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单位]—中国矿业大学 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建设合作协议书
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建设合作协议书
协议书编号:2022-YJSY-JD-
[XXXX单位]—中国矿业大学
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建设合作协议书
(科教融合型)
甲方:中国矿业大学
住所地:xxxxxxxxx0x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校长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16-
电子信箱:
执行单位:中国矿业大学XXXX学院/重点实验室
乙方:
机构代码证: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甲乙双方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创新、服务国家”的原则,开展高层次人才联合培养,构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多元一体的联合培养模式,吸引优质生源,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制定本协议。
一、建设目标
1.开展人才联合培养。聚焦科技前沿与关键领域,通过资源共享、师资互聘、科教融合、学科交叉等方式,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培养兼具科学精神、家国情怀、人文素养和全球视野等精英品格的学术创新型高层次人才。
2.推进科教融合育人。依托乙方的国家、地方科研平台和项目,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推动“寓教于研、以研促教”,着力提升研究生的知识学习力、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竞争力,建立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有机结合的“科教融合”育人体系。
3.深化科研合作交流。有机结合甲乙双方理论研究成果、科学研究优势和科研实践条件,完善科研成果反哺课堂教学、科研平台服务实践教学、科研项目引领创新创造机制,共同开展原始知识创新、关键技术突破和重大设备研制等,全面提升科技创新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的能力。
二、建设内容
1.组织机构
约定或指定甲乙双方组建研究生联合培养的管理机构及相关成员,以及相应的议事规则等;
2.教育管理
约定甲乙双方在研究生联培的不同阶段所负担的管理工作任务。甲乙双方共同负责联合培养基地的联络沟通和组织管理工作,每年定期通报情况,并就基地建设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进行研究处理。
3.条件保障
约定为保障联合培养工作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各自所负担的人员、经费、物资、场所等保障条件。
三、培养过程
甲乙双方严格按照《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之规定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具体培养过程约定如下:
1.联培规模
按照实际需要,约定甲乙双方每年联合培养的人数规模,遴选范围等。
2.联合培养
约定甲乙双方共同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制定,以及不同培养阶段的起止时间、培养地点、阶段目标等;
3.指导方式
约定甲乙双方对相关学生的导师指导方式(如双导师制、导师小组制、导师团队制等),以及双方各自负责的指导部分。
基地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选题原则上与基地科研项目相结合,突出前沿性、强调原创性。
四、权责划分
(一)甲方
1.负责基地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基地研究生的选拔、教育、校内管理等工作,负责合作导师的选聘、培训、考核工作,每年联合乙方安排一定数量的学术交流活动。
2.根据工作内容与时间以及基地研究生规模,甲方对聘任的乙方人员给予一定的报酬,具体的支付额度与方式约定如下: 。
3.甲方根据乙方需求,负责推荐研究生进入基地开展科学研究,并教育基地研究生遵守乙方的科研管理规定,避免学术不端行为。
4.甲方若需提前终止研究生在基地的专业实践等工作时,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对基地研究生的后续培养及时进行安排与调整。
5.甲方负责每两年对基地组织一次考核评估,乙方应积极配合向甲方提供必要的考核评估材料。
(二)乙方
1.乙方负责基地的建设、管理、发展和维护工作,针对基地研究生科研实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基地研究生在基地联培期间的日常管理。乙方按照甲方需求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参与合作导师遴选聘任。
2.乙方优先安排甲方基地研究生进入基地,且为其提供科学研究或专业实践必需的实验条件和科研场所,安排合作导师负责指导基地研究生在基地的科学研究。乙方安排甲方基地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等活动,应符合甲方培养方案的要求,为研究生提供联培期间的助研津贴。
3.乙方负责按照规范的科研实验管理制度保障基地研究生在联培期间的人身安全,与基地研究生及其校内导师协商,签订实践安全协议,防患于未然。乙方为研究生在基地实践期间提供食宿等便利条件。
4.乙方根据实际需要,可设立科研创新基金,鼓励和支持甲乙双方开展合作研究,吸引优秀研究生到乙方基地参加科研实践,支持基地研究生依托基地开展学科/科技竞赛、创新创业等科研实践活动。
5.乙方负责每月对基地研究生的研究课题的进展情况进行考核,并可根据考核结果发放一定的生活补贴(具体的标准如下: )。负责出具基地研究生科研实践鉴定,对于表现优秀、成果突出的基地研究生酌情给予奖励,对基地研究生参与的符合条件的科技成果进行推荐和表彰。
6.乙方若需提前或推后终止基地研究生的科研任务时,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对基地研究生的后续培养及时进行安排与调整。
五、知识产权
研究生培养过程中所产生的论文署名、科研成果归属以及成果的使用等问题,由甲乙双方、校内导师与合作导师共同协商。研究生参加学术交流和发表学术成果需将项目研究内容公开时,应向项目立项方提出申请并获批准后方可进行;使用实践期间本人的研究内容和成果撰写学位论文的,论文开题前应由乙方就论文是否涉密进行确认。研究生不得泄露需要保护的商业及技术秘密。
六、其他事项
1.双方不得以联合培养基地名义从事其他无关的商业活动。任何一方有违反国家法律、侵害国家利益、损害另一方权益的行为的,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双方项目参与人员、管理人员以及进入基地的研究生,对因本协议实施而知悉、未正式向社会公开的一切资料和信息以及研究所涉及的科研成果与核心方案,负有保密责任。
3. 方负责为基地研究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双方协调处理基地研究生在基地期间有关的争议、纠纷。基地研究生因患病不能继续开展项目研究时,应终止其在基地的各项活动并返回甲方。
4.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本协议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xx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协议到期如双方有意愿续约,须另行签订协议。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份数可适当增加)
6.补充条款(如有,由双方协商确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页为协议签署页,无协议正文)
甲方:中国矿业大学
(公章)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公章)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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