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乙双方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积极探索和开展双方的各类业务合作,力求增强各自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各类业务合作是指包括但不仅限于车场ETC改造、车场免签免密、 账户绑定代扣、停车费结算、合作联名发卡、联合营销推广等业务:
证券代码:002609 证券简称:捷顺科技 公告编号: 2016-043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建设银行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顺科技”或“甲方”)于 2016年4月28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或“乙方”)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现将协议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协议风险提示
1、协议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造成的风险。
2、“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不会对捷顺科技2016年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本协议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对方介绍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是总行省级分行,是深圳市成立最早的金融机构之一,主要经营指标以及综合实力在全国建行系统和深圳同业名列前茅。目前拥有 130多个下属营业机构,5000多名员工,创造了多项建行系统乃至全国金融系统第一的骄人成绩。分行经营门类齐全,业务品种丰富,众多产品为深圳同业首创,连续三年荣获深圳市金融创新奖。建设银行深圳分行拥有完善的服务机构和完备的服务体系,重视电子商务和物流产业的发展,在产品、科技、人才及服务理念等方面具有竞争优势。
三、合作主要内容
双方互为重要合作伙伴,在深圳市范围内,全力支持对方的发展,在国家法
律、法规、金融政策允许的前提下,为对方提供全方位的优质、高效、优惠和个性化的服务。双方意向性建立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所述之合作内容,双方相关的权利义务需以双方就相关各项业务协商达成同意后最终签订的具体合同的约定为准。
1、甲乙双方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积极探索和开展双方的各类业务合作,力求增强各自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各类业务合作是指包括但不仅限于车场ETC改造、车场免签免密、账户绑定代扣、停车费结算、合作联名发卡、联合营销推广等业务:
(1)车场ETC改造业务
结合车场智能升级改造,甲乙双方共同投入引进ETC技术改造,实现ETC与传统停车场兼容共享车道。
(2)车场免签免密业务
结合停车场智能升级改造,引进“车生活龙卡IC信用卡”(以下简称“车生活龙卡”)支付介质,采用银联推出的高安全“免签免密”方式,实现持卡人拍卡进出停车场并自动扣除停车费的“闪付”停车业务。
(3)账户绑定代扣业务
在支持移动应用支付停车费的纯车牌识别停车场中,引进车生活龙卡支付介质,持卡人通过移动应用网签“车生活龙卡”的停车费代扣协议,实现车主凭车牌自动识别进出停车场,系统自动计费、账户自动扣费的“无感”停车业务。
(4)停车费结算业务
双方根据合作项目的实际情况商榷对账及资金清结算的方式,为停车场商户提供专业、安全的停车费结算服务。
(5)合作联名发卡业务
甲乙双方基于ETC通行、免签免密及账户绑定代扣技术,联合发行“车生活龙卡”,甲方负责对已有和新增的停车卡业主/车主推荐和置换“车生活龙卡”,乙方负责对业主/车主的月卡置换等提供支持和协助,持“车生活龙卡”的业主/车主将可享受乙方“车生活龙卡”的相关权益。
(6)联合营销推广
A、甲方充分利用完善的销售和服务网络推广“车生活龙卡”,乙方通过优惠打包方式推荐车主绑定车牌付费,双方共同为车主提供快速进出停车场、舒心支付停车费的体验。
B、双方在互利互信条件下开展长期、稳定的合作。通过共享渠道资源,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营销活动(如发行储值券、积分换购、联盟商家等),增强双方合作关系,并在价格和费率上提供优惠,推动双方合作向更深更广领域发展。
C、为提高管理方对以上业务的接受度,甲方负责将相关功能/业务整合到智慧社区解决方案中,在杜绝停车场进出口拥堵、强化停车场的资金安全、提升车主的进出缴费体验的前提下,甲方还针对管理方进行停车场系统平台云端化管理、移动应用(APP)接口免费开放。
2、双方在互利互惠的条件下,开展停车场支付应用合作业务。通过双方的共同拓展,在停车场使用“车生活龙卡”进行停车费用的支付。拓展“车生活龙卡”的使用领域,积极调动持卡人使用“车生活龙卡”停车、付费。
3、双方将建立相应的合作、沟通机制,依据技术对接、项目试点、市场推广、商业模式探索等进程,推动合作落地。
4、双方可有效利用各自的优势资源联合举行市场推广活动,共同提升各自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5、双方应确保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在双方之间得到执行。四、协议的审议程序
1、本协议属于框架性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x次协议的签署,是继公司与广东联合电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粤通卡ETC运营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后的进一步落地。公司将携手建设银行、粤通卡共同
为广大车主用户创造便捷、舒适、低成本的车生活体验,进一步丰富公司智慧停车业务的应用环境和内涵,是公司在智慧停车领域的又一次重要举措。
本次合作的顺利实施,通过双方支付系统的对接和运行,将有力助推公司支付业务的发展;同时,也为包括社区管理方、商业运营方等在内公司客户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从而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披露要求,根据双方后续合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发布进展公告。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xx)、《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与建设银行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深圳市捷顺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