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负责合资公司充电设施的全面技术(含云平台)、产品、服务、运营支持。
证券代码:300001 证券简称:特锐德 公告编号:2015-04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拟签署对外投资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
(1)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青岛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来电”或“甲方”)与福建xxx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能源”或“乙方”)签署《合资经营协议书》,特来电拟与xxx能源共同出资成立“福州方硕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实际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或“新公司”),新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以现金出资5100万元整,占合资公司51%的股份。
(2)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需公司董事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xxx能源位于xxxxxxxxxxxx00x,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xx,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其主营业务包括充电站的投资、建设及运维服务;纯电动汽车的研究投资及技术运维服务;新能源技术的研究、开发及技术推广服务。目前的服务对象主要是针对城市纯电动公交车及新能源出租车。根据xxx能源报告资料,xxx为xxx能源的实际控制人。
xxx能源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本公司子公司及本公司股东无其他业务往来。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出资各方均以现金
进行出资。
(2)拟设新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州方硕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实际以工商局核定为准)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网络的咨询、设计、建设;充电设施销售;机动车充电运营服务;停车场运营服务。(以工商局核定为准)。
股东情况:特来电与xxx能源对新公司的出资比例分别为 51%和 49%。
四、拟签署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甲方:青岛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乙方:福建xxx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拟设立公司情况
(1)公司名称:福州方硕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实际以工商局核定为准)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网络的咨询、设计、建设;充电设施销售;机动车充电运营服务;停车场运营服务。(以工商局核定为准)。
3、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方式
新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其中甲方以现金出资 5100 万元整,占合资公司 51%的股份;乙方以现金出资 4900 万元整,占合资公司 49%的股份。
4、其他主要约定:
(1)合资公司的期限为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二十年,合资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资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合资公司经营期满前,经合资各方一致同意,可延长经营期限。
(2)甲方职责:
(a)负责合资公司充电设施的全面技术(含云平台)、产品、服务、运营支持。
(b)充电云平台网络的规划、设计,将合资公司运营的充电设施接入甲方云平台,并为合资公司提供互联网增值服务。
(c)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车企合作协议的情况下,合资公司、乙方(含下属企业)享有甲方所代理新能源汽车的同等政策。
(d)以公允的价格提供产品。
(e)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xx。
(0)xxxx:
(x)委托人员负责办理为设立合资公司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一切有关手续。
(b)负责当地政府部门的协调,为合资公司运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c)负责当地政策的协调,推动政府出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充电设施建设、充电设施建设运营补贴方面的优惠政策。
(d)负责利用城市中现有的场地和设施,推进充电设施项目建设。支持合资公司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机构、酒店、宾馆、商场、居民小区、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场所,进行市场化模式投资建设、运维、管理充电设施。
(e)负责协调电网企业做好相关电力基础网络建设和充电设施报装增容服务等工作。
(f)负责提供合资公司经营场地。
(g)负责办理合资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4)《合资经营协议书》及其附件,自双方签章并履行上市公司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对外投资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完成。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4〕50号),福建省2014年至2015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0000辆(其中2014年推广应用3500辆、2015年推广应用6500辆),并要求福建省各级政府要制定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专项建设规划,充分利用现有的停车场、路灯灯杆、咪表、加油站、加气站等场地建设充换电设施;城市新建小区和公用停车场按不低于20%的比例规划和配置充换电设施。
xxx能源成立于2015年2月,由福建壹道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和xx共同出资设立,其主营业务包括充电站的投资、建设及运维服务;纯电动汽车的研究投资及技术运维服务;新能源技术的研究、开发及技术推广服务。目前xxx能源的服务对象主要是针对城市纯电动公交车及新能源出租车。现阶段,xxx能源
已承接了位于福州齐安公交首末站的充电站投资、建设及运维服务,充分发挥xxx能源的优势资源,开拓福州新能源市场。
本次公司子公司特来电与xxx能源合作,将有效利用双方在新能源汽车业务领域的互补优势,推进特来电“电动汽车群智能充电系统”在福建地区的应用,促进特来电在福建地区开展充电设施的建设和运营业务,推进公司电动汽车充电业务的发展。
六、风险提示
(1)《合资经营协议书》尚未正式签署,存在不能最终签署的可能;(2)本次《合资经营协议书》的签署将推进特来电“电动汽车群智能充电系统”在电动汽车充电业务领域的应用,并对公司未来收入及利润的增长带来积极影响。但由于有关运营模式、运营团队等尚需进一步确定,且新公司业务前景受电动汽车行业发展速度的影响,且因此《合资经营协议书》能否顺利实施及实施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其他
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对外投资的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