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东莞市高埗医院保洁和保安服务项目
(合同编号:)
委托方(甲方): 东莞市高埗医院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东莞市高埗医院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二○二一年月日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编号: )的中标结果、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投标文件的承诺,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洁和保安服务项目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东莞市高埗医院保洁和保安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 。(按实际情况填写)
三、服务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提供为期 贰 年的服务。其中第一年为考核期,如考核不通过,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第二年度服务资格。
四、合同价款:
按中标通知书确定的合同价款为:。每月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实际服务费以每月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五、承包方式:
1、完成该项目发生的全部费用(含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社会保险、劳保、福利、员工服装费、工具及维修费、管理费、利润、税费等一切费用)。
2、甲方将本项目所有任务及相应的经费交给乙方,乙方按甲方的管理要求和标准组织相关工作,并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验收。 3、按国家规定应由乙方缴纳的各种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由乙方向有关部门交付。
六、付款方式及条件: 1.考核方式:
每月服务费的 10%作为绩效考评,由甲方管理,每月根据考评结果按考核的分数作为百分比进行绩效结算。如果同一名保洁或保安考核分累计 3 个月低于考评应得分的 70%,甲方有权要求更换该保洁员和保安(含保洁主管和保安主管),乙方须于一个月内更换完毕。乙方须每月 25 日前上交下月排班表到甲方主管部门,乙方须严格按照合同要求配置甲方各科室的保洁和保安数量,实际上岗人员与排班表相符,严禁一人兼多岗现象发生,每天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派驻保洁和
保安在岗。为保障工作质量,提升患者服务满意度,在甲方上岗保洁和保安严禁
(由乙方派遣或自己接私活)兼职做病人陪护。如违反以上规定,第一次给予书面警告,第二次给予以扣罚违规人员的当月全数金额(即甲方实际支付的金额)。如发现一人兼职多岗现象,超过三个月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考核方式采取周期内算术平均法计数,即一年周期取每月平均分进行计算,如果年度考核平均分低于 70 分视为不合格,甲方有权认为乙方考核不通过,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第二年度服务资格。
2.付款方式
根据双方签定的合同要求和每月的服务完成情况及经甲方考评结果,乙方开具正规发票于每月 5 日前交给甲方,甲方于当月 15 日前(如遇放假或财务封帐,付款时间则顺延)向乙方支付上月的服务费用。
七、分包与转包:严禁转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分包。八、服务标准:(中标后按实际情况填写)
合同的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详见附件)服务要求的相关工作职责及范围和考评细则、投标文件中乙方承诺的具体服务方案和本合同细则要求等执行,如本合同的服务内容与附件中的相关工作范围及工作职责和考评细则等不相符时,以附件的要求为准。
中标方所有派驻采购方的人员(含试用期间人员)必须持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健康证明(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还须提供到采购方工作前两天合格的核酸检测报告)到采购方对口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经采购方对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才允许到采购方工作。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即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照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规定,均有权按相关的规定和职责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 乙方不按本合同要求进行优质服务(按合同标准)且造成恶劣影响和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当月服务费作为违约金,乙方同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 因乙方工作人员失职造成甲方所辖区域内的财产和人身损害,乙方应负责全部的赔偿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刑事和行政责任;因合同一方原因致使另一方遭受第三方追诉,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4. 甲乙双方因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合同全年服务费用的作为违约金。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 甲、乙双方经协商,可达成书面协议提前解除本合同。
2. 乙方在工作中,发生以下所列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严重侵害甲方利益或违反国家法律及相关规定;
(2)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刑事恶性事件及重大人身侵权伤害行为情节严重的:
(3)乙方疏于管理,影响甲方的工作秩序,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
(4)乙方发生违约后,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 30 工作日内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及行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达到本合同附件约定的解除条件和事项的。
3. 如遇医院迁建或市政建设征用土地等事由,本协议自行终止。
但甲方应提前 3_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自行做好后续事宜,并协助甲方做好交接工作。本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合同自动终止。
十一、不可抗力
因发生地震、暴雨、冰雹、火灾等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可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免除责任;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书
2、中标通知书
3、招标文件、招标会议记录、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4、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十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五、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的,由合同签订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十六、通知与送达方式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甲方通讯地址:乙方通讯地址: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七、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副本一式份,招标代理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附件 | ||
1、中标通知书。 | ||
2、履约保证金支付证明 | ||
3、招标文件 | ||
4、投标文件 发包方(盖章): | 承包方(盖章):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
合同订立时间: 年 | 月 | 日 |
合同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