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从持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合法机构或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展业证书》的销售人员处办理保险业务。如需要查 询销售人员的销售资格,您可以要求销售人员告知具体查询方式,或登录保险中介监督信息系统查询(网址:http://iir.circ.gov.cn)。同时请您提高风 险防范意识,谨防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保险从业人员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等各类风险的发生。
尊敬的客户:
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被保险人发生死亡、伤残、疾病等风险事故时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人身保险具有保障和长期储蓄功能,可以用于为人们的生活进行长期财务规划。为帮助您更好地认识和购买人身保险产品,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请您在填写投保单之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请您确认保险机构和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
请您从持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合法机构或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展业证书》的销售人员处办理保险业务。如需要查询销售人员的销售资格,您可以要求销售人员告知具体查询方式,或登录保险中介监督信息系统查询(网址:http://xxx.xxxx.xxx.xx)。同时请您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防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保险从业人员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等各类风险的发生。
二、请您根据实际保险需求和支付能力选择人身保险产品
请您根据自身已有的保障水平和经济实力等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身需求的保险产品。多数人身保险产品期限较长,如果需要分期交纳保费,请您充分考虑是否有足够、稳定的财力长期支付保费,不按时交费可能会影响您的权益。建议您使用银行划账等非现金方式交纳保费。
三、请您详细了解保险合同的条款及相关投保资料
请您不要将保险产品的广告、公告、招贴画等宣传材料视同为保险合同,应当要求销售人员向您提供相关保险产品的条款、产品说明书(如有)、投保提示书等投保资料,并认真阅读。重点关注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投保人及被保险人权利和义务、免赔额或免赔率的计算、申请赔款的手续、退保相关约定、费用扣除、产品期限、利益演示等内容。您若对条款内容有疑问,您可以要求销售人员进行解释。
四、请您了解退保条件标准和退保流程时限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您可随时申请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保险合同终止。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一般有犹豫期的有关约定。自您签收保险合同之日起,有 15 日的犹豫期(具体以保险合同条款约定为准。监管有其他规定的,按照
监管规定计算犹豫期)。若您在犹豫期内要求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在收到犹豫期退保申请材料后 30 日内,扣除不超过 10 元工本费
后无息退还已收到的全部保险费,保险合同自始无效。若您在犹豫期后要求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在收到解除合同申请材料后 30 日内向您退还保险合同终止时的保险单现金价值。
五、请您充分认识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等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的风险和特点
1、如果您选择购买分红保险产品,请您注意以下事项:分红水平主要取决于保险公司的实际经营成果。如果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保险公司才会将部分盈余分配给您。如果实际经营成果差于定价假设,保险公司可能不会派发红利。产品说明书或保险利益测算书中关于未来保险合同利益的预测是基于公司精算假设,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2、如果您选择购买投资连结保险产品,请您注意以下事项:您应当详细了解投资连结保险的费用扣除情况,包括初始费用、买入卖出差价、死亡风险保险费、保单管理费、资产管理费、手续费、退保费用等。您应当要求销售人员将投资连结保险账户价值的详细计算方法对您进行解释。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投资回报具有不确定性,投资风险完全由您承担。产品说明书或保险利益测算书中关于未来保险合同利益的预测是基于公司精算假设,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实际投资可能盈利或出现亏损。如果您选择灵活交费方式的,您应当要求销售人员将您停止交费可能产生的风险和不利后果对您进行解释。
3、如果您选择购买万能保险产品,请您注意以下事项:万能保险产品通常有最低保证利率的约定,最低保证利率仅针对投资账户中资金。您应当详细了解万能保险的费用扣除情况,包括初始费用、死亡风险保险费、保单管理费、手续费、退保费用等。您应当要求销售人员将万能保险账户价值的详细计算方法对您进行解释。万能保险产品的投资回报具有不确定性,您要承担部分投资风险。保险公司每月公布的结算利率只能代表一个月的投资情况,不能理解为对全年的预期,结算利率仅针对投资账户中的资金,不针对全部保险费。产品说明书或保险利益测算书中关于未来保险合同利益的预测是基于公司精算假设,最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如果您选择灵活交费方式的,您应当要求销售人员将您停止交费可能产生的风险和不利后果对您进行解释。
六、请您正确认识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与其他金融产品
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等人身保险新型产品兼具保险保障功能和投资功能,不同保险产品对于保障功能和投资功能侧重不同,但本质上属于保险产品,产品经营主体是保险公司。您不宜将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与银行存款、国债、基金等金融产品进行片面比较,更不要仅把它作为银行存款的替代品。
七、选择健康保险产品时请您注意产品特性和条款具体约定
健康保险产品是具有较强风险保障功能的产品,既有定额给付性质的,也有费用补偿性质的。定额给付性质的健康保险按约定给付保险金,与被保险人是否获得其他医疗费用补偿无关;对于费用补偿性质的健康保险,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金可能会相应扣除被保险人从其他渠道所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请您注意条款中是否有免赔额或赔付比例的约定、是否有疾病观察期约定。如果保险公司以附加险形式销售无保证续保条款的健康保险产品,请您注意附加健康保险的保险期限应不小于主险保险期限。
八、为未成年子女选择保险产品时保险金额应适当
如果您为未成年子女购买保险产品,因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总和应符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有关规定。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权益,防止道德风险;同时,从整个家庭看,父母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和支柱,以父母为被保险人购买保险,可以使整个家庭获得更加全面的保险保障。
九、请您如实填写投保资料、如实告知有关情况并亲笔签名
我国《保险法》对投保人的如实告知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投保时,您填写的投保单应当属实;对于销售人员询问的有关被保险人的问题,您也应当如实回答,否则可能影响您和被保险人的权益。为了有效保障自身权益,请您在投保单等相关文件亲自抄录提示语句(如涉及)、亲自签名(如涉及)。
十、请您配合保险公司做好客户回访工作
各保险公司按规定开展客户回访工作,一般通过电话、微信、电子链接、信函和上门回访等形式进行。为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您应对回访问题进行如实答复,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立即提出,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详细解释。请您投保时准确、完整填写家庭住址、邮编、常用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以便保险公司能够对您及时回访。
十一、请您注意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请您慎重保管您的身份证件,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财务损失。如果您发现销售人员在保险销售过程中存在误导销售行为,或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犯,请注意保留书面证据或其他证据,可以向销售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经纪代理公司等)反映;向保险公司(电
话 95348)反映;也可以向当地监管局(或保险行业协会)投诉;必要时还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十二、关于我公司偿付能力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四季度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 210.94%,已达到监管要求;2023 年三季度风险综合评级
结果为 BB。如您想了解本公司更详细的偿付能力信息,可登录我司官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公开信息披露专栏及时查阅了解。
广 西客 户请 关注 : 广西 保险行业 协会提示 您, 您可 以通过 广西保险 销售从业 人员信息 管理系 统( 网址 :
xxxx://000.00.000.000/XXXXXX/XXXXXxx_XX_Xxxxx_xxxxx)或扫描销售人员执业证书二维码查询销售人员信息,保障您的知情权。
投保人签字: 销售人员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监管投诉电话:
天津监管局: | 12378 | 天津保险行业协会: | 022-23302420 |
北京监管局: | 12378 | 北京保险行业协会: | 010-95001303 |
浙江监管局: | 12378 | 浙江保险行业协会: | 4006057178 |
宁波监管局: | 0574-87848620 | 宁波保险行业协会: | 0574-27995000 |
江苏监管局: | 12378 | 江苏保险行业协会: | 4008012378 |
上海监管局: | 12378 | 上海保险同业公会: | 021-63155944 |
广东监管局: | 12378 | 广东保险行业协会: | 020-87512378 |
重庆监管局: | 12378 | 重庆市保险行业协会: | 023-88061560 |
辽宁监管局: | 12378 | 辽宁省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 | 4006123786 |
深圳监管局: | 12378 | 深圳市保险消费者权益服务中心保险合同纠纷投诉电话: | 0000-00000000 |
山西监管局: | 12378 | 山西省保险行业协会: | 0351-4193246 |
河北监管局: | 12378 | 河北保险行业协会: | 0311-87012378 |
四川监管局: | 12378 | 四川保险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 028-84112378 |
河南监管局: | 12378 | 河南省保险行业协会: | 0371-85512378 |
黑龙江监管局: | 12378 | 黑龙江省银行保险业消费争议调解中心: | 0451-51953010 |
湖南监管局: | 12378 | 湖南省保险行业协会: | 0731-82812378 |
陕西监管局: | 12378 | 陕西保险行业协会: | 029-82309256 |
大连监管局: | 12378 | 大连市银行保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 0411-83612378 |
安徽监管局: | 12378 | 安徽保险行业协会: | 0551-62612378 |
湖北监管局: | 027-88012378 | 湖北保险行业协会: | 027-88937801 |
苏州监管局: | 12378 | 苏州保险行业协会: | 0512-68263682 |
福建监管局: | 12378 | 福建银行保险消费纠纷咨询投诉统一服务专线: | 968133 |
山东监管局: | 12378 | 山东保险行业协会请关注“鲁众小保”微信公众号: |
银行投诉电话:
中国光大银行: | 95595 | 渤海银行: | 95541 |
中国工商银行: | 95588 | 广州银行: | 000-00-00000 |
中国建设银行: | 95533 | 华夏银行: | 95577 |
中国民生银行: | 95568 | 晋城银行: | 0356-96517 |
中国农业银行: | 95599 | 晋商银行: | 9510-5588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 95580 | 廊坊银行: | 000-000-0000 |
大连农村商业银行: | 96689 | 南京银行: | 95302 |
福建海峡银行: | 000-000-0000 | 宁波银行: | 95574 |
广东南粤银行: | 400-096-1818 | 齐鲁银行: | 000-000-0000 |
花旗银行(中国): | 000-000-0000 | 苏州银行: | 96067 |
兴业银行: | 95561 | 烟台银行: | 000-000-0000 |
长沙银行: | 96511 |
如您在银行购买我公司保险产品,也可向销售银行进行咨询投诉。更多银行信息可登录我公司官网银保渠道专栏合作银行版块进行查询。