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下招投标:其他非全流程采用网上电子招投标的方式,包括需递交纸质或光盘、U盘投标文件等方式。
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适用于评定分离法)
(201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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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制二0一九年十二月
编制说明
一、为规范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的实际,我委对杭州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
二、本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适用于《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评标暂行办法》(杭建市发〔2019〕393 号)中采用评定分离法的设计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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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设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主要编写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5.《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
6.《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17 年版);
7.《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在设计领域开展招投标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发改基综〔2016〕791 号)
8.《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改革创新的指导意见》(杭政函〔2019〕26 号)
9.《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函〔2019〕27 号)
10.《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杭建市〔2019〕37 号)
11.《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评标暂行办法》(杭建市发〔2019〕393号)
12.《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 【2020】7号)
13.其他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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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指南
一、总体要求
1、依法必须招标的杭州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人可使用本范本编制招标文件。
2、关于线上、线下招投标
线上招投标:招标人使用电子工具编制招标文件、网上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使用电子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投标文件,采用电子交易平台线上开标,评标委员会使用电子评标系统进行评标的全流程网上电子招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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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招投标:其他非全流程采用网上电子招投标的方式,包括需递交纸质或光盘、U盘投标文件等方式。
3、有“□”前缀部分为选择性内容,在定稿的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应删除未选择的内容。
4、有下划线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空白部分,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填写,文字应采用斜体字;确实不需要填写内容的,用 “/”标示。
5、除可选择部分、下划线空白部分由招标人根据以上3、4两项进行选择或填写外,其他文字不得改动。
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部分
(一)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文号。应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等前期审批资料内容一致。
2、项目概况。应与前期审批资料中内容一致。其中项目投资估算应根据立项文件内容进行填写。
3、资金来源、投资比例。按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等前期审批资料填写。
4、项目业主。即本招标项目的法人。
5、招标人。为组织项目招标活动的主体,一般是招标项目建设单位。
6、代理机构。为本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机构,自行招标的,相关的代理
内容应删除。
7、招标人可合理规划建设,分阶段(标段)招标,招标项目的工程名称体现本次招标工程。
(二)本次招标范围
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三)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根据本次招标内容,按照设计企业资质标准的规定,科学合理设置投标人资质及等级要求,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
2、项目负责人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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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联合体。根据本次招标的实际情况进行约定,如工程设计需要投标人同时具备2项及以上资质要求时,应允许联合体投标。
4、资格后审的招标项目,招标人确需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的,可以设置一个或多个工程设计业绩条件。设置的工程设计业绩条件不得超过该工程相关指标要求的80%,且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合同、中标通知书) 等。
招标人对资格后审项目设置工程设计业绩条件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能少于7个,投标人不足7的,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未设置工程业绩条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予开标,招标人应当分析失败原因后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报经有关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同意后可以不再招标。
5、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分为线下(纸质文件发放)、线上(网上下载)两种形式,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文件发放方式及时 间。
2、疑问提交时间。招标人依法设定,具体时间应充分考虑投标人获取、阅读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时间,同时要为答疑预留一定的时间。
3、补充(答疑、xx)招标文件发布日期。为招标人最迟可能发出补充文件的时间,应合理安排,充分考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能发生的各种变化。
4、投标截止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20天,招标人应考虑补充(答疑、澄清)招标文件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内容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天前发布的规定,适当安排投标截止时间,避免出现临时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问题。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应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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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分为线下(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线上(电子网上传输提交)两种形式,招标人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时间。
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部分
1、条款号1.1.2—1.2.2。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相关内容填写一致。
2、招标范围。应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招标内容一致,具体描述可详见公告。
3、设计服务期限要求。招标人应合理设定时间。
4、条款号1.4.1-2.1。根据本次招标的具体情况和要求,按示范文本提示内容选择或填写。
5、投标截止时间。应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投标截止时间一致。
6、条款号2.2.1-3.3.1。根据本次招标的具体情况和要求,按示范文本提示内容选择或填写。
7、条款号3.7.3-4.2.3。根据本次招标的情况填写。
8、条款号5.1-6.1.1。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9、评标专家抽取与使用:执行《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杭建市〔2019〕37号)相关规定。
10、定标委员会抽取与使用:执行《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标暂行办法》(杭建市发〔2019〕373号)相关规定。
11、评标办法及定标办法确定。应根据本次招标的实际情况合理选定评标及定标办法。
12、使用的电子招标工具应及时更新,并选择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招标工具模式
(如:评标办法、电子标书递交方式等)。
13、条款号6.4-9.5。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4、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应集中在第10条,并在10.2条后依次排序,如10.3、10.4…
四、合同文本部分
协议书格式及通用合同条款可省略,专用合同条款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补充部分予以补充。
五、发包人要求由招标人补充。六、注解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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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条款中出现为 “A”“B”选择的,“A”款表示线下招投标;“B”款表示线上招投标。
2、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公章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
3、本文中“以上”均包含本数。
(工程名称)设计
(招标编号: )
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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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 ,委托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名 称) 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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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万元,建设规模 : 。建设地点: 。
2.2 招标范围:
2.3 设计服务期限:
3.1 具备 资质;
3.2 □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 业绩;
3.3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近三年)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xxxx://xxxxxx.xxxxx.xxx.xx/)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3.5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 招投标形式
□(A)线下招投标 其中□线下获取招标文件 □线上获取招标文件
□(B)线上招投标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杭州建设工程招标 平台(http://115.233.209.212:88)、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下载方式发放。
5.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杭州建设工程招标平台(xxxx://000.000.000.000:00)、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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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 月日 时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公告附件) 。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地 址: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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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地址: 联系人:电话: |
1.1.4 | 工程名称 | |
1.1.5 | 建设地点 | |
1.1.6 | 建设规模 | |
1.1.7 | 投资估算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
1.3.1 | 招标范围 |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BIM设计服务)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BIM设计服务) □其他 招标内容具体包括: |
1.3.2 | 设计服务期限 | 总服务期 天,其中: 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 日历天 初步(深化)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 日历天 □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时间为 日历天 |
1.3.3 | 质量要求 | □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 □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标准 □其他 上述规定以国家颁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
1.4.1 | 投标人资质 及要求 | □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 |
1.4.3 | 资格审查方式 | 采用资格后审 |
1.4.4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9.1 | 踏勘现场 | 投标人自行踏勘。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资格审查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初步评审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内容要求:见须知前附表6.3项。 □其他要求: |
1.12.2 | 偏差 | □不允许 □允许,允许偏差的内容、范围和幅度: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于 年 月 日 时前 □登陆杭州建设工程招标平台(http://115.233.209.212:88)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投标答疑专区”提疑。 0□书面7传真提疑,6以不署名3形式传真2至 。4 □书面扫描件电子邮件提疑,以不署名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 。 联系方式: 联系人: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招标人将在 年 月 日 时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 □ 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平台(http://115.233.209.212:88)、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xxx.xxxxx.xx)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动下载。 □ 书面(□传真□邮寄□电子邮件)形式发至各投标人。 |
2.2.3 | 投标人确认 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平台(http://115.233.209.212:88)、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潜在投标人在补充文件发出之日24小时内按要求回复确认。 |
2.3.1 | 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 | 同2.2.2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同2.2.3 |
3.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3.1.1资格审查材料: 3.1.2商务标;□其他投标资料: , 3.13技术标;□其他投标资料: , 3.14资信标;□其他投标资料: , □3.1.5其他投标资料: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法 □简易计税法 |
3.2.3 | 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投标限价 x元。 |
□风险控制价 x元;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最高投标限价的 %作为风险控制价。 | ||
3.2.7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不少于 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
3.4.1 | 投标担保 | 1、金额:人民币 x元 2、交纳方式:转账/银行保函/保险保证/担保公司担保/融资担保 □3、担保交纳要求:投标担保必须从其企业所在地基本账户交纳。缴存的保证金必须在杭州银行“杭银在线”系统(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与本项目进行匹配,匹配成功后才确认为本项目的投标担保,并须自行在“杭银在线”系统打印投标担保递交函 。 户名:帐户: 0开户银7行: 6324 □3、担保交纳要求: 4、其他形式要求:按《关于在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等文件执行。 备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担 保。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担保的情 形 |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2、其他: |
□3.7.3A (1)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1、纸质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格式文件有要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文件,必须按要求加盖章或签字。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和合法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2、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函)要求签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 □3、采用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外,由联合体牵头人在上述电子/纸质投标文件加盖相应章、签字即可。 □4、其他要求: |
□3.7.3A (2) |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 1、纸质投标文件 (1)纸质文本/展示图板/设计模型/BIM模型纸质文本份数:正本一份,副本 份。 展示图板 □无 □有 幅,大小A1 ;设计模型 □无 □有; BIM模型 □无 □有 个; (2)“投标函”和 “业绩公示表”文件必须是从“投标工具”内置打印功能 |
打印出且带水印码的文本标书。 (3)装订要求:资格审查材料、商务标、资信标、技术标可分别或合并装订,文本采用胶装。 2、电子投标文件 2.1“投标函”和 “业绩公示表”文件: (1)份数:电子光盘一份(含一正一副共两张)。 (2)制作:采用《2019年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数据接口规范》设计开发,并通过交叉验证测试并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平台(http://115.233.209.212:88)公示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HzTbs”),将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本次投标应用最新版电子投标工具,其中 擎洲 为 版本,品茗 为 为 版本,国泰为 版本 ,详见杭州市招标平台http://115.233.209.212:88)“电子投标工具下载专区”进行下载更新。 (请在光盘上标明“单位名称”) 03、通7过银行保函6形式、保3险保证形2式、担保公4司担保形式交纳投标担保的, 投标人应将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银行保函、保险、担保原件随投标文件一 起递交。 4、其他: (1)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份。 □(2)多媒体演示文件和技术标刻录光盘一张或U盘一个。 □(3) 。 | ||
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 | ||
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 | ||
□3.7.3B (1) | 电子投标文件盖章要求 | 2、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 3、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担保等证明材料用原件扫描 |
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 | ||
□4、其他: | ||
采用《2019年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数据接口规范》设计开发,并通过交叉验 | ||
证测试并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平台(http://115.233.209.212:88)公示的电子 | ||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本次投标应用最新版电子投标工 | ||
具,其中擎洲为 版本,品茗为 版本,国泰为 版本,详见杭州市招 | ||
标平台http://115.233.209.212:88)“电子投标工具下载专区”进行下载更 | ||
新。 | ||
□ 3.7.3B (2) |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 电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技术标、资信标、商务标四个部分制作,应分别放入投标工具相应的模块: |
1.1资格审查材料: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及相关证 | ||
明材料扫描件(若有)、投标担保扫描件、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材料(若有)等; | ||
1.2资信标:投标文件资信标中招标人要求提交的评审材料(含证明材料的 | ||
扫描件); | ||
1.3技术标 :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料的扫描 |
件); 1.4商务标: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 □其他: | |||
□3.7.4 | 业绩证明文件要求 | □业绩公示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未录入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其他 | |
资格审查材料、商务标、资信标、技术标、电子投标文件分别包装密封,并在 | |||
□4.1.1( A) | 投标文件外包装和密封要求 | 外包装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多媒体演示文件(如有)和技术标副本一起密封。 □展示图板单独包装密封。 | |
□其他: | |||
□4.1.1( B) |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HzTbs” 。 | |
□4.1.2(A )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招标人名称: 0 (工程7名称)设6计招标项3目投标文件24 包内资料名称:如“资格审查材料”、“ 资信标”等 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 传截止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
□4.2.2( A)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
□4.2.2( B) |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 | 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细上传方式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公告附件) | |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 |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1、招标人设置工程业绩作为必要条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7个的; 2、未设置工程业绩条件为必要条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3、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其他: | |
□4.2.5(A ) | 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 |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开标委托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开标委托书的或未携带居民身份证的; 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 (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确读取的或无法导入成功的; (2)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其他 | |
□4.2.5(B ) | 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 | 1、逾期上传递交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 2、未按招标文件加密; 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 (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 |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 (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 □4、其他: | ||
□5.1(A )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 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投标人携带企业交易证(CA锁),在开标前完成刷卡(未带证(CA锁)的可由工作人员手工录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并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供参加开标会议的开标委托书 。 □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并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 □其他: |
□5.2(A ) | 开标程序 | (一)至开标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 0(二)7检查投标文6件的密封3情况,由2投标人代4表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或由 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三)招标人代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拆封,并宣读投标文件份数;□其他: ; (四)同时将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HzTbs)导入系统,系统自动读取成 功后,公布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投标报价、设计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 |
□5.1(B )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 3、开标平台: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其他: |
□5.2(B ) | 开标程序 | (一)至开标时间,招标人代表对上传的电子加密标书进行解密。 (二)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并导入评标系统后,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投标报价、设计服务期及其他内容将在电子交易平台公开显示。 |
5.4 | 特殊情况处置 | 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 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1人。(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前应推选1名专家为评标组长,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组长 ) |
6.3 | 评标办法 | □定性评审法(中标候选人无数量限定)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法(中标候选人数量N为 名,范围为3~5): □记名投票方式/□逐轮逆淘汰方式 当得票相同时取以下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列进入推荐名单;□报价低者进入推荐名单(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投标人)。 □其他 |
详细评审内容: |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 杭州建设工程招标平台(http://115.233.209.212:88)、杭州市公共资源 交易网(xxx.xxxxx.xx) 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不分排名顺序 |
7.2.1 | 核查中标候选人 | 定标前,招标人将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行贿犯罪纪录情况进行查验。 |
7.2.2 | 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 定标委员会成员为 人(不少于7人的单数),确定方式: □全部在备选名单中抽取。 □定标委员会负责人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由其指定的代表人担任,其他成员在备选名单中抽取。(采用集体议事法或组合方法时选用) |
7.2.3 | 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法 □直接票决法一 □直接票决法二 □直接票决法三 □直接票决法四,票数N= □直接票决法五,票数N= 0□直7接票决法6六,票数N3= 24 □直接票决法七,票数 N= (当得票相同时取以下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抽签抽取/□报价低者( 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 |
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 □逐轮票决法 (当得票相同时取以下方式确定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标人:□ 抽签抽取/□报价低者( 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 □逐轮票决法一 □逐轮票决法二 □票决抽签法 (当得票相同时取以下方式确定进入抽签环节的投标人:□ 抽签抽取/□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投标人)/□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投标人) 票数 N= □票决抽签法一 □票决抽签法二 □集体议事法 □组合法: | ||
7.2.4 | 中标公告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 杭州建设工程招标平台(http://115.233.209.212:88)、杭州市公共资源 交易网(xxx.xxxxx.xx) 定标结束后3日内,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和合格投标人得票情况公示3个工作 日。 |
7.4 | 履约担保及支付担保 |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不得超过2%)。支付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不得超过2%)。 履约担保/支付担保的形式:支票、汇票、转帐、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 证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等 |
。 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还须向招标人提供风险控制价和中标价的差额担保,作为履约担保的一部分。 | ||
7.6 | 技术成果经济补 偿 | 对未中标人的补偿标准: |
8.1 | 重新招标其他情形 | 1、资格后审项目设置了招标工程所需最低资质(资格)条件外的其他条件,导致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的; 2、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和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 3、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8.2 | 不再招标的情形 |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的,报经有关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同意后可以不招标。 |
10 | 需要补充的 其他内容 | |
10.1 | 投标文件的澄清 、质询 | 01、澄清7回复时间6不得超过3在发出通2知后 4分钟(该时间填报不得超过30分 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 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 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
10.2 | 特别说明 | 一、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GF-2015-0209)的对应部分,本招标文件不再誊抄。 二、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三、根据《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函 【2019】27号文的规定,评标中,发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管理办法中“二、招标、投标中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证据材料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可视作串通投标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经后续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的,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 四、其他: 1、请各勘察设计投标单位务必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企业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录入到“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同时将企业基本信息录入到“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并将企业资质信息同步到市级平台,并对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否则在投标过程中将做不利于投标人的判 定。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企业维护平台里的公告通知《省 |
厅数据同步到市平台操作指南 》。 2、.....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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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计进行招标
。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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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设计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设计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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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3)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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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xx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12 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 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差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x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问题;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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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日历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澄清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日历天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修改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商务标、技术标、资信标和电子投标文件五部分文件组成。
3.1.1资格审查材料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业绩材料(若有),含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及相关附件;
(2)投标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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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3.1.2商务标主要内容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
(4)投标函附录
(5)投标承诺书
(6)联合体协议书
(7)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1.3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其他装修等专业工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编制)
3.1.3.1 总体说明
(1)设计依据
(2)总体构思
3.1.3.2 设计说明
(1)总平面设计
(2)建筑设计说明
(3)结构设计说明
(4)给排水设计说明
(5)电气设计(含防雷)说明
(6)暖通设计说明
(7)智能化设计说明
(8)其他分项说明(如人防、消防、环保、节能、卫生防疫以及响应杭州市政府号召建设海绵城市的相应说明等)
(9)BIM 设计说明(按《浙江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导则》2016 版的要求说明实施模式与拟采用的 BIM 技术应用点)
3.1.3.3 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3.1.3.4 工程投资估算
(1)建安工程投资估算
(2)设备投资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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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总体及市政配套投资估算
3.1.3.5 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总平面图
(2)效果图:总体鸟瞰图、主入口透视图、主要建筑单体透视图、中央景观透视图等
(3)设计分析图:功能分析图、交通分析图、绿化分析图、日照分析图、竖向设计分析图等
(4)主要建筑平面、立面、剖面图
(5)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图纸
设计方案展示(提供形式为:展示图板,彩色,A1尺寸,包含但不限于总平面设计图;总体鸟瞰效果图;主要立面透视图(含日景、夜景)等内容;展示图板总数量为6张)
□市政公用工程(以城市道路为例,其他市政公用工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编制)
3.1.3.1 总体说明
3.1.3.2 设计说明
3.1.3.3 工程方案内容
3.1.3.4 工程投资估算
3.1.3.5 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道路平面及纵断面图
(2)道路规划横断面布置方案图
(3)重要节点方案图
(4)桥梁与隧道工程方案图(如有)
(5)排水工程方案图
(6)附属工程方案图
(7)投标人认为应补充的图纸
设计方案展示(提供形式为:展示图板,彩色,A1尺寸,包含但不限于总平面设计图;总体鸟瞰效果图;主要立面透视图(含日景、夜景)等内容;展示图板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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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为6张)
3.1.4投标人资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基本情况
(2)资格审查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规定) (3)近年财务状况表
(4)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汇总表 (5)拟派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6)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工作简历表 (7)业绩公示汇总表
(8)原创设计声明
(9)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1.5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须知第3.1.2(6)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 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投标人的设计费报价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招标项目设计所有工作量和提供全套设计文件及相关配合工作及服务的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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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1.3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设计周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3.2.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中标后按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及有关审定部门的意见修改、优化设计方案所需的费用,招标人不另外单独支付;
3.2.7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平台
)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担保。
3.4 投标担保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担保,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递交投标担保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
3.4.3 投标担保的退还:
(1)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
(2)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担保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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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见本章3.1规定及评标办法。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不允许递交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
、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设计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A)采用线下投标的
(1)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文件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3(B)采用线上投标的
(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业绩证明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3.7.4业绩证明文件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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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A)纸质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1 (B)投标采用线上投标的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A)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 (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 (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A)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2.5 (B)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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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的要 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2 (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担保。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4 特殊情况处置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 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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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1 核查中标候选人情况
核查中标候选人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2 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定标委员会的组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3 定标方法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4 中标公告媒介及期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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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担保;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 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其他情形见须知前附表。
见须知前附表。
9.xxx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8.2 不再招标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
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异议和投诉
9.5.1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个日历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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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5.2、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规定及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
【2013 】204 号的通知。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定分离法应先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定性评审,提供技术咨询建议,向招标人推荐一定数量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由招标人按照科学、民主决策原则,结合技术咨询建议、企业资信和报价情况,择优确定中标人。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各级政府重点工程设计招标。
第一部分 评标
一、评标程序
(一)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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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初步评审
(三)详细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四)完成评标报告二、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业绩条件(若有)等资格和标准的;
(二)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三)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四)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六)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其他情形。
招标人设置了业绩条件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7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
三、初步评审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xx和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
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
(二)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关键内容缺失的(含投标承诺书);
(四)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五)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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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3 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 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四、详细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逐一详细评判,列出各自的优点和不足,按以下方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一)定性评审法(中标候选人无数量限定)
中标候选人不限数量、不排名次,合格投标人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二)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法(中标候选人有数量限定)
中标候选人限定 N 名(N 为 3~ 5,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事先载明)、不排名次,由评标委员会对全部合格投标人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产生中标候选人;合格投标人不足约定数量的,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记名投票方式:评标委员会在合格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N 个投标人的方式,选取得票最多的 N 个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得票数相同的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之一确定中标候选人:1) 并列进入推荐名单;
2) 报价低者进入推荐名单( 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投标人)。
2、逐轮逆淘汰方式:评标委员会在全部合格的投标人中采取逐轮逆淘汰方式表决。原则上每轮淘汰1名投标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1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投标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投标人不止1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招标文件约定的 N 个中标候选人,剩余的投标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在确定第 N 个投标人时如果出现同票的,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之一确定中标候选人:1)并列进入推荐
名单;2)报价低者进入推荐名单(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投标人)。五、完成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开标记录;
(二)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
(三)询标澄清纪要;
(四)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及依据;
(五)推荐中标候选人及列明各自优点、不足;
(六)评标讨论焦点分歧,以及给招标人的建议。
第二部分 定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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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标程序
(一)组建定标委员会
(二)核查中标候选人情况
(三)召开定标会议确定中标人
(四)完成定标报告二、组建定标委员会
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成员为不少于7人的单 数,原则上从招标人、项目业主、使用单位代表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家中产生。招标人应在定标3个工作日前,向招投标监督部门提交2倍以上符合条件的定标委员会备选人员名单,并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确定正式名单。定标委员会的备选名单及正式名单应报招投标监督部门备案。
定标委员会应推举产生1名定标委员会负责人。采用集体议事法的,定标委员会负责人应当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由其指定的代表人担任。定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组织定标、掌握定标进程、主持质询、编写定标报告等工作,定标委员会负责人(集体议事法除外)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权利。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三、核查中标候选人情况
定标前,定标委员会应按招标公告要求查询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
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档案。
定标委员会可以自行组织或委托专业机构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进行质询,作为定标的辅助资料。
四、召开定标会议
评标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后 3 个工作日内,定标委员会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议。
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评标委员会的技术咨询建议,结合企业资信和报价情况,客观、公正定标。其中企业信用评价得分情况可参考杭州信用监管平台记录的开标前第三个月( 不含本月) 往前累计十二个月度的合计分值。
定标方法分为直接票决法、逐轮票决法、票决抽签法、集体议事法、组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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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接票决法分为 7 种
直接票决法一: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一个投标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当没有投标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2个投标人(按上一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2个投标人时出现同票的投标人时,抽签抽取投标人纳入下一轮的投票范围) 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投标人为止。
直接票决法二: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一个投标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当没有投标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2个投标人(按上一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2个投标人时出现同票的投标人时,报价低者( 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投标人)纳入下一轮的投票范围) 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投标人为止。
直接票决法三: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一个投标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当没有投标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2个投标人(按上一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2个投标人时出现同票的投标人时,由招标人代表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1个投标人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投标人为止。
直接票决法四: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
票支持 N(不得超过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当没有投标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2个投标人(按上一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2个投标人时出现同票的投标人时,抽签抽取投标人纳入下一轮的投票范围)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投标人为止。
直接票决法五: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N(不得超过中标候选人数)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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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没有投标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 2 个投标人(按上一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 2 个投标人时出现同票的投标人时,报价低者( 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投标人)纳入下一轮的投票范围)纳入下一轮的投票范围) 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投标人为止。
直接票决法六: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N(不得超过中标候选人数) 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当没有投标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较多的2个投标人(按上一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在选择第2个投标人时出现同票的投标人时,由招标人代表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1个投标人纳入下一轮的投票范围) 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投标人为止。
直接票决法七: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N(不得超过中标候选人数) 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当得票最多的投标人出现同票时,按以下方式选择( 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事先载明):1) 抽签抽取 2) 报价低者( 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中标候选人)
3) 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
(二)逐轮票决法分为2种
逐轮票决法一: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N 个投标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N个投标人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在确定
第N个投标人时如果出现同票的,则按以下方式确定(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事先载明):1)抽签抽取 2)报价低者(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3)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1个中标候选人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
对进入淘汰投票的投标人逐轮进行淘汰,原则上每轮淘汰 1名投标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1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投标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投标人不止1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第一次淘汰之后剩余的投标人不少于2名,否则在得票最多的几个投标人中按前述规则进行二次淘汰,剩余的投标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
根据前述规则,直至剩余 1 名投标人为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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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轮票决法二:招标人组织的定标委员会对全部中标候选人采取多轮逆淘汰方式表决。原则上逐轮淘汰1名投标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1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投标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投标人不止1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存在中标人,剩余的投标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最终确定中标人。在确定最终中标人时如果出现同票的,则按以下方式选择( 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事先载明) :1) 抽签抽取2) 报价低者( 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3)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 1 个中标候选人最终的中标人。
(三)票决抽签法分为 2 种
由定标委员会在全部中标候选人中票决产生 N 名中标候选人进入抽签范围( 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足时全部进入),再随机抽签确定中标人。
票决抽签法一: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 N 名( 对应的数值) 投标人的方式,得票较多的 N 个投标人(最终得票均须超过半数)进入抽签环节。
当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数量不足 N 时(假设此时得票超过半数投标人数量为 n),按照前一轮得票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在得票未过半数的投标人中,取 “ N
-n+ 2” 个投标人进行二次投票(在取第“N-n+ 2” 个投标人时出现同票的,一并进入二次投票),以每人投票支持“N-n” 个投标人,直至确定N个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 为 止。 由 招标人从上述N个投标人中随机抽签确定中标人。
在票决抽签定标法投标过程中出现票数相同时,由招标人选用抽签抽取或报价低
者( 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投标人) 或由招标人代表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 1个投标人的方式确定,选取的方法应在招标文件中事先约定。
票决抽签法二:招标人组织的定标委员会对全部中标候选人采取逐轮逆淘汰方式表决。原则上逐轮淘汰1名投标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1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投标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投标人不止 1 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 N个投标人,剩余的投标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最终确定 N 个 投 标 人。在最终确定第 N 个投标人时如果出现同票的,则采用抽签抽取或报价低者( 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 1 个投标人) 或由招标人代表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进入抽签环节的投标人。由定标委员会在上述 N 个投标人中随机抽签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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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集体商议决定。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 见,由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
(五)组合法(招标人自行补充细则)。
注:在上述票决过程中出现同票但未作具体说明的,则按以下方式选择( 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事先载明) :1) 抽签抽取 2) 考虑报价(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3) 考虑信用评价( 相同时抽签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4) 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1个中标候选人最终的中标人5) 组合法(招标人自行补充)
五、完成定标报告
(一)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定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定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果。
(二)定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定标委员会的产生过程;
2、定标程序;
3、定标结果;
4、定标委员会备选人员名单(含单位及职务);
5、定标委员会正式名单、负责人;
6、质询报告(如组织质询)。
附件:“关于印发《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标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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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关于印发《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标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评标活动,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特制定《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标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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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标暂行办法
第一条 【依据】为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评标活动,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改革创新的指导意见》《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杭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以下简称建设工程)的评标,适用本暂行办法。国家法律、法规对评标活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制定原则和使用要求】评标办法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特点、难点依法制定,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妨碍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的合法竞争。
第四条 【职责】各级建设工程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建设工程评标活动实施监
督,依法查处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第五条 【评标方法分类】本暂行办法按建设工程招标类型,分别对施工、监理、设计和工程总承包设置具体评标方法,相关类型及适用范围如下:
(一)施工
简易评标法:适用于招标控制价1000万元(含)以下的一般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信价量化评审法:适用于一般建设工程(包括招标控制价1000万元以下)施工招
标。
施工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技术特别复杂或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建设工程施工招
标。
(二)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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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综合评估法:适用于建设工程监理招标。
(三)设计
设计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方案设计至施工图设计的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设计评定分离法:适用于列入各级政府重点工程目录的工程建设设计招标。 (四)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适用于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
(五)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材料、专业工程招标可以参照简易评标法,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招标可以参照施工综合评估法。
(六)全过程咨询、勘察等其他类型的评标办法另行制定。前款所列评标方法具体详见附件1~附件10。
第六条 【技术特别复杂项目】 技术特别复杂或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项目类别具体详见附件11。
第七条 【招标人设置评标标准的要求】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性质和特点,在评标细则中明确资信标评审因素和标准,且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建立起建筑市场诚信考核机制的,应当将投标人的市场考核、信用评价以及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作为评审因素。
(二)评审标准中设置“类似工程”的,是指在规模、类型、结构形式、施工工艺、特殊施工技术等方面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相关规模和造价指标一般不得超过本工程。其中业绩依据可以为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一般以竣工验
收时间为准,原则上为投标截止日之前5年(含)期限内的业绩,具体应在招标文件中
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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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评审标准不得出现的情形】招标人应根据本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确定具
体的评标标准,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评标细则和对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要求。评标标
准不得出现下列情形:
(一)含有明显的指向性,存在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投标的;
(二)存在明显的矛盾、错误或者相关事项不明确,导致评标无法进行的;
(三)采用量化打分时,标准或者依据不明确,完全依赖评委主观评分的;
(四)资格预审项目,在后续招标阶段再增设资格预审未公布过的资信评审内容的;
(五)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
第九条【投标人的要求】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响应相关条款。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基本信息的,应以项目投标(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信息为资格审查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做好平台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等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十条 【评标要求】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应当依法遵循下列原则并及时处理:
(一)属于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二)招标文件未明确规定,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三)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明确单独列出的特殊条款要求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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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评标专家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组长应提醒相关评标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
(五)评标委员会在否决投标前应当向投标人书面质询;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
(七)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第十一条【基准价或评审区间的调整】评标方法中设有计算评标基准价及确定评审区间环节的,除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外,原则上评标基准价不作调整。
第十二条【低于成本的判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在评标过程 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当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第十三条【低价抢标的防范】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设置风险控制价,对于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事先约定中标人提供现金、保函等形式的风险担保或者具有相应功能的保险,并在招标文件中约定低价风险担保的执行条款。
低价风险担保金额=风险控制价-中标价。
第十四条【xx和答辩】采用综合评估法的项目,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特点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xx和答辩,并将其作为评审因素。
第十五条【推荐中标候选人】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除服务类招标项目外,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由评标委员会推选1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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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电子评标】积极推进电子评标及远程异地评标,电子评标系统开发的功能须满足并实现评标办法的需求,评标委员会应依照评标办法对电子评标系统提供的各项数据、分析结果进行审查、评判、确认。
第十七条 x暂行办法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等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可以使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 筑工程)》(GF-2015-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发包人要求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设计要求
三、成果文件要求076324
……
第六章 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问题
1.所有提交设计方案一律不退回,招标单位支付投标补偿费的有权使用其成果。所有提交方案署名权属原设计单位,其他权利归招标单位。
2.设计成果公布前,除招标单位及其授权单位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以任何形式公开展示、利用有效招标设计成果。如违反此项规定,招标单位有权将其所应得补偿金及奖金作为违约金扣除,以补偿因此产生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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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单位有权和义务在评审结束后公布评审结果,并通过媒体、杂志或其他形式介绍、展示设计作品及其评价。
4.各投标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成果应保持原创性,不得包含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材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设计单位承担。如违反此项规定,投标人应当向招标人返还其已得补偿金及奖金,招标人并保留追究投标单位因此给招标人带来的经济、声誉等损失的权利。
5.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单位提供的所有基础资料(包括文字、图纸、电子数 据)的版权均受法律保护,除为本项目使用外,不作其他用途,任何未经招标单位同意的拷贝、修改、传播、公开发布等行为,都将承担法律责任。
6、投标人保证本项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须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7、若投标人使用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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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格式二、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三、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 四、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
设计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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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目录
1、资格业绩材料(若有),含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及相关附件;
2、投标担保
3、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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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若有)
序号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 主 )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 容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1 | 例如:企业名称或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名字等 | 例如:XX工程等 | 例如:XX公司或指挥部等 | 例如:X 年 X 月 X 日完成长度或深度 X 米等 | 例如: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 | 例如:投标文件第 X 页 |
2 | …… | |||||
07 | 6 | 32 | 4 |
备注:未录入此表的业绩不作为评审依据
投标担保
076324
设计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076324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商务标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目录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书参考格式)
3、 投标函
4、 投标函附录
5、 投标承诺书
6、 联合体协议书
7、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本项无表格,需要时由招标人用文字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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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 项目,签署上述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投标人: (盖公章)
特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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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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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姓名: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xx)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开 标 委 托 书
兹委托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 , 为我单位参加 (招
标人及项目名称) 开标会议的代理人,在代理范围内产生的民事法律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应与受托人居民身份证一并在开标会上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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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xx)
年 月 日
(注:此委托书格式供投标人参考)
投 标 函
(建设单位):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工程名称)设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投标总报价,设计服务期 日历天
(其中:方案设计: 日历天,深化设计: 日历天,施工图设计: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完成设计工作。设计负责人为: 。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司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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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旦我司中标,我司将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组建项目前期工程咨询、设计组,由投标文件所承诺的设计人员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前期咨询工作、设计工作,保证在未征得招标人同意的前提下不变更主要设计人员,保证按投标函中承诺的项目设计服务期完成咨询、设计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3、我司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司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5、同意将本次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方案等设计成果文件应用于本工程。
投标人: (xx)
地址: 邮编: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函附录
各设计阶段 | 所需费用 | 备注 |
方案设计 | ||
初步设计 | ||
施工图设计 | ||
施工配合 | ||
BIM技术服务费 | ||
合计 | ¥ 元(小写) | |
投标报价(大写) |
其他 076324
注:①本投标报价表应作为投标函附件之一。
②所报费用应包含可能发生的前期现状调查、设计费用、咨询服务费、交通和食宿费用等所有费用。
③各投标人可自行分项报价,如有必要可另附报价说明
投标人: ( 盖章)
地址: 邮编: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盖章或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
本公司已详细阅读 (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杭州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现自愿就参加该项目投标有关事项xxxx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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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诺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若中标之后被查实弄虚作假,同意取消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履约保证金;
2. 承诺无串通投标行为,若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投标文件两处及以上错误一致、内容多处雷同、电子检测码一致的情况,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3.承诺无恶意报价行为,若被认定存在严重哄抬标价或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竞标行为,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4、承诺按照投标文件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若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同意接受合同约定的处罚。若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要求。
法定代表人(xx):投标人(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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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格式供参考)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工程名称)设计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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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关于收取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约定如下:。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名称:(xxxx)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设计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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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技术标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 设计方案
二、 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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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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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资信标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
二、资格审查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 规定)三、近年财务状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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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汇总表;五、拟派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六、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工作简历表;七、业绩公示汇总表;
x、原创设计声明;
九、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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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全称 | |||
主要业务范围 |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职 务 | ||
投标人地址 | 邮政编码 | ||
电 话 | 传 真 | ||
成立日期 | 现有职 工人数 | ||
等级资质证书 | 等级: 证书号: | ||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 等级: 证书号: | ||
设计单位组织机构简介: (部室划分、各部室人数、中高级职称、设计师等人数) 企业组织机构框图附后 |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需随此表附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
表2 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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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xx):投标人(盖公章):
年 月 日
姓 名 | 年龄 |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 ||||
职 称 | 学历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工作年限 | 从事设计工作年限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表3 拟投入主要设计人员工作简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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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xx):投标人(盖公章):
年 月 日
序号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 容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企业业绩 | 例如:企业名称 | 例如:XX工程等 | 例如:XX公司或指挥部等 | 例如:X 年 X 月 X 日完成,长度或深度 X 米等 | 例如: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 | 例如:投标文件第 X 页 |
1 | ||||||
2 | …… | |||||
人员业绩 | 例如:项目负责人 或技术负责人名字等 | 例如:XX工程等 | 例如:XX 公司或指挥部等 | 例如:X 年 X 月 X 日完成,长度或深度 X 米等 | 例如:合同 或中标通知书等 | 例如:投标文件第 X 页 |
1 | ||||||
2 | …… |
表4 业绩公示汇总表( 评分业绩条件的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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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不录入此表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表5、原创设计声明
x投标人 (单位名称)xxxx:本次投标的 项目的设计成果,是本投标人独立创作设计所取得的原创成果。
本投标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公司承担,特此声明。
原创作方案负责人签字:投标人:(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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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