备的名称、品牌、产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数量、合计金额。
9.9 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在使用过程中,采购人打开包装进行质量、性能等的检验时,发现质量问题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三日内予以维修、更换或退货。
9.10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的技术文
件,包括材质报告(设备质量检验报告)和生产合格检验报告,以及按照项目竣工验收规定及采购人要求,提供所有相关符合要求的资料。
9.11 采购人、设计、相关内部监督单位审核供应商提交的资料仅是一般性的监督,并不减少供应商与此有关的合同责任。
9.12 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包含债权、债务)转让给第三人。供应商即使向采购人发送了权利义务(包含债权、债务)转让通知书,供应商承诺该转让通知书对采购人不发生任何效力,供应商承担因其转让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9.13 当一方纳税人信息等关键企业信息发生变化时,必须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9.14 采购人依据本合同(供应商纳税人相关信息)约定收款单位(供应商公司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10.违约与赔偿
10.1 除本合同中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其他不论任何原因,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供应商若不能按规定期限送至采购人指定现场存货地点,采购人向供应商收取逾期运达设备总额(含增值税)每日 0.5%的违约金,并有权因供应商违约终止合同。
10.2 对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设备,采购人有权邀请当地有关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发现供应商所供设备
不符合要求,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索赔,供应商应予以接受。
10.3 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设备,在规定质量保证期限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索赔,供应商应按下列条款向采购人赔偿:
(1)同意采购人拒收设备,并把被拒收设备的预付货款返还采购人。
(2)承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退货设备所需的其它费用。
(3)根据设备的质量缺陷和受损程度以及采购人遭受损失,经双方协商同意降低设备价格。
(4)更换或修理有缺陷的设备,以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性能,供应商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承担采购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同时相应延长被更换或修理设备的质量保证期。
10.4 采购人提出索赔通知后,供应商应在 28 日内答复,如果在 28 日内未答复,视为供应商已接受该索赔,同时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
10.5 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发票,供应商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设备品类、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
因供应商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等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重新开具发票,并
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因供应商开具发票不及时给采购人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供应商不得擅自作废或冲红已向采购人提供的发票,否则供应商须按发票金额(含增值税)的 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10.6 如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足额足量供应设备,对采购人造成影响达 3 天及以上,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选择供应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同时采购人保留向供应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10.7 未经采购人同意,如供应商单方面终止供货,除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采购人支付未供货货款总额(含增值税)20%的违约金。
11.不可抗力
11.1 不可抗力系指签约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及后果无法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任何一方由于受到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1.2 受阻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 14 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同时,受阻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积极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
11.3 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 60 日以上,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或解除合同的协议。
11.4 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安排不周及税收政策的调整等情形,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均不理解为不可抗力。
12.知识产权和专利权
12.1 涉及到知识产权(或专利权)标记的产品,供应商应提供知识产权(或专利权)及其权属的有效证明材料。供应商承诺其提供的设备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利权),若供应商提供设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利权)导致他人向采购人索赔的,以及供应商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供应商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处理此纠纷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差旅费等一切损失。采购人针对上述一切损失有权从供应商结算货款中扣除或依法追索。
13.争议解决
13.1 遇争议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提
(1)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4.其他
14.1 本合同是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合同解除的条件:按《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14.2 本合同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确定和变更合同实质性条件的会议纪要、往来信函、资料等。
14.3.本合同中供应商注明的电子邮箱需是有效(须保证能够正常使用),若使用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形式的,此数据电文进入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箱运营商服务器即视为收到。
供应商电子邮箱(必填): 。
14.4 未尽事宜经采购人上级部门同意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至双方履行完全部合同规定条款后失效。
14.5 补充条款: 。
合同附件:
一、采购内容:
枣庄市图书馆 2024 年古籍特藏书库改造提升项目。1、采购古籍保护相关设施设备,包括门禁报警安防设备、空气消杀净化设备、恒温恒湿设备、低温冷冻杀虫设备、智能物联网灯光控制系统、古籍修复设备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说明或清单(采购需求)。
二、项目概况及相关要求 1、项目概况
枣庄市图书馆 2024 年古籍特藏书库改造提升项目。
2、项目具体情况:
技术要求或清单后附。
三、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采购人于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 30%的预付款;供货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清尾款。
★2、供货期:60 天。
★3、质保期:三年(其中空气消杀净化设备和低温冷冻杀虫柜,质保五年)。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等要求:依据 《图书馆古籍书库基本要
求》(GB/T 30227-2013 )、《图书馆古籍特藏书库基本要求》(WH/T
24-2006)等相关标准规范,对书库环境进行改造提升,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等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证满足国家和
行业验收规范的要求。
5、目标要求:满足空气净化和恒温恒湿要求,提升书库安防能力及温湿度的“稳定、洁净 ”,更大限度地延长古籍、文献保存寿命。
6、售后服务:在安装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后,免费培训人员操作程序及简单维保。 保修期内在设备遇到故障后,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的 6 小时内赶到现场,24 小时内修复。24 小时无法完成修理的应与采购人协商一致后实施。
7、技术标中需包括:技术参数、方案措施、技术保障措施、 产品质量及保障措施、售后服务。
8、供应商有相同或类似的业绩,具有相应的类似经验。
四、其他说明:
1、标注“★”的条款是实质性要求,如负偏离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2、以上参数仅供参考,供应商可选用相当于或优于以上技术要求的服务,同时填写技术响应表。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报价,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4.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 5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 号)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供应商所报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中的产品实施政府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含附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对于其中同时列入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的产品,优先于只获得单项节能认证的产品。
5.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应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保证采购人使用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其产品的销售和使用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供应商需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清单
序号 | 名称 | 参数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一、门禁报警安防设备 | |||||
1 | 网 络 摄像机 | 在 2560x1440 下分辨力可达到 1400TVL | 15 | 台 | |
靶面尺寸≤1/2.7 英寸 | |||||
支持 IP66 防尘防水。 | |||||
支持 DC12V 或 poe 供电 | |||||
内置 1 个麦克风,1 个 RJ45 网络接口 | |||||
信噪比不小于 55dB。 | |||||
2 | 网 络 硬盘 录 像机 | 具有 2 个 HDMI 接口、2 个 VGA 接口、2 个 RJ45 网络接口、2 个 USB2.0 接口、1 个 USB3.0 接口、1 个 RS232 接口、1 个 RS485 接口、1 个 eSata 接口;具有 1 路音频输入接口、2 路音频输出接口,16 路报警输入接口、9路报警输出接口,1 个 DC 12V 输出接口;可内置 8 个 SATA 接口硬盘 | 1 | 台 | |
可接入 1T、2T、3T、4T、6T、8T、10T、12TB、14TB、16TB 容量的 SATA接口硬盘; | |||||
可接入 32 路分辨率为 1920 ×1080 的视频图像; 支持最大接入带宽 256Mbps,最大存储带宽 256Mbps,最大转发带宽 160Mbps,最大回放带宽 160Mbps | |||||
预览分辨率支持:8160×3616(25 帧/秒)、8208×3072(25 帧/秒)、8160 ×2304(25 帧/秒)、6912×2800(25 帧/秒)、5760×1696(25 帧/秒)、5520 ×2400(25 帧/秒)、4096×2160(25 帧/秒)、4000×3000(25 帧/秒)、 3072×3072(25 帧/秒)、4096×2160(25 帧/秒)、3840×2160(25 帧/秒)、 2560×2560(25 帧/秒)、2560×1440(25 帧/秒)、1920×1080(25 帧/秒) 、 1280×960(25 帧/秒)、1280×720(25 帧/秒)、704×576(25 帧/秒)。 | |||||
可同时显示输出 12 路H.265 编码、30fps、1920×1080 格式的视频图像,或同时输出 3 路 H.265 编码、25fps、4096×2160 或者 3840×2160 格式的视频图像,或同时解码 2 路 H.265 编码、20fps、4000×3000 格式的视频图像 |
可同时正放或倒放 4 路 H.265/H.264 编码、2560×1440 格式的视频图像,或者 3 路 H.264 编码、4096×2160 格式的视频图像; 具有存储安全保障功能,当存储压力过高或硬盘出现性能不足时,可优先录像业务存储; 支持在线检查硬盘的运行状态、健康状态,包括低温警报、高温警报、异步信号恢复警报、重新分配扇区技术警报,读取恢复警报、无法修复的错误警报、机械故障警报、接口CRC 警报、机械故障警报、硬复位警报、软复位警报、磁头加载率警报、电源接通复位率警报、总工作负载率警报、生命周期内工作负载总量警报、上电复位警报、磁头加载计数警报、电源开启小时警报; 支持网络状态检测,支持网络延时、丢包测试,支持网络抓包备份。 支持本地和远程进行 IPv6 配置,IPv6 支持设置多种模式:路由公告、自动获取、手动配置; 接入警戒摄像机,支持对 IPC 的声音和闪光参数进行配置, 支持通过移动侦测、区域入侵、越界侦测、进入区域和离开区域事件联动一个或多个 IPC 的声光报警,可以对声光联动一键撤防。 接入带有温度报警、烟雾报警、障碍物遮挡报警、移动报警、防拆报警、紧急报警的智慧消防相机,当触发报警时,样机可联动录像、抓拍并保存图片、弹出报警画面、声音警告、上传中心、发送邮件、触发报警输出,并按通道、时间、类型检索报警图片,录像搜索结果支持图片和列表两种展现形式 最大可接入 32 路支持高空抛物行为检测的IPC,可联动录像、抓图、蜂鸣报警、预置点、邮件、本地报警输出、IPC 报警输出以及日志记录;支持按通道、日期对高空抛物行为进行录像检索,以及关联录像回放,并导出图片 | |||||
3 | 交换机 | 可用千兆 PoE 电接口数量≥24,千兆光口数量≥2交换容量≥52 Gpbs 转发性能≥38.69 Mpps 支持自适应 802.3af/at 供电标准,整机最大输出功率≥225 W | 1 | 台 |
支持 6KV 防浪涌(PoE 口) 支持 IEEE 802.3、IEEE 802.3u、IEEE 802.3x、IEEE 802.3ab、IEEE 802.3z | |||||
4 | 人 脸 识别 刷 脸设备 | 设备应采用嵌入式 linux 系统。 前面板防破坏能力应满足 IK07 的要求;结构后壳防破坏能力应满足 IK10 的要求;防水等级应大于IP65;应支持选择嵌入式、壁挂、桌面、立式、人员通道安装; 1.LAN╳1,支持 10M/100M/1000M 网络自适应配置;2.RS-485 串口╳1个;3.输入、输出韦根接口╳1 个(平台可配置);4.USB 接口╳2 个,包括 type C 接口、micro USB 接口和普通 USB 连接口(需扩展线); 5.内置扬声器╳1 个;6.门锁 I/O 输出╳1 个;7.门磁 I/O 输入╳1 个; 8.开门按钮 I/O 输入╳1 个;9.报警 I/O 输出╳1 个;10.报警事件 I/O输入╳2 个;11.机械防拆开关╳1 个;12.支持 3.5mm 音频输出接口╳1个;13.支持 micro SD 卡槽扩展;14.支持 MIC 音频输入采集。 屏幕应为 7 英寸触摸屏;应采用水滴屏全贴合工艺;玻璃屏占比≥90%。屏幕流明度≥600cd/m2;屏幕分辨率应不低于 600*1024;屏显下端应具有圆形指示灯,指示灯应支持固定频率的亮起和熄灭(呼吸状态)及识别状态提示。 应能在 0.001lux 低照度无补光环境下正常实现人脸验证,可在强光、逆光、暗光环境条件的人脸验证;在无可见光补光及低照度环境下实现全彩图输出预览图像;应支持防假体攻击功能,对视频、电子照片、打印照片、头模、3D 模型攻击应能防伪;显示图像具有美颜功能,美颜功能开启后支持美白参数及磨皮参数配置;应支持 5 个人脸同时做人脸验证,并分别输出比对结果;人脸验证垂直及水平区域范围应能设置 ,应支持人脸在上下、左右角度偏转±45°范围内识别;应支持人脸验证角度调节范围 0°~90°自由设置,应支持不低于 5 个人脸比对阈值设置。 TCP/IP 有线网络通信,支持 10M/100M/1000M 网络自适应配置,应支持局域网、互联网环境的网络通信;应支持 TCP/IP 有线网络通信,应支持通过 IPV4 或 IPV6 网络地址登录。 应支持 IC 卡识读;支持识读模块的扩展功能,模块支持热插拔连接,形成一体化识别终端;应支持人脸、刷卡、指纹、二维码、蓝牙和密码认证;蓝牙识读区域直径范围应≥3 米,基于蓝牙识读的开门时间应≤1 秒;二 | 1 | 套 |
维码模块应支持静态及动态二维码识读,应能对由 512 字符生成的二维码进行识读,支持格式应包括:QR Code、Micro QR、Code128、Code39、 Codabar;应支持配置防卡片复制安全机制,功能开启后第三方卡片或复制卡片可屏蔽识读;应支持刷卡+密码、指纹+密码、指纹+刷卡、人脸+指纹、人脸+密码、人脸+刷卡、指纹+刷卡+密码、人脸+二维码+蓝牙、人脸 +指纹+刷卡、人脸+密码+指纹的复合认证。 应采用 200W 像素双目摄像头,帧率应≥25 帧/s;应支持接入 NVR 设备,实现视频监控录像; 应支持双码流技术,主码流和子码流均为 1280×720@25fps 输出;在 IE浏览器下,视频编码格式具有 H.265、H.264、MPEG-4、MJPEG 设置选项;可将 H.265、H.264 格式设置为 Baseline/Mai n/High Profile。 设备离线应支持 ≥10000 个用户(用户权限应能配置为管理员)、≥10000张人脸库、 ≥50000 张卡片容量、≥150000 笔记录存储 、 ≥10000 个密码 应支持通过文字转换为提示语音的 TTS 功能;应支持本地广告信息播放;应支持广告节目编排播放,播放时间可自定义;应支持图片、文字、视频广告节目播放;应支持在设备端查看人员信息、设备状态、显示模式(认证模式、广告模式和简洁模式)。 应支持佩戴口罩情况下的人脸验证功能,提示模式应分为提醒模式或强制模式;提醒模式下,未佩戴口罩时,应能做身份验证及考勤签到,身份验证通过后提醒佩戴口罩;强制模式下未佩戴口罩时,应无法做身份验证,并提醒佩戴口罩。 ▲应支持通过 WEB 端进行设备信息查询、用户信息管理、设备时间管理、系统维护、安全操作管理、人脸或指纹等技术参数配置、 设备图像参数配置、图像美颜参数配置、梯控项目配置、待机广告界面图片下发及播放时间配置、比对结果提示语音自定义配置,支持按时段配置自定义语音,每天最大支持 8 个时段自定义,提供相关图片或其他证明材料。 ▲应支持根据比对结果,输出开关量信号联动门禁等设备;支持通过 RS-485 接口或 Wiegand 接口外接读卡器,实现刷卡功能;支持通过 RS-485 接口或 Wiegand 接口外接门禁一体机;支持通过网络或 RS-485与电梯做联动控制;支持联动电梯实现呼梯和楼层权限控制,提供相关图 片或其他证明材料。 |
应支持设备本地人脸注册;应支持远程下发人脸、APP 采集人脸并注册下发;应支持本地 U 盘导入人员信息;支持中心下发黑名单信息,具有本地黑名单事件报警功能,报警信息应能上传至平台;设备支持本地 U 盘升级、在线远程升级功能。 人脸比对平均时间应<120ms (1:1 对比方式);最大人脸验证距离:> 4m;最小人脸验证距离:<0.2m;认假率(FAR)= 认假总次数/负样本对 ×100%;拒真率(FRR)= 拒真总次数/正样本对×100%;准确率=(正样本通过次数+负样本拒绝次数)/比对总次数×100%;FAR<0.0002% ;FRR <1%;准确率>99.95% | |||||
二、净化设备、低温杀虫设备 | |||||
5 | 空 气 消杀 净 化设备(核心产品) | 产品尺寸≥700*550*1800mm材质:优质冷轧钢板 产品功能:杀菌消毒 净化除尘 ▲功能显示:负离子浓度、温度、湿度、TVOC、PM2.5、PM10、CO2、CH2O、耗材更换、整机检修,提供相关图片或其他证明材料 消杀净化原理:滤网 光触媒 负离子, ▲负离子模组:3 个释放端,风感自感应模式,具有声音提示,且带自动清理功能,提供相关图片或其他证明材料。 滤网数量:≥8 片 过滤等级:H13 级别 循环风量:≥2500m³/h ▲出风口:两侧及正面前置出风口 1 个,提供相关图片或其他证明材料。智能配置:远程动态码数据清零 触控功能 遥控操作 适用面积:200-300 ㎡ | 3 | 套 | |
6 | 低 温 冷冻 杀 虫柜 | 硬件指标: 额定电压:220V 50HZ额定功率:1650W 冷冻范围≥ -35° 臭氧发生量:500mg/h除湿量:12L/24h 工作定时可根据需要自由设置 设定方式中文菜单、触摸屏输入;设定参数后,无需手工干预,全自动运行。化霜方式化霜时间间隔及化霜温度可根据使用环境和季节自由设置 数据记录周期数据存盘间隔可根据需要自由设置 数据下载时间段可根据需要自由设置时间段下载,U 盘导出触摸屏尺寸 10 寸触摸屏 总容量 990L 外形尺寸高 1880mm*宽 900*长 1900内部尺寸高 1460*宽 700*深 1000 mm | 1 | 套 |
功能要求: | |||||||||||||||||
1、速冻超低温制冷,杀虫效果好、工作时间短,对档案纸张无损坏; | |||||||||||||||||
2、10 寸触摸屏显示窗口显示直观、形象,操作方便、简单; | |||||||||||||||||
3、程序后台可对消毒、冷冻、化霜、回温等功能的时间、温度、间隔等参 | |||||||||||||||||
数设定,自由设定工作流程并具备断电记忆功能,实现一键操作; | |||||||||||||||||
4、具备具备数据查看、下载分析功能,历史工作记录轻松查看; | |||||||||||||||||
5、具备故障信息查询功能,可最大节省故障出现时排障时间,快速找到故 | |||||||||||||||||
障原因; | |||||||||||||||||
6、臭氧消毒灭菌消杀率高,环保高效无毒,无二次污染,消毒无死角; | |||||||||||||||||
7、门与柜体为钢结构,内腔采用不锈钢材质,聚氨脂保温材料达到 120mm, | |||||||||||||||||
保温效果好; | |||||||||||||||||
8、具备冷冻柜内外数据双监测,工作环境的温湿度、PM2.5、CO2、TVOC、 | |||||||||||||||||
CH2O 数据的采集,监测冷冻柜工作环境,便于观察冷冻柜主机工作状态及 | |||||||||||||||||
对工作环境的影响; | |||||||||||||||||
9、具备恒湿技术,在冷冻前和回温过程中具备主动除湿功能,实现消毒仓 | |||||||||||||||||
内等湿环境,避免档案受潮,冷冻档案无需再真空包装处理,减低使用成本 | |||||||||||||||||
和劳动强度; | |||||||||||||||||
10、采用地脚可调式脚轮,便于设备移动和固定; | |||||||||||||||||
11、完善的售后服务响应,免除用户后顾之忧; | |||||||||||||||||
附表: | |||||||||||||||||
档案害虫冷冻致死效果 | |||||||||||||||||
虫种 | 虫态 | 虫数 (条 ) | 100%致死温度(C)和时间(h | ||||||||||||||
t | h | t | h | t | h | t | h | t | h | ||||||||
烟草甲 | 成虫卵蛹群体 | 30 | -7 | 48 | -10 | 24 | -14 | 20 | -18 | 5 | -22 | 2 | |||||
40 | -7 | 120 | -10 | 48 | -14 | 24 | -16 | 20 | |||||||||
-1 | -7 | 120 | -10 | 48 | -14 | 24 | -16 | 20 | |||||||||
00 | -7 | 120 | -10 | 48 | -14 | 24 | |||||||||||
30 | |||||||||||||||||
40 | |||||||||||||||||
-1 |
00 | |||||||||||||||||
花斑皮蟲 | 成虫卵蛹群 体 | 30 | -14 | 48 | -18 | 24 | -22 | 20 | -25 | 10 | -30 | 5 | |||||
30 | -18 | 72 | -25 | 48 | |||||||||||||
30 | -18 | 72 | -25 | 48 | |||||||||||||
40 | -18 | 72 | -25 | 48 | |||||||||||||
-1 | |||||||||||||||||
00 | |||||||||||||||||
毛衣鱼黑毛皮蟲书虱米 象 | 成 | 20 | -5 | 48 | -10 | 24 | |||||||||||
虫 | 30 | -16 | 24 | -25 | 10 | -30 | 5 | ||||||||||
幼 | 10 | -5 | 70 | -10 | 24 | -18 | 20 | ||||||||||
虫 | 0 | -5 | 48 | -10 | 24 | -14 | 10 | -18 | 5 | -22 | 2 | ||||||
成 | 30 | ||||||||||||||||
虫 | |||||||||||||||||
成 | |||||||||||||||||
虫 | |||||||||||||||||
7 | 智 能 恒湿 净 化存储柜 | 典藏文物类别:青铜、陶器、瓷器、漆木器、石器、玉器、书画、丝织品等; | 1 | 套 | |||||||||||||
控制范围:30%RH~70%RH 日波动:±3%RH | |||||||||||||||||
控制湿度:智能恒湿一体化控制 | |||||||||||||||||
加水方式:存储柜自动收集水(标配)、自动供水箱供水(可选) | |||||||||||||||||
排水方式:无液态水排出 | |||||||||||||||||
柜体尺寸: W1200*D781*H1980 |
层板数量:5 层标配(层板可灵活调整高度)抽屉数量:0 使用环境:<0℃~40℃;30%RH~80%RH使用电源:220VAC,50HZ,1.5A 消耗功率: 最大:155W / 平均:18W 文物放置方式:放于层板上,每层可承重量≥80KG | |||||
8 | 恒 温 恒湿 机 组 ( 核 心产品) | 1、制冷量≥12.5kW,再加热量≥4.5kW,红外加湿加湿量≥2.75kg/h 2、上前送风,下前回风; 3、风量≥3800m3/h; | 1 | 套 | |
4、室内机尺寸≤W760*D610*H1875mm; | |||||
5、重量≤152kg; | |||||
6、室内机噪声≤63 dB(A); | |||||
7、预充R410A 制冷剂(支持 5m 长铜管); | |||||
8、AC 风机,来电自启动,电源电压 380V 3N~/50Hz,室外机最大电流 1.3A,室内机最大电流 23.0A,室外机从室内机取电。 | |||||
三、智能物联网灯光控制系统 | |||||
9 | 高 显 色黄 光 源古 籍 保护 智 能 控制灯 | 1、无红外线无紫外线 2、工作面照度≥1000lx 3、照度均匀度接近 1.0 | 50 | 组 | |
4、显色指数Ra≥98 | |||||
5、T8 接口 | |||||
6、每组功率不低于 40W | |||||
10 | 智 能 灯光 专 用 | 1. 产品材质:根据现场总功率阻燃等级选择PVC 或钢化玻璃 | 5 | 套 |
控 制 面 板 | 2. 安装方式:嵌墙安装 | ||||
3. 操作方式:实体按键或触摸按键 | |||||
4. 产品尺寸:86*86*36mm | |||||
5. 工作电压:AC100-240V 50/60Hz | |||||
6. 通讯方式:zigbee | |||||
7. 通讯距离:80-120m(空旷无遮挡) | |||||
8. 工作温度:-10℃~50℃ | |||||
9. 单路负载:阻性 800W,感性、容性 400W | |||||
10. 产品规格:单开、双开、三开 | |||||
11. 线路预留:零线、火线及相应灯控线 | |||||
11 | 智 能 网关 | 产品功能: 1、与终端设备进行通讯,实现设备控制、采集、状态监视。 | 1 | 套 | |
2、内置强大的协议解码库,支持多种品牌的电控设备。 | |||||
3、USB 接口可以接无线网卡,网络状态自动监测,宽带上网及无线网卡上网无缝切换。 | |||||
4、互联网终端、供电正常时,通过本地局域网仍可正常使用系统。 | |||||
5、128 位加密算法,保障用户隐私信息存储及传输安全;严格的权限管理体系。 | |||||
技术标准: | |||||
1、产品材质:高档阻燃ABS | |||||
2、额定电压:DC5V/2A | |||||
3、核心处理架构:自主知识产权的HybridCliud 混合云技术 | |||||
4、数据处理速度:0.01 秒 | |||||
5、负载设备数量:支持设备多次扩容 |
6、用户数量:采用多用户系统,用户数量没有限制 7、控制方式:支持手机、场景联动、远程、定时、语音、授权管理等多种智能控制 8、通信方式:2.4Gzigbee 9、静态功耗:≤0.1W | |||||
四、古籍修复设备 | |||||
主摄像头像素2600万;最大分辨率5880*4412;对焦方式:定焦;幅面:A3+ | |||||
12 | 书 籍 成 | ;拍摄高度:357mm;光学解像力:300 lp/mm;球形畸变<1.5%;梯形失真 | 1 | 套 | |
像 设 备 | <1.5%;出图预览时间3S;出图响应时间5S;过曝控制:自动;图像帧率: | ||||
( 核 心 | 分辨率5fps,mjpg格式;图像色彩:24位;补光:自然光+4颗2W LED,测试 | ||||
产品) | A3纸的4个角照度值不超过±30%;补光控制方式:按键三级触控调光;支持 | ||||
防反光。 | |||||
▲显示屏:5寸折叠式, 1280*720 分辨率,支持硬质文稿台,V型合页式支 | |||||
撑结构,塑胶材质;提供相关图片或其他证明材料。 | |||||
按键功能:补光、网络切换、文本切换、缩小、放大、录像、拍照;支持wifi | |||||
; TF卡最大支持128G; | |||||
▲支持语音控制;提供相关图片或其他证明材料。 | |||||
语音控制词汇:1、拍照2、打开补光3、补光增强/亮一点4、补光减弱/暗一 | |||||
点5、关闭补光6、图像放大7、图像缩小;支持喇叭,用于语音播报;支持 | |||||
MIC;PC-USB接口:1个USB 2.0;USB扩展口:1个USB 2.0;1个拍照按键接 | |||||
口;1个HDMI接口;电源接口12V 1.5A;支持电源开关。图片输出格式bmp、 | |||||
jpg、png、tif、TGA、PCX、RAS、PDF;视频输出格式AVI、WMV;音频输出 | |||||
格式MP4。 | |||||
无驱模式;适应操作系统Windows xp、Windows7、Windows8、Windows10及 | |||||
以上。 | |||||
支持曲面展平;支持视频录像;支持Ocr,支持word、excel、txt三种格式 | |||||
; | |||||
▲对接软件在本地PC不联网情况下,对于印刷体、手写体、表格等的文档可 | |||||
输出单/双层PDF、双层OFD、Word、Excel、JPG、PNG、TIF等格式文件; | |||||
支持清除手指印;支持图片转换PDF,支持多图合成一份pdf文档;支持图片 | |||||
合成;支持自动连拍;支持单张纠偏;支持多张纠偏;支持智能分页;色彩 | |||||
模式:彩色、证件底纹、白纸印章、灰度、黑白、无优化;支持视频水印; | |||||
支持自动翻页检测;支持空白页检测;图片编辑支持裁剪,放大缩小,旋转 |
,反色黑白去色等,提供相关图片或其他证明材料。 电源适配器:输入:AC100-240V-50/60HZ0.6Amax,输出:12V/1.5A;待机电流20mA;负载工作电流MAX:500mA(12V);环保要求RoHS;工作条件:温度-10℃~ +55℃,湿度 ≤60%;存储条件:温度-20℃~ +60℃,湿度-20% ~65%;产品尺寸≥(L)520×(W)530×(H)430mm;产品重量≥5.5KG;包装毛 重≥6.5KG。 | |||||
13 | 1. 压平面积≥475*350mm | ||||
2. 压平高度≥350mm | |||||
3. 压力≥1500kg | |||||
古籍修复压平机(手 动) | 4. 外形尺寸≥580*350*780mm 古籍修复压平机结构特点: | 1 | 台 | ||
1. 上压下顶双向给力; | |||||
2. 可持续保持恒定压力; | |||||
3. 指针式显示压力大小; | |||||
4. 压力恒定可控。 | |||||
14 | 内含:( | ||||
1. 平面锤子(小):2 件 | |||||
2. 马蹄刀(中):2 件 | |||||
3. 锥子(圆头):1 件 | |||||
4. 锥子(方头):2 件 | |||||
5. 专用压铁(中):2 件 | |||||
6. 专用压铁(小):2 件 | |||||
7. 压书板(大):4 件 | |||||
8. 压书板(中):5 件 | |||||
9. 压书板(小):5 件 | |||||
10. 棕刷:1 套(3 件) | |||||
修复工具 套装 | 11. 竹管羊毛刷:1 套(4 件) | 1 | 套 | ||
12. 透明压尺:3 件 | |||||
13. PVC 切割垫板:1 套(4 件) | |||||
14. 镊子:1 套(4 件) | |||||
15. 精密喷壶:1 套(4 件) | |||||
16. 小电熨斗:1 件 | |||||
17. 剪刀:1 套(3 件) | |||||
18. 美工刀:四件套 1 套(4 件) | |||||
19. 不锈钢盆:2 件 | |||||
20. 裱板:2 件 | |||||
21. 木敲锤:1 件 | |||||
22. 竹起子(大):2 件 |
23. 竹起子(中):2 件 24. 竹起子(小):2 件 25. 大理石垫板(大):1 件 26. 大理石垫板(小):4 件 27. 木尺(镶竹边):1 件 28. 围裙:2 件 29. 针筒(含订书针):2 套 30. 针锥:2 套(共 6 件) 31. 毛笔(大白云):3 支 32. 锉刀(10 件套):2 套(共 20 件) 33. 直角尺:2 块 34. 轧子:3 块 36.铅笔:2 套(共 56 件)) | |||||
15 | 1. 颜色包含:特级花青膏、轻胶赭石膏、轻胶朱膘膏、轻胶天兰膏、深 | ||||
矿物质颜料 | 红膏、曙红膏、石青膏、石绿膏、蛤白膏、天字藤黄膏、大红膏、天字胭脂 膏、雄黄粉、焦茶粉、密陀僧粉、珍珠白、特级三青粉、岩黑、特级三绿粉、 | 1 | 盒 | ||
明胶、明矾、朱砂粉、铬黄膏、雌黄粉、特级头绿粉、特级头青粉共 24 色 | |||||
规格:5g/瓶 | |||||
16 | 棉料宣纸 | 1. 品名:棉料四尺单宣 2. 规格:69cm*138cm*100 张/刀 3. 纸性:生宣 4. 优点:纸质绵柔,墨晕分明,润墨性好,层次感强;适用:各类书法、花鸟、人物写意等。 | 1 | 刀 | |
17 | 棉料宣纸 | 1. 品名:棉料四尺棉连 2. 规格:69cm*138cm*100 张/刀 3. 纸性:生宣 4. 优点:檀皮含量为 40%,纸质轻薄,洁白细腻,触感好,拉力强适用:各类书法、装裱、拓片等。 | 1 | 刀 | |
18 | 特皮宣纸 | 1. 品名:特皮四尺扎花 2. 规格:69cm*138cm*100 张/刀 3. 纸性:生宣 适用:底稿、拓碑、小楷等 | 1 | 刀 | |
19 | 覆背纸 | 规格:100 米/卷、100cm 宽、不带胶纸性:生宣 优点:不脱层、不起皱、纸张洁白厚实 柔韧:柔韧性强、纸张拉力好、传统工艺 | 1 | 卷 | |
20 | 古籍修复多功能工作台 | 1. 外形尺寸≥1800*900*800mm 2. 储物柜尺寸≥440*735*655mm 3. 保险柜尺寸≥440*735*655mm | 1 | 套 |
4. 高拍仪:内置 5. LED 拷贝板:A2 幅面 12V 20W 6. 放大镜:5 倍镜片 12V 14W 7. 台灯:12V 14W 古籍修复多功能工作台性能特点: 1. 提供工作台面,在 1800*900mm 台面上可办公、可裱画等,台面上所有配件均为灵活拆装或折叠式,一分钟内可全部清空。 2. 提供普通储物空间,在加长储物柜的加长抽屉内可放置长卷类古籍、字画等。 3. 提供安全保险储物空间,重要物品放置在加长的保险柜内。 4. 具有对纸张的拍摄、扫描、存档功能,利用高拍仪可实现对修复过程的全程记录,并储存在电脑里。USB 一线连接电脑,数据和电源同步连接。 5. 具有背光拷贝功能,LED 背光板采用 LED 冷光源,无紫外线,可无级触摸调光。 6. 提供柔性相机支架,对于较高要求的拍照要求,可安放单反相机(自配),支架长度、高度、角度均柔性可调。 7. 提供万向可折叠的长臂LED 台灯,采用LED 冷光源,无紫外线。 8. 提供万向可折叠的长臂放大镜,五倍放大镜片,采用 LED 冷光源,无紫外线。 | |||||
21 | 电动切纸机 | 1. 最大裁切尺寸:460mm 2. 最小裁切尺寸:50mm 3. 裁纸厚度:50mm 4. 裁切精度:±0.3mm 5. 压纸方式:自动 6. 裁纸方式:数控 7. 电源参数:AC220V(110V)±10%/50HZ(60HZ)1000W 8. 机器尺寸:935mm*620mm*1235mm 9. 净重:140kg 电动切纸机性能特点: 1. 独立压纸电机:有效解决传统电动机器压纸不紧,提高工作效率; 2. 切位指示线标识:红外激光指示线,清晰明确; 3. 斜刀切纸专利技术:裁切平稳轻松,适应任何纸张裁切; 4. 数控推纸电路设计:程序优化升级,蓝色数码显示,裁切尺寸,压纸压力可以设定,计数功能,故障代码显示,方便快捷; 红外光栅安全保护电路设计:前红外安全保护设计,后护罩防护 | 1 | 台 |
附件一
投标函(格式)
致:×××××(采购人)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响应文件(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电子版壹份。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个日历日。
(4)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联合体中的小型、
微型企业之间 (存在、不存在)投资关系(如果联合体的话)。
(5)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和质疑的权力。
(6)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
(7)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响应文件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文件或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8)我方承诺:如所报货物属国家强制认证产品的,均已通过认证且在有效期内,我方保证所报货物均为原厂正品,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方承担。
(9)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形式,已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向见证机构支付公证或律师见证费。
(10)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与本响应文件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全称):-----------------
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供应商银行帐号:
供应商单位章:
日期-:
说明:对本响应文件书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 (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我单位本次项目的全权代表,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组织的 项目的招标,全权处理招标过程有关的一切事务。
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全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全权代表姓名: 性别: 年龄:单位: 部门: 职务
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开标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 |
投标报价 | |
供货期 | |
质保期 | |
对磋商文件认同程度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报价明细表
项目编号: 包号:
项目名称: 单位: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参数响应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 | 合价 | 品牌 | 产地、厂家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合计 |
注:1、供应商须按采购货物清单顺序填报上表,此表可根据需要同格式扩展。 2、上述合计报价必须与开标一览表的总报价一致。
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五:质保期内供应的备品备件、易损件、耗材、专用工具价格表
项目编号: 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备品备件/易损件/耗材/专用工具/名称 | 生产企业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总价(元) | 备注 |
合计 | 大写: (小写: ) |
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六:质保期外供应的备品备件、易损件、耗材、专用工具价格表
项目编号: 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备品备件/易损件/耗材/专用工具/名称 | 生产企业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总价(元) | 备注 |
合计 | 大写: (小写: ) |
说明:本表费用不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技术条款响应一览表
包号:
采购人要求 | 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填写) | ||||||
配置序 号 | 配置名称 | 技术规格指标 | 数量 | 数量 | 技术规格指标 | 技术指标偏离 情况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 |
注:1、此表必须按要求填写,如缺此表按无效投标处理。
2、此表后须附设备主要技术指标、规格和性能、技术参数值的详细说明,并提供技术白皮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等作为佐证。
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八:业绩一览表
业绩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单位名称 | 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金额 | 项目单位的有效联系方式 |
1 | |||||
2 | |||||
3 | |||||
4 | … |
说明:(1)以上合同案例须真实有效,相关内容在成交公告中予以公示。
(2) 此表后须附相应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年 月 日
商务条款响应一览表
包号:
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人要求 | 供应商响应 |
1 | 成交价 | ||
2 | 交货时间 | ||
3 | 付款方式 | ||
4 | 质保期 | ||
5 | ...... | ||
6 |
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十: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部分)
格式 1:供应商资信证明文件
供应商需提交 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
提交 2023 年 12 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交投标截止
时间前近 6 个月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按《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 号)中‘专业担保机构在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再要求供应商提供银行资信证明等类似文件’的规定,供应商如提供了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保函,就不需要提供本项内容。)
说明:
1、银行资信证明可提供原件扫描件,也可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资信证明的复印件(若资信证明注明复印件无效,需提交正本)。若提供的是复印件,采购人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2、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格式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 声 明
采购人:
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条例第十九条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 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 6 个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供应商认为其不属于依法缴纳税收/社保单位的书面声明文件及证明材料;
(1)投标截止时间前近 6 个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例如税收完税证明、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等;
(2)投标截止时间前近 6 个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例如社会保险基金专用票据、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
(3)供应商认为其不属于依法缴纳税收/社保单位的书面声明文件及证明材料。
(4)或提供以上资料的承诺函。
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如履行合同的设备、场地、技术人员等)证明材料参考格式: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说明:如无设备,填写“无”。 | ||||
专业技术能力 | ||||
序号 | 技术人员姓名 | 职称/岗位证书/学历证书 | 身份证号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格式 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 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企业名称(盖章):日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格式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
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日 期:
注:1、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第一条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
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
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第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格式 3: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产品明细及报价表(如果有)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产地 | 制造厂家 | 单价 | 合价 | |
节能产品 | |||||||||
1 | |||||||||
2 | |||||||||
3 | |||||||||
… | |||||||||
节能产品报价小计: | 元,占总报价的权重: % | ||||||||
环保产品 | |||||||||
1 | |||||||||
2 | |||||||||
3 | |||||||||
… | |||||||||
环保产品报价小计: | 元,占总报价的权重: % | ||||||||
小微企业产品 | |||||||||
1 | |||||||||
2 | |||||||||
3 | |||||||||
… | |||||||||
小微企业产品报价小计: | 元,占总报价的权重: | % | |||||||
监狱企业产品 | |||||||||
1 | |||||||||
2 | |||||||||
3 | |||||||||
… | |||||||||
监狱企业产品报价小计: | 元,占总报价的权重: | %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 | ||||||||
1 | ||||||||
2 | ||||||||
3 | ||||||||
… |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小计: 元,占总报价的权重: % | ||||||||
备注: 1、此表中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厂家、单价和合价必须与《报价明细表》中的一致。 2、此表中的产品必须后附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品目清单中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 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否则不给予政府采购政策优惠。 |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符合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格式 4: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品牌 | 产品型号 | 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编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说明:
1、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证明资料确定。(本表后须附证明资料)
2、如所投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必须按规定格式逐项填写,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