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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届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操作指南
—就业推荐表&三方协议书(学生版)
【系统登录】
学校主页— 招生就业—就业创业
账号:学号
初始密码:身份证号
进入就业信息网点击【学生】登录
点击手续办理
【信息完善】
登录后点击“好的,我知道了”完善个人信息
注意:生源地为入学前家庭户籍所在地
【就业推荐表领取】
点击“就业推荐表申请”
点击右侧“申请领取就业推荐表”填写有关信息
健康状况:健康/良好均可
邮政编码及通讯地址:按实际情况填写,可填写学校地址
奖惩信息:在校期间奖惩,没有填写“无”
社会实践:在校期间社会实践经历,没有填写“无”
按实际情况填写其他信息后,点击蓝色提交按钮
纸质版就业推荐表领取:
非定向毕业生:学院辅导员领取,学院辅导员签字xx,后至就业中心签字盖章。(首批领取由学院辅导员统一交送就业中心盖章)
定向毕业生:就业中心领取(携带本人定向协议复印件领取,复印件首页注明:学号、学院、专业、姓名、联系方式)
提交后显示当前状态:已提交待审核/学院审核通过/中心审核通过
纸质版就业推荐表填写注意事项:
1.每人只有一份,请谨慎填写,不可涂改、使用修正液及胶带,涂改及破损均影响后期就业及落户,若有修改可至就业中心在修改处盖章
2.系统及纸质版中,生源地、学院、专业等个人信息务必确保准确并一致
3.毕业时间写 6/7 月均可,学制按实际情况填写(延期也按实际情况填写)
3.培养方式:统招统分
4.就业范围不填写,由就业中心填写
【就业推荐表遗失】
“中心审核通过”后就业推荐表遗失,点击“重新申领推荐表”后填写遗失信息
填写遗失申请后
1、提交至学院审核
2、携带本人遗失说明至就业中心办理遗失公
示,公示 5 个工作日后,领取新的就业推荐表
【说明事项】:
1. 就业推荐表的作用:
(1)作为了解毕业生情况的证明材料。在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未确定要签约时,毕业生可向其提供复印件。待双方决定签约后,再向其提供原件。
(2)若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签约意向,此表下方的《用人单位回执》经用人单位签章后,可视作接受函,毕业生凭此回执可到学院(研究院、中心)领取《就业协议书》。
2. 就业推荐表每名毕业生只有一份。学校审核盖章后,请妥善保管。
3. 就业推荐表损毁,需携带原件至就业中心办理以旧换新。
【三方协议书领取】
就业协议书(俗称“三方”)
点击“申请三方协议表”
1.申请三方协议书前,需填写签约问卷,请毕业生如实填写
2.填写问卷后,根据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信息填写系统所需单位信息,并上传单位接收函(可以用公示名单/录取通知邮件)
3.填写完毕并上传后点击提交即可
纸质版三方协议书领取:
1.非定向毕业生:学院辅导员领取,学院辅导员签字xx,后至就业中心签字盖章。(必须交至就业中心盖章)
2.定向毕业生:就业中心领取(携带本人定向协议复印件领取,复印件首页注明:学号、学院、专业、姓名、联系方式)
【三方协议书更替】
按实际情况选择更替类型并填写相关信息 | |
提供纸质版材料:
(1)三方协议书更替(单位未盖章):三方协议(未盖章)更替申请表(辅导员签字xx)、原三方协议三联(原件)及新单位接收函,至学院辅导员处领取并盖章后,携带所有纸质版材料至就业中心盖章
(2)三方协议书更替(单位已盖章):三方协议(已盖章)更替申请表(学院就业工作负责人签字盖章)、原三方协议三联(原件)、原单位解约函及新单位接收函,办理违约公示(5 个工作日)后,至就业中心领取新三方协议
(3)三方协议书遗失:单位丢失则需单位提供说明,个人遗失需个人出具说明,由单位认可并未收到三方的事实并加盖人事公章后,办理遗失公示(5 个工作日)后,至就业中心领取新三方协议
【总结】:
①未盖章更替,学院领取三方纸质版材料递交就业中心;已盖章更替及遗失,就业中心递交材料后至就业中心领取
②未盖章更替,辅导员签字xx;已盖章更替,就业工作负责人签字xx
【说明事项】:
1. 三方协议书的作用
(1)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就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
(2)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
(3)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
2. 三方协议书作为签约及派遣依据,请确认到该单位就业后,再和单位签署协议。
3. 签订三方协议书后,毕业时依据三方协议派遣。若单位不解决户口,可签署两方协议,无需签订三方协议;若单位不解决户口且要求必须签订三方协议,可以领取三方协议,但毕业派遣时,必须返还三方协议三联(原件),若单位不返还单位联,则需要出具相应说明,若单位在三方协议已盖章,需要出具未解决户档说明,并退还三方协议书三联(原件)。
4. 三方协议书更替(未盖章/已盖章)更替申请表,学院审核通过后,可以从学生页面下载打印,也可从辅导员页面下载打印。
【派遣手续办理】
需获得派遣资格(毕业/结业)后方可办理,具体事项会在毕业前(预计 5 月中旬)通知并要求提交材料,并按教委规定办理户档派遣至用人单位/二分回生源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