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代雪、段贤柱、刘宁、李弘、武瑞华、宗利、WANG XU等七人(以下简称“各方”)于2016年5月9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就各方在行 使或履行股东权利义务、董事职责职权时一致行动相关事宜做出了明确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